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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五篇】

时间:2023-07-04 10:00:10 来源:晨阳文秘网

(2)全员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2、全面迎接国家审计为了迎接国家审计署的全面检查,根据市局(公司)审计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五篇】,供大家参考。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五篇】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范文第1篇

一、审计方面的工作

1、根据市局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财务审计部工作的提出要求

(2)全员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2、全面迎接国家审计

为了迎接国家审计署的全面检查,根据市局(公司)审计重点,我部门对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复查,并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及时为集团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并对审计将涉及财务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布置。

3、财务的审计、监督岗位

我们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监督职能,今年面向社会招聘了四位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充实加强财务的审计、审核及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明确了四位同志的工作职责和范畴,要求尽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个财务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为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4、制定并学习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履行总经理赋予的职责,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稽核检查力度,规范集团财经秩序和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财务审计部特制定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大家认真地学习和讨论,积极思考,并赞同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财务方面的工作

1、增强财务服务意识2011年,我们一如既往地按“科学、严格、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好务作为我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根据集团公司规范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审核程序、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和发挥职能部门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的要求,财务审计部将财务集权管理调整为财务人员试行委派制,并采用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审计部主要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资产的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内部会计凭证的稽核等业务,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作用。

3、预算管理得到稳步推进

4、强力整顿财经秩序根据市局(公司)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和财务收支自查工作方案,集团公司围绕市局“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创造和积累的财富”的工作思路,以“摸清家底、揭示隐患、促进规范、推动发展”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局(公司)的自查要求,认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财务审计部从严从细,自上而下对“帐外帐”、“小金库”和虚列(乱列)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失真和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实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财经秩序整顿相结合,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将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时间、性质等分门别类,从中查找经营和管理上的漏洞,并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的自查,切实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5、加强资金管理的作用为了规范**集团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降低和杜绝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健康发展。集团公司从2011年8月份起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纳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我们为了保证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能顺利、及时进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按照市局(公司)结算中心要求,对各分、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经营费用及财务费用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和汇编。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强调各分、子公司要加大催收货款力度,保证集团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为了更好的发挥财务职能,我们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强化财务的预测、分析及筹资功能,加强对重大投资资金的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及时的数据与技术支持。

2011年是**集团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也是财务审计部创新思路,规范管理的一年。财务审计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行业发展思路,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整体工作部署和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完成了部门职责和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

我们公司能够在金融危机的年度里账目一直非常良好,这也与财务审计部工作的认真努力负责有很大的关系,公司没有一笔坏账、死账,这些都归功于财务审计部的工作,所以我们要给财务审计部全体员工记一等功!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审计;
集团公司;
财务管理;
优化

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暴露出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1.资金统筹方面

(1)资金筹措。存在着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则难以准确把握所需资金的数量。从而,在自有资金和外源资金的比例把握上也将出现偏差。这样一来,必然影响到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

(2)资金预算。根据经验数据可得,人工费用往往占项目总预算的20—30%左右。然而,因资金在空间上同时处于G、W、G`等三个阶段,这就意味着在缺少公司资源计划有效管理的情况下,传统财务管理已难以有效界定不同生产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量。

2.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流量流向方面。这里主要存在两点不足:①借助资金申报制度所进行的资金监管,难以使财务管理主动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资金配置的权变管理。②传统资金在流量和流向上的监管模式,无法预先和过程的把控资金,而更多的则体现为事后性。

(2)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仅能变相降低由利息所带来的会计成本,还能减少机会成本所带来的资金决策损失。在“利润=收益-成本”的公式下便不难知晓,惟有进行全流程的成本控制才能达到上述要求。然而,传统财务流程管理在针对团队生产模式下的资金使用监管,因难以获得精确的资金使用、耗费信息,从而无法在资金节约目标下给予过程控制。

3.利润分配方面

众所周知,公司可支配利润作为自有资金需要进行结构划分。具体而言,可大致划分为:扩大再生产资金、发展基金。从财务管理的项目来看,公司在主营业务外进行各类投资活动便主要借助发展基金来完成。这时便面临着一个问题,即如何确定二者的比例结构。传统财务流程在此环节时,往往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来进行资金划分,但在有限理性的约束下仍时常出现划分偏差。

