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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五篇】(完整)

时间:2023-07-06 10:25: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生产方式改革发展的方向。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村专业合作社【五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专业合作社 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生产方式改革发展的方向。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开始实施,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使其摆脱了“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局面。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在经济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农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的权利得以确认和伸张。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必须以执政党的思维,大力支持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走向成熟。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专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大举措,我们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问题解决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就会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它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也必将为先进思想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传播文明风尚提供强大动力。

搞好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技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和目标。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对农民进行培训,为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提供了便利条件。农民足不出村既保证了生产劳动时间,又学到了迫切需求的技术,解决了现实问题,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培训工作中,除培训先进的科技成果、实用技术外,内容还涉及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文化教育、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内容。其培训形式的时效性、多样性、灵活性易被农民群众所接受,渐成为农村科技文化生活创新的载体和手段,满足了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位科学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农村新风尚的形成,焕发了农民群众投身农业产业的激情。实践证实,农民自从加入合作社后,想事、谋事、干事的多了,打牌、闲扯、无所事事的少了,乡风文明和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显著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2、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合作社是一个曾经在共和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生产互助形式,但是它的发展之路却是不平坦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全面推行农业合作化,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再到,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实行了以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政社合一的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彻底废除了制度。三十年过去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显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家庭的经营,面对大规模的工商资本,农民要提高竞争力,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必须走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的道路。摆在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条是扩大家庭的土地经营面积,实现内在生产规模的扩大。由于人多地少等客观的原因,这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极其困难的。另一条就是从外部入手,建立农户之间、农户与产前、产后各部门之间的共同经营组织,通过交易联合扩大经营规模。这就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大市场风险的最好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民增加收入的最好途径。

3、专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办社原则,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它的最大特点是“民管”二字,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精髓所在。它的办社原则,造就了它独特的社会历史地位和作用。正是它的民主自治原则,才体现了其公开、公平、合理的特性,进而赋予了它坚强的生命力。一方面,合作社社员的劳动生产行为受其章程规范和制约,而章程又是由全体社员依宪法、农村基本组织法集体酝酿、讨论产生的,因而更具亲和力,可操作性强。章程作为准则把每个社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利益、权利、职责、义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治理水平,彰显了其生命活力。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由当地龙头企业牵头联动,企业成功的治理模式、方法也影响着社员的自治行为,企业先进的治理经验通过与合作社的相互作用也会不断融合到合作社治理工作中,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这充分实现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民主治理的要求。合作社制定有合作社章程、理事监事会职责、社员代表大会职责,以及培训制度、财务治理办法等治理制度,对规范社员行为、实行民主集体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合作社在新形势下创新了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和经济制度,继而必将促进新农村新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必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建议

1、广泛宣传,积极培育

要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相关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刻理解我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促使其不断地克服小农意识、培养“民主”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自觉、自愿、自发地组建合作社。

2、积极引导,努力推动

一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企业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户+专业合作社”、 “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之路,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巩固和延伸产业链。二是引导、支持基层干部、种养大户和能人带头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实现规模效应,加快资本积累,形成干部、大户、“能人”与广大农民在共建合作社新优势中“共享”发展成果,在“共享”中促进更快发展的好机制。三是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育,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经纪人开发产品市场,拓宽专业合作社的销售渠道。依照专业发展的要求,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充分利用合作社农产品的资源优势与经纪人的市场优势,促进合作社与经纪人、合作社与合作社、经纪人与经纪人的合作。四是运用商标手段,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抓紧进行商标注册,组织有一定基础的合作社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集体商标,引导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品牌合作社,运用商标开拓营销,通过提高合作社的品牌意识,带动产品品质的提高和市场占有率的扩大。

3、正确促成,规范发展

政府部门要端正政绩观,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切忌揠苗助长,用行政的手段、外界的影响来造就表面的繁荣。既要积极主动发展,又要防止刮一哄而起之风;
既要鼓励农民申办合作社,又要坚持条件,规范发展,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切不可急于求成;
要真正了解农民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愿望,适时适地促进农工联合、农商联合,以促成大规模、多功能、能适应市场变化、可促进生产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要做到介入而不陷入,引导而不诱导,让农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优良环境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4、发挥职能,合法准入

