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本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个人安全履职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1篇
一、考核范围、分类及内容
(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范围涉及安全生产其他分管负责人。
(二)、分类: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及对安全生产履职要求不同的情况,按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辖区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协助管理等四种类型。具体分类为:
1、辖区管理类。具体包括: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参照考核的__、__2个工业管理区。
2、监督管理类。具体包括: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农机局、地矿局、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养护公司、地方海事处。
3、部门管理类。具体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物资局、粮食局、商业局、二轻局、外贸局、广电局、体育局、农业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火车站。
4、协助管理类。具体包括:市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总工会、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上述所列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单位职能变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分类调整;
未列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增列。
(三)内容:安全生产履[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网址为-未经过文秘站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职考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主要考核各单位及其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隐患治理、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事故控制和履行协助管理义务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指标和评分标准,按《南康市安全生产履职分类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实施。
二、考评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实施,从四种类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履职年度时间指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年度时间从有关规定。
(二)、考核分单位考核和责任人考核,采取单位考核与责任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考核分自评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责任人考核只作自评,不另外进行组织考核。对责任人考核的等级评定参照单位履职考核的情况进行。
(三)、安全生产履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依照《考核表》加、扣分。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三、考评程序
1、自评。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在20__年1月6日前,撰写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责任人述职报告,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并量化自评得分。
2、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开由有关部门、企业人员参加的[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按照《考核表》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作出量化评分,并提出改正意见。对各考核单位有“日常考核”项的考核工作,由市安委办综合年度内各考核情况,按加权平均方式考核量化评分。
3、评定。市安委会负责召集各考核小组组长召开考评工作会议,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履职等级作出初定,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划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0~90分(不含90分)的为达标单位,60~70分(不含70分)的为挂牌警告[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责任人考核结果以上述对应分数分四个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对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的责任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被考核单位或所监管职责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奖)资格,并对考核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或不达标单位的;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2篇
省委组织部《关于学习永安市八一村的经验做法 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建设的通知》(闽委组通〔〕92号)和市委《关于深入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的通知》(明委〔〕45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于今年2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目标、建机制、当先锋”亮岗履职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亮岗履职活动)。活动开展后,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的领导多次到我局开展调研和具体指导,并对这项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将我局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领会精神,确定活动载体
今年1月18日,我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省委孙春兰书记在我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市委黄琪玉书记20__年1月8日在全市深入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相关的文件,认真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公安队伍实际,对如何借鉴“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抓好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会后,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深入到处、室、所、队开展调研,组织各支部书记到永安八一村实地参观学习,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市局党委一致认为“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的特点是无岗无责的农村党员设岗定责,而公安机关的党员都有岗有责,怎样让广大党员民警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就应该亮岗履职,将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一岗双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市局党委经过反复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决定于20__年2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在市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定目标、建机制、当先锋”亮岗履职活动。定目标:基层党组织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做到发挥“三个作用”、建设“三个一流”、实现“三个走前头”的目标。即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
实现机关党的工作走前头、机关党员走前头、机关工作走前头。建机制:以落实领导机制、完善责任机制、健全推进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来确保目标的实现。当先锋:制定评选标准,激励各支部、党员争当“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市局党委将在年底表彰5个“先进党支部”、 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优秀共产党员”。
二、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抓好落实
我局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夏钢为组长,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亮岗履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局机关党委。市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陈新华为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徐荣平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情况通报、经验交流、总结表彰工作。各支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支部亮岗履职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每季度对分管警种(部门)党支部亮岗履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解、检查指导,对活动开展不好的支部进行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对履职较差、任务完成不好的支部委员进行谈话帮助,促使支部委员发挥好带头作用。机关党委按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检查督促、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指导6个不同警种的党支部开展亮岗履职活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个支部委员联系1至2个党小组(大队、科、室),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掌握联系点每个同志的履职情况,对没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履职较差的同志及时提醒帮助,共商改进办法。
