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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炭考察报告【五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27 19:3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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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考察报告【五篇】

煤炭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近年来,我市将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健全长效节能机制,全市节能工作进展顺利。2017年,我市圆满完成潍坊市政府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71.9万吨,同比下降13.9%(比去年同期减少煤炭消费11.6万吨),超额完成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节能目标管理

一是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任务。与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及重点用能单位分别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措施。市政府印发了《**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将煤炭消费控制工作分解落实到镇街和重点企业,并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强化能耗数据分析,定期测算节能目标和煤炭削减任务完成进度,密切关注影响完成任务完成的重点因素和潜在障碍,及时落实有效措施。

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期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12家重点耗能企业按要求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在潍坊市经信委进行了备案。在全市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除“十三五”新增的3家重点用能企业外,有11家重点用能企业建成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其中9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评价,2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节能技改力度,广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中化弘润多功能和TMP循环水系统整体优化项目、中联水泥1#、2#原料立磨粉煤灰掺加设备节能改造项目、英科医疗烟气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等预计可形成年节约1.2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四是依法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制定印发了《**市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意见》,组织对益能热电、惠泽新材料、海化盛兴、诺迪维铸造、奥普利金属和多路驰橡胶6家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与潍坊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中化弘润、中联水泥、明祖山水泥开展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对中联水泥、中化弘润和振兴化工3家企业开展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节能专项监察。

二、主要减煤措施

一是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积极开展清理整治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行动,拆改工业用燃煤锅炉594台,其中改电(气)245台,预计年减少工业煤炭消耗15万吨。

二是实施节煤改造项目。中联水泥高热值粉煤灰配料替代原料项目,可使吨熟料煤耗降低10千克/吨左右,预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2万吨。盛兴热电近两年对部分小区蒸汽供热改为循环水,涉及供热面积近40万平方米,年可减少煤炭消费约1200吨。

煤炭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煤炭销售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承办单位介绍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承担单位介绍

(四)项目主管部门介绍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政策保障、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主要包括:

(一)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二)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三)项目政策保障问题

(四)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五)项目组织保障问题

(六)项目技术保障问题

(七)项目人力保障问题

(八)项目风险控制问题

(九)项目财务效益结论

(十)项目社会效益结论

(十一)项目可行性综合评价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作全貌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第二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煤炭销售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煤炭销售行业发展

(二)煤炭销售市场前景广阔

二、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进一步推进我国煤炭销售行业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我国煤炭销售工业技术水平

(三)……

三、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以后才能决定。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

一、煤炭销售项目产品市场调查

(一)煤炭销售国际市场调查

(二)煤炭销售国内市场调查

(三)煤炭销售价格调查

(四)煤炭销售上游原料市场调查

(五)煤炭销售下游消费市场调查

(六)煤炭销售市场竞争调查

二、煤炭销售市场预测

市场预测是市场调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延续,是利用市场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资料,根据市场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的结论,对本未来市场需求量及相关因素所进行的定量与定性的判断与分析。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市场预测的结论是制订产品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所必须的依据。

(一)煤炭销售国际市场预测

(二)煤炭销售国内市场预测

(三)煤炭销售价格预测

(四)煤炭销售上游原料市场预测

(五)煤炭销售下游消费市场预测

(六)煤炭销售项目发展前景综述

第四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一、煤炭销售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煤炭销售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煤炭销售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在商品经济环境中,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格的销售模式,争取扩大市场份额,稳定销售价格,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因此,在可行性研究中,要对市场营销模式进行研究。

1.投资者分成

2.企业自销

3.国家部分收购

4.经销人代销及代销人情况分析

(三)促销策略

……

第五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一、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

(一)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煤炭销售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煤炭销售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1.厂址

2.厂房建设内容

3.厂房建设造价

(二)土建规划总平面布置图

(三)场内外运输

1.场外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2.场内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3.场内运输设施及设备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1.项目占地

2.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内容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1.供水工程

2.供电工程

3.供暖工程

4.通信工程

5.其他

第六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影响,对影响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的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一、煤炭销售项目环境保护方案