二、会计审计工作优化财务管理的功能定位

针对以上不足,并在资本循环公式G—W—G`的逻辑关系引导下,下面将从两个方面考察审计工作的功能定位。

1.辅助资金预算的功能

针对某项目资金预算的优劣程度,将影响到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然而,项目组在申报预算资金时往往受到自身利益驱使的影响,难以从公司整体层面思考问题。当然,这也受到当事人所处公司层级的约束。通过引入常规的审计工作,其在完成规定的复核、评价任务后,还可以结合公司整体发展状况对项目资金预算提出建议,从而辅助项目组(或事业部)调整预算结构。

2.辅助资金使用的功能

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侧重于资金流向、流量、效益发挥等要素。正如上文所述那样,因信息不对称和市场环境的干扰,而难以规避资金管控风险。但在借助审计工作的最后控制职能时,则能从另一种视角来客观考察资金的使用情况;
并在结果评价的基础上,向财务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特别是引入第三方审计时,这种功能释放更加充分。

由此可见,在不改变审计工作职能的情况下,只是增加“建议”环节便能有效改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对于利润分配方面,因受到机密性和战略性的影响,审计工作的功能发挥相对较弱。

三、功能定位指向下的优化措施构建

结合以上所述,以下将从两个方面进行优化措施的构建。

1.针对公司资金链条风险的财务审计

从动态的角度,考察资本循环G—W—G`可知:在这三个环节中,不仅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依次呈现;
而且,在空间维度上体现为同时存在。因此,这就对公司的资金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诸多公司都面临着提升资本有机构成的任务。公司资本有机构成的提升,通过固定资本重置的方式来实现,必将增大公司的资金投入。从而,公司财务审计将为此提供安全屏障。

2.针对公司资金优化配置的财务审计

正如上文提到,公司的资金在时间、空间维度上的存在要求。由此,会计审计功能又体现在:优化配置公司资金方面。在以市场拉动为主要模式的商品销售形态,使得公司不仅要关注下游的需求方,还要面对上游生产要素的购进渠道。即:在货币职能(G)、生产职能(W)、商品职能(G`)环节中,公司须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若要最终实现“惊险的跳跃”,公司则须科学测算出各领域的资金预算。

综上所述,以上便构成笔者对主题的讨论。由上不难看出,配合现有财务管理技术提升措施;
并挖掘审计工作的优化潜力,通过双管齐下必将推动矿业集团公司的发展。

四、小结

应把审计工作从作为财务管理活动的对立面解放出来,使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共生态势。在路径构建上应突出审计工作的辅助资金预算、辅助资金使用等两项主要功能。

参考文献:

[1]刘 涛:关于企业财务审计问题的新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1,(7).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企业集团 集团公司 内部控制 监督 财务总监

1 前言

按《公司法》组建的企业集团,主要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而聚合,决策经营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班子---二级单位经理---经营班子---,因而,尽管管理的层次多、幅度大,但内部的治理机制是比较明晰的。

我国在1994年《公司法》颁布之前,已开始在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及电子行业进行企业集团试点,但真正推行还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后,而且从推行效果来看,处于沿海发达省市要好于内部省市,一些新兴行业、规模中小的企业集团要普遍好于上述行业中成立较早的企业集团。这主要是那些较早成立的以国有特大型骨干企业为核心而改组的企业企业集团一开始就有非经济因素的行业垄断性,存在浓重的行政色彩和产权不清原因,这说明,我国的企业集团发展,仍处于探索过程中。

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是一非法人机构,其依托一般是一个或几个集团公司的联合,在我国,绝大部分是一个集团公司,而且这种集团公司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滚爬壮大,形成一种以产权为纽带,以母公司为核心,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这种组织体系,在避免行政捏合的同时,形成富有特色的决策经营系统和比较明晰的内部控制治理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系指组织规划和管理而采用的所有协调方法和措施,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二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作为按《公司法》组建的企业集团,其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又可按系统的层次性划分为对母公司和对子公司,企业集团的内部控制实际上以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表现出来。

