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阳光,植物才能健康成长;有了天空,鸟儿才能自由翱翔;有了祖国,我们才安然能圆梦。——题记站在校门前,看着我生活了六年的校园,一时间感慨万千。尽管曾经有过伤心,有过不快,有过悲愤,但更多的还是快乐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范文第1篇
商秋雨
有了阳光,植物才能健康成长;
有了天空,鸟儿才能自由翱翔;
有了祖国,我们才安然能圆梦。
——题记
站在校门前,看着我生活了六年的校园,一时间感慨万千。尽管曾经有过伤心,有过不快,有过悲愤,但更多的还是快乐和感激。是的我要感激学校,感激学校里老师的教育和关爱,感谢祖国对我们的无私帮助。想起我刚刚迈进校园的时光,我只记得那时的我心灰意冷,只因为自己清贫的家庭。看着别的孩子那般洒脱,我甚至还怨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怨恨父母为何这般无能,只能让我过着贫困的日子。因此,我也一度自暴自弃,好好学习有什么用,没有资金的支持,怎么也比不过那些有钱的孩子。我还时常做着变富的白日梦。就在我觉得一切都无望时,班主任交给了我一份资料,说是国家对学生的资金帮助,圆学子的梦的。我到现在都记得我当时是如何的震惊,那份惊喜溢于言表。原来,祖国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学子啊,祖国依旧挂念着我们,依旧时刻为我们寻找最好的帮助,帮我们创造更安宁更好的学习环境!自那之后,我觉得世界上生么都变美好了,什么都变得好可爱,一切都那么的富有生机!
如今,当我拿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心里一阵发愁,虽然我暑假也打过工,但是尽管如此,也不能抵消那高昂的学费,不能为父母分担一点忧愁。都怪我自己不争气,没有考上一个很好的学校,才会有这么高的学费,以至于父母要承担这么高的消费和压力。我甚至都想过要去打工去谋生,放弃这个并不算很好的学校的学历。但看到父母眼中深深的期待,我怎么也开不了口,考上大学,是我父母的期盼,也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就在我万般无助的时候,祖国又向我抛出了橄榄枝,国家资助寒门学子,圆学子的大学梦。我十分感谢国家,因为这一政策,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是心灵上的慰藉,它让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还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原来我一直没有被祖国抛弃,国家如此厚待我,我又怎么能不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来回报国家呢?
我坚信,有了助学金的帮助,我前进的道路会更平坦、更宽广,我将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挥舞出自己的奇迹,用心舞动自己的青春,回报国家。而且,我的心灵也不会再寂寞,更不会再无助,因为祖国和党始终陪在我的身旁,一直都是我最强大的后盾与支持。我深深的感谢从未放弃过我们的国家,感谢一直为我们提供援助的国家,感谢如阳光般温暖我们身心的祖国。正是因为有了祖国的关爱,党的帮助,我们才拥有如此广阔的天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此这般,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回报祖国呢?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范文第2篇
从一名受教育者到教育工作者,樊泽民一直贴着“资助”标签:幼时父亲去世,妈妈一个人要“把养家的责任高高举过头顶”,养育他和三个姐姐。如果没有国家的一系列资助政策,他很难从河南农村一路走到北京,走向国外。他从国家资助政策的受益者变成政策的实施者,如今,他又成为一名国家资助政策的研究者和宣传者。来,咱们一起来看看资助政策和樊泽民的昨天、今天与明天。
第一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受益者
我出生在河南农村,幼时父亲去世,母亲从此一个人扛起养家的重担,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语说来就是“妈妈把养家的责任高高举过头顶”,养育三个姐姐和我,妈妈非常的不容易,其中的酸甜苦辣一言难尽。小学时,因为学校老师都是本村或者邻村的,对我家的情况比较了解,我一直享受学费减免政策。上初中时,每年春秋两个学期开学前,因为自己不会写公文性质的材料,我都会在母亲的劝说下到同村的小学老师家里请他帮我写学费减免申请,所以现在提起这位老师来,我都一直非常感激他、敬重他。高中时因为没有学费减免的相关规定,按时交纳各种学费和杂费成为义务。不过我记得我在高中获得第一笔30元的奖励后还是非常积极地找校团委书记说要捐出去给希望工程,后来由于捐资渠道不畅没有完成意愿。
1998年,我考进中国政法大学。刚进大学,辅导员老师估计是提前查阅了我的学生档案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主动给我申请了校内免息贷款,每月发放200元,一年发10个月共2000元,这在当时对于解决我的生活费非常有帮助,刚开始对每月都能领到这200元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才弄明白来龙去脉。
大四本科毕业前还这笔校内无息贷款时,因为我成绩优秀并获得了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等奖学金等符合学校还校内无息贷款减半还贷政策,只还了1000元。还的这1000元还是我从一个既是老师又是老乡的人那里借来的,工作后挣到了工资,我第一时间到母校找这个老师还了借他的钱。
我大学第一年的学费,是我在表兄的指点下,找时任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镇长、县民政局局长等多个部门的领导,从政府筹集了1700元,再加上亲戚给的钱才勉强交上去的。大一进校申请勤工助学,因为错过了申请时限,没有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
其实主要原因是心理比较自卑,自己迟迟没有上交申请勤工助学的申请书。我记得当时我也不敢在宿舍里写,趁同学们午休时,到图书馆后面的凉亭下没人的地方,写了一份申请勤工助学的申请书,交到了校团委,满怀希望的我得到的回复是申请书交得晚了,超过了截至时间,所以我大一没有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
大一暑假,我参加了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和留校的一些同学在学校家属区割草。大二,我有幸申请到了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是在电影院放电影时维持秩序还戴着袖章,比较“威风”。经常报复性的“袭击”在电影院里“不老实”的学生情侣,现在想来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大二由于勤工助学的收入从120元逐步提高到150元,最高时是200元,生活逐渐有了保障。当时,辅导员老师给我申请了一个香港工商界的资助2000元,加上姐姐和母亲的努力,缴纳了第二年的学费。
从大学第三年开始我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后两年学费就有着落了。毕业后我在有了收入后提前两年还清了国家助学贷款,还在母校学生诚信教育大会上发了言。大三、大四,我有幸被安排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生处办公室勤工助学,直接和老师打交道,学到了不少社会经验。我本科毕业的工作是在我做学生处的勤工助学时认识的老师推荐的。所以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岗位上,我解决了就业问题,这就是资助工作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在找工作还是考研的
问题上,我也犹豫过,后来想着还是先工作努力赚钱养家吧。上大学以后母亲不再在矿区扫煤灰卖钱了,她在家里养羊,我大学春节放假是要到坡上放羊的。在大学里通过勤工助学、暑假里帮忙给学院打工,我挣钱买了BP机、手机,都是班里第一批。个人成长中的这些经历,我一直都有写出来的冲动,这些也印证了一句话“谁的青春不奋斗、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第二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实施者
