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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贷约束论文【五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27 13:3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作者张海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研究中心讲师;李静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北京100029)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进行,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也在发生着翻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信贷约束论文【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信贷约束论文【五篇】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

金融环境

信贷约束

作者张海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研究中心讲师;
李静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北京

100029)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进行,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1979年的金融改革中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并将原来由人民银行管理的农村信用社转为由中国农业银行管理,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上“官办”的道路(刘明康,2008;
56页)1994年的金融改革,使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分离,成立农业发展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从农村地区撤出网点;
2003年的农村金融改革,允许农村信用社成立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2006年开始鼓励农村地区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刚刚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可见在未来的农村金融改革中,农村金融环境还将继续发展变化。

国家希望通过金融环境的改变来积极影响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这是农村金融环境改变的动因之一。但是有两个问题必须回答:(1)金融环境的改变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吗?(2)什么样的金融环境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本文以农户的信贷约束为切入点,以农户的显性信贷约束和隐性信贷约束、生产上的信贷约束和生活上的信贷约束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金融环境变量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并考察了农村信用社的村庄信贷员和小组联保两种信贷手段的有效性。本文的研究部分回答了上述问题,可以为日益深化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参考。

本文的研究也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它有助于理清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谁是原因,谁是结果”,一直是发展经济学领域争论不休的话题(Rajan和Zingales,1998)。其根源在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都是整个经济系统中内生的变量,两者不可避免有相互影响的关系。本文以村庄金融环境和农户信贷约束作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含义上来说,只能是前者作为原因,后者作为结果。而信贷约束又会通过影响农业绩效(Feder和Lau等,1989)、农户创业行为(Paulson和Townsend,2004)等影响农村发展。所以如果能够从理论上分析出金融环境作用于信贷约束的机制,从实证上找出前者影响后者的数量关系,也就找到了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新证据。

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环境及其影响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肖(1973)的金融深化理论和麦金农(1973)的金融抑制理论,但他们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的视角。相对微观一点的研究涉及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虽然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指标已经可以通过统计学的方法得以建立(刘朝明和廖林等,2008),但他们关注的重点并不是村庄的金融环境,也不关注金融环境对个体行为的影响。此外,国内外关于村庄的研究中,有很多关于村庄民主及其影响的研究(Shen和Yao,2008;
仝志辉和贺雪峰,2002),以及农村社会网络的研究(Krishnan和Sciubba,2009),但是关于村庄金融环境及其影响的研究并不多见。

国内外有很多关于农户信贷约束的研究。农户的信贷约束(Credit Constraint)是指他希望贷款,但没有得到足够的贷款。产生信贷约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信贷配给是重要原因(Stiglitz和Weiss,1981)。信贷约束的度量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也是相关研究的困难之一。黄祖辉和刘西川等(2009)采用特殊设计的“显性意愿调查”方法来识别农户的贷款需求,刘西川和程恩江(2009)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衡量样本农户所面临的正规信贷约束,克服了已有研究的一些不足。李锐和朱喜(2007)则用数量的方法估计农户的信贷约束程度,如果农户有贷款需求而得到的贷款数量又小于需求数量则定义为信贷约束(金融抑制),他们运用biprobit模型和match模型,采用3000个农户的微观数据,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及其福利损失的大小。

信贷约束的影响也是研究的重点,比如信贷约束和创业行为之间有高度的相关性,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实证研究都表明,农户所受的信贷约束状况的确会影响其创业行为(Paulson和Townsend,2004;
程郁和罗丹,2009)。信贷约束对农场的绩效也会产生影响,虽然Kochar(1997)使用印度的数据并没有找到这样的证据,但张海洋(2010)用中国的数据研究了正规贷款和农场绩效的关系,发现种植规模比较大的农场受到信贷约束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加,因此正规贷款主要对大规模农场绩效有促进作用,对小规模农场的绩效没有显著影响。上述诸多研究所关注的都是信贷约束的影响,但影响农户信贷约束的原因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本文认为村庄附近的金融环境越好则越有助于降低农户贷款的交易成本,越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越有助于农户存储容易变现的金融资产而非实物资产,越有助于积极有效地配置村庄附近的资本,从而越有助于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文章的第二部分介绍研究所用的数据来源和样本的描述,对村庄金融环境所涉及的问卷中的问题做了说明,并介绍了显性信贷约束和隐性信贷约束的度量方法以及相关结果的描述统计。第三部分为实证研究,分析金融环境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的量化关系,并计算了金融环境对信贷约束的边际影响。第四部分总结全文的结论,提出了一些政策含义。随后的第五部分是本文的参考文献。

二、信贷约束的度量方法

本文的研究基于农户抽样调查的微观数据,数据来自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2009年暑假期间组织的农村金融调查,此次调查是抽样调查,抽取的省份为云南省、湖南省和黑龙江三省,共访问了上述3省的9个县(市)的两千余户农户,获得有效农户问卷1951份,及与之对应的村庄问卷81份。

农户的信贷约束状况是研究农户个体金融行为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其中信贷约束的度量是研究的难点。以度量农户是否受到正规信贷市场

的信贷约束为例,农户没有获得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并不能说明他们受到信贷约束,因为有可能他们根本不需要借款;
反过来,如果农户得到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也不能说明他们不受信贷约束,因为贷款的数量可能远远小于他们需要的数量。为了克服这一困难,本文采取两种方法研究农户的信贷约束情况:(1)直接度量,通过农户回答的借贷需求,以及借款满足程度判别他是否收到信贷约束;
(2)间接度量,通过农户是否有高价赊欠行为,来判别他是否受到信贷约束。

(一)直接度量

根据研究的需要,调查问卷中已经做了如下设计:首先,把农户的活动分为生产型活动和非生产型活动。生产型活动包括农业生产、做小生意、办企业和外出打工这四类活动;
非生产型活动包括建房、婚丧嫁娶、看病、孩子上学这四类活动。

接下来,问农户在上述活动中“是否需要借钱”,如果不需要借钱则不受信贷约束。对于回答“需要借钱”的农户,再问他“借到钱没有”,如果没有借到钱则证明他受到信贷约束。那些回答“借到钱了”的农户,继续问“希望借到的金额”和“实际借到的金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说明他们在这种活动中受到信贷约束。

如果农户在四项生产型活动(农业生产、做小生意、办企业和外出打工)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受到信贷约束,则说明他的生产活动受到信贷约束,定义为生产型信贷约束;
如果农户的四项非生产型活动(建房、婚丧嫁娶、看病、孩子上学)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受到信贷约束,则说明他的非生产活动受到信贷约束,定义为生活型信贷约束。如果农户在生产型活动或者非生产型活动中受到信贷约束,则说明他的家庭受到信贷约束,称为总的信贷约束。这种通过直接提问,从而获知农户信贷约束状况的研究思路类似于李锐和朱喜(2007)定义的“金融抑制”,称这种度量方法得出的信贷约束为显性信贷约束,统计结果总结在表1中。

在1951个样本中,11.2%的家庭受到信贷约束(218户)。其中约7%家庭的生产型活动受到信贷约束,5.6%的家庭的非生产型活动受到信贷约束,当然有些家庭可能两类活动都受到信贷约束。生产型活动中,农业生产最容易受到信贷约束,大约有4%的家庭;
非生产型活动中,建房活动最容易受到信贷约束,有2.5%的家庭。外出务工是最不易受到信贷约束的活动,这应该和外出务工的相对低成本有关。

从地域来看,受到(显性)信贷约束的家庭以彝良县居多,大约24.8%的农户受到信贷约束。醴陵县受到信贷约束的农户也比较多,该县19.2%的农户受到信贷约束。平均而言云南省三个县(彝良县、南涧县和嵩明县)和湖南省三个县(桑植县、岳阳县和醴陵县)的农户受到信贷约束比例比较高,黑龙江省的三个县(龙江县、东宁县和漠河县)农户受到信贷约束比例比较低。

(二)间接度量

Banerjee和Duflo(2004)提出了另一种度量信贷约束的方法。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户在生产、生活中,从供货商处赊欠是很正常的行为。有的时候,农户会以比付现金购买更高的价格赊账,以满足流动资金不足时的需求。显然,如果赊账价格高出付现金价格很多,以至于其间的差距高出各种渠道的贷款利率,那么可以说农户受到信贷约束。我们把这种间接度量方法得出的信贷约束称为隐性信贷约束。

表2中,列出了农户生产型活动的赊欠情况。在回答此系列问题的1934户农户中,有457户家庭在2008年因为生产型活动而发生赊欠,其中高价赊欠的农户为141户,占发生赊欠家庭的比例为23.3%。平均而言,高价赊账的赊欠期为141天,略高于平价赊账的114天。如果用赊账价格高于付现金价格的比例作为赊账利息的话,高价赊账的利率平均达到8%,考虑到平均只有141天的赊账期限,折算成年利率达到20.7%,远高于农信社和银行的贷款利率,也高于一些民间个人借贷的利率。也就是说,高价赊账的农户如果可以从这些渠道获得借款,那么他就不会去高价赊欠。因此,可以断言那些高价赊账的农户受到信贷约束。

