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复杂,如混凝土大体积高架梁立模、钢筋帮扎、脚手架与浇筑、不稳定基础深坑开挖边坡支撑,基坑地质或地下水突变区域施工等,容易发生倒塌等安全隐患;同时水利工程施工涉及特种作业多,现场集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工程安全管理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1.1水利工程技术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
许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复杂,如混凝土大体积高架梁立模、钢筋帮扎、脚手架与浇筑、不稳定基础深坑开挖边坡支撑,基坑地质或地下水突变区域施工等,容易发生倒塌等安全隐患;同时水利工程施工涉及特种作业多,现场集中大量的打桩、土方施工机械、砼拌和、运输、浇筑、起重吊装等机械,安全管理难度大;另外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安装与维护、电焊气割、金属防腐、挖泥船作业等,许多工序都是以手工作业为主,劳动强度大,增加了施工人员危险性。
1.2施工作业人员素质低
水利工程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较低,未受过专业培训,安全技能缺乏,安全意识淡泊,流动性大,现场管理难度大;新工人在上岗前培训不到位,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要点实践经验不足,不听从技术人员指导,作业随意,导致“三违”现象是由发生。
1.3水、电和火的管理措施不到位
为保证非汛期正常施工及汛期安全度汛,水利工程施工有导流和度汛要求,但施工现场围堰、导流沟等防洪施工标准底,极易冲毁围堰或导流沟,给工程施工造成损失和安全隐患。再者,临时用电负荷高,用电设备多,现场电路走向多,不按照用电规程操作,用电和配电设施极易发生短路、打火等故障。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施工安全措施经费不明确,支出没有标准,不列开支计划,或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安全实际操作落实有难度。水利工程建设多数实行合理低价中标,施工单位利润空间小,经常挤占安全生产经费;还有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款到位不及时,也影响了安全生产经费的及时投入到位。2.2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没有健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内部管理不到位。需要明确项目部经理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思路,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职工的安全素质,现场设置安全设施、制度标志牌的等,项目经理与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管理的软件和硬件引起高度的重视,掌握安全生产存在的全面问题,细化责任,落实职责。
2.3社会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管理新法律规章的出台,社会需求的高标准,市场竞争和施工环境的变化等,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面临着日益加重的压力,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导致施工单位降低投标报价,给工程施工造成了安全生产带来隐性影响。
2.4工程本身因素影响
水利工程本身工程规模、水文地质、工程施工难易程度等都会对工程带来施工安全隐患。如施工基础开挖,深度较大,又碰到地质断层或富含水层,存在流沙、塌坡等安全隐患,施工时做施工方案时,要有相应方案,解决好防渗。
2.5施工企业与资质不匹配
目前,在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不少单位和个人通过借用、挂靠资质参与竞标,从而进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市场。而这些单位大多经济基础薄弱,严重缺乏或没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多数为临时招集的民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不能得到保障,施工中所用设备多为临时租用,且所租特种设备基本未经检测、未经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拆装、施工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对策
3.1落实监管职责
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工地,对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保证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进行审核把关;对特种设备年检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把关;要对施工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查处的问题提出整改通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完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参加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提出建设安全监督报告,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整体评价。
3.2完善制度,落实职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水利施工安全就村扎起问题。详细分解水利工程施工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权、利并逐级签订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3.3注重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分析安全生产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水平,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3.4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有持证专业人员完成;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居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底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3.5现场安全用电与防火措施
现场临时用电一定要按施工临时用电和防火平面图布设,不得随意改变或挪动,落实用电与防火责任制,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物品的管理制度。现场临时用电要由专职电工统一布设,临时用电线路全部采用架空,所有用电设备设置配电箱,并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应装置端正牢固配电箱产品合格,具有防水功能,出入线穿管从下进入,配齐绝缘鞋手套等绝缘工具。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电工每日检查电气设备,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火锅、室内大功率的灯具等。
