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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产品贸易论文【五篇】

时间:2023-06-30 08:5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农产品贸易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农产品贸易论文【五篇】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一)农业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
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324.

[2]陈富桥,祁春节.美国新农业法案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3,(6):80-83.

[3]程国强.农业贸易政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1321、127-140.

[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5]董银果.SPS措施对猪肉贸易的影响及中国遵从方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王国平等(2007)针对“早期收获”计划,具体分析了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他们从研究“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产品与东盟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入手,全面分析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业造成的影响,进而研究云南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改革目标、政策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陈俊伟(2006)主要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进行了研究并着重讨论了广西的应对策略。他指出:“东盟是热带农业、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橡胶、棕榈油、椰子等都可成为各种工业原料。中南半岛几条大河:红河、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的出海口都有土质肥沃的三角洲,是东南亚的“粮仓”。在进行农业合作与农产品加工方面都有合作商机。泰国是世界上第一大木薯出口国。在木薯生产上泰国与中国广西开展技术合作,在木薯加工方面中国可以对泰国开展技术输出型合作。缅甸的各种林产品都有待加工。越南的经济林产品有松脂、桂皮、八角,这些与我国广西的林产品恰好雷同。对此可进行技术交流合作。”郑一省(2002)提出:“农业方面将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其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双方都重视农业发展,相互之间互补性明显,合作潜力很大”,但是没有做更加具体的分析研究。孙林(2003)研究表明虽然中国在一部分农产品上和东盟国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但两者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以互补为主。朱允卫(2005)对中泰两国1996—2003年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表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出很强的互补性。

二、关于影响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因素的研究

李欣广(2002)等对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合作中的农业问题作了具体分析,他们认为中国与东盟的农业都不是很发达,都面临着欧美加澳新(新西兰)等国发达农业的冲击。因此,中国与东盟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外部竞争。孙笑丹(2003)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需求反应度指数以及贸易分散度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的角度分析和比较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出口结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三国的农产品贸易无论在市场结构还是在产品结构上都存在很高的相似性:在出口对世界需求反应程度方面,中国的产品结构反应水平高于东盟三国,但是市场结构反应水平低于东盟三国,反映出中国农产品出口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彭茵(2006)分析了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优惠性政策安排——早期收获计划。通过对早期收获计划框架的研究,她指出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和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她认为应该加强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的经济合作,取得共赢。在研究农产品贸易方面运用比较多的模型是1951年由泰森斯基提出的恒定市场份额分析。(ConstantMarketShareAnalysis,简称CMS)模型。KevinZ.Chen,LianXu和YufengDuan(KevinZ.Chen,LianXuandYufengDuan,2000)利用CMS模型对中国1980-1996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在此研究时期出现了下降趋势,而政府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加剧了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国外还有不少研究涉及到东亚和中国农产品贸易问题,这些研究多是利用CMS模型侧重分析国家和区域之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变化的研究。在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实证研究不断增多的前提下,能够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在1998年之后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并且利用CMS模型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文献还是不多的。

三、关于CAFTA建设对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周建明等(2007)的研究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推动了广西对东盟贸易的发展。从2004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后,广西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幅大都超过20%,增长幅度最大的文莱甚至高达167%。与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贸易的增幅都超过3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初建成效。但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进一步挖掘潜力。卢肖平(2006)对中国东盟十国农业具体的现状贸易方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在CAFTA框架下相应的政策建议。韦红(2006)运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经济学的理论:指出了CAFTA对中国南方农产品不利,而有利于北方农产品的观点。吴士存、朱华友(2006)具体分析了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五国的经济现状,指出了具体农产品种类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并简要分析在CAFTA背景下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刘仁伍(2006)具体分析了2006年东南亚经济运行情况,并指出了在CAFTA背景下我国农业的出口机会于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吕玲丽(2004)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比较优势进行对比,认为:随着CAFTA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贸易的种类将呈现多元化;
中国与东盟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呈现互补;尽管中国在农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及东盟主要国家,但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却显示出了非常强大的比较优势。孙雨嘉(2007)认为:中国与东南亚发展农业合作潜力巨大,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已处于起步阶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加强双边的农业合作可以通过加强制度合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来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国平,李见明,马腾飞.“早期收获”计划与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东南亚,2007,(1).

