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对该民族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实现。关键词:文化权利;少数民族;中央立法我国各民族都有其自身独特且珍贵的文化传统,这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少数民族文化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少数民族文化对该民族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实现。
关键词:
文化权利;少数民族;中央立法
我国各民族都有其自身独特且珍贵的文化传统,这是一笔宝贵财富,需要我们尊重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政府一直注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方面的保护,其中最主要的是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在此,既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也有地方层面的立法。中央立法,主要规定一些普遍适用的内容;地方立法,则体现为在国家立法的指导下,对地方具体问题进行进一步地细致规定。因此,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问题上,中央立法往往起着更为关键的作用。
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中央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中央立法,从立法理念、结构体系,再到具体内容,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其实效的发挥。
(一)立法理念的偏差
立法理念的偏差,主要体现为立法目的单一。目前,国际上对文化遗产方面的立法,在价值理念上已确认了文化多样性、环境权、后代人利益、人类共同利益等观念。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同样属于文化遗产,在立法的制定中,同样应该考虑这些价值,将其纳入立法目的的范畴。但是在立法实践中,立法所反映出的立法目的往往侧重政治、科学、历史等方向。立法目的的单一性,还表现为立法保障的着重点仅仅在于文化本身,而不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我们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一直停留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层面上,没有将其上升为“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二)立法体系不完善
该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规范数量不足。相关的中央立法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大多数属于综合性规定,导致许多少数民族文化处于无立法保护状态。同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对各种相关规范进行系统规定。此外,对已有法律条款的解释、修改也不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规范难以适应社会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立法体系出现漏洞。
(三)立法内容不全面
第一,概括性条款较多。综合而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中央立法,其表述多为可以做什么,支持做什么,但对于怎样做,怎样支持,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这样,不仅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扩大,而且使地方立法因缺乏依据,而无所适从。第二,缺少救济性条款。中央立法以行为规则为主,对法律后果及救济机制涉及较少。可以说,中央立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但是,对于该权利行使过程中的监督问题、以及损害该权利而应承担的责任并没有明确。第三,未真正体现少数民族的自身意志。在中央立法中,其过度强调了国家机关的职责,而忽视了少数民族群众自身的作用。对于少数民族的文化而言,少数民族群众才是最能体会其内涵的群体,他们的建议更有可能是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第四,权利范围带有明显倾向性。我国的立法保护往往过于偏向某种权利,而忽视其他。举例而言,宪法注重对少数民族精神文化权利的保护,如自由权等,而忽视了对物质文化权利的保障,如文化利益分享权。
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中央立法的依据
(一)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理论原因
1.公民角度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维护公民权利的需要。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文化权利予以明确确认,那么,少数民族人民属于我国公民,其作为公民的权利同样要受到保护。其次,文化权利属于人权的一部分,当代人权制度和理论认为,人们对自己文化的认同权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
2.文化角度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保护和尊重文化特殊性、多样性的体现。在我国,由于历史渊源、自然环境、社会发展条件的差异,各少数民族在其生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可以说,少数民族的文化,是其区别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主要标志。因此,尊重文化多样性,具体到我国范围内,主要表现为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保障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3.少数民族角度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维护少数人利益,实现实质民主和实质平等的需要。“少数人”作为国际法中的概念,虽然我国法律规范中没有明确地提及,但是,其具体到我国,主要是指少数民族。因此,国际法中对“少数人”权利的表述和规定,可以成为我国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依据和支持。其次,少数民族在数量上相对于多数民族是呈弱势的,这种社会学意义上的“少数”恰恰是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产生实际弱势地位的根源。因此,对于易受侵害的少数民族权利,我们需要提供“特殊保护”,才能促进实质平等的实现。
(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现实依据
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是基于目前的现实状况而言的。第一,现有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未起到应有的效果;第二,由于内在与外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少数民族文化的存在空间急速压缩。虽然我国非常重视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但实践操作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使得各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难免出现偏差,难以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在传统模式中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文化,在现代化的今天,面临着各种生存挑战。比如,原有生存环境的改变;人为因素影响加剧;自身传承缺少动力;等等。
(三)完善中央立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依据
国家非常重视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在政策、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都给予照顾和支持。其中,维护权利的最有效手段就是立法。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其保护和落实的基础就在于自治权。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规范分为两个层面: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在实践中,中央立法往往会对地方的立法工作起到引导、规范作用,其一旦出现偏差,地方层面的法律规范难免也会受到影响。
三、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中央立法的思考
(一)纠正立法理念的偏差
立法理念对于立法活动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完善中央立法的首要工作,则是建立新的立法理念。首先,要结合国际上最新的文化价值理念如文化多样性、环境权、后代人利益、人类共同利益、可持续发展等观念,来重塑我们的立法理念。其次,立法理念不应仅停留到对文化保护的层面,还应该促进其向尊重少数民族权利、保障人权的角度转变。
(二)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1.制定专门性法律
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方面,我国尚未出台专门性法律,难免出现立法漏洞。因此,在立法上,建议制定《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法》,对诸多立法空白加以规范,如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主客体问题;监督机制;参与机制;等等。
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除了制定专门性法律外,还需要完善其他相关法律规范。比如,可以在《刑法》中适当增加侵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罪名,如关于“侵犯民族语言文字自由罪”的条款。此外,针对立法空白,可以单独立法。如,对少数民族古籍等进行单独立法和配套立法。
(三)借鉴国外处理少数人问题的经验
我国的少数民族,属于“少数人”的范畴,因此,在立法理念和具体规定等问题上,可以借鉴国外关于少数人的立法。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谈到的国外立法,不仅包括其他国家的立法和证词,也包括国际组织中普遍适用的原则。在立法理念上,我国的理念过于单一,难以形成全面、有效地法律规范对其进行保障。因此,借鉴国际上的某些立法理念,融入到我国立法中,不失为一种改进途径。在有形文化遗产保护上,国际组织形成的一系列原则,如整体性保护、独特性保护、就地保护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将其融入到我国立法中,可以为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证提供理念和价值资源。
作者:张萍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朱祥贵.文化遗产保护法研究———生态法范式的视角[D].中央民族大学,2007.