2002年我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当辅导员以及在学生处工作期间,非常重视和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我在担任学生处副处长分工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期间,我非常尽心尽力,真心从自身成长的经历很投入感情地去做这份工作,因此做得非常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还获得“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也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努力实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在学校强有力的资助和支持下顺利完成学业。
我对学生资助工作有着天然的情感和敬畏,原因有二:一是我自己上大学时本身也是贫困生,靠着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兼职等各种途径获得支持顺利大学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我既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获益者,更是坚定的支持者,今后会成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者、传承者。二是我一直认为在高校里,学生资助工作是最具有人情味、最人性化、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关注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能否安心生活学习并适时给予他们宝贵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在人生成长的非常关键的大学阶段,给予一个有希望成才、成大器的人以帮助是雪中送炭的善事,这比锦上添花更重要。这就是我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浅显而又有切身体会的认识。
我后来认为能考进像我毕业和工作的地处北京等大城市的国家重点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特别幸运的。地处北京等大城市的全国重点大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的财源比较广、学校重视程度非常好,所以需要帮助的学生比较容易得到资助。
第三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研究者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
征兵;
优待政策
当今,世界格局不断发生变化,经济实力不再是衡量国家强盛有否的唯一标准,国防建设作为国家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征兵工作作为国防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自2001年起,经历了从缓征在校大学生,到2004年全面开展在高等学校范围内征集大学生士兵,至今,大学生已经成为征兵工作的重要征集对象。十年的发展充分印证了从高校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加入伍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升国防建设水平,提高兵员素质,发挥大学生爱国爱军积极热情的有效途径。
一、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重要意义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不仅仅提升国家军队兵源的整体素质,也可以为大学生完成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的伟大理想。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现实意义更是在多方位多角度得以体现。
1.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对军队建设的意义
古语有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恰恰有了“米”我们更需要的是技术精湛的“巧妇”,近年来,我国军队建设尤为重视人才的培养,只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兵才能用好高科技的武器。由此,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义凸显无疑,在校大学生经过了高考的洗礼,具备了一定文化知识功底,经过不间断地学学生又养成了较好的思维习惯和逻辑推理能力。在大学校园里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又对某一领域知识的研究运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经过了四年大学的学习对所学专业具备了一定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例如信息工程、机械制造、通信工程等方面的专业可以直接运用到国防建设中去。军队拥有了一批文化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熟练的大学生兵,既可以提升兵员的整体素质,又可以节省培训兵员的时间和成本。
2.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对大学生的意义
军队需要大学生,大学生同样渴望军队。经过对近三年来报名参加入伍的420余名学生的调查,有396名学生选择参军入伍的第一动机都是从小就有着对绿色军营的向往,都抱着参军报国的伟大抱负,占调查人数的94%。这其中也不乏参军愿望及其强烈的学生。在当今,理想信念逐步缺失的环境下,在校大学生仍然保持着一颗炽热的心,仍然坚定着自己参军报国的理想并为之付出巨大努力。实现理想也是对于大学生而言走入军队的最为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在经历了大学校园里的学习积累,更渴望有一个广阔的舞台发挥其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而军队恰恰为其提供了这样个平台,在军队中大学生能找到各种发挥其自身能力的场合,机械制造专业的学生可以登上军舰为保卫祖国广阔的海疆出一份力,信息工程专业的学生可以为军队的信息化建设作出贡献,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也可以为军队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光添彩。
3.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对高校的意义
大学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载体,始终将教书育人、培养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才作为己任。大学生应征入伍使得高校将自己培养出的优秀人才输送到了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完成了教育的使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今社会就业压力逐年增大,就业工作始终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学生应征入伍也为高校就业工作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为高校就业工作带来了最实际的意义。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参军入伍,上至党和国家、下至各省市政府对其尤为重视,也制定了一些具有代表性而有别于普通义务兵的优待政策,在此以辽宁大连地区的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为例,简要说明。旨在体现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势及重要性。
1.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
