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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艺术史论文【五篇】(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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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是由艺术史家撰写的,艺术史家是艺术史的叙事人。艺术史叙事具有二重性,它具有作为自然历史的遵循时间线性而不断延展的一面,也有作为非自然历史的虚构性的一面,需要叙事人以艺术史的语言进行建构与讲述。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艺术史论文【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中外艺术史论文【五篇】

中外艺术史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艺术;
艺术史;
历史叙事;
理论叙事;
后现代

【中图分类号】 J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005-3

艺术史是由艺术史家撰写的,艺术史家是艺术史的叙事人。艺术史叙事具有二重性,它具有作为自然历史的遵循时间线性而不断延展的一面,也有作为非自然历史的虚构性的一面,需要叙事人以艺术史的语言进行建构与讲述。自艺术史这门学科诞生以来,概观作为教材的、作为评论的、作为传记的艺术史著作,其撰写工作基本依照两种模式展开:一是撰写自然历史的历史叙事模式,二是注重史论融合的理论叙事模式。

一、作为历史叙事的艺术史

英国著名学者乔纳森・哈里斯在《新艺术史批评导论》一书中指出,所谓“艺术史”,一般用来指涉“出版物或以永久固定的文件形式的现成物。这包括艺术史的文本,以及通常记录了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展出的艺术作品的展览目录和电视节目”。

艺术史作为“史”,首先是一种历史叙事。它遵循自然历史的时间线性,兼顾各民族文化艺术的国别与地域特色。翻开《加德纳世界艺术史》、《剑桥艺术史》、《牛津西方艺术史》等艺术史经典著作,再浏览《视觉艺术史》等年轻的艺术史成果,以及《欧洲绘画史》、《中国绘画通史》等部门艺术史著作,不难发现皆是按照时间先后佐以地域划分作为章节撰写线索的。美国学者帕特里克・弗兰克撰写的《视觉艺术史》是全球许多视觉艺术专业使用的经典教材。全书共有三部分十二章,分别从“艺术文化传统”、“现代艺术”、“后现代艺术”三个角度划分视觉艺术史,又按照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再到18-20世纪的时间线索论述了欧洲艺术,具有鲜明的历史叙事色彩。弗兰克在该书最后附上一张“世界艺术史年表”,横轴跨越了公元前三万年到公元后两千年的时长,纵轴按照地域划分为“美洲”、“俄国”、“北欧”、“南欧”、“中东”、“非洲”、“印度”、“中国”及“日本”,试图从时间与空间的双重维度使这部艺术史呈现更为全面完整的样貌。

弗兰克以历史的线索串连起各个年代、不同地域的艺术家、艺术品及与之相关的艺术审美活动,可见艺术史的历史叙事模式是对艺术之历史的连贯与整合。但历史叙事模式对艺术史而言也是一种割裂。艺术史家以特定的文化背景、、政治立场等视角重新梳理全球范围内的艺术活动,这种撰写模式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叙事结构。将之强加于组成艺术史的诸种元素与片段后,这种叙事结构难免成为对艺术史的主观建构。然而,艺术史本身未必遵循一种有内在逻辑和特定规律的发展线索,这种连贯性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虚构性与主观性,使艺术史有别于真实客观的自然史。

固然,自然历史是艺术史存在的背景,也是艺术史叙事的时间载体,这是无可回避的。作为历史叙事的艺术史撰写要遵循自然历史的线索展开,必然要叙述艺术家的生平、创作轨迹、作品风格的演变分期。“世界艺术史年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但将艺术史附庸于自然历史,以自然历史的线性逻辑来同一艺术史的发展脉络并不是唯一的叙事路径。艺术史家与艺术史学科的教育者常以历史叙事的模式来撰写并讲述艺术史,这自有其便利之处,之于学习艺术史的受众而言也有线索鲜明而便于记忆的益处。但“艺术史”是否等同于“艺术的历史”?这一问题对艺术史的撰写而言至关重要。如不进行解答,艺术史的撰写只能停留在历史叙事的传统模式中,而无法应对后现代语境在艺术史叙事中引发的变革。

二、作为理论叙事的艺术史

我们不妨借鉴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对历史与文本的论述来思考这个关键问题。20世纪80年代,新历史主义作为一种批判性的方法论在北美兴起,其所关注的是文学、文化与历史之间的内在亲缘关系。“新历史主义者将文本形式解读为意识形态与认识论的复杂性反思,以及一种毫无层次感的投入与赋予。……新历史主义者不将文本与历史之间的关系视作一种文本与语境的关系,亦非一种前景与背景的关联,而是坚持认为,对文本的理解实质上是一种散漫化与物质化的实践网络中的享有特权的瞬间”。约翰・布莱尼根在《文学人造物中的历史、权力与政治:新历史主义》中指出,“文学与历史是须臾不分的。历史并不是集合了客观知识的连续体,不能简单地将历史应用于对文本的阐释以见出文本反映了何种内容。文学是一种载体,其所承载的是对历史的再现,……换句话说,文学并不是像一面镜子那样反映历史”。可见,艺术史之“史”并不等同于自然历史,它依托于自然历史而成,其本身却不是具有内在时间逻辑延展性的真正的历史。艺术史是“艺术”的历史而非艺术的“历史”,要恢复其独立地位,还须从艺术自身的独特性入手。而艺术家将自身对艺术独特性的理解表述为理论、应用于创作并组建流派的活动,便是艺术史的理论叙事所观照的对象。

艺术家在创作之外的理论化行为是出于一种书写艺术史的自觉意识。毕加索与勃拉克发觉从多角度观看事物会获取其不同的呈现面,便以此作为描绘对象的新技巧,开创了立体主义。莫奈与雷诺阿发觉事物在不同光线下呈现丰富的色彩变化,注重被描绘对象向眼睛呈现的印象色彩而非其本身的色彩,便以此作为试验手段,开创了印象主义。这两个流派的命名皆来自艺术批评家具有讽刺意味的评论,却在艺术史上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当初为之戏谑命名的批评家与开创新画风的艺术家们便是以理论叙事模式撰写这段艺术史的叙事人。除艺术家彼此携手之外,艺术家与哲学家的联合也是引导艺术史走向理论叙事的一大因素,譬如福柯对马格里特作品的阐释、海德格尔对凡・高作品的阐释、福柯对委拉斯开兹作品的阐释等,也必然成为艺术史理论叙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更有艺术家以创新观念压倒作品形式技巧,来彰显理论叙事的鲜明趋向,譬如马歇尔・杜尚、安迪・沃霍尔等创作的现成品艺术便是典型案例,作品本身毫无技巧可言,作品所传递的对后现代语境的反思便是作品留名于艺术史的全部原因。随着此类艺术家的觉醒与此类作品的问世,艺术史难以再维持单纯的历史叙事模式。艺术史不仅需要理论话语,更将理论话语当作艺术史的语言本身,作为叙事的最基本工具。

