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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律师培训总结【五篇】

时间:2023-07-01 16:00:09 来源:晨阳文秘网

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即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国的创业培训项目。法律知识作为创业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相对而言比较枯燥,却是创业前作为一个准老板,必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律师培训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律师培训总结【五篇】

律师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创业培训;
法律知识;
教学方法;
有效运用

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即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国的创业培训项目。法律知识作为创业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相对而言比较枯燥,却是创业前作为一个准老板,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充分了解、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前提下,引导参加培训的人员去领会法律知识部分的要点,并在创业实践中有效的使用,以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一、现实中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的误区

(1)简单问题复杂化。SYB(创办你的企业)作为SIYB创业培训中的培训模块之一,就是告诉创业者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哪些问题,让创业者在未来创办企业前能对未来企业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与把控。就法律知识部分而言,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创业者可以向讲师或专业人员咨询、解决。教学中,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充分引导学员,让其去领会知识点,并对未来企业的有关法律部分内容做出决定。实际的创业培训教学中,部分讲师总以为多讲、深讲可以帮助学员更好的了解法律内容,将创业培训讲成了学历教育,结果实得其反,学员越听越糊涂。(2)“简单”问题简单化。个别讲师认为法律知识枯燥难懂,自己本身对法律知识也不太明白,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出现一个人讲,全体学员看教材听,整个教学部分死气沉沉,且不说与创业培训教学的宗旨相悖,就教学效果来说很不理想。

二、创业培训中法律教学方法有效使用思考

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中,讲师应该做到有效“引”,让学员“能去悟”,激发其积极主动性学习相关法律知识。(1)“引”。“引”就是“有效引导”。在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讲师要根据成人学习功利性强的特点,教学设计时,开始由法律教学案例引导出相关的法律后果,吸引其去关注引起法律后果的成因,让其“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2)“能去悟”。“能去悟”就是学员在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后,“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积极去思考法律的每一个规定对自己未来企业的影响,从而对未来企业作出判断,并做出合适的决定。“能去悟”的前提是让学员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哪些对自己未来企业有用,所谓的“简单”法律知识就是教材中与教学中引导学员了解到的、简单的、可能是其未来企业需要的法律知识。(3)“精”与“简”。“精”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对相关创办微小企业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做到“精通”。“简”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法律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做到简明扼要,变讲解的角色为主持人的角色。创业培训中只有讲师做到对法律知识的“精”与教学中的“简”相结合,做好主持人,“引导”学员参与教学其中,才能促使学员“能去悟”,才能使教学取得一个好的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三、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设计

律师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一、发扬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本年度内,,完善一系列的制度,使我所能够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些制度包括:收案审查审批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执业公示制度、案件归档制度、责任赔偿制度、律师管理制度等,力争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贯彻这些制度,我所先后利用星期天时间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为我们所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扩建了律师团队,组织全所律师坚持每星期学习,力求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所,新加入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为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请本所老律师以谈心得、谈体会、谈经验等交流方式组织全所律师共同学习,以促进以老带新、新老律师交流的共同发展的局面。

四、我所共办理当事人委托的案件200余件,在办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又注重社会效益,尽量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在我们承办的诉讼案件中有近一半是调解解决的,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的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

本年内,我所主动联系了“夏邑县都市明家“社区服务点,开展长期的法律咨询与宣传工作,每月定期选派我所的资深律师为小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并每月按时向区司法局汇报当月接待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年度的信访接待工作我所也顺利完成。2010年12.3法制宣传日当天,我所派遣3人律师小团队前往夏邑县委大门口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六、我所律师认真学习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精神,并具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去

我所经常召开全体律师会议,传达了司法局下发的各级行政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动员每位律师参与到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律师会议,我所制定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展开积极讨论。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所律师都能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会,广泛讨论,认真总结,充分体会到了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与肩负的义务。

七、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业务培训

为了提高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掌握更多的业务技巧,使其早日成为素质过硬的专职律师,我所定于每周五下午由主任组织召开实习律师学习会议,目前该项措施初见成效。