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3.退役现役后,不愿复学的,无论入伍前是农民户籍还是非农民户籍,均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的退伍军人安置部门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采取自谋职业与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选择复学的,由入伍地所在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照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大连市在每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时,安排一定数量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面向社会报考大连市事业单位的退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招聘教师时,优先录取师范类、具备教师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大连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几点经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组织保障“两个必须”
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做到领导挂帅,全员动员,高度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积极影响。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既能够提升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崇高责任感,又能够使大学生锤炼意志,增长才干,是高校对广大青年培养教育的有力延伸。
为保证预征工作的落实,学校提出保证组织落实的“两个必须”,即:必须一把手挂帅做好预征工作;
必须教师全员参与预征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部署,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亲自挂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由书记、院长亲自负责成立工作小组。尤其针对毕业生将应征入伍工作纳入学校毕业生“一帮一”结对子工程,全员参与。
2.精心策划,全面发动,做到宣传动员“三个保证”
学校将宣传工作作为完成此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校园内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召开征兵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各级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并对宣传工作提出“三个保证”即:保证每名带班的辅导员都熟知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政策;
保证每名学生正确认识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
保证每项应征入伍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精心组织,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从五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一是校园内长期设立征兵工作宣传专栏,宣传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二是在“征兵工作周”中通过大量条幅、海报等宣传形式,做到校园内处处有标语;
三是印制政策解答材料近千余份,发放到每个适龄大学生手中;
四是利用学生处网站专题宣传,主要解答相关政策,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和应征入伍工作程序;
五是设立专门的咨询热线,指派专人接受学生咨询。
3.严密组织,扎实工作,做到落实工作“四个到位”
网上报名指导到位。大学生应征入伍已经采用网上报名的新形势,工作初期,学校派专人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兵役机关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掌握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操作。回校后,学生处认真组织面向基层学院专题培训,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把好应征入伍工作第一关。
报名工作督办到位。为了保证预征工作扎实有效,我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工作进行定期督办。学校书记、校长亲自带领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每个学院,了解各学院预征工作进展状况,学院领导班子汇报详细工作,对预征工作相对滞后单位,进行逐一约谈。效果显著。
报名对象初审工作到位。联合地方兵役机关进行初审,初审工作学校大力配合地方兵役机关,对学生的身体条件、政治条件、家庭背景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逐一审查,在学生自述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本着对国家、军队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对征兵工作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由于在报名阶段严格把关。
学费和助学贷款审核到位。我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网上学费和助学贷款的审核,组织学生资助主管人员和预征工作主管人员联合进行此项工作。在财务处审核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的基础上,对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逐一审核,对网上填报有错误的学生进行逐个修改。
4.理顺思路,把握规律,建立预征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机制。理顺工作程序,常设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小组,将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做好,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将征兵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精心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求真务实推进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丰富征兵工作内涵、延伸征兵工作手臂。我校一直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注重通过征兵工作培养学生爱国爱校情怀,培养学生报效祖国,回馈社会的责任感。让每一名学生,不仅仅是毕业生都感受到参军报国的无限光荣。同时利用家访、学生回访的形式,了解学生家长对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认识及学生到部队后的感受,不断延伸工作手臂。
四、结束语
中国正在大踏步快节奏地不断发展,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防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关系着国家强盛和社会稳定,将大批有文化、素质高的大学生送到军队中去,为国所用,为军所用更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顾嘉,徐益.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的学籍学历政策及其实施标准探讨[J].高教高职研究,2011.7.
