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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办法【五篇】

时间:2023-06-23 15:35: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部门的国家粮油仓库(包括粮管所、站,国家粮油加工厂、饲料厂等)。其他部门粮油仓储设施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完成国家粮油经营任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库管理办法【五篇】,供大家参考。

仓库管理办法【五篇】

仓库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部门的国家粮油仓库(包括粮管所、站,国家粮油加工厂、饲料厂等)。其他部门粮油仓储设施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完成国家粮油经营任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仓储设施是各级粮食部门和粮油仓库的职责,也是粮油仓储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包括仓库产权区内的土地、货场、晒场、各类仓房、油罐(池)、罩棚等粮油储存设施和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库区内外专用道路、围墙、护坡、供电、供暖、给排水、器材库、药品库、消防设施、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烘干、维修、清理车间检验、调运、保管、经营业务用房等生产附属设施。这些设施均属国有资产。

粮仓机械的管理,除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仓储设施管理,是指各级粮食仓储行政管理和粮油仓库的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建设、布局、使用、维修保养、转让、改用、占用、报废和拆除等活动所进行的协调、监督、引导、服务以及对计划的审批、控制所进行的管理。

第六条在粮库经营机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粮库仓储设施的管理,亦必须按此办法执行。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商业部报告。

第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仓库,要将仓储设施的管理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仓储设施管理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仓储设施的建设

第八条粮油仓库网点的布局,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库址选择必须符合粮源充足、交通便利、粮食流向合理,有利于防汛、防火,有利于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好的原则。新建和扩建粮油仓库都要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粮油仓库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粮食产销发展趋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据此绘制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库内布局要贯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般不能随意更改或变动。如确需修改,亦应上报批准。

第十条粮油仓库新建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仓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包括筒仓)、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车间,购置铁路、公路专用车辆、水路专用船只等,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仓储设施的新建和购置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第十一条在仓库建设中,无论新建、扩建或改造,无论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凡在库内进行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

第三章仓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粮油仓库要科学、合理使用仓储设施,在保证其完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利用率。一个仓库的容量利用率,不得低于设计容量的90%。

第十三条粮油仓库的所有仓储设施都要分别建立档案,其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固定资产财务资料;

(二)建设及投入使用的时间;

(三)库区平面布局、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四)审批文件、建设(制造)单位、验收单位及验收资料;

(五)工程预、决算资料;

(六)实际技术指标、设计技术指标及运行使用状况;

(七)大、中、小修及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

(八)其他有关资料。

仓储设施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粮油仓库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设计生产能力和技术状况,对各类仓房、油罐(池)、烘干车间等制定科学的使用定额,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使用定额,严禁破坏性使用,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一般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要及时维修、保养,对露天金属结构的设施,要定期进行防锈蚀处理。

第十六条粮油仓库提取的仓储设施折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仓储设施的转让和改用

第十七条国家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改用和占用。粮油仓库作为国营企业,有使用库内仓储设施的权利,也有维护保养和管好的义务。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合并或改用、占用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的部分或全部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农业结构调整、交通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撤销、占用或合并的库点,必须首先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撤、占、并的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并办好有关财务、档案的手续后方可生效。凡撤、占、并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二)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等,需要全部或部分占用粮油仓库区域(包括设施)时,必须首先由占用部门根据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文提出可行性报告材料,并同意在适当地点补偿占用粮油仓库相应的场地及其储粮设施的条件下,再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凡占用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粮油仓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三)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工业、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多种经营等的发展,需要建厂时,提倡仓、厂结合,统筹规划,但一般条件下应自行征地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用、占用粮油仓库部分场地和仓房时,必须在符合库内总体布局并实行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使用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仓储部门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在现有粮油仓库中,属于占用市(地)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当地政府又要求归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部分或全部退还,但地方政府一般应在适当位置补建相应仓容的仓房。

