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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消防安全教育【五篇】(全文)

时间:2023-06-27 18:2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曾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每年有将近600名8岁以下的儿童死于火灾。幼儿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达到平均每年3000多起。目前,这种态势依然不容乐观,幼儿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消防安全教育【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教育【五篇】

消防安全教育范文第1篇

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曾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每年有将近600名8岁以下的儿童死于火灾。幼儿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达到平均每年3000多起。目前,这种态势依然不容乐观,幼儿消防安全教育业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1幼儿监护人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

幼儿监护人如家长、教师等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缺乏对幼儿从小培养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知识欠缺使幼儿监护人难以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如一些幼儿园教师无法胜任消防安全教育辅导员的角色,纷纷聘请消防部门人员担任院内安全员,但消防工作人员对幼儿的学习习惯、认知能力、性格特点不够了解,进行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力不从心。

1.2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的缺乏完整性

幼儿教材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单一,更没有统一的消防安全读本,读本出现五花八门、质量良莠不齐之态;
幼儿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无规律、不定时,幼儿园在重点节日、重要时期开展消

防宣传不持续,而消防及教育部门又无法兼顾到每个幼儿园,出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没有连续性、完整性。

1.3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的方式单一

专门对幼儿的体验式教育不足,很多幼儿走进消防队参观,对于消防队员抛水带、灭火演示等都停留在观看层面。目前,国内专为幼儿设计的消防体验类场馆、玩具缺口较大,消防体验类场馆、玩具不仅能提高小朋友们的参与性,满足孩子的新鲜感、好奇心,而且能在体验过程中熟悉某样消防物件,利于将来消防设备的实际操作。

1.4教育缺乏科学性,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

幼儿的认知有限,心理承受能力较低,针对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要讲究科学性,符合教育规律,应减少警示性教育的比例。而现实中,大多数的消防安全教育时常呈现“惨烈”的警示画面,给幼儿心理上容易带来的负面影响。

1.5教育理念落后,缺乏结合幼儿特性

在中国,开展幼儿消防安全教育起步晚,教育理念相对落后,大多以通过授课、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传统方式开展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缺乏针对幼儿特性的教育方式。

2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的发展理念

2.1普及幼儿对消防安全的认知

对消防知识进行精化、简化,删除繁琐和复杂的部分,依据幼儿的认知能力程度,遴选最核心的消防安全知识,使用易于幼儿接受的方式进行引导。如参照《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做法,挑选幼儿消防安全常识,使幼儿轻松接受,以至于达到人人会背、人人会用的程度。

2.2强化身心健康协调发展

在身体健康方面,注意选择安全的活动场所、活动器材等,如在火灾疏散演示时,严格选择所使用的烟气,确定不会对幼儿造成伤害;
多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通过设计一些消防小游戏来增强体质,培养幼儿的团体协作意识。在心理健康方面,应要求知识传递者认识到幼儿与成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的差异性,在知识传递的过程中严格过滤不良信息,比如一些血腥的灾害事故画面。

2.3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的趣味作用

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的趣味作用,趣味性认知教育,符合幼儿性格特点,提升幼儿消防教育的参与积极性,会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发寓教于乐的消防游戏和消防玩具。

2.4遵循幼儿成长规律,体现阶段性

不同年龄段的幼儿接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不同,进行安全教育因年龄而异,制定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明确阶段重点,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引导。如小班幼儿其动手认知能力较差,可认识火灾的危害,看见着火赶紧离开,并告知幼儿监护人,拨打火警电话等简单常识。中、大班幼儿动手能力相对较强,可以教他们认识消防器材,尝试进行火场逃生等内容学习。

2.5利用好重点节日,推进幼儿消防安全教育

在消防安全教育的重点节日,可固定开展消防教育活动,体现严肃性和延续性。教育、消防部门应结合寒、暑假等幼儿安全问题高发阶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多种活动形式强化时效。