[2]胡卫华.对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几点体会[J].南方论刊.2008(1).
[3]温雪松,谭德明.浅析高校军事理论教育对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义.
[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征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意见》(辽征【2011】2号).
[5]《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
作者简介: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耳其 水库征地 移民安置
本次考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土耳其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有关的各级政府机构的访问,了解该国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与重建的政策法规、管理体系、规划设计与实施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以供我国参考和借鉴。
一、土耳其共和国基本概况
土耳其共和国位于亚洲西部,地跨亚、欧两洲,面积78万km2。其亚洲部分位于小亚细亚半岛上,占全国总面积的96.9%。其欧洲部分位于巴尔干半岛东南角,占全国总面积的3.1%,海岸线长3558km。
14世纪初,土耳其建立了奥斯曼封建帝国,15、16世纪是其全盛时期,此后开始衰落。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帝国主义势力逐渐入侵。1919年爆发反帝反封建王朝的资产阶级革命,1920年成立国民政府,1923年成立土耳其共和国。1971年同我国建交。
土耳其人口约6164万(1995),人口增长率约1.7%,其中城镇人口约60%,约80%为土耳其族,绝大多数居民信仰伊斯兰教。土耳其语为官方语言。
全境绝大部分为高原、山地,仅沿海有狭窄的平原。小亚细亚半岛东西长约1000km,南北宽约600km,面积52.5万km2。半岛的主体是安纳托利亚高原,西部海拔800至1200m,东部海拔2000至2500m,西部比东部低,山间多陷落盆地。高原南边是托罗斯山脉,一般海拔2000至3000m左右,山势峻峭,多死火山,地面熔岩广布。安纳托利亚高原西部,山脉和海岸直交,海岸支离破碎,半岛、岛屿、岬角、港湾相间。
境内河流大部分水流湍急,不利航运。东南部山地为著名的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两河的上游。安纳托利亚高原中部有克泽尔河等流入黑海。克泽尔河干流长1150km,是小亚细亚半岛上最重要的河流,西部注入爱琴海的河流,多迂回曲折,河谷为连接高原内部的通道及重要农业区。
土耳其的绝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内陆高原较干旱,向亚热带草原、沙漠气候过渡。各地气候差异较大。黑海沿岸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在700至2500mm之间,东部比西部多,冬季降水较多,西部沿爱琴海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从沿海的500至750mm,向东部减少为380—500mm,降水主要在冬季。南部地中海沿岸年平均降水量在500—750mm之间,山地区可达1000mm以上,降水主要集中在冬季。安纳托利亚高原大部分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在250-400mm之间,春季降水较多。土耳其东部比安纳托利亚高原降水量多。
土耳其现有耕地约2700万ha,草地和牧场2700多万ha。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黑麦、燕麦、玉米、稻米等。
二、土耳其国家水利工程总局(Dsi)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概况
国家水利工程总局(Dsi)是土耳其政府进行全国水资源规划、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主要机构。1994年,Dsi雇有4644名工程师和25385名永久性工作人员。Dsi作为一合法实体成立于1953年,归公共工程及安置部领导。作为国家主要的自然资源开发机构,Dsi负责管理属国家所有的全部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和部分公共土地。1994年Dsi用于其项目的经费约占政府投资预算的28.4%,占政府总财政预算的3.5%。
Dsi的宗旨是“开发水及土地资源”,其职责包括:流域开发规划、为农业提供无污染水源、水力发电、大城市的市政及工业供水、水质改善、防洪、河流整治及控制、环境治理及对水工设计和施工材料的研究。法律授予Dsi的特别权力包括临时征用土地及不动产来行使上述职能。
至1994年,已建成164座大坝、74座水电站、1217座灌溉及拦沙坝。这些工程和其它在建工程完成后将最终提供土耳其用电量的一半左右。国家开发计划全部完成后,495座多用途水坝将灌溉850多万ha的土地,年发电量将达1222.40亿kW·h。
土耳其目前正在实施的一个重大项目为东南安纳托利亚工程(GAP项目),包括22座大坝,19座水电站,总装机7476MW。年发电量27345GWh,灌溉面积169.3万ha。现已建成3座水坝、2个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200MW,发电量16254GWh),灌溉面积可达3.6945万ha。
在建5座水坝、4座水电站(装机4.52MW,发电量1051GWh),建成后灌溉面积可达24.2万ha。
三、土耳其的土地征用、移民安置与重建
(一)土地征用
按照土耳其宪法的授权,政府可征用公共工程所需的土地,为此制定了《征地法》,规定了实施征地的程序。国家计划组织的项目选择标准是把投资预算分给那些征地费用最少的项目。其目的在于帮助政府机构把重点放在那些较少或不需征地并且移民工程不太棘手的项目上。Dsi作为水坝建设机构,负责征用项目建设需要的不动产,对不动产进行估价。征地赔偿原则上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如果土地所有者要求由国家进行移民安置,则其补偿金将由Dsi存人一个特别的移民基金中。
征用的财产价值由一个特别委员会决定。其组成人员每五年换一次。共有5名常务委员及5名候补委员,其中3名委员由省级行政委员会任命,2名从财产所有人中选出。
Dsi在水坝施工现场及库区按下列征地顺序征地:第一,是大坝的轴线位置,施工便道及料场。第二,按施工计划从最低的河底高程处至围堰高程处。第三,从围堰到规划的高于最高水位的征地等高线。最后,按财产所有人的请求和政府的批准征用邻近的不动产。
至1992年末,Dsi已征用了35万多ha土地。预计,将要征地的总数将达到70万ha,这一数字已近于土耳其国土总面积的1%。
(二)移民安置方法
在土耳其,土地征用和移民是两种不同的活动范畴,国家水利工程总局(Dsi)负责土地征用,国家乡村事务委员会(GDRA)负责移民。在征地和移民过程中,Dsi起主导作用,因为它是导致移民的主要机构。
