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实、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党支部领导班子中,努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五篇】,供大家参考。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第1篇
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实、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党支部领导班子中,努力把我校建成校园美、教师优、学生乐、质量高的一流示范学校。
二、领导与组织
1.服从教育党工委的领导;
2.具体工作由现支部书记主持、负责。
3.依靠工会、党组织等群众的支持。
三、基本原则
1、严格按章办事。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党内外公认原则。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让党员在浓厚的民主气氛中按自己的一致履行选举的权利。
3、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整个选举过程要达到最大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充分发扬民主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学校和谐。
四、选举方式
主要采取公推直选的选举办法,即学校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等领导班子的成员候选人,有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结合的办法产生,并由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
五、具体程序
(一)动员准备阶段
1、组织动员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研究公推直选文件精神;讨论制定党支部公推直选方案。
(2)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党委的知道和监督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举行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并完善公推直选方案;召开教工大会,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及要求,让群众了解公推直选方案,并听取意见。
(4)筹备相关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上届党组织工作报告、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会议材料等。
2、方案审批
(1)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学校党支部以文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请示中写清换届的根据、时间、下届委员的人数、结构、任职条件、换届选举方式、选举办法等。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换届选举请示进行审批。
(2)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审批。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
3、学习宣传
在党员组织生活中,进一步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知识;利用校园网络等阵地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公推直选进展情况。
(二)公开推荐阶段
1、公开推荐
(1)、公开任职条件,对新一届党支部成员人数、任职条件、候选人资格等,向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
(2)、由龙岗区教育局党委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学校向全体党员、群众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公告,由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结果,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候选人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2、确定候选人
(1)召开委员会议,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推荐得票情况,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列为考察对象。
(2)听取相关人选本人意见。
3、资格审查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委员候选人在学校党员、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报龙岗区教育局党委审批。
(三)换届直选阶段
1、由上届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
2、审议通过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草案),党费(党员教育专项经费)收缴、使用及审查情况报告,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等。
3、介绍新一届党支部候选人,并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
(四)上报结果
1、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召开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及时将选出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报请教育局党委审批。同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汇编工作。
4、公告教育党工委批复的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名单。(公告3天)
(五)工作总结阶段
1、可组织党员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总结公推直选工作,填写上报公推直选情况统计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研究下一阶段工作。
3、对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深入党内选举制度改革,探索扩大基层党组织民主的形式,切实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通河小学的实际情况,制订通河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八精神要求,推进中共通河新村小学党支部的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员主体意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带动学校的民主进程,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执政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广大教师对学校党组织的公认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
(4)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
(5)德才兼备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长:黄 浩
组员:王琰萍 李美萍
负责学校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实施,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情况,收集和整理资料等工作。
2、成立学校换届选举工作的工作小组。
组长:俞 丽
组员:崔 静 韩晨霞
负责学校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中的资料发放、收集等事务性工作。
四、人员设置
学校党支部现有党员15名,正式党员15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新一届通河新村小学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办法和步骤
本党支部班子公推直选从20xx年9月24开始至20xx年11月中旬结束,中间分七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24日-9月30日)
1、成立公推选举领导小组。
2、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学校网页,通报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事议。做到人人知晓,使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并且积极支持和参与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活动。
3、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4、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通河新村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选情分析报告。
5、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布局党委关于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批复、校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二)公推阶段(10月8日-10月17日)
1、公布新一届委员会名额、结构、条件以及公推候选人办法。
(公示时间为7天)。
2、召开全体党员和全体教师大会。
(1)宣读本届支委会任期工作报告。民主评议本届支委会的工作。
(2)组织开展党员公推、群众建议工作。
①党员推荐。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委员人选。党员推荐按照40%左右的差额比例进行。党员推荐5名候选人
发放党员民主推荐表及有被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名册及基本情况信息表
②群众建议。按有关规定,我校全体教职工38名党员15名,群众不满30名,故所有教师参予无记名投票,建议委员人选。群众建议按照40%左右的差额比例进行。群众建议5名候选人。
发放群众民主建议表及有被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名册及基本情况信息表。
3、进行资格审查。由本党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推荐的委员人选进行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查后,遴选出5名推荐人选,报局党委进行资格审查。
4、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上级党组织在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按40%左右的比例(5名)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
5、对等额选举的书记和副书记,如果出现推荐人数不满70%的特殊情况进行选情分析。
(三)考察阶段(10月17日-10月22日)
