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举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及时、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园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消防、道路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检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
突出检查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
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
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突出检查本企业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20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八方面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防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作业场所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通天房、违法棚屋等场所内;
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
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
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情况及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高温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高温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监测监控情况,高温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
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的安全隐患,厂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情况,排查员工上下班骑电动车、摩托车是否配戴头盔情况,排查企业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
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工业园区制冷行业、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园区各企业
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况;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6.高温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
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交通等安全检查由肖欠根负责配合安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胡发林负责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罗卫华负责配合建设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由聂四明负责配合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给各蹲点干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蹲点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蹲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蹲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书面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办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推动各企业各蹲点干部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将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危化品企业、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危化品企业督查组:负责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督查。
2.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督查组:负责消防重点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督查。
3.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内所有特种设施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检查方式
对照《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认真开展工信局所管辖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督查检查,督促检查所管辖范围内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主体落实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合法经营及证照情况;
3.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8.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0.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11.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情况;
12.从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熟悉掌握情况;
13.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情况;
14.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1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惠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6日至10日)。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对自查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二)督查检查阶段(5月11日至25日)。工信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对工作不扎实、隐患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程序移交县安委办。
四、检查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频次
1、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常年检查组,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以综合性检查督查和专业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2、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
3、镇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行业和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带队检查1次以上。
三、职能分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镇纪委书记主要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巡查督办,并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进行抽查,镇政府其他有关领导按照分工带领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组长: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
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烟花爆竹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烟花爆竹禁售工作落实情况;
企业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学校、农家乐等)安全检查组
组长:
牵头单位:镇文化站、消管站
检查内容: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场所内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完整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消防设施的运行、人员持证上岗、防火措施及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农业、农机安全检查组
组长:
牵头单位:镇农机站农技站
检查内容:“五禁”规定的落实;
节假日轮班值守情况;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农用车检测以及上道路运输安全作业情况;
农机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组长:
牵头单位:镇交管站、派出所
检查内容:冬季和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监管情况;
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排查治理重点道路(农村道路、班线客车通行路段)防护设施、安全提示缺失情况;
重点查处农村微型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况。渣土车、客运、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管理,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春运车辆的检修、检验等工作。
5、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组
组长: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项目办
检查内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
针对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查和工程分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结合自己行业管理职能,明确分工,确定详细的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并制定检查方案。
2、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死角”和容易忽略、疏漏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开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市委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事故伤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化娱乐、餐饮、机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何树山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应急办、市国防科工办、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市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近年来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炼油厂、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情况。
2. 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3. 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 道路交通: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5.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6.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7. 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8. 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 水上交通:内河船舶、低质量船舶非法载人和涉海运输施工的治理情况,海河旅游船舶防碰撞、防倾覆、防自然灾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0. 铁路运输:加强旅客列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情况;查处铁路沿线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
11.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关闭采石场的采空面、凌空面、火工品以及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情况。
12. 学校: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3.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14. 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 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核实后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