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咨询师,首要的体验就是节奏快。凌晨五点起床,赶七点钟从北京到石家庄的高铁,早饭也没顾上吃,为的是8点能准时到达客户那里,与工程师们尽早完成今天的工作任务;然后再赶傍晚从石家庄去长沙的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知识产权咨询【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知识产权咨询范文第1篇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咨询师,首要的体验就是节奏快。凌晨五点起床,赶七点钟从北京到石家庄的高铁,早饭也没顾上吃,为的是8点能准时到达客户那里,与工程师们尽早完成今天的工作任务;
然后再赶傍晚从石家庄去长沙的高铁,如果准点,晚上10:30能顺利到站,争取临睡前再看看方案。
如何充分利用出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我随时随地都在考虑的事情。这不是因为我们事先全无安排,而是因为客户的安排是变化的。我掏出车票,看了看上面的时间―― 22:32到站,还有三个小时,赶紧调整计划。
其次的体验是,要成为一个好的知识产权咨询师,只会闷头做好手头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跟企业法务、IPR、研发人员,甚至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进行充分交流。经常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太一样,每个项目的诉求也千差万别,即使是同一个企业,不同职位的人考虑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我们只有与客户不断地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各个层面的情况和需求,集思广益才能制定出让客户满意的方案,保障项目顺利执行。
一个咨询项目,往往要经过无数次的沟通与修正,才能最终圆满完成。因此,加班、开会、出差、应对突然来袭的变化,也是咨询的工作常态。而我这里所说的加班,可不只是坐在办公室里的加班,还有在高铁上、地铁中、候机楼、酒店里等的加班,加班不到凌晨两三点,哪里算得上畅快淋漓。
再有的体验就是,干好咨询得有好身体。记得去年有一次,我们在河南顺利完成了一个风险规避的项目,而我第二天还要给另一个客户做项目汇报,为了尽快赶回北京,一个人躲在火车站的候车室加班。那天正好赶上下大雪,火车严重延误,出发时间未知,我就跑到休息室花15元买了个座儿,蹭个网加班。谁想,那天运气不太好,休息室的空调居然吹冷风,可哪管得了那么多呢,好歹有个网啊,只能凑合着抓紧干活吧……一头扎进工作里,一口气儿就干到了凌晨4点,活儿是终于干完了,这才想起了火车的事,看了看本该昨天晚上11点发车的列车,屏幕上还显示着延误,开车时间不定。最终赶到了北京,顺利汇报,除了没睡觉,其他都算得上完美。
如果身体顶不住,加班、熬夜、车轮战等是承受不了几个回合的。所以忙里偷闲的运动必须有,周末一有时间,我便约上几个朋友,去羽毛球馆大战三百回合;
要么去泳池游它千百公里,不过这点小运动,跟公司里那帮动不动就整个马拉松和铁三的选手比,上不了台面。
干了这么久的咨询,虽然一直马不停蹄地忙着,但也收获颇丰。每完成一个项目,自己就有了一些提高,因为不一样的客户、不一样的项目,诉求都不一样,为了真正解决企业的问题,使客户满意,咨询师就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从理论到实操,从技术到专利,从国内到国外,从宏观到产业……有时候还得了解下版权、软著和商标等,把这些知识一点点积累并融会贯通应用于项目。
记得当年,自己从企业的研发岗位上跳出来,投身到了知识产权行业,虽然抱着对知识产权的好奇和向往,但彼时对自己的选择还是颇有犹疑。隔行如隔山,跨行业的选择,一来是怕选错行,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适合;
二来是怕给公司拖后腿,因为能力给公司和团队降分,让信任自己的领导失望,也是倍受打击的事情。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担心的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研发工作的基础和经验让我的咨询工作更加得心应手,能更快地了解企业研发管理流程,理解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在跟客户,特别是跟研发人员交流时也更顺畅,跟工程师聊起研发也兴致盎然。
就在刚才,在飞奔向长沙的高铁上,又一个工程师加了我的微信好友,说了一些工作,也聊了一些家常,还彼此吹了吹各自的牛;
当看到客户在朋友圈发的项目照片时,也忍不住问了几句项目的进展,毕竟这个国内外广受关注的出口项目,我也参与了专利挖掘、布局、竞争对手研究等工作,得知项目进展顺利,中国制造成功走出国门时,我也有涌起了成就感和自豪感!能在为客户解决问题的同时,交上几个能谈工作、谈生活的朋友,也是莫大的收获。
知识产权咨询范文第2篇
关键词:参考咨询 法律 图书馆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254-01
参考咨询服务是图书馆的一项传统服务类型,属于读者服务工作范畴。网络的普及使得用户获取信息更加便捷,用户对图书馆的参考咨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图书馆参考咨询员能够以文献为依据,通过编制资料或利用检索工具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用户揭示、检索和传递知识信息,帮助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探讨参考咨询服务中情报研究型咨询中的几点法律问题。
1 目前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的形式
参考咨询的形式多种多样,目前大型图书馆的参考咨询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1 一般答复型咨询
对读者提供的一般知识性问题进行解答,即“事实型咨询”。