要遵循“简便易行、方便农民、扶持发展”的登记原则,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前移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其申办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是从名称预先核准到设立登记做到优先服务;
二是对新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做到提前介入,从申请表格填写,设立所需条件、组织机构建立、章程起草的注意事项,直至合作社顺利领取营业执照实行主动服务;
三是针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为农民成员,文化程度较低的状况,实行上门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和材料的填写,现场解决登记中出现的问题,把服务、指导工作做实做细;
四是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资料,当日受理,当日核准,实行高效服务。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探讨在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提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

5、跟踪服务,资金扶持

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开展试验、示范、培训等。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完善、分配机制合理、影响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专业市场建设等方面的贷款,各级财政可给予贴息扶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扶持的办法建立专项担保资金,扩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规模。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
制约因素;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6.4;
F3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21-4966-03

Study on the Factors Restri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ZHANG Jian-ning

(Weinan Teachers University,Weinan 714000,Shaanxi,China)

Abstract:
As an organization carrier of new rural economic order, the r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could not on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ic, but could also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standardization of rural social management. Factors restri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ere analyzed;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accordingly, which could help improving and solving problems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Key words:
r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restricting factors;

suggestion

许多地区的实践证明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由此可见,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阶段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崭新形式,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要广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诸多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完全释放农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发展的助推能量。

1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与作用

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直接作用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经济发展。但是其作为农村经济新秩序中的一个组织载体,在农村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已远远超出自我服务的范畴,已成为农村社会的重要管理载体,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

1.1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服务功能

1.1.1 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破解当前农民增收困难这一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有力地解决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和销售农产品难的问题,而且通过产业链的延伸,使农民不局限于农产品生产,产业领域涉及农产品加工、运输、服务业等,使农民能够参与多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利益分配,增加了农民收入。

1.1.2 提升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农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规模化经营,规模效益明显;
并且相比单个农民生产模式,规模化增强了市场的话语权[1]。农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在组织内部通过生产、物流、销售的环节分工,提升了各个环节的效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1.1.3 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 农业产业的大起大落一直是困扰农业持续发展的顽疾,原因在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生产、销售会有很大的自发性、趋同性和盲目性。通过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避免了农户之间、农户与加工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发挥了行业优势,联合互补,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1.2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管理功能

1.2.1 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 在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和不完善的现状下,农村专业合作社给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并承担部分对职工的福利、教育、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义务,对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补充具有推动作用;
农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比村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更直接,农民行使自己的民利的意愿更高,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促进农村社会民主;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能够使政府在制定农业政策的过程中更加科学、合理,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1.2.2 政府管理的关键纽带 随着政府职能的改变,地方政府对农村和农业生产由过去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间接管理必然需要中间载体,农村专业合作社正是合适的承接载体。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政府管理的桥梁纽带,主要作用体现在:一是基层政府管理人员通过直接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实现了自身角色转换,由一般的“动嘴”干部变为身体力行的“动手”干部;
二是在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平台,政府人员与群众经常交流思想,这种交流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2 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外部环境的成熟,中国各地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加,在一些农业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是有特色产业和已经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农村,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社会中的作用已举足轻重。但与此同时,许多农村地区的合作社发展存在着诸多障碍,制约了合作经济的发展,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已成立的合作社解体的现象。分析这一现状出现的根源,探寻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现实的迫切要求。

2.1 政策扶持不足

目前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地方政府扶持政策不足的问题。尤其在税收、信贷、土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不到位,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已颁布实施,但是合作社法上规定的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导致农村专业合作社几乎没有享受到政策实际的扶持优惠。地方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远不能与当地龙头企业相比,扶持力度不大,仅仅停留在一般性鼓励上,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支持。

2.2 信任缺失

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来看,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很多问题,问题的根源在于运行中的相关主体存在信任缺失[2]。由于长期以来的小农经济模式,形成了中国民众浓厚的小农意识。这种缺乏合作的农村经济模式使农民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信任。具体表现在农民和政府之间、农民和合作社之间、农民和农民之间都缺乏相互信任,造成农村专业合作社运行低效,发展缓慢。

