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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合同管理年度计划【五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7-09 13:3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中图分类号:F273文章编号:1009-2374(2015)34-0031-02DOI:10.13535/ki.11-4406/n.2015.34.016综合停电是电网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直接影响着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合同管理年度计划【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合同管理年度计划【五篇】

合同管理年度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停电管理;
计划停电;
供电企业;
供电可靠性;
电网工作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34-003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34.016

综合停电是电网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直接影响着电网系统,同时综合停电管理工作与其生产计划是相辅相成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管理停电工作中,首先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再依据生产计划安排停电管理工作,从而防止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设备停电顺序、停电次数混乱的现象,进而避免出现供电设备供电率降低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供电设备正常运转,促进电网行业的稳定发展。

1 综合停电管理业务概述

综合停电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指的是统一管理电网工作中设备的停电工作,同时要明确规划停电工作的整体流程。在进行综合停电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与停电资源要协调合作,并制定出合理的生产计划,同时要将生产计划落实到实际管理工作中去。在综合停电管理中,生产计划是其核心环节。在实际管理中,生产计划会依据不同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其中以工作性质为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基建新投、技改修理以及设备预试定检。按照计划周期与计划时间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年计划、月计划以及周计划。

年计划的计划时间及周期相对较长,其工作内容也是相当繁多的,其中包括预试、定期检查、技改修理、消缺以及基建新投等相关工作。从另一角度可以理解为:从宏观上进行统筹综合停电,从而防止短时间内对同一设备进行重复停电。

月计划相对于年计划来说其时间及周期相对较短,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月计划是以年计划的内容为依据的。月计划的计划内容包括本月需完成的计划、临时缺陷处理、消缺工作以及上个月未检修完成的相关任务工作。另外,月计划还需要评估检修项目的停电风险以及各检修项目之间的风险联动,从而达到统筹安排停电顺序的目的。

周计划与月计划、年计划相比较,其周期和时间是最短的,但相对的,周计划的工作内容是较为详细、具体的。周计划是依据月计划制定的,周计划的工作内容是按照原定计划,反复推理并批复计划,从而完善停电计划。

当检修计划制定完成并确立之后,要在实际工作当中落实检修计划,同时合理安排工作的整个流程。

2 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流程

2.1 年度计划管理

年计划的工作内容包括基建新投工作、缺陷消缺工作、设备预试定检工作、大修技改工作以及安措、反措工作。在进行编制计划的工作中,实现设备台账可以选择设备,并且可以结合设备台账和生产计划,进而进行统筹规划工作。除此之外,在进行年计划的管理工作中,还需要将上一年未解决的工作加入本年的年计划中,同时还要合理地列表及规划年计划。在年计划的管理工作中,需要在停电工作计划表中导入停电的内容,同时还要对每个月的检修内容进行合理的梳理。另外,还要科学合理地合并一些连续出现重复停电的项目,并要减少这些项目的停电次数,降低停电频率。年度停电管理计划在整合完成后需要上报进行审批。

2.2 月度计划管理

月计划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流程:第一,将上一个月度未解决的工作导入到本月计划中;
第二,在本月计划中导入缺陷或者是消缺的工作,并编制本月的整体计划;
第三,在评估设备的电网风险之后,需要编定调度班工作强度、运方人员配置以及检修方的停电顺序。月计划与年计划相同的一点是:月计划要在停电管理工作中导入停电的内容,同时对其进行整理,然后将完善后的月计划进行上报审批。当月计划审批通过后,各个部门应加强合作,提前做好检修准备。

2.3 周度计划管理

与月计划的管理工作流程大致相同,周计划管理工作首先也是将上一周未解决的工作合理地导入到周计划当中,同时要明确这一周具体的工作项目。除此之外,还需要依据电网的具体结构评估电网风险及合理安排人员,进而完善周计划,并将周计划上报审批。如果周计划通过审批,就需要将周计划下发到各个部门,同时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如果周计划需要调整改变的话,需要严格按照变更流程进行修改,同时要由部门领导进行审批。

3 加强综合停电计划管理

3.1 建立生产工作计划库

建立生产工作计划库可以有效地优化停电管理流程。生产工作计划库的建立要以综合停电检修为建立原则,统一反措、大修技改以及预试定检等工作。在生产工作计划库中,要分析由同一线路连接的设备或者是名称相同的设备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要合理统筹及规划生产计划库中的工作,在每一次工作中要尽量完成多个检修任务,从而减少停电的次数。

3.2 制定合理的年度检修计划

合理的年度检修计划是以反措、大修技改、预试定检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可行性为基础的。合理的年度检修计划的制定需要多个部门合作完成,以保障年度计划具有可行性及合理性。