三、史论结合的艺术史叙事

必须指出的是,艺术史撰写模式中的历史叙事和理论叙事并不是截然分立的,艺术史总是包含着“史”与“论”两个维度。从古典到现代再到后现代,推进艺术史的动力发生了变化,撰写艺术史的叙事模式亦随之变更。

历史叙事侧重于“史”,按照时间顺序以艺术家和作品的流变发展作为主导内容;
而理论叙事倾向于“论”,受社会历史语境变化的影响,以艺术家、艺术批评家、艺术史家自觉创新求变的观念为观照对象。历史叙事是一种围绕艺术家和作品展开的艺术史叙事。在历史叙事的观照下,艺术史的主体维度是针对单个艺术家的,表现为其生平和创作轨迹,这是一种有所依据、可被查证的相对客观化的主体维度;
艺术史的客体维度表现为作品的物质形态、形式特征、创作技巧等因素,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与之相应的,理论叙事是一种围绕流派和理论展开的艺术史叙事。在理论叙事的观照下,艺术史的主体维度是多个艺术家组成的流派,阐述其创作观念、动机、意图,以及艺术革新的口号,是一种主观化的主体维度;
艺术史的客体维度是各流派提出的艺术理论,阐述艺术与现实、艺术与历史、艺术与社会或者艺术自律等观念,具有相对鲜明的变动性与变革性。

所谓史论结合,不仅指艺术史撰写中的史论结合,也包含艺术创作实践中的史论结合。莫奈、毕加索、利希滕斯坦、马格里特、杜尚、沃霍尔等艺术家颇具试验性的艺术创作将创新和变革引入艺术之中,甚至将艺术作为哲学化思考的形象手段。他们的艺术创作之所以成为艺术史的重要环节,不仅因技巧的特色,更因其为艺术观注入新生命。西方艺术史上具有创新精神的艺术家还有许多,其试验性的创作实践本身就是有意识地书写艺术史的行为。

如前所述,艺术史的撰写通常包含史论二维,但具体到某位艺术家,史论模式的界线与差异或可鲜明显现。譬如,艺术史家在叙述毕加索的艺术创作时,常将其多产而多变的创作生涯细分为八个时期:蓝色时期、玫瑰时期、受非洲影响时期、立体主义时期、古典时期、超现实主义时期、蜕变时期、田园时期。蓝色时期与玫瑰时期的命名方式显现出艺术史家对毕加索早期作品形式层面尤其是色彩特征的描述;
受非洲影响时期、古典时期、蜕变时期与田园时期分别侧重于艺术家的生活经历对创作的影响;
而立体主义时期与超现实主义时期则是典型的史论结合的艺术史叙事。既然由毕加索所书写的一段艺术史是丰富多变的,对其创作实践的叙事便不得不采用史论结合的方式,不仅介绍毕加索的生平尤其是婚姻生活对艺术创作风格转变的影响,还要兼顾他本人对艺术创新与试验变革的原创理念与巨大影响。

四、后现代语境下的新艺术史叙事

当艺术史行进至后现代,即便是史与论的全面结合也面临被解构的危险。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在《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中指出,西方文化所惯用的宏大叙事已不再适用于当下,“宏大的、包罗万象的诸如人文主义这样的理论无法帮助我们理解文化的不断演变,理解文化的形式与实践无止境的结合与再结合的过程”。据此,安・达勒瓦指出,“现代主义的艺术史是建立在一种包罗万象的叙事上的,这种叙事为后现代主义所批评”。在后现代语境冲击艺术史叙事之前,艺术史撰写以罗马、巴黎、柏林、伦敦等欧洲城市中心为核心地带。“它根据一种理性与进步的模式来展开――所有的艺术史(不可避免地)都是走向当下的一种进程”。在这一模式的观照下,不仅欧美艺术中远离艺术主流的边缘地带被忽略,西方中心主义之外的东方文明及其艺术实践也被严重忽视,欧洲白人男性艺术家之外的欧美女性艺术家与东方女性艺术家更难以在艺术史叙事中列席。但她们的创作及作品理应在完整的艺术史中占据一席之地,被排斥在宏大叙事之外,并不意味着其不存在或不重要。因此,后现代语境对艺术史叙事的冲击不仅表现在对宏大叙事的质疑与颠覆上,还表现为对非主流微观叙事的正名与归位。

哈里斯对这一现象作了详细的介绍与深刻的分析。他指出,“艺术史学科在总体上已经比过去变得更加开放,更具有问题意识和自我批判性――强有力地特别挑战了设定为一种单一的、确定无疑的历史真理的假定或信念”。时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所谓“新艺术史”(The new art history)包含了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符号学、心理分析学等一系列新阐释方法在艺术史叙事中的扩展范围,可用“激进的艺术史”、“批判的艺术史”或“艺术社会史”代替“新艺术史”进行表述。弗雷德・奥顿与格里塞达・波洛克认为,与后现代语境下的新艺术史相对应的传统艺术史是“体制化的主导艺术史”。它由大学等研究机构中的学者生产,在教学过程中复制,被文字形式固定在白人男性艺术家的专论以及“枯燥的专业文献”中,并在收藏、管理、展览艺术品的过程中被画廊、博物馆、出版社等机构所强化。而在后现代主体自我意识变得支离破碎、迷茫无拘的语境下,“体制化的主导艺术史”受到质疑,艺术家试图摆脱艺术史家对自身的固定风格与流派的定位,以自发自觉的艺术创新精神不断地试验着去探索一条冲破传统艺术史叙事牢笼的路径。

艺术史叙事在后现代语境下的迷茫与挣扎与分析哲学对“艺术”概念界定工作的解构与质疑是一致的。随着艺术创作实践的不断革新,新奇的艺术表现形式不仅拓展了欣赏者的审美视野、培养了新的审美习惯,更对传统艺术定义造成了颠覆性的挑战。毋宁说行为艺术、大地艺术、装置艺术,即便是电影、摄影也难以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传统艺术。与之相应的,艺术史的撰写活动在现代、后现代语境下也遭遇了类似的尴尬,其边缘不断扩张、范畴不断增殖、意义不断模糊,同一性的定义越来越难框定日新月异的艺术创作。