[2]陈俊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研究——兼论广西的应对策略.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

[3]郑一省.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当代亚太,2002,(1).

[4]孙林,李岳云.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关系分折.世界经济研究,2003,(8).

[5]朱允卫.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5,(7).

[6]李欣广等著.中国——东盟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7]孙笑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研究.当代财经,2003,(3).

[8]彭茵.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9]周建明,俸克昭,朱汉文.21世纪广西与东盟贸易发展趋势分析.青海民族研究,2007,(4).

[10]卢肖平.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

[11]韦红.地区主义视野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2]吴士存,朱华友.五国经济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3]刘仁伍.东南亚经济运行报告(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4]吕玲丽.中国与东盟农产品比较优势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4,9.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中韩双边贸易额稳定增长,但中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却始终保持顺差,韩国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通过分析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结构和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结果表明韩国在农业生产技术上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具有优势。

关键词:中韩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外贸依存度 中韩两国地理位置相邻,文化相似性强,相互交往历史悠久。自1992年8月两国建交以来,经贸关系迅猛发展,韩国已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而中国则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在双边贸易中,有两个显著的特征值得关注:一是贸易规模高速增长。二是中国始终处于逆差状态,这一不平衡状态自中韩建交后就存在,在发展中非但没有改变,而且在近年来呈现显著扩大的态势。①。然而,在农产品贸易领域中国却始终保持顺差状态,韩国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在近10年的多数年份中,韩国是中国的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逐步增强。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的背景下,深入研究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扩大中国农产品对韩出口,对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农产品的范围定义为“WTO农业协议规定的农产品+水产品”,并且采用HS4位数编码,将农产品精确到225个类别,从中韩两国农业现状、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等方面深入全面的分析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

一、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概况 中国和韩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显著的差距,且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很大的差别,但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具有相似的文化习俗和消费偏好,同时两国都将农业经济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农产品贸易除出现三次波动外,总体呈温和增长趋势。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占从世界农产品进口的比重最低,而韩国恰恰相反,韩国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占从世界进口的比重最高,中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占对世界出口的比重近年来基本保持在10%左右的区间内。相对于韩国出口至中国的农产品占对世界出口的比重而言,中国要略高于韩国,但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这表明中国作为韩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显得越来越重要,且各自在对方农产品出口市场中的地位逐渐趋同。中国对韩农产品贸易总额占对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与韩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占对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变化趋势相同,但韩国要高于中国。从比重上看,中韩农产品贸易对韩国而言显得更为重要。

二、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 中韩互为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近年来两国间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支撑两国间农产品贸易不断增长的农产品主要类别是什么,这些农产品又具有何种属性,这是分析中韩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结构的核心内容。

1.主要类别。2007年中国出口至韩国的农产品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玉米”(1005)、“冻鱼”(0303)、“制作或保藏的甲壳软体动物等水生无脊椎动物”(1605)、“小麦及混合麦”(1001)、“活鲜冷冻干盐腌渍的软体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0307)、“活鱼”(0301)、“非醋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其他未冷冻蔬菜”(2005)、“冷冻蔬菜”(0710)、“用其他方法制作的未列名果品及食用植物”(2008)、“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代用品”(1604)。2003-2007年间,(1005)、(0303)、(0307)和(0301)这四种产品一直稳居对韩出口前10的位置。

2007年中国从韩国进口农产品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活鲜冷冻干盐腌渍的软体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0307)、“固体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1701)、“冻鱼”(0303)、 “鲜或干的其他坚果”(0802)、“其他处未列名的食品”(2106)、“浓度<80%的未改性乙醇;蒸馏酒等酒精饮料”(2208)、“鲜、冷、冻鱼片及其他鱼肉”(0304)、“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等”(2103)、“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2202)、“种植用的种子、果实及孢子”(1209)。2003-2007年间,产品(0307)、(1701)、(0303)和(0802)一直占据进口前4名。而产品(0307)、(1701)、(0303)、(0 802)和(2106)五年来稳居进口前10的位置。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出口到韩国的主要农产品的贸易量较为稳定,所有产品的变异系数均小于100,其中贸易量最为稳定的是“活鲜冷冻干盐腌渍的软体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0307)。2003-2007年中国从韩国进口的主要农产品的贸易量也非常稳定,所有产品的变异系数也均小于100,其中变异系数最小的是“鲜或干的其他坚果”(0802)。因此,中韩两国间主要贸易农产品的品种较为稳定,而且品种的波动幅度较小。

