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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9篇)

时间:2024-08-16 13:48: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3.04.25?

  【文

  号】国办发[2003]27号

  【施行日期】2003.04.25?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2003年4月25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商务部。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与重大装备研制、盐业管理等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用自有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指导,研

  究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战略储备工作。加强对日常经济运行中突出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取消商有关部门确定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总量和确定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

  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6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

  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

  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稀土办公室、盐业管理办公室)。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

  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

  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晶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

  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890名。其中,司局级领导职数120名(含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国家物资储备局正副局长4名、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人3名、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人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部负责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拟订,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发布。

  3.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

  (二)保留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和国家物资储备局。

  (三)关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在高技术产业化、机动车准入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问题,在下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时再进一步明确。

篇二: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家发改委职责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XX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1/42(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XX、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2/42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九)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中部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十)西部开发司。

  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一)东北振兴司。

  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二)农村经济司。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三)基础产业司。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四)产业协调司。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3/42X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X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七)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八)社会发展司。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二十二)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X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二十三)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XX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四)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X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4/42(二十五)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二十八)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国家物资储备局

  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XX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XX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物价管理有关职责划给XX省物价局,包括价格监管、执法检查、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等。

  (三)将能源管理有关职责划给XX省能源局。

  (四)划入原XX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

  5/42(五)划入XX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XX省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办公室)、XX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XX省民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京联络处的职责。

  (六)州(市)、县(市、区)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照规定需报XX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外,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

  (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八)增加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职责。

  (九)增加省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行代建制工作的职责。

  (十)增加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

  (十一)加强规划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职责,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生产力和空间发展布局、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十二)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统筹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XX省人民政府委托向XX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6/42(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分配的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省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州(市)、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省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州(市)、县(市、区)总体规划,负责拟订省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省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省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7/42划等与省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XX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XX省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8/42(十四)承担XX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XX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XX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XX省民航工作领导小组、XX省“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XX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XX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28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XX、督查、秘书事务、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

  负责人:李灿和

  电

  话:3113316(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本委重要规X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发9/42展改革系统的普法工作;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人:陈红斌

  电

  话:3113815(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内资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审报和办理工作。

  负责人:陆雪松

  电

  话:311391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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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2(四)综合处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人:杜

  彪

  电

  话:

  311385邮

  箱:zonghechumailsina.

  (五)宏观经济调节处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

  负责人:杜彪

  电

  话:

  31138511/42(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人:X林

  电

  话:311384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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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XX省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省级机关、城市基础设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指导工程咨询12/42业发展和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

  负责人:鞠云昆

  电

  话:311366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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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的审批。

  负责人:周志坚

  电

  话:311321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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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地区经济处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13/42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计划;审批或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负责XX省“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李金泽

  电

  话:311393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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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西部开发处

  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XX省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成果年度计划的编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落实有关工作;拟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中央支持XX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和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负责XX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42负责人:

  曹永恒

  电

  话:3113421邮

  箱:xkbxmc163.

  (十一)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农垦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和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审批和安排农口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

  负责人:李再山

  电

  话:311345邮

  箱:yunnannjc163.

  (十二)基础产业处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牵头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15/42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和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有关项目。

  负责人:X颖

  电

  话:311365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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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产业协调处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人:X艳清

  电

  话:3113685邮

  箱:ynfgwgyc163.

  (十四)高技术产业处

  16/42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X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重大产业化示X工程、国家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协调实施省级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X工程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协调实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负责人:王

  芸

  电

  话:3113905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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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XX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42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省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以及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省财政性贴息、补助投资安排建议;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XX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规划;牵头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初审。

  负责人:袁千禾

  电

  话:311393邮

  箱:ynfgwzhc163.

  (十六)社会发展处

  18/42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负责人:李

  燕

  电

  话:3113472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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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有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人:陆应权

  电

  话:311342(十八)经济贸易处

  19/42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负责人:李果荣

  电

  话:311392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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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财政金融处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20/42负责人:X应武

  电

  话:3113186(二十)重点项目建设处(XX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

  参与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省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参与审批和审查省重点前期和重点在建计划项目的预可研、可研、初设等工作;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负责人:李安荣

  电

  话:3113851(二十一)经济合作处

  21/42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XX省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负责人:钟

  璐

  电

  话:311358(二十二)联络处

  负责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委联系汇报、项目申报的协调服务、跟踪落实;负责收集和整理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工作信息资料。

  负责人:陆晓龙

  电

  话:7、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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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交通战备办公室

  22/42组织编制交通战备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XX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李忠宁

  电

  话:3113655(二十四)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XX省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管理解决战区遗留问题项目。

  负责人:丁

  毅

  电

  话:3113636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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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23/42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有关行业和州(市)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人:施立刚

  电

  话:3113755邮

  箱:ynsjc.