1、组织考察。由上级党组织派考察小组通过访谈等形式,对新一届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考察和测评情况,组织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拟定候选人预备人选4人(按20%的差额比例确定)。报上级党组织。
(四)公示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上级党组织向本届党支部下发关于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批复,并公示7天公示后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公示一:新一届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公示二:委员正式候选人。
(五)、正式选举阶段(10月30日-11月1日)。
公示三:选举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①宣读党委关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批复。
②候选人表态发言或回答党员群众提问。
③宣读、通过选举办法。
④推荐监票人和唱票人名单。
⑤选举(采用一次选举)。
发放中共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选票
2、由工作小组收集、汇总选举情况。将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公示四: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会委员、书记。
(六)后续工作(11月2日-11月5日)
1、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待上级下达批复后)进行委员分工。
2、张贴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名单的公告。
(七)总结归档(11月6日-11月10日)
1、做好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2、新一届委员明确自己的责职,提出本届支部应该完成的总体任务和阶段目标。
五、候选人的条件
(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
1、思想素质较高,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策水平,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心党建工作,熟悉学校业务工作情况,具有一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较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敬业、奉献精神,能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有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5、有3年以上党龄。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热爱党的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甘于奉献。
3、具有一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中学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教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5年以上党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单位的党组织要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推进学校民主进程、凝聚人心的一次机会,大力宣传发动党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要认真研究制订换届选举的具体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吸收群众参与,真正把推荐权、选举权、监督权交给党员和群众。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第2篇
党组织工作责任清单
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谋划部署
1、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二、组织推进
1、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
2、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每两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交流借鉴、督促落实、部署安排。
3、挂点联系指导。领导班子分别联系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4、抓好示范创建。精心打造1-2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5、开展督办检查。定期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和情况通报。
三、落实任务
1、落实基层党建“十个规范”要求,实现基层党建整体推进,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中心小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集中培训。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
5、理顺组织关系,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严格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入党程序。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式。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加强党费收缴管理。
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办事“三难”问题,开展作风民主评议。
8、创新推进“党建+N+群众”模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水平,开展“三服务一评优”(立岗服务、志愿服务、品牌服务,评选党员优秀服务标兵)活动。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0、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强化保障
1、建管用好党建阵地。
2、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党建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五、考评总结
1、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年终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评议,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履责不力、问题突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免谈话、追究问责。
3、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评先推优。
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清单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全面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谋划部署
1、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主持制订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二、组织推进
1、对班子成员逐一明确党建责任,统筹安排党建任务。
2、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部署安排工作。
3、定期指导督查。每月下基层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牵头组织拉练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抓好整体推进。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亲力打造1-2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盯紧督实后进支部整改转化。
三、主抓重点
1、牵头部署机关党建规范建设,实现基层党建全面过硬。
2、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研讨、确定本单位特色党建举措,分工组织实施。
3、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好中心小组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抓好换届选举和届中委员缺额增补工作。
4、主持安排全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指导安排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主持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6、抓严党员发展管理,对入党对象严格政治审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7、抓严机关作风,警防“四风”反弹,严肃处理服务群众中出现“三难”问题的人和事。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和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9、抓好党建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0、主动破解党建工作难题,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四、带头示范
1、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带头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交流思想,撰写心得体会。
3、带头讲党课,每年为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
4、组织召开“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带头深入基层,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积极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活动。
6、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廉政承诺,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五、述职考评
1、年终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成绩和不足,向党员大会作好工作述职报告,接受党员评议。
2、年终牵头组织下属基层党支部开展述职考核评议,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奖优罚劣。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清单
其他班子成员比照党组织和书记管党责任工作清单,结合岗位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建立工作责任清单。