从表3可以看出,农户的非生产型活动赊账略少一些,在调查的1927个样本中,只有130户因非生产型活动发生了赊账。其中,高价赊账的比例为13.2%,平价赊账的比例为86.8%。平均而言,高价赊账和平价赊账的期限相差无几,前者为119天,后者为120天。虽然非生产型活动的高价赊账比例比较低,但是它对应的利率却比较高,达到15%。用期限折算成年利率的话,为46%,几乎高于所有的正规和非正规利率。这说明,非生产型高价赊账的农户所受到信贷约束更为严重。

按照上述方法,统计出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的情况,如表4所示。平均5.69%的农户受到信贷约束,其中生产型活动受到约束的大约占样本总数的5.33%,非生产型活动受到约束的约占样本总数的0.87%。生产型活动隐性受到约束最多的农户主要分布在南涧县和醴陵县,分别有10.85%和11.67%的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非生产型活动受到信贷约束的农户以南涧县和彝良县居多,分别有2.83%和2.03%的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从地域分布上来看,云南省和湖南省的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的比例比较高,黑龙江省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的比例比较低,和显性信贷约束度量的结果一致。

三、实证研究

本文定义的村庄金融环境主要描述了村庄所在的乡镇是否存在各种金融机构,以及这些机构所开展的相关服务(信贷员、小组联保等)。村庄金融环境会影响农户的信贷约束,这是因为:第一,这些金融机构的存在会便利农户的贷款,降低贷款的交易成本,从而降低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
第二,金融机构的存在会改变农户的储蓄行为,让农户存储更多的金融资产(存款)而非实物资产,这样在农户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很快得到满足,不易受到信贷约束,反之如果农户以实物形式存储资产,则在有资金需求时很难变现并会产生价值损失,容易受到信贷约束;
第三,金融机构具有动员储蓄并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因此它可以动员附近农户的储蓄,满足需要贷款农户的需求,从而降低后者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
第四,由于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农户的信贷配给,但是如果机构能够在村庄内部有信贷员,或者在村庄开展小组联保贷款,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性。

接下来,本文将使用抽样调查获得的数据验证上述分析的结论,实证研究所需要的相关变量描述统计在表5中。

(一)变量介绍

1,被解释变量

本文中,被解释变量主要分为两类“显性信贷约束”和“隐性信贷约束”,每一类又被细分为“生产型信贷约束”和“生活型信贷约束”两种。

调查样本中11%的家庭受到了显性信贷约束,生产型信贷约束和生活型显性信贷约束的家庭比例相近,分别为7%和6%。受到隐性信贷约

束的家庭比例只有6%,小于显性信贷约束。值得注意的是,采用间接度量的方法,生产型信贷约束的家庭有5%,而生活型信贷约束的家庭只有1%,远低于前者。可见农户的隐性信贷约束主要表现在生产方面。

2,解释变量

“本乡镇是否有信用社”考察了我国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的覆盖情况,93%的村庄所在的乡镇都有农村信用社的网点分布。虽然农信社的覆盖面比较广,但是农信社了解农户的信息主要依靠分布在村庄里的信贷员,样本显示仅有49%的村庄有信用社信贷员。信贷员是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的关键,特别是在农信社和农户信息不对称状况下,依靠信贷员了解贷款对象的信息至关重要,所以理论上信贷员分布越广泛,农户受到的信贷约束应该越小。

农信社在45%的村庄开展了小组联保。小组联保贷款是贷款机构克服信息不对称,甄别农户属性,保证贷款农户按时还款的重要手段(Aghion和Morduch,2005;
Morduch,1999)。小组联保与农户受到的信贷约束应该呈反向相关关系,开展小组联保的村庄农户受到的信贷约束(尤其是显性信贷约束)的可能性越低。

“本乡镇是否有四大国有银行”为定性变量,被调查的村庄所在乡镇只要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任何一家,该变量都记为“1”,否则为“O”。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地区撤并网点,所以他们在乡镇一级的机构很少,仅有26%的村庄所在乡镇设有四大国有银行。

根据银监会的定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具有更简单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较之传统金融机构,它能够更及时、更有针对性地向农户发放贷款。所以新型金融机构的存在应该和农户信贷约束呈负相关关系。但作为新兴事物,新型金融机构目前并没有普及,仅有14%的村庄所在乡镇设立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3,控制变量

由于一些农户特有的属性会影响自身的信贷约束,所以在回归中需要控制这些变量的影响。“能够提供借款的亲戚朋友数量”考察的是农户社会网络的力量。从经济直觉看,该数值越大,农户越不容易受到信贷约束。平均每个农户可借款的亲戚朋友数量为6.98人,其中最少的为O人,最多的高达200人,差异非常大。

如果家庭有成员在外务工,则“家庭是否有人在外务工”变量为1,否则为0,该变量应该与农户受到的信贷约束大小呈反向相关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家庭中有在外务工的成员,那么该家庭在一定时期内将有稳定而持续的净现金流,不容易产生借款需求。即使产生借款需求,也容易得到满足,因为不论是各类金融机构还是其亲戚朋友,都会更倾向于向他们提供贷款。调查样本中,67%的农户家里有人在外务工。

“家庭的资产”一项考察了农户的还贷能力:家庭资产越雄厚的农户,更容易通过抵押的方式获得贷款,所以受到的信贷约束的可能性就越小。根据调查数据,可以看到样本农户家庭的平均资产为5.74万元,但波动较大(标准差高达8.51万元),说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贫富差距比较大。

除了金融环境以外,村庄的一些属性也会影响居住在其中的农户的信贷约束状况。“本村是否是乡镇所在地”用来控制农户所在村庄的经济环境影响,28%的样本在乡镇所在地居住;
“本村是否是贫困村”变量用来控制村庄民间资本对信贷约束的影响,在样本数据中10%的农户居住在贫困村中;
“本村离县城的距离”用来控制村庄交通环境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平均每个农户距离县城的距离为23.97公里。

(二)村庄金融环境与农户显性信贷约束

本文的研究采用Probit回归模型,为了更好地解释模型的结果,表6和表7中列出的都是解释变量的边际影响(Marginal Effect)。如果自变量是虚拟变量,则边际影响就是自变量从O变成1时,因变量取1的概率的变化;
如果自变量是连续变量,则边际影响就是自变量变化1单位时,因变量取1的概率的变化量。通过边际影响,我们可以从数量上分析村庄金融环境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

在研究农户的显性信贷约束时,共有三个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农户是否受到(显性)信贷约束,生产是否受到(显性)信贷约束,生活是否受到(显性)信贷约束。从表6中可以看出,如果农户居住的村庄所在乡镇有“四大国有银行”,则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性会降低3%至4%,其中受到生产型约束可能性会降低2%,但是对农户的生活型约束的影响作用并不显著。

农村信用社是目前阶段农业贷款的主力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2008)的数据,2007年末合作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总量的92.63%。为了进一步分析农信社的贷款政策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调查中记录了每个村庄“是否有信贷员”和“农信社是否开展小组联保”等数据。村庄信贷员和农户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对农户的家庭情况、生产和消费情况、贷款用途等都非常了解。所以村庄信贷员的存在使得农信社能够识别出农户的真实贷款需求,有助于缓解农信社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并有助于监督还款。所以信贷员的存在有助于那些有真实贷款需求并有能力还款的农户获得贷款,从而降低农户的信贷约束。小组联保政策最初由・尤努斯在孟加拉国的格莱珉(Grameen Bank)银行使用,此后逐步被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采用。2003年,我国银监会出台《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小组联保贷款的指导意见》,鼓励大力发展农户小额贷款。从那时起,我国的农村信用社逐步推广小组联保形式的小额信贷,用来解决农村信用社和农户之问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从表6中可以看出,虽然农户居住的村庄所在乡镇是否有信用社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不显著,但是农信社的一些具体措施是有助于农户减轻信贷约束的:如果村庄有信用社的信贷员则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性会降低3%,受到生产型信贷约束可能性降低2%,受到生活型信贷约束可能性降低2%;
如果信用社在村庄开展了小组联保贷款,则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性会降低7%,受到生产型信贷约束可能性降低4%,受到生活型信贷约束可能性降低4%。可见小组联保贷款政策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

本文的研究没有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缓解农户信贷约束的显著作用,但农户自身的社会网络对缓解信贷约束是有作用的:农户“可以提供借款的亲友”每增加1人,则受到信贷约束的可能性减少0.2%,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减轻受到生活型信贷约束实现的。

