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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总会计师论文【五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03 19:1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在比较全面评述了我国有关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设置情况等基础上,对目前我国企业总会计师定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会计师的定位问题决定于其职责权限,总会计师最终应成为集经营管理决策、企业和股东价值创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总会计师论文【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总会计师论文【五篇】

总会计师论文范文第1篇

在比较全面评述了我国有关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设置情况等基础上,对目前我国企业总会计师定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会计师的定位问题决定于其职责权限,总会计师最终应成为集经营管理决策、企业和股东价值创造、部门和员工绩效评价、财务经营风险管理、企业内外相关方面关系协调等于一身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关键词:

企业;总会计师;定位;职责权限

近几年来成为热点并被长时间讨论的我国企业(在本文中有时也指相应的“公司”)总会计师(本文所讨论的是我国企业总会计师问题,以下提到“总会计师”时如果没有特指,均指“企业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到来。这既说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时机还不是太成熟,也说明争论的问题仍未达成共识。正是因为这样,仍然需要各方学者继续探讨有关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改革的到来提供理论支撑。总会计师制度改革,重要的是其定位问题。因为只有明确了其地位,总会计师才谈得上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其应有作用。本文结合我国有关总会计师的规定和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关于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

纵观国内外和东西方有企业财务会计负责人的历史,“总会计师”这一称谓最早出自苏联,且明显受其计划经济体制影响。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第二条中要求的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而且要求小型企业也要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这是首次在我国相关制度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这一称谓。该条例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总会计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负责,这在当时公有制经济体制下,实际上总会计师就是“对国家负责”。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其中通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确立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并赋予其新的相应职责。1985年5月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文以下简称“《会计法》”),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1990年12月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本文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条例》从“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方面对其定位。后来在2000年7月起施行的《会计法》中,就对设置总会计师一职有了“刚性”要求,就是“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文以下简称“《公司法》”),也有相关条款规定企业经理或总经理(本文以下简称“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总会计师等企业“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修订后的《公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财务负责人”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以下简称 “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本文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符合总会计师有关任职资格和条件时,可以兼任也可以转任总会计师,否则一般应通过公开招聘或干部交流等方式选择合适人选加以配备;如果企业设置了类似总会计师职位的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等,企业就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但应明确指定这些类似职位的高管必须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二、总会计师的设置

总会计师的设置问题,是总会计师定位、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所有问题的前提。综合前面提到的有关法规条例可以看出,我国总会计师主要是指目前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下同)行政领导成员中,能够协助企业主要行政领导人专职管理该企业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属于国家或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从以上规定情况看,关于我国总会计师的设置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可以设置到必须设置、再到界定设置的企业类型、设置的岗位名称等,已经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趋于与国际接轨,也越来越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总会计师聘任或解聘程序也经历了由企业主要行政负责人提名,党政有关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免职,再到明确以公开招聘或干部交流等方式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配备,然后按照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由国家或地方有关党政部门任命,逐渐改变或淡化了有关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会计师”的规定。将来修订的《条例》想要规范所有类型的企业既不太现实也没有必要。考虑我国国企干部管理等国情及《会计法》的规定,本文作者赞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或名称不同但角色类似总会计师的职位),其他类型的企业可自由选择设置“财务会计负责人”。

