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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群众考察报告【五篇】

时间:2023-07-08 15:15: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一是制定规划,组建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听取五五普法规划准备情况的汇报,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建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农村群众考察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群众考察报告【五篇】

农村群众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1、开展五五普法活动

一是制定规划,组建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听取“五五”普法规划准备情况的汇报,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建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五”普法宣讲组,将普法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营造氛围,做好铺垫。举办《法制园地》电视法制专题节目,开办《仪陇报》,县司法局、县法建办与相关部门一同利用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机举办大型街头法制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和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营造普法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法治仪陇。县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对县管干部,新任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教育和考试,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征订二万余册《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分发到广大农村,以村、社、院落为单位组织学习,强化农村法制建设,普法并举,确定试点,抓好“法治县”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围绕中心,平安建设。我县政法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每年均集中召开1-2次公判公处大会,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县各单位健全了各项内部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指导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进行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为平安仪陇的建设作出了有力的贡献。

2、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

为帮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立法情况,提高常委会立法质量,**月*日,县常委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法制讲座,**、**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讲座。会上从法的制定历程、法律体制、监管体制、各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讲座给与会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站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建设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优化城乡发展环境

1、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人民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最重要、最根本的途径。为了加强人大监督力度,努力拓展工作报告的范围,除了每年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检察院的全面工作外,根据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还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的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过去三年中我们就我县检察院队伍建设、惩治职务犯罪、办公基建等方面的工作,听取了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检察工作成绩,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指明了改进方向,对需要人大支持的事项做到了不遗余力。经过努力,为检察机关解决了干警职级、办公经费等多方面的困难。遇有紧急事项,依靠检察机关自身力量不足以有效解决的,检察机关也应该及时向人大报告,并坚持在实践中摸索完善,形成规范的紧急工作报告制度。紧急工作一般包括发生了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干群冲突激烈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

执法检查既是对执法情况的一种监督,也是对全体公民进行民主法制教育的一种形式。仪陇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坚持“抓准、抓精、抓实”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始终贴近民生搞视察,解决民利求实效,将检查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通过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对决策执行情况的报告,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参与村集体资产拍卖、发包和建设规划、招标、工程结算等村务管理重要环节,审核村级财务开支情况,每季度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切实加强与促进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3、关注民生问题

一是救扶弱势群体。全面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把他们全部纳入城镇低保救助。目前已有**户困难家庭,每人每月享受到了人平不低于*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还向民政部门争取了*万多元物资,建立爱心救助超市,向社区**多户特困人员每月免费发放价值**元的生活必需品。社区还为**户住房困难居民家庭申请了住房补贴,为*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志愿兵申请了政府补助。二是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特别关爱留守儿童,与阆长精英教育学校联合开办了仪陇精英特长教育学校,使80多名留守儿童在这里得到了特别培养。三是关心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建立就业服务网点实现再就业,目前已开发岗位96个,建立网点87个。着力解决失地失业居民的就业问题。

三、树立开拓创新理念,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探索司法监督方式、有效发挥检察职能。

为了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监督,遏制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仪陇县人民法院在亲民、便民、护民、利民方面创出新方法,推出新举措,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审查立案后,即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已付邮资的信封,使当事人不需要花任何费用就可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廉政监督卡》中注明有无吃请受礼,有无要求报销消费单据,有无指定律师收取费用,有无在非办公时间、地点单独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人,有无故意拖延审理时间或其他程序违法,有无索贿受贿,有无枉法裁判等内容。当发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吃请、受礼或、欺压当事人、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即可在诉讼过程中或案结后,将所发现的问题填入《廉政监督卡》,邮寄或送交该院纪检组、监察室。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即刻进行核实查处,在一个月内将查处结果反馈当事人。对当事人反映的因法官的不文明行为使其情感受到伤害的,法院派出院领导带领该法官亲自登门致歉。仪陇县人民法院通过“学理论、找差距、求创新”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把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让全社会来监督法官的行为,增强司法透明度,净化司法环境。保障审判工作向着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方向发展。

