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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五篇】(全文)

时间:2023-07-03 17:05: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TheResearchonReformingofGraduateAssessmentofConstructionCostMajorinHigherVocationalCollegeAbstractTh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五篇】

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
毕业考核改革;
企业考核;
毕业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The Research on Reforming of Graduate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Cost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bstract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idea combing enterprise assessment and comprehensive graduation designation in college which will promote the reforming of graduate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cost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elaborates and gives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st;

the reforming of graduate assessment;

enterprise assessment;

graduation designation

传统的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以毕业论文为主,这种考核方式形式单一、过程简单、选题陈旧、学生应付心理过重,无法真正地评价学生过去的学习成果,更无法从企业的角度获知学校人才培养是否合格。

鉴于此,本文从工程造价专业的特点出发,提出将企业考核纳入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范围的思路,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三年学习成果,为高职毕业环节考核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性建议。

一、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改革新思路

将企业考核纳入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范围要求毕业生有充足的时间参与顶岗实习,并且在此期间完成在校导师指导的综合毕业设计,因此必须在原有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紧密安排在校学习时间从而增加顶岗实习时间;
顶岗实习不再是毕业之前的一个简单环节,而是毕业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实习导师并对学生实习进行全程跟踪;
实习成果不再是顶岗实习报告,而是企业根据岗位要求对毕业生的进行的全面、客观考核,最终形成企业考核成绩;
毕业生毕业考核不再是单一的论文成绩,而是由企业考核成绩及综合毕业设计两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加总求和得到的总成绩。

总体改革思路如下:

二、企业考核成绩确定

基于顶岗实习实际工作过程,用贴近岗位工作实际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围绕企业接受学生就业的要求和标准,采取校内综合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有利于实现工学结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企业实习内容必须从企业岗位需求出发,以学生过去四个学期的理论学习为基础,认真参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在校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商定。以工程预算员岗位为例,其实习内容主要包括识图、工程量计算、询价、项目组价、软件应用、审核标书、编制标书等,除此之外,还包括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创新能力等。这些实习内容贯穿于预算员顶岗实习全过程,也为企业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提供了参考。

企业考核标准是对学生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综合评定,也是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走上工作岗位的客观评价,它它实习内容为基础,由企业导师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各项打分,最后综合计算总分,以预算员岗位为例,考核总分计算表格如下:

各项评分分为四个层次:优(90分以上含90分)、良(70~90分含70分)、中(60~7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各项评分计算出来后,根据各自己百分比算出各项综合得分,再根据各大项所占比重,计算出总分。

三、学校综合毕业设计成绩确定

综合毕业设计在进行过程中对知识的应用必须覆盖大部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制图与识图、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制作标书、软件的应用、招标组织与管理、工程A决算、索赔与控制等。以模拟招投标为例,将所有毕业生分成几个单元,每个单元包含一个招标组和三个以上投标组,每个在校指导教师负责一个小组。由学校统一向每个单元分配不同的图纸,由招标组负责招标事宜,包括选择小组领导、人员分工、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编制、制作标书、组织开标、签订合同等,由各投标小组针对招标公告购买标书、答疑、编制报价、投标书、参加开标、最后签订合同等。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系领导及专业教师组成,对每个小组的表现进行评分,该成绩作为本小组成员的综合毕业设计考核成绩。

综合毕业设计考核成绩在整个毕业环节考核中所占比重,可以按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占总学制时间的比例来确定,定为70%,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降低。

综合毕业设计的图纸每年都必须变化,五年为一个周期,以防学生出现抄袭应付现象。

该方式不仅避免了传统毕业论文考核模式下学生严重的应付心理,而且与高职院校培养适用型、操作型技能人才的目标相契合,同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协作性,将原本压抑枯燥的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变得轻松而有意义。

四、改革措施

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环节考核模式改革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可逐渐由毕业论文或简单毕业设计向综合毕业设计考核过渡,再由综合毕业设计考核向综合毕业设计+企业考核双轨制创新模式过渡。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改革措施:

1.转变企业观念,继续深化校企合作

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双轨制创新模式要求每一位毕业生均能在本专业岗位进行实习,故而产生了庞大的实习岗位需求量,这就要求企业转变观念,将实习与就业区分开来,企业可以提供实习岗位,但不一定是工作岗位,减轻企业对毕业生就业的消化压力。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校企业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使传统的校企业合作得到延伸。高校可以无偿向企业提供自己的教学设施、教学人才、活动场地、人才培训、试验设备、研究成果,为实习导师提供丰厚的报酬和职称评定机会,双方互利互惠。