1.2 信息检索型咨询
此类型咨询需要有一定检索技巧、检索途径和专业知识。参考咨询员通过对馆藏文献或者数据库资源进行检索,找出用户所需内容。
1.3 情报研究型咨询
情报研究型咨询是根据用户的特定需求,为用户搜集、处理、研究和提供情报信息。这类咨询服务通过搜集大量的一次和二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以综述、专题报告等形式提供给用户。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探讨参考咨询服务中情报研究型咨询中的几点法律问题。
2 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内容
2.1 为政府机关提供决策情报和舆情服务
参考咨询人员对国内外平面媒体(报刊)、互联网、数据库等载体上的信息内容进行采集、甄选、整理。通过分析研究、归纳综述制作成决策内参和热点事件的舆情分析报告提供给政府领导机构。这些报告在社会发展战略、新技术革命对策、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等重大问题上为政府出谋献策,成为领导日益信赖的决策顾和参谋。
2.2 为企业提供情报信息服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充分获取情报,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否则将会在市场的竞争中被无情地淘汰。这时依靠咨询专家的经验和知识,出谋献策,往往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参考咨询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技术、产品、市场需求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采取跟踪服务、定题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服务。利用国内外平面媒体(报纸和期刊)、国内外互联网信息、若干数据库内容对企业用户所需行业信息、企业新闻、产品新闻、企业广告进行收集、筛选、整理、加工。通过复印扫描的方式以电子版、打印版和信息平台等形式向企业提供剪报和竞争情报服务。
3 上述参考咨询工作的法律问题探讨
3.1 复制权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参考咨询馆员在提供参考咨询服务时搜集的资料来源于馆藏平面媒体(报刊)资源、数字资源(数据库资源)、国内外网络资源。这些资源要进行复印或者扫描处理,这就是对文献复制的行为。复制的对象既有时事新闻、法律法规等不适用著作权法的非作品,也有评论文章、摄影新闻图片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些复制行为都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就要对复制出的内容是否“合理使用”来判断是否存在侵权。关于“合理使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属于合理使用,且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图书馆等机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对象的主要是企业以及政府领导机关机构,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为企业用户和政府领导机关复制的这些信息都不能算合理使用。
3.2 署名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是确认该作品的作者的具体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它除了向公众表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外,也向公众承诺该创作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参考咨询员在为企业提供情报信息服务的时候收集的信息有两种方式,一是保留原始信息的原版原貌,既对于采集的报刊信息处理使用整版扫描或者复印的形式,对于网络信息的处理用截屏处理,这样就能保留作者的署名。另外一种方式是对所需采集的信息内容进行数字化,如果用户没有特别要求,通常就不会保留作者的署名,这种信息处理的方式是对作者署名权的侵犯。
3.3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近年来参考咨询部门提供共享平台信息推送服务,为用户开通了个性化服务平台,将信息推送至用户端,用户可从客户端对信息资源进行浏览、下载和导出操作。这种服务方式及时性强,收到了用户的好评。共享平台的服务方式的出现看上去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但实际上是参考咨询部门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对用户行为进行了控制,即用户仅能获取该用户自己定制的信息产品服务。因此,不属于向“公众”提供服务,并未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4 对参考咨询服务工作的法律建议
4.1 在咨询委托书中增加咨询双方权益保护条款
参考咨询馆员提供的通过自己劳动所编写的具有独创性的二、三次文献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擅自将其出版。应在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用户使用定制信息产品的范围,如用户违反约定造成的法律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4.2 在整合资料时适当引用
为政府领导机关提供资料汇编、撰写报告或决策内参这些情报研究型咨询服务。实际上是编辑二、三次文献的过程,编辑是使用作品的一种方式,而形成编辑作品的过程是对原作品的复制。因此在编制资料汇编时要注意适当引用他人作品。
4.3 尽量保留作者署名