(一)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环境保护评价

二、煤炭销售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分析

(一)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标准

(二)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分析

三、煤炭销售项目节能方案

(一)项目节能设计依据

(二)项目节能分析

四、煤炭销售项目消防方案

(一)项目消防设计依据

(二)项目消防措施

(三)火灾报警系统

(四)灭火系统

(五)消防知识教育

五、煤炭销售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一)项目劳动安全设计依据

(二)项目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组织计划和人员安排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

一、煤炭销售项目组织计划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煤炭销售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第八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期的进度安排也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项目实施时期亦可称为投资时间,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到项目达到正常生产这段时间。这一时期包括项目实施准备,资金筹集安排,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施工和生产准备,试运转直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工作阶段。这些阶段的各项投资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是相互影响的,前后紧密衔接的,也有些是同时开展,相互交叉进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将项目实施时期各个阶段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实可行的安排。

一、煤炭销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二、煤炭销售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煤炭销售项目实施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生产筹备费

(三)生产职工培训费

(四)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五)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第九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煤炭销售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煤炭销售项目资金筹措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三、煤炭销售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煤炭销售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第十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十一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在建设项目的技术路线确定以后,必须对不同的方案进行财务、经济效益评价,判断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并比选出优秀方案。本部分的评价结论是建议方案取舍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本部分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的主要内容做一概要说明

一、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考察项目建成后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及外汇平衡能力的财务状况,以判断建设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财务评价多用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为主的办法进行。并用财务评价指标分别和相应的基准参数——财务基准收益率、行业平均投资回收期、平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相比较,以判断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

(一)财务净现值

财务净现值是指把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财务净现金流量,按照一个设定的标准折现率(基准收益率)折算到建设期初(项目计算期第一年年初)的现值之和。财务净现值是考察项目在其计算期内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评价指标。

如果项目财务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表明项目的盈利能力达到或超过了所要求的盈利水平,项目财务上可行。

(二)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财务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等于零时的折现率,也就是使项目的财务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反映项目实际收益率的一个动态指标,该指标越大越好。

一般情况下,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时,项目可行。

(三)投资回收期Pt

投资回收期按照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可以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以动态回收期为例:

(1)计算公式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表,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Pt=(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2)评价准则

1)Pt≤Pc(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

2)Pt>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四)项目投资收益率ROI

项目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营运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EBIT)与项目总投资(TI)的比率。总投资收益率高于同行业的收益率参考值,表明用总投资收益率表示的盈利能力满足要求。

ROI≥部门(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或基准投资利润率)时,项目在财务上可考虑接受。

(五)项目投资利税率

项目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平均年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及附加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或年平均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投资利税率≥部门(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或基准投资利税率)时,项目在财务上可考虑接受。

(六)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期内平均净利润(NP)与项目资本金(EC)的比率。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高于同行业的净利润率参考值,表明用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表示的盈利能力满足要求。

(七)项目测算核心指标汇总表

二、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是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部分,是决策部门考虑项目取舍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采用费用与效益分析的方法,运用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和社会折现率等参数,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评价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国民经济评价采用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和外汇效果分析,以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也可计算经济净现值(ENPV)指标,涉及产品出口创汇或替代进口节汇的项目,要计算经济外汇净现值(ENPV),经济换汇成本或经济节汇成本。

三、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在可行性研究中,除对以上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以外,还应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进行分析,也就是对不能定量的效益影响进行定性描述。

第十二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一、建设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二、法律政策风险及防控措施

三、市场风险及防控措施

四、筹资风险及防控措施

五、其他相关风险及防控措施

第十三部分 煤炭销售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与建议

根据前面各节的研究分析结果,对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全面的评价,对建设方案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

1.对推荐的拟建方案建设条件、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的结论性意见

2.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

3.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4.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提出修改意见

5.对不可行的项目,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6.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

二、附件

凡属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范围,但在研究报告以外单独成册的文件,均需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所列附件应注明名称、日期、编号。

1.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报告)

2.项目立项批文

3.厂址选择报告书

4.资源勘探报告

5.贷款意向书

6.环境影响报告

7.需单独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项或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需要的市场预测报告

