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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管年度个人总结【五篇】

时间:2023-06-29 19:35: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1)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2)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科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城管年度个人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五篇】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一、严于律己,业务能力增强,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1)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2)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科长带领下,审阅案卷,参与听证会案审会,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请教问题,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认真参加各类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二、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概念界定

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以理解为是“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与“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两者结合。前者是体现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制度性安排,后者是为城乡统筹提供制度性保障,两者结合最终是为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的资源共享,增进城乡在公共服务与管理方面的协同效应。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有:城乡社会就业,城乡社会保障服务,城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城乡公共信息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建设现状

(一)城乡分割已打破,但二元影响尚未完全消除

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江苏将专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目标是为了有效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江苏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

江苏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美好愿景—“力争到2010年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江苏为实现一体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率先免除农业税;
率先实行农村义务教育;
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
率先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
率先启动规划城乡全覆盖等(2007年江苏省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

根据2010年2月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5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3153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8000元大关,达8004元,比上年增加647元,增长8.8%。2009年江苏实现gdp数据为34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232元,折合647本文由收集整理5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29亿元,增长1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9%(2009年江苏统计年鉴)。

但是由于传统的二元化结构的影响,江苏各地区发展还较不平衡,从绝对量来看,苏中、苏北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总体却呈现下降态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仍然严峻。就一体化的发展水平来看,还仅仅是处于探索阶段,如江苏将苏州列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区,南京、泰州等地区展开了一体化进程的探索。各地区城乡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在范围与政府投入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存在差距、农村校舍闲置、城镇教室多数超员、乡村医疗机构难以接受特困病员等,在城乡就业、医疗、养老、教育资源及福利“二元化结构”未消除的当前,很难真正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目标。

(二)相关管理政策已制定,但一体化体制仍未形成

近年来,江苏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工作向农村延伸,投入向农村倾斜,重心向基层下移,为广大农民做好服务工作。此外,在进行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试点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区也积极调整并出台了适应试点区管理的相关政策及管理措施。但是在具体协调中,城乡分治的格局依然存在,管城的不管乡、管工的不管农,条块分割的工作状况相当严重,二元结构的转化机制至今尚未形成,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仍然比较薄弱,未真正形成一体化局面(刘爱莲等,2010)。同时,严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尚未建立,城乡一体化制度保障尚显乏力。

(三)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扩大,但城乡资金投入仍不均衡

虽然近几年江苏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已经打破了传统的二元化结构,江苏对城乡公共服务的财政力度加大明显,就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而言,数据显示2005-2006年在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10万元用于扶持实施17个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
2006-2007年每年安排400万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家书屋”建设,并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2100万元加大对“农家书屋”建设投入力度,争取所有行政村都建有“农家书屋”。以助困、助学为重点的十件实事,加上对困难地区职工养老金补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省财政合计投入48.2亿元,增长50.5%。此外,200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为79.7亿元,比去年增长了20.1%(江苏统计年鉴,2008)。

尽管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加大,江苏省政府决策层将安排38.2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新一轮农村五件实事的推行。这个数额相比较上年增加了17亿元,增长31.8%。此外,在教育培训、合作医疗、文化建设工程等方面,都注重向农村倾斜,但是城乡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仍然是不均衡的,城乡的文化发展差异还是较大的。

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历史因素造成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待遇差异较大

城乡二元结构历史造成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待遇差异较大,在医疗保障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中表现明显,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水平不高、资源配置分布不合理。各大中型医院的优秀人才和高新医疗设备过度集中,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其实并不高。尽管现在每年都会有很多医科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从学校毕业,然而绝大部分人都想留在大城市的大医院里,而不选择社区医院或者小城市以及乡镇医院等,因而造成大医院的人才过于集中,而社区医院以及乡镇医院人才缺乏的情况。此外,医疗费用过高,药的问题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医生开太多的药,而且总开贵药,药的价格太高的问题。同时,医生让病人做太多的检查、住院费用太高、门诊费用也很高这些问题都会造成病人看病需要花很多的钱,从而会导致很多人无力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因而出现了一些经济条件困难、所获得的保障又不到位的人,会在生病时选择不去医院就医,买些对症药物应付过去的情况。

