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晨阳文秘网>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合同【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09 16:35: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并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体系文件和管理模式四个方面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融合研究,结果显示将二者融合后建立起的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集两者之所长,能为企业提供一套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合同【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合同【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合同范文第1篇

并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体系文件和管理模式四个方面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融合研究,结果显示将二者融合后建立起的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集两者之所长,能为企业提供一套科学高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
融合;
标准化建设

0 引言

随着工业企业社会化分工的加速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工艺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不断突出。对于工业复杂系统,完全依靠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作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是一种具有动态的、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自我改进功能的系统化、程序化的科学管理方法,一经建立便迅速被世界各国所采纳。我国参照OHSAS 18001:1999于2001年11月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 28001-2001),2011年12月又参照OHSAS 18001:2007颁布了新版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越来越多的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认证,使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了系统性、先进性、预防性以及全过程控制性,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起步较晚,2010年4月国家颁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作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标准。2010年7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作为安全生产纲领性文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出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必须“全面开展安全达标”。2011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全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作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2015年前实现全部达标。201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调:“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由以上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国家“十二五”强力推行的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之一,是所有企业的规定动作,同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基本原理、管理模式和实施方式上具有相似性。因此对于已经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如何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对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如何顺利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或者已经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也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如何对两套系统进行有效整合,降低资源浪费,提高管理效率都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比

1.1 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 management system):是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管理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用于制定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的要素。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策划活动(例如:包括风险评价、目标建立等)、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2]。

1.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区别

(1)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采取自愿原则,企业是否实施该标准,是否进行认证,取决于企业自愿,政府无强制要求。证书由认证机构颁发,与企业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不挂钩。安全生产标准化则采取强制原则,政府有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达标,证书由政府颁发,并且与企业的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挂钩。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侧重于系统管理方法框架的构建,强调对过程的控制,是一种系统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侧重于管理方法的系统化、结构化、程序化、文件化。所有企业共用一个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通用性强,但容易出现“形式化”,且条款不容易理解,对具体实施要求没有明确,对体系标准的理解不同,建立和实施体系的效果亦不同,因此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3]。

安全生产标准化侧重于管理标准的量化,强调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标准化,是一种执行标准,侧重于现场的人为作业安全和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作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标准,条款容易理解,对具体的实施要求亦较明确,并且针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标准化规范细则和考评标准,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企业便于也易于建立和实施标准化,有利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持续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4]。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没有最低限制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不管这个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率高低,都可以建立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则有最低要求,并且分为三个等级,三级为最低要求,评审分数达不到规定的分值就不能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

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联系

(1)运行模式相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均遵循著名的“Demiry循环”运行模式,即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管理模式,依据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体系,并通过体系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5]。

(2)要素设计相似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均采用要素管理形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由5个一级要素和17个二级要素构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由13个一级要素和42个二级要素构成。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表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对应关系

序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 安全生产标准化(AQ/T 9006-2010)

1.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 4.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3.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 4.3.3 目标和方案 5.1 目标

5.3 安全生产投入

5. 4.4.1 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6.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5.5 教育培训

7. 4.4.3 沟通、参与和协商 5.5.5 安全文化建设

8. 4.4.4 文件 5.4.2 规章制度

5.4.3 操作规程

9. 4.4.5 文件控制 5.4.5 修订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10. 4.4.6 运行控制 5.6 生产设备设施

5.7 作业安全

5.10 职业健康

11.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5.11 应急救援

12. 4.5.1 绩效测量和监视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13. 4.5.2 合规性评价 5.4.4 评估

14. 4.5.3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5.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5. 4.5.4 记录控制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16. 4.5.5 内部审核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7. 4.6 管理评审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在要素设置上,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虽然顺序和要素名称有所不同,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6个二级要素都可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一级要素和二级要素中找到相对应的要素,只有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1个要素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没有涉及,因此在要素设计上,两者具有很高的相似度。

(3)管理目标、基础和准则相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均以预防事故发生,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绩效为目标,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称为隐患排查和治理)为基础,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准则[6]。

(4)实施方式类似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都采用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思想,即都是企业根据标准要求,建立体系文件,按照文件实施管理,并先进行内部审核或自主评定,然后再申请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或评审机构进行外部审核或评审定级,并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7]。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