三、目前总会计师的定位

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必须在法律法规层面有其明确的定位。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总会计师(包括类似总会计师职位的财务会计负责人等,下同)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总会计师的地位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条例》已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主要负责人,协助企业主要领导人工作并直接对主要领导人负责。作为企业领导成员之一,总会计师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和相关经济核算,本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也必须有其参与。为确立和更加突出总会计师应有的的地位,《条例》还明确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就不再设置与其职责重叠的副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总经理、副总经理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即高管。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公开招聘相关央企总会计师时,也基本都明确了总会计师同样是企业高管,且一般都明确指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是其主要职责。《办法》明确指出,总会计师就是同副总经理一样的高管中的“副职”,或企业高管中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类似职位;《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现在我国总会计师对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其工作职责主要是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财务监督特别是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为确保企业贯彻落实总会计师职责权限要求,《办法》明确要求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诸如企业重大事项参与、财务会计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企业战略经营等重大决策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企业较大金额资金的支出联签等相应工作权限。为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办法》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由国资委根据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办法》还强调了一点,就是企业如果未按规定指定专人有效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那么总会计师的相关工作责任问题就应当由企业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承担。另外,《办法》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使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主要领导人等职责权限逐步规范,从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三者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监督的有效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尽管如此,关于企业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决定了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是总会计师的职责中最主要的方面。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目前的定位就是:由董事会或出资人招聘任命并对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与总经理、副总经理一样都属于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按照中央或地方有关党政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工作职责权限按国资委《办法》规定,主要是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说,目前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这一定位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市场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要求,与国际上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定位相比,也有不少相似之处。另外,具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特色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原则也在(国有)企业这一基本社会经济组织中得到了贯彻和体现,应该说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还是比较符合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深化要求的。

四、我国总会计师定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总会计师制度从无到有再到今天已有近40年的历史,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理论完善和实践创新,不少理论工作者也认为其定位已经比较明确,但部分专家学者的理论论证,以及不少实务工作者的工作实践都说明,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定位还存在问题。事实上,关于总会计师的定位问题争论由来已久,这既源于不同的观点和角度,也源于不同的法规和条例。例如财政部2010年9月印发的《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本文以下简称“《规划》”),把总会计师定位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规划》还提出,为了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确保能够依法提高总会计师地位,以不断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要积极推动修订《条例》。这种描述明显就与《条例》《办法》不完全一致。就《条例》的实践看,不少企业这方面也存在着一定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例如有的企业总会计师与总经理等经营主管之间关系不太清晰,有一些国有企业既设置总会计师,又设置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使总会计师往往有名无实;有的企业为阻止总会计师进入高管层,只设一名不能进入企业管理高层的副总会计师,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干脆不让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领导管理企业财务工作;不少企业确立的总会计师职责仍然基本停留在“纯”财务会计工作方面而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环境要求。另外总会计师“权小责大”的现象在很多企业也都存在。这些定位及职责权限不清晰的现象限制了总会计师的职责履行,严重损害了其应有作用的有效发挥。目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越来越重视股东(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或投资人,这里主要是指国家)价值。国资委明确指出要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更多地关心股东价值,总会计师也将“增加股东价值”作为其履行职能的出发点。据此,必须重新审视我国总会计师的“定位”,比如有的研究者就认为,在目前环境条件下,总会计师应反过来兼任副总经理甚至是地位应仅次于总经理的常务副总经理。当然,笔者倾向于将总会计师定位为与外国的CFO(ChiefFinancialOfficer,首席财务官)相同,使之成为主管财务和会计工作的企业战略经营决策的最高策划者和组织实施者的核心成员之一。

五、总会计师定位问题决定于其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定位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如此方能确保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如果定位不准确,总会计师自身的职能也就难以履行,也谈不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当然更无法实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改革目标。笔者认为,当今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实行的CFO制度(这一制度许多文献都有介绍,本文不再赘述)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值得我国借鉴。据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结合实际和改革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并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加以规范和约束。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目标,结合《条例》《办法》《规划》等对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的描述,笔者认为,总会计师既要有财务会计领导管理的传统功能,更要有参与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领导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职责权限,更要兼具企业价值创造、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领导管理职责,以发挥总会计师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相关财务问题,特别是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企业股东、员工、顾客、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关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财务战略、价值管理及现代企业制度等要求,总会计师从职业角色上看,应定位于参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以伙伴的关系和总经理、董事长等协同开展企业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决策工作,使自己在促使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以及核心竞争力有效增强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总会计师最终应成为集经营管理决策、企业和股东价值创造、部门和员工绩效评价、财务经营风险管理、企业内外相关方面关系协调等于一身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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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高才广.中外企业家[J].2015,(5):90-92.