2、完善民主管村机制、推进村民自治进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村民自治就是关键的一环,而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就要构建其民主保障机制。**年来,仪陇县积极完善民主管村机制,大力推进了村民自治的进程。一是干部民选。村民参与村里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直接选举村干部、对村里的领导班子和各种事项行使监督,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权、保障村民会议的决策权、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完全让农民做主,村里的事农民说了算。二是大事民议。在村务上,群众充分参与,干部要认真收集听取各方意见,农民有了自,大大增强了积极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三是政绩民评。县委规定,基层干部“年初承诺、半年自评、年终测评”,由全体党员和2/3以上村民参加测评,结合承诺、践诺情况对村干部进行实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职务升降、经济奖惩直接挂钩。“政绩民评,堵塞了有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拿工资不做事,工作磨洋工的漏洞。”通过政绩民评,群众对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满意率分别达到97.8%和97.6%。四是报酬民定。仪陇县对村干部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村干部报酬分为60%的基本报酬和40%的绩效报酬,基本报酬按月打卡直发,绩效报酬按照“民评政绩、以绩定酬”的原则,由乡镇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绩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对群众满意率低于60%或实绩考核低于60分的,取消绩效报酬;
对群众满意率高的优秀村干部实行养老保险和退休补贴制度,20**年发放村干部养老金**万元,兑现村干部退休补贴**万元。

3、关注基层政权建设、催生组建农村社区

总书记视察仪陇时作出“一定要把故居保护好,一定要把故里建设好”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提出“仪陇两年内要有大变化”目标。面对神圣使命,从2004年底起,仪陇县通过“全省农村党建综合示范县”活动,对新时期打造服务型农村基层干部的新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仪陇县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固本强基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一是改善了农村社区环境。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试点村都发动村民自觉在主要道路两旁及沟渠上种植了各种树木,美化绿化了居住环境。如新政镇九岭场社区村民,沿居民道路修建垃圾箱30个,投入资金4万元,净化了乡村卫生,改善了卫生环境条件。又新政镇庙子梁村,户户村民自觉改造生活条件,美化居住环境,成为远近闻名的卫生村、绿化村、文明村。二是改善了农村社区交通状况。以前各乡村的道路,很少有水泥路,大多是泥泞难行。现在,在农村社区实施的畅通工程,使农村社区的交通得到了彻底改善,每个村都通上了水泥路,再也不见泥泞路了,家家户户都可以车进车出了。三是完善了农村社区的公益设施。农村社区试点村建设,使许多村完善了公益设施。如每个村均建立了村民学校,购置了桌椅。维修了村广播设施,维修架起了一些闲置的线路和广播喇叭。完善了村务公开栏的公开制度等。这些措施和做法,获得了社区村民们的一致好评。四是丰富了社区村民们的文化生活。农村社区试点村,开展了拔河、扭秧歌、唱地花鼓等文体活动,原来那些农闲时打牌的现象没有了,人们都投入到积极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之中,陶冶了村民的情操。五是增修了农村社区富民工程。以前村民烧柴草做饭,现在农村社区村民用上了电和沼气,由有关部门补助,解决了做饭的难题。改厕改水改电等,都在各村实施,给村民带来了好的生活条件。六是加强了社区治安防范宣传。建立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联防队伍。健全了治保、帮教、调解、法律服务等群众组织,做好社区矫正、禁毒、消防以及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教育服务等各项措施。通过农村社区的建设,一是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区民主管理。使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得到了加强,有效地促进了民主管理,现在的工作,一切村务由村民自主,积极参与,没有了过去那种“强制式的干部意愿”。广大村民有了自和发言权,村民的参政议政,有效地保证了社区村民民力的实施。同时,村委会依靠村民的自主参与和监督,真正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七是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区村风文明。农村社区的建设,使广大村民的集体意识和互助意识得到加强和回归,人际关系、人与人、家与家、组与组、村与村,变得更为和谐。在社区村民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村民们健康向上的生活越来越好,落后的陋习已被摒弃。尤其是“五好家庭”、“十星级农户”的评比,促进了人际关系的改善。科技信息的传播,为村民增产增收奠定了基础,村民生产生活进一步稳定发展,为农村社区建设更添了活力。二是有效地健全了社区服务设施。每个农村社区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综合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卫生服务站、社区党员活动站等。配套村民议事、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纠纷调解等功能设施。