  (二十六)民航办公室

  组织研究民航重大课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场安全运营、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XX省民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XX新机场建设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周明贤

  电

  话:3113622邮

  箱:minhangban126.

  (二十七)铁路办公室

  24/42组织研究铁路重大课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铁路安全运营、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XX省铁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周民欣

  电

  话:

  311346(二十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日常外事工作。

  负责人:李国墅

  电

  话:311352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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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X泽斌

  电

  话:3113561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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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25/4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X彩

  红

  电

  话:3113835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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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员编制

  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9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6名(副厅级)、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8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助理8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0名(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XX省能源局和XX省物价局。

  (二)XX省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XX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能源局。能源专项规划(电力、煤矿等)按照规定权限由XX省能源局审定。XX省能源局按26/42照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核准。XX省能源局负责申报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的投资,汇总省级能源财政性建设资金并提出安排建议,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XX省能源局拟订的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经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审批。

  (三)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XX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XX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污染减排工作。

  (四)XX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XX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XX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27/42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五)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XX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XX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六)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省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执行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省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XX省商务厅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省内企业申请。外资并购拟建或在建项目企业,由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外资并购已在生产或经营的企业,由XX省商务厅负责核准。

  (七)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XX省商务厅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由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XX省商务厅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XX省商28/42务厅负责办理对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项目)的核准,并将核准情况送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八)保留XX省“滇中调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1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九)收回原核定的XX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XX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XX省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XX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XX省民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10名,处级领导职数7名。收回XX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及助理人员编制40名和领导职数。撤销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京联络处,收回事业编制5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十)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XX省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9/42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XX省能源局,为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XX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XX省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能源管理有关职责。

  (三)划入原XX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XX省煤炭工业局)承担的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职责。

  (四)划入XX省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五)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0/42(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X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省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七)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制定开展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八)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进出口总量平衡和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九)承办XX省人民政府、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XX省能源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综合处

  31/42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能源综合业务(包括投资综合)、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负责有关规X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督办、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人:金

  梅

  电

  话:3113822(二)电力处

  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权限X围内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火电和电网建设进行管理。

  负责人:陶

  波

  电

  话:3113485(三)煤炭处

  拟订煤炭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煤炭资源管理,参与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大型矿区总体规划,引导煤炭行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省级权限X围内煤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参与煤炭矿井整顿关闭。

  32/42负责人:周立

  电

  话:3112313(四)石油天然气处

  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监测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石油储备工作;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权限X围内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指导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

  负责人:X夏昆

  电

  话:311383(五)水电和新能源处

  拟订水电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权限X围内水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X规程对水电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防洪安全等进行管理;拟订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太阳能、风能和其他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省级权限X围内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新能源建设进行管理。

  33/42负责人:邹

  松

  电

  话:311341(六)能源协调和科技装备处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产业的有关工作;组织能源的重大示X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负责人:李

  勤

  电

  话:3113775四、人员编制

  XX省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

  五、其他事项

  (一)XX省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XX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能源局。

  能源专项规划(电力、煤矿等)按照规定权限由XX省能源局审定。XX省能源局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34/42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核准。XX省能源局负责申报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的投资,汇总省级能源财政性建设资金并提出安排建议,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XX省能源局拟订的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经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审批。

  (二)XX省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由XX省物价局审批或审核。XX省物价局提出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XX省能源局的意见。

  (三)XX省能源局负责拟订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XX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工作。

  (四)XX省能源局负责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XX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附则

  (一)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

  XX省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

  35/42一、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三、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四、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五、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六、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审批或核准。

  七、能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查。

  XX省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XX省物价局,为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XX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价格监管、执法检查、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等职责。

  (三)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职责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6/42(二)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X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

  (四)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五)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省管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XX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价格诚信建设。

  (六)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七)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负责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初审;负责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初审或认定;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