总会计师论文范文第2篇

__年__学院共有毕业班学生168人,其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卓越)专业26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56人,工业工程工业工程专业44人,汽车服务工程42人,按照培养方案的安排,将参加本次毕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卓越)专业因要涉及卓越计划教学改革,毕业设计前期工作需要延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人员略

(一) 选题阶段(14/15学年第一学期,9月29日-11月10日)

1、确定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结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科研课题,密切联系生产实际和科研实践,从科研、教师自拟、学生自选等选题途径,进行申报拟指导设计(论文)选题。

2、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教师的选题进行初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选题严格按照《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保证选题的性质、难度和分量,确保选题达到本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要求,防止选题雷同。

3、学院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的选题进行审核。

4、经学院教研室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课题,并于10月30日前向学生公布。

5、11月10日前完成师生双向选题。

(二)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14/15学年第一学期,11月11日-11月20日)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任务书,任务书必须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时间和最后的工作成果、主要参考资料、调研计划等,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质和量的要求。任务书请各指导老师于11月5日前上传至系统,11月10日前各教研室主任完成审核。

(三)文献综述撰写和外文翻译(14/15学年第一学期,11月21日-12月18日)

学生通过系统的国内外文献查阅,进行文献资料搜集与整理,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综合性叙述与纵横向评价的文章,要求字数2000字以上,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含外文文献),并把其中相关的外文作翻译。

(四)开题报告(14/15学年第一学期,__年12月19日~__年3月12日)

学生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任务书和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在2000字左右。组织开题报告会,小组成员由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人数为4-5人,组长由学生所在教研室主任担任。开题报告会要求学生利用5-8分钟左右时间精要汇报,回答审核小组成员的提问。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作进一步修改。__年3月12日前将最终稿上传至系统。

(五)中期检查(14/15学年第二学期,__年3月13日-3月31日)

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在中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纪律情况、翻译文章的原文来源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教务处。

(六)实验与研究,撰写论文(14/15学年第二学期,__年12月-__年4月底)

学生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开发、调查研究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写作, __年4月30日前完成正文撰写。

三.毕业(设计)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14/15学年第二学期,__年5月-6月)

1、成立__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2、由指导教师和本教研室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指导论文资格的教师分别评阅并填写评阅书,评阅人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论文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评语,对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并提出“是否可以进行答辩”的意见。5月9日前学生根据评阅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完善。5月13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验收和评阅工作,5月14日前教务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随机抽样送校外评审工作,并对所有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3、组织学生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于5

月16日、5月17日)、成绩汇总。

4、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得分情况汇总得到综合成绩,合分栏应注明各部分成绩所占的比例,总成绩处应由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的公章,以百分制汇总,五级分制上报,成绩汇总表于__年5月27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各专业把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及总结报告按规定时间汇总到学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析总结,做好论文质量分析及数据统计工作。总结报告于__年6月19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学生第一次答辩不及格者,不准参加再次答辩,可先申请延长学业,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二、三周参加补答辩。

四.优秀论文推荐、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及归档(__年6月21日前)

总会计师论文范文第3篇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1.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巩固和拓展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分析解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的能力。3.使学生在方案设计、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搜集、工程绘图、计算、实验、数据处理、外文阅读、计算机和工具书使用、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选题原则 1.从本专业培养目标出发,体现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训练的内容,使选题具有综合性、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结合工程科研、社会实践,使选题具有多样性、应用性和一定的特色。

3.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和研究,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使选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一定的创新之处。

(二)具体要求 1.一般情况下,工科学生应以工程设计为主,参加设计的学生数应占60%以上;
文、理科学生以论文为主,尽可能多地选择与社会政治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实际应用题目,避免把文献综述、资料索引或实验数据的收集处理作为论文任务布置给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应对计算机编程、应用和阅读与选题相关的外文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3.选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要考虑完成设计(论文)所需经费和其它客观条件,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按时完成。

4.选题要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内容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差异而有所不同,充分发挥各类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学有专长的学生,可允许自选课题,但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主任批准。

5.对于一个课题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有明确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题目,内容有所侧重,注意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6.选题需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设计经验与科研能力、对该课题内容熟悉、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承担。一般情况下,助教不单独承担指导工作。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可以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工程科技人员或研究人员承担指导工作,并应有专人(讲师以上职称者)定期进行联系。指导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期间不得随意出差,确因公需出差,须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一般不超过6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做到每人一题。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
1.选择课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
做好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器材等;
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