第二十条粮油仓库内已有的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厂,凡财务与仓库脱钩,单独核算的,对加工厂所占用的场地和仓房,既可采用固定资产划转方式,也可采取每年收取土地和仓房使用费的办法,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仓储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凡财务没有与仓库脱钩,只是作为仓库本身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也必须符合库区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保证仓库安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二十一条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在满足本业使用的前提下,企业可对其暂时空闲的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业务,收取合理费用,但不得危及库存粮油、仓储设施以及人身安全,不得转让产权。

第五章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第二十二条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提足折旧费;

(二)经技术鉴定确认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因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设计建造质量等原因,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和修理价值的,也可视同具备报废条件。

第二十三条对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池)、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机、铁路专用车辆等规模较大设施的报废,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商业部备案。其他设施报废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如果涉及到冲减国有资金,需由粮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粮油仓库对经批准报废的仓储设施,要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作财务处理。同时,应如实核减有关统计报表的数字,以保证固定资产和仓储设施能力等统计数的真实性。

第六章附则

仓库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仓库管理问题及措施任公司中高管,了解公司情况后,就是开展工作,先从公司急需解决单位着手,下面列出对仓库改善事例通过调查、观察及询问,仓库社区现从仓库组织结构、流程、收、管、发、盘等多方面将仓库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同时提出解决措施,具体报告如下:

一、仓库组织结构不合理,责任不清

1、问题现状:仓库无具体组织结构图,仓管员无具体工作职责分工,三个仓管员职责不明,未设立仓库班长或组长(直接责任人)。

2、产生弊端::现由生产计划部的***代管仓库,真正仓库无责任人,再加上三个仓库管理员无具体工作职责,分工不清,职责不明,容易造成“三个和尚无水喝”的局面。

3、改善措施:重新合理设置仓库组织结构图(具体在9月8号完成),仓库属计划部管,仓库设一班长(建议由***担任,此人工作主动性强,缺点:仓库管理经验欠缺),负责管理仓库工作,向***报告,合理设置管理层次。仓库各人员工作职责具体确定清楚,做到职责分明,有分工有合作。(仓管员工作职责计划于9月8号完成)。

二、仓库管理流程及规范不适用,制度缺失

1、问题现状:200*年3月订立物料入出库管理、仓库管理一直未修订过,里面内容简单,以前也许公司规模小,适合当时情况,而现在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能适应现公司需用,如文件里无:成品进仓管理规定、成品出仓管理规定、仓库盘点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物料退库控制管理等。

2、产生弊端::管理流程及规范不合理,不能按流程化进行,随意性大,造成管理混乱,对于仓库收、发、管、盘、账等方面工作将无据可依、出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3、改善措施:对原有仓库管理流程、物料入出库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增加缺失的管理内容,完善后流程制度会适用现在公司仓库管理,通过制度的细化(标准化、流程化)来解决,并要求仓库强力执行。(修改流程及规范计划9月10号完成

三、副料管理有缺失

1、问题现状:制造领取副料不用开领用单,拿多少由产线说,使用人只需在登记表上登记且不需核准,仓库就可发放,仓库自行登记在电脑系统中,发放时未进行以旧换新,月底没统计月发放统计分析等,会造成副料混乱,将是一笔糊涂帐。

2、产生弊端:副料管理,基本上属失控的,它助长任意挥霍,浪费的行为,副料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着品质,它还在成本中占据一定比例,产线对研磨工位消耗材料有管理,每月计算消耗费用,但只是一部分。

3、改善措施:制定副料进出管理表,产线据需要填写领取,并规定每周领取时间(特别情况除外)。规定副料领取为新领和更换(以旧换新)两种,新领需制造经理签字,更换(以旧换新)需车间组长签字,而更换下物品统一定期报上级批准后处理。

制定具体副料管理办法,包副料分类、领取、发放、保管、盘点、申请等内容。(副料管理办法计划于9月9日完成)。

四、副料申购不合理

1、问题现状:副料申购由仓库申请,按最低安全在库数进行申请购买,每月可能多次购买,有时与生产脱节,购进数量会过大,如研**进货为20xx年8月,现还未使用,超过有效期限1年规定,并会占有流动资金。