集团公司如何开展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从目前的企业集团运营实践看,方式有所不一,如财务总监派出、财务主管派出和轮岗、成立内部审计、稽查部门等等,可以说,

模式多种多样。其中财务总监派出的管理机制更是有待探索。

适值《会计法》正式实施之际,集团公司要推行在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制度,具体需要构筑一个怎么样的财务总监管理体制?增加财务总监后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制做何改变,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必须首先对目前集团公司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制进行分析。

2

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制模式

在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组织体系,集团公司一般实行三级管理,即如下模式:

集团公司是以母子公司型式存在的,下面多个子公司的财务各自独立设帐核算和管理,一般来说,母公司财务部门的担子更重,除负责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对所有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监控。

集团公司负责人

(总经理)

总会计师

财务部经理

(财务主管)

内部审计经理

(财务审计块)

图1:集团公司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

目前,作为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工作主要落在财务部负责人(财务主管)这一层,而问题也就出现在这一层次上,现分析如下:

2.1单位负责人(总经理)的责任如何得到落实、保障

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会计法》,与85年版和93年修改版相比,在八个方面作了更大的修改,其中之一,便是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一是明确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负责;
二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是对各单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具体体现在第1章总则和第6章法律责任中。可见《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规定是明确的,这反映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经营的客观要求和约束。因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由于单位负责人并不负责具体的会计工作,他的这部分责任只能通过内部委托授权关系,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和落实,正因为这样,单位负责人必须强化这种责任下放的委托授权的接受对象。

2.2 总会计师并不承担具体的会计监督工作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设置总会计师,新《会计法》第36条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可见委托授权对象,对于设置了总会计师的企业,可以把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授权给总会计师,对于没有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这种委托对象只能是下一层次的财务部门或相应机构了。

但总会计师也不从事具体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第5条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可见,作为总会计师,所承担的是更加重要的参谋职能,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而且这方面的工作也主要是起组织和领导的职能作用,总会计师的职责在《总会计师条例》第7、8、9条作了明确的规定,第7条中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

(1)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本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

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条规定:“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9条规定:“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总体的任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现在,大多数的集团公司都制定有《总会计师领导责任规定》或《总会计师工作规定》等,是按照上述条例细化制定的,从对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来看,具体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不是由总会计师承担,而是由有其组织领导财务部门开展。所以,如果单位负责人把这一权利责任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仍要向下委托。

2.3

财务部门对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责的承担。

财务部门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这一职责,新《会计法》第5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章会计监督部分中,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可见财务控制、会计监督是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理所当然。然而,问题是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又不仅仅是从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这一项工作,而且,即使是监督工作也存在监督别人和自我内部监督双重内容,况且,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以执行会计核算任务为主,且权力也有限,这往往会导致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再加上,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质量如何保障,如何衡量,谁去衡量呢?等等,新《会计法》的制订,已注意到这一问题,因为从大量出现的财务管理案件来看,正是因为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弱化所导致,因而新《会计法》对加强财务监督制度、法律责任的明确上,作了重大修改和调整。

转贴于

2.4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另一条线,象集团公司这类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一般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3条规定:“下列单位,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
……。”第4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具体集团公司本身系统的实际情况,会制定相应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从内部审计的职责来看,主要着眼整个集团公司的管理,其依据是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比单纯的财务审计范围宽得多,但财务审计仍是其重点内容,内部审计部门也具有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职能,这一职能是《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赋予的,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使新《会计法》中第4 章“会计监督”条款得以具体实施的一个保障。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得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受到控制和监督。然而,前面讲过,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并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所以,如果要加强内审部这条线里这方面的职能,必须加强内审相应的人力资源的建设。这就是对应的财务总监派出管理出台的原因。

3 新的财务监控机制设想

根据上面的分析,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机制可调整如下:

(1) 各级财务部门首先必须作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这项职能工作的权力,由新《会计法》这一法律赋予,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集团公司相应的财务具体规定明确。《会计法》明确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承担好这一职能,如果真的这一道防线能守好,那就十分完美,但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无法得到保障。

(2)增加独立工作机构,即由内部审计部承担独立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相应的相应的财务、审计规定明确。对财务部门的这一工作职能的履行以及由此引伸的企业财务运作进行控制和监督。

(3)总会计师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发挥参谋作用,提供专业建议和业务指导,同时行使总经理(直线主管)在财务管理方面授予的直线权力,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核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也即财务部门的业务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同样,内部审计部中有关财务控制及会计监督这方面的业务也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

(4)总经理把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权利责任(属于财务管理范围)分别授权委托给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由总会计师组织领导财务部实施,内审部经理组织相应岗位实施。

(5)为强化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由集团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编制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岗位。

(6)财务总监组织行政管理属内审部,业务管理同时属内审部和总会计师,以总会计师为主,内审部协助。

(7)财务总监依据新《会计法》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接受总会计师及内审部赋予的职权,同时对对应的职责负责。

(8)财务总监日常工作汇报归口为总会计师和内审部,重大问题有直接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汇报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分析,一般的模式要改变,新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如下图新模式。

4 财务总监派出制度

从上面分析可知,如果是财务总监与财务管理二条线并行,就需要在加强原有会计部门的控制与监督工作之外,还需要加强第二条线,这就必然导致财务总监的派出,在上面的组织体系下,财务总监与各层次的关系如何呢?分析如下:

4.1 财务总监与总经理: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的形式以对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负责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后二者的职权直接来自总经理的授予。由于财务总监独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有直接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和汇报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特殊情况需要,可直接过问财务总监的工作,从这点讲下派的财务总监也是总经理的助手,但除非特殊情况,根据分层管理原则,财务总监日常工作由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组织、领导。

4.2 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

小企业情况下,总经理直接管理财务工作,但在大中型规模的情况下,总经理精力有限,遵照分权管理原则,总经理把财务管理的一部直线权力分权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作为助 单位负责人

(总经理)

总会计师

内部审计经理

(财务审计块)

本部财务主管

子公司财务主管

财务总监

母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财务部

现有的职权责任关系

增加的职权责任关系

重大问题职权责任关系

图2:改进的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

子公司经营班子

(经营管理)

手,负全部财务工作参谋职能,并负直线权力下的相应职能;
对于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权,总会计师拥有直线权力,即组织领导和指挥权,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总监将接受来自总会计师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权,同时对总会计师负职能责任,这实际上是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

4.3 财务总监与内审部经理:

从新《会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的规定来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既是会计工作的范畴,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这样规定,也许跟中国的国情有关,即内部审计仍以财务审计为主。

可见,财务总监有双重身份,既是会计工作者,也是内审工作者,或者说是从内部审计的角度从事会计工作,这与财会部门岗位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是有根本区别的。正因为如此,财务总监的工作不受财务部门的干扰,其编制属于内部审计部,组织行政上接受内审部经理领导,其职能除从总会计师那里接受外,还要从内审部经理那里接受内部审计的职能。

4.4 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的财务主管

为加强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现在的集团公司往往采取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和财务总监制度,这种制度在沿海特区中的大中型国企及三资企业中运用得比较广泛和有效。如,深圳市94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投资与财务的内部审计及监督的意见》中,所提出的财务监控方面的11条指导意见,就对财务主管下管一级与财务总监派出制度作了规定,这对目前集团公司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所谓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即指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进行直接管理,负责其选拔、委派、考核以及奖惩等方面事务,以保证集团公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那么,下管一级的财务主管工作职能是什么呢?与财务总监的职能怎样区分?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一般会制订有《财务主管轮岗管理规定》;
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财务主管依据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开展所在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这就很明确地规范了财务主管的工作职能。我们再看看特区一些企业集团的做法,深圳免税集团95年颁布的《财务主管人员下管一级暂行规定》中主要内容是:

(1)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实行定期轮换制;

(2)各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长行政上受集团公司计财部领导,由集团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行政上受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计财部领导、监督;

(3)下派的财务部长负责所在单位的全面财务工作,组织和领导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如实反映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各项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集团公司每年对派出的财务部长考核一次,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5)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财务总监、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听取其财务执行情况(每季一次),同时提交书面财务报告。

可见通过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方面得到一定的强化和组织保证,但是财务部门只是一个职能部门,职能上还要接受子公司生产经营班子领导,完全靠财务主管去执行控制和监督职能在客观上是一定困难的,原因是:

(1) 财务部长要双向负责,一身二役不可得兼,既然身为二级企业经理的助手和参谋,那么地位上决定了不可能充当“监军”角色,难以向集团公司负责,维护公司利益。

(2) 财务部长虽然也是属于总公司派出人员,但毕竟是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从组织的结构与管理的角色来说,总公司很难对其进行过多的控制。

(3) 虽然有的集团公司对财务部长的任免不必与所在的企业领导协商,完全可以直接委派、更换,但双向负责违背命令统一原则。集团公司与二级公司在利益分配,资源占用上毕竟时有矛盾,财务部长有可能处于要么坚持原则,与企业领导产生摩擦,要么丧失立场,做假报表、隐瞒亏损或利润,费用开支超标准入帐,乃至重大资金流动失控或资产流失的境地。

因而,集团公司在对二级企业的财务监控上既要为企业选派财务经理,更要向企业派驻“监军”,这就是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可见,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是两条线,由于财务总监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因而所在企业的财务主管所负责的工作自然也就在财务总监的监察范围内。财务总监有权了解财务主管主持的所有财务活动,而且后者还要定期向前者汇报。

4.5 财务总监与子公司总经理:

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尽管属下派,但仍是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领导班子)的助手和参谋,从权力责任结构层级上讲是中层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的运作。是子公司运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负责人。但财务总监则不然,他不是子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而是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岗位工作职能,从管理层次上讲,相当于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级别。正因为如此,工作有更大的超脱性,财务总监有权了解、审核子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班子)有责任支持、配合财务总监职能工作的开展

5 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

基于上面认识,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探讨如下:

先看看法律法规依据:

(1) 新《会计法》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机关法律法规。新《会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已明确指出了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职能;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范文第4篇

一、年财务审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财务方面的工作

1、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规范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审核程序、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和发挥职能部门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的要求,财务审计部将财务集权管理调整为财务人员试行委派制,并采用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审计部主要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资产的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内部会计凭证的稽核等业务,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作用。

2、强力整顿财经秩序

根据市局(公司)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和财务收支自查工作方案,集团公司围绕市局“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创造和积累更多的财富”的工作思路,以“摸清家底、揭示隐患、促进规范、推动发展”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局(公司)的自查要求,认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财务审计部从严从细,自上而下对“帐外帐”、“小金库”和虚列(乱列)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失真和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实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财经秩序整顿相结合,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将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时间、性质等分门别类,从中查找经营和管理上的漏洞,并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的自查,切实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3、加强资金管理的作用

为了规范集团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降低和杜绝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健康发展。集团公司从年月份起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纳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我们为了保证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能顺利、及时进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按照市局(公司)结算中心要求,对各分、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经营费用及财务费用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和汇编。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强调各分、子公司要加大催收货款力度,保证集团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

4、增强财务服务意识

年,我们一如既往地按“科学、严格、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好务作为我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财务审计部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由于公司的性质发生改变,要求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根据市局(公司)的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汇编了集团的财务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财务职能,我们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强化财务的预测、分析及筹资功能,加强对重大投资资金的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及时的数据与技术支持。

5、预算管理得到稳步推进

一是细化预算内容。根据各分、子公司年及年明细账详细分析了收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执行情况,按科目进行了分类统计,为各分、子公司的年全面预算奠定基础;
二是提高预算透明度。预算方案根据各分、子公司反馈回来的意见适当调整后,经总经理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分、子公司,使各单位对本公司的预算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
三是增加预算的刚性。我们注重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不定期的向预算委员会反馈情况,对于超预算等问题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调整的事项,需经过专门的论证分析后,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执行。一年以来,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分、子公司的预算观念也较以前有大大的提高和增强,为做好年全面预算工作积累了经验。