哈里斯在界定“艺术史”的概念时曾指出,除了出版物、作品展览与电视节目之外,艺术品的保管与维护、欣赏者面对艺术品所产生的彼此交谈、艺术史的课堂教学及研究机构所承担的项目都应被纳入艺术史的范畴中。这一概念的扩展大大丰富了艺术史叙事所要囊括的对象。多元化趋势使体制化的传统艺术史叙事难以招架,试图以时间线性单一线索将全球艺术实践同一化的路径难以令人信服地容纳上述纷繁复杂的艺术史领域。艺术史的撰写模式何去何从,尚待艺术家、艺术史家、艺术批评家、美学家、收藏家以及博物馆策展人的共同商讨。再者,随着接受美学日渐深入人心,艺术史的审美欣赏之维更不容忽视,欣赏者在艺术史叙事中占据何种地位的问题尚没有得到明确解答。欣赏者在传统艺术史叙事中处于不在场的地位,哈里斯已意识到,“艺术具有的效果总是作用于和影响特定的观者。没有观者就没有所谓的‘影响’”,然而,强调“中立”和“客观”的传统艺术史却“含蓄地否定了特定观者的独特性和多样性”。这一缺憾在后现代语境下已渐渐被弥补,至少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酷儿理论以及生态主义等新兴视角始终致力于恢复艺术史中被传统撰写模式所排斥和忽视的边缘成员,而这一努力的重点不仅指向艺术家,也包含了对受众群体的考察与分析。

上述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虽表征了艺术史的撰写工作在后现代语境下所面临的瓶颈,却同时也为艺术史研究提供了无限的新契机。它所引发的反思的规模与深度将史所未见,正如达勒瓦指出的,“对于艺术史学者而言,后现代主义促成了对这门学科,还有对我们与过去的艺术和艺术史之间的关系的历史的重新评价”。

参考文献:

[1](英)乔纳森・哈里斯.新艺术史批评导论[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

[2](美)帕特里克・弗兰克.视觉艺术史[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

[3]Julian Wolfreys等.文学理论中的重要概念[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4]Julian Wolfreys.文学理论导读和术语[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中外艺术史论文范文第2篇

艺术史论专业课程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古代汉语、中国通史、世界通史、考古学概论、绘画基础、美学原理、世界美术史、中国美术史、西方设计史、中国古代美术史研究专题、西方现当代美术史研究、美术史专业论文写作、中国现当代美术研究、世界美术史研究专题、美术理论与美术批评等。

艺术史论专业就业方向

艺术史论专业培养具备中外艺术史与艺术理论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在各级文化部门、美术馆、博物馆,以及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出版机构、文化公司等单位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艺术史论(美术史与美术理论)专业一直是美院中比较冷僻的专业。近几年,随着美术院校的扩招和美术考生队伍的扩大,美院史论系才逐渐被越来越多的考生注意并引起他们的兴趣。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与国外相比,国内设计艺术行业起步的时间比较晚。

毕业生可以在文博系统、高考、美术研究院所、出版社等行业从事具有专业知识的鉴定、研究人员、教师和编辑等工作。其中相当数量的毕业生通过研究生学习之后,进入了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中学担任艺术课程教师。

1.掌握艺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各个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掌握艺术学综合的分析方法和分析能力;

3.具有艺术鉴赏和艺术批评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艺术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中外艺术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
中国艺术史是以艺术作品和创作者为主体的艺术变迁史,不是人物传记史,也不是形而上纯粹观念史。回到艺术本质研究,可以将一些佚名作品或图像纳入中国艺术史学研究和描述体系中,避免把中国艺术史简单地描述为文人书画史;
可以使非主流的族群艺术与主流的汉族艺术同时出场,并重视图像的主体地位,使艺术史学的建构与描述更趋完整性。

中图分类号:
J0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3)06077207

提出“回到艺术本质的中国艺术史学”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重新描述中国艺术史。“重新描述”,基于两个逻辑前提:一是基于艺术学理论重新描述中国艺术史;
二是基于艺术本质论重新描述中国艺术史。第一个前提是基于艺术学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学研究方法的大前提,其基本核心观念是将所有艺术门类“打乱”,重新整理艺术史料,构成“整合复数”的艺术史料的系统,排除门类艺术史的“单数”史料系统,也排除“平行拼盘”艺术史料的系统。第二个前提的核心观念是,以图像作为艺术本质之源,探讨艺术作品为轴心线的艺术史,而不是记传史,让佚名作品敞开。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用“图像”,是指具有可阐释性、自成系统性的艺术形态。[1]至于体例问题,我们曾在讨论艺术史的体例其它论文中,已经提出了参照中国史学体例: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综合而为之,使之成为艺术中的“通史”体例。这里不做重点讨论。

一、让中国艺术史回到本质的史学

从艺术本质出发,让中国艺术史学成为以艺术为轴心线的变迁史。过去有的中国艺术史描述可能受到中国文学史学的影响,有些强分尊卑座次,把一些看不到作品但文献记载的“大家”作为中心,围绕这些“大家”撰写艺术史学。颇有一点纪传体的史学方法和体例,其结果使艺术本身被处于次要地位。这当然也是局限于“文献”和作品失传等多种原因,也因中国文人书画文献流传颇丰,促使了“纪传体”方式的记载比较突出。唐代诗人兼画家王维,被北宋大文豪苏轼评鉴尚高,评其曰“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又被明代的董其昌推崇为南宗鼻祖。王维本人也提倡“夫画道之中,水墨最为上”(王维《山水诀》),然王维本人绘画作品留下鲜少。围绕王维作品的描述,见《历代名画记》评“破墨山水,笔迹劲爽”,《唐朝名画录》评“风致标格特出……画《辋川图》山谷郁盘,云水飞动,意出尘外,怪生笔端”,《旧唐书·王维传》评“山水平远,云峰石色,绝迹天机”。我们能看到王维的传记与相关记载较多,也因王维诗歌文学贡献大于绘画,却无法构成以他的绘画作品为中心的史学描述。这是文人艺术描述存在的一个特点,中国的书法史也是如此。传记体的结构方式这个特点也构成了描述中国文人书画史的一个缩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世艺术史学的描述体例与史学结构体系。

同时,中国古代画论、书论包括乐论,也许与语言表述方式有关。如一些描述艺术作品的语言似是而非,语焉不详,或者过于形而上的表述。我们看一段谢赫的《古画品录》对“第一品(五人)”的描述:

陆探微。事五代宋明帝,吴人。穷理尽性,事绝言象。包前孕后,古今独立。非复激扬所以称赞,但价重之极乎上上品之外,无他寄言,故屈标第一等。

曹不兴。五代吴时事孙权,吴兴人。不兴之迹,殆莫复传。唯秘阁之内一龙而已。观其风骨,名岂虚成。

卫协。五代晋时。古画之略,至协始精。六法之中,迨为兼善。虽不说备形妙,颇得壮气。陵跨群雄,旷代绝笔。

张墨、荀勗。风范气候,极妙参神。但取精灵,遗其骨法。若拘以物体,则未见精粹。若取之外,方厌高腴,可谓微妙也。[2]1718

这种评价或表述,用词多有形而上的味道,如“穷理尽性,事绝言象”。让人不好把握其中艺术本质的含义。或者说,对陆探微的作品难以产生一个比较直观认知和鲜活感受,表述较为超然。即陆探微的作品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画面图式,读者有种一头雾水之感。评曹不兴用了文学术语“风骨”,概自于此一时期的人物品藻之风。刘勰《文心雕龙》也使用“风骨”这个概念对文学的品评,让人自己去体味琢磨其品评之中的涵义。说卫协“旷代绝笔”,评价很高,也是让人去想象。这种形而上的艺术品评,也是古人在文化的视域看待自身的艺术的独有方式。当然,也有评论与表述比较具体的地方。这种表述对“下品”的艺术家和作品,尤为明显,其中第五品(三人):