国内有许多企业已经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已运行多年,由于政策原因,这些企业在近期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如果要建立两套文件系统,两个系统独立运行,势必会产生很多冲突和矛盾,削弱两者的系统功能和管理效果,也给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增加很多麻烦和造成资源浪费,导致管理效率降低。通过对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模式、要素设计、管理目标、管理基础、管理准则和实施方式,可以发现两个模式依据的管理原理、管理准则是相同的,管理的重点和要达成的目标是一致的,基本的要素内容以及实施方式也是相似的,仅在审核要求、审核标准、某些要素上存在一些差异,因此,两个模式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只要坚持“求大同,存小异”,使两者融合在一起成为可能。因此,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可以避免许多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1 组织机构融合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整个企业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来推动实施,因此必须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可以直接由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建,最高管理者担任组长,管理者代表担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可以设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2 人力资源融合

企业在建立和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拥有一批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内审员队伍,主要由各基层生产单位安全员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资源,在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比较了解。因此可以利用原有的这支队伍充实到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来,具体可以根据内审员的专业背景充实到不同的专业工作组中,也可担任基层单位的工作小组骨干。

2.3 体系文件融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一般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三个层次。管理手册是企业根据标准要求全面描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供高、中层管理人员和提供给客户及认证机构审核时使用。程序文件是根据管理手册的要求,描述实施标准要素所涉及的某个职能部门或某项活动如何管理控制的文件,供有关职能部门或生产车间使用,又分为系统性程序文件(标准的11个要素要求的程序文件)和操作性程序文件(标准4.4.6要素要求的程序,根据企业特点数目由几个到几十个不等)。作业文件是描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现场如何操作的工作文件,主要供个人或班组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设计内容和顺序更加符合“PDCA”动态循环管理模式,因此整合体系文件,建议以已经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主线,查漏补缺,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包含的内容。将安全规章制度以管理手册内容和程序文件的形式融合到体系文件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则相应融合为体系的作业文件。融合后的体系文件应涵盖两个标准的所有要素,同时满足体系认证和标准化达标的要求,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减、内容不缺。

表2是以TH公司原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基础融合后的体系文件示例。其中正体字是原有体系文件内容,斜体字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要求必须包含的18项内容,由示例可以看出,其中有9项原有体系文件已经建立(表2中标注“*”的内容),6项需要进行融合(表2中标注“**”的内容),只有3项需要增加为体系程序文件(表2中标注“***”的内容),工作量大大减少。并且融合后的文件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使安全管理令出一门,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效率。

表2 体系文件融合示例

要素号 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 作业文件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程序(隐患排查与治理**)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4.3.3 目标和方案

4.4.1 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程序(安全教育培训*)

4.4.3 沟通、参与和协商 沟通、参与和协商管理程序

4.4.4 文件

4.4.5 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程序

4.4.6 运行控制 机加设备安全管理程序(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程序(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危险点控制管理程序(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危险作业管理程序(作业安全管理**)

电气临时线管理程序

相关方管理程序(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程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消防管理程序

女工保护管理程序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防护用品管理*)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程序(职业健康管理*)

作业环境控制管理程序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程序***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程序***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程序***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部融合为岗位作业指导书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应急管理*)

4.5.1 绩效测量和监视 监测与测量管理程序

4.5.2 合规性评价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4.5.3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事故管理*)

4.5.4 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程序(文件和档案管理**)

4.5.5 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4.6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程序

2.4 管理模式融合

虽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模式都为PDCA循环,但两个管理模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企业管理的通用做法和程序,它表达了一种对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系统管理的思想和规范,强调文件化管理,注重程序的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个标准,它的依据就是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和安全行业标准,尤其是具体到某个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对企业的作业现场有着严格具体的要求,对每一项管理活动、每一类设备设施、每一个作业环境的评价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着眼于按什么流程去做,要做什么。安全生产标准化则着眼于按什么标准去做,做成什么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因此,可以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为基本框架,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使之成为一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系统。具体融合点如表3所示。

表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融合点

阶段 融合点

策划(Plan)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定级,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

2、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和遵守

3、安全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4、管理方案与隐患治理方案

实施(Do)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制建立

2、安全教育培训实施

3、沟通、参与协商和安全文化建设

4、体系文件与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文件档案的管理、控制与修订

6、运行控制与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化要求

7、应急组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

检查(Check) 1、安全绩效测量、监视和预测预警

2、合规性评价

3、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不符合整改

4、各类管理记录的建立和保存

5、体系内部审核和标准化自评

改进(Act) 1、管理评审与标准化绩效评定、持续改进

3 结论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都是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的产物,两个模式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侧重宏观,安全生产标准化侧重细节。两者均强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和动态管理。