为企业提供新闻剪报时,向用户推荐使用原版原貌的剪报形式,并在在报告的复制件中保留作者的署名,尊重作者署名权。
4.4 提高参考咨询馆员的法律意识
目前,咨询服务中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普遍存在,相当多的咨询馆员认为图书馆除了提供服务,其他法律责任与我们无关,因此根本不用考虑服务中的法律问题。参考咨询部门工作人员在正式开展新型业务时需进行前期法律调研,加强自身法律素质修养。了解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咨询服务,并积极探索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咨询范文第3篇
参考咨询服务是图书馆的一项传统服务类型,属于读者服务工作范畴。网络的普及使得用户获取信息更加便捷,用户对图书馆的参考咨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图书馆参考咨询员能够以文献为依据,通过编制资料或利用检索工具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用户揭示、检索和传递知识信息,帮助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探讨参考咨询服务中情报研究型咨询中的几点法律问题。
1 目前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的形式
参考咨询的形式多种多样,目前大型图书馆的参考咨询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1 一般答复型咨询
对读者提供的一般知识性问题进行解答,即“事实型咨询”。
1.2 信息检索型咨询
此类型咨询需要有一定检索技巧、检索途径和专业知识。参考咨询员通过对馆藏文献或者数据库资源进行检索,找出用户所需内容。
1.3 情报研究型咨询
情报研究型咨询是根据用户的特定需求,为用户搜集、处理、研究和提供情报信息。这类咨询服务通过搜集大量的一次和二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以综述、专题报告等形式提供给用户。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探讨参考咨询服务中情报研究型咨询中的几点法律问题。
2 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内容
2.1 为政府机关提供决策情报和舆情服务
参考咨询人员对国内外平面媒体(报刊)、互联网、数据库等载体上的信息内容进行采集、甄选、整理。通过分析研究、归纳综述制作成决策内参和热点事件的舆情分析报告提供给政府领导机构。这些报告在社会发展战略、新技术革命对策、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等重大问题上为政府出谋献策,成为领导日益信赖的决策顾和参谋。
2.2 为企业提供情报信息服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充分获取情报,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否则将会在市场的竞争中被无情地淘汰。这时依靠咨询专家的经验和知识,出谋献策,往往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参考咨询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技术、产品、市场需求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采取跟踪服务、定题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服务。利用国内外平面媒体(报纸和期刊)、国内外互联网信息、若干数据库内容对企业用户所需行业信息、企业新闻、产品新闻、企业广告进行收集、筛选、整理、加工。通过复印扫描的方式以电子版、打印版和信息平台等形式向企业提供剪报和竞争情报服务。
3 上述参考咨询工作的法律问题探讨
3.1 复制权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参考咨询馆员在提供参考咨询服务时搜集的资料来源于馆藏平面媒体(报刊)资源、数字资源(数据库资源)、国内外网络资源。这些资源要进行复印或者扫描处理,这就是对文献复制的行为。复制的对象既有时事新闻、法律法规等不适用著作权法的非作品,也有评论文章、摄影新闻图片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些复制行为都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就要对复制出的内容是否“合理使用”来判断是否存在侵权。关于“合理使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属于合理使用,且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图书馆等机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对象的主要是企业以及政府领导机关机构,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为企业用户和政府领导机关复制的这些信息都不能算合理使用。
3.2 署名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是确认该作品的作者的具体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它除了向公众表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外,也向公众承诺该创作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参考咨询员在为企业提供情报信息服务的时候收集的信息有两种方式,一是保留原始信息的原版原貌,既对于采集的报刊信息处理使用整版扫描或者复印的形式,对于网络信息的处理用截屏处理,这样就能保留作者的署名。另外一种方式是对所需采集的信息内容进行数字化,如果用户没有特别要求,通常就不会保留作者的署名,这种信息处理的方式是对作者署名权的侵犯。
