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公布《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称条例),该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政府和个人艾滋病防冶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了中国防控艾滋病的更大决心――1体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艾滋病防治条例【五篇】,供大家参考。
艾滋病防治条例范文第1篇
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公布《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称条例),该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政府和个人艾滋病防冶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了中国防控艾滋病的更大决心――
1 体现中国政府的重大承诺
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涉及禁毒等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特殊人群不良行为的改变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国家为艾滋病独立制定防治的具体办法。根据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2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人权,并实现其权利义务的平衡,是制定条例过程中重点研究的问题。因此,条例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和义务,在总则中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 做胃镜不能强制检测艾滋病
任何公民(包括艾滋病感染者)的基本权利在没有充足的理由下都不能被剥夺。目前有的医院在给病人做探入性检查和手术(如胃镜)或其他手术时,强制患者做艾滋病检测,否则就不给治疗,这等于剥夺了公民的自主选择权。
(2) 泄隐私公务员要降级处分
如果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他可以以隐私权被侵犯为由或依据本法(待生效后)起诉。公务员和防疫机构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公民与艾滋病相关的信息,要受到降级处分,并承担民事责任。
(3) 不得拒绝艾滋病感染者入学
学校不得以公民为艾滋病感染者为由拒绝其入学或者令其退学,公立学校出现这种情况的,就由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免去学校校长的职务,如果是私立学校,就撤销他的办学资格。
(4) 不得因艾滋病辞退人员
在工作中出现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以感染艾滋病为由辞退或拒绝录用感染者的情况,可以找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解决。如果因为拒绝录用或辞退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负责给予赔偿。
但军人或警察等对身体强健有特殊要求的职务,可以不接受感染者入伍或任职,对己任者感染则调任其他职务,不得解职。
(5) 艾滋病感染者可以结婚登记
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以公民是艾滋病感染者而不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感染者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而隐瞒对方,造成对方感染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6) 拒绝接收感染者医生停职6个月
如果感染艾滋病去医院遭到拒绝,将对拒绝为艾滋病感染者治疗的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的处罚。医生如果因为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政府要给他(她)30万元的补偿,保证其收入,并由政府提供医疗、生活学习费用。
条例还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接诊医生;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鼓励支持有关组织个人参与防治
条例强调了鼓励和支持社会基层组织和公民团体在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4 公共场所不放置安全套将受处罚
艾滋病防治条例范文第2篇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年3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皖政办〔**〕6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条例》是在我国防治艾滋病的关键时期,由国务院颁布的一部全面规范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县卫生局要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及贯彻《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立法宗旨、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县防艾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会同宣传等部门制定具体宣传培训计划,将《条例》内容纳入艾滋病防治政策宣传;
将《条例》的宣传纳入县“五五”普法规划,并与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相结合,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县卫生部门要联合工、青、妇等群团及民间组织,通过青年志愿者宣传、“青春红丝带”、“职工红丝带”、“面对面”等活动,切实做好对高危人群特别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工作,使其了解掌握《条例》内容,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义务。
二、明确目标,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消除社会歧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县卫生部门要在各乡镇、各村的醒目地方刷写预防艾滋病墙体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加大对重点人群实施干预的力度。县卫生部门要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各项干预工作,尽快掌握我县高危场所的分布、种类、数量,并实施干预;
要会同县司法、公安部门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列为新入所的被监管人员常规检测内容。县财政局要及时解决艾滋病防治配套经费,确保实现到201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
(三)加大“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四个一、三条线”工程落实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抓好“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四个一、三条线”工程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治疗管理体系,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机制。县民政部门要对因艾滋病致贫的艾滋病患者给予生活救济,并制定救助办法,将家庭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遗孤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将党和政府对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关怀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农村和流动人口的防治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村基层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防治能力。要做好流动人口的干预工作,特别是流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更要高度重视,安排好进城务工青年的工余生活,把他们吸引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来,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感染和传播。
