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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论文【五篇】

时间:2023-06-28 18:3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管理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水利管理论文【五篇】

水利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研究实践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序号合同名称备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大法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

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
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
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
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
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
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
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
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
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
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
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
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
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
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
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
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

水利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近几年来,我国施工单位也对其加强了关注和管理,但是施工质量还是得不到明显的提高和改善,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我国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现状:第一,施工管理人员不够充足稳定。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不断及其缺乏,而且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这就导致了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秩序混乱等问题的出现。一支足够强大和完整的施工队伍对施工质量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我国水利水电施工管理人员由于不够充足稳定,导致了施工效率低下。第二,质量意识淡薄。施工单位中存在一部分施工人员单纯地、盲目地追求施工进度,他们最为关心的是工期,唯恐耽误了工期,却置施工质量于不顾。第三,施工单位因为经费紧张,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格。我国的一些水利工程常常存在压制施工单位经费的情况,而施工单位由于经费不足,就会盲目地转包工程,工程经过一层又一层的转包与分包,自然而然地导致施工质量不能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最后一级包工程的队伍会浑水摸鱼,唯一的目标就是交付工程,在这其中伴随着劣质施工材料的使用,低下的施工技术的运用,并不管施工质量的高低,质量控制把关不严直接导致了施工质量的低下。

2如何提高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

2.1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控制

人是施工工程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人在施工过程中是主导因素,所以要想提高施工质量,首先就要提高相关人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职业道德,增强实践能力,积累实践经验,还要提升专业技能,补充专业知识,以雄厚的专业知识作为施工的强大后盾。

2.2加强对于建设施工材料的控制

建筑施工材料作为施工的基础成分,是影响施工质量最为关键的因素,所以在材料进入施工场地之前,要提前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检测其质量的高低,提高建筑材料的准入门槛,当施工材料进入后,要进行质量的复查,发挥材料的最大功效,做好回收利用,这样一来,既能节省成本,又达到了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材料质量的的高低可以说对整体工程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在选择材料的时候要选择质量有保证的生产厂家,实行严格的材料准入制度,在材料进入工地之前实行严格的检查,直到其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为止。最后,提升相关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树立社会责任心,增强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技能,从而建立一支高水平、合作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施工队伍,提升施工质量。

2.3机械设备的控制

需要保证施工设备的质量和规格符合施工要求,既要保证施工机械设备跟得上施工进度,不耽误工期,又能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2.4切实落实好对工序质量的控制,严把质量大关

我国的一些水利工程常常存在压制施工单位经费的情况,而施工单位由于经费不足,就会盲目地转包工程,工程经过一层又一层的转包与分包,自然而然地导致施工质量不能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最后一级包工程的队伍会浑水摸鱼,唯一的目标就是交付工程,在这其中伴随着劣质施工材料的使用,低下的施工技术的运用,并不管施工质量的高低,质量控制把关不严直接导致了施工质量的低下。鉴于此,应该控制分包和转包的层次,提高质量门槛,从根本上保证质量。

2.5运用正确的施工方法:

施工技术的高低施工方法的正确与否基本上代表了施工质量的高低。所以,施工方法是极有讲究的,在把施工环境、经济基础、技术含量等各种因考虑在内的基础上采取恰当合理的施工方法,达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最终目的。

2.6加强对于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因素的控制

现在,无论是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因地制宜,水利工程建设也不例外,加之实水利建设处在及其复杂的环境之下进行,影响其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所以,施工的时候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全面,尽可能使得施工方法和措施、程序等适应周围的环境,不要试图改变自然规律,为工人们创造一个适合的、安全的施工环境对提升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结束语

水利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一、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自1980年代初以来,农田水利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推进市场化,不断提高农业用水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的。1981年国家农委批转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要求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指出:“全国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商情财政部门对水利管理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单位逐个落实工程安全,调度运用,综合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并与之签订经费包干、经营承包合同。增收节支获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益挂钩,使其有责、有权、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单位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单位转制为企业化经营。(徐小青,2002)第二、推动农田水利收费制度改革。经过企业化改制的水管单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将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务转变为成本核算基础上的经营性收费。为此,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明确水费是水利工程单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费标准。水费制度改革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水价不断攀升,二是农业水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前者意味着国家将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转嫁到农民,后者意味着水利工程单位进一步与政府脱钩,转变为市场经济主体。第三、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变更水利设施的产权或使用权,以此来盘活水利资产,缓和水利经费的紧张局面。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在全国现有的160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万处进行了产权制度变革,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39万处,进行拍卖的37万处,租赁的19万处,承包出去的169万处。(林万龙,2003)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划定了不同类型水管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
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
罗兴佐,2006;
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
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1.6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农户用水协会在解决一些可以克服搭便车行为的农田灌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即对于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可以通过市场化和农户用水协会来解决。但市场化及农户用水协会,只能解决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供给的难题,却并不能解决所有水利供给的困境。