3.3 制定合理的月检修计划

制定合理的月检修计划是优化综合停电管理流程的重要内容,月计划的停电工作包含两个内容:第一,对上个月的停电执行状况进行核对,通过电力系统查询到没有完成的检修任务,综合考虑用户需求、施工方、调度班及运方等相关因素,进而结合下个月的检修任务,再进行风险评估后安排停电;
第二,在月度检修计划编制出初稿后,需组织专业人员评估停电可靠性,进而提升停电计划的合理程度。由调控中心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使相关部门充分了解下月停电工作计划,并最终确定哪些检修项目能够按计划执行。

3.4 制定合理的周检修计划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限制基建新投及技改工作的因素较多,例如天气条件恶劣、缺陷及消缺情况或者是大用户临时申请等,因此应允许机动调整周停电计划。另外,为了优化停电管理流程应合理地梳理周计划中额外导入的检修项目,同时要对这些检修项目进行评估及整理,进而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

4 结语

综合停电管理工作是电网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其工作的质量对供电可靠性是有直接影响的。但是在实际的综合停电管理工作中常出现一些问题,例如预试定检、基建新投以及大修技改工作没有充分地进行结合;
由于基建新投项目及技改项目的工作量较大,同时还受到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素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使得工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进而导致电网系统停电的次数处于重复增多的态势中。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对综合停电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停电计划及生产计划,同时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生产计划与停电计划。总结来说,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必须要加强综合停电计划管理。而加强综合停电计划管理必须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制定、优化科学合理的停电计划。同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提高对设备检修的次数,重视停电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

参考文献

[1] 杜明彦,张坤宏.综合停电时间一年下降61.09%[J].云南电业,2014,(11).

[2] 刘嘉乐.探究综合停电管理实施在供电企业客户服务的对策[J].山东工业技术,2014,(23).

[3] 王志.基层供电企业实施供电可靠性管理的探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4,(15).

合同管理年度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单一企业年金;集合企业年金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10-0061-04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我国已经慢慢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的一个特点,同时也加剧了我国养老风险。社会保障体系给我们带来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养老保险带来的退休金仅能维持人们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不能达到人们以前熟悉的生活水平,因此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被提到日程上,这种在国外风靡已久的养老形势已经被更多的人所熟悉,不但成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一个“金锁”。

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参加单一企业年金却困难重重。中小企业由于实力和资金的缺乏,在建立单一企业年金计划中频频受阻,而集合企业年金的出现无疑给中小企业点亮了一盏启明灯,是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一把“金锁”。

一、我国中小企业参加单一企业年金现状分析

企业年金分为单一企业年金和集合企业年金,单一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方案单独设立企业选择受托人,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根据企业风险收益特征及企业需求确定投资产品的计划,该计划适合大型企业。我们这里所说的企业年金是指这种单一企业年金,下面就对中小企业参加这种单一企业年金进行论述。

(一)中小企业参加单一企业年金计划的现状

我国把满足“人数在2 000人以下”、“营业额在3亿元以下”、“资产总额小于4亿元”三个指标中的任意一个指标的企业称为中小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中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中小企业大约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在近年来的出口总额中,有60%以上是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正处在一个大有作为、大有发展空间的良好时期。但与经济发展速度不协调的是中小企业在企业年金领域的发展却很落后。2007年末全国有3.2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929万人。2004年以来,超亿元的企业年金积累来自于大型国有垄断性的行业企业。和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参与度并不高,截至2006年2月,全国大约只有50%的中小企业备案,它的规模不到1亿元。由此看来,在我国就业人口75%以上的中小企业职工几乎没有享受到企业年金的福利。

(二)中小企业参加单一企业年金计划现状、成因分析

企业年金是企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计划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三大养老支柱。但是单一企业年金由于年金方案设计专业性强、管理流程相对复杂、企业的年金基金规模小,对管理机构缺乏吸引力,加上企业年金对中小企业没有提出降低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或者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优惠政策,最后造成金融机构不愿管而内部机构无能力管的局面,这些单一企业年金的局限性使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是我国劳动力密集的主要领域,因此发展企业年金就不能忽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集合企业年金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企业年金计划更加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管理,能够有效保障受托人利益。因此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参加集合企业年金来弥补单一企业年金的空白。

二、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特点及其优势

集合计划是指由法人机构受托人发起设立,事先指定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相应职责,并共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为多个企业委托人提供一揽子管理和服务,集合年金计划一经设立,其管理费率、投资组合以及计划条款等内容均已确定,集合计划针对的客户群主要是中小企业。

(一)集合企业年金的特点

集合年金是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最好途径,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参加条件。集合计划发起人是受托人,企业(委托人)申请参加计划。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发起的集合年金计划。参加年金的企业只要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参加集合年金计划。

2. 投资运营。集合年金是将多个企业的资金结合在一起共同进行统一投资。所有参加集合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是汇总后由计划确定的投资管理人统一进行投资运营,投资收益按照基金份额进行分配。

