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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税务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源管理;
纳税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复杂化、经济主体的多样化,需要对征收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税源管理;
同时随着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对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两个方面,也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组织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要想将税源转变为现实的税收,就需要税收征收管理。而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核心业务,离开了税源管理,税务部门就丧失了依法征税的主动权,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也无从谈起,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纳税服务是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通过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培养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使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营造社会依法治税的氛围,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从而促进税收征收率的提高。
所以,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对于组织收入工作来讲是两种工作方法,殊途同归。必须树立执法与服务并举的理念,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不能过分强调征管权,忽略对纳税人服务的义务,也不能只强调服务,而忽视了税法的刚性,两者不可偏颇。
一、我国税源管理的现状
第一,税源监控在管理程序上出现缺位。新征管模式明确强调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税收管理的起点,在重视税务系统内部各环节监督制约的同时,忽视了调动税务人员加强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税源监控手段落后,监控方法单调。一方面税务人员在电脑应用上只是简单地录入纳税企业的基本资料和申报数据,税源监控方式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对税源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
第三,税源监控不力,征管水平不高。税务部门在税源管理上力度不大,欠税清理力度弱化,对亏损企业不能及时核算其亏损额,走、逃、失踪户没有有效的追查方法,所得税汇缴检查流于形式等。
第四,缺乏一套健全有效的税源监控运行机制和税源监控方法及指标体系。税源监控指标如何设置得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缺少一套规范的程序和运行机制。
二、重庆市江北区地税税源结构及特点
重庆市江北区是重庆市主城核心区之一,是重庆集约发展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有正在建设的全国第一个内陆保税港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是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国际商务、金融业不断发展,城市功能完备,公共设施齐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产业升级和第三产业经济发展加快,地税税源的规模和构成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规模增长较快,税源结构特征明显
2011年,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收入规模为767090万元,全市排名第一,累计增幅全市排名第二。
分税种看,营业税在2011年完成334396万元,同比增长68.74%。从税目收入比重看,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是营业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所得税在2011年完成61510万元,同比增长77.43%。该税种的主要支柱行业是房地产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占该税种近一半比重,仍是绝对的主力行业。
分产业看,第三产业优势明显,第一、二产业的绝对优势仍将持续。第一产业累计实现税收1137万元,同比增长95.70%。第二产业累计实现税收110496万元,同比增长46.01%。第三产业累计实现税收655457万元,同比增长85.45%,税收贡献率高达85.45%。
(二)税源构成更加复杂,税收质量参差不齐
从税源的经济类型上看,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快速发展,一方面,丰富了税收收入的构成,提高了税收收入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因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理解和遵从税法规定的程度不同,税源结构更加复杂,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
从税源的企业形态上看,各类企业高速发展,经营风格和财务核算方式千差万别,数据口径不一,关键环节不同。
(三)税源地域分布广泛,重点企业税收贡献突出
重庆市江北区地税局下属11个征收单位,各个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使得江北区企业税收规模差异较大,中小企业数量较多,但税源集中在重点企业。2011年,江北区地税入库税收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有183户,占全区纳税人正常户登记数的0.57%;
共实现地税收入60510万元,占当年地税收入总量的78.89%。这就决定了加强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是江北区税源管理中必须重视的一环,具有实现税收增收和维护税收环境的双重意义。
三、江北区税源管理、经济发展与纳税服务的矛盾
(一)税源高速发展与税源管理能力的矛盾
2011年江北区地税系统纳税人登记户数为31943户,地税税收收入总额增长了1.77倍,达到767090万元。企业高速发展在带来大量税收的同时,也对税源管理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对纳税服务质量带来了更高的挑战。
1.管理人员工作负担日益繁重。全区地税各所人均管户一、两百户,其中真正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数量少,管理任务更重。仅是纳税人登记、变更、注销等日常性工作就已占了管理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利于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2.数据采集工作强度加大。随着纳税人数量的快速增长,负责财务数据收集的基层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在传统的逐户数据收集模式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都难以保障。
3.税收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滞后更加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税收政策更为复杂,这就对地税系统税源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矛盾
一般情况下,税务所的平均年龄在44岁左右,老同志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接受新鲜事物较慢,难以适应信息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和手段。另外,由于江北区卖场多,餐饮多,点多面广,税源零散,造成征管力量薄弱,纳税服务质量仅侧重在大厅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文明礼貌用语是否规范等浅层次方面,而缺乏对一些办税程序、财务核算等税源管理人员的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纳税人深层次的纳税服务难以得到保障。如欧亚达家居市场办证业户数百户,税收管理员只有一人,因而在管理与服务上存在很大漏洞,征管力量薄弱,税源精细管理与纳税服务矛盾十分突出。
四、做好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在2007年5月召开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前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谢旭人就提出,加强税源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面,目标都是提高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争取更上一个新台阶。
第一,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实施深度税源管理。要不断充实完善纳税评估“一户式”纳税信息系统,利用该系统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第二,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立交式监控管理。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
第三,建立多种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系统效率。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纳税宣传;
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有机结合,创立以纳税人为导向的税收业务流程优化方向。
第四,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综上所述,只有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建立高效的纳税服务系统,完善协税护税网络,不断优化税源管理体系,才能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从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参考文献:
1.袁红兵.税源管理体系的优化研究[J].开放导报,2008(4).
2.顾楠.浅析如何强化基层税源管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5).