转贴于

(二)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的财政配置不合理

尽管江苏经济比较发达,但是大部分劳动力还是分布在农村地区,而且农业生产还是分散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化的资金来源是较为薄弱的。在传统的财政配置中,城市获得的财政支持远远高于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尽管近年来政府已经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支持力度,但是“僧多粥少”的局面仍然很严重。政府部门应当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改革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缩小城乡财政支出差距,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据统计,2009年江苏省各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共安排各项社会保障支出70.87亿元,比上年增长8.9%,占江苏省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4%,然而总人口占到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总人口20%的城市居民却占了近90%,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相当惊人(江苏省统计局,2010)。

(三)滞后的公共服务与管理机制阻碍一体化的发展

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着新的内容和新的特点,不能简单沿用传统管理手段,要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机一体化发展,必须提高科学的管理水平,建立先进的公共服务机制。一体化是现代与传统的纽带,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必须用科学管理模式解决一体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冲突。一体化是逐步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过程中的大量问题是与传统的城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存在的共生问题,对此,政府管理存在着“控制盲区”,许多阻碍一体化发展的机制仍存在着,尚未建立新形势下的合理的公共服务管理机制,因此,有必要加快创新与建立一体化管理模式来协调和处理具体事务中的矛盾,理顺一体化转型期的利益结构和关系。

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对策

(一)突破传统二元束缚,创建一体化新机制

一体化要发展,制度要创新,首先要取消不合理的阻碍城乡发展的制度,彻底取消现有的导致二元结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分割的教育体系、劳动就业制度等,然后探索一种适合转型期特点的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供给机制,实行制度创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一体化的“科学管理”方法,调整行政决策、创新管理方式及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为城乡社会结构的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传统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一体化进程中,应当科学制定全省城乡一体化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创新性的建立适合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并且必须使得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一体化。但是要想真正实现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不可能一次性实现政治、经济、生活等众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循序渐进地进行探索与实践,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现阶段应从推进城乡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等方面的一体化入手,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陈炳山,2008)。

同时应当注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体制的创新,尊重差异性和地方特色,不是使得城乡一样化或同步化,必须结合各地实际,开拓一条具有江苏各地区特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道路,城乡之间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分阶段、分地区逐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

(二)加大农村方面资金倾斜力度,优化政府财政配置结构

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进程中,政府应当继续加强对农村的资金分配力度。在财政发展方面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加强公共财政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投入和引导。从制度上加大财政支农、金融支农的力度,扩大各级财政对农村的诸如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城乡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任保平,2011)。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口部门上级资金支持,增加社会性关键项目投入和非建设性项目投入。例如,设立区级财政城乡一体化专项资金,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资金保障。

(三)完善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能,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XX县政府起草完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的请示》,并连同规划文本上报至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转报市人民政府,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

二、城镇综合提升工作

2015年完成了环城北路、二环北路东延线、达丙路南延段市政道路建设;
完成福惠路北段、南段东侧人行道砖铺设工程;
完成福惠路与右甸路交叉口道路、宝丰路、会堂路等多条道路路面修复工作;
同时配合质监站完成南门河、文昌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完成3.6公里新增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文昌路东延线、环城东路(二环北路—形象佳阳小区)、客运站北侧道路等多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预计来年3月底可全面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城镇面积达23.2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约达9.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约13.6万人,城镇化率约达38.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6.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6.7%。

三、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年内启动了《县道路网专业规划》、《县右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同时配合13乡镇启动编制了4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规划,目前已完成田园镇德老本、翁堵镇明山水库、漭水镇坝尾、寨子、许家寨、鸡飞镇鸡飞村等安置区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其他安置区规划编制稳步推进。