3. 投资组合。一个计划提供多个投资组合选择。为了适应计划内不同企业和个人的个性化需求,集合年金计划一般提供多种不同风险等级和投资风格的投资组合产品,供企业和个人自由选择,投资收益最后分配。

4 公共支出费用。企业建立年金除了需要按比例支付受托管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及账户管理费外,还需要支付企业年金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费用、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银行所收取的资金划拨费用、开户费用、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等等。而如果企业参加集合计划,则其中审计费用、开户费用、资金划拨费用等在整个集合计划中进行分摊,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成本,让企业年金能真正从“豪门盛宴”到“百姓大餐”。

(二)中小企业参加集合企业年金的优势

1. 由于参加集合年金计划的企业众多,与单个企业年金计划相比,其在资金积累上具有相当大的规模优势,巨大资金的积累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因此可以降低年金的管理成本,而且巨额资金可以向原单个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投资,比如投资单个基金不能达到标准的股票、短期债券等,讲一下通过多渠道投资来提高投资水平,从而提高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收益和效益。

2. 减少企业参加集合年金计划的运营管理费。企业年金运行的管理费通常都很大,运营机构要为每一个单一的企业年金计划付出一份运营管理费,集合年金计划省去了因为重复投入而增加的成本,因此运营机构的管理成本下降,有利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收益的增加。

3. 增加参加集合年金计划企业的市场地位。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都很小,他们加入单一企业年金会在和受托人谈判方面处于劣势,但是加入集合年金计划则不同,集合年金是由多个企业共同组成的,他们拥有一个受托人,因此他们的规模优势有利于谈判,从而降低受托管理费、账户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用,从而节约了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成本。

4. 降低监管成本。企业年金由劳动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多家监管机构相互配合而形成的监管框架中心进行管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集合企业年金相当于多个企业组成的一个整体,相对于单一企业年金计划来说,个个部门的监管成本有所减低,有助于监管部门效率的提高。

三、集合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集合年金计划是各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推出的,严格地说应该都是“准集合计划”,虽然国家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硬性指标或模式,但广大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支持,集合年金计划将成为未来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第一个集合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年联合设计推出了太平工行智信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智信计划),计划自推出以来为大量企业提供了令人满意的年金服务,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太平工行智信企业年金计划是我国最早的准集合企业年金计划,企业数量、基金规模位居第一,被誉为“中国第一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智信计划采用“2+2”标准化服务模式,管理机构的后全整合,能够使企业年金计划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始运作。智信计划对每个企业的年金资金账户、投资账户、企业收益账户、个人收益账户进行分级管理,工商银行和太平养老同时专注于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有效提升了年金计划运作的效率。

1. 加入条件。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相关规定的企业,均可参加太平中银智汇企业年金计划。企业从太平养老或中国银行的各个服务机构取得受托管理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并签署后就可参加该计划,享受太平养老和中国银行专业的企业年金服务。

2. 资金缴费来源。企业可选择年缴、季缴、月缴或不定期缴,适应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与员工共同承担企业年金缴费,各自承担的比例可以根据企业和员工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3. 计划资产的投资。企业年金计划设立太平避险和太平积极配置两个投资组合。太平避险投资组合没有股票投资,为实现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较高的收益,将参与新股申购;太平积极配置投资组合包含股票投资。参加企业可依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组合并进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配。

4. 规模效益。由于很多投资渠道存在一定的投资规模“门槛”,设立投资组合也要有一定的资金规模要求,中小企业资金规模较小,无法单独进行有效的投资。太平中银智汇企业年金计划集聚了多个中小企业的年金资金统一投资运作,可以获取一些小规模基金不可能投资的机会,从而提高投资收益水平。

自2006年正式推出以来,集合年金已为近1 200家企业提供了年金服务,太平中银智汇企业年金计划为我国开展集合年金计划奠定了基础。

(二)中国发展集合年金的相关金融机构

自从太平中银智汇企业年金计划展开后,很多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自己的集合年金计划,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在京推出“养颐乐”企业年金计划,旨在为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标准化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多家企业当日与建行签约。还有就是济南工行成功营销山东瑞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入“泰康工行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并选择了“稳健增长投资组合”。瑞祥置业的加入,也开创了“泰康工行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济南第一单。另外中行、建行联合推出“建行中银―养颐乐2号企业年金计划”,中行、太平养推“太平中银智汇”,招商银行推出中小企业年金产品“金色人生1号”,中国农业银行联手国寿、平安和泰康一次性推出了三款年金产品。

金融机构推出自己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大大加快了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速度,为集合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开端。

四、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的政策建议

1. 鼓励同性质企业共同参加集合年金计划。集合企业年金一般是特定的区域性的企业集合在一起,但是缺乏企业之间的同质性,同质性的企业在参与集合年金时员工的年龄结构、消费水平、退休收入期望、缴费能力等有相似处,因此有利于集合年金计划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受托机构减少多方面管理的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体现对员工的公平和效率。