刘顼。用意绵密,画体简细,而笔迹困弱。形制单省。其于所长,妇人为最。但纤细过度,翻更失真,然观察详审,甚得姿态。

晋明帝。讳绍,元帝长子,师王厉。虽略于形色,颇得神气。笔迹超越,亦有奇观。

刘绍祖。善于传写,不闲其思。至于雀鼠,笔迹历落,往往出群。时人为之语,号曰移画,然述而不作,非画所先。[2]22

这里的表述“用意绵密,画体简细,而笔迹困弱”等,所谈作品的特征和问题就比较清楚,让读者容易把握具体的画面以及运笔的方面的特点和问题。

中国文人品评和表述方式就是按照“品”的等级来展开的。不同的品级用不同的评鉴词语表述:品级越高,评鉴词语越形而上;
品级越低,评鉴词语越形而下。这既印证了《易经》中所说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思想,也体现了中国文人的艺术观念和思想。中国古人对艺术表述,有其自身的文化特征,尽管有些语焉不详或超然,但也是针对艺术本质而言的。魏晋以后的中国画论、书论的发展,尽管对谢赫的“气韵生动”依然还在做深入地诠释,但是对艺术表述和品评也逐渐具体和周全,包括对技法的总结。总体来讲,如果仅看魏晋时期的中国画论和书论等文献,在表述具体作品和艺术家时,显然针对艺术家的品评和表述更多一些。上面谢赫的品评和表述,不完全是针对具体作品的,而是对画家作整体的概括式表述。到了唐代朱景玄略有改观,虽然以“神、妙、能、逸”品评诸家,但接近“纪传体”的体例方式。中国美术史学的撰写到了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对作品的鉴赏、品评、鉴赏和师传关系等方面的表述才比较全面。《历代名画记》是我国第一部具有通史性质的美术史,体例方式和结构系统,所有继承更有创新,“纪传体”不再是主体结构的体例,尤以艺术本质为核心展开表述,张彦远的表述方式,也成为近现代中国“美术史”的一种描述方式和基本方法。

我们这里大致回溯一下中国古代艺术史学研究方法、体例、思路、表述的基本特点,目的在将要展开讨论的艺术本质问题。当然,围绕艺术本质的问题还得从当下说起。由于受到西方现代文化理论、艺术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文学科理论与方法渗透到艺术史学领域的研究中,使艺术史学研究领域与其它学科研究领域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对中西艺术“概念”的不同理解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人文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在艺术学科这里交汇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现象,朱青生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用西方艺术史(以西方艺术为主要对象建立起来的艺术概念并针对西方的艺术现象进行学术研究)的方法无法处理中国艺术的(某些)问题。在过去的一百年中,无论是西方的艺术史家,还是接受了西方艺术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家,围绕一些中国艺术中与西方艺术相似部分讨论了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问题,却不大涉及艺术差异的本质,亦即虽然同为所谓‘艺术’,指的却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事物。”[3]不但“不大涉及艺术差异的本质”,更有甚者,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接受西方艺术理论的中国学者,一些艺术史学研究成果,偏离艺术本身,脱离了艺术本质问题,一脚跨到了其它学科领域。

我们只要看看美国艺术史家安·达勒瓦所著的《艺术史方法与理论》,其中的方法大致有“形式分析”“象征与符号”,在“艺术的诸语境”中,有“意识形态与文化霸权”“女性主义”“酷儿理论”“种族与后殖民理论”等,当然还避免不了有弗洛伊德、拉康等人的理论。他把这些理论全部作为研究艺术史方法与理论。这种西方文化理论本身,很容易偏离对艺术本质问题的研究。达勒瓦的很多研究成果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我们不是刻意抵制这些西方当代文化和艺术理论,其意义和价值也许是有的。譬如西方的图像学理论与阐释方法对于揭示艺术的某些隐喻意义,是有帮助的。但是,阐释者往往过度阐释,或者夸大了阐释本身的功能,结果阐释意义的本身代替艺术的本质意义。女性主义、酷儿理论,到底对研究中国艺术史学有多大学术价值和意义,老实说值得怀疑。毕竟西方这些文化理论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中建立的理论,缺乏对中国文化的认知以及对异质文化研究的对应性与有效性。一个不容忽视事实是,我们的中国艺术史学研究现状并不乐观,带有偏离艺术本质的研究趋向,很多研究基本上不讨论艺术本质的问题。

这种现象和结果,究其原因,一是上面我们说受到西方现代文化和艺术理论影响,参照西方研究者的做法,把人文学科理论研究方法作为对中国艺术史学研究的主要方法;
其二是研究者的结构发生变化,从事中国艺术史学研究者,相当一部分的学术背景来自于非艺术史学专业,这也是为什么当下的中国艺术史研究方法,大多喜欢采用西方的社会学、人类学、符号学、修辞学、语言学、现象学、阐释学等理论和方法。

一些热衷于西方后现代文化理论研究者,总爱在“权力”与“话语”之间纠缠。这个特征也被米歇尔所表述:“语言学、符号学、修辞学和各种‘文本’模式都成了关注艺术、媒体和文化形式的批评反思的混杂语。社会是一个文本。自然与其科学再现是‘话语’。甚至无意识也是像语言一样被建构的。”[4]2米歇尔继续表述了他的图像学转型的研究方法:“不管图像转向是什么,应该清楚的是,它不是回归到天真的模仿、拷贝或再现的对应理论,也不是更新的图像‘在场’的形而上学,它反倒是对图像的一种后语言学、后符号学的重新发现,将其看作是视觉、机械、制度、话语、身体和比喻之间复杂的互动。”[4]7西方学者的确喜欢探讨艺术本质以外的“话语”与“权力”的关系问题。在上述的很多方法中,应该说图像学理论和方法与图像研究构成的叙述结构,对艺术史的研究产生了广泛的意义。

这种意义主要体现在对“文本”的重构,即重新构筑一个图像的阐释范式,包括了社会学(赞助人研究),阐释学(象征含义研究),符号学(功能意义研究),人类学(族群特征研究),这些学科与方法基于“图像”呈现的要素充分展开的,并且是从外部展开的。譬如符号学,就是从语言的结构展示出来研究符号的意义,扩展至民俗分析(Folklore Analysis)、人类学(Anthropology)、叙事学(Narratology)、神话符号学(Semiotics of Myth),最后才展开到艺术符号学(Semiotics of Art)。图像学与图像学的方法,事实上它主要解决“母题”与“图像”的关系问题,仅仅是艺术的有某个小范围的问题。涉及到的研究方法,看似演化出来很多,实则解决的基本上都是在不断地阐释图像中的隐含的象征性意义的解读问题,并繁衍到更广泛的与艺术本质愈加遥远的社会话语结构与关系的诸方面问题。