强化税务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纳税服务 需求管理 研究
一、纳税服务需求及其发展趋势
(一)纳税服务需求概述
纳税服务需求是纳税人在处理相关涉税事宜时,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的合法合理需求。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是为了帮助纳税人履行该义务。纳税服务需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知情需求
纳税人有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以指引、预测自己涉税行为的需求。
2.办税服务需求
纳税人在处理涉税业务过程中,有方便、快捷、准确办理各项涉税事项的需求。
3.权益保护需求
纳税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有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举行听证、提出涉税投诉、举报税务违法的需求。
4.社会信任需求
纳税人有通过税务机关对其纳税行为的公正评价产生社会信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需求。
5.纳税援助需求
社会弱势群体和在涉税过程中有特殊申请的纳税人有受到纳税服务援助的需求。
6.其他具有较强代表性和个性化特征的纳税服务需求。
(二)纳税服务需求发展趋势
当前纳税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呈多元化、层次化发展趋势。
1.在服务载体需求上,纳税人可选择的服务载体有税务网站、服务电话、手机短信等,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大多数纳税人选择网络、电子等服务载体获取新的税收政策知识和纳税服务。
2.在服务形式需求上,当前纳税人渴望税务部门改善多部门、多层级进户的现状,以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纳税环境。
3.在服务内容需求上,纳税人希望能够通过更多的渠道便捷地了解税收政策信息,希望税务机关帮助企业搞好税收筹划,用活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多的提供风险提醒服务,减少非主观故意税收违法和征纳争议。
4.在服务程序需求上,纳税人期待税务部门在程序上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二、加强纳税服务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是对纳税人涉税服务需求进行有效收集、全面分析和快速响应的工作制度。其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收集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人需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日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全面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当前,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纳税服务需求管理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突出地位,深刻领会建立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响应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做好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是努力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的需要。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满足,是检验纳税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标尺。
(二)做好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是解决好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与纳税服务供给相对稀缺矛盾的需要。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满足纳税人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是目前纳税服务最迫切的工作。当前我国的纳税服务供给还不尽如人意,要解决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只有通过加强需求管理,以有限的服务资源来尽可能多的满足纳税人的迫切需求。
(三)做好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是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提出需求和满足需求是一个动态过程,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并设法满足它,是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在推进纳税服务的进程中,重视纳税人反馈,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差别化管理,提供针对。
三、加强纳税服务需求管理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税务机关在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纳税服务需求重视不够;
二是纳税服务需求搜集平台及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对纳税人诉求渠道整合不够;
三是对纳税服务需求分析工作做得不够细致;
四是纳税服务需求响应不够及时,应对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存在许多不足。
纳税人需求的多样性、层次性、差异性决定了纳税服务需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只有正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才能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一)转变需求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遵循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和谐社会的要求,设身处地地为纳税人着想,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扎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需求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需求管理岗责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制度,推进需求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多层次、全方位、一体化的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格局。
(三)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健全“收集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人需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日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全面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从而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最终实现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建立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是收集、分析、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
1.采取常态化收集与专业化收集相结合、日常收集和定期收集相结合的方式,拓宽纳税人需求采集渠道,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的动态和重点。收集方法主要有现场采集、电话采集、税企邮箱采集、12366热线系统采集、税法宣传采集、纳税咨询采集、办税辅导采集、税企座谈采集和调查问卷采集等。
2.细分采集纳税服务需求信息,采用科学方法加以整理分析,定期形成综合性的纳税需求分析报告,供有关部门参考。各级纳税服务部门应组织专人对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到的服务需求,进行细致分解、归集和整理,并采用科学方法,立足于解决纳税人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针对纳税人需求的变化,分析纳税人需求的重点,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对措施和方法,为指导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和方向。
3.本着“本级收集、本级处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响应纳税人各种合法合理需求,推进需求响应的及时化、效能化。对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或紧急需求应及时响应,努力创造条件予以满足;
对纳税人的共性需求,应根据纳税人需求分析,发挥税务机关不同层级的资源优势和不同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好有针对性的服务工作,改变纳税人“被服务”的现状。对本地区本部门能处理的需求应及时给予解决;
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馈,并向纳税人做出承诺。
4.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将需求响应处理情况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各级税务机关对需求的落实结果,由纳税服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给纳税人,反馈对象单一的,逐一进行反馈;
涉及众多纳税人的,应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公告反馈,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务机关对其需求的重视和办理程度。
5.强化监督平台,
加强对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情况的指导与监督,杜绝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现象发生。
参阅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税发〔2009〕131号 2009年9月10日
[2]王飞 蔡建勋《纳税服务理论研究》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1日
[3]宁国市地税局课题组 关于纳税服务需求的调查与思考 安徽省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网 2009年7月29日
[4]沈宁 关于建立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响应机制的几点思考 江苏国税网 2011年9月30日
作者简介:陈智云 男 江西新建人 汉 1972.11.25 中央党校 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 新建县地税局科员
丁小华 女 江西新建人 汉?1961.03 辽宁刊大 会计学 大专学历 新建县地税局科员
任益群 女 江西新建人 汉 1976.12.14 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 证券与投资专业 大专学历 新建县地税局科员
强化税务管理范文第3篇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和深化城市与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征管体制改革。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通过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改变了税收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方式。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建立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加强监督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组织收人原则,在征管工作中认真加以遵循。
(三)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许多地区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等制度,对税源实施分片管理。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同时,对不同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清理漏征漏管户。开展纳税评估,查找异常情况,增强管理效果。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相关信息分析,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加强票表审核比对等等。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推进。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部分地区试点推行了综合征管软件,许多地区应用了自行开发的征管软件。普遍推行出口退税管理、行政管理等系统。去年以来,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
(五)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操作标准,为纳税人提供良好办税环境。积极推行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完善缴款方法,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加大咨询辅导力度,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疑难解答等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基础工作,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较快增长,收人规模不断扩大。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20__年税收收入突破2万亿元,增收超过34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2991亿元,同比增长26.2%,增收2693亿元。
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来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现在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征税观念不够强。二是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三是业务流程需要优化。四是税源管理比较薄弱。五是纳税服务需要改进。六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作用发挥不够。七是税收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总局提出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税收工作,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工作,既要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五个统筹"的大局服务,又要实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三是必须牢牢抓住税收工作的主题,就是要切实抓好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四方面重点工作。四是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两基"工作,加强管理基础和基层建设,把各项税收工作落到实处。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有效指导税收征管工作实践。
第二.正确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是其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了税款征收的基本环节。纳税人申报后税务机关就要依法对申报进行审核,开展征收工作。税务机关的服务以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体现在税收管理各个环节。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要防止片面强调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这是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依托。,必须做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防止片面强调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认为有了信息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集中征收",是指地域上相对集中地受理审核申报纳税资料和征收税款。税款的集中征收是与机构、人员、办税场所的相对集中联系在一起的。实行集中征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和纳税人数量以及社会信息化程度。实事求是地确定集中程度并相应收缩基层征管机构。避免影响税源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要防止把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简单等同于税款的集中征收.片面地根据信息集中程度收缩机构。
"重点稽查",强调的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增强威慑力。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要加强税务稽查与税源管理的配合,注重防范与查处相结合,防止片面强调查处而忽视经常性管理。
"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要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坚持依法、规范,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第四,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根本标准。具体包括提高以下几方面水平: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作为参考指标,近期要保持税收(分解为各税种)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征管,把握组织收入原则。