二、组织设置规范
一、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新建、改建、撤销或合并机关党组织,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委员会任届期限。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党总支部委员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换届前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或提前换届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委员会职数要求和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届中委员缺额可选举增补。
四、书记、副书记配备要求。局级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二级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党员人数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设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按部门中层正职配备,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
五、纪律检查委员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设纪律检查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由副书记兼任。
六、设置党的办事机构。机关党员80人以上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党办);
机关党员人数较少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其办事机构可与本部门组织人事机构合署办公。
三、党内选举规范
党组织换届选举
一、前期准备
1、请示报告。党的基层组织在任期届满前由主管局党组织向工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内容包括①换届的理由及时间;
②新一届委员会配备职数、候选人名单(含20%的差额)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简历情况。③选举形式、办法。
2、审查批复。工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对有关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后下发同意换届选举批复。
3、起草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回顾和总结上届工作,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②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主要措施;
③向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号召。
4、相关准备。选举工作方案;
选举工作办法(草案);
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合理确定名额分配,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党员代表;
拟定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二、正式选举
1、实到会人数符合要求。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特种情形不能到会的党员,如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工作调动或外出半年应转未转组织关系等,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但要经过党员大会通过。
2、确保选举主要程序到位。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
宣读工委对候选人的批复;
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现场计算和报告得票情况;
宣布委员会选举结果;
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正、副书记;
宣布书记、副书记名单;
新当选的书记讲话。
三、选举结果报告和批复
1、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召开选举会议的形式及日期;
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会议是否有效;
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投票是否有效;
候选人得票情况,委员和正、副书记选举结果。
2、工委研究批复。
四、资料整理归档。请示报告、批复;
主持词、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材料;
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
选举过程形成选举办法、参会情况、选票计票等原始材料;
声像材料。
届中委员缺额增补
一、委员缺额情况。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
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
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二、提出补选申请。委员会出现缺额后,应及时向工委提出补选申请,在工委同意后才能进行补选。
三、补选方式
1、补选委员。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一般为1名);
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2、补选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办法。如候选人原就是委员,即可召开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如候选人原不是委员,则应先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为委员,然后再召开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
四、选举结果的报告和批复
1、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召开选举会议的形式及日期;
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会议是否有效;
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投票是否有效;
候选人得票情况,委员或和书记(副)选举结果。
2、工委研究批复。
四、发展党员规范
严格发展党员标准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严格发展党员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2、对入党申请人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采取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3、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至少为一年。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工委统一印制)。
5、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发生变动,应及时将原单位培养教育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6、工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三天短期集中培训,不培训或成绩不合格不发展。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向党组织递交两年以上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作为发展对象推荐。入党申请书不得打印。
2、发展对象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3、按照工委要求,准备相关政审材料。发展党员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党组织派员外调或函调取得,不能由发展对象个人提供。
4、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集体讨论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工委对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察预审后确定发展对象。
6、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发展对象公示须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或经查证无问题的,并且政审合格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半数;
表决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大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内。
3、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
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
表决结果;
通过决议的日期;
支部书记签名。
4、支部主管党委(总支)委员会讨论审议,材料上报工委。
四、工委审批
1、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2、工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可授权基层党委对审批对象谈话)
3、工委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入党宣誓
1、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宜拖得太久。
2、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支部组织进行。由党支部(总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党小组不能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六、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一次。
2、工委对预备党员进行不少于三天短期集中培训。
3、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决议;
基层党委(总支)审议;
工委三个月内审批。
4、延长预备期。需要继续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预备期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5、推迟预备期。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期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六个月。
6、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培养时间不满一年“突击发展党员”的,对避开长期学习工作居住地而在户籍地或其他地方“曲线发展党员”的,对发展“家族党员”、“关系党员”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要对审批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编号登记和档案材料归档