2. 针对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的法律制度要尽快出台。针对企业年金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的制度,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年金地有运行、投资、缴费、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规范,但集合企业目前仍然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致使中小企业盲目选择集合年金计划,不利于集合年金的发展和运行。而在集合年金(多雇主计划)发达的美国,美国税法、《劳动管理关系法》、《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等法规都对多雇主计划有明确的说明,美国的部分企业年金都是以多雇主计划存在的,法律的健全正是多雇主企业年金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我国要健全相关集合年金的法律制度,推动集合年金的发展。

3. 加强员工利益的职能机构的作用,增加内部表决制度。年金计划合同的制订实际上是一个集体协商过程,必须有制度来保证职工发表意见的渠道。大部分中小企业属于非国有经济,基本没有建立工会和员工代表大会,这就很难规范职工行使表决权的程序。

4. 完善集合年金计划的保护机制。企业年金最终的受益者为员工,但由于缺乏对效益不好企业的潜在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规范,一旦企业破产或者出现不缴费的情况,员工的利益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在国外也常遇到,但他们都有相关的保护措施,如美国的年金给付保证公司,英国的养老金委员会,德国的年金保险协会,在我国并没有关于企业年金的再保险机制,所以我国要尽快建立企业年金再保险机制,从而保护员工的利益,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

5. 政府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在集合年金计划中,由于金融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可能会出现费用高、成本不透明的情况,因此很难保证中小企业的利益,所以为避免金融机构滥用权力而造成的中小企业利益受损,政府应该对金融机构加强监管,通过建立最低资本金,购买不补偿责任保险,对投资渠道进行限制和控制风险来确保中小企业的收益和安全。

6. 加强后台系统数据的相互对接。受托人的受托系统要跟银行的账户管理和托管系统及投资管理的风险控制系统相互有数据的共享接口,能取到相关的数据才能起风险控制和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红.论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J].保险研究,2007,(9).

[2]邓大松,刘昌平.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年鉴(2004-2005)[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

[4]熊丹,陈美.解读我国中小企业企业年金[J].法制与社会, 2006,(7).

[5]杨小琴.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中的风险管理[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3).

[6]杨老金,邹照洪.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与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Collective Pension Fund:the Choice of Medium-and-small Business

Zhang Ming1Cai Yuan2

(1.Graduate School,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Shijiazhuang 050061, China;

2. Department of Computer, Hebei Professional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ijiazhuang 050061, China)

合同管理年度计划范文第3篇

1电力企业物资计划管理的意义与重要性

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离不开物资的支持,由于所需物资量较大,这就需要对物资进行科学管理,同时还要确保物资能够有效的流通,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良好的流通体系,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电力企业对物资实施计划管理,能够更好的推动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确保电力企业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为社会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尽管当前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只要我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其加以解决,势必会更好的推动电力企业物资管理水平的提升,确保实现物资的合理配置,为电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的现状

2.1落后的物资管理思路

当前很大一部分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传统的物资管理理念影响较深,在物资管理工作中往往会大批量的进货,导致物资积压,需要较高的储存成本。同时在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工作中,对于物资成本较为重视,但对于物资事前的预测和计划却存在着一定的忽视,从而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对物资实施计划管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的降低企业成本,确保物资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但在落后的物资管理思路下,不仅物资储存成本较高,而且在管理上缺乏计划性和预见,这导致物资管理的最终目的很难实现。

2.2物资管理手段缺乏现代化

在对物资管理工作中,由于其涉及的专业较多,因此不仅需要各专业人员进行物资计划的编制,而且还需要利用先进的物资管理来确保物资成本的降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合理对物资进行规划和调整,把好物资计划和采购等环节的质量关。但在当前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工作中,缺乏现代化的物资管理手段,这就导致物资管理过程中成本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不利于电力企业合理对物资进行规划和调整。

3改善电力企业物资计划管理的策略

3.1加强全面物资计划管理,建立全程管控的运行机制

在物资管理工作中,物资计划管理在其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物资计划管理,可以有效的确保物资采购供应链的顺畅运转。同时物资计划管理贯穿于规划、财务、基建、生产和营销等各整体运营系统,因此在对物资进行计划管理时,需要以投资作为主线,以项目为纽带,明确各个环节对物资的实际需求和各主管部门的职责,确保做到计划和进度的一致性,使资金流能够与物资流之间进行良好的匹配,确保计划管理能够做到采购与需求之间的双向互动。能全面加强物资计划管理,有利于企业物资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有效整合,形成齐抓共管理的管理局面。进一步对物资供应链系统进行完善,做好项目储备库物资明细工作,实现物资计划管理的全程管控及全员参与。

3.2物资计划关口前移

物资需求计划时要从以前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编制改在与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保持同步,同时需要将物资需求编制和审查纳入到电力企业可研审批流程中,从而更好的完成物资清册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物资清册需要在项目储备阶段即按程序完成,确保电力企业年度需求计划、综合计划和投资计划等的编报要实现联动,在综合计划的计划阶段即需要完成物资年度需求计划。

