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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五篇】

时间:2023-07-06 16:40:09 来源:晨阳文秘网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第1篇关键词:;;犯罪结果《刑法》408条之一的规定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活动法律规制的进步,体现出国家对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视。这一立法表明我国人民大众食品安全权利的刑法保护得到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五篇】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犯罪结果

《刑法》408条之一的规定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活动法律规制的进步,体现出国家对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视。这一立法表明我国人民大众食品安全权利的刑法保护得到加强。但鉴于食品监管渎职罪客观方面内容的复杂性,对其仍需从刑法理论上进行厘清和探讨。食品监管渎职罪包括食品监管和食品监管两种表现形式。要准确把握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行为特征,必须正确理解食品监管过程中行为和行为。另外,食品监管渎职罪是典型的结果犯,对其结果的准确理解和适用是司法实践的基本要求。

一、对“”的理解

对“”行为的解释,法学理论有很多不同看法。笔者的观点是,第一步必须准确地界定“滥用”和“职权”的准确内涵。所谓“滥”就是不加以限制或超过限度,而“用”在此处应解释为行使或使用。“滥用”的意思应解释为超过限度或不加节制地行使。“职权”一般解释为职务权力,但此处则偏向于一种责任,可以解释为依照法律国家赋予的一种行政权力。因此,“”可解释为:具有行使特定国家权力的行为人在行使其权力时超出法律规定的权力边界,或在其行使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行使其职务权力。总而言之,“”的行为模式包括超越权利范围和违反法律程序行使职务权力两种。至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不作为是否是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当今刑法学界仍存在两种完全对立的态度。笔者对这个问题持否定态度,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不作为不应被看做是一种特殊的行为。理由有三:首先,“”的文字含义是,只有客观上有所作为了才会存在滥用的可能,只是越过范围使用或者违背规范的程序和程度使用。如果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作为或根本没有使用职务权力归属于,与的具体含义不符;
其次,履行职务过程中,不管是刻意的不作为,或非故意的不作为,都是行为的表现形式。如若将履行职务不作为作为“”的表现形式就不合理。最后,行政司法实践过程中,行政不作为案件是独立于案件之外的,二者不但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评价时争议的焦点不同,在最后判罚结果上也存在差别。因此,履行职务的不作为不能视为行为。具体到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监管者的“”,食品监管行为表现为:第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监管人员超过限度,或不加节制地使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权,超出法律规定管理范围之外的食品安全监管事务越权监管,比如,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出职务权力范围对食品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作出处理,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第二,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监管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权,但在行使食品监管职权时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标准程序和尺度进行监管,即违法处理,比如,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食品经营者具有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帮助其逃脱处罚或予以轻罚,导致《刑法》第408条之一所规定的严重后果的发生。

二、对“”的理解

是指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没有尽到职责义务,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行为。没有履行是指行为人有履行职责且具有履行的能力,但违背职责义务而没有履行;
没有正确履行,是指行为人有义务且有能力履行职责,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草率粗心,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不同的职权,同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或条件不同,所肩负的职责也不一定相同。行为有各种不同表现。具体到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监管者的“”行为表现为:第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监管职责内有足够能力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且客观条件也能履行职责,但其并未对食品安全履行监管职责(即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比如,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管者没有对其职责范围之内的食品经营者具有严重的违法经营的行为进行检查,放任有毒有害食品经营活动的进行,从而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发生;
第二,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管者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放任了违法经营活动(没有认真履行)。比如,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管者在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活动查处中马虎大意,未尽到注意义务查出有毒有害食品,造成《刑法》408条之一规定后果的发生。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如下:第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监管者过度或不加节制地使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权,超出法律规定管理其职权范围之外食品安全监管事务;
第二,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监管者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权,但在行使监管职权范围内,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标准程序和尺度进行监管;
第三,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监管者在监管职责内有足够能力履行监管职务,但并未履行;
第四,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管人员违反其职责义务规定,粗心大意、马虎草率。但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不限于此,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后,相关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真实、不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造成新的危害结果,也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行为表现形式。