三、细化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
市局党委按照“三级联创”活动的要求,将亮岗履职活动由局机关延伸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将所有工作纳入到亮岗履职活动考评范围,要求各单位制定“年度亮岗履职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设立每个党员民警(从支部书记到在职党员,延伸到入党积极分子和一般民警、职工、协勤人员)“亮岗履职情况逐月登记簿”,对每个同志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量化进行细化,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ab岗)、责任科室(大队)、责任领导和数量、质量、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具体要求。每个党员民警撰写承诺书,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经支部大会通过后,张贴在公开栏上。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党员义务、学习态度、工作作风、完成任务、遵纪守法等)。市局根据年度所有工作内容,研究设计制定了全市公安民警亮岗履职活动考评软件,利用公安局域网,对全市公安机关三千多名党员民警进行职责量化,每位民警将通过网上工作日记将一天的工作进行上传,接受考评(现试行阶段)。同时,各支部每月将每个人亮岗履职考评结果,按“好”、“中”、“差”三个档次或考评分值,在支部网站或公开栏里进行公布,并上报市局机关党委。市局机关党委在市局公安网上开设的“亮岗履职情况逐月公布栏”,进行统一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形成对比压力。各支部每季度召 开一次支部大会,进行讲评,对履职好的同志给予表扬;
对履职较差的同志,责令其在党员大会上做出解释和说明,限期整改,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在每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评选推荐1-3名候选人上报机关党委,经考核研究后,给予通报和授牌。目前,市局机关党委所辖二个党委、一个总支, 29个支部,554名党员。经党支部推荐,市局机关党委考核研究,现已评选出60名第一季度“党员先锋岗”。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促进亮岗履职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抓好典型示范,促进全面开展
我局党委注重发现培养典型,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方式,促进活动的开展。市局机关党委按照市局党委的意图,根据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确定了6个示范点,先后召开了促进会、实地参观学习会、典型经验交流会,组织各支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相互学习促进活动的开展。各支部也能发挥创新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好亮岗履职活动。目前,我局在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领导的多次指导下,在亮岗履职活动中形成自己特色的党支部。如:市局机关第六党支部(市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部)建立网上亮岗履职党建室,设立栏目,将亮岗履职方案、流程、学习体会、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等上网公布;
市局机关第四党支部(市局出入境管理处、警卫处支部)分别建立支部、个人亮岗履职档案,完善内页资料,量化考评结果;
三钢三化公安分局党总支建立亮岗履职活动党建室,将亮岗履职活动方案、考评办法、个人岗位职责、党员承诺书、逐月登记表、考评结果、党员先锋岗等上墙公布。同时,我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和“三级联创”要求,重点对列东派出所和白沙派出所开展亮岗履职活动进行指导。列东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提出“163”工作法:即建立1个适合基层派出所工作实际的运行机制,通过征求意见、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和考评奖惩等6个工作步骤,充分发挥党支委的核心带头、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3个作用,最终实现争创全市“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先行派出所。
五、通过亮岗履职活动解决的问题
一是解决了“三级联创”不好联、不好创的问题。各县(市、区)公安局党委是属当地党委管理,党建工作由当地党委进行考核,上级公安机关单纯的党建联创,比较空,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果,现在把所有的工作与党建工作联在一起,创优争先的氛围也就带动起来了。
二是解决了以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考评“两张皮” 的问题。以前,分开考评,各考各的,各基层党组织往往更重视业务考评成绩,形成党建工作有应付和走过场的现象,现在捆绑在一起,“两张皮”的问题自然解决。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坚持奉献为先。在新的历史时期,机关党员面临着权力和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提高机关党员的履职能力,首先要加强奉献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西安市委采取正面教育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法,树立和宣传“铁案法官”李增亮、“当代愚公”任宏茂、“小巷总理”邓菊梅等先进典型,带动和引导机关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个人的进步追求与西安的改革、发展、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落实到尽心尽力履行自己职责的工作中。
第二,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坚持服务至上。作为党的机关干部,服务就是履职,提高服务能力就是提高履职能力。为此,我们着重抓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精神。不具备相应的理论素养,吃不透政策精神,为人民服务肯定无法落到实处。为此,西安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努力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立鼓励学习的长效机制。除了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以外,我们还把研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党员的必修课,通过党课培训、读书研讨、心得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组织仔细研读、深入研读,掌握政策的条文和精神实质。
二是深入实际,提高服务水平。履职能力最终体现在服务水平上。为此,西安市委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提高机关党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让他们在深入基层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检查落实,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在深入实际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过努力,我们的机关党员搞调查研究时,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并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东西;
组织协调时,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注意多沟通,多配合,把各方面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办事服务能够超前、主动、规范、高效,谋事在前,成事在后,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嘴勤,闻风而动、掷地有声,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疲疲沓沓,很好地发挥了机关党员“以文辅政、调研参谋”的作用。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4篇
夯实基础,做好代表履职环境建设工作
多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今年新补选的代表较多,协助常委会抓好新代表的履职学习,是联络室的重要任务。为此,联络室除安排代表参加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学习外,还逐一与新代表进行沟通,告知代表履职的有关注意事项,组织新老代表座谈交流,让新代表分享履职经验、尽快进入角色。
多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联络室主任定期带队走访代表及其所在单位,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协调解决代表单位与周边环境矛盾等问题,做到社区为代表服务,增强了代表对社区的归属感;
加强对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利用《家在江宁》杂志、社区报、有线台等平台对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应报尽报;
积极推进代表述职工作,今年联络室共组织了4场“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有8位代表就“如何当好群众代言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
使用好代表履职情况信息库,以信息平台记录代表履职痕迹,拓展代表履职反馈渠道,增强代表责任意识。
多方位提升代表履职成效。为确保代表书面意见和各类建议的办理效果,联络室多方位做好支撑。对今年代表提出的51件书面意见和建议一一进行登记,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实时向代表反馈;
根据代表意愿,积极搭建平台,约请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代表恳谈,促成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协助代表向群众告知办理结果,进行必要解释或说明。例如,今月7月份,代表提交的“关于在我区试行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的意见和建议”,被静安区民政局研究采纳,有力推动了全区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的解决,受益面近两千户低保家庭。