土耳其宪法中规定了国家移民政策的总体框架,按照宪法精神制定了《移民法》。《移民法》中明确规定对属于移民或请求政府帮助迁出的移民,政府必须负责。移民法还包括解决移民迁进土耳其、在土耳其内移民和合并零散的村落过程中的移民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
目前,在土耳其,根据现行移民法,实行两种类型的移民:①农村移民;
②商人、技工和其它有专业技能的城市移民。在实施移民计划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本如土地、房屋、商业场所和营业资金。农民可得到一定的土地、农畜、工具、设备、牲畜圈棚、仓储地和其它设施。政府还对移民搬迁提供交通条件。
(三)移民实施
当GDRA从Dsi收到必要的资料后,移民过程正式开始。接着Dsi将提供给GDRA有关的现场机构需要征地的清单和地籍图。当移民实施时,同时也进行征地工作。首先,进行意向调查表,以确定家庭是否愿意搬迁。如果愿意,再询问搬迁的类型,如向城市还是向农村搬迁。然后,省移民委员会将确认哪些家庭有资格移民。
土地的数量及其分配形式由卫生和社会援助部及农业部按家庭人口来确定。
法律规定了在建设过程中雇佣政府工作人员,并在移民过程中无偿提供木材。
确定了有资格的移民人口后,GDRA将配合Dsi安排移民计划。另外,除了存入特别移民基金内的资金外,短缺的资金将请求在一般预算中给予补偿。在这一阶段,同时还进行选址的研究。在取得政府分配的必要土地和资金以后,对移民区的建设进行招标。在房屋建成之后,有资格移民的家庭按政府搬迁计划搬入新的居住点。如果施工延期,有资格的移民人口将被安置在附近的临时住所。
提供给移民的不动产在10年的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售。同时移民在5年内免税。
省长、市长是及时、全部把重建款分配给移民的最高负责人。他们也将对移民恢复其原有的生产水平负责。如果淹没的村子在水库淹没区域高程之上拥有现成的土地,政府将允许这些人移居到这一地区,并提供技术上和财政上的帮助。
(四)重建
政府采取下列措施来重新恢复移民的生活水准:①那些贫困线以下的移民家庭有资格一经批准就可得到食物、燃料、保健品和衣服。②提供现金或某种信贷来购买机器和其它设备,偿还期延期2年,7年内还清。偿还从第3年末开始,分4年以相同的金额分期付款。利息按10%计。运行资本贷款是另一种帮助重建的形式,它1年到期,利息按10%计。移民费用的偿还期是25年,包括5年宽限期(初始利息免除期)。移民者在搬迁过程中可享受与政府低级雇员津贴相同的旅行补贴。
除了上述的金融支持外,政府还提供许多就业机会来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准。这些工作的必要设备也由政府提供。每一个乡村移民区配备一个保健中心,包括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助产土。政府还实行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在移民过程中召开信息会。在移民区还建立通讯、邮政设施。开展社会活动以支持、帮助移民与当地人和睦共处。
移居于水库淹没线以上地区的人可以建立合作社,比如渔业合作社。在Dsi帮助下,Dsi鱼种场以向水库提供鱼苗的方式对合作社给以支持。
(五)Dsi不动产征用部简况
Dsi不动产征用部下设4个科,即征地科、地籍管理科、项目规划与监测科、调查评估科。现有33人,其中农业工程师10人、测量工程师1人、土木工程师1人、高级职员11人。
Dsi不动产征用部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不动产的征用政策和具体实施计划;
(2)准备征用土地所需的地图、文件;
(3)为财产估价委员会提供帮助;
(4)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为Dsi制订土地征用预算,编制与实施年度计划;
(5)协调Dsi的地区委员会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6)从财政部、林业部申请必要的土地用于安置移民;
(7)将有关移民人口的基础资料提交给国家农村事务部、国家乡村事务委员会;
(8)官方的征地移民通告,对法律诉讼结果制定处理措施;
(9)建立Dsi土地财产档案;
(10)向国家计划组织提交移民重建家园的报告;
(11)为Dsi项目制定移民计划,并根据规划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测;
(12)根据征地、移民情况,编制季度进度报告给外资贷款方。
截止94年,Dsi已征地75万块约35万ha,从森林部、财政部要求划拨土地为15万ha。
Dsi不动产征用部各科的主要分工职责如下:
(1)征地科:征地;
购买土地;
土地分配;
土地划界;
准备征地图纸;
划定和标定征地范围;
准备招、投标文件和最终确定土地价格;
起草有关征地的法律框架文件;
土地调整;
提供地籍图纸。
(2)地籍管理科:资产交换;
统计征地过程中价格变化情况;
土地登记造册;
土地出租;
不动产产权转移与移交;
收回征用后的土地;
出售Dsi的不动产。
(3)调查评估科:土地估价;
临时用地损失调查;
对需政府帮助移民者进行调查评估。
(4)项目规划监测科:移民监测;
移民恢复重建;
征地与移民对环境影响的分析;
统计数据的收集;
处理移民过程中的问题。
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及建议
土耳其与中国一样,属于发展中国家,近15年发展较快,土耳其现已成为欧共体、北约成员国,社会经济发达程度已远高于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400多美元。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面,中国与土耳其有许多相似之处。土耳其有丰富的国土资源和水资源,水力发电占整个能源供给的37%,已灌溉面积达400万ha,占可灌溉面积(850万ha)的45%。水力资源已利用部分占总蕴藏量的15%。土耳其政府十分重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引起的移民与重建问题。
通过本次对土耳其水库征地与移民重建的考察访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有下述几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在工作中进行参考与借鉴:
(1)土耳其政府对水库移民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征地法》与《移民法》两部重要法律,从法律上明确了征地、移民工作的机构、程序、内容、方式、步骤等。与我国相应的法律相比,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建议组织力量翻译土耳其有关征地、移民的法规,并进行中土对比研究。
(2)土耳其将征地、移民工作分开的思路与做法很值得研究借鉴。在土耳其,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由业主(Dsi)负责,采用项目出资完全赔偿的办法(而不是我国“前期补偿补助,后期扶持”的办法),赔偿价格既不完全是市场价,又经过了独立于征地方与被征地方的充分合理公正的评估,且征地有关各方面均可通过法律诉讼对赔偿进行质疑。移民在得到合理赔偿,在经济利益机制驱动下,既可选择由政府安置,也可选择自我安置的方式。由国家安置的移民费用部分由国家提供30年期(含5年宽限期)的无息贷款解决,国家承担部分列人政府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具体工作由乡村事务委员会承担。