三、对食品监管渎职罪客观结果的理解和适用

我国《刑法》第408条之一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结果要素的表述为,食品监管渎职罪是典型的结果犯。食品监管人员的违反职责的监管行为要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其渎职行为必须涉及408条之一罪状描述结果的发生。对本罪结果特征的分析是认定行为是否成立本罪的重要步骤。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界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指出:“所谓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事故(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都属于食品安全事故)。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是指食品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权利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事故比较严重,大量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造成数量较多的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重大的潜在危害或死亡,造成社会恐慌及其他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国现行《刑法》和其他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说明。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结果中相关标准的认定的做法为:第一,对本罪具体结果的认定参照现行行政文件的相关规定。第二,对本罪“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标准的判定,参照相关罪名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等),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标准认定为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轻伤7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但是,以上两种做法都存在缺陷。《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务院的文件,如果法院依国务院文件作为判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严重后果”的标准,必然导致国家行政机构影响确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成罪标准,这样的结果是行政文件主导司法,不利于司法独立发展。此外,国务院《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并没有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严重等级上的具体划分,明确给出具体评判标准,所以没有太多参考价值。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监管人员虽然并非是这些危害结果的直接责任人,采用相关罪名直接责任人的立案标准能起到体现刑法对于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严厉性的作用,有其可取之处,但需要刑事立法的规定才能为司法实践所用。总而言之,本罪的客观结果作为本罪成罪与否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尽快出台刑事法律文件予以合理的界定,在制定司法解释时,可参照其他国家相邻罪名的标准,结合我国具体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司法实践,综合考虑食品安全事故涉及的人数和地域范围等要素。本罪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成罪标准之外,还将“其他严重后果”列为口袋性标准,是指因食品监管渎职者的渎职行为导致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他后果。比如,造成市场混乱、民众恐慌、财产损失等不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事件。这些事件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社会危害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当。同样,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其他严重后果”的标准予以明确,参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标准,全面地将其他情形列入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入罪范围,既做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从严保护,又不违背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四、结语

食品监管渎职罪作为新增设的罪名,立法对其客观方面的构成在描述上仍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客观方面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必要要件,要真正实现食品监管渎职罪在司法实践中对食品安全的规制作用,立法机关必须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其行为及结果要件;
司法机关必须正确理解和适用其客观方面要件。食品安全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复杂工程,建立一个安全的食品市场需要一个系统的包括民事、行政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既能在食品生产经营时遵纪守法,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又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作者:袁琴武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1095.

[2]孟庆华“.食品监管渎职罪”若干构成要件的理解与适用[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1).

[3]孟庆华.食品监管渎职罪适用问题及其立法完善探析[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1(4).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紧扣“四点”;
推进;
规范化

办案工作区是由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用于自侦案件的讯问、询问、辨认,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专门场所。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省院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以更好地服务检察办案为目标,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原则,紧扣“四点”,着力推进了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做法是:

一、把握立足点,办案工作区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们从充分保障办案安全的角度出发,利用高检院《规定》颁布的有利时机,有效推动了办案工作区的硬件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规定》下发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规定》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办案工作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和自身监督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检察长指示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把高检院《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好,使办案工作区的改建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院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工作区改建领导小组,法警部门为牵头单位,行装部门、技术部门协调配合,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是抓好落实,措施到位。工作在于抓具体,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首先,大队组织全体法警对《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并逐款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将条款细化,制成图表,找出办案工作区需要改建的地方,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其次,成立一个考察组,到周边各县、区院参观学习,及时调整方案。

三是注重细节,责任到位。在设备的选择上严格把关,充分考察,优中选优;
在设备的安装上细致周全,即要求美观又不能存在安全隐患;
在施工中,每天都要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在工程验收中,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如软包是否有折皱、桌椅是否有棱角、开关是否有防护、电源是否有外露等等。目前,我院按照《规定》要求,先后投资14余万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改建、扩建和美化。

