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具体实际,切实制定四五普法规划,加快学校法治化进程,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十三五工作经验总结【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十三五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2.[工作总结2]四五普法总结(学校版)[佚名][20xx年8月29日][259]
五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具体实际,切实制定四五普法规划,加快学校法治化进程,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一、组建班子完善网络我校……
3.[工作总结1]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集[佚名][20xx年8月23日][97]
1.[工作汇报]推动“四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油田)[张晋毓][20xx年8月1日][75]2.[宣传动员]在迎接市“四五”普法活动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佚名][20xx年7月20日][193]3.[工作总结]建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王俊军(gcwjj1981)][20xx年7月20日][370]4.[工作总……
4.[心得体会]某局四五普法验收总结[未知][20xx年8月17日][202]
为了做好##市外经贸局的“四五”普法验收工作,进一步明确今后外经贸普法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市外经贸局“四五”普法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机构设置,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建立健全了“四五”普法工作体系##市外经贸局一直以来就十分重……
5.[心得体会]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未知][20xx年8月17日][690]
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5年来,我局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普法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民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
对各项民政事业的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
6.[心得体会]四五普法学习心得体会[未知][20xx年8月17日][928]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
7.[工作总结1]公安分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佚名][20xx年8月3日][164]
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四五”普法和贯彻依法治区的方略中,认真执行区委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和“四五”普法方案,严格依法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打击违法,保护合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执法意识,树立公安机关正确执法形象。我局全体民警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等法律为依据,加强学习,转变观……
8.[工作总结2]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四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佚名][20xx年7月11日][847]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文体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本部门执法和普法水平,通过努力,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文化市场经营者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同时有效服务了我县各项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县普法办《象山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象普办[20xx]2号)要求,最近我局组织力量就我局“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把有关……
9.[计划规划]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佚名][20xx年6月30日][30]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20xx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入了检查验收阶段。为确保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区“四五”普法检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集锦第2页
查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
10.[工作总结1]***小学四五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总结[弯月如刀][20xx年6月16日][379]
十三五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
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10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
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
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10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平安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
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
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十三五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将总结验收与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发展改革系统的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结合实际,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坚持分级实施、全面总结。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对下一级发展改革委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实现全面总结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
(三)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系统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应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总结促交流、以交流促提高。以总结验收为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认真总结交流“五五”普法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的通知》(新发改法规[]10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六)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情况。
(七)通过普法推进立法、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具体总结验收内容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四、基本步骤及工作方法
(一)自查阶段(4月—6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地自查,并将“五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6月中旬前将正式报告(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组织评估,适时召开座谈会,对照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
(二)检查交流阶段(5月—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思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成立检查组,于5月初对南北疆开展为期20天的检查验收,通过现场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地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总结验收质量。
(三)评比表彰阶段(8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推荐参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
评优选优工作采取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公正、透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对加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三五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要以工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为核心,系统总结“十二五”时期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找出制约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提出“十三五”时期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发展指标,确定工业总体布局、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
确定需要列入市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划前期和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十三五”规划前期及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十三五”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督查、指导和组织工作。
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协调、组织、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工作由项目和产业指导股承担。
三、工作分工
“十三五”规划工作是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各有关科室按照分工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根据有关工作内容分工如下:
中小企业股:“十二五”阶段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初步思路;
“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目标;
本县区产业集群基本情况;
民营经济基本情况;
创业辅导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创建情况;
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民营经济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
我县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经济运行股:“十二五”阶段工业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初步思路;
“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目标;
重点企业及概况;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工业发展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
我县在工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网络和信息股:“十二五”阶段信息化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发展初步思路;
“十三五”期间信息化经济发展目标;
信息化工作现状;
信息化工作发展设想;
信息化工作开展较好的领域基本情况;
信息技术应用较好的工业企业情况;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信息化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
我县在信息化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项目和产业指导股:“十二五”阶段产业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初步思路;
“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目标;
现有优势产业及基本情况;
我县“十三五”期间的产业定位及布局;
产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发展情况,主要承载内容、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管理机构情况;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产业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
我县在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重点实施的项目。
尾矿办:“十二五”阶段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初步思路;
“十三五”期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目标;
我县“十三五”期间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定位及布局;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规划的重点项目有哪些;
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
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
我县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重点实施的项目。
十三五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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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 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休息)。
推荐合同范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办公楼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合同书样本·装修施工协议书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