[2]田艳.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38.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1四川彝族的酒文化彝族
自古以来就有生以酒迎来,死以酒送归的规矩。无论是社会政治、经济、军事还是民间活动,都离不开酒,有谚语说:“彝区贵酒,汉区贵茶”,“有酒便是荣,有酒便是宴”等等,这正说明彝族离不开酒,酒是彝族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凡事几乎都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可以进行饮酒,彝族的酒文化是特有的并且是丰富多彩的。酒礼酒俗代表了彝族的文化意识、文化风貌,其中的酒俗文化一些是祖祖辈辈继承的原始文化,一些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彝族酒文化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它又保留着彝族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是彝族人们世世代代努力积累的精华。彝族的饮酒方式是根据场合、对象、用途、条件等来决定的,每个饮酒方式都要遵循一定的饮酒规则。这其中的饮酒规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祖灵为大,行酒必先。凡是在节日里,宗教祭祀及家人亲友在家饮酒时,第一杯酒一定要敬给祖灵和各神灵。该杯酒在祖灵供桌上放置一会,然后由主家人分别分享后,别人才可饮用;
主人和客人分别使用各自的饮具,客人到彝族人家做客,彝族家主人倒酒先敬客人,自己也会陪着饮酒,主人与客人的分别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各自用各自的饮具,各饮各的酒;
尊卑有序,长幼有别,凡是饮酒时候,都要遵循先尊者后卑者,先长辈后晚辈的顺序,这其中有谚语曰“酒是长辈的,肉是青年的”;
特殊的酒,还要贻赠。彝族人们尤其重视女性敬的酒,娃娃的认亲酒、拜年酒等,这时候彝族人不会一家人独自饮酒,会召集本村或者是本家族人一起来饮酒,并且饮酒者要向敬酒人赠送一些东西如钱、物品等等,以此作为纪念;
见者有份,共分享,彝族人在饮酒时遇到很多人,那么这些人就参与进来,采用就地围成一圈,一人分一口,酒杯依次传递给每个人,围绕着轮流喝酒,见到的可以一起分享,这就是彝族有名的“转转酒”。除此之外,彝族还有很多酒俗酒礼文化,如寡酒成宴席,先酒后饭;
一边饮酒一边谈笑风生,不喝闷酒等等。彝族饮酒分很多种类别,如女性酒,在彝语中称为“尼知娆知”意思是女性敬的酒,不论是什么场合下,只要是女性敬酒,彝族人们看得很珍贵,被敬酒的人要回赠礼物,在火把节时候,姑娘们就会带着自己酿制的“姑娘酒”,来到村中主要的交通要道,把酒分发给行人,前来参加的人都要给姑娘礼物,并且姑娘给的酒不能不喝,如果赶上姑娘的有情人,其赠的礼物不在于多少,但一定要有纪念意义;
又如安慰酒,当亲友有生病的、去世的时候,彝族人必带酒去看望、安慰,若去去世人家,进屋后要用酒来祭奠去世的人,然后劝慰亲人节哀顺变,好好生活。如果没有准备突然遇到了,那也要买酒再去安慰亲人。除此之外,彝族的饮酒类别还与很多:成人酒、订婚酒、娃娃认亲酒、家支酒、开戒酒等等,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饮酒方式、饮酒规则,彝族最壮观的饮酒类别当属吊丧酒和送灵酒,它是彝族人重要的社交活动,参与饮酒热的人数会达到成千上万,时间上会持续数日或者数十日之久。
2四川藏族的酒文化
在藏族饮酒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习惯,尤其是青稞酒,藏族的青稞酒算是藏族最具代表性的民族酒,青稞酒的制作很简单,以青稞为原料,把请客洗干净,用水浸泡一夜,然后放在大平底锅内烧煮约两个小时,然后将青稞捞出凉一下,去去水气,再把发酵曲饼碾成粉末均匀地撒在青稞水中搅拌均匀,最后装进坛子里面密封好,隔一两天就可以取出饮用。四川藏族有个特别的酒俗,在四川嘉绒的藏族人们,平日里对来的客人先敬一壶酒,然后吧食物用盘奉上,客人一人一份。而在阿坝的藏民,凡是见到熟人从家门前经过必回请进屋内敬一碗酒,熟人若不进去,藏民就会把酒拿出来请熟人喝,以表示慰劳。四川阿坝的藏民对酒的钟爱更是让人惊叹不已,他们用茶代酒,不论是吃糌粑还是吃干馍,他们都用酒代替茶或开水,甚至是吃烤土豆也要把土豆泡在酒里面。每逢盛大节日,藏族人民就会载歌载舞,畅快饮酒加以庆祝,唱歌是藏族饮酒是时不可缺少的环节,手拿酒杯载歌载舞,但酒还不能撒出来,在敬客人酒时,藏族人们先要擎着酒杯唱酒歌。藏族饮酒的酒具也很讲究,有酒壶、酒杯、酒碗,其做工精湛,外观晶莹剔透,上面还绘有“八吉祥”图案、“六字真言”等。藏民爱酒但不酗酒,饮酒是表达快乐,从没借酒消愁之说,这就是藏族的饮酒的最高境界,值得我们学习。
二四川少数民族酒文化的传播方法
1通过非物质文化收藏进行传播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历史久远,关于酒的文献也颇多,因此,历史文献对酒文化的传播具有极大意义。四川少数民族的酒文化丰富了我国的传统文化,不论对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具有极大地吸引力。利用历史文献大力推广宣传四川少数民族酒文化,如在明代冯时化的《酒史》中就有“酒自仪狄、杜康始,”古今智者把酒作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酒乃春也,所以自古以春给酒命名的颇多,如“五粮春”,司空图《诗品.典雅》中有曰:“玉壶,赏雨茆屋”。还有关于酒的传说、酒歌、酒令、文章、论著、礼仪风俗等非物质文化收藏。这些非物质收藏可以称之为酒文化的灵魂。如苗族酒起源于一个传说:有人把剩下的糯米反放在锅里,然后就出远门了,几天后回来发现糯米饭表面长出来一层白毛,还发出清香味,此人就拿起来吃了,感觉味道不错,后来人们就这样开始酿酒了。此传说在晋代文学家江统的《酒诰》中也有记载。又如土家族的咂酒文化,很多文人墨客都为咂酒写下了很多诗歌,也为咂酒留下了宝贵的史书记载资料。唐诗人白居易有诗云:“巫峡中心郡,巴城四面风,薰草铺坐席,藤枝注酒樽,蛮歌声坎坎,巴女舞蹲蹲”。还有李焕春竹枝词:“糯米新熬酒一壶,吸来可胜碧筒无?诗肠借此频浇洗,醉咏山林月不孤。”等等这些诗词描绘出的是土家族人们畅饮咂酒的热闹画面,体现了土家人的热情、豪爽的民族个性,也为咂酒注入了诸多文化内涵。对于咂酒的喝法也有一定讲究,它不同于往日的喝酒方式,咂酒是用竹管吸饮,主人给客人倒满咂酒后,前一个客人用竹管吸咂酒,后一个客人用毛巾擦拭下继续吸饮,该喝酒方式又称为喝“砸抹坛酒”,用咂酒招待客人是土家族待客的最高礼仪,有诗文曰“贵客临门共咂酒”,说明咂酒是土家人最具诚意的待客之物。还有在饮酒时彝族会唱《酒礼歌》,苗族会给路人喝拦路牛角酒等酒俗酒礼。这些非物质文化的收藏对传播本民族酒文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要充分保护这些非物质收藏品,通过这些收藏品来推动四川少数民族酒文化的传播,酒文化的收藏是酒文化传播的桥梁。
2通过关于酒的收藏品进行传播
酒的收藏品是一种比较特别的传播媒体,酒文化的传播方法多种多样,其中关于酒文化的收藏品就是一种较普遍的传播方法,酒文化的收藏除了上述历史文献的记载收藏,还包括关于酒的物质收藏如收藏白酒、红酒、药酒、民族风味酒等;
还有酒器的收藏:酒瓶、酒杯、酒壶、酒盅、温酒的器具、取酒的工具、造酒的模具模型、酒盖等;