3.3物资计划全口径

物资计划履盖范围较广,包括的项目物资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因此物资计划需要做到全面覆盖和全面涵盖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所需物资,确保物资需求计划能够与电力企业基建、技改和大修项目实现全面对接。通过物资需求计划与各专业实施计划之间的无缝对接,能够更清晰的对采购范围进行界定,避免发生遗漏,确保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3.4匹配物资计划与项目进度

物资计划应从项目下达、前期设计、工程计划、实施等环节工作入手,走出去主动服务,请进来延伸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前期物资需求工作的薄弱环节,适时与计划和项目管理部门沟通,杜绝非标物资的使用,促进各类项目物资招标集中、有序、规范开展。在项目计划阶段,物资部门应主动查询项目审查、下达和核准信息;
在项目实施阶段,与项目部门紧密协作,根据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结合基建里程碑进度安排,实现项目招标需求的有序编报;
在需求申报阶段,强化物资计划编制、审核、上报、平衡、执行、考核、反馈各环节管控,建立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的计划申报审核机制,保证计划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3.5物资采购标准化

物资采购标准化是集中规模采购的基础,是物资信息化应用的必备条件。强化物资标准和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等标准体系的对接,应用国家电网公司“三通一标”成果,将物资主数据和物资采购标准的各项要求融入公司综合计划管理的主要环节,是实现物资集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物资需求计划上报的规范和格式,从科研初设阶段严格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建立“非标勿审,非标勿报”制度,避免由于规划、设计、招标采购阶段标准执行不一致而重新设计复查修改,确保采购标准执行的效力。

3.6强化物资计划闭环管理

一是强化合同按期履约管理。对于物资部门来讲,需要努力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加强物资到货管理工作,通过加大对工程现场协调的力度,组织供应商进行排产和到货,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进度顺利实施。二是强化闭环管理。通过定期对合同签订履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不仅能够及时对物资计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而且还能够对合同签约履约等事项进行协调处理,实现对物资合同的集中管控。而且对于物资合同执行情况需要与计划、采购结果进行有效的对比,确保实现物资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4结束语

合同管理年度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计划管理;
电力协议;
库存物资;
执行管控

协议库存是指电力总公司根据对未来需求的预测,对电力物资进行分类和汇总,利用招标采购的方式来对供应商进行确定,并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的过程。在计划管理模式下,科学合理的电力库存物资执行管控可以为物资的执行做出贡献,减少企业运营的成本,提高了电力企业的工作效率,减少了库存压力。本文就是根据实际工作中的业务,对电力协议库存物资执行管控进行深入的研究。

1 计划管理与执行管控

计划管理就是指物资、服务以及工程的需求计划、统计分析、采购策略、计划考评和采购计划。物资计划管理主要是按照刚性、全面、集中和统一的原则,遵循闭环管控、统筹协调和主动超前的工作机制,保证报送及时、审核准确、计划合规,全面实现物资计划的闭环管控。从计划管理的角度来说,总公司对于物资协议库存采购,一年至少要安排1~2次进行大型的采购,协议库存的有效期也是1年,编制的主要原则必须要根据总公司近三年来的采购数据对未来一年的需求进行分析,按照物品的品种进行库存采购需求计划的编制。

1.1 物资部门与需求部门的分工和界面

物资需求计划的提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省公司在发动了批次启动的信息之后,物资需求管理部门在这一期间是占据着主导地位的,还要根据明年的配网进行资金计划的下达和项目储备,按照物资采购的目录对于物资的需求量进行预测。在地市级的物资供应中心,也要结合近三年的物资采购情况,对仓库现有的库存定额和库存,对于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物资执行管控阶段:在这一阶段,省公司必须要定期的进行物资的预警,这一时期地市的物资供应中心占据主导的地位,一定要根据物资的类别,对现有供应商的执行进度进行具体的分析,除此之外,还要对加护已经使用完毕的物资进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补充,对于出现的偏差还要进行分析,将出现的偏差进行及时的纠正,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向省公司提出具体的申请计划。

1.2 需求计划审查方法

这种方法是在需求计划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相关的需求计划进行充分的审核和确定。但是每一年的配网项目都着严重的差异,仅仅依靠对采购数据和采购的历史进行分析,是无法正确对次年的需求进行准确的预测的,并且现在的配网技术在逐渐的成熟,对于物资的标准也在逐渐的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由于个别品类的物资经过了一系列的修订。精简和合并之后,是无法与历史的采购数据相吻合的,也就会出现较大的误差,对于后期的采购也会有着不利的影响。面对上述问题,省公司就对地市的公司进行了考察,具体的方法有四种:(1)根据内地、山区和沿海地区的实际特点,对于集束绝缘导线和复合绝缘子等物资进行审查。(2)根据物资的比例关系对于相关的物资配比关系进行严格的审核,例如10KV电缆附件和10KV的电力电缆、水泥杆和架空绝缘导线、变压器和避雷器、柱上断路器等。(3)物资的年度总额和需求总额进行比较。(4)对售电量处于同一水平的地市公司和县级公司的需求进行比较。