创新方法,做好代表闭会期间履职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联络室围绕社区集中反映的老龄服务、城区管理等2个热点难点问题,组织26位代表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联络室牵头成立调研项目领导组和保障组,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方案设计、工委联络、实地视察、专题访谈,问卷调查等相关准备。通过代表的深入调研,形成了内容丰富、对策详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对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努力丰富代表汇集民意渠道。今年组织了75人次市、区人大代表集中深入居民区倾听社情民意;
依托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以季度通报形式,将居民区动态筛选梳理后提供给代表;
邀请代表参加街道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安排12位代表参与街道接待;
及时向代表寄送区和街道工作信息资料等,为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发表审议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切实保障代表参与社区自治工作。邀请代表定期参与居民区议事协商,提升社区事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汇集代表和群众的集体智慧,在社区杂志中增设“共商共治”专栏,就难点问题共同出点子、想实招,初步形成了人大代表参与社区自治的新局面,推动了社区事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深化。
规范运作,做好代表联络室建设工作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5篇
一、主要做法
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为切实做好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区编办认真研究,提前谋划,确保检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按照要求,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制定下发文件,明确此次检查评估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把握重点,做好准备工作。评估工作涵盖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运行等情况。实地评估前,组织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认真收集整理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批文和相关业务材料,特别是对部门主要职责和责任情况进行梳理,为开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程序,确保检查效果。根据评估方法和程序,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对区环保局、区农发局(挂区水务局牌子)、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5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评估。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检查效果落实到位。
二、检查情况
各部门严格按照检查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认真贯彻执行“三定”规定,基本实现了机构按规定设置执行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调整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协调理顺到位、人员和编制的严控到位。总体来看,5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良好。
(一)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调整落实到位。5部门新“三定”规定中明确取消的职责共4项,划出的职责共1项,划入的职责共1项,新增的职责共3项,加强和强化的职责共8项。5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及时进行职责调整,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定,将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出部门职责,有效促进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有效避免了职责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及职能配置盲区,有力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职责关系明确,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于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坚持“归口管理、上下衔接、权责一致、利于工作”的原则,注重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形成相关部门之间责任明确、有权有责、权责对等、部门协调、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做到一个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各部门协调配合。
(三)职责履行充分,服务民生效果明显。在职责履行方面,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三定”规定,坚持全面履职、科学履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行业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一是确保履职有据。及时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保留、取消、划入、划出、增加、加强等职责迅速调整到位;
二是落实履职责任。按要求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调整相关人员任职,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三是跟进履职考核。将部门职责纳入单位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强化跟踪督查,促进全面履职,保证履职成效。从4部门履职的总体情况和成效来看,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得到了加强,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得到了强化,部门履职更加服务民生。如:区农发局(挂区水务局牌子)强化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的职责,每年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强化人民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同时结合“12345”热线问题处理,每年处理举报问题180件次,查出封闭违法取水的自备井100眼以上,强化了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
(四)机构编制控制严格,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提升。对“三定”规定的执行,5部门普遍较为重视,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较强,管理规范,控制严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市编委、市编办的机构编制决定事项,注意把严格执行“三定”规定、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作为依法行政的源头性工作来抓。对“三定”规定明确的机构数、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能严格控制。对涉及职能、机构编制等事项的调整变化,做到充分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5部门中除少数部门由于政策性人员安置等特殊因素造成人员超编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没有出现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等情况。机构编制的严格控制带来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仍不够完善。2010年机构改革以来,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合理调整部门职责。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职责明确,但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协调难度大,配合不够紧密。如区安监局2010年机构改革中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问题,区编办于2013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济天编办发〔2013〕4号文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分别由区卫生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4家部门负责。实际工作中,区卫生局这项工作相应职能未能承担,导致区安监局的工作不能有序开展。
(二)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目前评估指标无评分标准,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
(三)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配置不足。各部门普遍存在内部机构设置较少,对应上级多个处室的工作,工作人员均承担着多项工作任务,业务繁重,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不足。以区环保局为例,内设科室为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环境管理科,行政编制11人。环保局大部分业务职能由环境管理科承担,该科室对应市局8个行政处室(科级标准处、总量处、环评处、污防处、生态处、应急处、水处、计财处)和1个事业单位(评估中心),科室人员均承担着多项工作任务。现有内设科室以及行政编制数很难适应日益增加的环保工作职责。
(四)评估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评估工作人员仅限于编办工作人员,相对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这一项全新的工作,编办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管理专业应用能力明显不足。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增强监管力度。建议增加相关内设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切实增强各部门工作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快对口衔接,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