2、产生弊端:使用单位制造部每月不进行副料消耗统计,未统计单台实际消耗量,仓库只按最低库存申请,没据生产计划进行申购,容易造成盲目编报购买计划的现象,增加资金占用情况。

3、改善措施:原则上每月初定期申购一次(特别情况除外),每月底统计所有副料库存量,每月发放统计汇总,参考月生产计划,月底填写申购副料,月初统一购回。副料管理办法中将明确予以规定。

五、易燃危险品未隔离管理、未设危险品仓

1、问题现状:易燃危险品(如酒精)一次购置数量多,虽有放置于三号仓库,但未隔离设专门危险品仓,工作中仓库为图方便,在原材料仓库内放置四箱酒精(9月4号见到)。

2、产生弊端:易爆易燃危险品,如遇特别情况,会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改善措施:在三号仓库划出一区域设为危险品仓,单独放置危险品,有条件可隔间设危险品仓,如无条件可进行区域设置,单独存放,严格发放制度,不可放于材料仓中,领取从三号仓库的危险品仓发放,加强危险品的管理。

六、胶水特殊副材,未特别管理

1、问题现状:3****(A胶),3***(B胶)放在箱内,螺纹胶放在胶盒内,且分不同区域放置,研**1瓶出产日期20xx年5月,进货20xx年8月,超过一年使用期限。

2、产生弊端::胶水有一定的保存条件,超过一定温度或有效期限等原因会造成胶变异,导致性能劣化发生,影响产品品质,严重的会造成成批产品损失。

3、改善措施:由技术统一对胶水类等特殊性副材,列出管理规范,确保保存条件,防止胶水变异,导致性能劣化发生,同时注意胶水有效期限内使用。

七、副料没分门别类,没区分管理

1、问题现状:副料没分类摆放,如:工具类,辅料,消耗品。而消耗品体积大(如所看见纸盒),不经常发放的,也放于材料库,导致材料仓库空间更小。

2、产生弊端::不进行分门别类,发放时间过长,浪费时间,又不方便取料、盘点,效率低。并且还容易造成发错的事故。

3、改善措施:副料初步想法设在二号仓库,设定货架,分类摆放。

原则上要求每周定期(二次/周)发放(特别情况除外),仓管员在二号仓库发放。

仓库管理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仓库管理方法。

一、 物资供应计划二、 设计最佳库存

1、主料:库存情况要根据生产订单、材料消耗定额、供应商状况、最短供货时间以及资金的周转情况等确定;

2、辅料:根据平时生产时的消耗量、最短供货时间、资金的周转情况等确定;

3、主料、辅料都必须在生产需要时给予满足,但又不能积压太多。

三、严格进库程序

1、所有物料进库前采购员必须要申请检验(或由仓库管理员兼检);

2、检验员必须认真负责。对物料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在数量上与仓管共同把关,实施监控;

3、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

4、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5、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6、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7、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8、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9、检验员对合格(质量、数量)的物料办理合格手续(或在入库单上签章);仓管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入库单);

10、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四、强化仓储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

3、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返修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4、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5、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卡、物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 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6、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7、各种物料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各种物料不得抛掷。

8、 供应部门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

9、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10、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 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11、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12、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5S要求及各仓库的具体规定执行。

1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管理人员办公室。

五、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2、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各单位领用物料必须有单位主管领导和领料员的签字。

3、领取物料时,仓管员要在领料单上签字,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

4、成品出库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5、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一份、仓库二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财务核算)。

六、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经技术部确认后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车间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车间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等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2、认真配合各单位(供应部门、车间)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仓库管理计划书20xx年已经来到,为了更好的做好新一年的仓库管理工作,在此,制定如下计划:

1)、注重形象,多参加一些公司组织的企业活动,每天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面对工作。

2)、农业企业的竞争已到白热化,单一的工作技能不能满足顾客的需要,自己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多加学习做到懂得更多,做得更好!