(3)土耳其在移民重建过程中,对安置村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其优先利用国有土地安置移民、各有关行业(教育、卫生、农业、社会、金融等)共同支援等许多移民工作的政策与做法值得研究借鉴。
(4)土耳其政府特别重视水利水电建设,Dsi在政府中也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比如从Dsi预算占国家财政预算3.5%及投资预算的28.5%中可见一斑。土耳其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和水平也是比较高的,Dsi与中国进行交流合作的愿望也比较强烈。很值得我国与其加强双边互访、交流与合作。
(5)土耳其刚加入欧共体和北约,正处于过渡期,可作为中国技术、劳务、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桥梁,同时,土耳其一些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欲望也比较强烈,可考虑组成中土联合体,承接中国、土耳其、中东、中亚以及欧洲的工程建设项目。
五、未来合作的设想与建议
在总结会上,不动产征用部主任贝拉姆先生代表Dsi提出了以下合作建议:
(1)中、土两国移民机构各自将自己国家的与移民有关的法律翻译成英文,相互交流,进行比较研究讨论和相互了解。
(2)进行水利水电项目引起的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监测、公共设施重建等方面的信息与文件交流。
(3)双方各找一个涉及移民的比较典型的水利水电新建项目,双方交换年度实施进度、移民及其恢复情况报告,并每年到各自工程移民区互访一次。
(4)与水利部移民办、河海大学合作开发移民方面的计算机软件(包括土地征用与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5)相互邀请两国同行参加在中、土举行的国际、国内研讨会。邀请中方为Dsi计划主编的“移民与重建”212作手册提供稿件。
(6)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方面,建议组织政府间合作。
(7)建议向各自的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的文件,土方将向其外交部报告中土水利交流的情况,并表示通过外交途径最好能达成政府间的正式合作协议文件。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民权益;
法律保障机制
[作者简介]颜三忠(1968―),男,江西玉山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江西南昌33002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的权益问题,农民权益缺乏法律保障是造成“三农”问题的法律根源。新农村建设要以总书记提出的“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为指导思想。其中,构建与完善农民权益法律保障机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
一个阶层对国家政策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利益表达的力度和有效性,农民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关键在于利益表达。我国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造就了农民不平等的地位,这种不平等不仅仅是身份地位、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上的不平等,更为严重的是政治上的不平等。[1]农民没有城镇居民所具有的那些参政、议政的机会与场合,政治权利被边缘化。农民缺少参与政治的渠道和具体形式,导致农民参政能力弱化,农民基本上是现实政治的被动接受者,而不是积极参与者。在政治决策上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忽视,农民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益逐渐失落。
农民在政治权利的拥有和利益表达方面与城市居民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反映在《选举法》规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而这种差别又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被人为扩大,致使在历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真正的农民代表很少。农民所占的代表比例与占人口总数80%的事实极不相称。[2]另一方面是结社(组织)权的缺失。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目前全国拥有全国性社团2000多个,工人有工会,企业家有企业家协会,作家有作家协会,记者有记协,学生有学联,惟独人数最多的农民却没有一个能够实事求是地整合自己的利益,代表自己的利益,为自己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组织,农民的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受到重重限制。
当代社会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利益的多元化,而不同的利益集团都应该有自己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必须承认,不同社会阶层的代表表达出来的意愿是不尽相同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既代表这种意志又代表那种意志。这就需要整合,让各种利益群体在制度化的论坛上去辩论,找到最大公约数。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各类代表的比例应该和他们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相协调。否则,人大、政协作为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整合机制,由于构成本身的偏向,整合出来的利益也可能会发生偏向。要完善制度化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可以考虑恢复党的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党内形成代表广大农民的政治决策代表人;
应当大大提高各级人大、政协中农民代表或委员的比例,目前规定的“农村按人口每96万人选代表1人,城市按人口每24万人选代表1人”明显不公平;
还可以考虑在农村依法建立农民协会,反映农民利益,建立与政府的信息沟通渠道。
二、完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国家政策在利益资源的分配采取了不公平的分配政策,即以农业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从我国工业化的过程来看,几十年来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原始资金积累,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原始股东。而农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与市民有着巨大的差距。