3.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3.7基础开挖安全措施
基础开挖深度超过2.5m时,根据土质情况,做好放坡处理,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机具,坑边四周设防护栏,并搭设下坑便道;机械挖土操作附近,不得有人工清理土方,基坑四周应挖好排水沟。基坑按安全技术措施设置边坡稳定围护。沟槽深度大于2.5m时应采取人工放坡,使边坡成阶梯,做好支撑;基坑、沟槽地下水位应设专人监控,及时抽水,防止基坑、沟槽侵泡,造成边坡塌方。
4结论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1.1缺乏安全施工意识根据实际调查,大多数电力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都没有严格地按照安全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也不重视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同时,绝大多数的电力企业职工都十分缺乏安全意识,有些新职工在没有受到合格的培训后直接就上岗了,经常发生无证上岗的现象。
1.2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我们都知道,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该是融入到电力系统的整体维护当中,落到实处,可是一到实际工作当中,大多数的领导与管理者只是把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放到了会议桌上或者空洞的安全口号上,没有深入实践的探讨安全对策,常常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际地效果。
1.3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国存在现行的电力工程管理工作规定与制度,可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企业的不断发展,许多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出来。不仅已有的制度得不到落实并完善,而且在如今的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情况数不胜数,因此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
1.4安全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理论上讲,在生产过程中,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可是在现实操作中,管理者们就忽略了这一点,他们通常只有敷衍的口头讲述或者纸上谈兵,在需要它的时候就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了。一旦发生事故,就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没法按照相关文件追究具体责任,结果就是不了了之,使得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惨重。
2电力工程管理中安全文化的建设措施
2.1健全电力工程管理体制完善电力工程的管理体制是促进实际生产安全进行的保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所有工作的基础,找到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规章制度,综合考虑每一个因素,认真处理每一个细节。时常给全体职工提供具体的学习机会,使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①要有制度,用制度去考核员工、奖惩员工以及约束员工。②建立健全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做到安全任务目标的细化、量化。然后,从上到下,必须确保每一个人都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不留死角、不空岗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做到每一个人都有任务,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每一个人都有目标。同时,对于安全责任书,要确保其内容的完整性、实效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严谨性,每一个人都必须认真落实责任书所规定义务与职责,同时也可以充分享受权利,管理者要做好考核工作,确保一一达标。
2.2安全制度文化的完善安全文化制度是指在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建立并逐渐完善起的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安全文化中较为硬性的管理指标,包括着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电力行业中基本建立起针对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但制度中依然存在着尚需改进完善的地方,因此,管理工作者要进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强化完善,对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施工等的作业体系进行完善;
对电力工程管理的安全形势进行及时的全面系统分析,以新的设备、新的技术完善具体的施工及运行,减少电力工程建设及运行中的安全事故,以新的安全理念的融汇使用,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条例及管理制度;
分析电力行业的发展给电力工程管理带来的影响,以更加适应电力行业发展需求的安全管理的管理目标、安全行为规范、安全机制及规章制度等,引导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3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对于建设安全文化工作而言,关键在于企业管理者。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然后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将安全文化工作落到实处,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文化建设。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要点来实施:①必须要将企业安全问题融入到工作中去,时刻分析掌握发现的安全问题,如此便可以快速解决问题。②培养高度的敏感性,洞悉隐藏的安全问题,通过分析找出解决措施。在实际工作当中,管理者需深入实践,了解施工基层,体验具体工作,通过这样的实践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现实工作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如果领导重视度高,发生安全事故的次数越少。
2.4安全环境文化的建设安全环境文化也是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主要包括着设备、技术、工艺等的硬件环境及员工精神及企业安全品牌形象等软环境。在进行电力工程管理中安全文化的建设,需要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环境文化建设所需资金的投入,以施工建设。运营生产及企业管理中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构筑坚强型的安全环境文化;