2.基本属性。本文借鉴卢锋等(2001)对农产品的分类,将农产品按照其“属性”分成6个子类,分别是:大宗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园艺类产品;饮料及烟草;其他农产品。从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属性来看,2003-2006年间中韩两国进出口的主要农产品种类比较稳定。在出口排名前50的农产品中,出口产品种类最多的是“其他”,之后依次是“大宗农产品”、“园艺类产品”、“水产品”、“饮料及烟草”、“畜产品”;在进口排名前50的农产品中,进口产品种类最多的是“园艺类产品”,之后依次是“大宗农产品”、“其他”、“水产品”、“畜产品”、“饮料及烟草”。2007年中韩两国进出口产品的波动较大,在出口产品中“其他”类产品比上一年减少了7项,排在了出口的第二位;在进口产品中,“其他”类产品比上一年增加了7项,排在了进口第一的位置。可以看出,“大宗农产品”和“其他”类产品是中韩两国相互进出口最多的农产品种类。

三、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 中国一直是韩国重要的农产品进口市场。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中韩农产品贸易对韩国更为重要。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到底处于何种地位,主要竞争对手是哪些,了解这些问题对于扩大中国农产品的对韩出口具有重要作用。

1.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总体情况。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巴西、日本、俄罗斯、新西兰、加拿大、阿根廷和越南依次是2007年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排名前10位的国家。从时间序列上看,2003-2007年间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相对稳定,上述国家是韩国主要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国。从该表还可以看出,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排名前4位的国家基本没有变化,除2005年和2007年中国由第二升至第一外,其他年份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排名前4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和巴西。由此可见,美国、澳大利亚和巴西是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2.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市场份额。2003-2007年间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所占份额维持在20%左右,美国和中国差不多。从这五年的平均值看,中国为21.70%,美国为21.85%,美国略高于中国。2007年澳大利亚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的比重为9.58%,约是中国和美国的一半份额。巴西是韩国农产品第四大进口国,所占份额虽然不高,但比较稳定,2003-2007年间的份额在4.38%-5.80%之间波动。从2003-2007年间各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所占份额变化情况来看,中国和美国均呈现微弱的负增长状态,而澳大利亚和巴西均为正增长,其中澳大利亚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75%,巴西为1.57%。可以得出,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上,美国是中国最大的竞争对手,澳大利亚和巴西所占份额虽然不高,但却不容忽视。

四、结论 总体而言,中韩两国耕地资源稀缺,韩国在农业生产技术上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具有优势,这是中韩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中韩自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农产品贸易虽然出现三次较大的波动,但并没有改变总体呈温和增长的发展趋势,也没有改变中国对韩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的基本格局。从比重上看,中韩农产品贸易对韩国而言显得更为重要。近年来中韩两国间主要贸易农产品的品种较为稳定,而且品种的波动幅度较小。从两国农产品贸易属性看,“大宗农产品”和“其他”类产品是中韩两国相互进出口最多的农产品种类。近年来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相对稳定,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和巴西是韩国最重要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巴西是中国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注释: ① 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经作者计算所得。

.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R].北京:商务部,2006. 田维明.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现状和前景展望[J].农业经济问题,2007(5):4-11. 刘兴华,胡芳.中韩农产品贸易的结构变动与发展趋势[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108):82-85. 卢锋,梅孝峰.入世农业影响的省区分部研究[Z].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文讨论稿, NO.C2001001, 2001-02-09.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美国的农业政策直接影响美国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影响农产品贸易,因此,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包含着农业政策。本文的分析思路是首先从分析农业政策与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基础上,认识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再从贸易协定的视角看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改变。