2.继续培养双师型教师

综合毕业设计考核是对过去所学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不仅对学生更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工程造价专业教师大都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不具备长期的现场工作经验。因此,高校必须继续下大力气培养真正的双师型教师,或是定期企业挂职锻炼,或是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这是高职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考核改革的必经之路。

3.注重实训环节,增加实训课时

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第2篇

作者:李艳萍 张义勇 梅涛 韩士利 单位: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目前,专业课老师参加社会实践少,老师只能在课堂上讲解一些计价规则、概念等基本理论知识,也就是缺少双师型素质教师,学生课堂上学习缺乏主动性,这样的专业课枯燥无味,大多是采用灌输式、板书式教学,课堂上学生只是记笔记,一遇到解决实际问题了,却不知道从哪入手。校内外实训基地少,与计价单位和园林企业联系少,校企合作不到位等多方面因素,[1]使学生的学习脱离实际,主要是缺乏已建成的工程和其对应的工程预算书样板的案例分析,使得学生难将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致使学习成效一般。

理顺课程设计思路根据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的程序,不同的行业组织在项目的建设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工作任务及相应的作用,教学内容以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的建设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项目的实施构建课程体系,紧紧围绕完成园林项目的需要来设计教学内容。以具体园林工程招投标、园林工程预决算等任务为中心,以真实的项目和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来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设定培养目标,以园林工程项目为载体,创设工作情景,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要求,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通过对企业具体项目的提炼与选择,在真实性基础上构建了学习性的环境,实现“企业真实”与“课堂学习”的整合。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方案设计根据园林行业岗位的需要,以职业能力标准为依据,以完整的工程项目为载体,以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过程为中心,以不同的工作项目和任务为核心划分教学单元,以生产实践工作任务为途径,进行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设计,教学的内容紧紧围绕职业能力标准,以操作流程为主线体现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构建“做中学、学中做、做中问、问中做”的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体现课程为专业培养目标服务的教学理念。园林工程招投标与预决算课程内容包括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内容,园林工程量计算方法,施工图预算审查与竣工结算,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园林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等。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内容包括五大项目(表略)到以项目教学为载体的任务驱动式教学。先确定学习完课程后完成的综合项目,围绕着综合项目实施,将每一项目通过若干个任务来实现;
确定的五大项目分别是:园林工程招标,园林工程投标,园林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园林工程合同,园林工程竣工决算。每一部分都是按照项目为载体的任务驱动式教学。如招标标底的编制,首先根据园林工程综合施工图纸,教师布置学习任务,然后和学生一起分析学习任务,再讲解相关知识,如标底概述、预算定额、预算程序、预算费用的组成、预算书的组成、预算的编制程序等,根据相关知识进行任务实施,再制定出完成任务的考核评分标准,最后总结相关知识。

结合项目实例,精讲多练依据该课程的特点及园林企业对毕业生的要求,针对学生分配到工作岗位进入角色慢的特点,积极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使学生能迅速地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融合在一起。例如学完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规则后,搜集各种各样施工图纸,不仅会计算各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而且教会学生套定额、会取费等,和实际工作完全一样。理论中穿插实践过程,实践过程中补充理论知识,能促进理论的消化与吸收。教学过程中,举例要形象直观,力求深入浅出。例如砖石砌筑工程和门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时,以最直观的本班教室为例,学生见到实际的建筑物,就很快掌握这两个分部工程的计算方法。钢筋砼工程,用一块单向板或一块双向板的配筋图讲解板的配筋及砼的计算方法。自编一根柱和一根梁的立面和断面即可计算钢筋砼梁柱的工程量。基础垫层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所以讲解时,先带学生到工地看看各种类型的基础形式,然后用图形表达出来,读懂图,列项时就不会漏项。突出学生学习主体根据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沟通、团结协作、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多讲案例,实例的讲解都是围绕项目进行。有些项目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小组成员扮成不同的角色,完成项目任务。例如园林工程招投标项目中,有的学生做招标单位人,有的做投标单位人,有的做招标文件,有的做投标文件,最后学生互相评价、教师总结评价,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以学生为主体完成。教学中采用互动式和启发式教学。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主体性,多鼓励少挖苦,时时引导学生质疑。教师启发和提问能增进师生交流,集中学生注意力,激发学习兴趣。例如钢筋砼花架构造图,学生没有接触过,读起图来比较困难,做不了预算。学生和教师用钢筋做一个真正的钢筋骨架模型,拿到课堂上,观赏学习,这样能让学生对枯燥的图形感兴趣,而且很快就能读懂施工图,做预算列分项工程时就不会重复或遗漏。