二、找准关键点,办案工作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硬件达标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建章立制。我们先后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制度》、《办案工作区出警登记制度》、《办案工作区出入证使用制度》、《办案工作区安全检查制度》、《办案工作区警务值班制度》、《办案工作区应急处置预案》、《办案工作区接待制度》、《办案工作区卫生制度》等等,将制度的触角延伸到办案工作区的方方面面,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管理事。

二是理顺关系。使用办案工作区,须由办案部门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法警部门安排讯问、询问室。

三是把好关口。首先,办案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须领取出入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其次,犯罪嫌疑人被传讯到办案工作区时,执勤法警对其携带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并暂时保管;
配备急救药品,并与合作医院取得联系,确保嫌疑人身体发生意外状况时能够得到无障碍的有效救助。再次,根据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情况,配备流动值班人员,以处理突发事件,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用好结合点,办案工作区的服务作用跃上新层次。

本着“服务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工作理念,法警部门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彰显办案工作区的服务功能。

一是在管理服务上分工协作。法警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的开启、关闭、定期检查等日常管理;
技术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电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
行装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水电、门窗、家具等办公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彻底将办案部门从繁杂的后勤事务中解放出来,确保办案部门能够专注办案,提高效率。

二是在服务检察办案上形成合力。使用办案工作区时,办案人员与法警、技术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其中办案人员负责对案件审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
法警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承担看管涉案人员、维护秩序、处置突发事件、监督办案行为是否违法等各项警务职责;
技术人员负责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各部门既按照岗位要求各负其责,又在服务检察办案上形成合力,共同构筑办案安全保障防线。

四、抓好创新点,办案工作区的综合效能取得新进展。

创新是灵魂,是发展的动力。工作中,我们不是单纯地进行办案工作区的改建或扩建,而是将办案工作区建设与队伍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办案工作区建设为载体,不断推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以队伍建设的成果,有效保障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队伍免疫力。在抓好“视安全为己任,视安全为荣誉,视安全为生命”的经常性教育的同时,依托办案工作区这个履职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安全事故教育。如法警在办案工作区履职期间,大队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看履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此不断增强法警的责任意识,消除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在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

二是领导带头履职,提高队伍执行力。大队领导主动带班,参加履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带好头、领好路。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影响力。教育全体法警,将办案工作区履职作为展示法警部门形象的“窗口”,在履职中做到:大局观念多一点,依法规范多一点,平和理性多一点,真诚待人多一点。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干部,履职,能力,管理

干部履职是指管理人员执行、管理和综合素质的能力,干部履职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对铁路企业中的基层站段来说,各级干部的履职能力尤其重要,“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履职能力好了,才能增强运输生产力,提高安全保障力,成为推进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培养中坚力量;
反之,令行不止、政令不畅,可能产生一系列不稳定问题,严重影响铁路系统安全生产。下面根据本人所在侯马车务段的情况对干部履职能力的建设做一些探讨。本文通过对这些干部问题通报、处分情况分类和归纳,来探讨干部履职能力缺失的原因,以便针对性地采取对策,达到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的目的。

一、干部履职能力缺失的表现

1、思想上对工作重视不足。“管理思想是对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最高概括,它对企业的管理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和约束,企业一切管理行为所呈现的活力、生机和进步,都是由管理思想塑造出来的。”由此可见思想决定行动,思想上对某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行动上落实不力,造成工作被动和失误。现实主要表现为文电学习传达不及时、办事疲沓、拖拉等,同时为自己找各种借口。例如:4月26日11:00分,车务段通知各高铁车站站长当日16:00分返段参加专运任务部署会,但永济北站站长、运城北站站长16:20分才到达会场。专运会议迟到20分钟,暴露出个别车站干部对专特运工作重视不够,公然“挑战制度、触碰两纪红线”,对专运工作是“最高等级、最高要求的运输”指导思想认识存在差距,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把专运工作当做重中之重去落实。永济北站站长、运城北站站长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2、行动上对工作不亲历亲为。亲历亲为指的是身体力行去谋事、做事、成事。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工作,而加速了工作任务落实,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思想上重视了,但如果不亲历亲为,执行力出现偏差,某些工作就会出现被动和差错,有些差错是很严重的。现实表现为本应亲自安排、上手的工作交待给别人,应在工作现场盯控的未到岗盯控,巡视检查不到位等。例如:2014年6月15日路局安监分室检查我段管内洪洞西站时,发现车站南北两侧防护栅栏门未加锁,也未安排人员看护及二站台风雨棚柱下存放4块站名标志牌等一系列严重安全问题。车站干部在岗不尽责,对站场巡视制度不落实。洪洞西站站长被处以行政记过处理。