重视员工在安全文化建设中所表现出的精神层次的需求,将企业文化与安全文化实施同步建设,树立起安全文化品牌,增强人员参与安全环境文化建设中的凝聚力等。
2.5加强安全意识培训,重视预防工作安全教育是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与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的基础。管理工作者需根据具体操作状况,制定出一个合理有效的培训计划,做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培训工作。并教育职工在日常工作当中注重积累安全施工的经验,这样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要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平台,这样能让到职工感受到公司对安全文化的重视度,从而积极学习安全文化。与此同时,做好预防工作,从员工的日常工作习惯与细节到机械设备的维护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顺利开展电力工程管理工作。
3结束语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1.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与业主和监理方行为集识别
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除施工单位之外,业主和监理单位也是直接与现场施工发生直接联系的项目利益相关者,其中施工方是工程施工的直接实施者,业主是工程项目的组织方,监理方则受业主委托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分析国内外有关施工安全与业主方关系的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筑业实际情况,并根据业界专家的访谈结果,业主和监理方对施工安全的影响行为集可总结归纳。
1.2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关系模型构建
如前文所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为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及现场管理三个方面,为探讨这三类职责与业主行为及监理行为之间的影响关系以及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关调研问卷,包括三份量表:①施工安全影响因素的控制情况调查,其包括18个施工安全纠正因素;②业主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调查,其包括16种对施工生产安全产生影响的业主行为;③监理单位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调查,其包括17种对施工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监理单位行为。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支持下,共发放问卷212份,回收有效问卷139份,问卷地域分布涉及22个省市和自治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填报的有效问卷比例分别为61.0%、27.1%、11.9%。经因子分析法检验,各因素在相应类别因子上的荷载都较大,而在其他类别因子上的荷载较小,说明量表结构效度较好。经克朗巴哈α系数信度检验,各因子的α值均大于0.8,说明本研究的数据有高信度,可以用于后续的统计分析。
2模型计算结果
2.1模型的计算初步结果
通过对数据的初步处理,确信数据有较高的信度及效度之后,理论模型参数估计的初步运行结果如表3所示,从运行结果中可以看出,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况下,监理行为对资质要求及安全措施的荷载系数的p值都大于0.05,这表明在95%的置信度下接受两条路径系数都是0的原假设,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删除或作其他修正。依据模型参数估计显著的程度,可以接受假设H11,H12,H13,H21,拒绝其他原假设。根据此检验结果,业主行为对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审核和现场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都显著正向相关,而监理单位仅与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正面性,而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和安全措施审核不具有显著相关关系。在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后,还需要对模型的适配度作检验,如果模型适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结果解释,如果模型不适配,要判断模型是否需要修正,但修正的过程应以理论及实践为基础,不能仅依据数据的统计指标。根据模型修正指标的参数估计发现,许多误差项之间存在共变关系,即将这些关系释放,则可有效降低卡方值,使得模型更好的适配,本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22对误差项的共变关系,对模型的再计算结果表明修正后的模型与实际观察数据的适配有了较大的提升,更好地满足了统计要求的分析标准。
2.2模型的修正与计算结果
为更清楚的描述业主行为和监理单位行为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影响机理,可以借助统计学中的结构方程模型方法,以揭示潜变量与观测变量相互之间及各潜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并通过荷载系数和路径系数来体现这些结构关系。在完成模型假设修订和增加误差项之间的共变关系后。出业主行为对资质要求、安全措施、现场管理,监理行为对现场管理的路径系数均为负值,这是由于问卷中业主行为及监理行为的问题采用否定句式而造成的,因此在后续的讨论中,这4条路径系数都将取绝对值后进行探讨。
2.3模型计算结果的解释
(1)施工单位的安全相关资质要求受业主行为的影响较强,二者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但受监理行为影响的效果则不显著。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对包括安全在内的各类资质要求多集中于招标环节,该环节受到业主方的主导,而监理单位较少参与;同时,施工单位资质的弄虚作假常发生于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的“串标”情形,即使后期监理单位发现了此类问题,也难以对此进行处理。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行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对资质要求中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响最大,接着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项目负责人执业资质影响、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资质、专职安全员资质的影响。