1.3 计划与执行的周期性管控

协议库存需求计划申报的原则是增量申报,滚动执行,这样就给整个地市公司在需求申报上提出了一个难题,也就是说,由于协议库存是在自动分配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地市公司是无法对当前已经剩余的协议库存合同进行预知的,这样就会导致采购的数量出现偏差。地市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法是每一年都要对第二批的库存需求计划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对于次年全年的物资需求进行申报。次年的第一批协议库存需要根据的情况进行小幅度的调整。

2 协议库存物资计划管理的创新思路

2.1 运行机制方面

构建标准化的采购BOM表,建立预测信息储备机制,建立预测协同工作机制,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效率,建立统一标准规范化要求,提高预测协同工作效率。

2.2 保障机制方面

在需求预测管理过程中,公司由物资部牵头,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物资公司紧密配合,建立了组织保障机制、制度保障机制、KPI考核保障机制,确保统一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落地,规范物资预测的各项业务管理流程,保证物资需求预测研究应用管理业务的规范性;
对物资需求预测研究与应用过程,通过KPI考核手段,对物资需求预测信息储备、预测编制和应用、预测结果执行等方面进行关键指标统计分析,运用KPI监控,促进预测结果的实施和预测工作的改进。

2.3 方法体系方面

2.3.1 开展需求预测

分析公司物资需求的历史数据,运用统计学习理论与机器学习方法,建立需求预测基础模型,并结合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年度综合投资量等关键因素,定期对物资未来的需求趋势与需求数量进行预测,为计划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3.2 需求预测应用

将预测结果应用于公司的采购计划批次安排、年度协议库存采购计划、专项物资储备采购计划中,作为各项计划制定的数据参考,有力支撑全面物资计划管理体系。c此同时,将预测结果反馈公司各物资需求部门,搭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沟通桥梁,加强物资管理部门和物资需求部门之间的双向互动,逐步实现需求计划协同机制。

2.3.3 需求执行反馈和预测修正

分析物资预测结果与实际采购结果,以及各物资需求部门对预测情况的反馈信息,通过调整项目投资量、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等信息对预测结果进行修正,提高物资计划制定和执行的准确性,推进物资供应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2.3.4 评估与改进

结合公司的业务与数据,预测未来物资需求分布,为科学制定物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优化采购模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物资需求预测管理,结合年度投资计划与综合计划,做好物资需求储备,形成需求计划协同机制,并逐步规范和完善项目设计标准清册,实现物资计划管理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对接。

结束语

物资协议库存采购方式的执行管控工作,必须以供应链管理为出发点,从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履约仓库管理等多角度进行审视,谋求一种与物资行业发展同进步,与企业发展相符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尉欣.浅议协议库存物资计划预测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

[2]魏华.电网物力集约化管理模式下的协议库存物资计划预测管理[J].江西电力,2015(6).

[3]方丽妮.浅谈协议库存采购模式下配网物资管理[J].低碳世界,2014(24).

合同管理年度计划范文第5篇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政府提供养老金的能力日趋有限,企业年金计划的责任日益突出。企业年金一旦进入养老保障体系即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基于正规企业劳动关系而建立,是员工的权益;

二是由雇主单方的、自愿的计划逐渐进入集体谈判的并具有准强制性;
当政府介入以后,在有些国家出现了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日益具有公益性,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

三是由企业单方缴费逐渐转向劳资双方共同缴费,增加了民主管理的成本,如理事会;

四是管理模式多样化,可以建立共同账户或为受益人建立个人账户:可以建立缴费确定(DC)计划、或待遇确定(DB)计划、混合计划;
可以委托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机构;

五是待遇支付原则和方式多样化,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年金方式,提前支付或财产转移等;

六是基金投资运营商业化、市场化,有些国家已经实现了养老基金管理的私营化:“组合投资”和“审慎人”的与实践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七是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产管理包括两个性质不同的阶段:即受益人在就业期间的养老金储蓄阶段和受益人达到退休年龄后的养老金消费阶段。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其附加价值逐渐体现出来:(1)工薪者的主要储蓄和投资渠道,在他们达到退休年龄时可领取一笔数额不小的金额;
(2)减轻政府提供养老金的负担;
(3)国民储蓄的主要部分;
(4)可进入资本市场运作的最大资金流。因此,企业年金在市场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显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政府介入企业年金领域的程度也越来越深,如今,在OECD国家中已经产生出一些发达的养老金市场。企业年金的历史沿革