提高教师实战经验由于课程实践性很强,对教师的能力要求也高,教师既要懂得设计、施工、预算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的组织教学。实习中反复做综合实训,让学生接触到实际工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工程实例。通过模拟实训,再加上手工计算,扩展了学生对课程学习领域的认识和兴趣。除此之外,还通过各种渠道让学生接触到当前行业上使用的各种造价资料、计价软件,让学生了解一些工程实况,都拉近了学生与实际的距离,缩短了毕业后适应预算工作的时间。教师更应跟上行业需要,不断学习,多参加企业实践,将最新的规范、技术成果,过硬的实战经验传递给学生。结合实战参与了《园林工程招投标与预决算》规划教材编写,有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重视教学成效反馈结合园林市场调研,先后深入到北京碧海怡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往届学生、顶岗实习学生等进行走访、座谈调研,学生能掌握预算基本的理论和一般的工程项目预算、施工。而对于稍复杂、大型的工程做起来就无从下手,对此,在第五学期末安排三周的综合实训(毕业设计),要求学生从第五学期初开始查找资料,为毕业设计做准备。从方案设计构思,到查找资料准备;
到计算机绘图、出图;
设计出图纸后,再根据图纸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再挑选优秀的设计图纸分组现场测量放线。这样的模拟园林企业实境综合实训,将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技能联系到一起,学生毕业后就能直接上岗,实现学习与就业“零距离”接轨。近两年,学生普遍反映综合实训效果好,建议增加学时。今后更应一如既往的深入企业调研,倾听企业和毕业生的反馈,逐步修订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不断完善项目课程教学改革。

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第3篇

一、招生计划管理工作

(一)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约为10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年在本区报考的学生6300名左右,计划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率为98%左右,普职比为55:45左右,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班级学额控制在38名。

(二)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和超计划招生。在招生计划内名额的调整或转移,须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扩大招生计划,须经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审核,报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招生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18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无论毕业于本市或外省市,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正在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须提交市公安局出具的《市公安局户口类审批办事回执单》。

3.经市人事局批准的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的国内外“引进人才”,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应在居住证所在地区或初中借读学校所在地区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非本市户籍、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区教育局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地来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驻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考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5.在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就读证明》者,可到居住地或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委托的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6.在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可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经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二)本市常住户籍初中阶段跨区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与就读区县户籍考生同等对待。

(三)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委托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各校要加强对考生报考条件、户籍证明、有效证件和相应材料的资格审查,落实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责任制,切实做好年中招网上报名工作。

(四)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方式

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安排

(1)年2月26日至28日考生网上报名;

(2)年3月1日至4日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3)年3月15日前全市网上报名结束。

(五)学校必须为每个初中毕业生做好档案材料,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以利于统一管理以及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三、志愿表栏目设置及填报工作

(一)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设置两大栏

1、提前录取志愿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志愿(1个志愿,由自主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填报)。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4)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5)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本人的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的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3、大团高级中学与闸北新八中合作办学的20个名额的招生计划,学籍在大团高级中学,就读在阐北新八中,须作为单独志愿填报。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他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情况慎重填报并作书面承诺,考生填报的“择校生”志愿一旦被招生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录取报到后不得转学。

5、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6、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于年5月底前结束。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有关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及办法另行通知。

7、由于市“推优生”(本市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就读,下同)预录取工作与填报志愿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市“推优生”也必须填报志愿,一旦取得预录取资格,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

四、考试工作

(一)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并制订评分标准,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物理、化学学科的阅卷工作,语文、英语和数学学科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网上统一阅卷。各科目(除数学学科外)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与2007年相同。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不及格者,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

(二)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共7门。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3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100分钟,卷面分值分别为150分;
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5门科目总分值为600分。

鉴于初三毕业班部分科目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数学、物理和化学三门科目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科目的文言文部分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试时由考生根据所学知识自主选择。