还包括酒的标识、酒的说明书、酒的包装盒、有关酒的广告宣传单及图书报刊书画等等,酒具也是一种传播媒介,因为酒具承载着一个民族酒文化的特色,譬如很多酒具上的图案、造型都很别致,图案绘画栩栩如生,色彩斑斓,一些图案则是标有本民族的代表动物或几何图案等,从古就器酒具就有着极大的社会交际功能,随着礼制的形成,酒器酒具也逐渐发展为具有礼器的象征,代表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对客人的尊重程度,具有了等级的标志符号作用。因此,酒具也是少数民族酒文化发展传播方法之一。除此之外,少数民族酒文化的传播方法还有各种载体,如借助于家文化、地域特色文化、宗教文化等,这些文化载体为酒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发展传播的空间。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利用网络媒介进行传播,引领酒文化与国际接轨传播到世界各地。
三四川少数民族酒文化的发展策略
1)整合各民族资源,集中体现各民族特色
整合汇总四川各个少数民族酿酒方法、酿酒特色、酒器酒具等资料,向人们展示系统的民族酒文化信息。
2)建立系统的宣传平台,增强国际影响力
加大各民族酒文化的宣传力度,利用现代化手段增强其国际影响力,可以建立系统的宣传平台,进行全方位的信息挖掘,让世界都来认识四川少数民族的酒文化。
3)对非物质收藏品进行整理汇编
非物质收藏品对酒文化的传播具有极大的价值,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整理汇编,形成系统的资料信息,方便向世人展示,如整理相关的历史文献、诗歌、诗词、书画等,增强对阅读者的吸引力。
4)做好酒的外在包装,丰富酒文化内涵
“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要做好酒的宣传工作,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对酒外在包装要做精心研究,既要体现出本民族的特色,还能凸显酒的特色,让人一见就能留下很深的印象,做好酒包装是促进酒推销的关键,也是酒文化传播的重要基础性环节,让四川少数民族酒包装的形式呈现出丰富多彩的一面,不论从材质还是形状等方面进行精心研制,使其成为世界上独有的特色包装。
四总结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 以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切入点,借鉴人类学、文化学、民族学、体育文化学、民族传统体育等学科的理论,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征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系统的探讨和论述。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健身性和娱乐性特征。
关键词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体育文化 特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蓬勃发展,将使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全面和科学的进行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征研究,对于我们全面认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必不可少的,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朝着规范化、社会化、民族化、世界化的方向前进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对于我们更好的开展及其传承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定义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指中国55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民族发展历程中,本民族原创或虽从其他民族文化中引入,但已经历了明显的文化改造、已与本民族文化充分融合、并流传已久的,以身体活动为形式,以追求身心与精神健康为目的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意识、客观意识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1]。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本质,就是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其传统的体育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思维方式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从民族文化共同体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民族体育文化形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人类文化的特殊积淀形式,除了具有人类社会文化一般的特征之外,还具有其独特的内涵与民族文化特质,并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运动特征、民族文化风格与历史文化特征。相对与现代体育来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如下的特征:
(一)民族性特征
民族性是指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所表现出来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特殊性与象征性,也体现出不同地域、不同语言、不同经济生活方式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的差异性[2]。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既不同于现代体育,更不是一种世界性的通行的体育运动形式。由于这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流行于个民族中,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相互熏陶,时时侵润着、影响着这些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其中的民族性就反映了创造这类体育运动形式的民族的群体性格。许多民族的体育运动形式,在经过几十年、几百年乃至千年发展传承过程中,也会不断融进其它民族传统体育的某些因素,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革、演化,但它始终保留着初创时的民族烙印和印迹。
纵观中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所出现的体育项目,从其活动形式和活动规则上,都因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民族性格特点的影响,而形成了在技术上和动作上的不同风格。如回族的踏脚、藏族的赛牦牛、白族的霸王鞭、彝族的跳火绳、朝鲜族的跳板、傣族的孔雀拳等都是其它民族所没有的。就是同一体育项目,其运动形态与规则制度在各个民族之中也是不同的。例如:蒙古族式摔跤“搏克”,彝族式摔跤“格”,藏族式摔跤“北嘎”,回族式摔跤“绊跤”,虽然都是民族式摔跤比赛,但比赛方式或规则差异很大,风格亦迥然不同。他们的摔跤比赛都反映了本民族特定的历史文化特征,代表着不同的民族个性与民族风格。