2.6培养幼儿消防安全常态化

培养良好习惯是幼儿消防安全教育中的关键,而每个习惯的建立是需要通过日常性、经常性的练习,最大限度地将消防安全教育融入到幼儿日常生活中,使消防安全意识常态化。

3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

3.1幼儿监护人的潜移默化,教育引导幼儿

幼儿监护人应当对幼儿加强监护管理,教给幼儿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及时对幼儿进行火灾危害性教育,使幼儿做到不玩火,不随意触碰电器;
对幼儿模仿大人吸烟的行为要制止;
要制止幼儿在室内、可燃建筑、柴草堆等易于引起火灾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并教育幼儿在燃放烟花爆竹后要检查残骸、纸屑飞落地点,发现残火立即熄灭,更不准幼儿摆弄鞭炮中的火药;
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等多种方式,教给孩子在紧急状况下的应变措施,让幼儿知道在发生火灾时如何应对。

3.2结合教育教学,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教育体系

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消防主题教育活动,以年龄段为单位开展消防主题教育活动,观看消防常识画册、挂图、防火录像,观摩消防官兵灭火演练,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参观消防站去了解消防车、消防器材,开展灾害事故紧急疏散演练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将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有机地融汇到教学活动中,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精心地教学设计,更好地引导、启发幼儿理解和掌握。如在语言活动中,通过故事、儿歌等让幼儿了解一些消防安全知识,从而提高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创设环境让幼儿感受消防安全教育的常识,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感受消防安全教育。在幼儿园的公共活动空间,绘制日常消防安全的有趣的、生动形象的卡通连环图片、漫画、标志、符号、照片等,布置在安全宣传栏或墙饰上,让幼儿从图画中了解在火灾发生时该如何处理。

3.3社会及消防部门要因势利导开展幼儿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范文第2篇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消防控制室主任

二、大力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1、学校各部门、班级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学校对师生宿舍、食堂、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危险化学药品柜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点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禁止使用电炉、电火箱取暖,学生宿舍不留插头,杜绝学生抽烟等不良行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2、学校安排后勤人员对各种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

3、学校完成自查整改承诺书,于XX年11月20日前上交江口墟镇派出所。

三、全面开展六个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1、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各班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及火灾自救互救教育。

2、写成一次消防实践作业。每个学生设计出一张消防安全提示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任务,学校将对优秀作品作出表彰,并印发张贴。

3、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4、开展一次消防警示教育。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观看一次火灾视频案例。

5、开展一次消防主题活动。学校进行标语宣传、板报宣传,各班组织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团活动,并利用班级板报进行一次板报宣传,学校语文组以消防为主题进行征文活动

消防安全教育范文第3篇

11.9消防安全教育广播稿【一】

广大村民朋友们:

随着我们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火、用电日益增多,农村火灾事故也呈现出多发趋势。在刚刚过去的。我们市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50余起,其中,42起发生在我们农村。火灾原因主要是用火不慎、燃放爆竹、电气起火。如开发区一在外做生意的老板刚回家准备过年,大年三十晚上12点,装潢较好的客厅内突然起火,虽然夫俩都从二楼跳下顺利脱险,但由于对火灾缺乏相应知识,只好眼睁睁看着家里的物品化为灰烬;一位老太太,睡觉用电热毯,由于电热毯被折叠后短路,引起棉被起火,老人活活被烧死;

镇某村民家只使用普通的电灯,吃完晚饭关灯睡觉后,由于电线紧靠芦苇顶敷设,线路老化短路引燃整个房屋,导致家里的稻谷、玉米、花生等全部不能食用,损失近万元;镇一村民家房屋被爆竹引燃,大年初一无家可归等等。火灾带来的教训十分深刻!