一、美国农业政策的基本框架 美国农业政策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1930年,美国农场在美国就业和GDP等方面都占据相当的比重,但农场的人均收益仅仅是全国平均收益水平的1/3。1920年代的农业萧条在1930年代的大危机时变得更加深化。1932年,农产品产量比1929年有所增加.但农产品价格指数却从100降低到44,农场主的可支配收入也在减少。1929年,农场的平均净收入为962美元,1932年下降到288美元。在这种背景下,作为“新政”的一部分.193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加上1948年的“商品信贷公司特权法”和1949年的“农业法案”,这三个法律构成了美国永久性的支持农产品价格和支持农民收入的法律框架。之后的美国农业政策都是在这三个法律的基础上加以修改一般每隔四五年制定一个农业法来调整农业政策。农业调整法的主要内容有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些政策通过以下措施实施:
(1)限制生产耕地,实施休耕补贴。美国农场的耕地面积大,一些农产品因为产量过高、供给过多而造成市场价格下跌,农场主收入减少。因此,为了控制农产品供给,保护农产品价格.美国对部分农产品实行休耕,由政府对休耕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2)制订目标价格,提高无追索权贷款,对农产品实施差额补贴。无追索权贷款是一种抵押性贷款,即农场主以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作抵押,从政府的农产品信贷公司取得贷款。目标价格由生产成本和生产者利润组成。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农场主可按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用现款还本付息。如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农场主可把农产品交给农产品信贷公司,政府按目标价格和市场价格之差给予差额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小麦、玉米、棉花及乳制品等主要农产品。

(3)实施农产品储备计划。农产品储备包括联邦储备和农场主储备。政府通过提供储存费以及无追索权贷款,鼓励自愿参加计划的农场主将部分谷物储存起来,使市场保持供需平衡。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支付储存费保护农场主利益,另一方面,又可以调节市场上的供求关系。稳定农产品价格。

2002年5月的“2002年农业法案”,是美国国会根据形势变化做出的调整而通过的新法案。美国农业部必须按照新的农业法案实施农业政策。该法案的特点是推翻了“1996年农业法案”关于停止补贴和将农场主推向市场的方针,再次规定对农业实行补贴。1996年迫于财政负担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需要,美国制定了被称之为“农业自由化法案”的“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已经执行了60多年的农业补贴政策。这个法案规定:从2002年开始取消政府对农场主提供的全部直接补贴;
法律制订了一个7年内向农场主提供总额为356.26亿美元的农业市场过渡计划;
取消对作物耕种面积限制的农场主有完全的自由来耕种他们的土地;
仅保留无追索权贷款和农产品销售贷款,但利率上调1个百分点。

“2002年农业法案”推翻了1996年农业法关于停止农业补贴和将农场主推向市场的既定方针,决定在今后继续向农场主提供各种补贴。该法案决定在继续补贴的前提下,对补贴的方法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新农业法案继续沿用原来法律实行的直接补贴计划,但以固定的直接补贴代替1996年农业法案的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新农业法案新增加了反周期收入支持补贴计划.用以代替1998-2001年向农场主提供的销售亏损援助补贴计划。新农业法案对花生补贴计划进行了重大修改。推出新的乳品计划。

二、美国农业政策与美国农产品贸易 美国农业在法律框架支持下.政府对农民支付了大量的资金。2011年,美国政府对农民的支付为133亿美元,2005年为200亿美元,2006年估计为210亿美元。这笔支出占美国2005年联邦财政赤字3190亿美元的6%。美国政府对农民的财政支付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这导致了市场扭曲。政府的支付往往与生产和价格联系。生产的越多,政府支付得越多:价格越低,政府支付得越多。这样的机制向农民发出的信号是。他们不需要按市场运作的方式从事生产。这种条件下的生产导致市场价格扭曲,资源配置缺乏效率。美国政府的支持政策和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 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导致了美国农业生产产量提高,生产过剩。在国内市场无法调节过剩的产量情况下,只能通过出口解决。美国农产品的出口又压低了世界农产品的价格。引起了主要依靠农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不满。

