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研讨发言: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市政协),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我市政协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结合建立乡镇(街道)政协工作召集人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恳谈试点工作,全面深化委员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已在X个试点乡镇(街道)举办基层民主恳谈会XX次,其中在村(社区)举办XX次,有效促进了基层一些急难愁盼问题解决,赢得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政协委员的普遍欢迎和纷纷点赞,誉其为“家门口、心头事”的民主协商、“行得通、很管用”的善治良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民主恳谈改革任务要求,市、县(区)政协均成立推进基层民主恳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协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统筹推进。明确试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本地民主恳谈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求各县(区)政协选择X—X个乡镇做好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力争用X—X年的时间,实现基层民主恳谈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培训,建立推进机制。举办了全市政协主席读书班,专题学习江苏省徐州市、浙江省温岭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先进经验,并组织县(区)政协主席赴徐州市实地参观考察。通过全市政协委员培训班,对列入试点乡镇的基层民主恳谈会召集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建立会议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县区政协主席座谈会、基层民主恳谈现场观摩暨推进会,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持续推动工作开展。落实政协领导联系包保制度,市、县(区)政协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市、县(区)政协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做好民主恳谈队伍建设,落实恳谈工作经费、场所等问题,保障基层民主恳谈活动顺利开展。
三、严密制度设计,用好专门优势。市政协立足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借鉴运用政协的协商经验、协商规则和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恳谈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文件,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平台搭建和恳谈内容、主体、形式、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等11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形成恳谈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基层民主恳谈工作格局。
四、搭建恳谈平台,明确恳谈主体。结合乡镇(街道)政协工作召集人制度和委员进社区活动,以委员为主体组建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村(社区)委员联络室,协同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本级民主恳谈会议平台,两方负责人共同负责组织指导民主恳谈会议并担任召集人。市、县(区)政协建立特长委员库,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乡贤人才库(主要由住地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公职人员等组成)。根据不同议题,抽选“两库”中相关人员、利益相关方代表(不少于参与恳谈人数的50%)参加恳谈会议。
五、规范恳谈操作,打造“闭环”流程。参照政协协商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基层民主恳谈工作流程(试行)》,重点对恳谈什么、如何恳谈、恳谈结果如何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在议题产生确定上,规定由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村(社区)委员联络室通过党政交、群众提、委员荐等形式收集,并报经同级党组织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在举行恳谈会议上,规定通报情况、提出意见、互动协商、确认共识、结果报送等步骤。在恳谈成果运用上,规定对已达成共识事项,同级党组织负责抓好办理落实并及时反馈,接受检验评价。对于未达成共识的,将有关意见提交同级党组织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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