2.3 资金缺乏保障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自社员自筹和自身的资本积累。由于社员资金实力有限,且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仅仅是服务型组织,自身没有资金积累。即使有少数经营性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但因发展时间短,资金积累不足,总体表现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筹资渠道较少,筹资数额有限,难以快速发展。再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缺乏,更加剧了合作社的市场风险,影响了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2.4 专业人才匮乏

在中国二元社会结构的环境下,农村教育资源不足,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村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自身供给不足。同样由于城乡环境的巨大差异,农村很难从外部吸引人才,即使在农业类高等院校学习农业知识的专业人才也不愿回到农村去从事农业。另外,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是服务型组织,没有盈利,即使是营利性组织,其主要目的也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带领农民致富。即使盈利也是微利,从而合作社难以以优厚的薪酬去吸引专业人才。诸多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形成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

3 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3.1 落实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

农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自身对抗市场风险能力弱,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国外实践证明,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国家都对合作社进行了多项政策扶持,主要采取的政策有:一是税收优惠,如日本农协所得税是一般企业的58%;
美国合作社纳税只有工商企业的1/3;
加拿大新成立合作社3年内不纳税[3]。二是进行行业补贴,如德国对合作社管理费用进行补贴;
日本农协获得政府同意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所需投资的50%由政府提供。三是生产资料低价优惠措施。借鉴国外经验,地方政府应从法律法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及生产资料的提供等方面制定适宜合作社发展的系列宽松政策。另外结合我国国情可以在土地使用、工商注册、行业准入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合作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空间。

3.2 提高基层乡镇政府干部的思想意识

基层乡镇政府是与农民直接打交道,接触农村最频繁的国家政权机构,因此乡镇基层干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知程度将左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解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信任缺失等诸多问题,就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一是进行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灌输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知识;
二是组织干部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好的地区体验学习,认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改变干部的认识;
三是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通过树立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教育,使他们摆脱传统行政管理思想的局限性,认识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繁荣农村经济、参与农村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工具[4]。

3.3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要实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必然要解决目前资金来源少、规模小的现实问题。虽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发展初期,尚不成熟,但鉴于其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巨大效应,政府应实行资金扶持,加大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及信贷资金的支持,直接补贴、低息或免息贷款、生产资料投入都是可选择的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社亦可以通过积极吸引农民入社,扩大社员数量,以社员数量增加带动资金规模扩大。农村专业合作社还应拓宽合作领域,寻求跨区域、跨行业合作,加入有资金实力的区域或企业的产业链条,以获得发展资金。

3.4 建立灵活的吸引专业人才机制

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农村专业合作社难以直接吸引农业人才到合作社工作,应采取“软引进”的方式来引进农业专门人才。可以通过提供农业试验基地的方式,吸引农业方面的专家、教授去进行科研和农业推广。一方面可以从专家、教授那里获得直接的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内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第一时间获得农业新技术[5]。另外,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与农业学校寻求合作,作为农业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实习基地,吸引部分大学生来合作社进行短期实习,借助农业院校专业平台及学生的理论知识,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

3.5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

合作社的教育是国际合作社联盟提出的合作社七条原则之一,引导农民走上合作道路,对他们进行合作理论和教育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思想认识问题,增强相关利益主体互信,提升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农民作为合作经济组织主体,其依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利益的关键在于他们的自身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农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可以解决农村专业合作社人才不足的困境,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张艳春.信任缺失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分析[J].农业经济,2010(12):38-39.

[2] 齐 力,任 春.制约广东省农村专业合作社运营效率的内部制约因素与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10(10):217-219.

[3] 徐志刚.公共管理视角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与改进对策研究[D].青岛:青岛大学,2009.

[4] 赵 凯.中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5] 谭智心,孔祥智.不完全契约、非对称信息与合作社经营者激励[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5):35-42.