  (八)承办XX省人民政府、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37/42根据上述职责,XX省物价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宣传、文秘、信息、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价格收费调整审价委员会和价格XX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价格政策措施;提出修订XX省定价目录、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的建议;拟订价格听证办法实施意见;

  负责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初审;

  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

  负责人:黎

  明

  电

  话:311330(二)价格调控监测处

  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和业务综合性文件;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负责人:谷飞琼

  电

  话:311380(三)价格管理处

  38/42拟订价格改革调整方案;拟订价格管理X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

  负责人:胡洪兵

  电

  话:3113872(四)收费管理处

  拟订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提出收费改革方案;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X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收费许可证发放、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

  负责人:X惠声

  电

  话:3113861(五)成本调查监审处

  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XX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省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的培训。

  负责人:X益民

  39/42电

  话:3113512(六)价格监督检查处(反价格垄断执法处)

  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收费XX行为、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全省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全省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

  负责人:郭继先

  电

  话:3113256四、人员编制

  XX省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一)XX省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由XX省物价局审批或审核。XX省物价局提出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XX省能源局的意见。

  40/42(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

  XX省物价局行政审批事项

  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审批。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

  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六、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甲、乙级审核,丙级认定)。

  七、价格鉴证师注册。

  纪检监察室

  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是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出机构,受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直接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省发展41/42和改革委员会的贯彻落实,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行政领导班子会和部门重大决策活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对涉及驻在部门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表彰奖励等监督工作。加强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完成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宋怀金

  联系人:X泽斌

  办公房号:1105、1106联系:3113558、3113561传真:31135642/42

篇三: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家发改委领导人员名单

  张平

  男1946年1月生,安徽萧县人,2005.12-2008.03国务院副秘书长(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常务工作,正部长级)、机关党组副书记,2008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领导全面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发展规划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

  张国宝

  男,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负责能源、工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兼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委员,武警黄金部队第一政委,国家一级定型委员会委员。分管东北振兴司、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解振华

  男,2006年12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方面的工作。分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应对气候变化司、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联系培训中心、国家节能中心。兼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朱之鑫

  男,2005年8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司、社会发展司、人事司、国家物资储备局。联系宏观经济研究院(由杨伟民同志协助联系)、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兼任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

  彭森

  男,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价格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价格司、价格监督检查司。联系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中心、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中国改革报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徐宪平

  男,1954年10月出生,湖南省隆回县人,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负责基础产业、就业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工作。分管基础产业司、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协助张平同志分管发展规划司。

  联系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张晓强

  男,2002年12月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高技术产业、经济贸易和外事方面的工作。分管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高技术产业司、经济贸易司、外事司。负责京沪高速铁路、沪杭磁悬浮专项工程和内地与香港大型基础设施协作会议方面的工作。联系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经济导报社、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联系国家粮食局、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杜鹰

  男,1952年10月出生,1969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先后担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等职。

  2005年8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地区经济、西

  部地区开发、农村经济、法规及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方面的工作。分管地区经济司、西部开发司、农村经济司、法规司。联系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穆虹

  男,2005年1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兼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办公、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稽察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厅、固定资产投资司、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联系机关服务中心、基建物业管理中心、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联系审计署驻委审计局。

  刘铁男

  男,2006年12月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2008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经济运行调节、产业协调、财政金融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调节局、产业协调司、财政金融司。联系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苏波

  男,2008年10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局。

  王庆云

  男,2009年7月任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兼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国家物资储备局工作。

  杨伟民

  男,2006年6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2010年7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协助朱之鑫同志联系宏观经济研究院。

  孟祥岳

  男,2002年11月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胡祖才

  男,2010年7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李朴民

  男,2010年7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赵家荣

  女,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党组书记

  主

  任:

  张

  平

  党组成员

  副主任:

  解振华

  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

  朱之鑫

  党组成员

  副主任:

  彭

  森

  孙志刚

  徐宪平

  张晓强

  杜

  鹰

  穆

  虹

  刘铁男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刘晓滨

  党组成员:

  王庆云

  副秘书长:

  孟祥岳

  胡祖才

  李朴民

  赵家荣

篇四: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家发改委的“权力清单”