我们所探讨的问题,与这些理论和方法本身有关(不是每种方法和理论对中国艺术史学都有效)。但更多的问题是,在研究者本身夸大了这些理论价值和方法,忘记了自己的研究对象,而把所运用的其它人文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作为讨论的对象和目的。这样做的最后结果,必然回不到艺术本质的研究中去,艺术失去了研究者研究的主体地位,使艺术史学的研究和描述被其它学科架空或淡出,甚至如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1892-1940)等西方学者认为,实际上并不存在艺术史。[5]艺术史不存在的看法,自然是脱离开艺术本质走到极端的认识。西方的这些学术话语和理论,干扰了我们“重新描述”和建构中国艺术史学的艰巨任务。

因此,针对上述艺术史学研究脱离艺术本质问题的现状,我们提出并希望研究者及其对中国艺术史学的研究,回到艺术本质上来。高居翰有一个提法值得我们思考:“我曾经指出那些只停留在艺术作品外缘资料之研究的方法,就像是‘艺术中的非艺术性之研究’,他们从不真正把作品本身放进这层关系中;
而这点正是我们无论多么困难,都应该去做的事情。”[6]外缘资料是需要的,但仅仅阶段性的,也仅仅是一个方法的,其本身不是目的。必须把艺术作品本身置于外援资料中,使艺术史学的研究真正回到艺术本质上来,也许对当下缺少艺术学知识结构与背景的研究者是一件更为困难的事,但是要想使中国艺术学的研究与建构有新的突破,再困难也得去做。

二、让佚名作品“出场”并“在场”的史学

从艺术本质出发,让历史中那些长期被遮蔽和佚名的艺术“出场”并“在场”于艺术史学的体系中。我们不得不说,传统的中国的艺术史,以及相关的艺术文献记载,都是文人撰写自己的“艺术史”,品评的是他们的艺术作品,记载的是他们的“艺术活动”。我们前面讲到一个的逻辑前提是基于艺术学理论,这意味着我们重新描述和建构的中国艺术史,不是一部中国“文人艺术史”。实际上文人的艺术史本质是美术史,遮蔽了文人以外的艺术形态和艺术活动,以及更多的佚名的艺术作品。譬如民间艺术中的音乐曲调、造型艺术和戏曲歌舞等。由于它们没有被文人记载,历史中处于佚名状态,而这部分的内容最为广博复杂。要让这些佚名的民间艺术展现出来的确难度很大。钩沉文献记载与图像、田野调查和收集实物,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其中很多实物都可能被今天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的产生,型制、制作和方法,以及功能用途,似乎成为难解之谜。这些都是要攻克的难题。我国戏曲调式、曲调、唱腔等丰富多彩,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戏曲和一套完整的演艺系统,但很多限于口传心授延续的传承方式,缺少记载和类似“粉本”的实物,如曲谱、表演的记载。传承人是主要的继承载体,一旦失去传承人,那么这个种类的艺术形态就面临消失。这些民间艺术长期被遮蔽,文献记载极少,但它们却又是中国艺术很大主题部分。这部分“非物质文化”的艺术形态,基本上处于“零散”状态。一些虽然被保留下来,但是由于没有“归属”,不知作者是谁,属于佚名作品。如果采用“纪传体”方式来把它们架构在中国艺术史学中,显然它们会被“纪传体”的方式所遮蔽。

我们提出建构基于艺术学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学,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佚名”艺术形态,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纳入建构艺术史学体系的艺术史料。让这些被长期遮蔽的艺术史料,出场而且在场。“出场”而且“在场”的史学方法,这使我想我想到了爱尔兰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荒诞剧《等待戈多》。主角“戈多”一直处于剧中的中心地位,一直在场,但却始终没有出场。这无疑给人们留下了思考。人们盼望的,剧情中人物等待的“戈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形状”,总没有答案。因为“戈多”仅仅“出场”,却没有“在场”。我们探讨的这些被遮蔽的艺术形态,颇像“戈多”的“出场”,却没有“在场”意味。《等待戈多》是荒诞剧,我们构建的中国艺术史学不是构建荒诞史。因此,那些被遮蔽的艺术史料,我们必须让它们出场,而且在场。为此,文人艺术那种传记体的结构方式,显然不适合架构中国艺术学史学。那么,以艺术本质为轴心的结构,就可以使佚名的作品出场而且在场。图像——作品的另一种“意义”在这里就体现出来了。

《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这个文献记载今天出土的材料中有类似的图像可以证之。1973年出土于青海的马家窑文化遗址的彩陶盆,上面绘有5人舞蹈的形象,另一个舞蹈纹彩陶盆则有12人之多。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认为:“所谓头带发辫似的饰物,下体带有尾巴似的饰物,不就是‘操牛尾’和‘干戚羽旄’之类;
‘手拉着手’地跳舞不也就是‘发扬蹈厉’么?”[7]从这些图像中,传递了一种舞蹈的信息,至少让我们今天较为直观地感受到了人类早期中国的舞蹈“演艺”形式。《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这里表述的“歌舞”形式纵然与巫术有关,《周礼》记载的“方相氏”就是典型傩戏。但它们与今天的中国戏曲相关联,“至与戏剧更相近者,则为傀儡。”[8]216而这种傩戏在西南的川贵偏远地区,至今还保留有它的表现形式,也能收集到傩戏的面具和傩戏其它载体。

载于唐代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中有“踏谣娘”,相传为我国较早的一种“戏曲”形式。“踏谣”即且步且歌,实为歌舞曲艺。但可以看作是我国曲艺源头,王国维在考证中国戏曲时认为:“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9]现在很多表述的“戏曲”,实为“文本”,但不见歌舞,也不见曲调。歌舞曲调为口传心授,极容易失传。“文本”——戏曲小说(或剧本)见于文字记载,流传遗存较易。作为中国戏曲艺术,仅仅见“文本”,一般我们认为只能称为“戏曲小说”,是戏曲的内容。但缺少“演艺”的形式记载,是不完整的“戏曲”。尽管王国维对宋代诸宫调、赚词以及与戏曲有关的艺术形式进行了研究后,在《宋元戏曲考》指出:“盖南北曲之形式及材料, 在南宋已全具矣。”而后又指出:“论真正之戏曲, 不能不从元杂剧始也。”[8]225、234这种“考史”也是一种史学方法。但是,曲牌的唱腔、曲调却是没有办法弄明白的。这也包括任半塘的《唐戏弄》的考释论证,都是对历史中唐代的曲牌做了考证性的研究工作,包括戏曲的内容,主要对王国维的戏剧始于元代的观点提出了批评。“王氏误将中国之真戏剧与其剧本之产生,死死限定在元代,分明是一种‘偏见’。”[10]但究其具体的音乐歌舞的“演艺”部分是无能为力的。尽管王国维也对戏曲的结构做了研究,“元剧以一宫调之曲一套为一折。普通杂剧,大抵四折,或加楔子。”[8]450但依然对舞台上的“演艺”无法解决,至多推猜而已。