美国农产品出口对美国农民和美国经济的意义重大,出口不仅支撑了美国农产品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还增加了就业。因为美国农产品产量的1/3用于出口,具体而言,43.5%的小麦、53.3%的大米、43.1%的大豆、20.1%的玉米和45.3%的棉花用于出口。美国是世界农产品最大的出口国。25%的农业总收入来自出口。这就意味着美国农业比工业更依赖国外市场。出口还会产生非农经济活动,按照美国农业部的说法,每1美元产生的出口收入,会带来价值1.48美元的附加经济活动。美国农产品出口给美国提供了91万个工作岗位,其中包括46个非农岗位。这就是说,2005年,美国农产品出口额为629亿美元,而由此产生的附加经济活动的价值达930亿美元。从1950年以来,美国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增加了8倍。美国的货物贸易逆差为世界之最,2005年,美国货物贸易出口为8926亿美元,进口为16743亿美元,逆差为7817亿美元。但美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顺差地位,从表1近4年美国农产品贸易统计可以看到这点。农产品贸易顺差为美国经常帐户逆差的减少是有积极作用的。这样,美国的农业政策与农产品贸易联系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近10年美国农产品的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以前美国农产品的出口主要是大宗产品,诸如小麦、大米、油菜籽、棉花和烟草。原因在于美国的土地优势和资本密集程度高。美国大宗作物的比较优势显著。这也导致了美国农产品出口以大宗产品为主的格局。但在过去10年里,美国向发达国家出口大宗产品的比重下降了,由原来占出口比重的43%,下降为34%。而美国大宗农产品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加了,比如,中国已超过欧盟成为美国大豆出口最大的市场。不仅如此,美国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稳步上升,这些产品主要是肉类、禽类、粗磨粉、活动物、油、水果、蔬菜和饮料。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已超过大宗农产品的出口。

三、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实施情况 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是WTO《农业协定》的“三大支柱”,因此认识美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也从可这三方面入手。

1、市场准入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2011年,美国农产品最惠国平均税率为9.7%。这是非农产品关税税率的2.5倍。有195个税目采用关税配额。2011年超过配额的进口产品被征收平均49%的税率,配额以内的税率为9%。配额之外的税目91%采用从量计征,配额以内的税目28%采用从量计征。关税配额应用于特殊产品,包括牛肉、奶制品、花生和花生油和烟草。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美国采用的关税配额被列入减让表受到约束。美国在与贸易伙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也对部分农产品使用关税配额。

2、国内支持 2011年.美国政府对农业生产者支付了133亿美元,几乎占农业净收入的16%。美国农业部估计,2005年直接支付为214亿美元。根据美国2011年向WTO通知的内容,按当前的“综合支持总量”的计算,2000年美国为168亿美元,2001年为144亿美元。而美国在WTO做出的削减“综合支持总量”的承诺规定,美国每年支持的上限可达到191亿美元。2000年和2001年,美国在“绿箱”名义下的支持达到了500亿美元。“绿箱”支持是免于削减的。按“2002年农业法案”的规定,美国国内支持主要的手段是直接支付、反周期支付和贷款计划。这三项占政府对农业生产者支付的62%。此外,还有紧急援助和作物保险这两项支付计划。

3、出口竞争 出口竞争涉及出口补贴、出口信贷、出口保险、出口担保。根据美国在WTO作出的承诺,美国对13类产品组进行出口补贴。2000年以后,美国每年对出口补贴的支付上限为5.94亿美元。根据美国2011年向WTO作出的通知,2002年美国的出口补贴为3150万美元。接受出口补贴的产品主要是奶制品。美国实施出口补贴按“出口促进计划”和“奶制品出口刺激计划”执行。按“2002年农业法案”的规定,这两个计划执行到2007年为此。出口补贴以现金支付,以出口量为计算依据。美国有三个主要的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出口信贷担保计划 ”(GSM102)、“中间出口信贷担保计划”(GSM103)和“供应方信贷担保计划”。美国“商品信贷公司”(Commodity Credit Corporation)负责执行“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和“供应方信贷担保计划”。公司并不提供生产融资但对出口产品提供支付担保,符合信贷条件的产品能取得商品信贷公司资金贷款。2011年,美国这种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额达到了37亿美元。