企业年金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账户管理主体模式都不同,且不断进步和完善(这一观点在《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营》中第一次被引用):早期发展阶段,即企业自我管理时期(19世纪);
成熟发展阶段,即市场运营与政府介入管理时期(20世纪);
综合发展阶段,即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时期 (2l世纪)。

(一)自我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早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主体是资助计划的雇主,管理模式主要是银行储蓄账户(DB型名义账户)。

早期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不规范的承诺,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基于企业责任从支付员工伤残抚恤金开始;

二是雇主自愿提供的津贴,没有被上升为员工权利,计划的建立和管理随意性很强;

三是计划资产基本来自企业当期收入,与企业资产融为一体,企业承担筹资义务和风险责任,没有法定的缴费要求;

四是其账户由企业自行经办,账户管理方式主要是在银行开设的储蓄账户。

由此可见,早期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接近一般银行储蓄,属于待遇确定(DB)计划,并具有名义账户的特征。

(二)委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在发达国家大规模发展始于20世纪40年代,随之计划类型、账户管理模式逐渐多样化和规范化。

1.企业年金计划多样化

1993年,美国所有民用行业工人约有57%受雇于举办了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整个OECD国家有1/3员工参加了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计划。基于企业动机、员工需求、法律要求、税收激励、市场促进等多种来自经济社会的因素,企业年金计划迅速朝着多样化趋势发展。1993年,美国私人信托基金总资产超过2.5万亿美元,其中1.13万亿来自单个企业的DB计划,1.06万亿美元来自单个企业的DC计划,3100亿美元是多企业计划。近年来。单个企业的DC计划资产发展有显著增长。保险经营的养老金产品有10余种,如团体延期支付账户、储蓄账户、担保投资账户(GIC)、混合型账户GIC、稳值统筹基金账户、个人年金账户等。

2.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主体多元化

(1)保险合同

1921年,美国大都会寿险公司( 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签发了第一份年金合同,从此,保险公司进入企业年金领域。1924年,大都会寿险公司发出第二份合同,该合同是与一个已经建立“现收现付”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签订的。同年,美国公平寿险协会宣布,要为企业年金计划设计产品,从而成为第二个进入该领域的公司。保险产品从此开始适应企业年金计划的需要而发展,并逐渐进入保险合同主导阶段,取代普通银行储蓄账户。

保险合同提供利息担保,其稳健性和强大的精算能力使其在DB计划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同时,和保障性的寿险相结合,使得保险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更具吸引力。从20世纪60——70年代,随着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推出,参加计划的员工不仅可以获得保证的收益,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盈余,并直接参与超额投资收益的分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股市为代表的资本市场持续走强,DC计划开始盛行,各类金融机构也日趋活跃,保险公司传统的稳健风格逐渐受到冷落。为了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保险公司推出了投资连接型保险。虽然这种与开放式基金相类似的保险产品受到了企业年金市场的欢迎,但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垄断地位也不复存在了。

,国外的保险公司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并占据了约40%(美国)的市场份额:DB计划的提供商;
单纯的年金提供商;
通过购并,形成综合性金融集团,为企业年金提供综合服务。

(2)信托管理

亚洲金融危机后,一些企业年金计划资产因保险公司破产而遭受损失,信托业以其保持企业年金计划资产独立的账户管理优势逐渐取代保险合同的市场。

信托即基于信任基础上的委托,包括依法委托和法外委托。信托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企业年金信托还是比较年轻的事物,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选择,如英国的全权托管、美国的公司信托、日本的银行信托等。目前,在加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市场上出现信托主导的发展趋势,托管主体可以是公司如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年金信托管理账户包括“分包”和“总包”两种。总包账户管理承担从权益账户管理到投资全部受托职责,在澳大利亚、美国等地,一些大的年金管理机构能托管企业年金计划的“一站式”服务,其最大优点在于低成本;
而分包则能够突出专业化分工的优势。

3.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规范化

从美国(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1974年)到英国(养老金法)(1993年),都对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师协会(AICPA)等开始强调计划参与者对于计划财务状况拥有知情权。从国外的经验看,企业年金计划的体系主要包括(养老金法)、(税收法)、 (信托法)、(合同法)和企业年金运作层面的法律法规,包括投资规定、会计准则、信息披露等。

监管的规范化。规范企业年金计划和账户管理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监管机制,包括行政监管、业务检查和舆论监督。行政监管机构可以是政府或能够代表缴费人和受益人利益的机构。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准人和退出机制对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实行审慎监管或数量监管。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各国也建立了企业年金专门的监管机构。美国劳工部员工福利局(PWBA)、英国的OPRA、澳大利亚的APRA以及香港的强积金管理局等都是专业监管企业年金的部门。监管原则包括“审慎人准则”(prudent man rule)和数量(规定投资比例和数量)监管。