那么如何让这些被遮蔽的“部分”重新“在场”并“出场”,是我们今天建构和重新描述中国艺术史学的重要任务,同时更是一个很有难度的研究课题。要把这个任务和课题做好,对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就必须深入到“演艺”的层面里面去,挖掘传承艺人,让“沉睡”的曲调歌舞的“演艺”形态活化出来,而不是停留在“考证”故纸堆里,作“文本”的“糊涂账”研究。艺术学理论的戏曲研究,不是文学领域的“戏曲小说”研究,艺术学理论的戏曲研究针对的舞台那部分“演艺”的形态研究。

这个时候,其实“图像”给予我们这方面的重要信息,如同马家窑文化的彩陶盆“舞蹈纹饰”的图像一样。画像石中关于的戏曲、舞蹈、音乐的场景图像,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些古代的“演艺”艺术形态,表演的元素通过这些“图像”展示出我们需要的内容。譬如山东沂南北寨村汉墓出土的《乐舞百戏图》,这幅画像石的图像展示了宏大的乐舞场面。张道一分析该图像为四组:“杂技表演”“乐队演奏”“鱼龙曼衍之戏”“戏车和马戏”。[11]像“百戏图”这样的画像石图像,非常之多,给我们提供了直观的古代百戏的“演艺”场景。壁画同样也给出这样的信息。譬如山西洪洞广胜寺元杂剧壁画,脸谱、乐队、乐器、服装、道具等,为我们研究戏曲“演艺”形态提供了可靠的图像范本。戏曲图像的范本远不止于此,如明崇祯刊本中有许多的“戏曲”插图的图像,《金瓶梅词话》《盛明杂剧》《一捧雪》等,[12]至少这些插图范本提供了不同于“文本”的元素,图像能够看到“演艺”的元素。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图像史料。因此,基于艺术学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学研究,可以从这些层面让那些被遮蔽的中国艺术形态“出场”并且真正“在场”。

有一些佚名的作品相对容易使它们“出场”。我们过去的一些艺术史尤其是美术史,对佚名的作品做了大量的表述工作,譬如画像石艺术、石窟雕刻、壁画等艺术形态。它们都是难以找到归属的佚名作品。它们多是民间工匠的作品,文人们自然不屑一顾地忽视它们的在场。偶尔也会有些题榜会发现某些作品的作者,这对史学的研究与表述,带来极大地方便。但这毕竟是少数。另一种情况是,一些还没有被大量发掘出来散失的佚名作品,或者即使一些被发现的佚名作品但还没有被学者纳入史学中,进行历史定位、研究和对其做史学性的描述,这种情况依然是存在的。譬如南京博物院庋藏的“无款肖像画十二册页”,无论是造型还是设色,堪称一绝。它的价值还在于是研究中国人物画受到西方绘画影响的图像史料。遗憾的是这些艺术价值很高的人物画作品,没有进入艺术史学家的视野。再譬如,还有很多散落在民间的家族“容像”“堂像”和“宗像”等,都没有被纳入艺术史学的研究和描述的视野之中。究其原因,在于这些作品是佚名作品,按照一般的史学方法体例,尤其是以“纪传体”为体例的艺术史,就难以把它们建构在艺术史学中。也因此,基于艺术学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学的体例,不能简单地用纪传体。纪传体的体例会遮蔽很多的佚名作品。所以,中国艺术史学的体例问题,是需要重新思考的。

三、让边缘族群与主流艺术同时“在场”的史学

从艺术本质出发,让历史中那些长期被遮蔽的“族群艺术”发出它们声音。我们这里试图提出让族群艺术与主流艺术同时“在场”。作为族群艺术已经被一些艺术史学家关注,在其它场合已经“出场”。例如王伯敏的《中国少数民族美术史》,陈兆复的《中国少数民族美术史》,张铁山、赵永红的《少数民族艺术》,毛艳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史》,都是关于族群艺术史的研究成果。但是,作为我们提出建构的中国艺术史学来说,分类撰写的族群艺术本身说明了不是与主流艺术同时“在场”,表明只是一种“出场”。我们提出的基于艺术学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学研究,应该是整合复数的艺术史形状。这不但是我们提出建构中国艺术史学的前提,也与我们当下提出的同时“在场”的内在理路是一致的。所以在中国艺术史学的结构和体例中,应该是“族群艺术”与“主流艺术”同时在历史中被运用。这是我们建构中国艺术史学的基本观点和原则。

我们不得不承认,过去的艺术史(美术史),能够把族群艺术架构进去的不多。一般是把与宋代并置的几个“少数民族”——辽、金、西夏的艺术置于其中,而其他的族群艺术则基本忽略。虽然说族群艺术整体上看,没有形成影响较大的艺术形态,与主流的汉文化艺术形态相比,无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影响,还是与本土艺术的交流与影响,都显示出比较单薄,缺乏影响力。但是一个多族群的国家,文化的整合共同形成的文化圈,其艺术形态和艺术史也应该相应得地展示出它的整体性。时至今日我们还有很多的族群艺术,没有来得及去发掘、整理和研究,更不用说构建在中国艺术史学中。

由于不同族群的艺术有其自身的文化意义,人类学、符号学的理论介入族群艺术史研究,是应该的而且是必然的。从文化人类学视角入手研究族群艺术使之可以历史地运用,是一个有效的研究理论和方法,为族群艺术与主流艺术同时在场做好学术上的准备。文化人类学本身就是以族群为主要研究对象,尤其是文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是对族群艺术研究的一个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作为中国的族群艺术与中国主流的汉族艺术,相对西方文化圈而言,虽然说整体上是一个文化圈,但族群与主流和族群之间,他们有各自的文化形态。或者说族群艺术是在不同族群的文化圈中形成的。文化人类学家提出的“文化圈”概念,也是为了有效地解决和研究族群文化包括族群艺术。当然在族群艺术历史演变中,必然此一族群与另一族群发生文化接触,在文化的相互交流中,就会形成“文化涵化”这样一个阶段和过程,族群之间的艺术相互受到影响。这些族群艺术文化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使族群艺术进入历史运用中,并寻求艺术学理论体系支撑,使之成为中国艺术史的史料和系统部分。

族群艺术作为构建中国艺术史学的史料,它应该与主流艺术即汉民族艺术,一起构成整合复数的艺术史料形态,不能把族群艺术分割出这个整合复数的中国艺术史学形态。否则就会成为有缺陷的、不完整的中国艺术史学。当然,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族群艺术有其自身文化发展脉络,因而艺术有其自身的演变特征,尽管在历史的变迁中避免不了族群文化之间包括与汉文化的相互交流和影响,但是族群艺术的基本特征并没有本质的改变,族群艺术有很多值得我们骄傲的地方,值得我们深入地去研究它们。但是如何将文化差异的族群艺术“统一”到整合复数的中国艺术史的结构中,重新架构,整体转型,以此着手建构与重新描述中国艺术史,这不仅涉及到一个族群文化圈的问题,也涉及到一个艺术学理论史学观的建构问题。