(2)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计划水平与业主行为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但受监理行为影响的效果则不显著。安全措施通常作为标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质量的高低与业主的要求和重视程度紧密相关。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到位与否以及总分包之间的安全职责划分,同样受到业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对安全目标水平要求的影响。监理单位行为在这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与其在资质要求因子中的作用类似,二者之间无显著的影响关系。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行为对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对安全措施中的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影响最大,然后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费用、以及安全措施方案和专项方案等的影响。
(3)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受到业主方和监理单位的正面影响,且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业主越重视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就越好。业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种途径,且直接影响所占比重更大,充分表明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起到毋庸置疑的龙头地位,而监理单位作为业主雇佣和法律强制的监督角色,其在安全管理中的话语权相当有限。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方对施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及纠正违章作业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的直接和间接行为对现场管理中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及纠正违章作业的影响最大,其次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质、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机械使用及管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方案管理、起重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的要求的影响。
3进一步的讨论
3.1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的角色复杂性
业主的概念在工程建设中常常与甲方、建设单位等交互混用。原建设部有文件指出,建设单位是“项目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或者代建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履行业主职责的企业或单位”。在理论上,业主是基于产权界定的角度,系指拥有物业产权的人或单位;甲方则是基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角度,系指合同中支付报酬的一方;建设单位则是从项目法人的角度,是代表项目投资方完成项目建设管理的一方。因此,业主和甲方是“提供资金,采购相应的标的物,并对其享有所有权”,是经济活动中的买方或者消费者,建设单位则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组织者和核心”,具有工程建设的“全面管理权”,是经济活动中的生产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项目生产组织链条中的下游供应商。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均以建设单位而非业主或甲方作为法律关系主体,无疑是准确的。但在法律关系内容上,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更多的体现了其业主身份的消费者和买方角色,并未发挥建设单位作为生产者和组织者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积极影响能力。
监理单位的角色争议由来已久。从监理制度设立之初就有“独立第三方”和“业主方的咨询工程师”的讨论,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后,又出现了监理单位“代为受过”的争议。从工程实践的调研来看,监理单位发现了施工企业安全方面的问题后,只有通过口头、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专题会议、报告建设单位(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等柔性、间接手段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或反映问题,但这些建议和报告在得不到建设单位(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时,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只能成为程序化和纸面化的避责手段,前文的模型也支持了这一现实情形,即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上远低于现行法规和预期,相反业主(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的影响能力巨大。
施工单位的角色复杂性来自于工程建设项目单件性和离散性的特点,不同于制造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以承包方式组织项目施工,在承包方式上存在多家施工单位平行承包和多级总分包的复杂形式,更有违法层层分包和非法转包的情形。现行法律法规中,仅仅笼统的以“施工单位”为法律关系主体,列出了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未考虑实际存在的复杂承包关系带来的各施工单位安全职责交叉混乱问题,而监理单位由于是施工现场的常驻单位之一,成为了遏制和减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的连带责任主体,显然,这一混乱的根源并非是监理单位的监督不力,而在于不同承发包方式下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组织混乱。
3.2提升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基于以上对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行为影响机理模型和角色复杂性的分析,本文认为,从根源上提升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提升对业主安全责任的要求,发挥其生产者和项目组织者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防止其盲目压缩工期、盲目压低造价和违章指挥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欧盟在1992年公布的《建筑业作业场所指南》(CEC,1992)首度明列业主安全责任,英国2007年颁布修订后的《ConstructionDesignandManagementregulations》(CDM2007),使业主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上的角色和作用得以具体化,美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局OSHA在近年来的多个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将业主纳入控制性雇主的角色进行处罚。