八、积极参加律师网络教育继续培训

律师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国有资产法;
教学;
培训;
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2010年是这部重要法律实施一周年。在笔者看来,现有的国资法是国有资产法律体系中的“根本大法”,然而从广义上来看,国资法的范围还包括其他一些法规,比如2009年颁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另外,现有法律中也有涉及到国资国企监管和改革的条文,比如公司法、刑法等专门法律。国资法颁布之后,全社会自身需要深入了解法律产生的时代背景,需要了解法律条文的制定过程,需要通过法律条文的细读来深刻理解条文对于现实中的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意义。

运用法律的能力来自于对法律条文和法律条文背后的社会环境的深刻理解,而对于法律条文及其含义的了解在于教学和培训方式的转换,教学和培训的方式必须根据现实的情况进行创新,结合现代教育和培训理念的最新发展的成果,结合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师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教学培训的经验,设计好国资法相关教学和培训的过程,达到教学和培训之初设定的目的,提高教学和培训对象运用法律的能力。

一、国资法教学和培训对象的重新界定

根据现有实践,设立国资法教学课程的专业方向包含经济、法律等学科。然而,在笔者看来,国资法调整的对象是全国的国有资产,涉及的利益主体包含政府机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大众。国有资产从总量、控制力、影响力等方面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是

对于国资法的培训而言,关键是撰写或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的深浅难易与接受对象的经历和知识结构相关。

律师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管专业 法律教育 实践 实训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07-0012-02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技能人才,非常重视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是在课堂理论教学基础上,通过课堂外的实训、实习、市场调查、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毕业设计等形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操作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环节,对学生形成职业经验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教学是培养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核心环节,亦是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分水岭,因此,科学合理地设置构建实践教学环节能体现高职教育的办学水平,同时也关系到高职教育的成败。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职业岗位的一线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而非培养学术型人才,所以,高职各专业教学的重中之重是培养高职学生的实用能力,实践性教学不能替代更不能取消。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能有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自主创业能力。“法律的生命并非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语)。经验的获得,亦必须依赖于实践。因此,高职经管类专业的法律教育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达到培养学生专业职业能力,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前提下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以单项实训教学、门类实训教学和综合实训教学构成实训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模拟法庭的作用、创新专业实习形式、注重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构建和完善具有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 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

实践教学这一环节的完善首先要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包括单项实训教学、门类实训教学和综合实训教学。单项实训教学是按照某门法律课程的内容结构,在教学中将一门课程的不同内容设置成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以案例教学法、辩论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教学方式,注重课堂交流,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门类实训教学是在完成某部分理论教学后,将多个单项实训教学内容编排在一起进行实训训练。如在完成企业法律制度理论部分的学习后,可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设立程序编排在一起进行小组实训,对比掌握这部分的内容。综合实训教学在某门课程所有内容结束后进行,主要包括两大模块:(1)在校内进行综合法律知识与技能训练,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列出教学内容的关键词,指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可以某一法律课程中的某个主要内容为主,涉及法律课程其他内容的训练。例如,商法课程的教学中,以公司设立启动实训教学,关涉商法中的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等内容。再如,以企业法人破产制度启动破产程序实训教学,关涉经济法中的劳动法律制度、担保债权制度、破产财产破产程序等内容。(2)校外实训基地的实际技能教学,由校外实习基地的具体工作人员作为督导,带领学生直接接触实际的案件环境、真实案例,运用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分析、了解真实案件,甚至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由此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二 发挥模拟法庭教学的作用