此外,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中还有一个“食品援助”。根据“1949年农业法案”,美国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用于采购美国的食品,或直接向发展中国家捐增食品。“食品援助”实际上构成了美国农产品出口的一部分,但是它体现着美国的外交政策意图。美国一直是世界最大的食品援助国家,2004.年美国的食品援助占全球食品援助的56%。2005年,美国的食品援助金额为21亿美元。

四、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国际比较 1、关税税率的比较 世界农产品关税结构基本特点是发达成员的约束税率要普遍高于发展中成员,由表2可知,美国的农产品关税约束税率比其他发达国家低。而中国农产品关税约束税率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低的。

由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建立了农产品关税约束机制,因此,目前许多成员对农产品进口管理,既建立了约束关税,也制定了实施关税。关税削减淡判是对成员关税上限水平的约束,削减的对象是约束关税而不是实施关税。约束关税和实施关税之间的差额被称为关税“水分”。若成员关税水分越大,说明成员方实施关税比约束关税更低。从表3可以看到美国的水分并不大。

2、国内支持的比较 WTO《农业协定》对国内支持分为5种情况并加以区别对待:“黄箱”、“绿箱”、“蓝箱”、微量许可和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其中“黄箱”支持是各成员方要承担削减的主要义务。因为这种国内支持与扭曲贸易有关,被列入“综合支持量”,并规定,以1986年至1988年为基期的“综合支持量”(AMS),在1995年至2000年的6年中,发达国家削减基期支持的20%,发展中国家在l0年内(到2011年)削减基期支持的13%。各成员方削减的承诺列入减让表第四部分。各成员方按年度计算的AMS及削减承诺都要向WTO农业委员会通报。由于“绿箱”支持被认为对贸易不扭曲或扭曲很小而被免于削减。“蓝箱”支持也被免于削减承诺.不列入“综合支持量”。

世界上对农业国内支持投入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欧盟(WTO中欧盟为一个成员方)和日本。因此,比较美国的国内支持只需在这三个经济体之间比较就能说明问题。根据成员方对WTO的承诺,2000年,美国“综合支持量”的上限为191亿美元,欧盟(15国)为598亿美元。日本为359亿美元。2000年这三个成员方的“综合支持量”上限占整个WTO成员方“综合支持量”上限的80%。上限是约束水平的规定,各国在实施时是都会根据本国具体情况进行支付。根据这三个成员方向WTO作出的通报,2000年,欧盟的国内支持为389亿美元,占上限的比重为65%。日本的国内支持为64亿美元,占上限的比重为17.8%。美国的国内支持为168亿美元,占上限的比重为87%。因此,从绝对额看,欧盟的国内支持比美国高出许多。

3、出口补贴的比较 与国内支持一样,出口补贴也主要是发达国家使用的政策措施,目前在149个WTO成员方中只有25个国家使用出口补贴(欧盟为作为一个国家)。从1995-2000年,WTO成员方每年平均使用了62亿美元的出口补贴。而其中欧盟出口补贴每年的平均数额为55亿美元,占整个WTO成员方出口补贴90%的比重。这一数额美国为8360万美元,名列第4。从以上“三大支柱”的比较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农产品贸易政策措施与货物贸易政策措施相比,美国对农产品实行了贸易保护主义,但与欧盟、日本等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国家比较,美国的保护主义并不十分严重,欧盟是世界上农产品保护主义最严重的经济体。从WTO角度看,美国要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理所当然地要削减自己的保护主义措施。

五、自由贸易协定促进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 自由贸易是美国对外贸易的基本理念,或者说是美国社会的主流意识。美国通过多边贸易体系、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实现贸易自由化战略。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美国积极发起了“多哈议程”的谈判。美国认为通过农产品贸易的谈判.削减或取消 农产品贸易堡垒,扩大美国农产品的海外市场,符合美国的根本利益。美国认为,如果全球取消各种扭曲农产品贸易的政策措施,将使全球农产品价格上升12%,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增加12%,美国会继续保持农产品的贸易顺差,农业生产的产量还会增加。因此。美国在谈判中确实作出了许多减少壁垒的承诺,由于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的僵硬立场,导致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严重,以致“多哈议程”的前景暗淡,预计成果不大。但如果“多哈议程”最终达成了协定,意味着美国在谈判中也肯定作出了削减贸易壁垒的承诺。因此,多边贸易在给美国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美国贸易政策的改变。