9.引进技术项目的考察报告

10.引进外资的名类协议文件

11.其他主要对比方案说明

12.其他

三、附图

1.厂址地形或位置图(设有等高线)

2.总平面布置方案图(设有标高)

3.工艺流程图

煤炭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一 、教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二、科研项目与成果申报

2009年初,管芙蓉主持的《大同文化资源整合与创新研究项目》,在大同市科技局结题。

2009年5月,经大同市社科联推荐,管芙蓉主持的《北魏文学作品研究》申报了山西省社科联重点课题,2009年7月经评审正式立项。

管芙蓉撰写的《北朝散论》(著作)曾荣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百部工程”二等奖。管芙蓉本人获山西省2008年度“科技奉献奖”先进个人三等奖。

2009年5月管芙蓉撰写的《北朝散论》(著作)被大同市社科联推荐申报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管芙蓉主持的《北朝专题》2009年10月被大同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大同市科技进步奖。

三、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地方院校的办学特点,在旅游英语、旅游管理专业和语文教育专业开设山西历史文化课程,并选用《北朝散论》作为参考教材。

四、文化资源考察及科技调研活动

文化资源考察:
组织了水神堂和广灵民居文化资源考察活动,拍摄了系列古风犹存的民风民俗照片。

科技调研:先后到大同凯达型煤厂、炬源型煤厂、煤峪口矿等单位,进行科技调研,拍摄了型煤生产工艺、煤矿机械化发展进程等系列图片,收集了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撰写了《大同地区推广使用型煤的调查报告》、《大同煤矿井下运输的三次改革》、《湿式风钻的由来与发展》等煤炭企业文化专题文章。

五、联合举办学术讲座弘扬煤炭企业文化

煤炭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产品;
质量管理;
控制;
合格率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5-0089-01

1 领导管理及质量活动

在煤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做好煤炭质量的监管工作,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把质量责任制真正的落到实处。另外还要制定合理的考核体制,做好煤炭质量的评测及把关工作,确保煤炭质量管理政策能够更好的实施。在企业内部展开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积极号召员工做好自身岗位的质量把关工作: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核,按照考核体制要求,规范员工的生产操作行为,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判准则,采取合理的奖罚措施;
定期召集主要领导进行质量相关工作的报告研讨会,找出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便于在之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并结合质量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及需求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2 从源头入手,抓好进厂原煤数质量管理

(1)煤管科对进厂原煤的数量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每月汇总后报到技术科进行考核,抽查次数每月不低于6批;

(2)工厂内的装卸车间要做好对煤炭的初步处理工作,将煤炭中掺杂的东西筛除出来,并且把进过初步筛选的煤炭再次检查,把混入的大体积岩石拣出来,体积较大的煤块弄碎,确保进入旋流器的煤炭提及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粒度不应超过五十毫米,以符合下一步工作的需求;

(3)技检车间应该在煤炭供应场地协助做好对煤炭的把关工作,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标准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防止不合格煤炭流进工厂,并且要做好煤炭选择性的检验工作,确保一个月内对将进场的煤炭检查超过三十批,假如出现煤炭质量不过关的情况,要对这批煤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并且在月末的时候把检查报告统一整理好上交给相关科室,等待进一步的考察核实;

(4)在负责洗煤的矿区附近设立专门的拣选场所,针对那些将要入洗的煤炭进行初步的拣选,控制煤炭中的灰质成分,避免出现增加成本及消耗的情况;

(5)负责技检的部门和洗煤的部门要健全信息沟通渠道,采取电话、短信等途径掌握每一矿区煤炭的基本信息,及变动信息,同时将变动情况逐一的记录下来,实现煤炭信息更好的掌控,以便于日后作为制定洗煤方案的参考依据。

3 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管理

(1)领导要做好带头指挥的作用,定时召开例会,相关部门下属领导都要保证出席。在例会上,每一部门的负责人要把头天的工作情况逐一的汇报,比如技检车间的负责人要汇报煤炭的质量情况、生产当中出现的问题还有煤炭的变动事项。将各部门汇报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对工作进行不断的改进,结合每种煤各自的特性制定适合的配洗方案,确保煤炭产品的质量能够过关;