四、规划管理和规划验收工作。

严格管控规划成果,牢固树立“规划是法规”的理念,强化各类建设规划审批,严控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注重建筑风格、配套设施、景观营造等审查,确保规划成果得到落实。严格按照总规、道路网专业规划等控制城市红线、绿线、黄线,共完成放线工作80余次,较好的将规划落实到实处。认真遵照办事流程和有关规定,核发“两证一书”,年内共核发“一书两证”194份,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5份。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2万元。完成福慧华庭、隆祥花园一期、中医院、茶韵公园等13个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共核发《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13份,确保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规划,较好的维护了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开展“四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将在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试点工作。为实现我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同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高效行政提供重要参考,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提供重要支撑的目标,年内已开展“四规合一”前期工作,同时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力争将我县纳入“四规合一”试点县,进一步推动我县特色城镇化建设。

六、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为解决县城道路反复开挖、各种管线错综复杂,进一步提升县城品质和城市形象,2015年11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了三家作业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综合资质、实力及二次报价等条件最终确定广州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县地下管线普查作业单位,并与12月1日进驻开始普查工作,截止目前以完成兴宁街、文昌路、右甸路等道路65公里的管线物探及数据整理工作,整个项目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完成将为县城规划、建设及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七、其他工作。

配合“十三五”编制办进一步梳理“十三五”建设项目和各项发展指标预计,做到既有前瞻性,又符合发展实际。配合做好部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申报各项工作,积极准确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和图纸等文件。根据领导工作安排,我股室相关人员配合完XX县城宅基地审批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共完成宅基地审查420宗;
完成隆祥花园二期建设规划、大酒店规划方案、棚改安置区建设等规划审查;
完XX县城水体景观改造、南片区安置区规划、昌一中西侧挂牌土地规划、恩红道路西侧挂牌土地规划等方案编制工作;
配合我局各股室完成其他工作。

总结这一年来的工作,首先要谢谢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在融入单位这个大家庭中成长和进步。我们知道,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如今新的一年又将开始,我们股室会将更加努力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断的鞭策自己,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城乡建设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住建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年度工作总结(2)2015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在局党组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团结一致,以深化房地产业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的好评。现将2015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房产管理信息化系统,逐步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已熟练掌握系统各项技术程序。新建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及房地产产权登记系统已在使用中。截止2015年12月30日,共办理房屋权属登记485宗189183.02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265宗74625平方米;
二手房交易72宗12240平方米;
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共计267436.58元。商品购销合同登记备案733宗108300.2平方米、注销合同备案104宗,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件数1112件、抵押建筑面积555010.84平方米、抵押金额83657.85万元、债权数额134200.35万元。历年房产档案的信息录入及档案入库已经全部完成,录入总件数14985件、证书数14672本、总建筑面积5341658.049平方米,2015年7月13日—17日县档案局对所录入的房产档案进行了验收。

(二)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商品房预警机制,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动态巡查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市场销售透明度。2015年共办理了14家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235511.98平方米。二是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服务工作,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共对县内7处、0.52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

(三)加强小区物业监管。不断对物业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培育和引导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走向规范化。同时,以“省级文明县城”验收为载体,积极开展小区环境整治活动,抽调专人进行督查,优化小区环境,共建文明和谐的居住小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6家物业管理公司。

(四)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151户(勐统镇62户、卡斯镇89户),均为拆除重建。下达补助资金169.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3.2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6.63万元。

(五)强化效能建设,房管形象逐步提升

严明的机关效能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保障。今年,我们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入手,强化了科室效能建设,提升了房管形象,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特事特办制、双向沟通制六项制度。同时将工作目标予以量化,年终实行严格的百分制考核。

二、下步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履行房管股职能,提高工作标准,促进各项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1.继续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处理好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权属登记管理,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同时,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塑造服务品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优质高效、公开公正、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

2、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搞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暨市场监督检查,做好商品房登记备案及预售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楼盘品位,提升城市档次。

3、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监管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县物业管理服务上台阶。

4、随着房地产业开发建设的增加,入住小区数量的增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势在必行,建议成立物业管理股,专职负责各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业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风险防范工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股室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对股室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7、做好房地产投资统计,确保投资任务完成;
完成好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抗震防震人防股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抗震防震人防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新规范,参加了国家人防信息化培训班,提高了股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对警报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八台警报器进行了定期巡查,警报设备运行正常。做好9.18警报试鸣工作,音响覆盖率达100%。

(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增加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通知》(云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我县以定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推进人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城市建设融合式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XX县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办法》初稿。