模拟法庭就是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分别以当事人等不同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的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综合性、实践性非常强的教学活动,在经济法或者商法课程的教学中,如何解决经济纠纷、消费纠纷或者商事纠纷,就涉及法律程序的问题,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一般来说,模拟法庭一般历经案例选取、角色选择、材料准备、总结点评五个环节。在案例选取阶段,课程教师需注意学生选取案例的真实性、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过时,能否反映社会热点并属于具有重大影响的真实案例,能否与经管类专业相结合,能否反映和解决经管类专业出现的实际问题。总体而言,授课教师必须把握学生所选取的案例具有一定的专业深度和难度,以某一法律知识为主的情况下,可综合运用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可辩性,能给案件当事人留下思考辩论的余地;
在角色选择阶段,授课教师除了控制组员人数外,角色的分配选择可以尽量放手让学生自己自由组合,这也是锻炼学生协调能力、组织能力、自我评估能力的绝好机会,由学生组合好后按角色的身份各自做好辩论等各方面准备;
在材料准备阶段,是需要授课教师把关的一个关键环节,因为跟案件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书如书、公诉书、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词等均需要在开庭前由授课教师审核。当然,授课教师不需要一一过问程序性的环节,如法律文书的送达之类的程序;
在开庭环节,授课教师注意的是学生的礼仪、法律知识的运用、语言的运用、机智和风度等,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必须从提供的案件材料入手,从与对手的辩论中,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论或意见;
在点评阶段,授课教师除了全程总结点评外,更需注意的是注重学生的看法,要求学生对模拟法庭活动做总结提意见,交流看法,以进一步巩固实训效果。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解决经济纠纷或商事纠纷的能力,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使学生从教材走向生活,从理论走向实践,提高和锻炼学生法律实务能力。

当然,模拟法庭教学在知识要求、实际效果、学生参与等方面也有其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注意克服。模拟法庭教学要求学生具有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知识,但高职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缺乏完整的法律知识,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要勉强在短时间及角色有限的情况下处理一件复杂的真实案例,也是背诵事先准备好的材料而非临场发挥,要真正贯彻模拟法庭的教学还比较困难,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达不到教学目标。

三 创新专业实习形式

对法律课程内容而言,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基本内容。程序法的教学比较容易融入实践的手段,实践教学模式多样化。而实体法的实践教学过程则很难进行,因为实体法的理论性、原理性内容比较多,也很难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融入实践教学内容。而这些实体法所涉及的内容又是构成某个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不可或缺。因此,在这些纯理论的实体法教学中融入情景案例,或者创新专业实习形式,实施顶岗实训进行实践锻炼,有助于丰富这些课程的教学方法,促进实践教学的不断创新。目前,顶岗实习实训已被广泛运用于中国高职经管类专业教学中,对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起着重要作用。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学习的知识,了解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商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在了解企业法务部门、商务部门的处理问题过程中还可以做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对企业各部门的运作方式有更深的理解。常设性的课程实训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公益社团活动,如青年志愿者协会、红爱队等,让学生有机会体验及观察社会实际生活,并接触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懂得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社会问题。

四 注重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

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方式,都离不开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以能力为中心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教学模式要求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问题的现象调查、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顶岗实训等。在实践教学模式不断变化完善的情况下,传统的考试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教学方法,无法评估学生的课程成绩。所以,高职经管类法律课程的考核制度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可采用职业技能证书、笔试、辩论、谈判、方案设计等不同方式组合进行考核,对学生所取得的课外素质拓展成绩及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也计算学分,以此来评价学生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掌握和运用,重点考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验与磨炼。法律课程的顶岗实训中不仅要针对不同实训阶段、实训方式,安排好实训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还要与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联系方式和定期回访制度,与校外行业专家一起确立考核办法及实训成绩评定方法,认真评估学生交回的顶岗实训总结报告,以保证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对积极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采用双标准的考核制度,可以由实训单位的实训督导给出本门课程的期末成绩,亦可由课程授课教师结合实训表现给出本门课程的期末成绩等。

设置构建完善的法律实践课程环节并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能有效实施专业课程体系的合理配置。目前,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师在依照新的课程设置进行教学时依然面临很多困惑。要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按照职业岗位所需能力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来抓课程教学工作,强调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高职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要符合上述要求,授课教师就必须确立法律教育的现代教学观和个性化培养取向,在教学方法上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最多的知识。总之,法律职业技能实践教学,已然成为高职经管类专业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构建与专业相适应的法律课程实践教学体系,不仅对提高经管类专业人才的法律素养十分重要,也对践行课程体系和完善课堂教学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崇敏、王琦主编.法学实践性教学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

[2]李煜.浅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训体系之构建[J].职业教育研究,2010(2)

[3]张显伟.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J].法制与经济(中旬),2009(6)