三、增加投入,不断提高基层防治能力
要按照《条例》规定,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城关社区门诊和各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0%以上要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加强领导,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艾滋病防治条例范文第3篇
1998年,一位医学家曾预言,将来人类的战争,主要不是各个利益集团或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而是人类这种最复杂的生命,同地球上最简单的生命――病毒之间的战争。
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至2005年底,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累计报告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44089例,其中病人32886例,累计死亡8104例。专家估计我国的感染者及病人已达65万人,并以每年30%至40%的幅度快速增长。面对严峻态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年初将《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长驱直入的病毒频频敲响警钟
说起艾滋病,在浙江某报工作的周先生感慨地说:“艾滋病确实让大家害怕。前不久去非洲考察,非洲的风光虽然很美,但那里的艾滋病泛滥让代表团的每一个人都感到恐怖。”周先生还说,在非洲考察的那些日子,他们团里有个女同志怕感染艾滋病,白天即使饿了渴了也不轻易吃东西,晚上睡觉再热也不敢脱掉厚厚的长裤。
周先生的话咋一听让人觉得好笑,但细细一想,却让人怎么也笑不出来。毕竟,作为依附于人类基本生活方式而进行传播的艾滋病是可怕的。
据有关资料介绍,尽管艾滋病疫情最为严重的地区仍是非洲,但是亚洲已经成为艾滋病毒传播最为迅速的地区。据统计,亚洲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在累计已达到740万人。联合国专家预计:到2010年,亚洲地区的感染者将激增到2000万至2500万人。在中国,目前经血液传播艾滋病仍属一个较大比例。但调查显示,2005年,在某些省市,性传播已经成为当地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专家提醒,性接触传播将逐步上升成为我国艾滋病流行蔓延的首要传播方式!在一些省市,性传播的比例已经达到30%到40%。
我省是全国最早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省份之一。自1985年首次检出因注射进口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者以来,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有1288例,其中2005年报告发现病人及感染者436例,比上年上升51.9%。根据艾滋病防治专家运用国际通行的方法进行估算,目前我省约有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一万余人。
面对文明社会的共同敌人艾滋病的长驱直入,依法防治艾滋病的蔓延已经显得十分迫切。由于艾滋病的传播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因此对于艾滋病的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要控制艾滋病传播的社会行为因素,重点防范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危险行为,就必须积极推广干预措施。浙江省卫生疾病控制处处长郑伟用他的专业用语举例说道:“如在吸毒成瘾者中推广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的交换,对有可能通过传播艾滋病的人群推广使用安全套,使全社会帮助他们改变可能导致艾滋病传播的危险行为。”郑伟解释说,这并不是鼓励人们去吸毒和违法乱纪,而是这样做有利于控制这些高危人群传播艾滋病的可能。如果我们现在不尽快采取这些有效的行为干预措施,艾滋病的流行蔓延将成为“国难”。为防止这个灾难的降临,我们必须这样做。
目前,我国实行的艾滋病防治机制是,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郑伟认为,要建立健全这一机制,必须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全社会如何共同参与。这只有以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来加以规定。“因此制订一部适合我省实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权威性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让全社会来共同执行,已是当务之急,具有现实意义。”郑伟在说这番话时,语气里充满着期待。
关爱艾滋病人,就等于关爱自己
众所周知,艾滋病是一种潜伏期漫长的慢性传染病,人群对其普遍易感。只要通过血液和性接触接触病毒,感染的机会就很大,感染者一旦发病,如不积极进行抗病毒治疗,病人通常在半年到两年内死亡。
中国第一军医大学分子免疫研究所所长王小宁教授曾在一次预防艾滋病的报告会上呼吁,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让更多艾滋病毒携带者“浮出水面”。
据相关资料表明,与所有传染病一样,艾滋病控制最有效的措施是及时发现、治疗和管理传染源。可是要达到上述目的和效果,必须先将我国现有的艾滋病毒携带者全部“浮出水面”,再分而治之。但现实中,由于国人普遍的教育程度、文化背景和存在的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目前艾滋病毒携带者中有85%不知去向。
浙江某地曾发现一名艾滋病人,检查结果其妻子也被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没多久,这对夫妇患艾滋病的消息就在当地传开了。于是,原本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一下子都成了陌路人,走在路上,人们对他们不是避而远之就是惊恐地快速走开,即使是到附近小店去买点日用品,店主看到他们远远走来就马上拉上了卷闸门。两年后,当患有艾滋病的丈夫去世后,那位年轻漂亮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妻子,携带着艾滋病病毒离开了这个城市,不知了去向,失去了原本可以对其进行教育、帮助、指导和管理,防止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他人的机会。
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对于艾滋病的认识尚处在“广泛听说但缺乏深入了解”的阶段。城乡居民对艾滋病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重不足。由于“恐艾症”普遍存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产生歧视和恐惧也是普遍存在。
据相关部门调查显示,有近六成以上的城市居民明确表示不愿与艾滋病感染者共事,三成以上的人认为感染艾滋病与道德品质有关。在许多人的观念里,艾滋病是由性乱和吸毒等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引起,人们视艾滋病为道德意义上的敌人,对艾滋病感染者普遍存在歧视心理。还有高达八成以上的城乡居民认为自己作风检点完全不会感染艾滋病。
对此,郑伟认为,这种歧视和麻木不仁的现象的存在,对艾滋病的防治十分不利,容易导致许多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不愿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从而限制了对传染源的及时发现和治疗。