(四)积极自动服务好重大项目的人防工程审批工作。完成了天和医院新建项目和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保山XX县片区东、西地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五)抗震防震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完成了XX县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XX县住建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全面推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当前在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脱离实际的发展目标;
违反规划,盲目圈地,以牺牲环境、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整体效益为代价提高强度开发,强拆强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
不按照规划组织城乡建设,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们的城乡规划监督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虽然可以在事后纠正和处理,但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保障城乡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开展规划效能监察是惩治城乡规划领域中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存在着诸如少数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迎合开发商意愿,随意调整规划,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各级政府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履行城乡规划监管职能的内在需要。这次建设部和监察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标志着政府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思路有了重大转变,说明国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已经从重规划编制、审批转向规划编制、审批与监管并重,从重属地管理转向上下联动、全面监管。我们要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提出的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正确和严格的实施,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能够满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各级政府之间的规划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基本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和比较完备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得到及时反映和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城乡规划行政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完善,层级监督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属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效率、效果的监察。我们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注意把规划效能监察和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各个管理环节结合起来,把规划效能监察的要求融入管理之中,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各单位要着眼于整个系统工作效能的提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系统地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前年我市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公示,拉近了政府、规划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构建了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的平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的规划意识,完善了规划监督的机制,使一些过去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才暴露的问题提前暴露,为我们预先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因此,实施“阳光规划”是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实施。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规范批后公示。批后公示的目的是使规划部门明确无误地将规划审批内容公告于社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因此,批后公示要将规划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用图文、数据准确直观地反映出来,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应加快规划管理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无误的规划管理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规划实施的关健在管理,“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规划管理的关健体现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通过审查核发“一书两证”来对建设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审批中要依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包括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两个方面。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初,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的发放程序、条件、时限以及各项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保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程序合法规范到位。在审批依据上,一是要严格遵循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规划,二是要切实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3、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管理,防止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情况的发生,建立有效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大家以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

4、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监察机制。去年,建设厅下发了在各设区市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省建设厅又再次下发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的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城规委专门下发文件聘请城乡规划督察员,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的规划督察力度。目前,省厅正在草拟向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更新观念,改进方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
“新办法”还理清了城市规划的层次体系,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并从审查程序上对城市规划的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予以保障;
“新办法”根据近年来的规划实践,增加了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化了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充分关注,对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各地规划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新办法”的要求,注意把握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更新方法、充实内容,切实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在修编方法上,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转变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论证工作,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按照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县(市、区)域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分区管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与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城市发展与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城市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红线”(道路控制范围)、“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并制订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二,严格程序,强化规划修编的审查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认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告原规划审批机关,经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未经认定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将按照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追究。二是切实做好规划的行政和技术审查及专家评审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编制完成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请市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
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还应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审查和评审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完善的情况及吸纳意见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法定程序的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首先,用地的规模要与土地部门衔接。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远期2020年的用地指标,在规模核定时上级部门缺乏依据,影响核定工作。规划部门要督促土地部门做好与上级土地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其次,用地的布局要与土地部门衔接。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应服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四是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使规划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市总体规划在提交专家评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中得到体观并应作为规划图件的附件。五是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和规划编制队伍的管理,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开展修编工作。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将不予组织审查、审批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规划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对不按国家和省、市办法规定要求扰乱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也要大力支持,严格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确保我市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

第三,按要求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一要尽快完成到2010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编制完成到2010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指导城乡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二要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为确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树立其权威性,省建设厅专门起草了《江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申请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条例》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规程。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放在立法的高度,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在今年3月底成立了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规划局局长王建平担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伦浩、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房管局副局长司德轩、规划局纪检组长张晓阳任副组长,规划、房管、监察相关执法监察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据统计,目前,德兴市、横峰县、万年县已按市里的要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按要求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其它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会后要及时成立并上报。

二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各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大力宣传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对效能监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不严、收效不大的要严肃追查,及时曝光,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规划效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有法不依、、、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的案件,将予以严肃查处。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养护;
市场化管理;
问题;
对策;
厦门