要消除农民在经济上的不平等地位,必须通过制定与完善农业法律法规,调整利益分配机制。第一,不断加大农业投入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农业是一大弱质产业,也是不易吸收投资的行业,纵观世界各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过程,都离不开政府及有关各方的投入和支持。在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中,要不断加大对农业投入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重点用于改善农业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为保障农民权益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二,减少农民对国家建设的贡献。一是较大幅度提高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当前对失地农民补偿很低,普遍仅限于生活保障功能,而对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功能,以及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功能鲜少涉及。农民得到的补偿费,按目前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只能维持7年左右的生活;
按目前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只能维持2年多的生活。这种偏低的补偿标准,应当较大幅度地提高,我国再也不能在土地征用补偿上出现“第二个农产品剪刀差”。二是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国家权威部门测算,近年来农民工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大约在15─30%,不低于出口或国债投资的贡献率。一个进城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大约在25000元左右,而一年的工资收入仅8000元。应当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我国再也不能在农民工工资上出现第二个“农村(民)支援城市”。第三,构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分配格局。2004年我国年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大关,工业化和城镇现代化也达到相当程度,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再也不能让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了,而是应当相反,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事实上,这种分配格局的的转型已经具备了条件,应当促成其转型,构建起新的分配格局。
三、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的土地立法侧重于资源立法,在保护耕地资源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第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缺失。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这一固有观念的影响,政府(即使是某社会组织)因建设的需要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强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必须服从。第二,农民在征地中没有谈判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合理的财产补偿权。对于许多农民来说,来自土地的收入是最基本、最可靠的经济来源,也是农民最后的一道生活安全保障。土地征用制度不完善是农民土地权益屡受侵犯的根本原因。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必须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要求,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允许征地,而相当多的国家建设是纯经营行为,并不符合公共利益的目的。征地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目的,由负责审批的各级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被征地农民并没有监督权。实际操作当中,有很多征地是以公益性目的上报审批的,但征后却被用于建工厂、办企业或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活动。因此,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范围,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必须遵循市场化原则。[3]二是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目前,补偿标准按被征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计算,不管征用的目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还是经营性的用地,也不管所征用的集体土地处于什么地段,供地的价格是多少,一律按照被征用土地种植棉花、小麦等农作物的收益来计算补偿费用,这种补偿形式很不合理。政府向农民征地所花费的代价很低,征用过来后,通过简单的开发,用很少的投入,可以以高于征地成本数倍乃至数十倍的价格出让土地,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成为政府征地权寻租的一种方式。即使这些利润用于城市建设,受益最大的是开发商、政府与城市居民,而牺牲的是农民的利益。因此,必须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必须 区分公共利益与经营用地,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如土地征用补偿费中应当包括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完善征地的操作程序。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一般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征地补偿费用也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与用地方直接协商,农民没有知情权与谈判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不公开、补偿标准低、安置补偿不到位、层层克扣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而引起的纠纷也很多。征地实施单位一般不直接对农民个人,而是对乡镇、村两级,征地补偿费一般先经过乡镇政府、再经过村委会,最后才到农户,通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提取之后,农民实际到手的利益少得可怜。因此必须保证农民在土地征用中的发言权、参与谈判权,提高农民在土地征用中的主体地位。