3)、多与同事沟通,保持良好的沟通方式,吸取好的建议。悉心听取领导的点评,对自己不好的做法即时予以改正。

4)、加强对自己的学习,真正掌握物品进、出、存的工作流程,使物品能起到物流顺利周转,同时也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作用,使其仓库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改进。积极配合同事,对库存物品的积压进行整改,避免物品日期太长,促销部分呆滞物品,并改善仓库物品和堆放的紧缺现象。

5)、努力提高仓库管理水平,争取每月的工作失误次数≤1次。

6)、物品现场所有标识清晰,明确,对库存信息准确率达99.7%。

7) 、对货品进仓库数量严把关, 对于进货管理的不断完善与维持。

8)、时时做好仓库的6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放的物料井然有序。

仓库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下同),省、市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含县政府调控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省、市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省、市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粮)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储存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家富为组长,县发改局、商务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报表汇总组、案件核查组和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工作组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组织和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复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做出评估。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另发)执行。

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发[*]118号)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对参加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领导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4月10日前,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市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由市领导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四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库存检查结果要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县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县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县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各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储备粮食(县级政府调控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并拨付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清仓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任何人均不得把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以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仓库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物资标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深入推进,如何规范仓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建设管理标准将为集约化要求奠定基础性工作。通过建立标准化仓储管理体系,规范库存业务管理,同时结合现场收发货管理和仓库作业管理功能从而达到仓储管理精益化水平。

一、仓储管理原则

(一)合理储备。库存物资储备以保证电网建设,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制定储备定额,确定储备策略,控制库存总量。

(二)加快周转。合理布局仓库网络,综合平衡库存物资种类和数量,利用平衡利库,加快物资周转,提高库存物资周转效率。

(三)保质可用。库存物资应定期检查,及时组织检验,保证库存物资质量完好,随时可用。

(四)永续盘存。物资收、发、转储、退库等信息应在当日内完成信息记账,确保账、卡、物相符。

二、物资储备定额管理

1.物资储备定额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物流服务中心编制仓储定额配置计划,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2.物流服务中心以物资储备定额配置计划为依据,根据定额储备物资耗用情况,提出补充储备采购需求,平衡后形成库存物资补货计划,按公司采购规定组织采购。

3.对列入储备的物资,应采取分级限量储备的方法储备,尽量避免重复储备,减少资金占用。

4.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除集中采购的物资外,凡市场上可以随时采购到的物资,仓库要减少储备量,或不予储备。

5.建立健全库存物资供应和消耗的基础数据收集与管理机制,分析、检查定额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额应定期进行修订完善,使各项定额指标切实可行,先进合理。

6.公司对物资需求坚持“先利库、后采购”的原则,实行利库管理。物资需求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由物流服务中心进行利库后调配。

7.供应商协议储备物资和寄存物资纳入储备定额统筹管理。

8.物资要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周转,按物资类别、物资价值,并结合物资全寿命周期制定周转率考核标准。

三、仓库作业规范

(一)物资入库管理

1.物资到货后,物流服务中心按照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单及物资到货验收的有关要求,进行核对验收。即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外观。对于特殊物资或重要设备应组织需求部门、技术主管部门等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参验部门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
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收货。

2.物资到库验收完成后3天内,凭到货验收单在系统中办理入库手续。

3.项目暂存物资入库,要明确项目名称、暂存原因及暂存时限。如果超过暂存时限,该物资仍然没有出库,要及时向暂存单位反映,督促其尽快领用。

4.项目结余物资入库,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结余物资退库申请,经审核后办理退库手续。

5.废旧物资入库,要对废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在核实报废审批手续和废旧物资移交明细目录后办理入库手续。