农村群众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基层;
廉政建设;
实践与思考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其主要管理层面对象主要是乡镇村两级单位、干部,直接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为一方政治稳定和发展而服务。这级纪检监察组织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直接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所以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村级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几年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提高基层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一、树立基层廉政建设新观念,坚决从思想源头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他们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农村纪检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村级纪检员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必须要有过硬的素质。首先是思想道德品质好,带头遵纪守法,对组织负责,热心为民办事;
其次要善于学习,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说教能力,身体素质良好。同时,还要有正义感、爱憎分明,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利用镇远程教育、集中会议培训、案例讲解、函授教育等方式提高以上这些素质,明确镇纪委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纪检员培训,镇纪委安排干部联系培养农村纪检员,每月进行交流对话,了解干部成长动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因此要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

三、镇纪委加强内部管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

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村级纪检员工作,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作用,切实维护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并且要求村级纪检员及时与镇纪检部门沟通,做到早治疗、早防范。建立村级纪检员向镇级纪律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干部之间长期在一起工作,出现讲交情的现象,可以采用各村级纪检员互相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纪检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的公正度。通过交流,不仅加强了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增强了村级纪检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了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镇纪委对村纪检员施行垂直管理的制度,村纪检员选任要报镇纪委审批,镇纪委对村纪检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
村纪检员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年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乡镇纪委按程序提请村党支部大会罢免或撤换。

四、创新考评机制,把基层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群众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正确认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首要问题。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江泽民同志以战略家的眼光,深刻阐述了在农村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和代表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结合的必要性。1991年7月1日,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当谈到要进一步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要求“加强城乡基层单位的民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利和其它民主权利”。1992年10月,他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他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深刻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1998年3月,他在参加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香港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发表的谈话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人民群众在基层还要直接参与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这种代表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相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也是一个重要创造。它符合中国的国情,是得到全国各族人民拥护的最民主的制度,它有利于反映与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有利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1998年4月和9月,他在考察重庆和安徽工作时,进一步强调指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实践证明,这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同政治体制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1998年4月19日和10月5日《人民日报》)

江泽民同志的以上论述,高屋建瓴。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深刻阐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亿万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以及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相互关系,把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给我们以深刻的教育和启迪。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多年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与此同时。还必须重视发展基层直接民主。特别是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群众日益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他们更加关注切身利益,关注村务管理,关注基层干部的行为方式,表现出十分强烈的民主参与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难以满足亿万农民群众对基层事务管理的参与愿望,难以培养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调动起他们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对农村基层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果不用民主法制手段来处理,不仅已有的矛盾解决不了,反而会酿成新的矛盾。可以说,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农村深化改革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稳定的需要。从基层做起,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认真抓好涉及九亿农民民主权利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系重大,意义深远。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因为很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从而赢得了农民的拥护。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因为很好地落实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问题,使被十年动乱严重压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的释放,从而坚定了亿万农民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进一步解决好农民的民主权利问题,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将从更高的层次上赢得亿万农民对党的衷心拥戴,使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广大农村得到充分发挥。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什么?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江泽民同志不仅科学地阐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而且根据我国农村的具体情况,精辟地概括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98年9月,在考察安徽工作时,他更加言简意赅地提出“要在农村基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99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把“四个民主”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新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从而使党的主张、国家的法律和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统一了起来。把“四个民主”确定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是对农村改革20年来,尤其是《村委会组织法》试行1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和提高。

“四个民主”,揭示了农民群众在基层事务中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完整性,统一性。实践证明,只有实行民主选举,才能将能力强、水平高、办事公、真正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人选进村委会。也只有经过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有威信,有号召力;
只有实行民主决策,才能使农村工作的各项决定符合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从而使广大群众自觉而不是被动地为实施这些决定去努力奋斗;
只有实行民主管理,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才能把管理工作由个人行为变为群体行为,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只有实行民主监督,才能实现选举、决策、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才能把村委会领导优劣成败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也才能有效铲除独断专行、贪污腐败的土壤。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者相互渗透,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村民自治完整有机的整体.贯穿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之中。只有全面落实了农民的“四个民主”权利,农民群众才会高兴、才会满意,才会更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更加坚定走社会主义道理的决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也才会越走越宽广。