记得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经济台曾播出过一则骇人听闻的新闻,一名56岁的德国退役海员西曼,因腿有残疾靠养老金生活。他靠一张旅游签证进入泰国,并在泰国北部一个非常贫穷的地区生活了近10年,还娶了一名泰国妻子。10年后在得知被自己的泰国妻子传染上艾滋病以后,西曼就对所有的泰国女子都产生了报复心理。每次他用大约100美元,诱使贫穷的泰国女子和他发生性关系。西曼的妻子向卫生部门举报说,有多达90名泰国女子被他故意传染了艾滋病。
有一则权威机构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调查问卷表明,绝大多数的感染者和病人认为,得了病要死亡固然可怕,但他们觉得更为可怕的是亲人的远离和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使他们产生的绝望,及由此产生的恶意报复心理。
我国著名的艾滋病防治专家桂希恩教授曾在许多学术会上不厌其烦地说,实际上,关爱艾滋病人,就等于关爱自己,关爱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许多医学专家、教授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向全社会发出呼吁:艾滋病绝不是少数不遵循社会行为规范的人的个别遭遇,而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关注。但是,他们的呼吁总显得势单力薄,难以奏效。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表现出的社会冷漠与歧视依然让人忧心。
据郑伟介绍,针对艾滋病传播的严峻形势,目前我省卫生医疗机构已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以最大的努力来保护他们的隐私权。“但这样的规定,如果用法律来规范就更加有威慑力了,谁要泄密就要负法律责任。”据了解,省人大在立法起草时已有明确的指导思想,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得侵犯和剥夺他们依法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益。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为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保密。同时也明确规定,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有责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扩散,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培德认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权益义务,能减少社会对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歧视,减少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事件的发生,促进全社会形成有利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大环境。
广泛宣传积极干预
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涉及禁毒、打击等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特殊人群不良行为的改变等多方面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防治艾滋病工作,主要是卫生部门的事,没有真正形成广泛性的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局面,因此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少的盲区和误区。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精神,让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能及时地得到社会的救济和救治,从而有效隔断艾滋病的传播,我省在起草制订《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时,特别阐明了财政建立专项资金,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对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实行关怀救助的有关规定。使新制订的条例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目前,引发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还难以根除,比如吸毒人群总数持续增加,经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比例逐年增加。对高危人群的有效行为干预还未形成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防控格局,政府在预防艾滋病方面的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在相关法规出台前,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重大,丝毫不可松懈。
艾滋病防治条例范文第4篇
同志们:领导讲话
刚才,__局长传达了全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经验现场交流及推广会议的精神,市疾控中心__主任对三年来我市示范区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家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年来,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艾滋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强化健康教育和疫情监测,认真实施各项干预措施,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各项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全市艾滋病防治体系初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得以切实加强,20__年重新调整充实了我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机关单位、各镇乡(街道)、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防艾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青春红丝带”、“中学生防艾知识竞赛”、“防艾知识进村入户”、“红丝带宣传车队”等一系列活动;
二是疫情监测力度与覆盖面不断扩大,监测人群从服务小姐、性病病人等高危人群扩展到监管人员、外来流动人员、孕产妇、住院手术病人及中学生等普通人群,从单纯的血清学监测到血清、行为学监测相结合的综合监测,三年来共监测26934人次,初筛阳性12人,确认阳性9人。三是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干预措施成效显著。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卫生、教育、计生、妇联、工会、经贸、交通、共青团及__、__街道等部门结合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艾宣传,公安、司法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监管人员的筛查及对两劳人员的宣传干预,有效提高了目标人群的防艾知识知晓率。“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认真实施各项干预措施,高危人群的防艾知识知晓率、正确求医行为、认知态度都有显著提高。20__年3月份我市全面启动母婴阻断工作,至20__年5月,全市共咨询检测孕产妇血清标本19760份,筛查出5例阳性,并采取了干预阻断措施,控制了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