2.指导学生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认真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和实验方案或调查方案的选择以及审查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的结论等。3.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所提问题和尽量解决学生所面临的困难。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所指导的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并写出评语和评分。5.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由指导教师请一位评阅人(校内教师)或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织教师对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要求参加评阅的教师从学术角度就学生所学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学生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评阅,并给出评阅成绩。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评定学生成绩。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所规定的学分数和绩点,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2.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情况提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要求,系进行统筹安排。3.在教师指导下,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4.独立进行设计(论文)的研究全过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严肃认真,刻苦钻研,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一经发现,其毕业设计(论文)以不及格计。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虚心接受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以不及格计。6.准确绘制设计图纸,认真拟定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做到图画正确清晰,设计合理经济,说明书简明扼要、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计算正确,并用中英文撰写说明书(论文)摘要。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调研记录本、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录像带、设计手册、打印本、样本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须由各系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对有价值的还需要整理归档。

第五条 毕业设计的组织工作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校、二级学院、系的工作职责分别为:(一)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1.在学校预算的基础上,落实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预算。2.汇总各二级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3.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4.做好全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选编工作。5.督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登录、入档工作。(二)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二级学院院长的领导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由各系主任参加,其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

2.审核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配备情况(题目、指导教师名单于第8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呈报教务处备案)。

3.督促、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负责组织、监督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评分工作。

6.做好二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编印工作。

7.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以及经验交流。

(三)系工作职责系是直接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单位,其主要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选定题目,组织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资料。

2.组织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

3.提出指导教师名单和分配题目。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和质量,研究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5.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小组,根据规范化要求进行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参照附件1。

6.成立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所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一般分为资格审查、审阅、评阅、答辩和综合成绩评定五个环节。1.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经形式审查小组通过、指导教师评阅、系主任批准,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2.审阅。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附件按期交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写出评语和评分,所评成绩占设计(论文)成绩的60%。3.评阅。详见本规定第三条第5点,指导教师所评成绩占设计(论文)成绩的40%。4.答辩。(详见本规定第七条)5.综合成绩评定。(详见本规定第八条)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每个学生均须逐个参加答辩。1.答辩前,各二级学院应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为3—5名,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各答辩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秘书(不占答辩成员名额),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材料整理等事宜。

2.对于毕业学生太多的专业,可分别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其成员须具讲师以上职称。对于结合生产或科研任务的毕业设计(论文),可以聘请有关生产、科研部门的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

3.答辩委员会与各答辩小组的成员由各专业提名,经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后,于正式答辩前一个月送交教务处,由主管校长批准后生效。4.答辩委员会与各答辩小组的任务是组织本系、本专业学生的答辩评分工作,统一答辩方法、步骤、要求,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统一评分标准,科学严格评定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5.答辩一律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最后一周内进行,时间大约2—3天。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答辩的名单、日期安排提前向学生公布,并于答辩前报教务处备案。

6.答辩前两天,指导教师应把毕业设计(论文)发还给学生,由学生写好答辩报告书面提纲。提纲包括:①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
②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
③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④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情况的评价。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

7.答辩提问一般二十分钟左右。提问要考察:①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研究方法等的掌握程度;
②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体现程度;
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须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等。

8.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评语栏中写出评语,评定学生答辩成绩。指导教师和系主任结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平时成绩、设计(论文)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成绩进行综合成绩评定,其中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审阅和评阅成绩组成。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学生公布,有关教师不得事先将评分情况告诉学生。

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参照附件2。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及其标准 1.评定学生设计(论文)成绩时,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一般来说,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不宜过多;
凡经过全面考核,确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坚持原则,作不及格处理。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要把好关,对优秀和不及格的作认真审查,集体讨论,保证准确。

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内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并向学校缴纳一定的指导费。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其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2.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占20%)、设计(论文)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30%)三部分组成,按百分制折算为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3。

第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确定经费总额,然后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人数分配到各二级学院,包干使用。经费使用范围是:材料、器材的消耗费、加工、部分计算机上机费、资料费、调研费等。