1、发展党员必须按年度使用省委组织统一印发的《入党志愿书》,一个编号对应一名党员。
2、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工委下发的纳新、转正批准通知要纳入单位的党建工作类档案作永久保存。
五、组织生活规范
“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到位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
(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
(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每季度党课计划;
(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专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一、次数时间
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或按上级规定时间召开。
二、主题确定
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会前准备
1、制定和上报会议方案。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各环节工作作周密安排。会议方案在会前10天报上级组织审核。
2、开展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规定学习内容,安排专门时间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
3、广泛征求意见。多种方式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梳理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
4、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5、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并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
四、会议召开
1、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
3、会议程序。①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②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④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五、会后工作
1、扎实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2、通报会议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应当向下级党组织或本单位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
3、及时上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并报送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沟通谈心情况、领导班子及个人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会议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次数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议题确定
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来确定。
三、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明确生活会要求,消除思想顾虑。
2、交心谈心。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相互之间、党员彼此之间都要开展交心谈心。
3、撰写对照检查提纲。党支部书记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纲,班子成员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材料提纲、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不是班子成员的党员要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打算。
四、会议召开
1、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
3、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
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支部班子提出批评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
五、会后工作
1、通报反馈。基层党支部向全体党员通报会议情况,听取意见,如实向支部成员反馈。
2、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沟通谈心情况、对照检查材料、会议原始记录、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组织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
民主评议党员
一、时间次数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
二、组织安排
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
到会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位人数的半数;
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可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参加评议。
三、评议内容
依据党章规定和合格党员标准,结合本单位党员特点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内容。要把党员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用发挥、道德品行等作为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
四、方法步骤
1、党员自评。每名党员实事求是自我评价,主讲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打算。
2、党员互评。党员相互摆问题、提出意见,开展批评。
3、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支部评定。以测评结果为重要参考,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定等次,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5、公示反馈。党支部将上级党委批复后的评定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进行公示。
6、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
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五、会后工作
1、情况上报。总结民主评议开展情况,形成综合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2、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党员自评材料、会议记录、民主测评原始表、汇总表、支部评定和上级党委审批材料、公示情况、民主评议综合情况材料等。
六、主题党日规范
一、组织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不可由党委(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代替,不可用工作部署会代替党日活动。
二、统一时间
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支部主题党日”,如遇法定假日,顺延下一周或下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听从上级安排。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提前3天向上级党委(党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研究制定方案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计确定党日主题。二是围绕活动主题,按照“五+X”模式,细化学习内容,安排活动议程,落实具体要求。对活动方案支部书记要审核把关。
四、活动内容
1、落实五项“规定动作”。严格按照顺序落实“缴纳党费、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等5项规定动作,突出政治性,增强庄重感,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2、做好“X”文章。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党性教育、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讨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联系服务群众等学习和实践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可运用远程教育、信息媒介,邀请专家领导授课、与基层支部结对等方式开展活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五、活动要求
1、党员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
对已经出门的流动党员要通过寄送资料、微信群、QQ群等方式,让其参与到活动中来;
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一对一”上门服务。
2、现场氛围庄严。党员活动室悬挂或摆放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佩戴党徽,摆放党章等学习资料。
3、作好活动纪实。党员认真填写《党员手册》,支部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工作人员及时拍摄现场活动情况。
4、及时上报情况。每月主题日后两天内以局为单位向工委上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情况报告表》。
5、立卷归档。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单独汇编成册。资料包括: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学习资料、讨论发言、领导讲话、党课及活动形成的其它材料、情况报告表、活动声像等。
七、党费收缴规范
一、交纳标准
1、党费计算基数。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
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特岗津贴、改革性津贴、工资扣缴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不列入计算基数;
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的部分应列入计算基数。
2、党费交纳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收缴要求