“竞争性自由化”战略就是为了弥补多边贸易体制进展缓慢的缺陷,美国从区域或双边贸易协定中能获得在多边贸易体制中不能得到的利益。美国除了北美自由贸易区、与以色列和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外,目前又达成了若干个自由贸易协定。美国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获得了新的市场准入条件。2011年1月,美国与智利和新加坡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生效。2005年1月,美国与澳大利亚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生效。新加坡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对所有的美国产品取消关税。美国对新加坡的大部分产品取消关税,其余的部分在3至10年内全部取消。智利在协定的生效后的4年内给予美国3/4的农产品免除关税,12年内分阶段取消对美国农产品的所有关税。美国分阶段取消对智利农产品的关税。两国取消对彼此间农产品贸易的出口补贴。澳大利亚在协定生效后对所有美国农产品的进口立即取消关税。美国对来自澳大利亚20%的农产品立即取消关税。对牛肉、奶制品和糖产品三个敏感产品,美国仍维持配额。随着美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增加,美国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领域中的收益还会增加。同样,美国在3个贸易协定中,也对这3国作出了承诺。如果多边贸易体制谈判进展不大的话,美国会更加注重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六、结论 农业占美国经济中的比重很低,但对美国经济仍具有意义。美国维持着对农业的保护,农业保护政策扭曲了农业生产,大量的农产品只能通过出口予以消化产量,引起了发展中国家的不满。但与欧盟和日本比较,美国的保护主义并不严重。保护主义可以通过美国在多边、区域和双边3个领域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予以改变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
农产品竞争力;
贸易障碍

2005年4月18日,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了关于正式启动中澳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澳两国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已进入实质阶段。2006年9月,中澳启动了第6轮谈判,农产品贸易问题成为谈判的焦点。中国与澳大利亚都是亚太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在农产品贸易中有较强的互补性,澳大利亚主要向中国出口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畜产品及粮食;
中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水产品、蔬菜、坚果及其他农产品。自1995年以来,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额以每年8.8%的速度增长。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9大进口国,澳大利亚是中国农产品的第3大进口国。

一、中澳农产品自由贸易的障碍

(一)中澳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从2000—2005年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状况来看,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金额在波动中上升,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金额稳步增长,但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在不断扩大。中澳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扩大,引起了两国政府及农业问题研究者的关注,同时也会引起对中国农业及农产品生产者的担忧,给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带来较大压力。

(二)中澳两国存在农产品关税壁垒。中国对大部分农产品都征收水平不等的关税,加权平均税率达13.5%,零关税的农产品只占所有农产品总数的8.3%,最高税率达65%。而澳大利亚对大部分农产品都实行零关税,仅对小部分产品征收水平较低的关税,加权平均税率只有4.O%,零关税的农产品占所有农产品总数的77.6%,最高税率也只有5%。中澳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两国将逐渐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如果关税削减为0,那么中国农产品平均削减13.5%,而澳大利亚农产品平均削减4.0%,显然,中国的削减率大于澳大利亚的削减率。

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影响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墨西哥农业的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墨西哥经济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但同时也给墨经济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后,墨农牧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而且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解除,这一状况还将继续恶化。美国卡耐基国际和平慈善基金会公布的报告指出,正当自由贸易倡导者为墨西哥北部出口加工区10年间创造75万就业机会而欢呼的时候,享受高额补贴的美国农产品如潮水般涌入墨西哥,并在过去10年中导致130万墨西哥农民破产,墨西哥农牧业占GDP的比重已由6.3%降至5.5%。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至今,墨西哥农作物种植面积缩减了400万公顷,同期农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了10%;
1500万农业人口,其中多数是年轻人,迁至城市或移民美国;
农民人均收入也已下降至城市最低收入的30%,而且这一状况正在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降低而恶化。另外,大量外资工厂的涌入对墨西哥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据美国TUFTS大学一项研究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墨西哥制造业产生的空气污染程度比协定签署前增加了两倍,而政府并没有按照原来的承诺提供足够的环保基建投资。