3、管理上对工作不严谨细致。严谨细致就是认真计划和安排,做到精益求精。思想上重视了,也亲历亲为了,但如果管理上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分工不合理等,也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例如:2014年7月15日,车务段人员检查翼城站发现调车作业存在变更作业计划不按规定传达、连结员检查线路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盯控干部副站长在盯控调车作业时,对现场作业人员分布,作业动态心中无数,关键环节卡控严重偏移。副站长站在岔区处等候,既未对连结员检查线路进行卡控,也未对调车长违反规定传达变更计划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纵容作业人员违章蛮干,是典型的责任意识缺失和盯而不控。副站长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二、干部履职能力缺失的原因

1,认知上有差距。认知到位是干部履职尽责的前提,首先各级干部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要在各自的管理岗位上真抓实干,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守土有责的认识用心工作、严格管理;
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有知难而上、勇于担当的魄力和精神;
要大力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的群体力量,上下互动,形成一种干好工作共创目标的合力。在长期的管理工作中,有些干部思想疲沓,行动懈怠,耐不住清苦,舍不得力气,丧失了守土有责的主人翁责任感;
有些干部怕承担责任,遇事怯怯懦懦,前怕狼,后怕虎,能回避则回避,做决策时更是含糊其词,布置工作含沙射影,朦朦胧胧,就怕稍有不慎引火烧身,上级追责,缺乏勇于担当的胆量和意识;
还有些干部只是管理自我,不注重管理队伍,不注重发动职工群众的集体力量,没有激发出群体的凝聚力和合力,致使管理工作效果不明显,自己虽尽心履职了却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执行力不到位。执行力是体现干部履职能力好坏的重要特征之一,令行禁止是落实执行力的基本要素。有些干部自身不正,缺乏令行禁止的作风,对上级的各种要求、指示要么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要么搁一搁,放一放,行动缓慢;
处理工作我行我素,不能按时完成,不能按规章、制度和原则办事,难以起到以正率众、一呼百应的作用。有些干部在管理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较真,不敢面对矛盾,更不敢管理一些难缠、刺头的职工,不敢同歪风邪气做斗争,以致于规章、办法、制度贯不下去,布置的工作在职工中没有执行力,起不到预期的效果。由于问责考核机制不健全、不科学,导致没有发挥出问责考核机制对执行力的促进作用。

3,管理能力跟不上。干部履职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些干部缺乏学习锤炼,自身素质难以胜任,给班组布置不下去工作;
有些干部不善于联系、组织、沟通,缺乏综合协调能力,遇到问题束手无策;
还有些干部缺乏统揽全局的能力,不能有效管控全局、安全驾驭全局。

4,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是一种强制的持之以恒的约束,不能单纯依靠人的自觉性来实现。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造成能干与不能干一个样,干得好与干得赖一个样,严重地制约着整体干部履职能力的提升;
由于问责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干部履职无法进行程度和好坏的检验,即使履职不到位也不用担心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致使工作无压力,管理无动力,导致一些干部履职松懈、尽责缺失。形成了看见问题不较真的干部既能“落下好”,又能“结人缘”;
而履职严谨、尽责到位、对问题不放过的干部既被职工“指责”,又被职工“怨恨”,从一定程度上对履职尽责、敢于大胆管理的干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客观上造成了不管理的“老好人”干部受欢迎,敢管理的“较真”干部出力不讨好的不良导向。