(2)企业如果同时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系统独立运行,必然会产生冲突和矛盾,削弱两者的系统功能和管理效果,也给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麻烦并造成资源浪费,导致管理效率降低,因此对两个系统进行融合十分必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在运行模式、要素设计、管理目标、管理基础、管理准则和实施方式上基本相同,仅在审核要求、审核标准、某些要素上存在一些差异,因此,两个模式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只要坚持“求大同,存小异”,使两者融合在一起是可行的。

(4)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体系文件和管理模式四个方面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使两者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可以在企业内建立起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使之成为一套科学高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S]

[2]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S]

[3] 陈元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4

[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与实施指南[M].北京:团结出版社, 2011

[5] 王胜起.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4):114~116

安全生产管理合同范文第2篇

1.危险源知识的获取

在煤矿安全生产流程当中,知识获取的第一步就是进行危险源的识别,煤矿安全生产危险源的识别主要针对于各系统和部门在工作活动当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识别和辨认,并依据各部门自身的要求,提取出其中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环节,并加以识别和检验,通常来说,一般包括以下三类的知识获取方法,即经验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法和事故致因机理分析法。在经验分析法中,生产人员依据现场生产的实际状况与原有实际操作经验相结合对照,对危险源进行鉴别。经验分析法通常包括可采用列出清单进行分析的工作任务分析法,向相关人员直接沟通的直接询问法,对生产现场进行勘察后得出结论的现场考察法以及针对原有记录进行检索的记录查询法等。在系统安全分析法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危险源识别表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逐一的排查,在结合经验分析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使用危险源识别表对系统进行对照,以分析和鉴别出生产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而在事故致因机理分析法中,安全生产人员同样结合了经验分析法的重要因素,结合已发生的某类事故的关键性特征,对生产现场各系统和环节进行详细的辨识,对于具有同样事故致因危险源因素的环节加以重点控制,并针对其进行风险分析,以加强煤矿对于重大事故的预测能力。

2.危险源知识的选择和生成

危险源知识在形成以后,将需要与安全生产实践相结合,对知识进行选择并生成最终的知识归档模型,在煤矿安全生产当中,知识模型的建立需要与业务生产流程相结合,通过实际生产过程中关键性活动和知识结合的判断和分析,得到并建立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最终实现风险管理和控制。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为实现人、机、环、管四要素的和谐运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并合各环节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以实现最大的作用,开成最大的合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建立过程,也正是分析鉴别出的知识与实际生产过程相结合,加以选择并生成最终危险源列表的过程,也正是风险管理控制的目标所在,为达此目的,需要将知识与安全生产的关键性流程结合起来,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生产业务流程分析。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业务流程包括一系列将煤矿企业的输入的包括劳动力、机械动力、安全生产助力输出转化为成品煤炭资源的过程,其核心生产流程对于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目标定位和区位竞争优势是否充分其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也是煤矿企业为社会做出主要贡献的环节。而非核心业务流程则包括一些次要的,辅助的业务流程,它主要对核心业务流程起着辅的,非关键性的,非决断性的支撑性作用。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安全生产的实现需要多个核心业务共同作用才能达成,而每个独立的核心业务通常又可分解为不同的核心流程,而每个核心流程中都有可能关联到诸多前期所分析出的危险源知识,通过对核心业务流程中包含的危险源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检测出其在多个环节中存在的价值,并加以权重表述,将能直接有效的将需要关注的危险源知识选择出来,并生成最终的危险源库。危险源分析与关键性活动。在煤矿安全生产流程中,不同活动的危险程度各异,某些活动的危险程度直接决定了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运营态势,在危险源的识别当中,可充分的应用80:20法则,把与重大危险源相对应的核心生产流程定义为关键性的活动,同时将对应的危险源知识定义为重点需要进行风险管控的知识环节,最终实现确定关键活动与安全生产责任、和危险源的对应关系,从而最终确定在关键活动中危险源的控制方法,并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为核心,针对核心流程、核心的危险源进行管控的风险识别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生成与危险源分析。在核心流程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同时,危险源知识的选择和生成也为更高一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生成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通过对系统关键性活动的整理,对危险源的分析和判断,可以梳理出危险源与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关联。事实上,安全生产每个核心流程均由多个包含危险源的关键性生产活动完成,对于危险源整体的分析和整合,将直接能够得到一个有效的实现危险源管理的安全生产知识体系的生成。知识与关键性活动可以由几个方法生成,即通过明确需要完成的关键活动的标准,对应的危险源的标准,分析为获取实现整体生产流程需要的能力和知识。对系统现有的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梳理后,明确现有知识状态,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界定取决于知识是否能够构成生产管理知识能否实现关键性活动,并建立一套由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构筑的风险管理体系。