  中国新闻周刊

  :曾建中

  刘蔚

  2013-04-2516:03:2评论(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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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两会后,“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等职责被划入国家发改委,此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被并入国家能源局,后者继续由国家发改委管理,至此,发改委已掌握各种规划、监管、审批、核准等权力,被称为“小国务院”、“大总管”。

  2013年全国两会之后,原本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等职责被划入国家发改委,此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被并入国家能源局,后者继续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已掌握各种规划、监管、审批、核准等权力的国家发改委,再次面临扩权质疑。

  被贴上“小国务院”“大总管”“第一大部”标签的国家发改委,到底掌握多少权力?权力知多少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介绍,其下属有28个“职能机构”,还管理国家能源局、国家粮食局两个副部级单位。在国家发改委的“权力清单”里,其职责可分规划、监管、审批三大块,包括拟定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进行各种定价、审批重大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等。前者比较“务虚”,后两项比较具体。

  但具体的监管或审批权又有多少,难以统计。

  可供参考的是,该委在2012年4月19日至2013年3月21日审批或核准了近1500个项目(含同类项目)。

  另据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负责核准的项目有80余项,主要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十三大类。

  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有一定的规律。一般跨国或跨省(区、市)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和交通运输方面。比如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跨省铁路,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等。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便带有总体协调意味。

  上了一定规模的项目,也要由国家发改委来核准。例如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液化项目,还有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等,均须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在地方政府眼里,这些都是招商引资的大项目。

  除了“重大”以外,涉及国防、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由于“重要”,也需要国家委改委批准,例如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民用卫星制造;制盐;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等。

  权力“收”与“放”

  梳理官方公布的资料,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权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余晖则认为,国家发改委有很多权力不是法律授权的,靠文件、靠行政惯例来的,这些权力“比较隐蔽”。

  这一说法不无依据,国家发改委先后6次被取消的52个审批项目中,审批权

  “设定依据”一栏中,1项来自法律授权,26项来自国务院发布的通知或决定等,还有就是国家发改委(2003年前为国家计委)、其他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通知、办法等。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其实很多事国家发改委不想管,但在高层要求下不能不管。在政府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来对经济进行干预活动中,国家发改委只是执行机构。

  张汉亚认为,像医药卫生、住房、环保等职能,是由于各职能部门管理不够,使得国务院不得不将许多重要事务转给国家发改委,于是“被动”收下这些职能。

  除了上面“派下来”,还有一些权力是从地方“收”上来的。

  2010年6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称在国家出台明确的产业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气及配套项目由国家发改委统一核准,各级地方政府不得擅自核准或备案煤制天然气项目。

  2011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收紧大型煤化工项目的审批,并再次明确列出禁批目录,直至煤化工产业规划出台。同年,国家能源局回收风电行业的地方审批权。

  这种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权力上收,让国家发改委受到“管得过多过细”的质疑。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卢锋曾撰文指出,国家发改委被赋予大范围产业管制权限,这一职能被包含几十个行业,数千种产品和技术工艺的产业政策目录所描述。

  卢锋在文章中说,对这份四五万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限制类”行业产品投资项目实施核准,是引发质疑投资审批和限制过多的背景之一,“在2011年版‘目录’中,‘限制类’包括17个行业、258个条目、几百种产品和项目对象,有关社会投资都要申请核准。核准过程透明度低,困难多,引发业内人士‘核准就是审批,甚至比审批还审批’的抱怨。”

  放权下一步

  虽然拥有众多权力,但国家发改委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大总管”。

  成立于1952年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在1998年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将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重新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

  最初,国家发改委有26个职能部门,15项职责,机关行政编制890名。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被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而原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被划入,有28个职能部门,15项职责,机关行政编制1029名,同时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两个副部级单位。

  今年的大部制改革中,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部分职责被划入国家发改委。此举被媒体评论为“扩权”。

  事实上,除了收权,国家发改委也曾“放权”。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12年,国务院分六批共取消了1992个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改变管理方式或下放管理层级)了439个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国家发改委的,共取消52个,调整14个。

  但留下来的审批还是被认为“过多”。剥离属于市场的职能,下放审批权,专注宏观、改革职能,是近来集中的改革“呼声”。

  “(职能)分离是最合适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国家发改委的下一步改革要将职能分开,“就是宏观的就不要管微观,管执行的就不要管监督,发改委是最主要的改革机关,其实也是最主要的改革对象,这些职能配置就特别不合适。”