三、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的措施

1,进一步深化干部对履职能力的思想认识。认识决定行动,理念影响行为。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首先要从强化思想认识上入手,通过树立三种意识彻底转变干部履职的思想认识,使干部从思想深处感悟生产管理的实质,领会安全管理在铁路生产一线的主导作用。

(1)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干部作为一个部门的管理者,对这个部门全方位的工作、全体职工的利益以及本部门未来的发展前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基、单位如家、守土有责”的履职意识,以对职工和部门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心管理,悉心经营,当好部门的管理者和守护者。

(2)树立敢于担当的意识。面对繁重的运输任务、残酷的经营压力、潜在的风险隐患、重大的安全责任,干部要摒弃胆小怕事的怯懦心理,要一马当先主动迎战,勇于挑战困难、敢于担当责任,科学决策正确指挥,带领职工队伍打好安全生产仗。

(3)树立合力共为的意识。通过对职工的引导教育充分挖掘职工潜能,激起职工共鸣,动员和激励全体职工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树立目标同向、责任共担、群策群力、合力共为的共赢意识,充分发挥每一名职工的自觉性和创造力,凝聚起职工群体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强大的支持和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落实。

2,进一步增强干部对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1)发挥以正率众的作用。一是各级干部要把以正率众作为管理之根本,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做贯彻落实的带头人,凡事要做到正人先正己,率先垂范,以“心正”、“身正”、“管理正”的态势率领全体职工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做到落实制度扎扎实实、不打折扣,不给任何违章违纪搞变通、留情面、不给任何歪风邪气留下可乘之机。二是要做到不回避矛盾,敢于解决矛盾,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真正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难事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反映,以正率众,带领职工保安全、抓营销,创效益,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

(2)发挥问责考核的作用。一是明确各级干部的安全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及问责办法,使干部明确自己应在岗位上应负什么责、职责未尽到应承担什么后果,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结果与奖惩相匹配;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逐级负责制要求,凡因政令不通、执行不力、在岗不作为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问题,一律严格问责考核。通过严格的问责考核,解决严不下来、落不下去、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3)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一是开展“管理之星”评选活动。结合日常管理定期评选“管理之星”,总结其好的管理经验及方法在全段干部中推广交流、启发感悟。通过典型引领,开拓管理思路,提高执行力,强化安全管理。二是学习其他单位的好的做法,融会贯通,借鉴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3,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1)增强自身建设能力。随着新线的开通、电气化区段的延伸、新设备的投入使用、规章的修订等不断出现的新变化,各级干部必须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建设,锤炼个人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2)增强综合协调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是解决处理问题的必备能力。围绕岗位职责,各级干部要解决好横向和纵向问题的处理和沟通,特别是要理顺关系,解决好相关结合部的问题解决,营造便于沟通、利于互动、融洽共处、安全共赢的大环境,为高效便利处理问题打下可靠基础。

(3)增强驾驭全局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有效管控全局、安全驾驭全局。各级干部要增强实力、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非正常突发事件,要准备充分,完善预案,做到临危不乱,正确处置,运筹帷幄,游刃自如。提前预想风险隐患,制定有效措施,管控潜在风险,安全驾驭全局。

4,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机制

制度是强化建设的堡垒,管理必须依靠机制来确保。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需从实际出发,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对干部的问责考核,从而推动干部高标履职。

(1)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只有强烈的履职意识还不够,还必须建立起优化履职的激励制度和用人机制。对真抓实干、能干善干的干部要在经济上给予嘉奖和工资倾斜;
在政治上予以提拔和重用;
在精神上予以肯定和鼓励,不断激发广大干部提高执行力的主动性,形成强大的推动力量。