虽然火灾就在我们身边,但只要我们掌握有关知识、对一些方面引起高度重视,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今天召开这样一个广播会,主要就是给大家讲讲有关的消防安全防火常识和一些必须要注意的方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主要是用火用电多。用火要注意几个方面:1、不在禁烟、禁火的地方或者可燃物较多的地

方使用。比如一些油漆店、涂刷油漆的场所、柴草堆垛附近等等;2、用火过程不离人;3、用火结束应注意清理检查周围,看有无遗留火种;4、使用液化气应随用随关,定期检查胶管阀门,防止漏气;5、不随意焚烧、不乱丢火种;6、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毯用时一定要有人看管,必须等冷下来后才能放起来。

用电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要使用符合安全标准、正规厂家生产的电气产品;2、不随意拉接线路,要请电工操作;3、电器设备应做到人走断电,发现异常和故障及时修理;4、配电盘内应安装触电漏电保安器,有瓷插的要使用相应的保险丝,切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5、线路应尽量穿不能燃烧的塑料管保护;6、线路上尽量不要接入大功率的用电设备如大功率的熨斗、电炉等;7、线路定期请电工检查,发现破损、老化及时更换;8、夏季雷雨天,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开关,防止雷击起火;9、按照电器使用说明书使用电器设备。

为了更好地预防火灾,我们还要尽量要做到以下几点:

1、少使用、不使用易燃材料来装饰、搭建房屋;2、柴草堆垛远离房屋;3、生活中时时处处小心火灾预防。

如果由于疏忽、麻痹大意发生了火灾,我们该如何处置呢?首先记住报警电话是119,接通消防队后要讲清楚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的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等,并且要派人

在路口接应消防车。其次,积极扑救火灾。发生火灾后不能一走了之,要呼喊周围群众共同来扑救火灾。对于电器,应先切断电源,对于液化气罐失火先用湿布护手关闭阀门,对于油锅起火,先用锅盖将火焰闷住而后熄火等一段时间后在掀开盖。发生火灾后,先救人,尤其是自救能力弱的老人、儿童、妇女,万万不能留恋家中的财物。在救火的同时,要组织群众抢救尚未着火的物资,避免更大的财产损失。

村民朋友们,政府对农村防火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目前,我们兴东镇正在逐步开展试点工作。我们在一些村、路口的商店、派出所警务站、村委员会都设立了防火联络点,配置了消防水桶、灭火器,张贴了宣传标语、图画。市消防大队还制作了防火知识小手册,村民委员会组织制订了村民防火公约,今后,村委会、乡镇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活动,对居民家里、老弱病残、有火灾危险的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组织群众开展消防演习等等,请各位村民踊跃投入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活动中来,自觉学习有关防火常识、参加消防活动,为如何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火灾预防并非是消防部门、当地乡镇、派出所等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情,农村地域广阔,我们每一个村民都应该从自已做起,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农村经济的加

快发展和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11.9消防安全教育广播稿【二】

广大村民朋友们你们好,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清剿火患战役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我们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天我们和大家讲讲关于消防安全的知识:
一、农村火灾发生原因:

1、用火不慎:指人们思想麻痹大意,或者用火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以及不良生活习惯等造成火灾的行为。

2、电气火灾:指违反电器安装使用安全规定,或者电线老化或超负荷用电造成的火灾。

3、违章操作: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造成火灾的行为,如焊接等。

4、吸烟:指乱扔烟头,或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的行为。

5、玩火:指儿童、老年痴呆或智障者玩火柴、打火机而引发火灾的行为。

6、自然原因:如雷击、地震、自燃、静电等。

二、为了遏制火灾的发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平时家长要把火柴、打火机放在孩子不易拿到的地方,看到孩子正在玩弄火柴、打火机或是在炉、灶旁点火,要严加教育。

2、上坟烧纸,焚烧花圈要防止引起火灾。烧纸前应清理周围的可燃物,燃烧后应处理好余灰余火,防止余火复燃,风助火势酿成火灾。

3、草堆禁止在村内、居民区堆放,严禁在野外燃烧秸秆。

4、粮食存放,要远离明火。粮食在入库前,要充分晾晒,防止自燃起火。

5、在烧柴做饭时灶膛前不能离人;灶膛内已烧尽的草木灰不要乱倒,防止死灰复燃灶台烟筒必须高出屋顶,并应有1米以上的高度,靠近烟筒的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品。