1、按月交纳党费。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做好收缴登记,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2、因病因事请假或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安排专人联系,以委托或其它方式交纳或补交党费,补交党费不得超过6个月。
3、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三、党费管理
1、建立党费台帐。包括收入计算基数、按比例应交数额、实际交纳数额等情况。
2、实行党费专人专户保管。
3、及时上交党费。以局为单位每季度向工委上交党费,妥善保管工委开具的党费收据并予归档。
八、制度建设规范
一、健全落实组织推进制度。包括党建责任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
二、健全落实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等。
三、健全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包括民主集中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党组织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
四、健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
五、健全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内谈话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政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
九、阵地建设规范
党建活动阵地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1、设置党办(政工科),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并有标志牌。
2、党建资料以文件盒分类整理工作材料。
二、党员活动室
围绕“严肃、朴素、美观、实用”的目标规范建立党员活动室,坚持量力而行,突出特色。
1、阵地充足整洁。①单独设置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②墙面地面整洁美观。
2、配套设施到位。①党员活动室外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
②会议桌椅(保证集体活动时一名党员一个位置);
③有电教设备和《国歌》、《国际歌》等CD碟片。④书柜。
3、墙面布置规范。①正面党旗党徽;
②党员权利、义务(党旗左右)③入党誓词(党旗下方)④党组织结构图;
⑤开展主题党建活动方案或主要目标任务;
⑥党建制度。根据墙面大小悬挂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党组织生活制度系列中的主要制度;
⑦学习心得园地(可每人一夹);
⑧党务公开栏。按制度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三、职工文体活动室(场所)
1、对文体活动室(场所)进行必要的外表装饰和氛围宣传。
2、配备、体育健身器材、影像等工具。
四、图书室
1、配置书架等硬件设备,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并摆放整齐。
2、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与整理,对所有图书进行编目建册。
3、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图书借阅制度、管理制度。
党建宣传阵地
1、大厅、过道、走廊悬挂党建相关内容的标语、警句或图片,形成文化氛围。
2、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展板设施完善,定期更新内容。
3、有条件的开通网站,建立党建专题栏目。
4、基础较好的单位可设立党建展览室,分成若干篇目,展出党建历史,展现党建成果,展示党员形象。
党建实践阵地
1、党员示范(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有示范标准要求、示范承诺,岗位牌统一悬挂或摆放在醒目的位置。
2、“党建+N+群众”实践基地。包括精准扶贫、服务企业、社区共建、社会公益等。
十、台帐资料规范
台帐管理
(一)组织管理台帐。包括组织设置、党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流动党员名册、人才队伍名册、党员材料档案移交、党员组织关系转递介绍信、党费计算收缴情况表、登记本和收据、党内年报统计表等。
(二)党建清单台帐。包括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及落实情况记载;
年度和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完成情况记载;
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考评台帐。上级或本级进行阶段性工作检查和年度述职考评得分、存在问题及结果运用情况。
资料整理
(一)书写记录类
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记录;
党建工作记录;
学习记录;
活动记录;
会议考勤记录。
(二)组织工作类
1、党组织设立、更名、撤销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2、换届选举及选举结果的报告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3、届中委员缺额增补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4、设立群团组织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5、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和届中委员缺额增补形成的系列材料。
(三)队伍建设类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形成系列材料。
2、发展党员计划及公推、政审、表决、审批、宣誓等程序形成的系列材料。
3、外出流动党员联系和跟踪管理情况记载。
4、党员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优秀党员的典型事迹材料。
5、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处置形成的有关材料。
(四)党建活动类
1、召开党建工作大会、举办七一纪念总结大会形成的文件、讲话、经验发言等材料。
2、开展党建特色主题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成的方案、作法、成果等材料。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集中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形成的计划安排、讲课、笔记、心得体会等材料。
4、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形成方案、党课、对照检查、测评结果等材料。
5、开展创先争优、志愿服务、帮扶群众等活动形成方案、作法、成果等材料。
6、开展文体活动形成的材料。
(五)党建制度类
1、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职责,有工作记录。
2、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内民主系列制度,有工作记录。
3、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员教育管理系列制度,有工作记录。
4、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系列制度,有工作记录。
5、建立并认真落实对基层党支部或党员考核评价制度,有工作记录。
(六)综合工作类
单位简介;
党建工作发展历程;
大事记;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党组织或党员获得的荣誉资料;
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第3篇
今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年,根据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委决定,县委将于6月份进行换届。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选举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具体操作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选举单位的划分
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县委批准,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可以划分为若干个选举单位进行选举。选举单位划分的原则是:按系统、按党委、按党总支,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根据这一划分原则,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共划分为18个选举单位,具体为:县委办、档案局、史志办、招待所为一选区;
人大、政协、统战部为二选区;
政府办(含山纠办)、局、民宗局、统计局、农调队、外贸办(含外贸总公司)、国土局为三选区;
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为四选区;
组织部、机关工委、老干局、人事局、编办、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为五选区;
宣传部、文体局、广电局、新华书店为六选区;
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交警大队为七选区;
发展改革局、计生局(含计生服务站)为八选区;
建设局、房产局、环保局为九选区;
财政局、审计局为十选区;
农办(农经局)、畜牧局、农机局、开发办、气象局为十一选区;
劳动局、安监局、煤炭局、石油公司、科技局为机关十二选区;
国税局、地税局为十三选区;
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为十四选区;
工商局党委为十五选区;
人民银行、银监办、农业银行、农发行、工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人寿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十六选区;
公路局、湘运客运公司、公汽公司、征稽所为十七选区;
技术监督局、烟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盐业局为十八选区。
二、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1、成立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由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选区党代表选举的所有工作。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县委指定的召集人担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政工的副职、政工股长为成员。
2、调查摸底,党员登记造册。选区内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中党员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中组部规定,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可以不计算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种情况”党员(即: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以及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进行认真甄别和登记造册,经选举委员会研究同意,然后核准确定应到会党员数,并报机关工委批准。