(二)菲律宾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影响。菲律宾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占GDP总量达40%,农业就业占一半以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1995年,菲律宾加入WTO,政府承诺一系列农业自由化改革,包括降低关税,消除数量配额,并规定了最低市场准入量。此外,政府还将通过促进花椰菜、切花等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转变生产结构。按照设想,通过农业自由化改革,每年将使农业附加值增加10.7亿美元,新增农业就业机会50万个,增加农业出口值6000万美元,农业贸易收支平衡问题将由此得到改善。然而,随后的农业自由化改革却使菲律宾农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农业就业从1994年的1129万人下降到2001年的1085万人;
农业出口并未实现大幅增长,而是徘徊不前,农产品进口额激增,农产品贸易从1993年的2.92亿美元顺差转变为2002年的7.64亿美元逆差,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受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玉米主产区的玉米种植受到重创;
由于取消了最低市场准入量的限制,冻牛肉进口量在1993~1998年间增长了5倍,猪肉价格明显下降,2002年较1995年每千克价格下降了30美分;
实行鸡肉进口许可证自由发放制度后,1999年鸡肉进口量增长了20倍,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毁灭性打击。菲律宾承诺蔬菜关税为40%,实施税率仅为7%,1999年进口鲜菜量为1万千克,2002年激增到200万千克。农业贸易自由化将菲律宾农业置于崩溃的边缘。

(三)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失误的启示。从理论上来看,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各国发挥其比较优势,提高经济增长率和福利水平,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发展中国家应从贸易自由化中获取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市场范围扩大,贸易机会增加,从而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二是通过世界市场供给,消除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但现实中,由于发达国家传统的贸易壁垒和国内支持依然存在,技术和环境壁垒等新的贸易壁垒日益强化,在农产品贸易中,发展中国家处于一种更加不利的地位。发展中国家在利用比较优势调整其农业生产结构时,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如,菲律宾政府曾预计,实行贸易自由化后,将有35万农民由种植粮食作物转移到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其实际收入会由此得以提高。但调查显示,转型需要较大成本,而绝大多数小农户因不能获得资金,面临较大困难,有的只能被迫出租土地。厄瓜多尔及墨西哥的数据也证明了这第一点。据调查,人世以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造成的损失达90亿美元。发达国家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力密集产品的进口中设置的品质、标准等技术壁垒、环境壁垒不断加强,特殊保护措施和反倾销诉讼的运用也日益增长,使中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受阻,农业结构调整受到很大限制。三、在建立中澳自由贸易区中的对策

(一)逐渐消除两国的贸易壁垒。首先,对农产品的关税减让要分阶段、分产品进行。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继续保持一定范围的配额,可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逐步扩大配额,削减配额外关税;
对蔬菜、水果可根据其弹性大小,逐步降低甚至取消关税。其次,在新一轮农产品议题谈判中,将技术壁垒纳入谈判议程,遵循国际通用的检验、检疫标准,消除技术标准的分歧。从目前的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来看,各国可制定不同的标准,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在非关税壁垒中,技术贸易壁垒目前仍被WTO看作是合法的手段。在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中指出,该协议对国家之间有关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上存在的合理差别给予考虑,对成员方在国家技术法规的制定、批准与实施方面给予了高度的灵活性。在技术规定和标准方面,各国处在不同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上,显然,澳大利亚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食品与卫生标准要高于中国。目前,需要谈判协调两国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可能需要的技术与资金大大超过其能力,澳方应该在这一领域与中方加强合作,消除两国间的技术壁垒。

(二)发展多样化农业经营模式。从中国农业的长期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来看,需要转变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分散经营模式。可以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农村逐渐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在土地承包到各家各户的前提下,允许经营权流通,土地适当集中经营,形成现代的农业企业。作为市场化和对外贸易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实行企业化经营,确立应有的品牌,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水平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
作为农民自产自销的部分,可以逐步建立标准化。总之,中国农业的经营模式应该多样化,产权应该逐步集中,发展成规模经营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