(二)物资出库管理

1.领料单和调拨单是物资出库的依据和凭证,其用途、规格、数量必须清楚,签字印章齐备,其它非正式凭证一律不予发放。

2.物资出库依据“领料单”和“调拨单”进行发料,发料完毕后领料人必须签字确认。“领料单”和“调拨单”一式三份,一联交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依据,一联仓库留存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领料部门作为物资消耗凭证。

3.物资出库前必须按照领料单或调拨单,核对编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发货。物资出库时,即时办理出库手续,并及时更新库存台账。

4.物资出库发料时,凡附有合格证、化验单、试验记录、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应一并交予领料人员;
有配套设备的,必须配套齐全发放(包括附件、工具备件等)。

5.如遇紧急事故不能按正常手续发料时,可凭物资管理部门签字确认的证明发料,但三日内必须补办手续。

(三)物资退库管理

1.物资必须按照实际需求领用,减少物资退库;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确实需要退库的物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重新建立库存台账,纳入仓储管理。

2.物资领料后不能一次性使用完的物资,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3.对工程竣工后未使用完的结余物资,领用部门应及时提出退库申请,填制“退料申请单”,报主管审批生效后退料入库,入库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退料单”,并重新建立库存台账,纳入仓储管理。

(四)物资盘点管理

1.物资盘点是对仓库保管的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要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点时应协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并及时在ERP系统操作,对于盘盈、盘亏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盘点采用实查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或是由于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

3.盘点工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盘点报表,并对其认真进行分析、查出不符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重大不符合项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盘点时应注意物资的摆放,盘点后应对物资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5.按照日常盘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原则,物资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物资盘点工作,根据实盘数量如实分析盘点差异原因,编制盘点差异报告。财务部门根据盘点差异报告负责财务盘盈盘亏调整。

四、仓储管理要求

(一)库存信息管理

1.仓储网络规划范围内的物资仓库通过ERP系统进行管理,实时记录和更新库存物资信息。

2.物资的出入库业务须实时录入ERP系统,更新库存数据,确保当日实物与账面数量一致。若不具备实时录入系统条件时,应在实物交接完毕后3日内,完成系统操作。

3.库存物资信息每周及时、准确的通过系统更新,实现公司系统库存“一本帐”管理。

4.库存手工单据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日期要以实际填写时为准。手工、系统单据应保存完整,作为月底结账核对的依据。

5.通过系统自动实现对入库、在库、出库、退库、补库、盘点等的统计分析功能,定期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

(二)物资保管保养管理

1.仓库根据物资性质、物资类别、库区库房和仓位(货架)设置,合理规划物资的仓储区位和堆码方式。

2.各类物资要按其储存要求的环境和摆放方式进行存放,物资堆放应做到场地安排合理,码放安全科学,摆放整齐便于发放盘点,保证物资不变形、不损坏、不变质。

3.码垛要求为轻启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
标志直观清晰,标签朝外;
四角落实,整齐稳当;
袋装货物定型码垛,重心应倾向垛内,纸箱包装和桶装货物箱口应向上,破包货物要另行堆放。为了方便计量,宜采用 “五五”堆码法。

(三)仓库消防管理

1.仓库负责人为仓库消防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库区的消防车道、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位置,严禁堆放物品。

3.物资存放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易燃易爆物资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并建立台账记录。

5.仓库的各种防火标记应醒目,仓库保管员应正确掌握报警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四)安全保卫管理

1.外单位机动车辆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仓库。

2.仓库员工或本单位员工进入仓库,应主动出示工作证,配合安保检查;
到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门岗值班室登记;
提货人员未经仓库保管员许可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内。

3.进入库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
行车、叉车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动用;
起吊工具使用前需仔细检查,确保装卸工作安全。

4.所有物资出库均应凭物资出门证出门,若物证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外来施工队伍因施工需要带进仓库的工具、器材,应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出门时核对。

5.仓库保管员应做到每天四“检查”,即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经常检查调整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四、检查与考核

物资部负责制定公司仓储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定期对仓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并逐步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同业对标。

五、结语

仓库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建立易制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易制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采购部、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东阳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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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