凡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项目的题目,应从该项目经费中拨出适当经费支持毕业设计(论文),以解决毕业设计(论文)经费不足的问题。

第十条 本规定从2000年起实施,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 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 附件3—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理、工、农)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附件3—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OOO年四月四日报送:校党委正副书记、正副校长、校长助理发至:各学院、毕业班级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 (论文)规范化要求 为加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范化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 2.具体要求3.主要参考文献4.指导教师评语5.评阅教师评语6.系审查意见7.答辩委员会评语及成绩评定8.成绩综合评定 9.教务处审定意见(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具体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和主要参考文献由指导教师把关。2.指导教师评语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表现、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和质量等方面进行较详细的评价,作出是否达到合格要求和能否参加答辩的意见;
评阅教师评语由评阅教师主要从学术角度就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所反映出来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运用程度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评阅。3.系审查意见由系主任领导的形式审查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达到合格要求、是否具备答辩资格的意见。

4.答辩委员会评语及成绩评定由答辩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5.成绩综合评定由指导教师、系主任根据学生在作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平时成绩、审阅与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6.教务处审定意见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作出最后审定意见。

二、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结构规范化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结构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中英文) 2.毕业设计(论文)目录 3.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⑴选题背景 ⑵方案论证 ⑶过程(调查、研究、设计或实验)论述 ⑷结果分析 ⑸结论或总结 4.致谢或后记 5.附录 6.参考文献 (二)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的具体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由指导教师把关。

2.论文文本每页右下角必须有页码,目录中必须标明页码;
正文内容中的序号统一规范为:一、二、三、...;
(一)(二)(三) ...;

1.2.3....;
(1)(2)(3)...。

3.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1)选题背景:说明本设计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本设计的指导思想。? (2)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以及所采用方案的特点。

(3)过程(调查、研究、设计或实验)论述:指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

(4)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的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和推论。

(5) 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尚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4.致谢或后记:简述自己通过本设计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以及协助完成设计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5.附录:包括与论文有关的图表、计算机程序与运行结果、主要设备与仪器仪表的性能指标和测试精度等。? 6.参考文献:为了反映文稿的科学依据和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以及向读者提出有关信息的出处,正文中应按顺序在引用参考文献处的文字右上角用[]标明,[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的序号一致,正文之后则应刊出参考文献,并列出只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的文献。

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名/出版事项顺序排列:? 期刊——著者,题名,期刊名称,出版社,卷号(期号),起始页码。? 书籍——著者,书名、出版社,版次(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年,起始页码。? 7.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一般情况下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成文,若手写则要求书写工整。? 8.图纸要求:图面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圆弧连接光滑,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必须使用工程字书写。提倡学生使用计算机绘图。? 9.曲线图表要求: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徒手画,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制。? 10.摘要与外文要求:中文摘要与外文摘要都应在500汉字左右或相应字符数;
要求阅读一定数量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资料。

11.字数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在8千—1万字左右;
文科各专业的文献综述必须单独写,其字数应在1—2千汉字。? 文、管理等科类均可参照以上文本结构规范化要求,作出符合该科类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结构规范化要求。

三、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的要求 1.各二级学院必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小组,根据规范化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该项审查工作应在答辩前完成。

2.形式审查合格者由审查小组签字后方能参加答辩;
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应令其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3.若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其论文的形式审查一律回校后进行。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稿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封面由教务处按统一格式印制。

2.文本纸张的规格为16开。

3.文本正文内容一般要求用计算机处理,用五号字编排,单面打印。

4.文本装订顺序为:封面、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或后记、附录、参考文献。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 一、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审查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设计(论文)经系形式审查通过,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形式审查后,由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以公开方式主持答辩工作。答辩前,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成员都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了解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答辩准备。答辩过程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但不少于10分钟;
学生须回答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所提问题,答辩提问一般二十分钟左右。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3.成绩评定(1)答辩前,每个学生须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时间内交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作出预评分。(2)答辩工件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评定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对于所评优秀、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要把好关,认真审查,集体讨论,保证准确。(3)由指导教师和系主任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平时成绩、设计(论文)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作出综合成绩评定。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学生公布。

二、实施办法 1.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进行。

2.各二级学院应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生太多的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