(二)传统性特征
传统性是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时间上传衍的连接性,是世代相传,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而来的,即历时的纵向延续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从它产生之日起,到今年的发展现状,应该说按照传统的方式不断沿袭、继承和发展。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经过优化了的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无论其活动规则、形式、方式还是活动功效,都是人们长期积累、总结下来的实践经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统性不仅只传承着各个体育项目的形态、方式、方法、技能、技战术、技巧,而且还传承着民族体育历史背景、起源、演进的神话传说故事,传承着民族体育活动中的民族习俗民族精神、思维方式、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虽然在其发展、演化过程中会经过种种变革,或扬弃或丰富,但它始终保留着本民族习俗文化的活动特征,以强大旺盛的生命力得以延续、传承、发展至今天。目前,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举办了九届,而且一届比一届更兴盛、隆重,参赛的项目与人数也逐渐增多,举办规模、科技含量、运动水平也不断壮大提高,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统发展注入了更新、更强、更高的生命活力。
(三)地域性特征
地域性,是指某民族长期在特定地域内,受自然环境、地理环境、生产方式、文化心理、风俗习惯等影响,产生不同地区民族的生活习俗、行为习惯、生产方式、文化心理的地域特征,并会形成不同的多姿多彩而又具有各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就一个民族来说,每一个民族大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活和活动的地域,该地域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文化心理对该民族有很大的影响,进而会在此基础上形成该民族的地域文化特征。
各民族的体育项目的形成及其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民俗习惯等,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所处地域的影响。由于各个民族文化背景以及所生活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不同,形成了各自独具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如江南地区经常开展的龙舟,朝鲜族开展的秋千,藏族开展的赛牦牛,草原地区开展的赛马等,显然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保留着不同环境、不同地理条件下的生产和生活的烙印,并伴随着当地民族风情演变沿袭至今。例如:北方草原地区的赛马、射箭、摔跤,南方水乡的龙舟、划船、独竹漂等项目。北方地势平缓开阔,季节明显,湿度较干,太阳光照较强,为人们生产和生活提供了宽阔的活动空间,并逐渐形成了崇尚武力、豪爽奔放的性格,因此,力量型的项目较为突出,如摔跤、奔跑、投掷、搏斗、举重等等;
南方多丘陵山地,且山环水绕,气候温和,人们的性格也趋于平和细腻,富于思考,长于心智、技巧活动类的项目,如游泳、弈棋等。除南北方的地域差异外,还存在着山地与水乡,平原与高原等更为细致的差异。也正因为这些差异,即使是同一种运动项目,也因其产生的地域、民族不同,所包含的内涵、技艺等均有较大的差异。因此,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内容和形式,从某个侧面反映了其地域性。
(四)健身性特征
少数民族运动会的运动项目与现代体育项目一样,主要是以身体活动的方式进行的,在运动中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并促使人的体力和体内运动能量物质的消耗、恢复、超量恢复、周而复始的循环,促进人的体能发展和体质增强。在各民族中,人们在漫长的社会生产劳动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成各具特色的锻炼手段。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如侗族的抢花炮、傈僳族的射弩、回族的木球、藏族的押加、白族的霸王鞭、哈尼族的秋千、朝鲜族的跳板等,都具有显著的强身健体功效,使人们在生产、生活之余,能得到体力的锻炼和精神的调节。
(五)娱乐性特征
娱乐性,是通过满足人们的身心需要和情感愿望,以自娱自乐、消遣和游戏活动方式出现。与西方体育相比,民族运动会的运动项目更偏重娱乐性和随意性。它着重人的身心需要和情感欲望的满足,以自娱自乐、消遣、休闲和游戏的活动形式出现。娱乐是人类在基本的生存和生产活动之外所获取快乐的非功利性活动,包括生理上获得,更主要是指心里上得到愉悦[3]。娱乐最早并不是为了娱乐别人而出现的,而跟多的是为了发泄自我内心的情感,也就是说人们在欢娱心情达到高潮时才会表演起来。少数民族运动会的表演项目就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像少数民族运动会上的龙舟、舞龙、舞狮,可以说是娱乐成分较高的项目,它能使人们在激烈的竞争气氛中感受到合作的需要,享受取得胜利的喜悦,不仅能起到健身的作用,而且还能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的需求。
三、结束语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仅展示了各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内涵,而求促进了各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态文明的发展和融合,对各民族的关系交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各民族的发展历史和新中国各个时期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金项目:2011年度北方民族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前期培育《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体系的研究》项目,编号:2011QSP09。
参考文献:
[1] 冯胜刚.关于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4(4).
[2] 饶远,刘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通论[M].人民出版社.2009.7.