[4]付家东、杨河、曹乔华.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及其实施的相关问题研究[J].云梦学刊,2011(4)

律师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县级 党校干部 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D2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357-01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主席说:“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而中国的发展,关键在于党,希望在与人。建党九十多年以来,我党始终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5年1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质量立校。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要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的一项战略任务。坚持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形成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县级党校要坚持党校姓党信念,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教师素质,以主体班次为基础,以专题班次为重点,以大规模宣讲为突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千方百计抓好各种培训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顺应新形势,更新培训理念

党的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给党校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县委党校培训要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更高要求,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把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作为第一任务,把理论武装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县委党校培训的全过程,凸显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不同于其他培训机构的优势和特色。

二、按需施教,搞好培训需求调查

为提高党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县委党校在培训前,要围绕“提高理论素养、更新知识技能、强化党性锻炼、提高执政能力”的培训目标结合党组织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综合要求,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胜任本职业务工作的需求,设计需求调查问卷,通过电子政务、发放调查问卷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村两委中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个案调查、重点对象访谈等方式,积极开展培训对象需求调研。在调查中尽量争取各单位的配合和支持,收集整理获得的建议和意见并进行认真分析。通过培训需求调查,基本掌握全县各单位对党员干部需求的总体情况,再结合县情和各单位实际做好培训计划。在课程设置上,主动到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共同协商,力争课程设置兼具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

三、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强化理论业务学习

党校是党委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党校核心竞争力,提升干部培训整体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高低。要搞好教学工作,培养高素质的党员干部,必须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黄平县委党校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方面的主要做法有:

1.加强现有师资教育培训。打铁要靠本身硬,实现教师培训常态化。按照中央《2013年-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基层党校教师5年内到省委党校轮训一遍”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教师轮训实施计划,分批次选派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升素质。积极组织教师到周边党校学习交流,学习先进党校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改进自身教学方式、手段、内容,切实提高授课质量。

2.积极推进党校外聘教师师资库建设,把外聘教师(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企业家)与党校教师教学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教学主体新格局。多请县领导、部门领导、乡土专家来校讲学。一是邀请县领导讲学,重点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一思想;
二是邀请职能部门领导讲学,重点围绕职能部门业务实际开展教学;
三是积极邀请乡土人才(包括优秀村街党支部书记)走上党校讲台,重点围绕基层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同时,还聘请省市高校、党校专家和文化名人来校讲学,提高党校授课总体水平。

3.引进高层次人才。由于我校教师年龄不均衡等现状,要求我们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校充实师资力量,促进我校师资结构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在选拔过程中注重人才的能力、知识等综合素质。近3年来,我校通过选拔考试引进2名高校硕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培养,使其更快进入角色,取得良好效果。

4.加强教师交流和社会调研力度。积极争取县委支持,选拔优秀教师到乡镇、村街和部门挂职,参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活动,加强教师社会实践锻炼。2015年,派出9位教师到县直各部门、乡镇宣讲党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两学一做”58场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社会调研活动,精选调研课题,尽量使教师带着课题走访调研,同时把调研研究成果带进课堂,使授课内容更具生动性和实用性,避免闭门造车,真正联系我县实际,提高干部培训效果。

四、创新专题设置

除了开展党风廉政、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核心价值体系、国际国内环境、国防教育、统一战线、法律、金融、国土资源、计划生育、区域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还结合黄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发黄平红色文化、原生态民族文化等具有本地特色的课程,课程更新率占 30%以上,使党校教育更加贴近现实、贴近县情,更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

五、创新培训模式

一是在培训的整体模式上,改变过去单一课堂教学、 “满堂灌”和“你讲我听”的传统做法。将集中教学、 外出考察、异地培训、 本地调研、理论和现实问题研讨、内心自省感悟及总结交谈等因素有机融合起来。二是开创党校送课上门的教学新形式,将专题课题目和教师联系电话以“菜单”的方式通过电子政务发到各机关单位、乡镇,实行双向选择。2015年受邀派出教师30多人次,分别到消防队、水利局、农业局、新州镇、翁坪乡等20多家单位,开展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三严三实、道德讲堂、县域经济、两学一做等专题讲座的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