(三)村庄金融环境与农户隐性信贷约束

在研究农户的隐性信贷约束时,共有三个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农户是否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生产是否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生活是否受到(隐性)信贷约束。表7的结果显示,如果农户居住的

村庄所在乡镇有“四大国有银行”,则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的可能性会降低3%,其中受到生产型信贷约束可能性会降低3%,但受到生活型信贷约束的可能性不会受到显著影响。农户居住的村庄所在乡镇是否有信用社对农户信贷约束的状况影响不显著,并且农信社的一些具体措施,诸如“村庄信贷员”和“小组联保贷款”的作用也都不显著,这和他们对农户显性信贷约束的影响是有区别的。

“能提供借款的亲戚朋友的数量”这一变量对农户的生活型的信贷约束会有负向影响:农户“可以提供借款的亲友”每增加1人,则受到生活型信贷约束的可能性减少0.1%。但是“能提供借款的亲戚朋友的数量”对农户的生产型信贷约束则没有显著影响,对农户总的信贷约束也没有影响。其原因可能是,农户受到的隐性信贷约束主要是生产型信贷约束,生活型信贷约束比例非常低。如前文描述统计所显示,在生产方面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的家庭有5%,而在生活方面受到隐性信贷约束的家庭只有1%,前者远远高于后者。如果某一因素不能影响生产型约束而只能影响生活型约束,则不会对整体信贷约束产生影响。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在描述农户的信贷约束时,有两方面的创新:第一,区分了农户在生产型活动和非生产型活动上的信贷约束,数据显示这两方面的约束确实是不同的,农户的生产型活动更容易受到信贷约束;
第二,提出了显性的信贷约束和隐性的信贷约束的概念,使用农户高息赊账的记录来判别隐性信贷约束的状况,研究表明11.2%的农户受到显性信贷约束,5.7%的农户受到隐性信贷约束。

无论是从显性信贷约束还是从隐性信贷约束的视角,本文都发现“四大国有银行”的存在有助于降低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概率。但“四大国有银行”的存在主要是通过降低农户受到生产型信贷约束的概率,对生活型信贷约束的影响并不显著。从1994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变身为商业银行开始,他们陆续从农村地区撤出(吴晓灵,2008:85页)。以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只有26%的样本农户所在乡镇有四大国有银行。如果说他们撤出农村地区的网点是市场化运营的必然要求,那么国家应该从政策层面逐步放开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允许新的金融机构进入,以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

虽然农信社的存在对农户的信贷约束有负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显著。农信社的村庄信贷员和开展的“小组联保贷款”可以显著地降低农户的(显性)信贷约束。如果农户居住的村庄有农信社的信贷员,则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概率会降低3%;
如果农信社在农户居住的村庄已经开展了小组联保贷款,则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概率会降低7%。因此,国家如果想强化农信社为“三农”服务的效果,不应该仅在机构的布局上做出要求,还应该引导农信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存贷款服务,鼓励尝试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机制。

本文的研究没有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化解农户信贷约束的显著作用,他们成立的时间较短可能是主要原因。由于2006年底才开始允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到我们调查的2008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没有足够的数量(调查地区只有14%的农户所在乡镇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又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很难形成一些有效信息识别机制。因此我们提出的金融环境降低信贷约束的机制: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都很难成立。另外农户的储蓄习惯改变也需要时间,短短两年之内很难受到新型金融机构的影响。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约束的影响可能会在未来逐步显现出来。

农户自身的社会网络也对降低他们的信贷约束有显著作用。但这种影响主要在降低农户的生活型信贷约束,而非生产型信贷约束。这一发现支持了林毅夫和刘遵义等(1989)的分析:农户的正规贷款主要用于生产型用途,农户的非正规贷款主要用于非生产型的用途。因此,仅依靠民间的亲友借贷很难满足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和村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开发性质的国家正规贷款是必不可少的。

注释:

①分别是:云南省的彝良县、南涧县、嵩明县;
湖南省的桑植县、岳阳县、醴陵市;
黑龙江省的龙江县、东宁县、漠河县。

②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③这里的贫困村是指民政机构认定的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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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约束论文范文第2篇

本文从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差异的角度研究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产生。首先分析流动性约束对消费者消费支出的影响,其次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了货币政策通过消费信贷可得性和消费信贷成本两种途经导致各地区消费者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约束,并采用省际面板数据模型证明流动性约束差异导致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形成。最后提出目前应通过增加中西部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把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放在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以缩小各地区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差异来缓解货币政策区域效应。

关键词:货币政策;
区域效应;
流动性约束

中图分类号:F8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2)04-0038-07

一、引 言

对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Scott发表的《货币政策的区域影响》一文,该文分析了公开市场操作从纽约中心地区向其他地区传导的滞后效应[1]。但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引起学者的重视。之后,国内外学者主要从区域产业结构[2]-[5]、金融结构[6-7]和经济发展水平[8-9]等宏观层面来分析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形成的主要原因,分析认为区域产业结构等宏观因素的差异,导致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形成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其实质是宏观到宏观的分析方法。然而,现实经济系统和经济活动非常复杂,货币政策传导往往不像宏观到宏观的分析方法那么简单,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微观主体(银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会影响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因此,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分析逻辑应该是宏观到微观再到宏观。

消费者作为经济活动中主要微观主体之一,其消费储蓄行为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然而,在一般消费理论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中均假定消费者不存在流动性约束,消费者可以通过借贷平滑各期的消费以达到一生效用最大化,但现实经济活动中,消费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约束的状况,这时消费者不能通过借贷平滑各期的消费,被迫减少即期消费,而且受到流动性约束越强,越难通过借贷平滑各期的消费,即期消费减少越多。

从目前现有文献来看,主要集中于研究流动性约束对消费者消费储蓄行为的影响[10]-[13],还没有涉及到对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影响方面的研究。因此,本文基于消费者流动性约束

本文流动性约束是指消费信贷约束,即消费者不能通过借助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以消费信贷的形式来平滑各期的消费。差异的角度研究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形成,不仅从微观方面解释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形成机制,同时对央行实施和调整货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本文主要贡献在于分析并检验了货币政策通过消费信贷可得性和消费信贷成本两种途经导致各地区消费者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约束,并实证证明了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差异导致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产生。

二、流动性约束对消费者消费的影响

假设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U=U(ct),劳动单位化为1,ct为t期消费,U′(・)>0,U″(・)<0,并假定消费者追求一生效用最大化:

max∑t=

SymboleB@ t=0βtU(ct)(1)

其中,βt为t期贴现率,并假设大于零。

当消费者不存在流动性约束时,可以通过借贷来平滑各期消费,消费者只受到一生收入(包括劳动性和财产性收入)的约束。

约束条件:ct+at+1=(1+rt)at+wt(2)

其中,a为消费者以储蓄形式持有的财产,r为利率,w为劳动收入。

假设消费者在下一期存在流动性约束,不能通过借贷来平滑各期的消费。这时,消费者不仅受到自身收入(包括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约束,而且还受到流动性约束的限制,因此,其面临的约束条件为:

约束条件1:ct+at+1=(1+rt)at+wt(3)

约束条件2:at+1>0(4)

通过构建拉格朗日函数,求解消费者在不存在流动性约束与存在流动性约束情况下的欧拉方程,结果如下:

不存在流动性约束情况下的欧拉方程:

U′(ct)=βU′(ct+1)(1+rt+1)(5)

存在流动性约束情况下的欧拉方程:

U′(ct)=βEt[U′(ct+1)(1+rt+1)]+λtβt(6)

其中,λt为存在流动性约束情形下约束条件2的拉格朗日乘子。

通过比较式5和式6,在存在流动性约束时,消费的边际效用大于不存在流动性约束时的效用,根据U′(・)>0,在存在流动性约束时的消费Cconstraintt小于不存在流动性约束时的消费Cunconstraintt,即存在流动性约束时,消费者减少即期消费。

三、流动性约束差异与货币政策区域效应产生机制

1.货币政策区域效应产生机制的理论分析

当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时,所带来的货币冲击通过影响各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可得性和消费信贷成本两种途经改变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使得处于不同流动性约束状态的各地区消费者调整其消费支出,并导致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产生。

(1)影响消费者消费信贷可得性

在我国,央行主要是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实施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影响了商业银行信贷供给的变化,通过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发放影响消费者消费信贷的可得性并改变其流动性约束状态,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以达到政策目的。其作用机制如下: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信贷供给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消费者流动性约束消费支出政策目的。以实施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紧缩货币政策为例,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商业银行信贷供给减少并导致消费信贷额度发放下降,使得消费者面临更强的流动性约束导致即期消费减少,货币政策目标实现。其作用过程如下: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信贷供给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消费者流动性约束消费支出政策目的。然而,由于各地区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额度不同等因素导致各地区消费者在统一货币政策下面临着不同的流动性约束,并通过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支出最终导致货币政策在各地区的有效性存在差异。以执行宽松货币政策的2009年为例,东部地区的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消费信贷额度在4 000―9 000亿元之间,同比增长30%―50%,中部地区的安徽、江西、湖南和湖北消费信贷额度在1 000―2 000亿元之间,同比增长达到40%―60%不等,西部地区省市自治区均在1 000亿元以下,同比增长极不平衡,最低的和青海只有几十亿元。