我市艾滋病防治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作为示范区,各目标人群的知晓率与国艾办要求还有一段距离,社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对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还有不到位的地方。100%安全套行动未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有的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重要位置上,工作开展还缺乏针对性与主动性,也没有制定本部门的防治规划,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投入还十分有限,严重制约着各项措施的实施和开展。四是示范区的宣传气氛还不够浓厚。
对此,我市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下面就我市今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文件精神。
《艾滋病防治条例》是继20__年我国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行政法规。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责任,确保各项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关乎国家安全、民族兴旺的长远利益。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本着对人民、对国家、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坚定信心,加大措施,创造性地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当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全市已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hiv)及病人(aids)118例,今年1-9月份报告13例。20__年-20__年9月在母婴阻断中共发现孕产妇艾滋病感染者5人。20__年,在对监管人员、娱乐场所、性病门诊等监测中,均有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发现。疫情数字的上升一方面说明我市作为部级示范区后,随着各项防治、监测工作力度的不断增强,更多的感染者能够被及时发现;
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们绝对不能忽视艾滋病疫情在不断加重这个严峻的事实。艾滋病在我市流行呈现逐年快速增长势头,流行传播速度明显加快,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而且流行的危险因素广泛存在,使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更加艰巨。目前正处于防治艾滋病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这个关键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防治工作,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流行。
三、突出重点,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
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真抓实干,加大力度,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以等九部委共同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为纲要,以《预防艾滋病宣传知识要点》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为主要内容,按照《__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__—20__年)》要求,将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重点场所”活动引向深入。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各部门也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场所“面对面”教育力度,坚持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结合,做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继续推广“艾滋病热线”、自愿咨询检测等可持续性的干预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知道怎样预防艾滋病,进一步提高各人群的防艾知识知晓率。
(二)深入基层群众,提高重点人群知晓率。妇联要根据《全国妇联、卫生部关于开展20__年度艾滋病综合防治对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活动计划的实施,确保活动目标和任务的完成。通过“面对面”宣传,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女性中的普及面,提高知晓率。
青少年是防艾工作的生力军,共青团市委应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目标,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携手青少年,共抗艾滋病”这一主题,抓好“青春红丝带”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各单位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开展青年同伴“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防艾知识知晓率,从知识、行为与认知态度上进行正确引导。
(三)强化疫情监测,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一是对每发现一例艾滋病病人和hiv感染者都要科学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建立个人档案,切实降低失访率,真正落实“四免一关怀”。通过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加强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现有艾滋病检测水平,确保及时准确地反映疫情变化情况。二是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我市当前的重点监测人群是服务小姐、性病病人、流动人口及被监管人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尽快摸清这部分人员的感染状况,同时建立起长效监测机制。三是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市妇幼保健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应尽快取得省级验收合格,投入工作。四是继续完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积极宣传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初筛检测的相关政策,不断扩大检测范围,争取及早发现更多的感染者。市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特别是孕产妇自愿咨询检测的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四)落实干预措施,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我市艾滋病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途径传播,要学习推广其它地区的经验,进一步加大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力度,切断性传播途径。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队要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深入高危人群,进行“面对面”教育,把预防措施切实落实在高危行为上。坚决打击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实践证明,100%安全套行动是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必须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积极推进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在重点场所的安装以及在宾馆客房摆放安全套行动。卫生、公安、工商、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先行抓点,总结经验,现场观摩,全面推广。医疗机构要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毁型和可重复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工作,杜绝艾滋病医源性传播。各助产机构要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做好孕产妇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全部免费提供母婴阻断治疗,阻断艾滋病经母婴传播途径。