转贴于 二

当前,通过什么途径,以什么工作为重点,才能将“四个民主”落到实处,卓有成效地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对此,江泽民同志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画龙点睛地提出了明确要求。1994年3月,他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村委会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由群众讨论决定,并由群众监督实施,使村务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此后,江泽民同志又分别在1997年1月、1998年1月的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1998年3月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对健全村级民主制度提出要求。1998年9月,在考察安徽工作时,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当前,重点要抓好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依法健全三项制度:一是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让农民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二是村民议事制度,村里的大事,都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选出的代表讨论,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三是村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江泽民同志的上述论述,是我们党新时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为我们指明了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重点和方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众所周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毫不例外。农村基层民主是一种大规模的、广泛的群众参与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规范,完善的程序和稳妥的步骤。否则,农村干部的行为就无遵循,群众的行为就无规范,农民群众的参与就无法组织起来。即使一时组织起来。也很难有效坚持下去。实践表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际效果与基层各项制度的规范性程度成正比例关系。凡是依法健全了各项民主制度的地方,“四个民主”的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就好;
反之,就差。因此,不断完善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并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指导基层健全各项民主制度,是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经。目前,首先要抓住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民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制度建设。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村民议事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这是《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十年来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重点。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出成效。

农村群众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近年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行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科学发展观是对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系列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的高度概括,是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要深入全面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深入地学习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努力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弄懂弄通其基本思想,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近年来,我们除了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自学外,还组织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和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种有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培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后,我们又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特别是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等理论文章和最近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作出的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最新部署,充分掌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党中央对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运用,坚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只有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才能不断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积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按照县委的部署,认真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督促县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县委提出的“打造中国汽车零部件配套基地”和“构建工业主导型生态宜居新柳江”战略以及实施“一园二廊三带四区”科学发展规划,把柳江“三步走”的发展目标落实到政府的具体工作中,为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历来重视“三农”工作,把“三农”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年都组织常委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对“三农”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确保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农民群众所急盼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公平。如2007年,我们组织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视察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做好村屯建设规划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发展后劲,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等,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2008年3月,我们又开展了动物防疫工作的视察,促进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强化兽医队伍建设,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促进农村养殖业的稳定、健康发展。2008年11月5日,又组织对全县农村路网建设和农村道路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推动县政府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打下良好基础,在一定程度上统筹了城乡协调发展。

四是切实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是党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从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来抓。在每年的例会上,都积极引导和组织代表、委员认真对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进行审查,督促政府把民生问题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向政府提出批评和意见建议,督促政府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为民、惠民、利民政策措施,督促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确保科教文卫体、社会保障等各项支出的合理增长,真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如在今年的人大例会上,我们加大对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审议力度,认真听取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当年确定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是否科学,措施是否得力、可行,实施的时间是否及时等等进行认真审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会后,积极组织常委会进行跟踪督促,开展了两次视察调研活动,召开了一次常委会和一次主任会议,听取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的报告。11月初,全面开展了县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情况的调研,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项报告。通过视察和听取政府专项报告,促使县人民政府加快了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进程,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关注的各项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重视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人大的重要工作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去年全国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背景下,我们及时组织代表对全县的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进行视察,对政府提交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严肃地指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县城飞车抢夺、入室盗窃严重的问题,我们结合督促政府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今年重点对政府实施“天网工程”,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两次视察、检查,召开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报告,对县城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责成公安部门有效调整警力部署,加强路面监控和重要地段、重点部位监控,加快推进“天网工程”建设进度,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为柳江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县公安局对人大常委会的批评非常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来抓好县城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快“天网工程”建设进度,制定了侦破“两抢一盗”案件奖励措施,加强在案件高发的上下班时段、易发案的市场、街面的防范力度等等,全县“两抢一盗”案件得到了一定的遏制,特别是县城及新兴工业园区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为抓好社会稳定工作,畅通民意,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县委开展大接访活动。常委会领导坚持在接访日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并深入基层了解民意,指导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虽然能够坚持以党的利益为重,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通过加强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对照“六个新”的要求,开展“六对照六检查六明确”,活动,发现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方面,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柳江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责任感还不够强,思想有时跟不上急剧变化的时代潮流,决策有时前瞻性不够,没有大的气魄,缺乏超前意识。有时对县委提出的一些发展新思路、新举措还不能很好地理解。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虽然党组成员都能够保持清正廉洁并注意抓好党风党纪,但是,科学执政、为民执政、民主执政等理念还落实不够。具体体现在工作作风还不是很扎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做得不够,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还不能很好地解决,不能让群众完全满意;
工作效率还不够高,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存在匆忙决策的现象。