依法规范征管行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征管能力。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征管行为。认真执行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级税务机关都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并切实贯彻到实际征管工作中。要依法认真做好减免税审批管理工作,绝不能越权减免税。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要主动做工作,向其详细汇报和说明税法的有关要求,避免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一位税收执法人员都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公示,一窗对外,本级实施本级受理,定期评价,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参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现有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
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各地按照总局要求,规范外设机构,取得明显进展。但少数地方的税务机关仍有不规范的外设机构,必须尽快撤销,依法规范机构设置和称谓,或改为内设机构,并适当调整管理职能。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是市、区、县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工作,应按照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设置,并在履职区域办公,不能都集中到税务局大楼办公。县级市的城关地区可根据情况设税务分局或税务所。地级市的区可根据税源或工作情况,设全职能的税务局。也可设非全职能的税务分局。地级市的城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稽查局。区稽查局由区税务局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稽查局指导。对内设机构主要是规范,根据新形势可适当调整其职,着重健全岗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当增加市、县基层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加强税源管理工作。
切实搞好办税服务厅工作。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办税服务厅应为一个独立的内设机构,或者与计征部门合署,实行统一管理,以有效解决厅内人员分属不同部门导致的业务衔接不畅、工作效率不高、不利于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等问题。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要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一般来说,可设三类窗口:一是申报纳税窗口,每个窗口都可以受理不同税种的申报;
二是发票管理窗口,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
三是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各地可以根据办税业务量情况决定各类窗口的数量。接待纳税人少的办税服务厅,也可以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特别小的办税服务厅还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严格机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照法律法规和总局规定做好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对不按规定设立、变更机构,自立名称,提高级别的做法,上级税务机关要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
合理界定征管职能。征管工作包括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内容,也是通常所讲的广义的税收管理的内涵。一般来说。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
切实加强业务衔接。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做到分工而不分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管理部门的衔接。办税服务厅要将征收信息及时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管理部门要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强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的衔接。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密切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各级国、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和税务稽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推进协税护税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在沟通账户信息,查询、冻结存款和扣缴税款。加快推进申报缴款同步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与 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还要加强与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四)加强审核分析,提高征收水平。
强化审核计税工作。要牢固树立从申报环节就加强审核工作的观念。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
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申报时,要比对申报总额与发票清单软盘记录总额是否一致,确保按发票计征税款,同时保证传输到国税局的是缴讨税的发票信息。
大力清缴欠税。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遇到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组织做好发票协查工作。要及时掌握欠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并依法加收滞纳金。退税企业有欠税的,要在办理退税的同时将欠税清缴入库。
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继续搞好上门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税库银联网,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提高办税效率。
加强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加强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建设.提商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加强年度、季度和月度收入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查找薄弱环节,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
(五)完瞢制度措施,加强税源管理。
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简称专管员、片管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加强税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要客观、全面、辩证地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根据征管工作客观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革除弊端,发扬优点。提高水平。过去专管员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所以改革专管员制度,革除其弊端,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不是放弃或削弱税源管理。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应该继续发挥。在征管查职能分解后,有些地方片面地认为除稽查部门外,管理部门不能下户,同时将管户狭义地理解为下户,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出现了疏于管理的情况。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只是从不同侧面表述而已。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
管户就要从具体事务人手,不然就失去工作内容。加强税源管理,就要通过逐户管理加以落实。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通过计算机和书面资料分析等案头管理与下户检查都是管理的具体手段。对税源的管理,既包括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包括对每个纳税户的案头管理。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对税源的管理。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审批减免缓税、进行处罚等事务。要规范日常检查工作。下户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比较重要的检查要实行两人下户。进行检查要有计划性,避免重复下户。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要作出廉政规定。
落实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加强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主要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相关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
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按纳税人所在区域实行分片管理。建立行业分类管理资料,掌握不同行业的特点,注意在区域分片管理中运用,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加强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对地处县乡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上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零散税源和个体户税收管理工作,完善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跟踪其生产经营情况,达到起征点的要及时征税。合理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强化发票验旧售新管理。审验旧发票不仅要验领、用、存的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检查上次所售发票开具销售是否已申报纳税。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力争经济发达地区3年左右、其他地区5年左右普及应用。做好定期采集税控收款机数据的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作为对纳税人计税的主要依据。
加强各税种管理。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切实加强海关完税凭证、货运发票等四种票抵扣的管理,完善清单申报制度,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稽核比对。防止骗抵税款。对新办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时。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 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营业税管理。加强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管。改进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保护纳税农户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外税收管理。省、市税务局在撤销涉外税务分局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内设机构,继续搞好管理工作。要加大反避税力度,地市税务局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强化出口退税管理,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措施。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工作。
(六)加大办案力度,发挥稽查威力。
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当前。要大力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不仅要查处开票方,而且要查受票方,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的纳税人,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对性质恶劣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和完善首查责任制,对案件首次进行检查的人员,要把案件查深查透。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者,要追究责任。全面推行复查制度。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检查的案件.每年要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复查。大力加强上下级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同办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合力。密切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税务、公安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局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要按照总局部署,结合实际,针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或地区,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就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要确保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并深入开展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检查。
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宣传。认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和个案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动向,确定打击重点,同时发现税制和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适时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明确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金税工程建设。
加快整合现有信息资源。目前的信息化建设是在多年工作形成的基础上进行的。整合信息资源就是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基础上,根据税收征管的要求,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这是提高现有信息资源利用率的必然选择。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发挥现有软硬件功能,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运行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以拓展,建设一些新的信息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管理中六个子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继续做好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与增值税管理系统的信息整合工作,大力推进综合征管软件与各地开发的征管软件的信息整合。加快实现总局开发的其他单项软件之间的信息衔接。
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应用。以"一户式"储存为突破口,强化数据管理,推进信息集中,进一步提高信息应用水平。要不断完善技术支持体系,做好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结合税务机关采集的其他相关信息,加强分析比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八)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咨询辅导。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和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优化办税服务。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方便纳税人。巩固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成果,严禁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交给税务师事务所行使。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发挥注册税务师的积极作用。
全面落实公开办税。要把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
(九)严格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大额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严格税收会计监督。
建立责任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追究。不仅要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干部的责任。