(2)在进行煤炭生产的时候,出现煤炭数据不正常的情况,负责计检的车间要在第一时间把讯息传达给负责调度以及选煤的车间,负责选煤的车间在经过分析考证之后找到问题的起因,假如是因为生产设备的原因要尽快地解决,假如是因为煤炭分选密度的缘故应该及时地做出改进;

(3)技检车间待系统开车稳定后第一个小时留样做煤种指标,系统配洗方案发生变化时,在换煤稳定后的第一个小时留样做煤种指标,以加强过程煤种控制。生产过程煤种指标出现异常时,技检车间一方面要及时汇报调度,由调度协调装卸和选煤车间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照配洗方案比例要求进行配洗的情况;

(4)定期对选煤主要设备进行单机检查试验,根据试验数据结果判断设备运转状况,更加有效地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转;

(5)注重生产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大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力度。负责技检的人员应该针对负责选煤车辆驾驶人员开展全面的培训工作,确保选煤车辆驾驶员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便于设定适合的分选方案。

4 加强外运精细煤质量管理,保证综合合格率

(1)选煤车间根据生产时间、外运吨数以及生产过程的灰分及煤种指标编制精细煤仓存单,分系统地列出各个精细煤仓内的现存精细煤数质量情况,作为调度安排装车以及技检车间进行精细煤配装的依据,仓存单按时间段每天分三次分别送调度、技检;

(2)技检车间拿到仓存单后,首先要检查仓存单的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仓存单上列出的精细煤已被装出等错误,发现错误及时和选煤联系,更换该时间段的仓存单;

(3)精细煤车皮进厂后,调度根据精细煤仓存情况下装车单,技检车间拿到装车单后,根据仓存单上列出的精细煤,进行配装计算。严禁在不进行配装计算的情况下装车;

(4)如果发生外运煤炭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问题,负责技检的车间应该根据具体问题深入核查确定造成这种问题的因素,同时针对性的采取合理的处理手段,做好相关的防范工作,避免这种问题的重复产生,并把问题研究报告上交给技术科做好相关的记录;

(5)做好外运精细煤售后服务工作,认真听取用户意见,通过发函、走访等形式调查用户需求。根据用户反映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效应。

参考文献

煤炭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以下简称“货运源头单位”),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从事煤、铁等矿产品,焦炭、建材等生产加工的企业和物流站场以及其他道路货物运输装载现场的经营者。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工业经济、*、国土、监察、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煤炭等部门应当履行各自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并公示本部门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对货运源头单位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建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依法保障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对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煤、铁、焦炭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可以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货运源头单位发生的超限超载行为,列入质量信誉考核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

(四)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规定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五)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

(二)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

(三)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

(四)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五)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第九条货运源头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装载货物时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车辆。

第十条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并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治超有关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登记、统计制度、档案进行检查;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好装载、配载现场秩序;

(四)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依法予以处罚;

(五)不属于本部门处罚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六)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报告、抄告义务。

第十一条运管机构在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监督检查时,发现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一)煤炭生产企业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开具煤炭销售票的;

(二)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加工转化企业及煤炭用户购买、运输、销售、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的;

(三)从事焦炭运输的企业利用其掌握的调配运力手段参与焦炭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装载的。

第十二条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机关和注册登记机关,对运管机构移送的案件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机构。

运管机构应当每月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移送相关部门的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运管机构。

第十三条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擅自从事货物装载、配载的非法货运源头单位,由许可机关或者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货运源头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货运源头治超职责、责任追究制度的,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生产、经营许可机关和注册登记机关的监管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按照每辆次给予10000元罚款。

三个月内累计达到五辆次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移送工商、质监等部门,由工商、质监等部门暂扣生产工具,责令限期改正,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六个月内累计达到十辆次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移送工商、质监等部门,由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查封经营场所,对货运源头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查处,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按照每辆次处500元罚款,并对其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责令改正;
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煤炭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依法追究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每辆次20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运管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货运源头治超职责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经营的;

(三)发现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不移送的;

(四)不履行报告、抄告义务的;

(五)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