在我国,已有学者提出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在将业主(建设单位)纳入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时,尚需考虑到在不同承发包方式下业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参与程度的影响因素,如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下,建设单位同时是施工总包单位,又是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业主,但在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下,项目总包商承担了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业主介入很少。因此,尽管难以“一刀切”的将业主视为工程建设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必须在后续的政策法规制定中明确业主(建设单位)是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且在业主干预工程建设程度较深时会成为控制性责任主体或主要责任主体。
二是细化对施工单位在各种承发包方式下的安全职责要求。如上文所述,工程项目的复杂组织形式决定了项目现场存在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平行作业情形,导致安全事故的直接致因可能是受害工人的所属施工企业,可能是同时作业的其他施工企业,可能是之前作业单位完工后遗留的安全隐患,可能是现场有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多家施工单位所致等等,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现场,所涉及施工单位的责任轻重更有直接导致、间接造成、有责任纠正、有义务提醒等等,远非当前法规笼统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所能涵盖。因此,根据项目的承发包方式和现场项目组织特点,细化总包、分包单位以及平行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在平行作业、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等各类情形下安全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区分,不仅能从根源上消除组织混乱带来的安全水平提升障碍,也将有助于极大的提升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效果。
三是根据事故致因理论而非市场主体角度重新区分现行法规条例中规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无论建筑法还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相关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时均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市场主体的角度进行区分,但是从上文3.1的分析可见,承发包方式的差异会对各市场主体在安全管理上的控制能力造成极大的影响,难以依据现行法规条例确定业主、监理方、总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从事故致因的角度来看,与工程安全事故伤亡工人相关的企业责任主体涉及到四类,分别为造成现场产生危险源的隐患致因方、受委托负责清除现场危险源的隐患消除方、暴露在危险源附近的施工作业人员的雇佣方以及对工程现场监督管理具有指令权和决策权的工地控制方。该四类责任主体的划分,一方面可以明确现场多家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与特定事故隐患相关的各施工方分别承担工人雇佣方、隐患致因方或隐患消除方的责任,较目前事故调查中常见的施工单位违章施工、违规操作等事故责任划分更为清晰准确;另一方面,有助于理清在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下业主(或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即仅当业主的指令或决策将诱发新的危险源或造成原危险源不能消除时,业主(或监理)将被定性为事故责任的工地控制方。
4结论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基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和监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失误都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唐业清[5分析了160余起基坑工程事故,将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归纳为5个方面,即建设单位管理问题、勘查问题、设计问题、施工问题和监理问题。曾宪明等l66对243例基坑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认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方的失误、规范的不完善等6个因素会造成基坑事故的发生,并统计出各种支护结构事故所占的频率。王曙光I根据522项基坑支护事故的统计分析,分别从勘察不当、设计方案不当、施工质量不合格、基坑地下水或其他水患和基坑管理不善等方面对基坑支护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边亦海在搜集了342个房屋基坑事故的基础上统计了相关责任单位造成事故所占的比例。李立新等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基坑工程安全性进行评价,将基坑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归纳为4个方面:建设单位管理问题,勘查问题,设计问题和施工问题。曹卫民等[10]从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测4个方面探讨了基于风险管理技术的基坑风险辨识以及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防范等。刘翔介绍了地铁深基坑施工的客观危险源和主观危险源,并给出了风险控制对策。综上,一些学者对于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研究,基本属于定性分析,少量的定量研究也属于简单的统计,没有进行实证研究。对各安全管理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影响建筑基坑工程没有进行深人探讨。综合以往文献和现场调研,笔者认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可以从涉及工程的各阶段去考虑,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6个方面。
1.2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
因素集的建立通过对陕西、海南等地的建筑基坑工程实际调研,结合文献阅读,通过层次分析法及DEMATEL法确定基坑工程权重,筛除权重比较小的指标,确定了最终的包含6个一级致因因子及3O个二级致因因子的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集,如表l所示。由于篇幅所限.具体筛选过程略。
1.3假设提出
根据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构建了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初始模型,如图1所示。基于初始模型提出如下6个潜变量与安全管理之间的假设:Hl:建设环节对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