城市的公共绿地养护是城市绿化美化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厦门在城市绿化美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最适宜人居住环境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单一养护管理模式已经显现出弊端,为此要运行城市绿化养护市场化,改革和创新机制,引入养护企业的合理竞争,促进城市绿化养护的更好发展。市场化的养护管理已经成为城市绿化养护发展的必然趋势。

1 厦门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模式

长期以来厦门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模式主要有:①公园景区绿地,主要由独立的公园景区管理部门养护,其单位性质为国有事业单位,实行财政补助经费管理。分布在园博园、园林植物园、仙岳公园、忠仑公园等。②城市主干道绿地,主要由市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养护,经费实行财政核拨管理,环岛路等由公路局等国有企业养护管理。③城市次干道绿地,主要由区级绿化部门主管,通过招标方式,招聘绿化工程企业进行养护。

2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的必要性和优越性

2.1 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的必要性

2.1.1 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社会公益效能的城市绿化,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同样会随着市场经济的要求而逐步的走向市场化。

2.1.2 利用养护经费的需要。传统的养护模式下设立有庞大的养护队伍,给养护费用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导致养护资金无法运用到有效的养护生产中,而市场化的养护管理的运行,减少养护过程中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同时主管单位不设立自有的养护队伍,从养护市场中择优选取,在保证养护质量的同时使有限的养护经费得到合理的利用,提高养护资金最大利用效能。

2.1.3 有序养护市场的需要。有序的养护市场能引导养护企业的合理竞争,促进城市绿化养护的更好发展。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完善的市场规范能促进有序养护市场的形成,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2.1.4 提高整体养护水平的需要。为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承担更多的养护项目,进一步提高养护企业的效益,养护企业必然会投入更多的人员和资金,养护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占取更多的养护市场的份额,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对养护企业自身发展意义重大。

2.2 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的优越性

2.2.1 从养护资金来看。由于不设立自己的养护队伍,采用工程承包方式,养护中不负担闲置人员和养护人员的费用,确保养护资金的合理利用。

2.2.2 从养护效率看。市场化养护简历养护管理计划体系。作业内容专业分工明晰,通过加强专业化管理和竞争手段适应市场,全社会流动,充分利用人员和机械设备,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养护效率得到相对提高。

2.2.3 从养护效益来看。切合养护工程需要。择优选择社会专业化养护队伍,同时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需求。

3 厦门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的发展与现状

随着我国深圳、东莞、上海、杭州等较发达的城市基本实现100%的绿化养护市场化,通过借鉴学习深圳、杭州等地市场化养护管理先进经验和前期的大量工作筹备,2007年以来,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开始将城市主干道的绿地养护逐步推向市场,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企业进行养护,有效控制费用成本。截止至2013年5月,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已经陆续将管理范围内的300万平方绿地实现市场化招标养护,为顺利推行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提高养护水平,市园林主管部门,市绿化管理中心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有效的运行对策。经过近6年的市场化养护管理的摸索,厦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的运行正在逐渐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

3.1 统一养护市场定额指标

长期以来,厦门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定额标准偏低,各区绿地养护经费标准不一致,厦门市市园林主管部门、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实行绿地分级管理,市绿化管理中心根据厦门市城市绿化的实际要求和养护成本构成因子、以及目前的人工费、物价等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测算,测算出本市不同养护质量等级的合理单价,并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公共绿地按照地属下放管理,市级有关部门按照不同绿地等级制定统一招投标限价,公共绿地养护费用全市统一标准,培育良性市场运作氛围。

3.2 统一厦门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和养护标准

促进厦门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市绿化管理中心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参考和借鉴深圳、杭州、苏州等地的做法,结合厦门市绿化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使绿化养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3建立科学的养护质量考评系统

城市道路绿化作为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它的养护质量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推行市场化养护的城市主干道,长度长,对城市的景观影响大,人流、车流大,对绿地的养护要求也较高,为此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考核体系,是绿地养护管理的必要技术准备。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对社会化承包养护方位内管理绿地的检查考核依据《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与检查考核办法(暂行)》,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对承包养护单位管养质量评价、承包经费发放以及奖惩的依据。