[3] 钟敬文.论娱乐[J].浙江学刊.1999(5):92-95.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内容摘要]辽宁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境内居住的主要少数民族有满族、蒙古族、锡伯族、朝鲜族和回族等。由于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以及历史上对中国影响等方面的不同,辽宁少数民族文化具有不同于其他地方少数民族文化的特点。本文主要从辽宁独特的地理特点、辽宁少数民族文化独特内涵及其辽宁少数民族文化的包容性等方面,论述了辽宁主要少数民族文化特点。
[关 键 词]再论;
辽宁;
少数民族文化;
特点
辽宁省是多民族省份,境内56个民族俱全,各民族和睦相处,友好往来。辽宁许多少数民族程度不同地保留着本民族特点,传承本民族文化。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为建设新辽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流动更加方便而频繁,国内绝大多数省份都是多民族共同生活、学习和工作。辽宁由于地理条件、民族人口比例、历史沿革等原因,其少数民族文化有独特的方面。
一、辽宁少数民族文化地域特色
民族文化本身与地域联系非常密切,由于处于不同的地域,形成不同的经济形式、生活方式及风俗习惯等。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自然、社会环境的变化,各民族的经济形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也会不断变化,而这些变化与所处地域的自然、社会环境有着内在的联系。
(一)辽宁独特的地理位置。辽宁地处咽喉要塞,东接吉林、东南接朝鲜、南临渤海、西接河北、北接内蒙古,是连接东北与中原的核心地带。辽河在辽宁省的流域面积最大,而且处于辽河中下游地区,海岸线长度2100多公里,居全国第五位。辽宁虽然属于塞外高寒地区,但气候较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温暖,有利于植物生长、动物繁殖、人类居住。辽宁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牛河梁红山文化举世皆知。辽宁是历史上北方少数民族逐鹿中原的军事重地和重要后方,以辽宁为据点发展到中原的少数民族有鲜卑族(北方十六国时期前燕、后燕、北燕均曾建都于朝阳市达80年)、满族(建立的清朝前期即1616-1644年都城曾为沈阳)。另外契丹族建立的辽国、蒙古族建立的元及北元,都以辽宁作为重要后方基地。
(二)辽宁各民族文化交互影响。由于是连接东北和中原的纽带,是北方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的交汇融合之地,辽宁有蒙古族文化、满族文化、锡伯族文化、佛教文化、萨满文化等,而蒙古族文化、满族文化、佛教文化又与藏传佛教密切相连,所以又有梵文化、藏文化。同时又受到朝鲜族文化、回族文化、锡伯族文化甚至俄罗斯文化的影响。由于不同文化在这里碰撞产生火花,所以辽宁历史上少数民族文化名人英雄辈出与文化的多样性形成的不同习俗、思想相互影响有关。要了解所有文化必须付出超出一般人的努力,没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意志力是很难成就自己和事业的。同时,在多样性中更容易激发灵感,世事复杂时局多变时代交替都是产生思想的土壤。所以,辽宁历史上不断出现文化名人并有蒙古族作家群现象,应该与文化的多样性有密切联系。
(三)辽宁文化以北方草原文化大量吸取中原农业文化为主线。清朝统治者雄才大略,立志建立一个统一的幅员辽阔的统治王朝,特别注重学习借鉴中原农业文化。由于本民族文化特点及人口数量等原因,结果导致政治统治成功,文化遗失严重,满族文化几乎淹没在中原农耕文化的大海中。目前,我省及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努力研究、挖掘、整理、抢救满族文化遗产,因为对满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是丰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的需要。蒙古族文化之所以还在延续,除了独具特色的有强大生命力的草原文化和成吉思汗强有力的影响外,更与其对中原儒家文化、农耕文化优秀内容的借鉴和吸收有关。可见文化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在于不同文化的相互影响和碰撞及对先进文化的吸收借鉴。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应用于民族之间,每个民族都有优秀的文化传承,只有互相取长补短才会共同进步共同繁荣,为此党中央提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其意义就在于此。
二、辽宁少数民族文化内涵独特
辽宁省是多民族省份,境内56民族俱全。截至2014年末,辽宁省常住人口4 391.4万人,其中汉族人口约3 710万人,约占85%,少数民族人口约665万人,约占15%。全省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满族533.7万人,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居全国各省市满族人口第一位;
蒙古族人口约67万人,占全国蒙古族人口总数的12%,居全国各省市第二位。另外有回族24.6万人,朝鲜族24万人,锡伯族13.3万人。分别占全国回族人口总数的2.5%,约占全国朝鲜族人口总数的13%(居全国第三位),占全国锡伯族人口总数占70.2%(居全国第一位),以上五个少数民族人口合计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99.5%。所以,辽宁少数民族文化内容以这五个少数民族的文化的内容为主,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
(一)少数民族遗留遗迹众多且品味高
辽宁的满族文化遗迹很多,主要有“一宫三陵”,一宫即沈阳故宫,三陵指清永陵、清福陵、清昭陵。沈阳故宫是中国仅存的两大宫殿建筑群之一,又称盛京皇宫,建于公元1625年左右,占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它是清代入关前的皇宫,迁都北京后,被称为“陪都宫殿”、“留都宫殿”。清永陵始建于公元1598年(明万历二十六年),位于满族的发祥地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史称兴京)。永陵镇西北启运山脚下,是清朝皇帝的祖陵,陵内葬有努尔哈赤的六世祖猛哥帖木儿、曾祖福满、祖父觉昌安、父亲塔克世及伯父礼敦、叔父塔察篇古以及他们的福晋。清福陵始建于公元1629年(天聪三年),1651年建成,总面积约19.48万平方米,位于沈阳东郊的东陵公园内,因地处沈阳东郊又称东陵。陵内葬有清太祖努尔哈赤,其后妃叶赫那拉氏、博尔济吉特氏等。清昭陵(北陵)始建于公元1643年(清崇德八年)至1651年(顺治八年)完成,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陵内葬有清太宗皇太极及孝端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另葬有麟趾宫贵妃、庆宫淑妃等一批后妃佳丽。它是清初关外陵寝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座帝陵,是我国现存最完整的古代帝王陵墓建筑之一。以上均为全国重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入世界文化z产名录。另满族遗迹还有辽阳(东京)古城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辽宁蒙古族文化遗迹也很多。如北票的惠宁寺,是辽宁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公元1738年(乾隆三年),1758年完工,1756年乾隆皇帝赐名惠宁寺,位于北票市下府经济开发区。它为成吉思汗直系后裔阿勒坦汗的三世孙俄木布楚虎尔始建,经其后代扩建形成一座规模宏大的寺庙建筑群。它也是蒙古族著名文学家、诗人、思想家尹湛纳希家庙,是我省及至东北现存规模最大的喇嘛庙。1986年,寺中建立了尹湛纳希纪念馆,国家副主席乌兰夫称呼手书“尹湛纳希纪念馆”。又如喀喇沁蒙古王陵,始建于公元1704年,于1707年建成。位于建平三家蒙古族乡新艾里村的龙旦山下,占地25亩。葬有喀喇沁首任札萨克古鲁思奇布及其长子图巴色棱、二子扎什、三子班达尔沙,多罗杜陵郡王(公元1912年封为亲王)兼卓索图盟盟长清皇家额驸贡桑诺尔布等。另外,据有关人员考证,喀喇沁乌梁海远祖者勒密及其儿孙等的陵墓也在此,遗憾的是中文字记载材料被销毁。
辽宁境内少数民族文化遗存品位极高,沈阳故宫是除了北京故宫意外以外的唯一故宫,盛京三陵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最后一个少数民族王朝创建者的陵墓,惠宁寺是蒙古族一代文豪尹湛纳希的家庙,建平清朝蒙古王陵是世界上唯一保存较为完整的塔布囊陵墓。并且这些建筑体现满蒙藏汉多种建筑风格的有机融合,其中的碑表等文字记载均为满蒙汉藏等多种文字。
(二)与遗迹相关的历史人物影响大
清太祖高皇帝爱新觉罗・努尔哈赤(1559年2月21日―1626年9月30日),是清王朝的奠基者。他攻下明朝在辽七十余城,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迁都沈阳。清太祖通满语、蒙古语和汉语,用蒙古文字为基层础创制满文。他注重与蒙古部落联姻,娶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贝勒、后封炳图郡王孔果尔之女和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贝勒明安之女。