数据均来源于各省市自治区2009年第四季度金融运行报告。

(2)影响消费者消费信贷成本

消费信贷成本在本文主要指消费者以消费信贷的形式消费时必须支付的利息。尽管我国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规定了贷款利率的下限和存款利率的上限,但在资金流动自由化的背景下,当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或公开市场操作影响市场货币供给时,资金必然流向于具有更高投资回报率的地区,各地区商业银行则根据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基于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利率上下浮幅度,从而导致不同,地区消费信贷利率的不同,即消费信贷成本的差异,这种差异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信贷额度并相应改变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其作用机制(以紧缩货币政策为例)如下:紧缩货币政策货币供给消费信贷利率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消费者流动性约束消费支出政策目的。以2010年为例,由于执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全国贷款利率趋于上升,但各地区执行上浮利率的比例明显不同,资金充足的北京和上海执行上浮利率的比例只有12%和18%,广东、江苏和其它东部省份则在30%―40%左右;
而中部的安徽、江西、湖南和河南达到30%―50%不等,西部地区则极不平衡,在20%―60%之间。

数据均来源于各省市自治区2010年第四季度金融运行报告。

基于上述分析,统一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影响消费者消费信贷可得性和消费信贷成本两种途经改变各地区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使得处于不同流动性约束状态的消费者主动或被动调整其消费行为,从而影响货币政策在各地区的有效性。

2.货币政策区域效应产生机制的实证检验

(1)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基于上述分析,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供给和消费信贷利率两种途经改变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因此,我们通过检验这两个变量对消费信贷额度的回归系数来衡量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受货币政策的影响程度,回归系数越大,表示货币政策对消费信贷额度的影响程度越大,从而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受到货币政策的影响也越大,相反则表示受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小。我们用CC表示消费信贷额度,Loan表示商业银行信贷供给, rloan表示消费信贷利率,可得函数CC=F(Loan,rloan)。上述分析可知,Loan与CC成正相关关系,而rloan与CC成负相关关系。因此,根据CC函数设定以下省际面板数据模型一。

模型一:lnCCit=α1+β1lnLoanit+θ1rloanit+λi+μit

下标i=1,…,31,表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t=2004,…,2010,表示各年度。

SymbollA@ i为不可观测的地区效应,目的在于度量各截面单元的个体差异,

SymbolbA@ 1和

SymbolqA@ 1为待估系数,μit为预测误差。

其中,lnLoanit、lnCCit分别为各省市自治区金融机构历年人民币贷款金额Loanit、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CCit的对数,两者均采用年底余额表示;
Loanit和CCit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消费价格指数作为平减指数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rloanit为各省市自治区商业银行历年消费信贷的实际利率,即相应消费信贷名义利率(以天数为权数计算出的加权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所得,消费信贷名义利率采用商业银行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主要是根据我国中长期消费信贷一直占到总消费信贷的90%左右,其中70%左右是属于个人住房贷款。

(2)数据来源及选取说明

各省市自治区金融机构历年人民币贷款金额、消费信贷额度和消费价格指数均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的各省市自治区历年金融运行报告,消费信贷名义利率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利率执行报告。数据选取2004―2010年度,主要是由于各省市自治区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数据从2004年开始才有完整的编制;
此外,2004―2010年间是一个完整的货币政策操作周期,包括2004―2006年间的稳健货币政策,2007―2008年前三季度的从紧货币政策、2008年第四季度至2009年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2010年从紧货币政策,

根据2004―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各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因此,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考察意义。

(3)模型估计和检验

本文通过Hausman统计量检验确定应采用个体固定效应回归模型,此外,为进一步评估模型的稳健性,对估计结果进行检验,主要是检验面板残差的平稳性,如果残差是平稳序列,则面板模型具有稳健性。文中应用多种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表1报告了模型一的估计和检验结果。

从模型回归结果看,货币冲击通过影响各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利率以改变其流动性约束从而达到政策目标的途径只有少数地区通过检验,包括中西部的江西、湖北、河南、四川、广西、内蒙古以及东部的河北;
而通过商业银行信贷供给途经除了、青海和山西之外其余地区均通过检验,说明通过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供给来影响消费者流动性约束从而改变消费支出以达到目标的货币政策有效。

此外,从模型的回归系数看,消费信贷利率的回归系数均为负,商业银行信贷供给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与上述理论分析相符合,并且回归系数越大,对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的影响也越大从而对消费者和流动性约束的影响程度也越大。但两者的回归系数均存在明显的差异,消费信贷利率方面,最低的广西只有-1.410,而内蒙古则达到-4.980;
在商业银行信贷供给方面,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最低的北京只有0.880,而最高的河南则达到2.040,其中东部的北京、上海和天津三个直辖市的回归系数较小,均分布在1左右;
东部其它省份的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和广东以及西部的广西、云南、甘肃、宁夏和新疆等地区的回归系数较大,主要分布在1.400附近;
而中部的安徽、江西、河南和湖南等地区的回归系数最大,主要分布在1.800附近;
最后,、青海和山西三个地区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检验。因此,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受到货币政策影响最大的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则较小,主要是由东部地区资金充足从而货币政策所带来的银行信贷供给变化以及利率上下浮动幅度比较小所导致,如实行紧缩货币政策的2010年,北京和上海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相比2009年只下降了7%和10%,而其它地区则在10%―20%不等;
执行上浮利率的比例只有12%和18%,而其它地区则在20%―60%不等。

数据均来源于各省市自治区2010年第四季度金融运行报告。值得一提的是西部部分地区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受到货币政策的影响也较小,则可能是由于消费者收入低导致消费结构偏向于一般消费品,而这一类消费品一般不以消费信贷的形式进行消费,从而不受银行信贷供给及消费信贷利率的制约,使得消费者面临较低的流动性约束。

四、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实证检验

1.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国内很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银行信贷传导机制是我国货币政策主要传导机制[14]-[16]。因此,本文基于银行信贷传导渠道(CC-LM模型)构建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实证检验模型。

在CC-LM模型中,银行贷款需求Loand依赖于债券利率rbond、贷款利率rloan和产出Y,即Loand=F(rbond,rloan,Y)。当信贷市场达到均衡时,Loans=Loand,因此,Loans=F(rbond,rloan,Y),通过求解方程,可以得到Y=F(Loans,rloan,rbond)[17]。当研究对象只限于家庭部门时,Y=C,C为消费支出,此外,用银行存款利率rdeposit代替债券市场收益率rbond,可得函数C=F(Loans,rloan,rdeposit),消费C受银行信贷供给Loans、贷款利率rloan和存款利率rdeposit的影响。根据第三部分的分析,C与Loans成正相关关系、与rloan成负相关关系、而与rdeposit的关系则不确定,当为正相关时,说明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负相关时则说明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
此外,回归系数越大,表示货币政策对消费者消费支出的影响程度越大,从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越强,相反则表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较弱。因此,根据C函数设定以下省际面板数据模型二。

模型二:lnCit=α2+β2lnLoanit+θ2rloanit+ω2rdepositit+λi+μit

下标i=1,…,28,

由于、青海和山西三个地区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检验,因此不列入分析范围。表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t=2004,…,2010,表示各年度。

SymbollA@ i

为不可观测的地区效应,目的在于度量各截面单元的个体差异,

SymbolbA@ 2、

SymbolqA@ 2和

SymbolwA@ 2为待估系数,μit为预测误差。

其中,Cit为各省市自治区历年人均消费支出,取对数为lnCit,由于我国没有编制综合的城乡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只有城镇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因此,我们采用以人口为权数的方法计算出人均消费支出,即综合人均消费支出=城镇人均消费支出×城镇人口比例+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口比例,并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消费价格指数作为平减指数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各省市自治区城镇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城乡人口比例数据均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rdepositit是各省市自治区商业银行存款实际利率,即相应银行存款名义利率(以天数为权数计算出的加权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所得,名义利率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利率执行报告;
另外,lnLoanit、rloanit跟模型一相同。