2.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并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

3.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体育考试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委体〔〕4号)和《年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南教综〔〕11号)的规定实施。体育考试于年4月底前结束。

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5.在本区借读初中的非户籍学生,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毕业生的学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并要为非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4月底前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理化(理科)实验操作技能

5月24日(周六)上午8:30—9:40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

6月21日(周六)上午8:30—10:10语文

下午2:00—3:40物理、化学

6月22日(周日)上午8:30—10:15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下午2:00—3:40数学

下午4:00—5:10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

(户籍返考生)

(四)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航空服务专业实行“统一填报志愿,提前择优录取”的办法。考生均须参加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录取总分(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考务工作

(一)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党密[]2号)的精神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二)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组织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
物理、化学科目的阅卷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实施。阅卷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工作要求》的精神和各学科评分标准,评卷人员须遵守《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人员守则》,切实使阅卷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三)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区教育考试中心集中安排2天时间接受考生查分(物理、化学学科)。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需要核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区教育考试中心的统一操作要求提出查分申请,由招生工作人员负责查核卷面成绩,但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招生录取工作

(一)“推优生”招生

1、市“推优生”招生工作。

(1)市“推优生”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学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下同)的30%,其中二分之一或以上计划原则上面向外区县招生。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计划分块下达,分别推荐录取。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市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推优生”的条件,由就读学校进行推荐。

(2)市“推优生”推荐程序

①各初中4月20日前公布本校择优推荐原则。

②各初中公布市教委分配给本区的市“推优生”计划数及区教育局分配给本校的市“推优生”计划数。

③各初中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给本校的市“推优生”名额,在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并已取得统一学业考试资格的初三应届学生中,由学校推荐评审小组按预先公布的择优推荐原则,集体审核确定等额推荐优秀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被各初中学校按程序推荐进入高中学校的“推优生”,可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优生”招生计划数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招考热线”网站(或)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被推荐进入中职类学校的“推优生”可填写《年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④在规定时间内,各初中统一将推优生材料(包括学校填写的由市教委统一监制的《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

(3)市“推优生”投档和预录取原则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推优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在各区(县)招收“推优生”的计划和录取办法,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优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优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优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推优生”可根据分区招生计划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优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被确定预录取的“推优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获得初中毕业成绩。学业考试结果不影响录取。被预录取的“推优生”不得要求放弃该预录取学校;
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2、区“推优生”招生工作

区“推优生”招生范围限于本区,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30%以内,在统一学业考试前进行预录取工作。被确定预录取的“推优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获得初中毕业成绩。学业考试结果不影响录取。被预录取的“推优生”不得要求放弃该预录取学校;
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二)“零志愿”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以及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录取。下同)实施“按区县投档、集中录取”的办法,其招生计划不得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15%。

1、区教育考试中心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一)所安排的时间,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考生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实行差额送档(四舍五入)。

2、“零志愿”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择优录取。

3、未被“零志愿”录取的考生的材料,在规定时间退回后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1、招生范围、对象、计划数

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本区和外区)、对象(特长要求、考分要求),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其中首次试行自主招生的学校不超过5%)。

2、考生报名

参加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考热线”网站(或)进行报名,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报考两所学校。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将自主招生预录取的名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报市、区中招办备案,并通知考生。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参加本校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面试。被高中定为预录取的考生,将志愿填写在《年市高中阶段学校考生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志愿”内。

参加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

3、自主录取

考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事先确定的预录取名单等情况进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学校将自主招生录取的名单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

1、复旦附中、交大附中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另行制订。

2、中学招生计划数12%的名额,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在读且在本区报考人数比例,平均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根据全市规定的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3、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录取办法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名额分配”志愿中)。

4、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全市规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五)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的提前招生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六)统一录取阶段招生

1.考生志愿的投档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重点普通高中跨区招生(不列入“零志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他普通高中相同。

3.在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区教育局的指导意见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2007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并在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征求志愿工作,须在全市招生录取后期规定时间内,由市和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4.考生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可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在征求考生志愿的基础上,统一投档。

5.在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6.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严格做到“两个控制”,即:各区(县)“择校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5%;
单个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

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收文艺特长生的意见》(教委体[2006]2号)的规定执行。

经市教委批准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名单另发),招收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送档录取;
招收一般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送档录取。