3.危险源知识的内化和外化

煤矿风险管理控制技术的实践实施工作由安监部门具体负责,调度室、各有关科室配合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安全部门承担。通过对危险源知识的内化和外化,肥田煤矿的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煤矿安全管理体系是科学、有效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动态控制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普遍提高,使事故隐患的发现更加及时、迅速,事故隐患的处理更加全面、彻底,并使过去不易发现的一些隐患,也得到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全矿各类事故隐患的次数、严重程度逐月下降,分别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煤矿安全管理新办法。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贯彻落实效果良好。煤矿风险管理控制技术项目实施期间,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明确了管理方针、目标和矿内各层次不同单位、部门的职责权限,对风险预控管理、组织保障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和辅助管理五大部分的作业、管理与考核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使本质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结论

安全生产管理合同范文第3篇

关键词:通信工程;
通信建设;
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

Abstract: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combining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in communications experience, according to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ut forward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deas and puts forward th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trategy, so a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similar projects.

Keywords: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ommunica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对于通信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问题,通过采用有效的资源,进行有关决策、计划、指挥、协调控制和不断改进等一系列活动,从而实现通信建设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显然,对通信建设采取安全生产管理其是保障工程在建设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促进生产发展;
才能做到为员工的生命负责。鉴于安全生产管理对通信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以下将针对该方面进行探讨,探求出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2. 通信工程建设特点

安全管理是通信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人们在通信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不足,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制约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制约危害,减少和制约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当前,通信领域正处于日新月异的进展时期,通信工程建设全面开花,在一些以事通信建设的企业中,只重效益不顾安全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安全生产上投入远远不够,经常发生电路阻断、人员伤亡的事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也给企业和个人造成带来伤害。铁的事实告诫和警示我们,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需要工程建设各方都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所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下面,就如何搞好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3. 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思路

为了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对通信工程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必须先理清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管理是处于怎样的环节以及重要性。

从近年来对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特点表明,对于通信工程建设中应当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之中。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样面临着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而法制尚不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以及急功近利的只顾快速不顾其他的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体现的又好又快的安全、环境、质量等要求的复杂局面。所以要全面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绝不可脱离当前我国面临的国情。

从目前对于通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来看,其是完整的统一体,在通信建设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采取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
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事故发生后组织开展抢险救灾,依法追究责任,深刻吸取教训,固然十分重要,但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伤亡一旦发生,就不再有改变的可能。事故源于隐患,防范事故的有效办法,就是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等到付出了生命代价、有了血的教训之后再去改进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认为综合治理是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

在通信建设过程中,笔者认为应该是这样的:当安全和生产(或安全和GDP)协调发展时,两者并列第一;
而当安全和生产发生冲突之时,就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产放在第二位。在具体做法上,应视隐患可能带来的事故危害的程度,采取停止局部生产作业,乃至停止全部生产作业的措施,待积极排险后,再继续组织生产作业。显然,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采取治理要花费很大的工夫,我们应当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渐转移到“预防”这个主题上。从工程实践经验来看,笔者认为为了预防必须“综合治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充实了“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腐败现象具有很大威慑力,对于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具有很大推动力。

4. 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从工程实践表明,对通信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于事发多处、事源多方,为此工程建设中应当采取以强化管理为主线,以使安生生产预防管理落到实处。安全与生产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共同的管理基本。安全有时会影响生产,但安全同时会对生产起着促进和保证作用,二者之间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1)通信工程建设应当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对于工程项目的优化目标应当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安全是其中的重要指标,单纯的追求产量、产值、速度就会使产品质量低劣、事故频发,这样不仅达不到优化目标,还会给环境、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明确了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也明确了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此可见,一切有关机构和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已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

安全生产管理合同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管理;
对策

1全面建设检测监测机制

将国际认可的食品安全法律原则作为重要基础,同国内法律以及行政体制实际情况相结合,构建与国际标准要求相吻合的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提高对于农户的质量安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小农户生产这一特点,进而采取具有可行性的措施,确定立法的基本原则,在相关实施细则中有效确定责任并健全标准,进一步贯彻并落实法律法规[1]。基于此,还应当不断完善食品行业动态性监管体系,并且把监督管理重点放置于生产经营整个过程中,有效整合执法力量,适当调整监管职能。除此之外,应构建统一化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销售环节机制的推广。最后,构建食品安全社会信用机制,实时跟踪监测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注重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