清太宗文皇帝爱新觉罗・皇太极(公元1592年11月28-1643年9月21日),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第八子,努尔哈赤去世后,受推举袭承汗位。公元1636年,皇太极被漠南蒙古部落奉为“博格达・彻辰汗”,又称天聪汗。他改女真族名为满洲,建国号大清,征服蒙古和朝鲜,迫使朝鲜签订《江都和约》,称臣纳贡。皇太极采取“慑之以兵,怀之以德”的政策,用联姻、赏赐、封王封爵、定外藩功臣袭职例、崇奉喇嘛教、与僧俗头领建立联系等手段,取得了蒙古诸部的支持和效忠。他特别注重与蒙古部落联姻,其后妃多为蒙古科尔沁部的博尔济吉特氏,女儿多下嫁蒙古王公贵族。
尹湛纳希(公元1837―1892年)乳名哈斯朝鲁,汉名宝衡山o字润亭,成吉思汗第28代孙,内蒙古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即现辽宁省朝阳市北票下府经济开发区)人。他是蒙古族著名小说家、思想家、诗人,精通蒙、汉、满、藏、梵等多种语言,著有《一层楼》、《泣红亭》、《红云泪》和长篇历史小说《青史演义》又名《大元盛世青史演义》,是蒙古族一代文豪,被誉为神笔,其家族注重与乌梁海家族联姻。
贡桑诺尔布(公元1872-1931年),字乐亭,号夔Q(Kui An),成吉思汗10十员重要大将之一者勒蔑第25世孙,卓索图盟喀喇沁右翼旗第十四任世袭扎萨克多罗杜陵郡王(1912年封为亲王),兼内蒙古卓索图盟盟长。率先提出五族共和,当选九理事之一,作为唯一的少数民族代表,进入领导核心机构。最早提出了“蒙汉民族团结自治”。深受蒙汉民族的欢迎,并在热河省部分地区实践。其家族注重与孛儿只斤家族的联姻。
(三)与历史人物相关的思想独特
努尔哈赤、皇太极、尹湛纳希、贡桑诺尔布都精通满蒙汉藏等多种语言,都注重民族间优秀因素的相互借鉴,都注重学习吸收中原儒家文化。努尔哈赤、皇太极注重团结不同民族,利用不同民族的不同情况,制定采取不同的政策。吸收借鉴成吉思汗军事和治国思想,利用蒙古族擅长作战的特长,积极团结蒙古族势力,通过高频率的联姻和册封等形式,将蒙古势力牢牢把握。积极吸收中原优秀文化,努尔哈赤喜读《三国演义》,最终成就近300年的大清王朝。蒙古族一代文豪尹湛纳希一方面受祖先成吉思汗精神及其父兄的影响,另外《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等经典的影响在其著作中随处可见,由于对儒家文化的学习认同,才有尹湛纳希的巨大成就。贡桑诺尔布办学堂专聘江南名士为总教习,办邮政沟通喀喇沁旗与外界的联系,同时还办工厂也办商店,积极学习先进技术,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开创了蒙古地区社会发展的全新局面。由于其影响力,孙中山非常重视其观点。另外,为了增进蒙汉之间和睦友好关系,他“召集扎兰章京以下的官员、苏木富户、汉族书生、富户、商贾等数百人,由札萨克衙门安排好住处和伙食,开了九天的会议。贡王讲解了蒙汉两族互相团结的利害关系……。”[1]贡桑诺尔布为满汉团结、地区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辽宁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注重借鉴接纳其它优秀文化内容
辽宁少数民族文化由于政治、地理及文化本身的特点,更具有积极吸收和兼容并蓄不同文化的特点。
(一)尹湛纳希作品中大量吸取汉文化思想及其写作形式。首先积极学习传播汉文化。尹湛纳希的父亲旺钦巴勒,为了让尹湛纳希兄弟学习汉语曾三请家师。尹湛纳希将汉语《红楼梦》、《中庸》、《水浒传》、《儒林外史》以及大量的汉族诗词翻译成蒙古文等,《青史演义》中借鉴了汉族传统小说演义章回体的写法,文中一些诗歌借鉴了汉文化诗歌的重押韵和节奏的特点。尹湛纳希长篇小说《一层楼》、《泣红亭》塑造了19世纪蒙古社会进步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借鉴了古典小说《红楼梦》、《镜花缘》和《三国演义》等的写作方法,且传承了中华民族的吟诗、作画、下棋、品茶、猜谜、观戏等优秀的传统文化。《月鹃》、《红云泪》是尹湛纳希早期小说,同样反映出对中原先进文化的吸收和借鉴。“塑造出了一批热爱民族团结,要求民主平等,积极吸收内地先进文化的艺术形象。”[2]他为蒙古族了解汉文化,蒙汉文化的交流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民族文化尤其是蒙汉文化交流的先驱。
(二)辽宁少数民族建筑反映不同文化内容。清朝的一宫三陵;
藏传佛教寺院中德的阜新的瑞应寺,朝阳的惠宁寺、万祥寺、佑顺寺、元隆寺、普佑寺、普云寺、仁隆寺、安全寺、经海寺(陈氏家庙),葫芦岛的经法寺,锦州的旧陵喇嘛庙等,其建筑本身就是满蒙汉或满蒙汉藏文化建筑。另外,这些建筑中的文字记载几乎都是采用多种文字的综合体,满蒙汉藏梵文字用的最普遍。
(三)生活习俗体现不同民族风俗并相互借鉴。婚嫁习俗、丧葬习俗都已经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包含满蒙汉藏等多种民族文化因素;
语言中有很多是满蒙藏语言直接音译;
饮食习惯融入满蒙朝鲜回汉的饮食习惯等。
(四)辽宁人的性格特点兼具不同民族性格特点。既有游牧民族的豪爽,又有农耕民族的细腻;
既有游牧民族的热情,又有农耕民族的内敛;
既有游牧民族的直接率,又有农耕民族的委婉等。将不同民族的性格特点巧妙结合,形成辽宁人独特的性格特点。
总之,辽宁的少数民族由于特殊的自然、社会和独特历史的原因,使其具有亦草原亦农耕,亦保留亦吸收,亦传承亦接纳,不同文化融合共存共荣的文化特点。
参考文献
[1]乌成荫.喀喇沁乌梁海部落史[M].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9:102
少数民族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民文化;
少数民族地区;
民主政治建设;
政治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7)03-0015-05On 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 of Ethnic
Minority in the Range of Civic Culture
NIE Bo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olitical Research Institution,Nanchong,Sichuan 637002,China)Abstract: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 in the minority areas includes not only the system building but also the construction of political culture. However, the democratic construction in the minority area faces which each national minority member of democratic system and mechanism are lacking, democratic consciousness is light as well as the attention of religious belief, the government by law consciousness flaw. Cultivate the foundation and condition of democratic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national minority area, we must establish and consummate the modern democratic system and the mechanism, and make use of every means of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Key words:Civic culture;
Minority areas;
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当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民主政治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制约,使整个社会所积淀下来的政治文明成果相对较少。对于少数民族来说,除了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环境、传统习俗的影响外,还深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制约。要实现少数民族区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就不得不采用有效措施,削弱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力,来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的统摄功能,最终全面实现少数民族公民文化的建设。
一、公民文化的功能分析