2.货币政策区域效应模型估计

我们采用跟模型一相同的估计方法对模型二进行估计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模型二检验结果表明银行信贷供给对内地除了、青海和山西之外其余28个省市自治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均有显著影响,说明通过银行信贷供给影响消费者消费支出的政策有效,回归系数为正但各地区间存在明显的差异,系数越大,货币政策有效性越强。最低的浙江只有0.480,而最高的河南达到1.050。其中东部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以及西部的广西、云南、甘肃和宁夏等地区的回归系数较小,主要分布在0.600附近;
而中部的安徽、江西、河南、吉林和黑龙江等地区的回归系数较大,分布在0.800附近;
结果与模型一银行贷款供给对各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的回归结果相一致,证明了货币政策通过改变消费者流动性约束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以达到货币政策目的的推断是正确的。与模型一不同,模型二的回归系数均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住房等耐用消费品消费对其它非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存在挤出效应导致消费者总消费支出下降。

在利率方面,模型估计结果表明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均没有通过检验,说明两者对各地区消费者消费支出不存在影响,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国采用利率政策促进消费的政策是无效的原因,主要就在于利率政策没有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支出。此外,模型二的利率政策对各地区消费者消费支出无效与模型一的消费信贷利率对中西部的江西和湖北等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有效不相矛盾,这也可以从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对其它非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存在挤出效应导致两者相互抵消,最终导致贷款利率对消费者消费信贷额度有效而对消费支出无效得到解释。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货币政策通过影响各地区商业银行信贷供给从而改变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状态,导致各地区消费者调整其消费支出水平,使得货币政策有效性在各地区间存在差异从而产生货币政策区域效应。

因此,通过平衡各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供给,以缩小各地区消费者面临的流动性约束差异,可以有效地缓解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对西部的青海、、广西、云南、甘肃、宁夏和新疆等地区,可以通过开发面对农村消费者以及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信贷产品,比如家用电脑、空调和冰箱等小额消费信贷业务来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信贷额度。一方面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另一方面也为央行在上述地区实施货币政策打基础;
对中部的安徽、江西、河南、吉林和黑龙江等地区,则可以通过大力增加消费者住房等耐用消费品的消费信贷供给以缓解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

此外,尽管消费信贷利率对中西部的江西和湖北等部分地区消费者消费信贷支出有影响,但货币当局应关注利率政策对全国各地区消费者消费支出没有影响的可能结果。因此,目前应把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放在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上以调整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并通过影响消费支出以达到货币政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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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约束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抑制;
福利;
文献综述

1.金融发展或金融抑制对经济影响的传导机制

在早期的研究中,很少涉及金融发展或金融抑制对福利影响的相关文献,金融发展或金融抑制对福利影响的研究,一致隐藏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之中。阿马蒂亚・森认为,提升福利的前提是要发展经济和提高收入水平。17-18世纪的经济学家已经开始体现出这样的理论趋向,这个时代的学者已经注意到了良好的资本借贷体系、强有力的货币体系及不受约束的金融中介对于产业部门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入20世纪以来,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从企业家创新的角度阐述了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那些拥有卓越才能的企业家只有在信贷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下发挥才能,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正如熊彼特所说:“纯粹的企业家在成为企业家以前必须首先使自己成为债务人”,换句话说,完善的金融市场是企业家才能、创新以及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金融体系的迅速拓展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结构也在不断的变迁,金融结构变迁的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引起学者的重视。戈德斯密斯在其1969年出版的代表性著作《金融机构与发展》中指出,金融发展理论的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因素,并阐明这些因素怎样相互作用,从而形成和促进金融的发展。戈德斯密斯认为,对各国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其目的就是在于揭示不同国家在金融发展的不同阶段上金融机构的差异,探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在20世纪70年代,麦金龙和肖在同一年分别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两部经典著作,两部著作都探讨了金融发展、金融抑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自此以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开始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经济学家不断探讨金融深化对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理论主要有四种:(1)麦金龙和肖主张取消利率管制,实施利率自由化,通过正的实际利率水平提高储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其传递机制为利率自由化真实利率水平上升储蓄水平提高经济增长;
(2)卡普和马西森建议通过利率市场化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为利率自由化投资数量增加经济增长;
(3)加尔比斯主张通过利率自由化提升投资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为利率自由化投资效率提高经济增长;
前三种理论的共同之处就是强调了理论自由化或市场化对经济增长的积极意义。(4)帕加诺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建议通过金融深化增强金融体系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为金融深化金融体系功能加强经济增长。

2.我国金融抑制的根源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对金融市场严格管制,对利率水平、金融机构业务领域和金融产品创新等加以限制,这些采取相似金融政策的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制定并实施了重工业优先的超赶战略。发展中国家要获得发展所需的资本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是出口初级产品,积累外汇来换回资本品;
二是发展自己的工业体系。劳尔・普雷维什认为,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少数工业化国家,处于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
另一部分是广大的非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处于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国家和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截然不同。中心国家依靠资本和技术优势占据主导地位,享受着国际分工产生的绝大多数利益。国家由于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主要靠出口初级产品与中心国家发生交往,成为中心国家的经济附庸,几乎享受不到国际分工的利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如果依据传统的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将永远无法改变贫穷落后状况。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但中心国家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很低,收入增加并未带动对初级产品需求的明显增加。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而制成品的需求弹性较高,收入的增长会显著增加对制成品的需求。上述特点决定了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不断下降,工业制成品相对价格不断上升,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因此,普雷维什主张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实施超赶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促进国内工业化进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这样才能改善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摆脱受控制、受剥削的处境。

发展中中国家一旦制定了超赶战略,其面临的目标函数也就随之确定,即是在重工业优先发展下的资金积累最大化,重工业本身的产业性质决定了这样的目标函数。从产业性质上看,重工业是一种需要密集资金、投资规模巨大且投资周期长的产业。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为实现超赶战略的重工业化目标,发展中国家必须对金融进行严格管制,原因如下:首先,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是一种稀缺要素,资金的稀缺性导致其市场出清价格较高,即实际利率水平较高,发展重工业所需要的密集型、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使用成本高昂,不利于重工业化战略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贷款利率实施上限管制,用低于市场出清利率的优惠利率来鼓励重工业的发展。此外,严格管制存款利率,较低的存款利率有利于银行以非常低廉的成本从公众手中获取稀缺的资金,达到低成本凑集资金以供工业部门使用的目的;
其次,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落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短时间内凑集重工业化所需的大规模资金,因此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建立一种最大限度的凑集资金的金融体系。发展中国家限制资本市场的发展,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的直接联系渠道被堵,而由国家控制的银行体系一股独大,居民分散的资金没有其他投资选择,储蓄成为了唯一的投资方式,银行也成为公众盈余资金的唯一投资渠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只有通过银行这种金融中介发生作用,从而最大限度的将公众的资金集中到银行;
第三,为了克服外汇资金的短缺,有必要对汇率实施严格管制,低估本国货币币值,最大限度的增加出口来获取外汇。对稀缺外汇的使用上也有严格的规定,外汇优先用于重工业化急需的进口设备上;
最后,为了保证资金按照既定目标的有序流动,必须对金融体系的市场机制进行严格限制,以保证金融体系不严重偏离国家的总体发展轨道。“金融抑制”战略就按照这样的逻辑应运而生。低利率降低了公众的储蓄意愿并刺激对资金的旺盛需求,投资需求所需资金远远大于银行体系资金的供给数量,因此国家对有限的资金给予指导性贷款,通过信贷配给的方式将资金优先配给给重工业部门使用,以满足国家超赶战略的需要。

具体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村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处于一个被抑制和被边缘化的位置,农村金融抑制的内在根源在于在超赶战略的重工业化过程中,农村金融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金融剩余,成为制度变迁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需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在不同阶层和集团之间的分摊机制是决定和影响制度变迁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发展中国家,实际承担制度变迁成本的是农村金融部门,本质是由广大的农村居民和农业部门所支付。以中国为例,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其中制度变迁过程中影响最大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因为国企改革涉及整个经济的市场化转型,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国家顺利实现转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国企改革的制度变迁成本高昂。首先,国企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与民营企业共同成为市场微观活动的主体。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稳定性和垄断性受到挑战,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减弱,国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了破产和倒闭的风险,而且体制的惯性使得国企在较之民企更缺乏竞争力和灵活性,这又加大了国企破产的可能性;
其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承载了绝大部分城镇人口的就业,国企的破产必然导致大规模的失业,在我国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的状况下,国家没有足够的财政实力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福利水平,过多的失业人口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
最后,我国对国企改革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政府还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国有企业的资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并保证国有企业就业的基本稳定性,政府需要进一步投入较多的资金补贴,而对于已经实现由“国家财政主导型”向“银行体系主导型”融资模式转型的转轨经济,国企渐进改革的成本让国家财政补贴难以为继,金融体系则成了这种制度变迁的实际承担者,而农村往往成为资金的净输出者,农村金融为制度变迁的成本买单。