3.3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近年来参考咨询部门提供共享平台信息推送服务,为用户开通了个性化服务平台,将信息推送至用户端,用户可从客户端对信息资源进行浏览、下载和导出操作。这种服务方式及时性强,收到了用户的好评。共享平台的服务方式的出现看上去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但实际上是参考咨询部门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对用户行为进行了控制,即用户仅能获取该用户自己定制的信息产品服务。因此,不属于向“公众”提供服务,并未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4 对参考咨询服务工作的法律建议
4.1 在咨询委托书中增加咨询双方权益保护条款
参考咨询馆员提供的通过自己劳动所编写的具有独创性的二、三次文献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擅自将其出版。应在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用户使用定制信息产品的范围,如用户违反约定造成的法律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4.2 在整合资料时适当引用
为政府领导机关提供资料汇编、撰写报告或决策内参这些情报研究型咨询服务。实际上是编辑二、三次文献的过程,编辑是使用作品的一种方式,而形成编辑作品的过程是对原作品的复制。因此在编制资料汇编时要注意适当引用他人作品。
4.3 尽量保留作者署名
为企业提供新闻剪报时,向用户推荐使用原版原貌的剪报形式,并在在报告的复制件中保留作者的署名,尊重作者署名权。
知识产权咨询范文第4篇
一、 档案咨询机构执业范围
1.决策性咨询
完善的档案事业和档案工作决策体系,由决策系统、咨询系统、信息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其中咨询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决策辅助系统,其质量和成效对能否进行科学而正确的决策有着重要影响。随着档案事业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档案决策呈现出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由专制决策向民主决策、由个体决策向群体决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档案决策与决策执行分工日益明显,使得档案决策咨询在档案决策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档案咨询机构作为档案界与社会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可以将社会需求及时传递给档案管理机构,使其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社会需要;
同时又能将档案事业和档案工作发展信息及时传递给外界,使社会充分了解档案工作情况。
2.公证性咨询
公证性咨询是档案咨询机构一种较新型的执业内容,主要是提供档案价值鉴定、档案资产评估、档案管理认证、档案科技成果鉴定、档案科技查新、档案合同仲裁等服务,具有明显的服务过程公正性和服务手段高技术性特征。在档案行政执法中涉及的档案价值确定,企业新设、转制、产权变动、破产等过程中关于档案资产的评估,企业管理水平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中档案管理部分的认证等,由经过严格考核,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档案咨询机构从业人员进行鉴定、评估、认证,更为可信也更具权威性。另外,大量的工程项目档案审核验收、科研课题档案审核验收、档案管理等级评定等具体的事务性操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档案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档案质量审核验收和档案管理等级认证。
3.管理性咨询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档案管理对象日益复杂化,档案工作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程度也不断提高,档案监督人员、管理人员时有力不从心之感,现有的档案管理手段也很难适应发展需要。另外,随着我国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私人档案也越来越多,需要对其进行界定与指导,帮助解决档案技术难题。所有这些,都需要利用档案咨询机构的优势,对档案管理体制、制度建设、材料归档、开发利用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档案管理等级认定等进行论证、策划;
对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开发、复制等具体业务环节进行咨询、指导;
对档案新载体的使用和保管,档案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档案管理新标准、新规范的执行等进行咨询、指导。需要档案咨询机构对档案库房设计、建设、改造,档案安全管理方案设定,档案装具、消防、防盗、温湿度等设备选配、安装、检测、维护等技术进行咨询;
对档案现代化管理方案设定,现代化管理手段采用,现代化管理设施配备、维护,应用程序选配、使用,档案数据加工以及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等进行技术咨询。
4.信息性咨询
随着社会各界及公众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档案咨询机构可以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档案信息源,用户收集、查找各种信息,进行档案实体查询或目录查询,提供档案信息复制件或档案信息源。另外,可通过对档案信息内容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再组织,开发档案信息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个性需求。档案咨询机构还可以利用档案信息交易中心、交易会、档案信息市场或信息交易市场的档案信息交易区等,进入市场参与商业性档案信息交易。