3.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的职责是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评定学生成绩、写出评语等。

4.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向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总会计师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字:语文教学;
无效课堂;
教学行为;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9-0154-01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如何实现高效课堂越来越受到广大教师的重视。但低效甚至无效的课堂教学行为依然充斥课堂。在华丽热闹的课堂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教师教学行为的苍白无力与失位。因而,要提高语文课堂行为的有效性,就应该认清几种常见的无效课堂教学行为的表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改进,让课堂讨论大放异彩。主要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表现一:无效的问题设计及对策

亚里士多德说过:“思维是从疑问和惊奇开始的,常有疑点,常有问题,才能常有思考,常有创新。”所以,我们要重视课堂问题的设计,要做到精挑细选,慎之又慎。如果设计的问题是无效的,没有价值的,那么课堂教学必然无效。有时,教师出于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考虑,教师设计一些学生感兴趣的问题让学生讨论。学生很配合,讨论十分热烈,一个个面红耳赤,互不相让,课堂热闹非凡。而其实,这个问题的设计却是无效的,因为设计的问题与教学目标脱节,不能体现出教学的重点,这样的课堂讨论岂能有效?

对策:紧扣大纲或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精心设计要教学的问题。设计的问题,既不能过深,又不可过浅,要有一定的挑战性,要让学生有所得。当然,还要考虑到所教的对象——学生的实际情况。有教师在课堂主问题的设计理念指引下,从不同角度去设计问题。这样学生就会更容易接受,开展讨论也顺利得多。

表现二:无效的过程调控及对策

这种情形表现在学生讨论的过程中,教师指导没有章法,教学随意性强,既缺乏学生自主学习的依托,又没有程序可言。具体说来,讨论小组没有中心发言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变成争吵,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
没有主持人,谁想到了谁就说,谁成绩好谁就多说,成绩较差的学生几乎无发言的机会,长此以往,他们只能充当“看客”;
没有记录人,讨论结束,没有形成文字,即使有些收获,由于没有记录,讨论如“水过鸭背”,小组代表发言时不能流畅表达小组的观点。

总之,教师由于过于强调学生的主动性,过于“放手”,在整个讨论过程中,除了讨论时间到叫几声停止以外,基本处于边缘化状态。问题讨论来讨论去,就像皮球一样踢到了教师手里,最终还得依靠教师解决。这样的课恰如蒋守胜教师所说:“表面上课堂极为热闹,但在热闹的背后却是思维深处的荒凉与冷漠。”

对策:没有自主就没有合作探究。自主学习是讨论的基础。所以,在开展课堂讨论之前,教师应要求学生该读的多读,该思考的多思考,该收集资料的得收集资料,就是使学生先体验,先感悟,并写出心得,写出答案,确保讨论时有话可说。讨论实际上就是各种观点的碰撞与融合。然后要求各学习小组分好工,谁主持,谁记录,谁是中心发言人,谁作为代表发言,都要清楚。这样,课堂讨论才能有序进行、切实展开。有序才会有效。课堂讨论就是让“学生在讨论中,学会了客观地分析和辨证地思考,培养敢于同别人争论的胆魄;
学会了发现他人的优点和欣赏他人,相互取长补短,集思广益。”

表现三:无效的总结及对策

学生回答问题结束,应不但有检查、有展示,而且要有总结或评价。可是,有时教师出于赶教学进度的考虑,无总结或者总结不深入,如蜻蜓点水一般,抓不住评价的要点;
或者一味肯定学生的答案,对于学生一些比较出格的理解,也视而不见,生怕一旦指出来,就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重评价形式而忽视评价的内容,教学的有效性,即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到底学到什么,获得什么。另外一种常见的情形是,重教师总结,忽视学生自我总结、反思。导致课堂总结可有可无,直接影响了课堂教学的效果。

对策:教师既要预设好课堂教学的问题和教学的过程,也应预设好课堂教学的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特别要重视作为实践者的学生的反思与总结,给他们一点时间,让他们清楚不足在哪里,以后要注意什么,成功点又有哪些。