公民文化(civic culture)亦即公民政治文化,是为了稳定民主制度一种心理分析理论。由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等人首创研究的,其逻辑起点是对政治文化作出严格的界定。这是采用科学定量方法研究政治文化的一个必要条件,而这一界定通过层层辨析和分解的方式,建构了一个可以通过问卷设计进行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政治文化概念。从文化视角探讨了人们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生活,就是政治系统内的个人和社会各利益诉求主体对于该系统的态度取向,包括对整个政治体系,体系的输入与输出的人口的态度在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评价。根据一个国家的人口的态度在政治取向诸方面不同的频率分布,可以区分出三种基本的政治文化类型:地域型政治文化,依附型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基于这三种政治文化的类型,从逻辑上说,是政治文化的纯粹形式,而现实中所有的政治文化都是混合的,按照阿尔蒙德等人的界定,所谓"公民文化"是由这三种类型政治文化交汇而成的。"在这种文化中,许多个人在政治中是积极的,但也有许多人充当较消极的臣民角色,更重要的是,甚至在扮演积极的公民角色的那些人当中,也没有排除臣民角色和村民角色。参与者角色是对臣民角色和村民角色的叠加”。[1]p519
我国公民文化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大多数学者沿袭了阿尔蒙德参与型复合政治文化的提法。如学者潘一禾先生认为,“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文化,即村民、臣民、和参与者文化的混合。”[2]张华青、邱伯生先生也赞同阿尔蒙德的观点,他们认为公民文化是“参与型”、“地域型”、“臣属型”政治文化的复合体,它体现的是现代文化和优良传统文化的结合。[3]又如学者李传柱认为:“所谓公民文化或公民政治文化或政治文化,就是指处于一定的历史一社会一文化条件下的权利义务主体对政治体系、政治活动过程、政治产品等各种政治现象以及自身在政治体系和政治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态度与倾向。”[4]它包括公民的政治知识、政治情感、政治价值、政治信仰、政治安全感、政治效能感和政治技能等。这显然也是对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的发展。
丛日云先生则提出了“民主型公民文化”的概念,"公民文化就是民主文化,是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属于民主制度的隐结构。"[5]申建林也认为:“民主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里对民主价值的认同和信念,以及在民主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技能。”[6]对于这种民主型的政治文化,张华青概括说:“公民文化是一种平衡的政治取向,维权以守法为要旨,议政以认同为基础,参与以有序为前提,纷争以节制为条件,批评以宽容为原则,其特质是理性处世论争。”[7]从中我们可以概括出公民文化的特质在于:第一,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关注政治系统的输入与输出,尤其是输入功能取向的具备;
第二,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认同感和效能感;
第三,公民政治活动的频率较高,但这种活动的主要特征是高理性基础上的高参与。在公民文化下,人应该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的价值,并根据个人条件和意愿去设计、创造人生,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人在充分发挥主体性时,也必须遵循相关利益者的原则。个人的主体性与对他人、社会、自然的责任是分不开的。一个珍惜自己的主体性的公民,也必会尊重他人的相关利益者原则。可见,民主政治制度无非是通过民主理念而形成的制度模式,是由民主价值铸成的事实,没有民主政治文化的民主制度不过是空中楼阁,而民主政治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公民文化。
二、制约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建设的几个因素
我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建立在分散落后小农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同时又与中国宗法家族制的社会结构,政治伦理化的儒家学说不可分割的。作为我国有机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受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因而具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我国少数民族由于其独特的民族亚文化、、民族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特点,也形成了独特的少数民族亚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与我国主导型的传统政治文化既有主体取向上一致性,也具有自己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下,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也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但是其亚政治文化对基层民主的消极影响已经在很多方面凸显出来,成为制约公民文化的培育成长的显形障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缺失。民主政治问题首要的是制度问题。任何民主形式,如果没有必要的制度和法律作保障,没有规范的操作,就必然会流于形式而不会落到实处。美国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对制度化作了很好的界定:“所谓制度化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不断重现的行为模式”。[8]p12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是这些原生社会中所欠缺的。锻造一个健全而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没有现代意义的民主政治传统。虽然在一些少数民族当中,诸如额伦春、赫哲、佤、独龙、布朗、门巴等十余个民族,曾经有过他们的原始民主制,但是随着进入现代社会,那充其量已不过是原始民主制的遗风了。阶级社会的“家长制”、“山官”、“头人”制度已取代了原始民主制,各少数民族旧的传统制度中不可能生长出现代意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因此,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紧密结合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实际,进行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的创新,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2.民主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缺失。我国传统政治文化属于臣民型政治文化,它要求天下所有子民都服从于上层统治者的统治秩序,按照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文化所教导的良民行为模式去生活。对于我国少数民族而言,这种服从性不仅强调对于君权的依附和顺从,而且也注重其民族政治文化对主导型政治文化的迎合和顺从。这种民主主体意识丧失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似乎已经成了某种习惯,各民族都听令于世俗皇权的统治,皇帝承认各民族的合法性。比如伊斯兰教不仅要求信徒们顺从真主的意志,顺从宗教政权,而且要求他们顺从世俗的政权。又如佛教也反对鄙视他人或与人为敌,要求逆来顺受,不得反抗政权。这些宗教教义的传播和主导型臣民政治文化的双重影响和制约,使我国少数民族的民主政治文化培育发展缺少相应的土壤。在一些少数民族农村民众习惯于传统的看“头人”脸色行事;
习惯于村民组长“吹哨子”;
农村基层干部有的则以“牧羊人”自居,视群众如群氓,损害民众的利益。这些落后的政治文化传统使人们缺乏独立的政治人格,缺乏政治民主意识,认识不到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时也会对政治诉求的冲动,但是不知道应该表达和如何表达,严重地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的培育。
3.注重和缺乏法治意识。我国少数民族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大都有自己的,因此,宗教生活就成为其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使得我国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带有明显的宗教性特征。因为宗教为其信徒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往往成为信教的民族成员进行政治认知、产生政治情感和进行政治评价的重要心理基础。因此,受这种宗教性政治文化影响的我国少数民族成员的政治人格,就会相信超人间的理想世界的存在,他们以一种超人格的力量来寄寓自己的人生幸福,有着把自身奉献给他们所信仰的神秘力量的真诚愿望。这种强烈的宗教性使人们的政治人格具有浓厚的神圣性,而呈现出一种超乎现实的人格理想。从而淡化法律制度的存在,人们习惯借助传统的习俗和手段来解决发生在身边的各种问题,而不是通过现代的民主法律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民众的宗法意识严重,人身依附突出,缺少政治信任和政治宽容感,政治盲从,重言轻法。