5.法律性咨询
档案法律咨询主要是为用户提供档案法律知识咨询、业务合同调解、技术合同仲裁,以及帮助有法律纠纷的部门或个人应对法律诉讼等,当事人通过档案咨询机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法律服务。目前因档案管理不善而损害档案利用权,因档案利用而侵犯档案所有权,因档案知识产权外泄而遭受损失的事例时有发生;
同时在国家、集体、个人的档案事务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档案法律纠纷,这些都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档案咨询机构应将档案法律咨询作为一项重要业务来对待,而且是一项极有发展前景的业务。
二、 档案咨询机构运作方式
1.规范运作
当前档案咨询机构虽然发展较快,但其发展没有纳入档案事业发展整体规划,档案咨询行业立法明显滞后,缺乏成立依据,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缺乏监管机制和自律机制,这些不足已制约了档案咨询行业的发展,造成档案咨询行业行为的不规范。为此,首先,必须加快立法步伐,制定档案咨询机构的组织法规、行业规则和职业规范,使档案咨询机构的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其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档案咨询机构发展列入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档案咨询机构发展规划、发展步骤和发展目标。第三,档案咨询机构必须依法成立,建立一套能体现目标导向原则、责权利相应原则、执行与监督分设原则的管理制度,进行自律管理,将档案咨询机构建成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执业,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权威性。第四,建立档案咨询行业自律组织―――各级档案咨询行业协会,进行自我管理。
2.市场运作
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平的市场竞争,有效的市场机制,是档案咨询机构走向社会、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目前虽有一部分档案咨询机构是以独立法人资格存在,以市场机制运作的商业性组织,但大多数是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挂靠在档案局(馆)内的“准行政机关”,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千丝万缕的天然联系,尚未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为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改变对档案咨询机构的管理方式,不再直接干预档案咨询机构的从业行为,而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其行为,引导其发展;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大胆向档案咨询机构分权,将档案管理中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与社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等微观职能转移给档案咨询机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档案咨询机构办理具体业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则集中精力依法行政,在宏观上实施监管;
档案咨询机构要将自己定位为既是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管理职能延伸服务的咨询服务机构,又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竞争公平、公开、公正,为客户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的咨询服务机构,将档案咨询机构建成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档案咨询机构应以市场机制为动力,实行多元投资、市场竞争、价格与激励等机制,打破国有一统天下的局面;
档案咨询机构应以企业化管理为手段,建立完善的企业运作制度,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高新运作
最大限度地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拥有高层次档案咨询人才,是提高档案咨询机构服务层次、效率和质量,提高竞争力的物质保障。为此,档案管理部门应规范档案咨询机构成立的设备要件和从业人员资格,明确档案咨询机构必须配备的现代化设施,严格实施档案咨询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
必须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咨询服务;
要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应建立能提供档案咨询服务的柔性流动人才库,如特约研究员、特聘计算机人员、特聘法律顾问等,组建咨询专家顾问团,形成强大的咨询阵容,给予用户高层次的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咨询范文第5篇
“如果不做,你能做什么”