6、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我部积极办理了物流公司、运输公司的税收减、免、缓工作,并由此取得了市国家税务局准予物流公司、运输公司减免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177.29万元、营业税29.48万元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以及年度物流公司、运输公司所得税减免的批复,为集团公司取得了实质性的经济收益。

(二)审计方面的工作

1、全面迎接国家审计

为了迎接国家审计署的全面检查,根据市局(公司)审计重点,我部门对年至年月日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复查,并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及时为集团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并对审计将涉及财务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布置。

2、财务的审计、监督岗位

我们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监督职能,今年面向社会招聘了四位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充实加强财务的审计、审核及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明确了四位同志的工作职责和范畴,要求尽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个财务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为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制定并学习了《财务审(本文章来源于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履行总经理赋予的职责,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稽核检查力度,规范集团财经秩序和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财务审计部特制定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大家认真地学习和讨论,积极思考,并赞同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4、根据市局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财务审计部工作的提出要求

(1)继续巩固推行财务管理模块,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责任心,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同时,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要利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每周必须下各核算的公司了解业务运行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多为经营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和建议,这一要求作为年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来考核。

(2)全员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发挥专项审计工作的作用,从而降低经营风险。随着集团公司快速发展,企业的资产越来越大,效益和权益的积累也越来越多,内控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会计不能只抓核算,更重要在管理,内部管理失控,就会造成企业资产浪费,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的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流失;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产运行质量,从资产监管中要效益,实现集团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年,我部财会审计工作在许多方面均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需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

二是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三是财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

四是财会人员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尚需改进。

三、年财务审计部工作的初步思路

年是我司的关键年,如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对我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从财务审计部角度,我们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增强服务。一是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服务。我司下辖分、子公司行业跨度大,员工众多,对财务要求既有统一性,又有独特性,作为财务审计部,我们将针对不同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逐步实现财务管理个性化。二是加强对集团公司领导服务。集团公司作为现代企业,财务审计部必然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部门,为集团公司领导服好务,发挥财务板块的重要作用,提供及时的、真实的财务审计信息,为领导决策作好保障。三是加强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服务。按照上级主观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财务管理信息,为上级部门掌握我司财务运行状况作好必要的服务。四是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收集真实信息,合理利用资源,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总公司制定基本制度、分子公司根据其特殊性制度相关制度,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是加强对资金管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必须保证对资金的有效管理,财务审计部首先就是要切实履行职责,管理好各个环节,并坚持灵活运用原则,确保在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金时间价值。

三是加强财产管理。坚持每季度清查一次,清查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阅,对财产的购置、用途、维修和报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门管理。实现财务审计部与综合管理部门各有一套完整的帐目,确保国有财产的不流失。

四是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管理。针对委派会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核算、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财务审计部应积极与受到委派会计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迷失委派会计能够抛开思想包袱、明确任务、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有效监督。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预算的执行的监督,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随着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分散到相应的公司进行办公后,集团公司财务部应对其进行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经济运行有效、安全。首先必须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与其他规章制度一样,一旦指定,就要确保得到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逐步形成以制度化管理,用制度管理取代以人管理,实现财务制度化。二是通过外部审计,定期对各分子公司财务进行审核,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合法。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
财务控制;
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一、财务控制模式未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财务控制模式应服从于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其战略意图。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模式广泛认可和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模式且偏重集权型的状况下,与其较相匹配的企业发展战略应是紧缩型战略,一般是在企业发展、扩张规模过大情况下采用,而目前的企业集团的规模还比较小,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化程度还较低,企业的发展战略应更适合扩张战略或混合型战略,因此企业集团现行的财务控制模式还未能充分体现企业集团战略意图。