3.农村信贷约束及其福利效应的实证成果

国外学者对信贷约束的影响因素及其福利效果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多数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的结果均发现,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市场效率低下,贫困的农村地区信贷约束现象非常普遍,农户的信贷需求很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农户信贷资金的缺乏会直接或间接的对农户的技术选择、生产效率以及农产品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等方方面面产生消极影响。国外的多数研究认为,农户的家庭特征是影响农户获得正规信贷的重要因素。Binswanger and Khandker(1995)基于印度农户的平行数据研究发现,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对农户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Khandker(1998)注意到小额贷款与其他项目与以工代赈等形式具有相同的福利效果,小额贷款对贫困农户很重要也很有益。孟加拉国的信贷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福利效果,具体来说,研究了信贷项目对农户收入、小孩入学、劳动供给、财产、化肥和避孕工具等方方面面的影响,结果发现借贷对农户的产出影响显著,并且对改善孟加拉国贫困地区农户的福利发挥着积极作用。埃及的经验研究表明,农户正规信贷约束主要受农业收入比、土地面积、家庭规模等因素的影响。非正规信贷市场约束主要受工资收入、家庭资产等因素的影响南非学者研究发现,南非家庭特征与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较大的户主年龄,男性户主、较大的家庭规模、较高的教育水平、较高的收入水平的白人更容易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

国内学者对我国信贷约束的原因及其福利效应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信贷约束现象普遍并抑制了农户福利的改善。沈高明(2004)通过考察收入波动与消费波动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二者显著正相关,说明我国农户普遍面临信贷约束,否则理性的消费者应该通过自由借贷来实现平滑消费以满足效用最大化需求。何广文和李莉莉(2005)研究发现,家庭劳动力数量、当前是否有投资及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都有农户的信贷需求负相关,依靠非农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家庭信贷需求较弱。朱喜(2006)利用工具变量法研究了农户借贷对农户福利的影响,结果发现不管是正规借贷还是非正规借贷都会显著的改善农户的福利状况。李锐,朱喜(2007)利用3000个农户的微观数据,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程度及其福利损失。研究结果发现,农户金融抑制程度为70.92%,样本农户由于金融抑制所损失的纯收入、净经营收入、消费支出和家庭资产净值分别为9.43%,15.43%,15.57%和14.58%。黎翠梅、陈巧玲(2007)基于对湖南的234户农户的调研数据研究发现,农户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支出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农户的非农业生产支出和文化教育支出对民间借贷需求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程郁、罗丹和韩俊(2007)研究发现,农户家庭收入、生产经营特征和家庭特征是农户信贷需求行为的决定因素。张建杰(2008)从农户的社会资本的角度来考察“关系”这种特殊资源在农户金融抑制中的作用机制,分析表明,社会资本高的农户正规信贷的实际发生率高且户均信贷规模大,农户非正规信贷发生率又随着社会资本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的趋势且户均贷款规模则有增加的趋势。不同社会资本的农户通过非正规途径的信贷发生率高于正规途径的信贷发生率,且前者户均贷款规模小于后者,不同社会资本水平对农户贷款项目的差异不显著。贺莎莎(2008)基于湖北的调研数据,实证发现当地54.3%的农户存在资金难题,这些资金缺口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程郁、韩俊和罗丹(2009)分析了制度性信贷配给所引发的信贷需求压抑现象,认为正规金融机构交易成本过高和不完善的信贷配给机制与农户风险规避行为交互作用,提高农户所感知的信贷成本并降低了信贷获得预期,从而产生了需求型信贷约束。研究还发现,估计型约束和需求型约束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年龄、收入。社员身份及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等因素对两种约束邮政不同的影响。金烨、李宏彬(2009)研究发现,农户民间借贷行为的选择主要受家庭结构、人口特征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刘西川,程恩江(2009)从“潜在和隐蔽性”需求出发,依靠特殊的农户意愿调查,在经验层面衡量农户所面临的正规信贷约束,并用调查数据估计农户正规信贷约束背后的信贷配给机制。研究发现,贫困地区农户不仅受到供给信贷约束,也受到需求信贷约束,数量配给、交易成本配给与风险配给是农户被排挤出信贷市场的三种重要方式。黄祖辉,刘西川,程恩江(2009)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我国贫困地区农户信贷约束的程度,基于双变量的Probit模型研究发现,农户参与正规信贷市场程度低的原因是供给与需求因素的共同的作用结果。工资收入会降低农户的正规信贷需求,非农收入占总收入越高的农户越容易获取贷款,但对信贷需求影响不显著。由此他们得出结论,在忽视信贷需求的情况下,仅依靠增加供给难以降低农村金融抑制程度,也不能有效的提升农户的福利水平。白永秀,马小勇(2010)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基于陕西1151户农户的调研数据,检验了收入水平、非农程度、风险规避趋向、社会网络等农户个体特征对农户正规和非正规信贷约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收入水平和非农程度对农户两类信贷约束都具有负向影响;
正规信贷约束受到“关系”的影响显著,但不受农户在内的风险规避趋向影响;
非正规信贷约束不受“关系”的影响显著,但受到农户在内的风险规避趋向等因素影响。钟春平,孙焕民和徐长生(2010)基于安徽的问卷调查,研究认为安徽农村信贷约束现象并不普遍,大部分农户的信贷需求可以从各种渠道得到满足,农户收入较低和投机机会较少等因素是农民参与信贷市场不积极的重要原因。马永强(2011)基于全国十省市农户借贷的微观数据,分析了影响农户民间借贷的主要因素。结果发现,信贷约束、利息成本、风险、家庭经济和人口特征是农户选择民间借贷的显著因素,并且这些因素对不同类型的民间借贷影响不同。

4.结语

国内外关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福利影响的研究文献很多,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是参阅众多文献后,发现依然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比如大部分研究文献以全国或者部分中东部省市整体作为考察对象,忽视了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金融、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这一现实情况,以贫困地区农村农户的金融行为作为考察对象的研究文献较少,如果将中东部地区的相关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应用于贫困地区,其政策效应可能由于经济文化差异等诸多原因而南辕北撤,因此专门考察贫困地区金融发展、信贷约束及对农户福利影响的作用机制,对于全面认识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文献中,各文献把农民的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这忽略了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存在的一个社会现象:农民的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而非农收入在农民总收入比重中持续上升。不区分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而将二者合为一体进行研究,这可能忽略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不同类型收入在影响上的差异性。第三,在关于农村金融与农户消费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是从流动性约束和不确定性的角度来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很少有学者在直接在传统的消费函数中引入农村金融发展变量来分析金融发展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最后,研究信贷约束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的文献,几乎都是基于计量模型的角度加以研究,从描述性角度来分析的文献较少,而描述性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使得结论更加具有直观性和准确性。此外,在福利指标设计上,大部分学者用家庭总资产或金融资产余额等来作为度量福利的指标之一,本研究用家庭净资产替代家庭总资产,是一个更好的福利度量是一个更好的福利度量指标。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PYYJ13);
重庆三峡学院校级重点项目(13ZD15)。

参考文献:

[1] Banerjee,Abhijit V,Andrew F.Newman.Occupational Choice and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3,101(2):274-298.

[2] 何广文等.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专题报告[M].农业部“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课题组,2002.

[3] 李锐,朱喜.农户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损失的计量分析[J].经济研究,2007(02):146-155.

[4] 程郁,韩俊.供给配给与需求压抑交互影响下的正规信贷约束:来自1874户农户金融需求行为考察[J].世界经济,2009(05):73-82.

[5] 白永秀,马小勇.农户个体特征对信贷约束的影响:来自陕西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0(09):148-155.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贷配给;
融资

一、前言

2002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周期,信贷也开始扩张,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开始过热,信贷增长过快,国内出现了流动性过剩。虽然研究表明我国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原因是在实施出口导向政策和采取“事实”上钉住美元汇率制度的前提下,在积累外汇储备的同时发放了大量的基础货币,但是流动性过剩的直接表现是经济体中货币投放量过多,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因此国家出台“从紧货币政策”以疏导流动性过剩的压力(唐双宁,2007)。而“从紧货币政策”的核心在于“紧信贷”,加大信贷的窗口指导,控制信贷增长,这样外部失衡导致的流动性过剩问题通过压缩国内货币创造加以缓解。然而,我国信贷迅速扩张的同时,也出现了明显的信贷集中现象,大量中小企业仍然融资难,农村地区依然缺乏信贷投入,某些产业(如农业)仍需要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信贷约束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这种以“紧信贷”为核心的“从紧货币政策”无疑会加剧中小企业的信贷约束,缺乏信贷资金投入的地区和产业将更加萧条或萎缩,特定群体的借款入会受到更加严重的信贷约束。一方面流动性过剩,另一方面却仍然有大量中小企业受到信贷约束,这种近乎矛盾的现象需要实证检验中小企业信贷配给是否存在来深化认识。