记得那是进入知识产权行业的第七个年头,经过几年的学习和锻炼,自己的努力加上公司的培养,工作干得越来越顺,不论是客户的开拓和维护,还是每天的事务性工作都步入正轨、井然有序,让我觉得自己在事业上也算小有成就。
然而,在一次狐朋狗友的聚会中,哥们儿的一句“有一天如果你不做,你能做什么?” 把我问得哑口无言。
想想自从进入知识产权这个圈子以来,自己的律师职业资格基本就有名无实了,既然选择了非诉业务,也就意味着不能太计较是不是有机会在法庭上崭露头角。尽管业务差不多做到了游刃有余,但文科出身的我,与专利人的资格肯定是无缘了,“撰写申请文件”这辈子估计也是遥不可及了,即使精通商标,其实也很难担任大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的角色。
朋友的这句问话,时不时就会在我的脑中浮现。不做,能做什么?或许和性格、年龄有关,总想找些有挑战的事情去做,打破按部就班的工作。
放弃安逸,选择挑战
我相信人在逆境中才能得到成长,但放弃现有的安逸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七年下来积累的客户,足以让我不用为了温饱奔波,而且之前逐渐得心应手的工作让我产生了依赖。如果要放弃眼前的一切从头来过,确实让我有些纠结。但最终,当机会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摒弃了理智的分析,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冲动,选择了咨询师这个未知而又富有挑战的职业。
起初的知识产权咨询项目,基本上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个细分出来的新行业,没有前辈留下的方法论,也没有任何可以借鉴、参考的成功经验。被机遇推到这个行业的前头,只能和创业伙伴一起披荆斩棘、开拓未来。
已经记不太清楚有多少个夜晚是和同事们共同度过的了,或许是激情,或许是对新事物的好奇,反正总是有一种力量一直激发着我们的斗志,不断思考,不断创新。
记得在一次项目派驻的过程中,客户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我们项目组为了找到答案,给客户一个专业准确的回复,在宾馆那个不足20平的空间里,十几个人通宵达旦,时而激烈讨论,时而无声的沉思,还不停地在电脑上敲敲打打……当最终得出了无懈可击的结论时,在这个唯一亮灯的房间里,弥漫着的喜悦和成就感难以言表。
就是在那一刻,我知道,我的选择是对的!
迷雾中前行,靠的是热情和执着
咨询行业并不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但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却是咨询行业中的一个新兴细分领域。记得有一次在与公司大BOSS老李聊天的时候,谈起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他说,我们要做的是咨询行业中的知识产权咨询,而不是知识产权行业中的咨询,希望未来我们能跨出知识产权,不是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而是用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经营。跨界的专业,在那个时候便开始成为我们坚定的方向。
知识产权咨询的市场在当时可谓是一片处女地,但跑马圈地的事儿并不那么容易,就像九十年代前辈们做专利市场一样,既要写好案子,又要培育市场。而我们就是从客户不断提出的新需求中,探索、增加、完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从新的服务模式和产品推广,到具体咨询项目的执行,不仅面面兼顾,还都得做好。
起初的一两年,大伙儿其实挺艰辛的,我们的专业价值只有在项目顺利完成、取得客户认可的那一刻,才能得到体现。有时候我们也会怀疑,因为往往超前的东西会因为不应景而被现实残酷地扼杀,但每次看到团队的热情和执着,看到客户的惊喜和赞许,我就变得更加坚定。
爱工作,更爱生活
咨询师每天忙碌于客户需求的分析和项目组的讨论中,这代表这个职业需要比传统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获得客户的满意。加班几乎是家常便饭,办公楼里最后关灯的,几乎永远是我们。虽然辛苦,但因为热爱,我们始终坚持。
我们热爱的,不仅是工作,还有生活――跑步、户外、越野、骑行、铁人三项、追剧、电影、演唱会……除了工作,咨询师们都有很多爱好,也正是这些爱好,为我们充电,让我们总能在压力面前展露自信的笑容。
在我们的办公区,有一个可能算是IP圈里第一个以户外为主题的咖啡厅,在咖啡厅的一角,挂满了大家参加马拉松和铁人三项的奖牌,照片墙上是我们穿越、露营、登山的见证。作为“路上户外俱乐部”的主席,我也征用了咖啡厅的一角,在那里放满了会员们的各种户外装备:睡袋、背包、登山杖……一应俱全。在天气好的周末,我们就会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今年公司组织了42KM长走活动,口号是“必须有个好身体”,朴素而直接的标语,只想传递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身体都是基本保证。个人的健康和幸福的家庭,是我们努力工作最好的回报。
创业公司,始终在路上
近四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或许太过短暂,但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有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加入进来,我们也从二十来人的小团队,逐渐发展成拥有一百余人的公司。随着一个个咨询项目的顺利结题、验收,不知不觉中我们在行业里也开始小有名气。为了让公司的运行更为规范,我们也敲开了资本市场的大门。
在投资人的眼里,我们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公司。换句话说,我们与那些SAAS类的公司并不一样,我们并不会一夜暴富,但我们是用自身的专业实实在在地帮助客户解决知识产权问题。这一点,也许在这个充斥着创业泡沫的年代里,并不是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