4.委托机制

委托机制是企业年金计划和账户管理规范化的核心法律制度。

(1)委托与受托

委托人。委托人应当是计划资产的所有人和持有人。

业务委托和第一受托责任。第一受托人是权益账户的管理人,可以是发起计划的企业(或企业年金理事会)、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者是由上述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建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第一受托责任主要是安全记录和保管养老保险缴费、投资收益和待遇支付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准确记录参加个人信息、及时对个人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披露、安全保管记录的信息、向有关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等。受托人可以依法或合同合理收取管理费用。

财务账户委托和第二受托责任。第二受托人是财务的保管人,即合格的商业银行。第二受托责任包括准确记录和保管与参加个人信息相关的财务记录,根据合法指令处理账户的财务,并对其安全运营实施监督和提供保证。第二受托责任通常由受托人决定。账户保管人可以依法或依据合同合理收取管理费用。

投资委托和第三受托责任。第三受托人是养老金账户资产的投资经理人,包括投资咨询、投资决策和投资经理。第三受托责任包括提供投资咨询、制定投资决策和选择投资经理,这三项委托可以合并也可以分离。第三受托责任可以来自养老金账户所有人的独立委托,也可以是第一受托人的再委托。

受托人可以依法或根据合同收取管理费用或在投资收益上分成。

(2)受托人的责任和职业准则

受托人必须为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不能谋取私利,不能使受托职责和个人利益冲突。上述三类受托人的共同责任如下:将受托财产与自己的财产分开,有效控制受托财产;
依照法律和合同授权有效管理受托事务和财产,确保养老金资产的安全或价值;
妥善保管账目,以备受益人和监督部门检查;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合理收取费用或提取利润;
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三)综合的企业年金计划

进入21世纪以来,包括社会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这三大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社会基本保障具有政策支持、高度管控的特点,而个人储蓄养老则是完全的商业化运作;
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同时兼具这两大支柱的特点。随着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企业年金正在逐步向两端延伸。从的实践可以预见到,企业年金的发展有以下几个趋势:企业年金与社会基本保障体系整合发展;
账户管理进一步多样化、个性化,并具有可携带性,使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养老整合发展;
账户管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得到加强,突出强调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以确保受益人的利益。

例如,早在1930年,香港许多大型机构已经自发地设立了公积金计划,但一直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去监管。2000年12月1日启动了强积金计划,同时强调其商业化运作。在美国,企业年金和社会保障的整合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额外”处理法,即提供超过规定水平(合并水平)的缴费或待遇,这种主要用于DC计划;
另一个是“补偿”法,即计划中员工的总待遇减掉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待遇的一部分,这种方法只用于DB计划。由于超额的缴费水平能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美国的法律对超额部分有具体的限度。在DC计划中,超额部分的缴费率不能超过原有水平,而且,两个缴费率之间的差额最大不能超过 5.7%或者老年人待遇的社会保障税。如果计划的合并水平在当前的社会保障税工资基数的20%—100%范围内,那么这个百分比差距会进一步被缩小。如果基数在20%—80%之间,差距就缩小为4.7%;
如果差距在80%—100%之间,差距就缩小到5.4%.对于DB额外计划,合并水平的期望收益率不能超过在原有水平的两倍。另外,两个期望收益率之间的差距也不能超过一个“允许的范围”——每年不能超过0.75%,最高年限为35年,或者不超过最大差距的26.25%.合并水平可以是在年初的社会保障税工资基数上的任何一个数额。然而,如果合并水平超过了社会保障覆盖的补偿水平——即超过了35年社会保障税征税工资基础的平均数,则允许的差距范围就会缩小。提前退休也会引起允许的差距范围缩小。目前,一站式账户管理促进了金融混业经营,更加适合各类养老金计划的需要。

2002年4月1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02年退休金保障法案》(Pension Security Act,H.R.3762),允许员工更自由地对自己的退休金进行分散投资:禁止企业强制员工购买公司股;
允许员工得到退休金投资方面的专业投资咨询,费用由企业承担;
要求员工更加了解他们的退休金计划及他们拥有的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有如下趋势:

(一)地位上升和规模壮大

在OECD国家,为了降低公共年金支柱的财政压力,一些国家的政府改变了过去对企业年金不干预的策略,而是对企业年金的权益、可转移性及基金筹集规定了最低标准,企业年金制度缓慢地转向强制性制度。如澳大利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由一般税收筹资的收入和财产调查型的公共年金制度。1991年进行了改革,又增加了第二个年金支柱,即以雇主为基础的强制性积累制退休制度。1986年企业年金制度仅覆盖澳大利亚工人的40%,而1991年政府将该制度的属性从自愿性地位变成强制性的。瑞典也在1985年实施的一项宪法修正案中规定,所有雇主均有义务为其雇员提供年金津贴。丹麦和瑞士近年来也确立了企业年金的强制性地位。这一趋势可能会在其他OECD国家蔓延。企业年金计划的资产迅速增加,在英国、美国和瑞士占GDP比例甚至达到70%以上。

(二)政府承担相对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