3、各选区按照机关工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只有一名代表名额的选举单位,要确定两名候选人初步人选)。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要注重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直机关工委和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组织逐个进行考察,都要写出考察材料,并将考察情况于2006年6月10日前向机关工委汇报。由机关工委汇总后,再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5、各选区按不少于1名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区于2006年6月10日前报机关工委审批,由机关工委向县委组织部统一报批,机关工委再将县委的批复通知至各选区。
6、各选区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县党代表登记册和代表名册(按党员领导干部、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分类造具花名册,并以代表的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各一式两份和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一份报机关工委,由机关工委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三、党员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工作项目及主要议程。
1、各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选区必须在6月9日前要召开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选举办法。各选区必须在6月12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6月15日以前开完党员大会(1-5选区除外,具体时间届时由机关工委另行通知)。
2、向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各选区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后要向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以选举委员会主任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名义。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程、选举办法及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由5-11人组成)。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6月12日前向机关工委呈报。机关工委根据各选区的请示,再统一向县委组织部呈报关于各选区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3、召开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
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宣传教育;
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在确定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的名额、构成原则、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及提名办法后,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考察。
4、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
二是起草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的情况说明;
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及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
四是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
五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
六是起草大会须知。需做好的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制作有关证件,准备选举用品,布置会场。
5、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
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
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会后,即可向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明确要求所属党组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所有能参加会议的党员都参加会议。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特殊情况也可口头通知,确保会议有效。
6、各支部(或各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会议。
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酝酿讨论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推选监票人。
7、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主要议程有:
一是听取各党支部(党小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名单的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
二是审议通过监票、计票和唱票人建议名单。
8、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一是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开会。
二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三是作应到会党员人数的情况说明,并举手表决通过这个说明。
四是通过大会议程。
五是通过大会主席团。
六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七是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名单。
八是介绍本选区根据机关工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酝酿产生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九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十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
十一是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十三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主持人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
9、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上报相关材料。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将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属于反映同一个方面问题的归在一个卷内,如请示、报告、批复,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登记表,选举办法、选举结果等;
也可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进行归类组卷。要做到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党代表名册》及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报告等材料,要在规定时间内报机关工委,由机关工委统一汇总后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
1、县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根据《》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及中组部关于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主要按如下要求操作:①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又不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在党员人数较多,又比较集中的党组织,适当减少了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②充分考虑了所辖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各阶层党员的特点以及选举单位的经济、科技、文化等发展状况。③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机关的主要党员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县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通常是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单位或原籍)选举。按照上述要求,经县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为295名,主要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组成。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的考虑范围。
(1)县直正局级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2)考虑民族、性别等结构的要求而纳入考虑范围的。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到各选区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的考虑范围为:县委办两名副主任,人大办一名主任,政协办一名主任,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县纪委一名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委组织部三名副部长和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县政法委一名副书记,27个县政府工作机构的局长。
所有代表名额由县委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县直机关工委,由县直机关工委再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各选区,由各选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选举产生。