财务部门的组织设置比较传统,尚未达到新形势下组织形式的要求。企业集团基本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但在财务部的具体设置里,又细分成了若干单元,财务分析部在大多数企业集团没有独立出来,都是作为财务部的下属部门。这一方面说明企业集团有将财务管理工作单独出来的必要,同时也说明了企业集团的发展还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而要促进企业集团快速发展,保障其财务控制模式的控制能力的组织形式还有待完善。

二、对预算管理认识不到位,管理体系不完善

对预算管理作用、地位认识不到位。企业集团一般是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随着管理幅度的增加及管理活动的复杂化,管理者很难进行直接的管理控制,这就需要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来保证企业集团战略意图的实现,而预算正是战略的具体化,是连接战略和集团日常经营活动的纽带。通过预算这根主线对整个集团进行财务控制,对提高企业集团的效率、规范市场风险等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首先,预算管理组织多头化。在被调查的45家企业集团中,有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有设专门的预算处等专门机构的,有由财务部门或计划部门等其他部门代行职责的,还有一些企业集团选择其他情况。从这些数据可看出,企业集团预算管理组织多头化,不规范现象居多,这与企业集团高层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有关。其次,预算编制范围较狭隘,层次低。由于各企业集团业务特点和自身编制预算的能力不同,其选择的具体编制对象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从总体上看,企业集团编制最多的是费用预算,其次是销售预算和利润预算。可见,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集团对于节约费用、提高效益和对销售做出事前预测与安排都相当重视;
对于涉及资金投放的资本支出预算,企业集团编制的却不是很多,其原因可能是投资业务和资本支出业务对于大多数子公司而言并不是经常业务。编制预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预算的集团也较少。再次,预算考核与奖惩缺乏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考核不仅是为了将预算指标值与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进行比较,肯定成绩,分析原因,改进以后的工作,也是为了对各子公司实施公正的奖惩,以便奖勤罚懒,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激励子公司共同努力,确保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但是在对36家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实了与奖惩挂钩的企业集团的调查中,进一步发现,企业集团认为考核与奖惩比较匹配,分明的只有11家,其余25家则认为集团的预算考核与奖惩还缺乏公正性和严肃性,并未达到预算激励的效果。

三、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缺乏,信息化程度不高

资金管理缺乏统一、配套的制度。调查中可以看出,仍有20%以上的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办法》是由各子公司在遵循母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的,这种制定方式虽赋予了各子公司的一定积极性,但是不利于资金集中管理的实施。因为企业集团要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掌握对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与运行情况,就必须在制度上统一规范,以统一、配套的制度化方式使集团子公司与母公司统一思想,理解母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上的意图。

资金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资金管理的信息化程度高低对集团母公司是否能随时实现对下属子公司财务数据的访问、查询与审计,以及适时掌握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实现集团母公司对资金的合理调度、使用,从而做出正确决策,并对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活动进行及时的指导和监督至关重要。从调查的样本数据可看出,实现母公司、各子公司及银行三者之间都已联网的企业集团仅有4家,占样本数的8.89%,还有5家母公司对各子公司间未联网,占样本数的11.1%。这说明企业集团信息化程度还不高,对企业集团实行资金的集中管理效果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四、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与财务控制模式不匹配

首先,根据调查结果看,仍有近30%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职能机构隶属于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领导,而这种隶属关系,使内部审计工作导向易受内部人控制,内部审计的地位较低,独立性弱。其次,在对内部审计由“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的占71.11%的32家企业集团进一步地调查中发现,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有24家,还有8家未设审计委员会;
设有审计委员会的,其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内部审计的定期会议汇报,但审计委员会每年召开工作会议次数在2次或2次以下的有18家企业,仅有6家企业审计委员会每年召开工作会议的次数在2次以上。由此可见,如果不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隶属于董事会或监事会只是形式上的地位提高,而实质上并未真正提高;
如果设有审计委员会,但审计委员会在工作方式和工作日程上无效率,内部审计虽在隶属地位的形式上提高了,但其参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意义仅是形备而神不备,实质性地位仍然没有真正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