至此,作为建构基于艺术学理论的中国艺术史学,它是“整合复数”形态的艺术史,建构核心是以艺术本质为轴心线。因此要注意那些不适当地、过度地使用其它人文学科理论和方法,干预艺术本质的探讨与艺术史学的研究,否则艺术史学这门科学本身就会被质疑。已有学者指出:“对对象的艺术形式和艺术性质的敏锐感知,毕竟是美术史学者必不可少的一种素质,也应是这门学科与其它人文学科相区别的特征之一,如果以牺牲这种素质为代价而进入人文学科,则使自身存在的必要性受到质疑。”[13]一些受西方文化理论影响的学者,力图希望艺术史学进入到人文学科中,提升艺术学科的地位,愿望和出发点都是很好的。但是作为艺术学科的史学理论研究和建构,不能因为急于利用文人学科来提升自己的学科地位,而绕开甚至牺牲艺术本质。即使做出了重要的“理论”成果,貌似艺术史学地位所有“提升”,但是这些“理论”的结果,是利用了艺术资料言及其它。对于艺术的“图像”虽也有不同的阐释,也可产生“郢书燕说”的效果。但终究是一种误读,况且大多数研究成果不是停留在“郢书燕说”结果上,而是离开的艺术本质的底色,相反对研究社会学、人类学、美学等其它文化问题的思考成为了主体,而对艺术本身研究的有效性来说几乎是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提出“回到艺术本质的中国艺术史学”这个问题上来的原因。“图像”不仅仅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更重的是让“图像”的所有元素,回到艺术本质的结果和目的上来,它的文化底色依然应该是“艺术底色”。

参考文献:

[1]李倍雷.视觉文化:图与图像[J].艺术百家,2013,(4):119-122.

[2]谢赫.古画品录[M]∥王伯敏,任道斌.画学集成(六朝-元).石家庄:河北美术出版社,2002.

[3]朱青生.艺术史在中国——论中国的艺术观念[J].文艺研究,2011,(10):103.

[4]W.J.T米歇尔.图像理论[M].陈永国,胡文征,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迈克尔·苏利文.对艺术与艺术史的沉思[J].刘晓达,代婷,译.荣宝斋,2011,(2):78.

[6]高居翰.中国绘画史方法论[J].新美术,1990,(1):33.

[7]李泽厚.美的历程[M]∥美学三书.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21.

[8]王国维.宋元戏曲考[M]∥王国维文集:上部.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

[9]王国维.戏曲考源[M]∥王国维文集:上部.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276.

[10]任半塘.唐戏弄:续后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1359.

[11]张道一.画像石鉴赏[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168-169.

中外艺术史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多元化 马克思主义 艺术社会学 阿诺德・豪泽尔

一、逐渐走向中心的艺术社会学

传统的艺术史、艺术理论基本上专注于艺术体系内部自身的形式风格研究,如李格尔、沃尔夫林的艺术风格分析法,很少论证艺术发展的外部作用力及其与外在世界的相互联系。而艺术社会学正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将艺术作为社会整个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理解,考察艺术具体所在的“语境”。“它研究社会关系,社会与艺术活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以及研究艺术在具体历史环境中所发挥的作用。”①

最近几十年来,在艺术史领域从社会学角度研究艺术的方法日渐流行,一些新近出版的艺术学著作,如迪亚娜・诺尔曼主编的《锡耶纳、佛罗伦萨和帕多瓦:1280-1400年间的艺术、社会和宗教》、埃芙林・魏尔希的《意大利的艺术与社会:1350-1500》以及哈斯克尔的《赞助人与画家:关于巴洛克时代意大利艺术与社会的一项研究》已说明艺术社会学中关于艺术赞助、艺术市场、艺术家的社会地位等问题皆成为艺术史学者们关注的对象。而伴随着这些研究的深入,艺术社会学作为风格学的有益补充,正在逐渐走向艺术史研究的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艺术社会学在西方艺术史学界这种地位的上升,有一个学者是不应该被遗忘的。他就是最早撰写《艺术社会史》的匈牙利学者阿诺德・豪泽尔(Arnold Hauser)。

二、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在西方

阿诺德・豪泽尔(1892-1978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的学术先驱。早年曾在布达佩斯、维也纳、柏林和巴黎求学,师从著名社会学家西梅尔和哲学家柏格森。其曾在意大利对古典艺术和意大利艺术进行过为期两年的研究,后回柏林专攻经济学和社会学。在布达佩斯求学期间他接触了当时前沿的马克思主义,这对其后来的研究影响至深。豪泽尔的主要著作有四部,即《艺术社会史》(四卷本)、《艺术史哲学》、《手法主义:文艺复兴的危机和现代艺术的根源》和《艺术社会学》。自1951年《艺术社会史》出版之后,豪泽尔开始引起西方读者的关注,其中也不乏批评和指责之声。原因是其在研究艺术和社会间关系的同时,大胆地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实际运用于社会艺术史系统研究之中。这种研究理念,在他所处的时代和学术背景下无疑是激进和先锋的。

阿诺德・豪泽尔的《艺术社会史》把关注重点放在了艺术现象或者风格所依赖的经济与社会结构上。“使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的例子可以在豪泽尔对14世纪历史的分析中看到。在他看来,这是一个资产阶级与贵族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的历史,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调和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流逝,新兴中产阶级精英倒利用了宫廷社会的举止风度,并且,在表现罗曼蒂克的骑士精神的主题中看到了值得去保留和争取的东西。曾经简朴、勤勉的中产阶级开始接受宫廷闲暇的生活方式,这样,艺术也开始发生相应的变化。”②从中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可见一斑。而通读了豪泽尔的《艺术社会学》一书之后,我们发现豪泽尔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取向”,主要表现在他以唯物辩证法为基础的艺术史研究方法上。其认为“艺术作为客观形态的产生,艺术作品结构的形成、艺术创造的阶段和历史风格的形成是最纯粹、最明显的辩证法现象。”③豪泽尔的论点是,艺术形式和内容的发展都直接关系到具体的物质条件以及文化发展。“没有哪种智力活动比艺术的生产和消费更加符合辩证法了,更加符合萨特所说的‘外在物的精神化’和‘内心的外化’的道理了。”④值得注意的是,豪泽尔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是很清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下层结构与上层建筑、经济与思想的内在关系只有在相互构成的辩证意义上才能解释清楚。”⑤这真正地符合马克思主义艺术观――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文化艺术),然而另一方面上层建筑(文化艺术)对经济基础又有能动作用。