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要想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效果理想,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满足要求,就必须要不断强化体系的建设,将重点放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中。与此同时,应重视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尽可能在短时间内与国际检测技术接轨。另外,还应创建与农业发展及农产品贸易全球化需要相吻合、且有效覆盖各个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机制,形成相对应的管理平台,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不断增强。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构建的同时,还应注重基层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实现乡镇与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有效构建,并设置村级的服务网点,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以及预警功能[2]。除此之外,还应当合理改进县级和基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网络,以保证农田产地的现场随机抽检制度得以全面推广使用。

3重视产地环境监测治理的作用

应明确耕地质量现状,合理划分相关产业与产品,确保实现分类指导与管理的目的。与此同时,应深入研究农产品安全生产产地环境条件以及环境调控技术的相关手段,还应研究农产品安全生产产地环境的主导影响因子,积极创建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机制。另外,应积极引导农民合理运用清洁生产技术予以,重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无公害食品的全面发展。同时,应不断加快质量安全生产基地认证工作的开展,实时跟踪并监管认证,积极组织农业部门合理地调查并处理产地环境,以免被污染地区的严重扩散。贯彻并落实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其中,县级以上的环保部门需针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受到污染的具体状况展开现场检查,针对违法的行为进行严格地查处[3]。

4进一步推广技术服务

重新构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有效转变技术推广导向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与高产优质技术作为重要指标构建导向体系,通过国家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的有效改革实现创新目标,进而贯彻落实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战略目标,全面整合资源,以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与规程可以面向农户普及并应用。基于此,还应不断完善并建设基层推广机构,对推广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合理地采用奖惩与激励措施,以保证农户安全生产技术的有效推广。

5注重信息披露网络的完善

应全面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得市场监管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进而形成多个主体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创建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以保证信息资源的共享,并且不断形成科学化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与预警指标机制[4]。与此同时,深入研究与分析食品安全的形势,尽快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6结语

综上所述,受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面向农户。文章通过采取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策略,希望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王丽娜 单位:四川省广安市农业局

参考文献

1顾莉丽,郭庆海.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功能及运作机制———基于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的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5(8)

2谢亚洲,张晔.基于SNA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关系研究———以新疆伊犁地区为例[J].广东农业科学,2015(19)

安全生产管理合同范文第5篇

体制性因素包括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架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管理格局、机构设置等内容。就各地的现状及实践看,上述因素对《安全生产法》实施的影响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现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不尽清晰,直接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实施的公正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县以上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但并没有明确综合监管主要应监管哪些内容。在《安全生产法》大量的条款中,除了少数几个地方再提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外,其余地方均提“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这样,实际上又把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部门摆进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之列,没有将综合监管与专门部门的专项监管之间应有的职责分工层次区分开来。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监察执法,主要是矿山安全方面的工作;
第二个层次是监督与协调,主要是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专门部门管理的安全工作,同时行使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能;
第三个层次是管理、指导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业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工作,这一块工作理论上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政府或经贸综合部门的一个机构,自然必须承担这一工作。第一、第二层次属于执法、监督职能,是“裁判员”的职能,第三层次属于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是“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职能。再从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变化看,原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现在提出要着力构建的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两者相比不难看出,原来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的劳动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定位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上,而在新的格局中则将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定位在行使“部门依法监管”的职能上,显然对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监督、监察的色彩显得更虚、更淡。可见,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实际上是一个集监察、监督、管理、指导职能于一身,兼具“裁判员”、“运动员”和“教练员”身份的机构,在《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中,既要管理又要监督,既要监督别人又要监督自己,很难处在一种超脱、中立、公正的地位,必然大大影响执法的公正性。

(二)分块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客观上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内耗”,极大地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统一性。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采取的是分块负责的模式,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工作,质量与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四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女工、未成年工人保护、工时保护及工伤鉴定等,卫生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部分职能交叉引发了不少的问题,最令人头痛的是各部门都依据自己系统的有关规定开展检查、检测、培训等,造成重复检查、重复检测、重复培训,这种政出多门的状况让生产经营单位无所适从、苦不堪言,也导致了相关部门之间的摩擦和矛盾日益明显和公开化,工作中的内耗增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关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的规定,确立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综合执法地位,但同时,在《安全生产法》中对众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使职责也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样,其他众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际上也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开展执法活动,由于这些部门并不是《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决定部门,在对同一性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这些部门只能以有关专门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执法依据,由此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不同执法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处罚的标准也不同,造成执法的宽严不一,从而影响了执法的统一性。

