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演讲稿 202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就谈不上保障人民权益,要保障人民权益,建立法治国家、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向纵深推进。
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民法典的诞生不仅整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长期实践以来形成的民法规范,还吸收了中国民族优秀的法治传统文化内涵,并且具有强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属性,是充分结合了中国国情和社会民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集大成者。
民法典通过固根本、稳预期促进发展。人心定才能事竟成,要定人心就要提供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保障人民权益,要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首先要固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以法律形式再次强调市场对经济的决定地位,强调我国坚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
其次稳预期,用法典的形式保障权益,用更深入的法制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消了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
实施好民法典,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抓住机会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要宣传好法典条文、阐释好法律精神、运用好法律实践,明确社会主体权、责、利的边界,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普法惠民。
篇二: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同时,今年5月也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日,泗县司法局组织公证处、法援中心及各股室工作人员来到黄圩镇刘宅村,与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了《民法典法律知识问答》、《公证小知识》、《新冠病毒防控与法规宣传手册》等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内容,同时提醒他们要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此次活动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普法宣传袋、普法宣传围裙4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民法典进农村”活动是泗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系列之一,接下来,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篇三: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
按照《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法宣办〔2021〕3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认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主要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将学习《民法典》纳入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关于制定并报备南陵县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工作职责和职能,科学制定县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除县法宣办统一在普法责任清单中列出的要求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共性普法目录”外,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列出包括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民法典》等供销社“个性普法目录”;
制定年度开展的重点普法活动安排计划,多形式组织开展清单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明确开展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内容。要求机关干部建立学法、守法长效机制的同时,持续推进与供销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渗透到下属基层社、企业,切实把普法宣传融入供销工作、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全系统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讲“第一课”》《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史》等重要论述;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的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重要论述。
三、认真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供销社党组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机关干部关注“周郎法治”微信公众号,认真落实法律六进工作。针对部门特点,重点是落实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履职,依规办事。
一是坚持学原文。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视频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民法典》理论知识;
二是观看民法典公开课。通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刘贵祥: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刘俊臣: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三讲视频,激发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兴趣,教育引导他们知法、守法;
三是开展一次民法典以案说法活动。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通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月26日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4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深度关注受处分后又6次违规接受宴请》、省、市纪检监察网多起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及《关于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问题和杨波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学习了南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南纪通〔2021〕1号)、《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南纪通〔2021〕2号),观看《守正护初心、亮剑肃贪腐》《键盘上的“疯狂”》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引导机关干部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敬畏、肃清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四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积极参加南陵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机关13名干部职工均签署“南陵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发放芜湖市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宣讲“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主)、重大意义等多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三个规定”严格贯彻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抓住关键少数,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篇四: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专题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这是中国步入民法典时代总书记给我们民法理论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民法学人任重道远。我们有充分的信心与魄力构建起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
我有三点建议:一是民法研究会可以考虑编写一部规范的民法术语辞典,以便统一学界和业界的基本话语体系,今后不必为了某些基本概念的歧义而发生不必要的争议。二是在借鉴传统大陆法系民法解释学等经验的基础上,更多的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训诂与解释方法来阐释中国民法典。三是要更加注重积累提炼中国法律实践经验,在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基础上,使之永远保有生机与活力。
篇五: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
5月23日,青堌集镇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了《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会,各村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参加培训。培训会结束后,各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深入群众,向群众讲解《民法典》法律知识,特别是物权、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知识,受到群众一致欢迎与好评。
通过宣传活动,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让每一个人既享受民法典的阳光,也接受民法典的制约,群众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社会更加和谐。
篇六: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总结
编纂《民法典》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的一项重要立法活动。5月28日立法部门以高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切实实施民法典。这体现了党中央对编纂和通过《民法典》的高度重视和实施《民法典》的坚定意志。
《民法典》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基本典章规范。《民法典》确认、保护和救济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财产权利与合法利益,在调整民事关系的同时也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定了公权力的边界。有了《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将更向前迈进一步,人民生活会更美好。
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为《民法典》的实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