三是工作思路方面,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对兼顾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方面研究不够,不能为县委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
对督促“一府两院”解决社会治安问题、问题和弱势群体问题,没有很好的思路,形成有效的机制,在一定大程度上影响了柳江的快速发展。

四是工作举措方面,抓机关建设的措施还不多,对机关干部的培养还抓得不够,机关干部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时不能很好地处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尤其是对任用干部的监督还不够,过去一套述职程序不用后,没有能够研究制定出新的方式方法;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还不够,尤其是在如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没有能够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提供县委参考。

五是工作成效方面,组织常委会开展检查、视察活动以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效果还不很明显,抓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效果也不是很理想,代表还不完全满意。如在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加强九曲河水患治理》和《调整农村蔗区道路修建经费使用管理》两个议案,将近一年了,还停留在办理的方案上,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六是在推进发展方面,重视社会事业发展不够,存在对容易出成效的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多,对当前成效不容易看见,但又具有长远社会效益的工作抓得少的现象,因而对批准新建项目时,主要注重投资规模、财政收入等因素,对是否符合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考虑不多。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认为人大的工作主要在二线,重点是抓好监督,抓经济、抓发展是党委政府的事。因而对一些工作干预过多存在顾虑,认为不能越权、越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想当“太平官”、做“太平事”的思想。

二是党的宗旨意识还不够强,科学的政绩观还没有完全确立。

三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不够深、不够透,还没有能够很好地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使各项工作还不能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四是缺乏创新精神,跳不出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考虑的问题太多,要求四平八稳,总希望所有的条件都具备了,才去推进工作。

五是对作风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总认为只要工作做好了,用什么方式都无所谓,没有从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影响党的执政基础上来看待工作作风问题,从而造成取得的一些成果,表面上看非常显著,实际上并不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不完全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今后的整改方向

一是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弄懂其精神实质,并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根本上树立起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

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勇敢地承担起推动柳江发展的共同职责,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终生信念,永不懈怠,永不动摇。

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将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成效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为绩效考评的具体内容,使科学发展观能够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在党员干部行动上。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锻炼,使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自觉改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而使所抓的各项工作更加体现民生、体现群众的利益,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农村群众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法律监督权;
派出法庭;
检察室

一、基层检察院乡镇检察室设立的法律依据及历史状况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在乡镇设立了派出所,法院在乡镇设立了派出法庭,这些人们都已熟知和认可了,并且是依据法律规定而设立的。检察机关在乡镇或某些领域设立检察室则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继而迅速扩展,就笔者所知,北方某些省份区县检察院在乡镇设立检察室已经普及,还相继设立了税务检察室,烟草检察室等。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尤其是 1996 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和 1997 年新的《刑法》颁布实施后,由于管辖职权的划分,检察机关原来管辖的一些案件被划分了出去,一些乡镇检察室和专门检察院因管辖问题一时无用武之地,同时针对乡镇检察室的存在必要性陷入迷茫,纷纷相继归并和撤销。十余年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新生问题和矛盾的不断涌现,加之又有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的颁布实施,有些检察机关又再思考设立乡镇检察室的问题,其情势尤以海南省发展最为迅速,并在短时间内呈现出明显的积极的作用和效果,不能说不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趋势。究其法律根据,不少专家学者也出面探究,并找出了法律依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可以明确检察机关设立乡镇检察室作为派出机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是毋容置疑的。因此,基层检察机关目前在乡镇以各种名称设立的检察室或检察联络点等,都是顺应了社会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初现和探索,是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更加趋于完善,更加趋于全面的体现,这是大势所趋。