(五)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村人口防治工作。我市目前流动人口不断增加,而且流动人口大部分是农村青年农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特别是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起部署,共同落实,不断推进。今年要在__、__街道示范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全面深入开展防艾宣传活动,定期更新刷写防艾宣传栏和墙体标语。__镇和两港工业区,今年作为新增加的防艾宣传示范点,要认真按照示范点的工作要求,
制定计划,逐项落实。要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对流入、流出人口实行属地管理,行业负责。流入人口集中的单位,要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安全套自动售套机。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走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路子,切实保护好流动人口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六)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救治关怀措施。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政策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消除对艾滋病病人和hiv感染者的歧视行为,切实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卫生、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逐级落实,通过各部门的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手中。要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热线电话,送温暖服务、预防指导、严格保密等形式,了解掌握感染者及病人的思想动态,行踪动向,把失访率降到最低,使“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到人。
艾滋病防治条例范文第5篇
一、总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提高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艾滋病防治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
(二)具体目标
1、到20*年10月底,县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的达到80%以上。
2、到20*年和2010年底,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的分别达到90%以上和100%,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100%的县(市、区)。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市级艾滋病政策宣讲团,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实施方案。组织专家撰写、制作宣讲教案,负责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艾滋病政策宣讲,对各县(市)、区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并开展督导检查。
市直举办5期防止艾滋病政策培训班,每期五分之一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参加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做好安排,保障参加人数。
各县(市)、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本级艾滋病政策宣讲团,制定本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实施方案。组织专家撰写、制作宣讲教案,负责县(市)、区直各部门和县级领导干部的艾滋病政策宣讲。
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推荐本部门宣讲团成员一名,参与宣讲工作;
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宣讲活动。各成员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宣讲团成员报市防艾办。
三、宣讲内容
政策宣讲内容为国家、省有关防治艾滋病的法律、法规与相关防治知识。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河北省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国家、省、市为艾滋病防治制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以及国内外艾滋病防治现状、艾滋病流行造成的危害、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及艾滋病防治主要政策与措施。
四、宣讲对象
政策宣讲对象主要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党政负责同志。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的副职以上领导干部。
五、宣讲形式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举办专题讲座、巡回集中培训班、各种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要保证受教人员数量和教学质量。
六、时间安排
20*年8月20日前,各县(市)、区制定宣讲方案和宣讲计划,成立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团。从20*年8月20日开始,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活动。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宣讲活动总结上报*市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市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将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政府及省防艾办。
20*-2010年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活动由各县(市)、区安排。到20*年和2010年底,县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接受过防治艾滋病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的分别达到90%以上和100%,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率分别达到100%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