(2)健全问责约束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是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完善干部安全管理责权机制,建立干部安全管理绩效动态考核评价体系,按月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实施干部安全绩效分层、分类考核:(1)分层考核即:段领导班子成员由路局和车务段分别进行考核;
机关各科室干部和各站、车间、公司班子成员由车务段干部安全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
其他干部由各站、车间、公司制定量化标准及评价办法进行考核。(2)分类考核即:专业、专职安全绩效考核和综合安全保障考核。专业、专职安全绩效考核对象为段安全科、运输科、客运(路风)科、货运营销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全体成员及管内各站、车间干部;
综合安全保障考核对象为段机关其他科室干部及各公司干部。按照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对未完成月度量化任务的干部,第一个月给予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考核,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组织约谈。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个季度连续未完成的,给予调整岗位或解聘干部身份。通过严格绩效问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从根本上提高各级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的提升。

(3)健全重点工作专题推进机制。一是遇有重要工作、重点工作或关键时期,要严格按照“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奖惩”的要求,确定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落实专题推进时间,明确协办单位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执行合力。二是启动干部作风检查考核机制,有干部作风检查组对干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标准不高、状态不好、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工作,或有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纳入安全绩效考核;
情节严重者,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措施处理。通过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提升履职能力,确保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

4、健全常态的监督机制。要紧紧围绕上级决策和中心工作,对干部的履职情况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多管齐下,立体约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把各级干部的履职尽责落到实处。

四、结语

随着高铁、电气化等新线的开通延伸、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以及新人员的加入,安全管理工作将面临更新颖更严峻的形势。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将是安全管理的永恒课题,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根基。立足现场,加强管理,通过深化干部思想认识、增强落实执行力、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等途径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履职能力,夯实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全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葛谦,管理思想的特性及其形成的环境因素,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9年7期。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第4篇

(一)团队文化: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的支撑货币发行是人民银行的基础性工作,发行基金调拨、会计核算、残币销毁等重要的日常工作,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多人协作。也就是说,货币发行职能的有效履行必须依靠一支团结的、务实的、创新的团队。

(二)制度文化: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的核心制度文化,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部门在履职和内部管理中形成和培育起来的一种规范文化,用以约束行为、规范管理,需要货币金银团队成员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

(三)执行文化: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的基石执行文化,是一种把战略目标变成现实结果的文化。货币金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就是要发行人员不折不扣、原汁原味地贯彻执行。

(四)创新文化: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的发展动力创新文化,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部门在创新及创新管理活动中所创造和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精神财富以及创新物质形态的总和。

(五)服务文化: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的落脚点服务文化,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部门在长期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服务理念、职业观念等服务价值取向的总和,而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是服务文化的核心。

二、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实施

(一)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战略构建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用忠诚文化引领人;
用团队文化凝聚人;
用制度文化管理人;
用执行文化鞭策人;
用创新文化激励人;
用服务文化塑造人。全面提升基层央行货币金银工作的履职效能,实现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部门的长足发展。

(二)凝练培育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核心价值观和货币金银文化精神货币金银核心价值观和货币金银文化精神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理念的集中体现。

1.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核心价值观:稳健、责任、和谐。①稳健。现金供应是央行金融服务的核心职能,持续、稳定的做好现金供应工作,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团队忠诚履职的核心要求。②责任。货币发行工作事关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定、人民安居的保障和基础。确保货币发行工作安全平稳运行,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团队安全履职的核心要求。③和谐。货币金银工作的和谐是内部和谐和外部和谐的有机整体,是基层央行货币金银团队能动履职的核心要求。

2.基层央行货币金银文化精神:唯实创新、从严致和、依法履职。①唯实创新。货币金银工作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要切实做到真较真、不糊弄,铁制度、硬执行。同时,注重结合辖区实际求创新,注重在自身建设上求创新,注重在操作细节上求创新。②从严致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谨思路。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待人,宽和处事,相互理解。③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服务、管理与监督的各项职责,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三)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