二、信贷配给理论及其存在性的争论

(一)信贷配给理论发展脉络

信贷配给得到了大量理论分析的关注,一个原因是信贷配给对于信贷资源配置、货币政策传导和企业投资决策都异常的重要。信贷配给是指在信贷市场上利率不能出清市场,存在超额信贷需求的状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信贷配给的定义为:“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的一种状况,其中,按照所报的契约条件,贷方提供的资金少于借方的需求。”信贷配给(Credit 1 Kafioning)最早于1776年由亚当・斯密提出,凯恩斯在《货币论》中也对信贷配给有过描述,提到“未被满足的借方资金需求”是影响投资数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很早就提出了信贷配给现象,但长久以来只限于现象的描述和简单的解释,未能上升到理论高度。直到二战后,信贷配给作为“可贷资金学说”(Availability Doctrine)的一部分开始流行,该学说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把信贷配给看作是由特定的制度约束引起的一种持久的非均衡现象,如利率上限等。然而,许多国家金融自由化后信贷配给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更为严重,因此大量研究开始批评该学说缺乏微观基础。至此,对信贷配给微观基础研究便引起重视。20世纪60年代,一些学者从银行风险控制出发对信贷配给进行了研究,其中Hodgman(1960)以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基础,构建了信贷配给模型,提出了向后弯曲的信贷供给曲线,以后的研究多半基于这种思想。虽然霍奇曼等的信贷配给理论具有了比较令人信服的微观基础,但只能解释银行为何对单个借款人进行借款数量控制,无法解释“随机选择型信贷配给”。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量学者开始把不完全信息理论(ImperfectInformation)应用于信贷配给的研究,基于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监督审查成本(CosdvMonitoring)解释信贷配给均衡的形成(Stiglitz and Weiss,1981)。至此信贷配给理论建立了比较坚实的微观基础,特别是近来现代合约理论的大量理论思想、模型和分析方法被用于信贷配给问题的研究。

(二)信贷配给存在性的巨大争论

尽管信贷配给的理论分析取得了大量成果,但是就信贷配给是否是一个显著的现象在理论界还存在激烈的争论。一些理论家认为信贷市场存在信贷配给且显著,而另外一些理论家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称即使存在不对称信息,一些其他的方式而不是信贷配给可以被用来解决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例如借贷双方间的内生信贷合约,代表著作是Gale and Hellwig(1984),表明最优债务合约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借贷双方之间的激励问题,这种情况下信贷配给不一定存在。Riley(1987)认为S-W模型所分析的信贷配给局限于不同风险群体的边际类型群体,因此信贷配给不显著,Stiglitz and Weiss(1987)则认为tKiley的结论具有模型的特殊性,所以缺乏普遍性。同时另外一些观点认为合约机制可以被用来消除信贷配给,这些机制包括抵押担保、声誉机制和长期信贷合约等。抵押担保具有甄别功能,能够解决信贷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还具有激励功能,能够缓解信贷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因此有效运用抵押担保可以消除信贷配给(Bester,1985;
Chan and Kanatas.1985;
Boot and Thakor,1994)。然而Stiglitz andWeiss(1986)指出抵押担保本身也会形成逆向选择,所以银行不一定提高抵押担保要求来出清市场,另外抵押担保是有成本的,阻碍了抵押担保在信贷合约中的运用,因此信贷配给还是可能存在。同样一些学者认为长期信贷合约类似于抵押担保,可作为甄别搜寻机制克服逆向选择,可作为激励机制克服道德风险,从而信贷配给不会存在(Webb,1991)。但是如今普遍的观点是认为这些合约机制虽然能够部分克服信贷配给,但难以完全消除信贷配给。由此,就有必要对信贷配给存在性进行实证分析。

三、信贷配给实证检验的途径

然而信贷配给存在性以及配给程度的实证检验仍然是个难题,Kiyiotaki andMoore(1997)认为信贷配给的检验可以区分为两种途径:一是利用总量数据去分别估计信贷的需求和供给曲线;
二是利用企业数据去观察一些金融变量,如现金流和净现值等,考察是否能解释企业的投资决策而每种途径下又存在不同的方法。当然,随后许多新尝试被做出,但是信贷配给实证检验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基于信贷配给定义

实证检验信贷配给存在性的第一种途径是基于信贷配给的定义。Freixas andRochet(1997)认为“即使借款入愿意支付信贷合约的所有价格和非价格要求,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仍被拒绝,这时可以说存在

信贷配给”,信贷配给存在性的直接证据是存在过剩的信贷需求。这种方法的主要困难是难以直接度量信贷配给(Iaffee,1971),为了直接确定信贷配给存在性以及配给程度,必须了解在各个利率下信贷需求和信贷供给的大小,信贷配给的程度可以用当前利率下被配给借款人信贷需求和信贷供给的差来度量。但是借款^实际的信贷需求与贷款人的意愿信贷供给是无法直接可知的。在缺乏信贷需求与供给的直接信息的情况下,一些间接的方法被采用,如调查法或采用变量。Harris(1974)利用美联储“银行借贷条款变化的季度调查”检验信贷配给的存在性,结论支持存在信贷配给oJaffee(197I)则运用变量法通过结构性信贷市场模型对信贷配给进行了详细的实证检验。变量法的最大问题是变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信贷配给,因此不论是调查还是变量都难以准确反映信贷配给。然而,由于近来非均衡市场建模和估计技术的发展,非均衡结构模型可以直接估计,有助于实证检验信贷配给的存在性和度量配给程度(Laffont and Garcia,1977;
sealey,1979)。

(二)基于信贷配给的影响

实证检验信贷配给存在性的第二种途径是基于信贷配给的影响。信贷配给的一个后果是商业信贷利率是粘性的,无法对公开市场利率做出完全的反应,那么就可以通过检验信贷利率对市场利率的调整速度来确定是否存在信贷配给。Goldfeld(1966)发现信贷利率对公开市场利率的调整相当缓慢,然而Slovin andSushka(1983)发现信贷利率的调整并不像Goldfeld的结论,不支持存在信贷配给,而King(1986)则得出了“混合结论”。信贷配给存在时,另一个后果是企业投资决策将不得不依赖内部收入,Kyotaki andMoore(1997)认为利用企业数据去观察一些金融变量是否能解释企业的投资决策就可以证实是否存在信贷配给,如现金流和净现值。还有一个检验信贷配给的方式是考察担保化的信贷所占的比例,如果信贷配给广泛存在,当信贷紧缩时,这个比例会上升,因为未担保化的信贷将受到配给,而退出信贷市场。基于信贷配给影响而发展起来的检验方法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缺乏信贷合约的微观数据,目前利用微观信贷合约数据对信贷配给进行检验的文献很少,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Berger and Udell(1992)采用美联储对银行贷款条件进行调查时所获的季度数据对信贷配给进行了检验。数据由大约一百万笔微观信贷合约组成,包括将近340家银行在每个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一周的一天或几天内,对于国内的工商业、建筑和土地开发信贷的详细条件。

四、我国信贷配给实证研究状况和方法的选择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第5篇

一、现代合约理论视角的借贷合约安排

现代合约理论认为,所有的市场交易可以还原成合约关系(并以此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这样任何一个经济活动就离不开合约,并且对一项经济交易的调节可以通过显性或隐性的合约来实现。签定合约时,合约内容确定了某种状态下参与人应该采取何种行动,且在参与人之间如何分享该行动所产生的收益和分担该行为所带来的风险。相应地,各类金融交易也可还原成金融合约,并通过这些金融合约来调节金融活动。诸如借贷协议、债券、股票和保险单等显性金融合约,实质上就是规制金融交易行为的凭证或文件协议,除运用这些显性的金融合约来调节金融活动外,还存在着各种隐性金融合约来调节金融交易。从合约权利与收益的配置状况来看,金融合约可以分为权益型、债务型、衍生型和混合型四种类型,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交易的合约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上四种类型(卓凯,2006)。