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机制。选拔任用干部,要遵循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决打破唯资历、唯学历的观念,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行能级管理办法,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以及稽查人员等为重点,加强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加快税务系统各类人才库建设,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逐步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良、高中初级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学习教育,提高税务干部的 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事业心和加强管理的责任感。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要吃透这次会议的精神,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防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研究征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鼓实劲、干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只说不干、敷衍了事的不良风气,坚决避免简单粗放、大而化之的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
(二)面向基层,打牢基础。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立足基层。认真抓好征管基础工作。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对征管工作进行通盘考虑,统一规范,又要结合基层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定点抓税收征管工作,集中时间深入征管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要心系基层。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为基层服务。加大对基层的投入,人、财、物要向基层和征管工作倾斜。热情关心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按照国家政策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强化税务管理范文第4篇
一、“十一五”时期地税工作的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五”时期,是地税系统确立新世纪地税事业发展战略并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时期;
是地税积极探索和实践税收管理现代化发展之路,税收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要性不断提高的重要时期;
也是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阔步前进、管理理念、发展思路出现历史性重大变化的时期。五年来,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全市地税系统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收收入稳定快速增长,“十五”期间,我局的地方税收收入由年的25.8亿元,增长到年的65.62亿元,年均增幅达19.24%,五年间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达230亿元。目前,我市地税收入已占全市GDP的4.99%,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44.06%,占全市财政的49.71%,社保基金收入占到全省的31.2%,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
新税收征管模式基本确立,征管质量显著提高,税源监控力度得到加强,纳税服务质量不断优化。通过信息化建设三年纲要的实施,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数字地税”初步形成。提出并践行“干部素质是第二税源”这一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两基建设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为地税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五”期间,我局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十一五”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依法治税能力需要提高。二是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需要完善,税源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技术的应用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支撑服务税收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仍需拓展。四是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与现代税收征管的要求尚有差距,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五是涉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与建立服务型机关、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仍有差距。六是税收工作为政府决策服务的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这些问题是地税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不足,还要靠加快发展和改革来解决。
“十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深化改革目标的胜利实现,标志着地税的综合发展水平已历史性地站在新的起点上,开始进入由传统政府职能部门向现代公共服务部门转型、加快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发展阶段。为此,必须审时度势,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十一五”发展的形势与任务。
1、提高执政能力面临新要求。根据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随着《行政许可法》、《全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已成为新时期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我局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执法和组织收入部门,能否贯彻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把握好“收好税、带好队、服好务”的基本规律,实现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检验我局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和时代要求。
2、深化征管改革面临新考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征管系统的全面上线,都将对我局现有的税收管理思路和税收征管模式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如何应时顺势地推进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的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十五”时期确立的税收征管模式,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将成为我局“十一五”发展面临的重大考验。
3、税费收入任务面临新挑战。“十五”期间,我局组织的税收收入年均增幅达19.24%,约为市GDP年均增幅的1.5倍,带有明显的“管理驱动”特征,而随着税收秩序的逐步规范、一次性税源的逐年递减和地税征管范围的相对缩小,这种超常规高速增长势头已经减弱。在传统的“基数+增幅”任务考核方式尚未淡出税收计划管理的前提下,如何在“十五”高增长、高基数的收入平台上,确保市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将成为我局“十一五”期间组织收入工作的重大挑战。此外,社保费征收规模的持续扩大,也将成为我局组织收入工作的巨大压力。
4、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面临新使命。在21世纪全球一体化、经济知识化、社会信息化三大发展趋势和政府公共管理现代化的推动下,全国税务系统特别是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税务管理现代化正在加速推进。位于西部中心地区的地税要达到“西部领先、国内一流、接轨国际”这一目标,就必须科学认识税收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方向,按照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构成要素,不遗余力地推进观念、体制、制度和技术的持续创新,着力在深化征管改革、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拓展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抢占发展“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水平。
5、经济快速发展面临新机遇。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市经济总量跃上了新台阶,主导产业已经明确,经济结构优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明显加快,已经进入了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新阶段。“十一五”期间,正是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四化”发展目标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未来五年,国际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将会达到新的水平,区域经济发展将更富活力,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仍将保持在13%左右。新时期良好的经济运行态势,将为地税税源的可持续增长创造良好机遇。
面对新形势、新考验、新要求,在“十一五”新的起跑线上,我局必须敢于迎接挑战,勇于自我超越,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再创辉煌。
二、“十一五”时期地税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工作着力点
根据省地税局提出的《省地方税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地税发展实际,“十一五”时期,我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积极落实“四化”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五大工程”(规范化执法工程、精细化税收管理工程、信息化应用拓展工程、先进性党建工程、人文化兴税强局工程),以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深化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为把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管理现代化是税收工作不断取得发展的时代要求。总结建局10多年来的经验,结合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以全国一流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准来指导、要求和组织地税的各项工作,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法治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为基础,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地税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水平,努力将地税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公共管理部门。
“十一五”时期,全市地税工作的奋斗目标是:确保税收收入、社保费及各项基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较快增长,地方税收预期增长速度为13%,力争到年税收收入达到126亿元,实现税收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全面加强地税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把地税建设成“西部领先,国内一流,接轨国际”的现代化税务管理部门。
“十一五”时期,市地方税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把握五个重点:
一要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改善治税环境。以有效执行税法为目的,提高税政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
二要以税源管理为重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加强税收征管,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税费征管体系。深化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模式。强化数据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加强税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分析,提高税收计划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纳税评估,切实加强征、管、查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要以信息化拓展应用为重点,构建科学、规范、快捷的信息管理体系。在全省地税征管大集中系统的统一框架下,以征管服务、行政管理、智能分析三大系统为主要内容,建立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支持体系。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网络安全设施。
四要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干部素质是第二税源”的人本治局理念,着力打造高效能领导班子和过硬的税收干部队伍。加紧培养适应地税改革发展人才队伍,发挥“地税人才库”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能力建设,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建设地税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一支专兼职教育培训工作队伍,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要以构建和谐地税为重点,加快地税文化建设步伐。要以行业文明促和谐,以行业文化促和谐,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丰富地税文化内涵,提升发展境界,激发队伍活力,形成和谐向上的地税文化。
三、“十一五”时期地税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展望地税“十一五”发展,我们提出分阶段实现现代化税务管理部门的建设目标。即:在经历年-年的探索和准备之后,地税将经过年-年的三年建设期和年-年两年的完善期,最终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较为完善的现代化税务管理部门。
根据地税“十一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十一五”时期全系统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总体要求,通过实施“五大工程”(规范化执法工程、精细化税费管理工程、信息化应用拓展工程、先进性党建工程、人文化兴税强局工程),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本实现建设现代化地税这一总体目标。简称“一五一”工作目标。
(一)实施“规范化执法工程”,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
依法治税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要始终把推进依法治税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实施“规范化执法工程”,要把严格依法征管、强化执法监督、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法宣传作为“工程”的核心,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遵循权责统一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平台,着力构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全体干部从严执法、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采取多种手段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和咨询力度。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实现税法宣传工作由造势向实效转变。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税法宣传效果的调查与反馈,不断强化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公民对税法的遵从度。立足于依法征税,继续开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
3、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推广工作。规范执法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不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检查。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曝光制度,进一步畅通涉税违法案件司法移送渠道,不断提高重点稽查威慑力和社会纳税遵从度。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做好欠税管理和清缴工作。
5、抓好税收调研、科研工作。要有计划地开展地方税收调研、科研工作,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使地方税收征管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要围绕地方税收如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及其征管面临的突出问题等课题开展对策性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调研、科研指导实践的积极作用。