8.年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市教育委员会和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教委体〔2006〕3号)规定的学校执行,年命名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暂不执行。

(1)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2)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另发),应在学校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投档顺序与统一录取学校批次相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数内。

(3)招收外区县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的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9.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集中公示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区教育考试中心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七)考生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降分录取政策项目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委基〔〕9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录取学生性别比例。

(二)区教育考试中心在中招录取结束前,不得向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提供考生信息。

(三)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区教育考试中心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首先比较其数学、语文、外语3科总分;
若再同分,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
若个别仍无法区分,则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五)境外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参照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录取。情况特殊者,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录取。

(六)严格执行全市统一制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
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
不得跨越区教育考试中心自行招生录取。

(七)继续坚持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各招生学校要按市教育考试院《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中所规定的项目,向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见附件三)。

(八)及时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录取的相关情况。

八、加强招生部门建设和升学指导

(一)要十分重视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要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了解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取向趋势,以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辅导及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

(二)进一步完善中招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结构,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增加通过网络传送资料、汇集数据、通报情况的信息功能,使中招工作的指挥调度、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汇总等效率再提高一步。

(三)严格遵守全市统一的中招信息标准,区教育考试中心要统一按照“中招数据库系统”的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统一、准确、迅速、安全。

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扩招政策 价值目标 大学生就业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席卷东南亚各国,后波及东亚地区,亚洲经济急速发展的景象被打破。我国经济在此轮金融风暴的影响下,出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为最大限度减小金融风暴的消极影响,拉动经济稳定增长,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其中包括1999年正式启动的高校扩招政策。经过连续几年的扩招,2002年末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预期目标的15%,全国高等学校在校生总规模从1998年的634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1214万人,创造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奇迹。扩招政策的实施,对刺激国内消费、扩大内需以及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积极的作用,它使得大学的门槛对于许多高中毕业生来说不再高不可攀。

但与此同时,扩招政策也逐渐突显出与我国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消极影响。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经济蓝皮书》分析指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8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1]高校扩招政策并没有能像原先设想的那样尽善尽美,它在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发展的同时,也在这一特定时期内引发了更为严重的社会就业压力问题。

一、教育政策的价值目标

价值是指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的一种特定的效应关系。它赋予事物以意义,成为事物存在的内在规定性,因此价值可以作为人们评定事物的标准。所谓“有价值”的事物,应是合乎先验价值观念的事物。在这样的意义之上,价值就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引导性力量,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应然方向。

教育政策的价值是“价值”的下位概念,从哲学意义上说,教育政策价值是教育政策活动的客观属性(如教育政策要素、结构、内部运行机制、功能等)满足教育政策主体需要的一种关系。教育政策本身是反映政策制定者意志的,其价值会受政策制定与执行主体需要的影响,受主体认识和实践能力的制约,并随着主体构成的变化、价值观念的提升以及认识和实践水平的提高而获得新的特性。

政策的价值目标是人们对某项政策的意义、重要性以及实用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它是政策主体价值取向的依据。价值取向则是人们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是具有一定价值观念的主体的活动,教育政策主体在制定和执行教育政策时会面对各种教育发展要素之间的关系,面对各种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追求,面对所要处理的各种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都需要他们做出选择。教育政策主体们做出选择的依据就是其价值目标及价值取向。

二、高校扩招政策的价值目标及其偏差分析

(一)扩招政策的价值目标

1999年,我国启动高校扩招政策,旨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从“平稳”转换为“积极”。

我国高校扩招政策的价值目标受政策制定主体需求、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主要可归结为两点。第一,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1998年我国经济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而全面下滑,国企改革,大量工人下岗,进入就业市场。高校扩招之后,大量高中毕业生进入到大学学习,缓解了社会赋闲人口的就业压力。此外,高校扩招需要大量的投入,投资的增长能够刺激相关经济的增长。第二,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实施科教兴国,建设人力资源大国,是当时朱镕基总理提出的高等教育建设理念。据此目标,高校实行大规模扩招,使更多的学生享受到高层次的教育,体现了教育公平和正义的政策价值,高等教育沿着从精英化、个体化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的发展趋势大步前进。

然而,高校扩招政策的形成过程是仓促的。刘复兴指出:“一项影响巨大的宏观政策从问题提出、政策方案设计、可行性论证到政策全面实施在4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决策过程之迅速急迫在国内外公共政策发展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2]可见在扩招政策执行之前,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并没有得到充分论证。