(三)规格相对较低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加大了安全生产日常综合协调的难度,也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实施的权威性。按照《安全生产法》的定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门领导的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众多的部门,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涉及相关主体的利益,日常的协调工作量非常大,尤其在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出台、涉及若干个相关部门都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常要负责牵头、协调。由于绝大部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规格比承担专项安全监管的部门和政府有关的部门、机构低半格,难以和这些部门“平起平坐”,牵起头来或进行协调时常常感到份量不够,特别是当牵头、协调的事项涉及需要相关部门出钱、出人、承担工作任务时,更是左右为难、难上加难。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情况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的任务最为繁重,机构规格偏低的问题给正常执法带来了不少的困难,如在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履行安全生产法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一些部门、机构不愿意认真配合,其直接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规格比自己低、不对等。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各项保障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及对相关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同时,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也因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规格比其它专项安全监管部门低,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如其他部门有权威,不大愿意接受安监部门的处罚。可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安全生产法》最主要的行政执法主

体,如果其规格偏低的状况没有改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力度及权威性是很难得到有效提高的。

(四)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独立性。在现有的体制下,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同级安全生产工作,从《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地方保护主义对执法的干扰与影响,常常让地(市)、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左右为难。个别地方片面理解“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片面强调“加快发展”,为了“净化投资环境”反“三乱”,以体现对企业的“保护”,为此,极个别地方要求安监部门不要到企业去检查,有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种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报地市或县(市、区)政府批准,对于这种做法.同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可奈何、无力改变。此外,一些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非公有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自认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不以为然,甚至加以指责,有的甚至拒绝接受检查,当安监机构对这类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准备进行处罚时,企业主则千方百计动用其关系,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施加压力,极个别地方领导甚至以要求安监部门“更新观念、转变思维方式”为名,不要实施处罚,否则“不换脑筋就换人”。在安监管理机构负责人连自身位置都难保时情况下,要求他们公正、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逐级衰减的状况影响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也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实施的严肃性。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呈倒“金字塔”结构,国家安监局的人数约为省级安监机构人数的4~5倍,省级安监机构人数为地市级安监机构人数的2~3倍,地市级安监机构人数为县(市、区)级安监机构的1-3倍,县市安监机构工作具体、任务重,但人员编制最少,通常只有3~5人,有的仅2~3人,这种设置状况甚至连开会、发文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起码的工作都难以应付,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就没有精力开展了。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的规定,凡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证照(与《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规定相比,是否扩大了范围?矿长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否属“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理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委托人、书记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必须是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了严肃执法程序,听证主持人最好不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把手,如果再考虑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中可能涉及回避的情况,按照维持《安全生产法》行政执法最低要求算,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至少要有6~7人。由于目前县(市、区)级安监机构人员严重不足、缺乏相关的设施,在《安全生产法》的执法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事实认定及处罚程序不尽规范,有的显得随意,缺乏严肃性。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就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安全生产法》实施过程中的体制性因素,推进《安全生产法》的有效与规范实施,提出如下建议性对策:

(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职能、理顺关系。有人认为,今年初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后,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已基本理顺。其实不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要调整部门隶属关系,更重要的应在于理顺职能、理顺部门关系,这次的体制改革基本上没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因此,应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与新要求,进一步加快以理顺职能、理顺关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改革步伐,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业病防治、女工、未成年工人保护等职能合理归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解决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

(二)建立层次分明、运转有序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自身职责的准确定位。按照“经济管理职能与执法监督职能分开,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监督监察分开”的原则,沿着“企业负责、部门监管、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社会支持”的思路,将目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属于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逐步移出交由相关的专门监管部门或企业承担,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位在行使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监察职责上,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揽过多、职责范围不清、责任无限扩大的问题,切实树立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权威。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形成一个“分工合理、精简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要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层层衰减的问题,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作为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首先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中关于加强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重要精神,建议出台加强地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加强对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工作的指导,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加快各级地方安监机构的建设步伐。二是尽快改变目前绝大多数安监机构是二级机构的状况,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要求,将安监机构从二级机构转为直属机构并同步升格,解决机构规格“低人一等”,在行政执法、综合协调中权威性不足的问题。三是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思路,重点加强地市、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使这两级的机构有能力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做到位,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法,强化整个监管组织体系的基础操作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