(二)实施“精细化税费管理工程”,深化征管改革,提高治税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系统要按照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费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税(费)源管理。税(费)源管理是税费征管工作的核心,强化税(费)源管理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关键。要以税务登记换证为契机,通过加大管户数据采集力度,加强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建立管户跟踪管理制度。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严格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强化税源监控,完善地方税收的属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税源基础管理。要发挥信息技术效能,抓好税(费)源分析、纳税评估、分类管理等3个环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2、要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步伐,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管理范围和权限,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并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对税收管理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要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进一步推广,继续加大征管质量考核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3、继续完善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对发票领、用、存情况的监管,简化发票购领手续,规范代开发票的管理。加大发票稽核评估力度,不断强化以票控税。逐步扩大税控收款机使用范围,在“十一五”期间基本普及应用税控收款机。
4、规范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流程,不断拓展纳税服务领域,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地税系统要按照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完善纳税服务制度,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深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括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推进税收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和规范12366纳税热线服务,加强税务网站管理。继续大力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方便纳税人缴税。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办税氛围。定期征询纳税人意见,加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
5、提高数据分析能力。要重视收入统计分析与科学预测,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应用统计科学中相应的分析工具,搞好分行业、分税种的税收分析,实现经验型预测与定量分析预测相结合,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建立健全适合地税实际的税收预测体系和收入预警体系,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要利用数据库,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查找薄弱环节,为科学化管理提供依据。
6、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结合税收实践不断改进评估方法,逐步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纳税评估模型库。通过纳税评估,掌握纳税人情况、税源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全面实施以审核纳税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主要内容的纳税评估制度;
充分运用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资料和社会相关涉税信息,形成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日常管理、实现智能选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基础。年全面实现“人机结合”式的纳税评估。
7、创新税收计划管理。以强化税源管理为基础,运用先进统计分析手段,形成多元化计划管理方式,提高税收计划管理水平。创新计划分配方式。加强区(县)纳税能力测算,科学测定税收区域结构和分配比例,为合理分解任务、下达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创新计划执行控制。建设能够完整反映税款运行全过程的税收计会统核算系统和收入动态可视化监控平台,提高收入核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和税收预警的参考指导作用,为税源监控、过程控制、任务调配提供数据支持;
创新收入分析手段。“十一五”期间,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税收计划管理上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试点从税收量的指令考核向税收量的指导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模式。为税收收入考核模式的进一步完善积累更多的经验。在计划编制上进一步完善“基数+因素+经济增长率”的方法,增强税收计划的准确性。
8、加强税(费)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流转税“以票控税、网络对比、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和营业税按行业网络化的管理思路,建立完善行业管理办法,提高营业税及地方小税种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税种数据分析,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在“十一五”期间试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网络申报和软件查账系统,力争在年全面实现对我市所有企业汇算清缴工作100%的电脑申报和查实征收目标,提高汇算准确性。全面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逐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建设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9、完善稽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分析、建议制度,推行案件复查制,发挥税务稽查对内监督职能,实现以查促管;
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务稽查管理体系和查账系统,形成一套科学化、精细化的稽查质量考核体系;
积极拓展社会涉税信息获取渠道,充分利用日管数据和纳税评估信息,建设稽查案源管理系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一级稽查”管理模式,促进稽查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收入型”向“执法型”的转变;
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由“权力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10、加强内部行政管理。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经费预决算管理,强化财务收支审计,加强对预算分配、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等行为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降低行政办公成本。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政务、事务、业务管理,搞好协调配合,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决策执行的监控力度。积极建设节约型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加强国际、国内税收交流合作,加强地方税收理论研究。做好、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系统安全稳定。
(三)实施“信息化应用拓展工程”,构建地税现代化的技术支撑平台
税收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信息化。因此,“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要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省局“秦税工程”的总体部署,围绕实现“五个转变”的目标,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加大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化完善和开发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率,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效率,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水平,降低税收成本,促进队伍建设,进而推动我局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
1、围绕新一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做好一个数据平台,优化完善各个应用系统,切实实现各应用系统之间数据的高度共享和交互,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对税收各项工作的支撑力度。
2、围绕建立“五个体系”(即建立纳税人和税源变化的监控预警体系;
系统内IT资源和税务干部分布行为的有效监控体系;
行政管理和公务考核体系;
系统安全体系;
覆盖全系统的信息化运行维护体系),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异地的容灾备份中心,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网络安全设施;
继续加强信息技术人才配备,开创上下协调、有序互动的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3、要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仓库技术,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为纳税评估、稽查选案、日常管理、决策分析提供科学化依据,实现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目标。
4、要通过建立“网上税务局”,并实现政务公开、信息互动、网上办税、网上监管和网上互联互通“五大功能”,力争使纳税人的主要涉税事项在网上实现,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
5、要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的一体化规划,建立与政府各部门的数据交换网络,实现我局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改善政府公共服务。
(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施“先进性党建工程”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实现全市地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和根本保证。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围绕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四化”要求和德才标准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大力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合理调整班子结构,强化实践锻炼,设定职位考核评价标准,构建能上能下机制,鼓励竞争上岗,开展“六好班子”创建活动,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制度,高标准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2、加强党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领导税收工作的能力。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通过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加大抓工作落实的力度,努力促进“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特别是要结合建立和落实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
4、以“两权”监督为核心,按照反腐败三项格局的要求,积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并完善“七个机制”(即明确的责任机制、长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的惩治机制、科学的预警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税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查办税务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加强基层建设。继续以贯彻落实新的《基层建设纲要》为契机,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不断规范基层税务机构,科学合理的调整管理职能,完善基层税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全面强化内部管理。突出抓好基层软、硬件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选好科所长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入手,通过优化内部结构,加强党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传、帮、带”帮扶工作,加大落实党内有关基本制度落实力度,反复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地税系统的基层建设水平迈上一个台阶。
(五)实施“人文化兴税强局工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干部素质是第二税源”的理念,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税务干部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
1、牢固确立“科教兴税”的干部教育培训理念,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升质量为着力点,切实通过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干部学习考核档案,建立高水准、专业化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建立适应地税公务员培训需求的教材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网站和境外培训基地,全面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努力构建多层次、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为促进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2、要拓宽识人用人渠道,健全和完善干部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扩大竞争范围。完善劳动分配制度,建立“能级+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结合“人才库”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
3、创新干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能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岗责体系,建立新型选人用人制度,把公示制和见习期制纳入干部管理;
按《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行干部职务的晋升、任免、奖惩,切实使干部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整个干部队伍焕发出新的活力。
4、以推行《公务员法》为契机,结合《全市地税爱心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推行实施,积极做好干部的工资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系统救助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关系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好广大干部的根本利益。
5、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妇委会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完善组织体系,维权体系和困难干部职工帮扶体系。各级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引导,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建功成才”等活动。妇委会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为维护妇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切实发挥好作用。
6、加强地税文化建设。从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底蕴入手,以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提高干部职工品质、气质、素质为根本,构建与时俱进的优秀地税文化。广泛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有一定理论素养、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借助高校、科研单位的力量,适时开展专门课题的调研活动。经常性的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组建地税文体组织,活跃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创办成立地税宣传新闻中心,办好《纳税服务月报》,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营造快乐工作、终生学习、健康生活的和谐氛围。
强化税务管理范文第5篇
一、对我县国税征管工作的回顾。