例如在讲《荷花淀》这篇课文时,给学生课堂讨论的问题是:课文环境描写的作用。学生思考并讨论结束后,对于出现的问题,教师应不急于做点评,而是要求学生进行自我检查和反思,小组与小组之间相互点评。结果,大多数小组都补充、改进了自己的答案,使答案更加合理。不要小觑学生自我检查和反思的能力,只要给他们展示的舞台,他们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惊喜。

总之,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中的每一个问题,预测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即使课堂教学成为展示自我与合作探究的舞台,又牢牢“掌控”在教师手中,有序而有效地进行。只有这样,课堂中的无效教学行为才会减少,我们的课堂才会成为更加高效的课堂。

参考文献

[1]郭克勤,姜野军.注重教学问题呈现,实施有效课堂教学[J].语文教学与研究(教师版),2009(9).

[2]许倩.牵一发而动全身——谈中学语文教学中的主问题设计[J].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9(9).

总会计师论文范文第5篇

在我国,会计委派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有关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向国有企业派出会计人员,并授权其代表派出机构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管制度。在湖北、上海等地的操作中,会计委派制又有财务总监制、主管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委派制等不同方式。

赞同会计委派制的学者,从不同方面总结、归纳了它的成效(如郜进兴,1999;
潘爱、杨佩礼,1999)。从总体上讲,目前学者们对会计委派制利弊得失的分析,大多是就事论事——规范财务秩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学者从委托的角度探讨了会计委派制的规范化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难题的对策思路。我们认为,学者们研究解决上述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亦认为,当设计一种制度时,应同时考虑以下问题:这种制度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权宜之计?实施制度的成本有多高?当我们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时,就会发现,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存在四个悖论。

悖论一: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与难以发挥监督积极性的矛盾。

按照目前的制度,国有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如产权机构)向企业派出的财务总监,与所在企业的经济利益完全脱钩。监督的动机来自于一定的利益刺激,否则,便没有监督的积极性。作为所有者的股东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的利益与被监督企业的收益及其管理者的管理成效有直接的关系;
作为社会监督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要对被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并且,其评价结论直接、间接影响其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其评价、鉴证结论承担连带责任。在目前的会计委派制下,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完全脱钩,使他不具备股东的监督资格,因而他不会有监督积极性。财务总监是财政部门派出的代表国家监督国有资产运行效率的人员,有的还具有公务员身份,而不是像注册会计师那样的专职监督人员。目前的制度还缺乏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其对监督企业的评价结论是否独立、客观、公正直接或间接挂钩的机制,更谈不上更他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因此,财务总监不会有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监督积极性。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在制度上从两方面采取措施提高财务总监的监督积极性:使财务总监具备股东的身份,或者增大财务总监的风险,使其逐渐成为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专职监督人员。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将使财务总监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这就是本文所说的会计委派制的第一个悖论——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以提高其监督的积极性。但是,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初衷即使财务总监的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防止他与企业“合谋”是矛盾的。使财务总监成为注册会计师之类的人员,又会产生以下两个新的矛盾:一是在现有的专职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一个专职的财务总监监督体系,此两者在职能上交叉、重复,就难免使财务总监给人以多余之感。二是一旦财务总监独立、成为专职监督人员,那么,他代表国家利益的地位又会大打折扣。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出发点也是矛盾的。

悖论二:利用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外部监督与监督难以到位的矛盾。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讲,财务总监处于人的位置,按照目前的做法,其委托人分别是财政部门、国企的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委托的要求,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人实施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人们提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同时,对财务总监的监督问题就要作相应的设计。否则,仅仅靠财务总监的觉悟、自觉性,甚至是良心,会计委派制肯定会流于形式,不会有任何实效。但是,在现有的制度里,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不多的。在有限的对财务总监监督问题的研究中,有人提出了对财务总监进行再监督的观点: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独特作用。明确审计责任与财务总监责任,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督工作的检验,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社会职能。但是,这会引起本文所说的第二个悖论——在我国,在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置一套会计委派制监督体系,其原因在于人们对有些注册会计师已不“信任”,他们监督不力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企业,也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又有多高的可信度呢?当然,人们可以采取许多特别措施监督财务总监。但一种制度的实施成本太高,是不可取的。可能有人会说,随着法制的完善和经济转轨的完成,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有效性、可信度肯定会提高,他们对财务总监工作检验的可信度也会提高。但是,在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到位后,财务总监的监督又有多大的必要性呢?