收稿日期:2011-12-16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村专业合作社;
现状;
问题;
对策;
云南石屏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6-0307-01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的新生力量,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健全和完善这支队伍和组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农业农村工作。

1 农村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农村合作社组织不断增加

石屏县农村合作社组织随着农业新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合作社领域随之拓展,合作内容已由过去单一生产技术合作向品牌、加工领域和流通综合服务营销等全面推进,积极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农业生产品与市场消费需求之间的对接性矛盾,不断延伸产、加、销与市场间的利益链。目前,石屏县有蔬菜、水果、养殖、药材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110个。

1.2 农村合作社组织日益多元化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组织已逐渐由过去农村能人或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牵头组建构成转变为以广大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合作组织,且其服务和职能已日益向综合或纵深横向化迈进。合作社多元化发展格局主要有以下4种:一是专业大户创办型。以“合作组织+农户”为运行模式,依托种植、养殖、加工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带动产业化的发展[1]。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委的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三是部门牵头引办型。由农、林、牧、供销等涉农部门牵头发起,以“部门+合作组织+农户”为运行模式。四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公司+合作组织+基地”为运作模式,形成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

1.3 农村合作社组织功能日趋完善

在利益分配上,向促进农民增收、按股分红、采取微利服务、维护农民利益以及按交易量返利、最低保护价等分配形式推进。有的合作社通过成员共同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经济实体,让成员分享到流通环节的利润增值[3-4]。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产品认证、商标注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通过采取各项服务措施,有效解决了“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许多合作社还围绕“六统一”(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种植技术、统一作物品种、统一定级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切实为社员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风险基金和受灾补偿机制等,增强了合作社的凝结力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使合作社品牌意识不断得到加强,提高了产品知名度,树立了品牌形象。

2 农村合作社组织的矛盾问题

2.1 农村合作社实力较弱小

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实力还比较弱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许多环节和方面有新的突破,但由于其自身的实力不够强大,尚不能一一实现,需要政府在许多优惠政策上给予新的扶持突破,如金融扶持的政策还未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享受应有的待遇,而有的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则一哄而起,缺乏资金,成为有名无实的虚空组织,未能完全体现或履行专业合作社应该有的职能。

2.2 部分专业合作社办社目的不明确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社初期是受他人影响一哄而起才开办起来的,因此,合作社本身对办社的目的、目标不明确,产权不明晰等使合作社自身运行不到位,不强劲的松散机制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职能的较好发挥,需要政府部门切实地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其专业合作社应该具有的职能和作用,真正服务于合作社区域的农业产业和农民。

2.3 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作不规范

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存在产权不够明晰、管理不够民主、资金动作不规范、利益机制不合理、产业专业技术弱、组织管理不到位等不足因素,使专业合作组织运行成效不明显,对当地产业推动拉动效应差。切实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指导健全内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管理运行水平,全面全力发挥专业合作社的职能作用[5]。

3 农村合作社组织发展对策

3.1 明确发展方向

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初期要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在发展思路上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效益和追求产业区域效益最大化。在满足成员发展自身利益需求的同时,提高合作社创新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能力[6]。为了提高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创出特色品牌。

3.2 针对合作社实际进行分类指导

为更好地搞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针对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制度,提高完善机制和制订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等,用组织章程来规范合作的动作,因地制宜,不断拓展服务内容、环节和水平,努力扩大规模,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创建更加充满信誉的品牌来支撑合作社和带动合作社发展,更好地惠及合作社成员,使合作社成员更加充满合作社发展信心。

3.3 着力抓好合作社自身实力建设

建立健全规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可提升合作组织运行质量,为合作社组织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使合作社的发展有章可循。建立合理的经营服务收支和分配制度,保证合作社能够不断发展壮大。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代表大会,重大事项由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定[7]。规范成员和国家扶持资金与他人捐赠资金的使用程序,真正地从组织机制上与资金运作规范上增强自身的发展实力。

3.4 增强政府的服务,发展推动带动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以自身为主的同时,政府切实加强引导、指导与政策扶持,很好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发展外援扶持与政策推动,是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职能与政府推动职能的重要切合点[8-9]。因此,在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与发展的同时,政府要做好服务引导指导及培训帮助等,提供专业合作社必要而又真切的有效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走向成熟而强劲发展,积极服务于其组织成员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合作社区域农民与社会。

4 参考文献

[1] 赵铁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形成与实践[J].经济研究参考,2008(31):16-19.

[2] 赵凯.中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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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峰云,王登辉,王星,等.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概况与发展建议[J].甘肃农业科技,2004(3):6-9.

[5] 郑寿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1(20):376-377.