1994年税制改革和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县国税系统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虚心借鉴外地经验,积极进行征管改革,为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行税制要求的税收征管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不懈的实践和探索,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立足我县实际,大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初步建立了纳税服务体系,税款征收的集中度显著提高。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征管,实现了征管过程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的转变。推进了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效能明显增强。推进了稽查转型,税务稽查“外查偷骗,内促征管”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基本形成了“依托信息化,集中征收,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积极推行机构改革,适度、合理收缩征管机构,规范机构,重组征管业务,调整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税收征管查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全县国税部门的工作之魂、立身之本、执法之基,依法治税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和落实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为重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过错责任追究,2001年以来,全局共有134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处罚金额达7442元。下大力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部分税干涉税违法违纪的行为。坚持组织收入的法制原则,实行税收收入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日益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统一行动,“寅吃卯粮”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坚持推进稽查转型,加强专项检查,2001年以来,共查补税款581万元,查处涉税案件1291件,立案18件,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政府依法管税,社会各界依法协税护税的税收法制环境正在形成。
(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出现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状况,近几年来,坚持把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之一。推进基本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征管查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规程。狠抓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和规范,征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用性明显提高。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得到加强。推行纳税人分片分类管理,改进对卷烟、电力、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重点行业等重点管理对象的征管办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制度,纳入县局监控的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20万元以上的3户,30万元以上的1户,100万元以上的3户,增强了管理效果。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改进发票管理,推行剪贴式发票、分离式发票,强化以票控税,较好地堵塞了增值税及其他税收的管理漏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国、地税、工商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国、地税局联合办税范围,与公安、银行、金库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征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四)征管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坚持“科技兴税”,确立了“遵循一体化、整体跟进、注重应用、努力创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针以及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大力实施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在建成了从总局到县级局的四级广域网和县局局域网的基础上,建成塘头、许家坝两个农村分局局域网,实现了城乡网络一体化,人均拥有微机达到0.62台,全体税干的微机操作技能大大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独立域名的申请和网站建设工作,增强了网站管理的灵活性、便捷性、实时性。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履盖到应纳入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应用了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软件。积极全面推行应用城综版征管软件,实行数据集中,减少基层分局的工作量,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运用税收征管“分类序时管理办法”基础上,推行了“分类序时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征管档案管理科技化。从去年起,按省、地局的要求,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行了增值税的“一窗式”管理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实行了“大一窗式”管理,正在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五)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由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加强了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大力推广文明办税、公开办税、服务承诺、限时服务、首问责任、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程办税服务、
“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减少了征管工作阻力。依法指导、监督、规范税务的健康发展。
加强征管工作,保证了国税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有效执行。全县国税收入1995年至2003年累计达1.6亿元;
今年1—9月,已入库税收1029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征管工作,也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1999年至2001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委行暑被授予“文明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被授予“红旗文明单位”,2002—2003年被地区国税局评为“先进领导班子”,塘头分局被省局评为“文明单位”,还有1名同志被省国税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
这些成绩是在地局、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也是全县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团结拼搏,强基固本,创新务实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随意性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中仍然存在,收人情税,办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征管在总体上仍然是粗放型,管理基础不扎实,规范化不够,精细度不高。税源管理薄弱,税源情况不够清楚,征管手段不够有力,监控管理不够到位,管理责任不够落实,税收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实际征收数与法定征收数存在明显差距,欠税数额大。三是有些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明不清,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功能内耗的现象仍有发生,影响了征管效能。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征管数据集中、共享、分析和利用程度不高,从“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纳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内容需要不断拓展,服务手段、方法需要不断优化。六是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和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业务技能都亟需增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领会、贯彻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实质。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贯彻这一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税收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这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最近,总理批示又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要加强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税收改革的推进,必然对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税制改革要拓宽税基,意味着征管对象和范围必然要拓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只有认真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才能使税收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性要求,才能确保税制的顺利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及调节经济和分配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其次,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求税收工作本身的科学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征管条件的变化,不断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工作规律,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税收工作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如果不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高效、征管基础不扎实、管理不科学不精细的问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就不高,既会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会影响税收工作自身的发展。
再次,这是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保证。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提高征管水平是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工作基本目标的重要方面,是“四个必须”工作要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只有贯彻好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才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更好地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二)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正确认识征管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定位。
税收征管是我们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载体,是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的唯一手段,是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保证,是税收全部业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收征管的目的和使命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税收流失。
(三)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
第一,必须明确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是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优化服务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以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而不是为服务而服务,不能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
第二,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做到“人机结合”。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但信息化建设终究只是税收管理的手段,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时,一定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做到“人机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和“人才强税”的道路。
第三,“重点稽查”强调的是税务稽查在充分发挥打击作用时必须突出重点。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在办案时,要突出重点,在办案的深度、处罚的力度上下功夫,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增强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同时,不能片面强调税务稽查是“重中之重”,不能轻视忽视事前、事中的日常性检查、经常性管理。
第四,“强化管理”必须突出税源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必须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强调管理系列必须把税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直接承担税源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要切实强化管理就必须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四)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一主题及其内涵。
做好管理基础工作是当前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关键。而完善的征管体制是夯实管理基础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现阶段我局完善征管体制要着重在优化业务流程,理顺部门职责,细化岗位职责,强化考核追究,加强部门配合方面下功夫。夯实管理基础要从更新管理理念入手,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征管,突出税源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五)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六个观念”,把握“四个标准”。
观念落后是阻碍全县国税事业发展,包括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主观原因之一,必须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的“六个观念”,打牢做好新时期征管工作的思想基础。一是大局观念。增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和总局统一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部门和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工作合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法治观念。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部门的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工作之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创新观念。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征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提倡、鼓励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新发展。四是效率观念。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优化征管机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增强管理的重点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税收。五是服务观念。真正把纳税人视为“客户”,依法强化征管、诚信优质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并重、有机结合,在管理中优化服务,以优化服务促强化管理。六是责任观念。强化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和改进责任追究,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做好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必须把握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四项标准”: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要保持国税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加强征管的主要任务。