悖论三:以财务总监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考核其监督成效,与他的地位应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矛盾。

笔者认为,对财务总监业绩的考核,是评价其监督成效的关键;
能否设计出有效的制度来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会计委派制能否继续推行的重要决定因素。应该说,现行制度对财务总监业绩考核的设计是没有到位的。有人认为,可以依靠股票市场上股东“用脚投票”的机制以及竞争性劳动力市场所产生的压力,来对财务总监的业绩进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出现企业面临破产的可能性,企业的股价会持续下跌。这些信息使财务总监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信誉受损,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个人利益会受到危害。应该说,依靠证券市场的“用脚投票”机制实施外部监督,具有很强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机制用于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万万行不通的。我们知道,影响股价的因素可以分为系统性和非系统性两大类。前者是整体的宏观环境变化对股市的影响,它导致的股价波动与财务总监的利益挂钩是不恰当的。而非系统性因素是指单个公司的经营管理政策、人事变动、投资决策、技术改造方案等对股价的影响。这类因素导致的股价波动也不应当记在财务总监的“账上”。因为,记在他“账上”的结果,必须导致他为了提高股价,而非常关心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关心,有可能使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不复存在,出现损害所有者利益、与所在企业合谋的道德风险将是非常自然的结果。这样,引出我们关于会计委派制的第三个悖论——不用一定方法考评财务总监的监督业绩,他便没有工作压力和监督积极性;
而将其业绩与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又会使他与企业合谋,失去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

悖论四:财务总监约束、防范的职能,与为企业服务、出谋划策职能难以统一的矛盾。

笔者认为,一种监督制度,应有两方面的积极效应:一是约束、防范、消除损害有关当事人利益的不良行为;
二是从维护有关当事人和自身利益的角度,为被监督人出谋划策,如帮助其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使被监督人的收益更大,或者最大化。应该说,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在第一个方面对财务总监作出了硬性要求,使约束、防范成为财务总监应当履行的职责,而在第二个方面,则没有作出硬性规定,这使得服务、出谋划策至多成为财务总监的权利,而不是责任。有些财务总监出于良心、觉悟可能为企业出谋划策。但是,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良心、觉悟产生的为企业服务与出谋划策的积极性,不会有长久的刺激力。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他为企业出谋划策的实际成效挂钩。但是,这又会产生本文所说的第四个悖论——不将财务总监的利益与财务总监为企业出谋划策的成效挂钩,难以提高其积极性;
而一旦挂钩,他又会与企业合谋,做假账、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会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愈演愈烈。

二、结论及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计委派制所产生的四个悖论,实质上限定了它的使用空间和时间范围。这些问题不解决,会计委派制就不会有实质性成效。而在目前的委派制框架下,这些问题是不能解决的。因此,会计委派制只能作为国家监督国企的一种权宜之计,或者说是目前在对国企监督乏力、而又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么,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的原则是,当一种制度存在替代品时,人们应选择符合多数人习惯的制度,而不应另外再创造一种新制度。会计委派制存在很多替代品,它们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所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才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的根本出路。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严格执行《会计法》。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这对约束企业单位的不良会计行为,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国企会计信息失真与国企的所有者监督不力有直接关系。而这又源于国企产权改革不到位、目前产权主体不明和利益不清,所有者代表(如代表国家的董事、国有资产的投资机制等)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和压力。因此,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是医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一剂良方,只是它见效的时间要长一些。

第三,强化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委托人的合谋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入手,使其逐步恢复应有的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是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基本途径。

「参考文献

[1]范雪玲、范先国:《对会计委派制的疑义》,《财会月刊》,1998年第10期。

[2]郜进兴:《关于“会计委派制”的若干问题》,《会计研究》,1999年第9期。

[3]潘爱、杨佩礼:《初探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四川会计》,1999年第11期。

[4]王海燕:《从产权经济学角度看财务总监问题》,《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