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靠”是农民的基本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制度建设,是短期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基本保障。
一是在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老有所养”。从我国国情出发,家庭养老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的基础。所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只能是使尽可能多的农民参加到养老保险体系中来,在充分发挥家庭保障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个人交纳为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4]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集体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
二是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使农民“病有所医”。首先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意愿,选择多种合作医疗形式,逐步形成以村合作医疗组织为基础,乡镇合作医疗组织为重点,一定范围(如大病及康复医疗合作)的县市联合的多级合作医疗组织体系。其次确定不同地区的医疗费用重点补偿方式。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后,农民看病的费用就可以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补助的范围主要是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相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
三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农民“生有所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准,使得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民都能够理所当然地获得最基本的物质需要。这种由国家和社会保障作为常规的“第一线”的危机预防系统,是对人的基本生存权的尊重和保护,是农村救济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五、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制
我国的法律援助应将农民的法律援助作为重中之重,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情决定的。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应该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如经济资源以外的其他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其中包括法律服务资源的分配。当前,农民不仅在经济成果的分享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在包括法律服务资源在内的其他社会资源的分享方面同样处于弱势地位。[5]
首先,完善现有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其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职能。现有的专职法律援助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提供的法律援助应主动给农民以更多的关注,即变被动服务为积极主动服务。当前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法律援助的重点是有针对性地、制度化地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使之成为经常性和普遍性的活动,使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得以提高,知道权利何在,如何维权。继而在此基础上,提供各种诉讼服务,帮助农民实现其合法权益。
其次,建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法律援助机构――“农民法律援助中心”。“农民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能是面向全体农民,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性指导意见等法律援助,并为经济贫困的农民进行免费刑事辩护和刑事、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建立这种专门面向农民的法律援助机构的优势在于:使农民在寻求法律援助时有归属感,便于农民寻求法律援助;
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精良的法律援助者为农民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有助于集中解决中国农民所面临的一些共性法律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做法使法律服务资源得以直接分配给庞大的农民群体,使农民真正享受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有助于真正实现社会公正。
[参考文献]
[1]同春芬.转型时期中国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透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周作翰,张英洪.论当代中国农民的政治权利[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1).
[3]廖小军.中国失地农民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