水利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1不规范的建设程序影响工程质量

水利工程项目作为一项的公益性工程,通常情况下以国家投资为主,这种投资形式建立在国家在水利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上,虽然项目本身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作为回报,但有国家的投资资金作为保障,因而地方政府与建设单位对于水利工程的建设都积极争取。但是,水利项目的争取热情只体现在申请国家投资资金方面,而后续的建设程序往往“只打雷不下雨”,计划做得很完整,执行力度却永远跟不上。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审批手续能减就减,这种只追求速度、忽视建设质量的管理模式漏洞百出,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验收。

1.2有待完善的管理体制

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不仅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的功能,还是地方水产养殖和旅游观光的一部分,在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方面越来越突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削弱了其功能的发挥,无论是国家管理的社会公益,还是地方行政管理的成产经营,都受到了影响。由于管理范围及管理权限得不到明确,不仅在水价核定、水费计收等利益分配问题上矛盾重重,也造成防洪排涝执法管理权限错位、水政和渔政的执法管理权模糊等一系列问题产生。

1.3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着管理水平的提升。我国虽然将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改革工作纳入规划中,但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使得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部门没有太大的改变。有些基层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受传统管理制度的影响太深刻,过多的依赖上级领导指示,不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工作,这与新时期的管理思想相背离,影响着管理效率的提高。而在对待老化失修或者坍塌严重的水利工程时,管理人员“不接到上级通知不行动”的管理态度加剧了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从而使防洪等工作的压力也相应增加。

2提高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途径

2.1更新管理理念

长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证明,落后的管理模式是制约管理水平提高的根源。而由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延续传统的管理方法,一些问题无法有效解决,不仅影响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制约着工程质量与进度。要想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就是改变管理模式、创新管理理念。“创新”是各行各业都不断追求的方向,唯有“创新”才能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节奏。对于水利工程管理而言,“创新”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管理模式,帮助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因而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就应当尽量在日常的工作中培养全新的管理理念,以新的理念为引导,走上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之路。除了创新理念以外,还应加强技术改革,利用计算机数据库推进信息化管理,同时积极学习国外的新管理方法,实现管理模式的根本改变。

2.2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管力度的全面加强

首先,完善管理机制与建设程序。促进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是施工单位发展的第一要务,因此,要积极建立管理机制与规划审批制度,完善建设程序,为管理水平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方面,要积极宣传,让管理人员认识到合理规划和布局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完善工程设计与施工方面的建设程序,并按照计划开展申请、审批、施工、验收交付等工作,从而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另一方面,无论是工程地点的申报、投资、投工等问题,还是工程的规模、受益范围以及效益等方面,都应该按照规定详细说明,在得到县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能开工。其次,严格把关工程招标和设计资质认证,落实相关制度。水利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国家划有专门资金来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开展。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工程的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工程招标制度,招标办引进竞争机制,组织3家以上具有施工准入证的建设单位,从施工经验、投标诚意、人员规模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选取施工建设单位。期间要落实工程招标的各项制度,避免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现象。另外,也要重视对设计资质认证的把关,为了避免不正当渠道取得工程设计权利的现象出现,地方政府要依据工程规模的大小为来聘请设计人员,没有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将不纳入考虑范围内。最后,建立监督制度。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的又一要素,也是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应该将监督制度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起,从审计、财政、纪检、水务等方面开展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产生,同时建立起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奖励与惩罚。工程竣工后,上级水政主管部门要以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为主,采用施工材料与实地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完整而细致的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完整的材料备案工作。还可以将新建的工程集在一起评选出“优质工程”,营造工程建设的良好风气。