在冷战刚刚结束的欧洲,豪泽尔这种旗帜鲜明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纳入艺术社会学体系的做法备受争议。其中最激烈的抨击来自美术史学家贡布里希。在1953年的《艺术通报》中,贡布里希针对《艺术社会史》一书专门撰写了书评,嘲笑豪泽尔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捕鼠器”(即选取史实以适应方法论)。按照贡布里希的理解,艺术社会史不应该是大而化之的宏观体系或者说是“历史决定论”的,而应该是各种微小的社会存在:如各地的艺术家会社和行会的规则与章程,御用画家之类职位的发展,公共展览的出现,艺术教学活动的具体内容与方法,“人文主义者艺术顾问”的地位等等。⑥贡布里希的批判代表了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学者对于豪泽尔的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的“拨乱反正”。需要指出的是,贡布里希的立场与其说是反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的,不如说是“修正主义”的。

英国文化史家伯克将贡布里希等人的艺术社会史称为“微观社会学”方法,也就是说从历史学家的立场出发对艺术进行“社会史说明”(social explanations),而非从社会学家的立场进行“社会学说明”(sociological explanations)。⑦

20世纪80年代,随着“新艺术史”团体的兴起,“新马克思主义思潮”在西方得以复兴。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豪泽尔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艺术社会学又重新受到了关注。经历了近50年的沉寂,2005年豪泽尔的《艺术社会史》被西方学界再次付梓出版。这一次重新出版其实意味着豪泽尔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于艺术社会学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得到了广泛承认和认可。他在艺术社会学中的开拓性地位,以及其对后来艺术社会学发展的深刻影响重新受到重视。经过历史的检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西方学界重新焕发出生命力。

注释:

①伊夫琴科.艺术社会学[J].国外社会科学文摘,卢朝峰,译. 1986(7):9.

②吕澎.艺术史的历史――从西方艺术史学史看方法论的产生与针对性[J].艺术评论,2009(9):27.

③④⑤阿诺德・豪泽尔.艺术社会学[M].居延安,译编.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104;
106;
70.

⑥E.H. Gombrich.Meditations on A Hobby Horse[M].London and New York:
Phaidon Press,1994:86.

中外艺术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设计史教材 编撰体例 编撰方式 编撰内容

一、问题缘起、界定与研究意义

设计史课程是我国高校各类艺术设计专业指定的必修基础理论课,它对于艺术设计学科的各个专业方向而言是重要的知识背景,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抓好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要上好这门课,选好教材十分重要。

然而,随着艺术设计学科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出现了设计史教材编撰多管齐下的局面,教材的编撰问题亦日益凸显。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三种状况:第一,原有的工艺美术史作为专业理论的调整,着重挖掘曾经被忽视的内容,突出工艺规范与工艺加工的内容;
第二,把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对应不同的历史阶段,只注重西方设计史而忽略了中国设计史,将设计史视为一种完全工业化之后形成的学科历史;
第三,各类院校设计史教材选择的基础知识体系未经严格慎选,总的说来以通史型教学为主,部分高校稍涉门类史、断代史的教学。这些状况具体到各高校开设的设计史课程,更是名称不一、内容不一、教材体例不一等。①由此可见,将上述状况列举出来,很能说明设计史教材编撰探讨的意义和价值。从正式出版的现有教材来看,设计史教材的编撰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便是论题探讨的缘起。

本论题主要界定两点:

第一,随着学科设置的不断扩展,设计史教材使用的名称不一,包括中外工艺美术史、中外设计史,以及诸多直接产生于我国从工艺美术到设计艺术观念变革背景中的设计门类史,如工业设计史、室内设计史、平面设计史等。这里为了论述的方便,统称设计史,并分成三类:通史、门类史、断代史。在本文讨论中,以通史型教学的设计史教材编撰为主。

就设计史教材而言,由于设计艺术与工艺美术是一个有机体的不同阶段的产物,研究设计史教材编撰,必然离不开对工艺美术史教材编撰的研究,由此把工艺美术史的教材编撰纳入设计史教材编撰研究的范围。本文研究的为设计史教材1960—2012年间文献综述编撰的发展,在此领域中,诸多专家学者都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囿于篇幅,同时也为突出重点,笔者选择有代表性的设计史教材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第二,教材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讨论的教材主要是指狭义的教材概念,是指教科书。

本文通过对20世纪60年代以来设计史教材的搜集、整理、分析,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从而对设计史教材发展脉络进行归纳,有如下几点现实意义:

1.选题的针对性。关注设计史的研究现状,是近年来设计史学界持续关注的研究课题,但关注设计史教材的编撰却鲜有深度研究。通过梳理可帮助我们理解高校设计史教材的面貌,尤其是教材内容的革新、充实、推展,这也是对设计史教材资料留存的一项重要补充。同时,笔者力图依据高校设计史教材编撰的事实来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将呈现出来的主要问题,切入到相应的编撰案例之中加以论述,对下一步的教材编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设计史教材内容及知识结构的针对性。文章通过研究,以期探寻适合分层次教学的适用版本编撰体例。

3.为设计史教学实践和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对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设计史教材编撰问题进行思考,具有较强的现实性。

二、论题的研究现状

基于论题的资料论述比较零散,笔者把查阅的资料(包括直接或间接的论述资料)分为四类:

其一,是涉及具体教学内容选取的讨论。刘汝醴于1985年明确提出“关于海外的工艺珍奇,我们应该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拿将过来,为我所容,为我所用”。②田自秉于1988年提出“……我们还应该把研究的范围拓得更宽一些,不仅需要有工艺美术通史、专题史,更应该有各种断代史尤其是对于近现代工艺美术史的研究……”③张孟常于199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器以载道——中国工艺美术史分期研究》,论及早期五个教本的中国工艺美术史在课程内容上的革新、充实、推展。诸葛铠于1998年指出:“从工艺美术的范围和内容上,工艺美术史都应该得到补充,可用新的观念写工艺美术史。”④ 高丰于2000年指出:“许多艺术设计院校在讲授这门课程时,或只讲西方现代设计史,或还沿用中国工艺美术史的教材,容易给学生造成误解。就此,探讨中国艺术设计史与中国工艺美术史的区别……”⑤赵农于2001年就“艺术设计史论与工艺美术史论的本质区别等几个问题产生了明确认识”⑥ 。2007年底,在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召开了“设计与中国设计史研究年会”,其中钱凤根的《世界设计史的中国设计史板块构建》、杭间的《中国的工艺史与设计史》、诸葛铠的《关于中国设计史学术定位的思考》、荆雷的《以系统论的方法来研究并从事设计史教育》等文章,其内容都与设计史有关,并从教学资料的搜集、教学内容的选取等层面,或直接或间接地涉及设计史教材内容。2008年,李砚祖指出:“……设计史的研究同样应在文化研究的平台上构筑起自己的体系……重写设计史需要考虑这些问题。”⑦ 这些文论给予本文很大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