三、加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政治文化,即公民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寻求有效传播和培育公民文化的方法和路径。为此,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治民主建设,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基层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并且还要提高和调动少数民族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民主实践中提高政治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具体措施是:
1.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市场经济是民主型政治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根基,也是其得以生成的最原始的动力。市场经济既是一种经济运作方式,也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它促进社会生活方式改变的同时,也以其广泛和深刻的渗透力,影响着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孕育着少数民族的民主、法治、权利等观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甚至农村社会经济还停留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状况,社会发育程度低,造成现代民主意识的缺乏。“落后地区生活的人在社会和政治事务中长期处于一种边缘状态,他们的政治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从而造成他们极弱的政治绩效感和政治义务感。”[9]要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树立现代民主意识,提高少数民族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就国家而言,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为少数民族政治社会化的有效实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就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要加快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培育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提高少数民族成员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观念。同时,要特别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加快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就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创造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理论为基础,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宗旨,较之“国民――国家”理论前进了一大步,也不同于“多民族联邦制国家”理论创新理论。它的基本内涵: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一方面体现了个民族之间政治人格和文化地位平等的先进理念,另一方面则揭开以民族自治权为理由的民族分离主义的面纱。少数民族在政治运行过程中需要制度和规范,同时要通过各种科学的政治制度和法律规范来制约和稳定政治的运行。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少数民族实现政治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最具体表现。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建立统一多民族的民主国家。让各少数民族都能充分享有自己民利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它从基本政治制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和充分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民利。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加快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就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要密切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的实际出发,选择利用现有的制度形式。比如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广泛存在的“乡规民约”、“寨规寨约”,诸如此类的制度形式是可以加以较好利用的。在选择和利用过程中,要适时地注入现代民主的内容,摒弃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和民主政治发展进步的内容。这种注入和改造现有制度形式,必须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现实发展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水平相适应。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与进步,又宜于农村基层群众所接受。此外,长期以来,我们基层工作中形成的制度形式,如党的基层组织“”,合作社的社员大会形式。借鉴这些制度形式,建立、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民主制度。诸如,可以建立“村民议事制度”,“民主联系制度”等等。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把村委会的管理制度与“民主议事”、“民主联系”等等制度有机的联系起来,形成一套有效地推进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体系,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4.充分发挥政治社会化功能。学术界把政治社会化研究引入政治学领域,为我们理解政治文化的变化和发展提供了一把钥匙。政治社会化一般是指一个社会内政治取向和社会模式的学习、融合、传播和继承过程。政治社会化使政治文化得以传播、维持和创新,它必须通过各种社会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大众传播媒介来进行。比如注重家庭生活中民主意识的培育,积极引导宗教组织纳入民主政治框架,强化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提高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水平。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为了尽快使公民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发育成长,并且在人们的政治思维和政治行为中占据主导地位,就不得不全面考虑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社会化这些有效方式和途径的研究。
参考文献:
[1][美]阿尔蒙德和维尔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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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华青、邱柏生:《公民文化:政治文明的表征之一》[J],《时事与观察》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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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丛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J],《政治学研究》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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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华青:《论社会转型期的公民文化培育》[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4(4)。
[8][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