同时,在扩招政策的决策程序中,国务院及经济学家发挥了决定性的主体作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专门管理专家虽参与了相关的理论探讨和政策制定,但其决策作用并不明显。政策制定主体的构成是影响政策制定的主要因素,扩招政策的制定主体构成,势必影响到扩招政策执行的实效性。

此外,一项宏观政策的实施,需要一定配套政策的辅助,但扩招政策“从决定扩招到召开部署扩招会议落实计划仅20多天,许多配套政策在操作层面上根本来不及运作。”[3]再有,教育部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及2004年《教育事业“十五”规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这两个规划性文件都对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达成年限做出了调整,在短期内我国高等教育的宏观目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5%这个目标达成的预计时间整整提前了五年。其间的决策可行性论证情况并不清晰,甚至连论证的时间都不太充足。在此情况下,高等教育扩招遵循的不是教育自身的逻辑,而是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多重逻辑的控制和牵引。

我国的教育改革受社会因素影响,从政治、经济、环境、人口等等方面,都对教育寄予着重大托付,教育常常成为社会“救急”的工具。这是我们国家社会发展长期以来形成的教育思维逻辑。对于1999年以来的高校扩招,研究者们普遍认为,这是政府成功地利用了民众对高等教育强烈的社会心理需求,在亚洲金融危机的特殊社会背景下,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而出台的一项措施。拉动内需是扩招政策最主要的价值定位。

(二)扩招政策价值目标偏差问题

价值目标的设定,应随着教育政策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施过程中得到适当的调整与完善,否则政策就脱离了实际,最终因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停滞不前。高校扩招政策在实施初期,确实起到了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教育政策的初始价值目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但由于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相关主体对政策价值目标的设定缺乏深入研讨和实践证明,甚至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缺乏计划性与渐进性,忽视高校的实际承受情况,诱发学生数量急速增加、毕业生就业环境恶劣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给高校办学条件尤其是基础条件带来空前的压力,而且给社会就业造成极大压力。

1.毕业生数量急速增加,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我国就业人口基数大,扩招之后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急速增加。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市场化的今天,劳动力市场在高层次人才领域的需求要求高校不仅要在人才培养的总量上适应市场需求,还需做到在专业人才的结构比例上适应市场的需求。高校迫于响应扩招政策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的号召,不顾自身是否具备足够的扩招能力而盲目招生,在专业与课程设置上不能根据市场的需求而进行调整,学生的知识结构与技能的掌握,不能很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人才市场的发展与变化。因此,高校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不尽能适应社会需求特别是专门领域的需求,造成“许多大学生无业可就,许多岗位无人可招”的局面,更加剧了劳动力市场上供给关系的不平衡,使得社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2.高校教学质量下降,人才高消费现象严重。高校大幅度扩招,大学生生源综合素质水平整体下降。在此基础上,高校盲目扩招,师资力量、教育经费和管理水平跟不上高等教育快速增长的需求,师生比严重超标,又直接影响到每一位学生接受教育的深浅程度,使得学生综合素质整体下降,影响其就业。

目前,我国大学排名缺乏公信力,文凭在劳动力市场的区分也并不大,用人单位很难通过学校、文凭等区分相同学历毕业生真实能力的高低,只能到更高一个档次的学历中进行选择或降低薪酬水平,以此能更快地从应聘者队伍中择优录取。在与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竞争中,本科毕业生优势不明显,难以在应聘者中脱颖而出,这使得我国现阶段人才高消费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对策建议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扩招政策的价值目标要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任务应当从首要目标退位。为了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国家已经转变了扩招的思路,国务院于2007年5月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将高等教育“十一五”发展的目标确定为“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全国高校的扩招步伐在渐渐减缓,招生数额在渐渐缩小。在保持高校招生规模、数量稳定的同时,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也应得到充分的重视,高校应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完善社会市场人才结构。现阶段纠正高校扩招政策价值目标偏差问题,应当着力于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及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加强监控,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缓解消极影响

政策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情况监督与控制的弱化,必然导致行为的失控与政策执行的偏差。首先,政策执行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实事求是,不盲目,不浮夸。严厉禁止以扩招为借口,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的恶劣行为。其次,在相关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推行公共政策执行的分级、分类负责制,建立有效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形成以行政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为动力的监督体系。再次,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资,扶持高校软硬件设施建设,保证大学生综合质量。大学生规模的扩张,应该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同步,与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协调。数量增加了,如果投入不增加,必然影响到大学生教育的质量。