H2:勘察环节对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
H3:设计环节对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
H4:施工环节对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
H5:监理环节对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
H6:监测环节对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
2研究方法
2.1研究样本
2012年78月,在住建部和海南省建设厅的协助下,在海南、陕西等l9个省份共发放问卷200份,有效问卷164份。其中,勘察设计部门26份,监理表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图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初始模型单位27份,施工单位111份。调研对象主要以项目经理、施工组长、安全员、监理、设计代表、施工人员、技术部长、总工程师等构成。
2.2研究工具
调查问卷包括3部分:第一部分为卷首语,第二部分为受访者的个人信息,第三部分为问卷的主题部分,主要是根据各构成要素设计的问题。本文采取李克特(Likert)五级分值评分法,其中正向题把“完全符合”、“比较符合”、“符合”、“不太符合”、“完全不符合”分别记作5分、4分、3分、2分、1分;
反向题反之。问卷经过专家讨论,通过反复修改,最终确定包含3O个题项的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问卷。通过SPSS16.0软件检验问卷的信效度,建设因素、勘察因素、设计因素、施工因素、监理因素及监测因素的Cronbach’S分别为0.763,0.883,0.800,0.861,0.750及0.793,均大于0.7,说明它们的可靠性可以接受,并且每一个因素相关测量指标的CITC值均大于0.5,因此这30个测量指标都可以保留。建设因素、勘察因素、设计因素、施工因素、监理因素及监测因素的相关指标因子载荷均超过0.5,说明指标选取较为合理,30个指标均可以保留。通过信效度检验,可知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量表适合做一下步的模型分析。
2.3数据分析
本研究需要分析的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各因素之间复杂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和影响程度。涉及的变量具有数目多、主观性强、度量误差大等特点。鉴于此,本文选择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EquationMod.eling,SEM)E】作为模型构建和量化研究的统计分析工具。运用AMOS7.0软件,首先进行初始模型与样本数据的整体拟合水平分析,然后用结构方程建模进行路径分析,检验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假设模型。整体模型拟合度是用来评价模型与数据的拟合程度的。根据文献[13]及实际情况分析,本文主要应用如表2所示的拟合指标来检验模型与数据拟合度。运用AMOS7.0软件检验初始模型的拟合度:x2/df的统计值为1.764,符合标准要求;
CFI指标为0.841,NFI指标为0.808,IFI指标为0.844,RMSEA为0.068,表明符合参考标准。整体而言,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初始模型与实际观察数据的拟合令人满意,即模型的外在质量佳,测量模型的收敛效度佳,符合模型拟合效果较好的标准。模型内在结构拟合度用来评价模型估计参数的显著程度以及各指标和潜在变量的重要程度等。通过模型内在结构拟合度对所有的假设进行检验,经过多次拟合和修正,得到最终的模型,各影响因素路径系数如图2所示。图2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因素修正模型2.
4模型解释
(1)从图2可以看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6个影响因素路径系数都大于0.5,说明前文所述6个假设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环节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显著影响。(2)通过路径系数大小,可以判断各因素对于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影响的程度,监测对于安全管理影响最大,施工次之,依次为勘察、监理、设计、建筑等环节。(3)从图2还可以看出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影响的程度。通过路径系数知道设计和监测环节对施工环节影响较大,这一结果符合工程实际,如果建筑工程基坑设计不合理,直接影响施工环节,而目前处于信息化施工时代,如果监测数据不准直接导致施工过程出现问题。
3结论与建议
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经过实证资料的收集、验证和分析,发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是影响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6个环节,各因素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基于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建筑单位应严格执行基坑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严禁盲目赶工期、简化工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加强勘察设计环节、实行动态设计。勘察设计环节在基坑工程的前期,如果勘察环节不细致,就会影响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影响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设计,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提出建议。
(3)规范基坑施工过程,按图施工,提高施工质量,重视信息化施工。施工环节在基坑工程中非常关键,大部分基坑事故就是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和财产的损失。所以要加强施工环节的管理。
(4)完善监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应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理,监理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施工阶段,应该对基坑工程设计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隐患进入施工阶段。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地铁工程;
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
监督模式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
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作者:戴锦韬 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
参考文献
[1]任新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