要按照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个主题,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
(一)以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征管。
第一,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要认真总结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的经验,结合部门职责的调整、工作流程的优化、岗位职责的细化、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对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进行修订完善,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对执法责任制和岗责体系进行统一整合,避免各自为政,互不一致而成为“两张皮”。要积极推行人机结合的评议考核办法,增强执法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既要坚决追究违规操作、违纪违法者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者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办法,有效解决权、责、利不对称的问题,做到有罚有奖,奖优罚劣。
第二,坚持组织收入的指导思想,保持税收收入快速均衡入库。要坚持“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税收征管质量好)、“大”(努力扩大组织收入总量,税收收入有台阶性、标志性增长)、
“快”(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收入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幅度)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依法征收的各项措施,坚决禁止、防止和抵制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擅自减免缓税的行为,坚决反对、制止和杜绝不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确保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全县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和均衡入库态势。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要进一步加大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个执法人员都全面充分地领会、掌握和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及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制度规定。根据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加强征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简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手续,强化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办事效率。
第四,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推进征管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各项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与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二)以规范机构职能,细化岗位职责为契机,以加强部门协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征管组织体系。
第一、认真制定和实施机构设置方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具体征管条件,在不违背上级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机构设置方案。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向纳税人,承担着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等重要职责。办税服务厅及其窗口的设置,要根据我局的税源状况、征管业务量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需求合理布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设置要本着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可分设申报纳税、发票管理(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综合服务(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三类窗口,也可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也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第二,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特别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询问、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的日常管理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职能在征管各部门的划分界定不是法定或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征管条件和加强征管工作的需要,由税务机关作出的一种内部的行政性授权和赋予,可以也应该根据征管条件的变化和征管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当前,税收管理理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一窗式”、“一站式”、“点对点”等管理服务方式普遍推行,必然要求原来在后台由管理部门承担的部分业务移至前台,由征收部门承担,同时,税收信息化的推进也要求以信息流、业务流为导向,对原来的职能进行优化重组,而信息技术在征管业务过程中的应用也为此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征管工作需要和征管条件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按照习惯思维方式,固守以往部门职责界定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落伍的、教条式的思维和做法。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明智的思维和做法是,只要有利于强化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协调配合,就要坚决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坚决突破人为设置的部门界限,对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比如,除了认证、比对等原来由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外,凡是在办税服务厅可以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如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其他一些审核审批事项,均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都要强化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加以贯彻。
第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岗位职责。结合规范机构设置和科学调整征管部门职能,以推行整合版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按照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规范作业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将征管各环节的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把征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征管工作事事都有合理的归属,征管人员人人都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四,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协调配合。征收、管理、稽查都是整个征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整个征管链条中缺一不可的重要环节,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中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不协调,都会影响征管整体功能的发挥,强化科学管理是对征管查的共同要求。要增强大征管的意识,从整个征管全局的角度来对待和处理征管查的业务衔接、协调配合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调运转制度,明确协作责任,加强配合主动性,实现在共享征管信息、提供稽查案源、发现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衔接支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征管查的协调配合,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运转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做到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要又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各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
第五,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国、地税部门协作配合的范围。健全和落实例会制度及切实可行的联合办税制度、征管业务工作协调制度,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联合稽查,加强信息资料交换,按月交换收入报表,努力在国、地税局联合办税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以加强申报审核比对和税收分析预测为重点,提高征收水平。
第一,强化申报窗口审核分析工作。申报征收是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道重要环节,是防止税收流失的前沿关口。要严格申报窗口审核比对的职责,并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和落实到岗位职责及考核中去。受理申报征收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承担的责任,认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要认真进行表表、表票、表卡之间的比对,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
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
第二,提高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水平。完善和落实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及工作制度,确保收入核算统计数据资料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和税收定期分析档案,改进收入预测方法,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趋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比分析,对不同地段、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关系,进而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寻求提高征收水平的突破口。切实加强减免税的申报与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减免税情况,加强跟踪管理。
第三,加强欠税管理。要大力清缴陈欠,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欠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尽可能地将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针对问题采取催缴及查处措施。
第四,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拓宽申报和缴库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积极拓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根据我局的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上门申报、约时定点申报、银行网点通存通缴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开展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电话语音申报的申报缴税方式,结合推行整合版征管软件,逐步整合各种申报软件和缴款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实施税库银联网,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下的税款电子缴库办法和申报缴款同步入库模式,推广使用支票、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提高征收效率。
(四)以健全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为重点,加强税源管理
第一,建立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税源管理,对税源的管理必须精细,做到管理内容、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的精细化。只有精细,才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实践证明,精细出效能、精细出成果、精细出收入。要精细,就要管理到户。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来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不是旧征管模式下的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征管过程中的一种扬弃,即扬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弃过去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通过这种扬弃,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税源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使税源管理得到有效的强化。要纠正狭义地将管户理解为下户,又片面地认为只有稽查部门才能下户,人为地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的认识。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
管户必须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会失去工作内容。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的结合起来,按户管理具体涉税事务,做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在管户的过程中落实管事的要求,在管事的过程中强化对税源的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不得审批减免缓税和进行处罚等事务。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管户数量和税源情况,综合应用案头分析、下户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开展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等管理手段,全面掌握管户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税源情况及纳税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我局要在省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具体化,明确税收管理员岗责、管户范围、工作内容、管理方式、工作标准、下户规程、廉政规定和轮岗规定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分别规定数据资料采集项目,建立分户资料查询系统,建立下户工作计划制度和报告制度,制作下户工作手册。比较重要的检查实行两人下户。
第二,认真模清纳税户底数,加强户籍管理。除了要坚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合作外,重点是做好自身的工作。在认真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注重实地检查,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坚持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片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税源、纳税人及信用等级、分布情况和加强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类分片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把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切实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单位、管理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分析。税源管理必须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电力、卷烟、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对大企业、个体大户的管理,征管力量要向重点行业、大企业、个体大户倾斜,切实加强日常监控分析,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管理水平。