(二)促进竞争机制的构建,在政策优化的过程中削减消极影响

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所学学科与用人市场的需要不甚一致。因此,对于与市场联系紧密的专业,应适应社会要求特别是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变化,以学生的就业率作为评价标准,调整其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规模。一方面需要扩大高校的办学自,增强其适应社会变化的主动性;
另一方面要推进高校面向社会办学,提高其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对于长期的基础专业,应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作为评价标准。对于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但作用见效较慢的专业,如社会学、哲学等,国家应建立“财政供给制”进行长期性财政投入支持。

(三)完善就业服务,在政策执行的结果处弱化消极影响

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完善就业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学毕业生信息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有助于实现大学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可建设一两个信息面广、信息量大的全国性大学生就业官方网站。就业信息网应旨在为大学毕业生传递就业动态,传授面试技巧,提供相关询问,帮助学生更好的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对高校而言,要注意调整和完善就业指导老师的结构,对指导老师进行定期的培训,促进其建设和维护就业信息网络的专业能力。对就业信息网的内容设置,要合理规划。提供就业信息的同时,注重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专业的就业指导。例如通过专业的人才测评系统,让大学生更好的认识自我,科学地进行自我定位,规划职业生涯;
通过网络培训课程,让大学生了解职场、了解社会,掌握必备的工作技能和职业观念,弥补自身工作经验的不足。积极开展网上招聘、毕业生信息查询和推荐、用人单位需求职位信息查询检索、现场招聘及跨地区、行业对口招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努力实现网络招聘求职大众化。

此外,自主创业是拓展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的好方法,是发挥大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巨大创造力的有效途径。高校应高度重视创业教育,通过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们的创业意识和思维,提高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创业综合能力素质。鼓励大学生充分利用国家出台专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措施,例如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实行政府补贴、降税免税等政策,切实做一回就业的“主人”。

通过扩招政策的全面展开,我国高校迅速实现了从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高等教育的转变,这使得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从培养目标、招生标准、质量控制、学生就业方面的全面变革。扩招政策的价值目标,也应随着高等教育系统的全面变革而有所发展和完善,可持续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促进社会就业率的提高及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召开[EB/OL].http:///xin_wen_dong_tai_890/20111122/t2011 1122_709729.shtml,2011-11-22.

[2]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221.

招投标毕业设计总结范文第5篇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济源市人武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8〕9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766名(男生718名、*48名)。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28日18时。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

四、政治考核

6月20日至6月28日,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eao.gov.cn)*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结论;县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情况,领取带结论的《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体检。

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所辖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五、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在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6月30日至7月2日,区分豫北和豫南两个面试体检地点进行,其中豫北面试体检地点设在解放军153医院空军院区(地址:郑州市友爱路42号);豫南面试体检地点设在解放军第159医院(地址:驻马店市风光路1号)。各地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地点分配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

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和省军区人员联合组成,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参加面试体检前,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见附件3),按要求认真填写。今年体检使用全军统一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由经过培训考核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学专业合格、舞蹈学专业合格和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即各类专业不合格。

6月28日,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军队院校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参加面试体检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以及院校招生计划4倍确定。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以上考生数量不足4倍,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信息以及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名单。

6月29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

6月30日开始,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按照《各地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地点分配和时间安排》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晨6时空腹到面试体检地点报到(带个人1寸照片),首先进行抽血检验(空腹),尔后按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于考生体格检查次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体检医院负责于7月3日18时前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及数据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于7月5日18时前将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入数据库。

六、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军队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印章。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七、复审复查

生长军官学员入校后,应于新生报到30日内完成体格复查,3个月内完成政治复审。凡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取消入学资格,军队院校要于10月10日前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生办公室。对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八、有关要求

一是要压实军地责任。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选拔培养军队生长干部、提高战斗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级要充分认清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政治考核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落实面试组责任制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和体检原因退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军队院校调整改革范围广、变化大,涉及招生院校、专业设置、培养模式、选拔条件等多个方面。各级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法手段,统筹利用军地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国防的责任意识,使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及时掌握招生资讯,为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及时、*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