6、注意用电安全,要选择正规厂家的电源插座,不要图便宜而使用劣质产品,不能多个插头共用一个插座。插座要插实插牢,防止插头松动,如果接触不良,就会造成电阻过大,容易发热产生高温或打火引发火灾。

7、使用电熨斗、电热器时要随时有人看管,用完后不要放在可燃物体上。尤其注意在停电后要拔掉电源,否则无人看管很容易引发火灾。

8、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天然气、煤气、液化气总闸门。外出前一定要关掉日光灯、 电视机、录音机等电源,熄灭室内外一切火种。

9、不要用明火寻找物品或检查天然气、煤气、液化气是否漏气等。

10、使用炉灶时,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要在火炉周围堆放可燃物品,不得在炉笼上烘烤衣物,火炉周围要备有适量的消防用水。

火 炉的烟筒不要用可燃物质支撑,更不要用纸张、塑料布等易燃物质封堵烟囱接口或缝隙。

11、要做到:灶门要清、水缸要满;炉灶扒出的炉灰,最好放在炉坑内,如急需外倒,要及时用水将余火浇灭,以防余火引着可燃物或死灰复燃。

12、烹煮食物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随意离开厨房,人不在厨房时,必须将电、火、气等关闭。厨房内最好配备一到两个家用灭火器。

13、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更不要在身体疲倦时或饮酒后吸烟。因为烟蒂的温度较高,如果掉在可燃物上,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

14、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因为保险丝是由铅、锡、锑等低熔点合金材料制成的,当通过的电流超过额定值时,它会很快熔断,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如果用铜丝、铁丝代替,那么发生短路或超负荷时,保险丝就不会迅速熔断,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15、要加强对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妥善保管好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易燃易爆物品。

16、不要随意焚烧秸杆、稻草、垃圾、树叶、茅草等杂物,严禁野外用火。

17、农村养鸡、养鸭、养猪等养殖场所以及种植蔬菜、花卉的大棚一定要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尤其是塑料薄膜、稻草帘、泡沫保温层等易燃物与供热管道及用电线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8、农药、化肥要保管好。由于农药、化肥的品种很多,性质各异,有些农药、化肥如果放在一起,会发生化学反应,轻则失效,重则会发生爆炸、火灾,造成人畜中毒事故,因此农药、化肥不能混存、混运。

19、油锅起火后,要立即将锅盖紧紧盖上,或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里,或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这样可使燃烧因缺氧而停止。油锅起火不能用水扑救。

20、当燃气罐着火时,要立即关闭阀门、切断气源,并用湿布、湿毛巾或棉被等盖住着火点即可。

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准确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在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三、农村家庭如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家中的电气线路是否有破损处,线芯是否,以及家中电器是否属超负荷使用等,如发现电线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

2、厨房内的液化气灶导气软管是否漏气;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按照先打开瓶阀后启动点火开关阀,结束时先关闭气瓶阀断气、再关闭点火开关阀的程序操 作。切忌漏气时操作、加热罐体、倒卧罐体操作。应经常对液化气灶、导气软管、气瓶做定期保养。

3、家中的电视机、取暖器等家用电器的位置摆放是否合适。电视机应摆放在防潮、防尘、通风处,不要存放在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周围,防止电视机放电打火引燃物品。空调器的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帘布不能搭在窗式空调器上。各种电器的插座应远离火源,电源线如有破损应及时加裹绝缘胶布,防止出现短路。各种家用电器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对性能不良、质量不过硬的家电应及时维修、更换。

4、家中是否有香水、摩丝、指甲油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日常生活用品,应将这些生活用品放在阴凉干燥处,不可靠近热源、火源,或使用爆晒和其他方式对危险物品进行加热。

5、家中老人和小孩是否有卧床吸烟和玩火的习惯,应加强对他们的防火教育,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尤其是对独居老人,必须加强监护力度。

6、家中楼梯口、阳台是否堆放杂物。最好不要安装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切断了自己的逃生之路。

7、家中最好配备一只小型灭火器,做到有备无患。

四、火灾发生后自救知识:

一旦火灾发生时,大家不要慌张,请记住以下九大逃生自救要诀:
第一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生命是最重要的,不要因为害羞及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拿走贵重物品上。

第二诀:简易防护,不可缺少。最简易方法也可用毛巾、口罩蒙鼻,用水浇身,匍匐前进。因为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逃离是避免烟气吸入的最佳方法。

第三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衣服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紧拴在窗框、暖气管、铁栏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条等保护手心、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第四诀:当机立断,快速撤离。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相互拥挤、乱冲乱撞。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当火势不大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如果通道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逃到天台、阳台处。

第五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或扶梯,特别是木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第六诀:大火袭来,固守待援。大火袭来,假如用手摸到房门已感发烫,此时开门,火焰和浓烟将扑来,这时,可采取关紧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防止烟火渗入,等待救援人员到来。

第七诀: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第八诀:发出信号,寻求救援。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外发送求救信号,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消防安全教育范文第4篇

去掉月、日就是119,119是我国火灾报警电话号码。

今天也是上海第19届消防纪念日。今年上海消防的主题是:全民参与消防,共筑平安世博。

据统计XX年1月至10月全国共发生火灾18.9万起,死亡1238人,受伤1204人,经济损失6.4亿元。

XX年上海商学院发生一起严重火灾,有4名大学生因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原因烧热水的热得快短路引起火灾,遗憾的

是这4位大学生缺少自救知识,慌乱中跳楼身亡。

专家告诉我们引起火灾有三个条件:一、可燃烧的物质如棉质、木质、纸质、油质等:二、帮助燃烧的物质如氧气、空气

等:三、火源如打火机。

那么如何预防火灾?

一、 家里、办公室、教室严禁使用拖线板。

二、 使用电吹风、电烫斗、电水壶等电热器具大人千万不要离开。

三、 电视机连续使用4~5小时应关机休息,并拔掉插头。

四、 家里、办公室、教室不要储存易燃易爆的汽油、酒精。

五、 不要把按压式的喷雾罐放在有火种的地方。

六、 保持楼道通畅。

发生火灾如何自救?

一、 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其他场所发现有火灾应马上拨打119,告知火灾发生的地点。

二、 当在封闭的房间里着火,千万不要开门、开窗。

三、 家里油锅起火,要立即用锅盖盖住油锅将火窒息,切不可用水扑救。

四、 自己身上衣服着火,要立即脱下或就地卧倒,用手覆盖住脸部并翻滚压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将火熄灭。

五、 逃离火灾现场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并与火势相反方向奔跑。

六、 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着火。

以上是我个人对火灾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希望同学们、老师们利用本届消防周活动,增长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能力,让火

灾远离你、我、他。

现在社会生活中,火灾已经成为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一种多发性灾害。据统计,全世界每天发生火灾10000起左右,死亡XX多人,伤 3000—4000人,造成直接损失达10亿多元。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XX年的2月15日这一天,我国就发生了两起特大的火灾事故。

一起是发生在吉林省的第一百货商店。这天,二楼商场上突然冒出了火,火势很猛,经过消防队员四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才把大火扑灭。但是在清理现场时,却发现 53个人被烧死了:有年轻人、小孩、老人,有男的,有女的,有些人烧得像木炭一样,认都认不出来,真是惨不忍睹。同一天,发生在浙江海宁,有一伙老人,搞迷信活动,在一个违章建筑里面点火,结果火烧起来了,40个人被烧死。一天里面两起火灾,一南一北,烧死了93人。真的是很惨痛的教训。

纵观这些夺走无数人生命的火灾事故,有几起不是我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酿成的恶果?有几起不是对我们漠视生命,追求一时利益的惩罚呢?其实很多的安全隐患并不是我们没有看到,但为什么却没有及时地处理好?究其原因还是人们在内心深处缺乏对生命的关爱,对生命的珍惜。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是时候,你是幸运的,但同时你也开始了一趟没有回头重来的旅程。因此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宝贵的,只有珍爱生命,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满。

消防安全教育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
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