3.3.1 检查考核方式。包含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年终总评。其中定期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季度检。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主要是针对季节养护重点环节与市重大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可对以下几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补植、浇灌、施肥、清洁保洁、乔木刷白、乔木修剪等。年终总评则是根据月、季的检查评定情况及各专项检查结果,对承包养护单位全年工作做出评定意见,决定年终评定结果,并形成书面文件。

3.3.2 抽样方法。月检和季度检查按照养护管理面积进行比例抽样检查。绿地以5000~10000m2作为一个单位。日检采取全覆盖检查;
月检按绿地面积的10%、季度检查按管理绿地面积的20%、专项检查可以全面检查也可抽样检查。

3.3.3 扣罚原则与评分办法。(一)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的扣罚及计分方法。①在日检过程中现场发现的绿地养护问题,予以当场扣罚或提出限时整改要求,最终扣罚结果纳入月、季度扣罚总金额。②月检的实际扣罚金额计入本季度扣罚总金额中。实际扣罚金额为样点扣罚金额的总和除以样点总面积占承包养护总面积的比例(行道树按抽样长度占总长度的比例)计算。③季度检采用绩效考评综合得分制,包括管养效果、管养措施(内业资料)和过程管理。季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由季度管养效果考评得分(60%,季度管养措施考评得分(占10%)和季度过程管理得分(占30%)三部分构成。④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根据《《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与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予以当场扣罚,并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专项检查的实际扣罚金额计入该季度扣罚总金额中。采取抽样检查的,实际扣罚金额为样点扣罚金额的总和除以样点总面积占承包养护总面积的比例(行道树按抽样长度占总长度的比例)计算。

(二)季度养护经费结算。①考核分数(季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与当季的养护经费挂钩。考核分数97(含)~100分,不扣款;
94(含)~97分,每扣1分相应扣减经费的0.25%;
91(含)~94分,每扣1分相应扣减经费的0.5%;
88(含)~91分,每扣1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
85(含)~88分每扣1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5%;
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季养护经费。②日常、月检查过程中实际扣罚的总金额直接从该季度养护总经费基数中扣除。③当季养护总经费基数扣除上述二项后即为当季实得养护费用。

(三)年度考评综合得分计分方法。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为四季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总和的平均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4个季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4。

3.4 抓好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适时组织一线管理巡查人员学习考核管理办法,汲取学习先进的养护理念、管理方法,提高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5 引导养护市场合理竞争

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引导合理的市场竞争,同时避免养护市场中恶性竞争的发生,才能保证养护市场的有序进行。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依据检查考核办法,年终根据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年终结果作为末位淘汰的依据,末位淘汰制度极大程度上引导了各中标单位合理竞争。

4 存在问题及建议

4.1 完善养护市场政策法规

现阶段国家制定的养护管理规定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以后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招投标管理的具体办法,完善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实行的政策环境,推进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的进行。

4.2 明确养护市场的准入制度

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进入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市场的手续,主管部门应加强养护市场的管理,杜绝招标舞弊和转包、挂靠行为的发生。

4.3 养护专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

在公共绿地全面推向市场,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应适当保留应急的专业养护队伍,应对如抗台抢险、110联动等突发事件。

4.4 建养并重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多是含在整体项目中由建设单位负责,大多存在挤占绿地建设标准现象,施工单位未能按照规范标准种植,偷工减料,绿化用土多为建设废土,苗木生长环境恶劣,造成了绿地建成移交就需要改造的现象,后期养护难度大。政府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消除认识误区,做到建养并重,从施工阶段开始保证绿化养护的持续健康发展。

5 结语

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养护管理机制,实行养护工程招标制,推进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市场化,最终实现真正意义的管养分开,对促进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经过近6年的市场化养护管理的摸索,厦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的运行正在逐渐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市场化养护管理相较其它的养护模式正逐渐显示出其实际应用的优越性,在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发展不断创新改革的市场化养护提供了实践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陆广潮.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推行市场化管理的探讨[J].广东园林, 2007(3)

2 王振中,符啟勋.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市场化分析与对策[J].价值工程,2011(18)

3 孙茂林,秦华.重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展初探[J].现代农业科技,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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