二、目前乡镇村的法律现状和群众的法律诉求

我国经济发展之快,农村变化之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之迅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更是显而易见。原来炊烟袅袅,绿树环抱,三里一村,五里一庄,或靠河而建,或依山而立,错综无序,分散群居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原始景象已无处寻觅,取而代之的是合村并居而成的一片片楼房住宅和厂房并立的工业区,有的地方已分不出哪是农村哪是城市。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好势头,但广大村干部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好像不是和经济齐头并进,而是有些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诸如贿选问题,群体性矛盾的引发处理问题,家长式霸道作风问题,以公谋私,村务不公开、不透明问题,侵吞、虚报冒领征用土地补偿款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村为家,公私不分问题等等,这些新生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不仅会影响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制造出群体问题等一些不安定的因素,而且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是反过来阻碍经济的发展,其危害是不可预见,不可想象的。所有新生问题和矛盾的出现,里面总是存在村干部违法或者犯罪的问题。一是由于若干年来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重点在机关人员,在国有企业,致使广大农村的反腐败、反渎职工作没有及时跟进。二是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还没有完善完备,没有深入农村。三是关于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假公济私问题的法律法规出现空挡,导致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无拘无束,甚至无法无天。有的村干部借征用土地补偿之机收受贿赂,捞取好处;
有的借计划生育,超生人口上报户口百般刁难群众捞取好处;
有的借批宅基地,以旧房换楼房假公济私;
有的借旧村改造,合村并居,独揽建筑项目或沙石等建筑材料供应;
有的借集体土地承包之机谋取私利;
有的借工业项目落地,以集体名义独霸项目建设,损公肥私;
有的借处理矛盾纠纷,偏袒偏护,维护家族利益;
有的甚至独霸一方,借家族势力,当“土皇帝”,林林总总,不胜枚举,致使村民矛盾激化,上访事件频发,因此司法机关在农村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三、基层检察院乡镇检察室设立的必要性和作用

面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应大有作为。检察机关有接受举报案件的举报中心,有受理控告申诉的专门部门,有专门受理当事人认为民事行政案件判决不公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有专门惩治职务犯罪的反贪贿赂部门,有专门的反渎职侵权部门,有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检察机关所有的这些职能部门的大门都是随时向群众敞开的。所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这些职能部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人民群众当好保护伞,其意义重大,作用深远。

就如何更好而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笔者认为。基层检察机关不光要敞开大门,等着来举报,来投诉,而且要深入到广大的农村,要在村庄的田间地头,在群众的家里,在合村并居的施工现场,在工业项目落地的工地经常看到检察官的身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掌握农村的情况,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扩大检察机关的影响力,群众才会信任你,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宣传法律,深入、全面、彻底地打击经济犯罪,给犯罪分子以威慑。由于各地基层检察机关情况不同,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也是有的,都分散下去工作可能会影响正常的事务性工作,那么,有条件、人员力量充足的基层检察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乡镇设立检察室,其级别应和基层检察院内设科室一样。没有条件、员力量不足的基层检察院一是要编制配满,二是可以探索性的在乡镇设立联络点或者工作站,这种探索在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有的基层检察院在乡镇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有的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并且都取得了一定经验。这就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打击惩治犯罪,深入开展农村工作开启了一扇大门。

基层检察机关设立乡镇检察室或者工作室或联系点,笔者认为其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一是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让广大的群众学法,知法,教给他们学会用法。宣传的形势有多种多样,可以集中宣传,在农村的集市,庙会大量散发政策法规宣传材料;
可以设立工作台高声宣讲法律知识;
可以面对面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耐心细致地位群众解答法律疑难困惑,并教给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应该怎样按照法律程序去办。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目的是宣传法律,普及法律,让群众认知法律。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接受举报和控告申诉的职能。通过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让群众认知检察机关,知道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对检察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可以直接到乡镇检察室或联系点举报或控告申诉,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也要详细讲解,为群众解决问题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群众反映的认为民事行政案件判决不公的,要认真全面掌握具体案情,确实判决不公,法律程序存在错误的,要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主持正义,还群众公道。对法院判决不存在问题的,要耐心给群众讲解,让群众罢访息诉。四是要加大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或进行初查,或直接移交反贪污贿赂部门办理。平时不断深入到群众中间调查摸底,不断发现村干部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党员的廉洁性,进一步巩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五是要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力度,通过给村干部上廉政教育课,通过不断地座谈,使村干部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性。按照中央提出的拓展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机制建设的要求,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使村干部不敢犯,不想犯。六是对乡镇干部及七站八所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乡镇上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及其他违法行为不要因为怕搞不好关系不监督,甚至放纵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