1.建立科学的人才成长机制。一是人员长期不流动会抑制人的潜力和创造性的发挥,助长不思进取的消极情绪,也会形成不履职甚至“职业犯罪”的客观条件,因此,要坚持贯彻落实管理员轮岗、强制休假制度。二是建立新行员入职到货币发行岗位短期锻炼制度。既要保证管库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又要不断有新鲜血液注入管库员队伍,保持管库员队伍的活力。三是加强培训。货币金银部门内设岗位工作机械性、重复性较强,容易使货币金银人员产生厌倦情绪和懈怠心理,增加业务差错的发生几率。应通过加大对货币金银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扩展视野、更新知识,保持旺盛的工作动力。

2.完善管库员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管库员选拔任用新机制,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科学化、多元化、有效化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对要害岗位人员的了解,全面掌握要害岗位人员的真实情况,对不符合任职条件或不适合发行库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第5篇

    进一步推动辖内科技人员掌握新形势、理解新业务,组织科技部门负责人及科技人员开展新业务的培训。

    (一)坚持理论指导

    重点围绕“金融IC卡应用工作新形势与新任务”、“银行业信息安全管理新趋势”和“两管理、两综合中如何履行科技管理职能”这3个新领域问题,分别从“精准把握定位”、“科学运用方法”和“保持积极履职状态”等3方面,进行管理思维、管理方法和组织行为的指导,努力提升科技人员履职能力。

    (二)转变理念

    科技工作的地位、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领域日趋广阔,科技部门与机关、支行、金融机构、社会的沟通协调、组织指导工作更为广泛,要主动作为,积极思考,开拓创新,通过科技和业务的良好结合,实现履职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增强监管理念

    进一步健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执法大检查,创新方法,积极承担指导、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区域性信息安全风险。

    (四)增强科技管理意识

    科技人员既是服务员也是管理员,在主动提供科技服务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立足高起点、高定位,力争部门工作不断提升。

    二、科技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常态化,提升风险防范力度

    为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力度,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建议将科技工作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常态化。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管科技工作的行领导担任活动小组组长,科技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科技部门其他人员以及计算机兼职管理员作为活动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各科室计算机兼职管理员认真学习《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综合规范(version2)》相关要求,强调责任追究机制。

    (二)逐条检查,务求实效

    立足在检查中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检查方式,组织各部门对照检查的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并由科技部门牵头对各部门进行抽查。

    (三)认真整改,消除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严于整改,不留死角,从而形成常态。

    (四)总结反馈,形成机制

    科技部门对科技工作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信息安全长效机制。

    三、管理效能为先,积极探索央行科技工作的评价机制

    科技部门牢牢把握综合考核工作的原则和目标,坚持激励先进为主、效能为先,要以“有效履行职责、高效完成任务”为实践基点,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的机制。

    (一)着力建立部门自我评价机制

    对照基层央行综合考核的项目要求,完善联系人和责任人机制,建立自我评价制度,将科技管理的要求逐一落实、不留死角。

    (二)着力建立综合考核的保障机制

    立足于科技管理的内部重点,加大计算机安全人员的队伍建设和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不断强化科技管理的人力保障和措施保障。

    (三)着力建立县支行考核的反馈机制

    细化分解县支行科技工作的业绩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履职情况的基层反馈,促进县支行科技的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四、推进央行科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科技部门应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需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推进“科技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一)流程规范化

    保障各类重要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根据科技部门日常各项软硬件维护工作,制定详细的计算机系统日常监测方案;二是规范重要业务系统的运维制度,变更操作审批;三是严格执行计算机固定资产设备及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流程,保证采购过程透明合规、采购手续清楚明了;四是规范各类科技工作流程,力争更好地为中支各业务科室提供科技服务。

    (二)责任明晰化

    科技部门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通过考核奖惩措施实现透明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每位科技人员应清楚所在岗位的职责,清楚每季度、每月份以及每周的重点工作所在;科技部门负责人根据任务内容性质,将任务分配至具体操作人员,具体操作人员按照相关工作的规范流程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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