2.3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比如实地考察、培训讲座及内部交流等等,通过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来推动管理队伍整体的管理水平。在这种多样化沟通交流的环境下,不仅能够提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还能够使人际关系更融洽,丰富企业文化,建成一支专业、凝聚力强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3结语

水利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一、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工作不够规范,招标程序不够严谨。

某些建设项目在建设资金还未落实,设计工作还未达到相应的深度,其他前期条件也不具备的情况下,就急于招标、议标,工程仓促上马,致使建设方和施工方均处于被动地位,很难保证工程质量,造成浪费。有的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资信、技术、管理、资金不做深入调查、了解,照顾“关系户”、泄露招标机密时有发生。

(二)招标条例不够完善,有的不够合理。现行的招标文件范本和合同条款范本,对投标方制约较严,对招标方放得较松。致使有的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工程所用的材料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计量方法、验收标准和规定等不明确,合同条款不能很好地解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款项支付、索赔、争议等问题,却随意附加条件,要求投标方带资进场,开工前免付预付款,施工中缓付进度款,竣工后拖欠工程款等,过多地将市场的风险推给施工企业。

(三)不合理的标底、报价,造成工程质量、工期无法保证。有的工程由于投资不足,筹资不易,招标单位在编制标底时不充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大幅压价,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往往以报价的高低论取舍,造成一方面让业务素质低、管理水平差的非专业队伍来承担他们并不熟悉的施工任务,难于保证工程质量;
另一方面专业队伍又严重窝工。加上同业竞争,迫使专业施工企业竞相压价,“自相残杀”,甚至拼设备吃老本。也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采用低报价或在投标书中留有缺口,隐含增加费用的因素,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这样做的结果,一是造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二是中途停工,出现无休止的扯皮。

(四)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工资、费率、定额标准已有现行规定,一般是不变的,而市场的材料、设备价格,各种附加费用以及和商品经济有关的各类因素却是可变的。面对多变的商品价格和其它变化因素,给地方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带来诸多的遗留问题。政策性因素、市场性因素常常左右着地方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

二、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制的途径

(一)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条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制的全面推行,必须有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当务之急是应抓紧解决现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的规范化、合理化、法制化问题。水利部和四川省水利厅先后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四川省水利地方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四川省水利地方电力主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均已具备法规的框架,但应对实施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适当的完善与修编,同时配套制定各个环节实施办法,包括项目的申报及信息、招标工作机构资格审核管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与标底管理、工程招议标管理、招标工程开标、评标、决标及仲裁管理等。使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制的实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实行分级、分工管理与监督。对招标单位则是审查其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如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工程用地是否已经征用,是否具备合同规定的开工条件,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是否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已列入建设计划等。对投标单位则是预审它承建相应工程的企业资格等级,考察其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和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等,并在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中聘请法律顾问实行公证,让法律为工程的招标投标保驾护航,促使招投标活动规范化、公开化,真正做到信息公开、标准一致、机会均等,避免虚假招标、私泄标底、投标人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保证投标结果的公正性。同时,在管理与监督过程中既要监督双方的不法行为又要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三)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完善台同条款。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招标和评标的依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联系和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招标文件的完整、严谨与否,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本着“公正、互利”的原则,力求严密、周到、细致,既遵守各种规定,又要结合本工程实际,使订约双方在履约过程中避免出现可能的纠纷,使整个招标文件趋于合理,减少合同本身的缺陷。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1.应明确招标文件是严谨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文件,其内容和订立程序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应注意公正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商的利益,使承包商获得合理的利润,若不恰当地将过多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一方,势必迫使承包商加大风险费,提高投标报价,最终还是业主一方增加支出。

3.应正确、详细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客观情况,以使投标者的投标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4.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到规范、图纸、工程量表应表述明确,尽量减少和避免各种文件之间的矛盾,招标文件的漏洞会为承包商创造许多索赔机会,甚至会影响整个工程施工,给业主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四)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标底。工程标底是业主对招标项目工程造价“内部控制”的预算,是进行评标和决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审核报价、评标、决标的标准,是解决索赔争议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合理的工程标底是推行招标投标制的关键环节,为选出最优的承包商提供重要依据,可以避免盲目要价和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从而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编制标底时:

1.要兼顾国家、业主和承包商三者的利益。

2.标底编制的法定基础应是招标文件。凡是规定投标单位考虑的问题,标底中也应加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