第五、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要把大力开展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纳入岗责体系。要制定纳税评估制度,充分利用纳税人当期和历史申报纳税信息、税收管理员采集信息、行业税负信息等,具体分析纳税人分税种纳税情况与相关指标的对应关系,发现和掌握规律,建立科学、实用、可操作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警戒值,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税收流失。
第六,改进普通发票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普通发票代开监控管理系统,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行为。完善和推广使用剪贴式普通发票,积极推行有奖发票。严格发票售新验旧管理,不仅要审验领用存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强化以票管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任务。
(五)加大稽查力度,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第一,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推进税务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把推进稽查转型的要求落实到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行动中去。当前,要以查处骗抵税款、骗取退税、假帐偷税等三类案件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充分发挥稽查“外查偷骗”的职能。
第二,抓好专项检查。既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又要从我县实际出发,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或区域,由稽查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配合,保证专项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查一个区域就解决一个区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时,相关行业和区域的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和受表彰的纳税人不得免检。
第三,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对稽查查处案件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的新动向,积累查案经验,确定稽查打击重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的职能。选择一些有典型意义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扩大宣传效应,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第四,健全稽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稽查工作规程、稽查质量考核办法、涉税案件移送程序及相关责任、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稽查主协查、首查责任、集体审理、案件复查、分级督办、阳光稽查、案源登记、稽查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既确保案件查处的“稳、准、狠”,又强化对稽查办案的监督制约。
第五,强化稽查局查案职责。实行一级稽查后,其工作职责就是查办案件和组织专项检查,要强化职责意识,增强主动性,认真制定查案和专项检查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切实扭转稽查局查案不力的状况。
(六)以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为重点,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一,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推行。根据征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在我局推广应用总局的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并努力争取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县上线运行。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将使我县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加紧工作,精心组织,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上线。
一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做好细微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国税干部明白这一道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决策上来,发扬团结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力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综工作;
要搭建必要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推综工作。
三要认真拟定工作方案。要以明年1月1日全系统顺利上线为目标,拟定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技术方案等在内的分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安排到天。同时,要以部门职责、业务流程为基础,修改完善岗责体系。工作方案必须要有风险防范预案。
四要务必抓好关键环节。为确保推综顺利和如期上线,必须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十分关键。一是数据准备。要按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清理、收集、核对、录入数据。数据准备工作要责任到人,环环审核,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干部培训。要拟定分级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基层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明了工作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
五要做到安排科学,注重珍惜民力。在推综工作任务既定的情况下,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十分注意爱惜和珍惜民力,做到安排科学,有张有驰,防止重复劳动,以利连续作战;
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
关心职工,及时排忧解难,严格纪律,保证步调一致。
六要大力弘扬表彰先进。要注意发现推综工作中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适时表扬宣传,充分调动税干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巩固、完善金税工程和推进信息整合。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功能,继续确保已建成的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稳定和高质量运行。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信息联通、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应用,消除管理漏洞。
第三,加强信息数据管理应用,建立信息采集共享制度。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共享制度,静态数据由税源管理部门统一采集传输给各部门通用,动态数据由各部门分别采集传输给其他部门通用。采集上报征管数据时,必须对统计口径、逻辑勾稽关系等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后再上报,要把采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依托整合版征管软件,实现征管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共享和处理,重视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
(七)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优化办税服务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既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更要做好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规范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送政策上门、举办辅导班等形式,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办税程序。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纳税先进典型,教育广大纳税人;
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
第二,拓展办税服务窗口功能。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均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窗式”服务。按照功能与职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办税服务厅职责,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或通用窗口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承诺限时办理。建立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以及与征管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传递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依法、诚信、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体系,不断拓展、延伸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在不断完善和推行纳税信誉等级、服务承诺、文明办税、全程纳税服务等服务方式的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如进一步完善“思南国税”
网站,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等个性化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简化审批程序和资料报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进一步全面清理和合理精简权限之内的各类重复设置、手续繁琐、不规范、不科学的税务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要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经过首次审批后的常规审批事项、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的审批事项等,在审批环节和手续上适当合理地加以简化。本着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权限范围内规定的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税务表、证、单、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该简并的简并,减轻纳税人负担。
(八)以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税务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大局责任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及现代税收管理意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培训实效。做好我局人才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眼于提高干部实际征管业务工作能力,培养多面手,按岗位、人员分门别类,大力开展以征管稽查、税收法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信息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岗位培训,以适应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大力提倡干部在岗自学,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组织人员参加专门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才库、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在我县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进一步完善和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及干部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末位待岗自费学习等办法。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各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工作,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尽其才、能上能下、有奖有罚、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评价和用人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稳步推行能级制和绩效挂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按岗位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岗位补贴,实行按个人能级等次竞争上岗,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干重干轻、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
第四,落实治本控源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征管重点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依法征管各项工作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第五
家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推行机关“四化”建设,服务基层服务征管。坚持统筹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协调发展,按照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人性化的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通过机关“四化”建设,使局机关各类政务事务活动基础扎实,有章可循,行为规范,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使机关干部增强为基层服务、为征管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落实税收征管工作任务。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把加强征管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完成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全县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紧迫性。要防止和克服认为税收征管只是征管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事的片面认识。把加强征管作为县局班子、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共同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同抓;
征管业务部门要直接抓,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配合抓,形成领导、部门和全体干部都重视征管、研究征管,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和格局,形成征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立足大局,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征管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征管全局需要,认真落实征管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换位思考,主动配合,各尽所能,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地推进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功能内耗、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狭隘行为。
(三)增强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全体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尽职尽责,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加强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逐条逐项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把目标分解到单位、任务细化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人头,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局班子成员要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切实加强对基层征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
(四)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领会上级加强征管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决策意图,客观分析本单位征管工作现状,把上级的统一部署同自身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密切结合起来,把长期以来困扰征管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重点和关键,在上级统一部署的框架内,形成既体现上级总体要求,又切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明晰的征管工作思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