探究不对称信息下合约不完全的根源问题,以及如何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设计一种合约来约束或规范合约参与人的行为问题,是现代合约理论探讨的核心内容。因此,一项有效合约所必须的两个基本要素———充分或较充分的市场信息和合约的履行机制,就成为现代合约理论重点关注的内容。20世纪70年代,研究者们开始运用信息范式来分析金融(借贷)合约的结构及效应,运用不对称信息概念来剖析信贷市场上的信贷配给问题,使人们对信贷配给所产生的机制及效应,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Stiglitz和Weiss证明,在信贷市场上,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则贷款人因为借款人所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而实施贷款额度的配给,因此,在信息不完全的信贷市场上(即使没有人为的干预),信贷配给将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而存在[12]。Williamson证明,签定合约后,贷款人必须付出一定监督成本,才能获知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收益,而这种监督成本的付出会引起贷款人的期望收益降低,当期望收益降低到某一临界值时,贷款人将拒绝向一部分借款人发放贷款[13]。现代合约理论所关注的另一个领域就是合约履行机制问题。现代合约理论认为,如果签定合约后,合约所确定的行动结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履行,则任何事前的合约将变成一张废纸。借贷合约亦不例外。当借贷合约的履行和违约惩罚的相关制度安排不完善,甚至执行相当困难时,则借款人选择策略性的故意违约的动机将增加,有时可能会选择欺诈手段[14]。因此,现代合约理论指出,由于交易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经济现实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一项经济(金融)合约的有效性,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即充分的或较充分的信息和合约的有效履行。因而,对任一借贷合约的设计,必然面临着(签约前或签约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签约后)合约的履行机制问题。具体来讲,一项运行有效的借贷合约要处理好甄别、激励、监督和合约履行问题[15][16]。一是甄别问题。

借款人风险类型存在差异,而贷款人没有充分的、系统的信息来区别借款人类型;
另外,借款人在贷款偿还能力及意愿上亦存在着差异,并且偿还能力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生产能力及积累财富的能力。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人面临着逆向选择而不能利用价格机制(利率)来出清市场。二是激励问题。给定信息不对称条件,借款人也许具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贷款人面临道德风险,为克服这一问题,贷款人将引致较高的成本,因此,借贷合约的设计必须满足借款人的激励相容约束以及贷款人的要求。三是监督问题。一旦贷款发放后,诸多因素均可能导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发生变化,贷款人必须花费成本来观察这些因素变化可能引起还款率的变化,以及诱使借款人从事合同约定的生产活动。四是合约履行问题。借贷合约到期后,强迫借款人偿还贷款通常比较困难,特别是制度及法律基础设施不健全,以及按照法律程序操作费用较高的发展中国家;
而传统式的抵押(即使存在)也不可能保证贷款及时偿还。

二、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的微观比较

由于信息获取、借贷合约设计及履行合约均要花费成本,因此,贷款人依据其借款人自身特征、信息禀赋状况等,对借贷合约中的甄别、激励、监督与合约履行机制等关键性因素进行安排,设计出满足借、贷双方需要的借贷合约。正规金融机构将主要运用标准的信息来甄别借款申请人,审查财务报表、定期检查借款人,以及依据正式法律机制保证合约履行。相反,非正规金融组织(友情借贷、关联贷款、储金会、私人钱庄等)运用各种创新方法向潜在借款人来扩展信贷。因此,由于甄别、激励、监督与合约履行机制等差异,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设计及治理表现出诸多差异,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正规借贷与非正规借贷合约安排的微观差异主要体表现在:

(一)甄别策略

在给定跨期金融交易和异质的借款申请人条件下,甄别有助于贷款人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发放;
甄别允许贷款人确定申请人的还贷意愿与还贷能力,并以此决定发放贷款的额度,或者可能拒绝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由于小企业或者农户风险类型存在较大差异,而贷款人没有充分的信息来区别这些类型;
同时,他们在贷款偿还意愿与偿还能力上亦存在着差异。基于这种信息不对称,贷款人面临着逆向选择而不能利用价格机制实现市场出清。因此,在甄别策略上,非正规贷款人(组织)可以依据社会关系,或者基于地理相近或职业联系因素而获得本地信息,或者用重复交易等方式的试错法,以及互助成员之间的自我选择机制,来作为甄别借款申请人的机制;
而正规金融机构更多的是通过审计财务报表、审查投资计划书、信用记录及报告和信用评级得分等标准信息方法,来甄别潜在借款人的类型。

(二)监督策略

监督有助于贷款人确保借款人是否改变初始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这种改变要么是通过改变自身努力,要么是外生的变动。一旦贷款发放后,诸多因素均可能导致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发生变化,贷款人必须花费成本来观察这些因素变化可能引起的还款率变化,以及诱使他们从事合同约定的生产活动。如果借款人差异大,则贷款人的成本将很高。于是,非正规放贷人(组织)可通过随时走访借款人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通过借款人定期开会、定期偿还部分贷款等作为一种监督策略;
另外,基于联合负债的借贷合约就是以团体成员集体承担还款义务为条件而向个人发放贷款,因此该方法可以诱导团体中的借款成员相互监督,从而缓解道德风险。相反,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督方式比较标准,例如定期检查借款人经营状况、审计借款人财务报表和监督其贷款支出等方式。

(三)激励相容机制

借贷合约设计确保激励相容约束,通过这种机制使得借款人偿还贷款享有某种好处。如果不及时偿还贷款,将失去抵押(担保)品,或者与贷款人关系因此而恶化未来再也不能获得贷款。给定信息不对称条件,借款人也许具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造成贷款人面临道德风险,为克服这一问题,则贷款人将面临较高的成本。因此,如果要避免有成本的监督问题,则借贷合约的设计必须满足借款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例如,借款规模的逐渐增加将作为一个偿还激励机制,当借款人没有及时偿还贷款,则削减其未来可能再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项目,这对没有其他选择的借款人而言,是一个较强的合约激励机制。非正规金融组织可以通过重复易方式、社会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动态激励机制和向借款人提供存款等金融服务便利,甚至向其他组织或个人公示违约者等,来保证借贷合约在设计上的激励相容。而正规金融部门则通过真实资产抵押、第三者担保等方式,确保借贷合约的激励相容。

(四)合约履行机制

借贷合约执行机制能帮助借款人对其违约责任负责。一般来讲,在制度及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法律等第三方裁决制度相对薄弱的、或者法律执行成本较高的地区,强迫借款人偿还贷款通常比较困难;
即使存在传统的抵押也不可能完全保证贷款的及时偿还。因此,非正规放贷人(组织)可以利用社会道德、声誉机制促进借贷合约有效执行。特别是生活在同一社区的交易双方,声誉作为一种行为约束规则,通过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了借贷合约的履行。其作用的机理是:履行诺言的借款人能得到连续的、更大的和更优惠的贷款,而不守信用的借款人会受到未来不能获得贷款的制裁,并且随着信息的扩展,其他潜在贷款人也不会向其发放贷款,从而不履行诺言的借款人就会失去未来获得贷款的机会,这种长期利益的存在约束了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另外,利用关联交易可以把信贷支持纳入农业生产链,将还贷能力控制在一定弹性范围内,从而促进借贷合约有效执行。而极端的情况是非正规放贷人(组织)还可能利用非法手段,来保证借贷合约的履行。而正规金融机构,则主要利用法律强制手段,或者出售借款人的担保品等方式,保证借贷合约的有效执行。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与城市信贷市场相比,农村信贷市场所面临的信息、激励与合约履行机制约束问题更为严重,从而导致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面临着甄选、监督、激励与合约履行约束等问题,并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构建的微观障碍。因此,在正规金融不完善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发挥一定的替代性的经济功能,有助于小企业经营者获得外源性融资,从而分散经营风险。非正规金融之所以具有这种优势,其关键在于:非正规金融能通过借款申请人自身、家庭和社区等特征变量,系统地运用信息和经济激励办法,设计出适宜于借款人的借贷合约,从而克服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借贷合约履行问题。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和启示。

(一)结论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信息、激励与合约履行机制约束的存在,从而成为农贷市场构建的微观障碍,这必然导致:一是甄别借款申请人成本过高,因而贷款人面临着逆向选择问题;
二是贷款发放后,由于缺乏有关借款人的行为信息,即没有充分有效的机制来约束其行为,因而,贷款人面临着道德风险问题;
三是由于缺乏有关借款人偿还贷款决定及其机会主义行为的信息,贷款人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来证实其能否偿还债务及履行贷款合约。现代合约理论将借贷活动还原成借贷合约关系,进而分析借贷合约的签定及履行问题。基于此,对任一借贷合约的设计,必然面临着(签约前或签约后)不对称信息问题和(签约后)合约的履行机制问题。具体来讲,一项运行有效的借贷合约要处理好以下问题:一是甄别问题,二是激励问题,三是监督问题,四是合约履行问题。而不同贷款人对借贷合约中的甄别、激励、监督和合约履行问题所实施的策略不同,便成为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的微观差异。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信息获取、借贷合约设计和履行合约均要花费成本,因此,贷款人依据自身特征、信息禀赋状况等,对借贷合约中的甄别、激励、监督与合约履行机制等要素实施对应的策略,从而设计出满足借、贷双方需要的借贷合约。对正规金融机构来讲,主要运用标准的信息来甄别、监督借款人,以及依据正式法律机制保证合约履行。相反,非正规金融组织运用各种人格化的信息来甄别、监督借款人;
运用动态激励机制等来改进未来借款条件,并以此作为激励相容机制;
通过道德机制、信誉机制,甚至非法手段等私人治理方式来保证合约执行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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