[6] 王华.灵武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发展[N].中国工商报,2010-09-07(A02).

[7] 翁海娟,周贤东,林敏莉,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思路与对策探讨[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5(S2):277-280.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第4篇

一、基本现状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一定的发展,但从调查结果来看,是人数不少,规模不大,范围广泛,集中化程度不够,总的一个特点是各自为战,单打独斗,抗风险能力较弱,对拉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起的不够充分。

一是发展的氛围尚未形成,镇村两级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如何发展壮大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缺乏深入的研究。

二是上级有关部门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出台相关政策,基层组织认识不到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优势产业等方面的作用,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些鼓励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

三是现有的组织规模小,不规范,带动力不强,覆盖面不广,不能满足农民组织起来走向市场的需求。

四是运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没有进行登记注册,没有章程,不愿风险共担,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缺乏有效约束,同农户之间主要还是买卖关系,没有与农民形成真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五是资金运作困难,外部环境不够宽松。贷款困难,自有资金不足,使得这些组织虽然在运作,但运行不畅,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措施与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发展和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做到年初有规划,半年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在镇村两极领导班子中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推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根据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民办、民营、民受益”原则,对合作社的职能,组织机构,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作严格的规定。

3、优质服务,重视培训。一是搞好服务合作社有效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物质供应服务及农产品营销服务等;
二是重视技术培训。针对许多农民凭经验、按常规进行生产,不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市场需要的状况,合作社要十分重视运用多种方式对农民开展技术培训。

4、提升质量,提高商品率。实行标准化生产,技术人员要把课堂建在田间,手把手传授操作技术,采用统一供种、供药、供肥,分片管理,建立田间档案,实施质量管理追究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

5、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合作社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向外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6、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立足本地优势,积极兴办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如中药材、果桑、养殖等专业合作社。四、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后在农村所起的作用与成效。

1、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充分发挥在引领农民进入市场中的组织作用,引导和改变农民的种植品种和种植模式,以开拓市场营销服务拉动产业发展,使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闯市场,提高竞争力。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第5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专业性服务组织,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逐步遍及阿勒泰市,涵盖了农机作业的全过程,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决农民机手作业面积不足,使广大农民从依靠劳动致富逐步走向依靠农机致富奔小康作出了积极探索和贡献。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组织不规范,内部发展动力不足,造血功能低下等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在发展的过程中予以解决和完善,使之能够快速健康的发展。

 

前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与效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阿勒泰市已相继成立了恒通、加顺龙海等农机专业合作社,它是一种专业性、公益性的服务组织,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生产协作,为农民提供各种有偿服务;把分散的个体农户、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行业合力,壮大同业规模,增强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1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组织相应的农机服务组织和项目,解决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服务,提供农机供应,农机修理,农机培训,农机信息,技术咨询等多层次服务,一是市场经济体制提出新的要求,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联系起来。二是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经营体制对农机的需求,要经过农机部门协调、牵线搭桥,解决土地分散,有机户闲,无机户难的问题。三是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机械作业才能让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才能抗灾夺丰收;农村搞综合开发,山、水、田、林、路等配套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都需要机械化。四是科技兴农的需要,农业靠科技,科技的载体主要是农机专业合作社。

 

2 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效果与作用

 

2.1联系政府部门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农机专业合作社向农机主管部门传达广大农民机手的真实想法和意图,使主管部门切实掌握了市场的需求;而农民机手也了解了党和政府发展农业的政策与法规,获取了市场信息;近几年通过农机作业协会协助操作的“购机补贴”政策,激发了广大农民投资农机的热情,促进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2.2规避农户分散投资的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机大户为主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在于,通过扩大作业服务范围,可以提高农机利用率,缩短投资回收期,盘活农机存量资产,进而增强投资能力,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户分散购置机具带来的投资浪费,节省投资,解决需求与效率的平衡。目前农民主要靠合伙和吸股筹资,政府购机补贴,贷款购置机具;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农机大户为主,固定资产比一般农户多,作业规摸大,抵御风险能力强,便于申请银行抵押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便于争取保险业对农机使用风险的保障;便于吸引多层次、多元化资金对大型农机具的投入。

 

总之,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标志,是农业现代化的具体体现,是改善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条件。在农业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助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