3、代表构成比例。县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一要注意代表的分布。代表构成比例按规定要求,一定要重视代表分布的广泛性,可以根据提名推荐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具体要求。总的原则是,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时,都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年龄结构、构成比例、代表性等方面通盘考虑,并作出统筹安排。二要把握好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各方面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的划分。一线的党员主要是指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副科实职以下的党员。有些既担任领导职务又从事专业技术、科研、教学工作的党员,可以列为一线代表。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占55%左右;
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占38%左右;
、武警、消防部队代表不少于2%;
妇女代表不少于20%;
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
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
(二)、参加会议人员要求
按照《》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实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第4篇
各村、各机关事企业单位党支部:
我镇第十三届党委自2001年换届以来,现已任届期满,根据《》规定和县委(2006)3号文件精神,将在2006年8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党委换届选举要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集体,动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强镇,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镇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听取和审议镇党委工作报告;
二是听取镇纪委的工作报告;
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的委员会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0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共30天。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镇党委成立党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党委换届选举办公室,选派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帮助指导各支部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支部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召开党委会,学习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乡镇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实施意见;
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讨论决定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
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
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
3、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县委和县委组织部以及镇党委有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文件。
4、分配代表名额。县委分配给我镇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80名,镇党委根据各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划分到各支部,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会前筹备工作。时间从2006年7月21日至8月4日,共15天。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明确代表条件:党代会的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应是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奋发进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带头作用显著,能够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
2、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各支部要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比例,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党支部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全面考察。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审查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镇党委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
5、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6、审查代表资格。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对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
7、组织酝酿提出新一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8、向县委组织部呈报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9、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10、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11、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时间从2006年8月5日至20日,共15天。党员代表大会一般为二天。
本阶段主要工作主要有两项:
1、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是:上届党委、纪委报告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新的工作打算,提交代表审议;
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
召开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2、做好会议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工作,达到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在本职工作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改革,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与步骤:
民主评议活动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以自我评议为主,相互评议为辅,通过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有关理论和文件为主。
2.自我评价。个人在党小组会上(没有党小组的支部,在支部大会)进行自我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党员对其自我评议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员标准,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将本支部参加评议的党员名单及简要情况向群众公布,进行公示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员评议的意见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处理。民主评议的党员要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给与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总结验收。党员是否都参加了评议,优秀党员是否给予了表彰,不合格党员是否得到了处置,作为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
四、创先争优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按照党委制定的《党支部工作量化评估表》100分标准,自评达到90分可以申请作为先进党支部条件填写先进党支部申报表与单行事迹材料。由党委考察审批。
2.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1)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A.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与业务知识,学习成效显著。
B.在工作、学习与社会活动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C.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与校规,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D.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E.热情培养与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在党员发展工作上成绩突出。
(2)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A.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方面能起到带头、辅导作用。特别在领导党员学习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中成绩显著。
B.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扎实的党建业务知识,熟悉党务工作。在党务工作中能完成党委规定的党的工作。
C.群众基础好,有较高威信。从实际出发,开展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与坚持“”活动。
(3)评选比例:优秀党员不超过正式党员的10%,优秀党务工作者可在支部委员与总支委员中推荐1名作为评选的候选人。
(4)凡报送评选材料必须填写报批表与单行材料。并由支部委员会与支部书记盖章。
五、几点要求:
1.凡在校的正式党员均必须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已离校的正式党员,在本市工作或学习者必须回校填写民主评议机电党员表交支部考察,未在本市工作或学习的党员,要求向党支部写出书面汇报或材料。
2.预备党员也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个人按思想汇报进行发言,不填写民主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