  今年3月11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王峰副主任说,国家发改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而且转变职能力度还要再大一点。

  而最新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也提出,将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国家发改委。用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话说,“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卢锋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国家发改委被赋予大范围产业管制权限,建立在政府对结构调整、产能过剩的调控而干预市场上面。但产业政策太宽,政府之手就代替了市场之手,本来市场是有调节能力的,一旦“宏调化”后,不确定性更强,透明度就比较低。

  卢锋说,如果政府对它的干预范围没有一个更好的界定,“发改委减权是很难的”,因为如果政府认为《目录》中的行业都需要干预的话,当然还是国家发改委干预比一般的部门干预好。

  “真正要改,那就透明、削权。”卢锋说,结构调整、产能过剩,市场是有办法的,要尽量让市场去调节,同时产业政策要瘦身。产业政策要和宏观调控要分开,“产业政策归产业政策,宏观政策要界定一个边界,尽量透明化”。

篇五: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

  简介

  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

  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个人履历

  1983年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作,历任原材料局主任科员、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处长、处长、机关党委助理巡视员。

  1996年—1999年期间,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

  1999年起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经济预测司司长,产业发展司司长。

  2003年04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2004年4月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体制组组长;兼城市轨道交通国产化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兼首都钢铁公司搬迁调整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6年12月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

  2008年0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年01月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负责经济运行调节、产业协调、财政金融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调节局、产业协调司、财政金融司。

  联系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2]。

  个人职务

  2011年1月11日,从国家能源局内部获悉,国家能源局新任局长刘铁男已经接替张国宝开始主持工作。

  目前,中组部尚未正式宣布这一消息,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的领导名单还没有正式更改。不过,国家能源局官员说,很快就会正式对外公布。

  如无意外,1月9日在在哈尔滨市召开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宣传贯彻会议,将会是张国宝最后一次以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身份公开亮相。此次会议上,张国宝做重要讲话,并组织研究部署《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评价认为,过去几年来,张国宝掌舵能源局期间,为中国能源领域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科技化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使中国能源领域在上述领域取得了很大进步。

  1月9日,张国宝依旧以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身份亮相哈尔滨一次林区保护会议;1月11日,低调的刘铁男已经走进国家能源局开始主持工作。

  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的两任能源大管家就这样低调地完成了更迭。而此时,中组部还没有正式对外宣布这项人事任命。国家发改委人士透露称,刘铁男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一职后,还将继续兼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的职务。

  身材瘦高的刘铁男今年56岁,比张国宝小10岁。国家发改委人士评价称,刘铁男行事低调,工作务实,不事张扬。

  对于这位新任中国能源掌舵人来说,摆在眼前的中国能源担子并不轻松。

  最近几年间,在中国能源价格改革、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打破垄断、推进新能源发电的商业利用方面,能源主管部门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本身职责所限,国家能源局难以在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有大作为。但从长远看,如何在这些方面获得突破对能源局来说尤为重要。

  刘铁男上任

  公开履历显示,刘铁男历任国家计委办公厅副主任、经济预测司司长、产业发展司司长。2003年4月起,担任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2004年4月,担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政策体制组组长兼城市轨道交通国产化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兼首钢搬迁调整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2006年12月,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位至副部级;2008年3月,被任命为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在国家发改委几位副主任当中,刘铁男是相比之下,唯一一位既熟悉能源领域,又熟悉宏观经济运行的官员。早年曾与刘铁男共事过的人士称,刘铁男工作比较严肃,也比较谨慎,但是说到的一般都会做到。

  刘铁男与能源局首任掌门人张国宝曾共事多年。在刘铁男担任发改委工业司司长时,国家发改委当时分管工业司的领导就是张国宝。

  刘铁男担任振兴东北办副主任期间,还曾协同张国宝一同推动成立重大装备办,在推进能源装备国产化等工作中,深得原本就务实的张国宝的认同。其间刘铁男多次亲自带队出差调研装备制造行业,最终形成《中国装备制造发展战略规划》的报告,这是政府第一次将装备也上升到战略层面。

  刘铁男也曾亲自主抓落实石化装备国产化工作,在其主持下,重大装备办曾酝酿起草

  《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石化装备国产化实施方案(讨论稿)》。不过,最终在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重大装备办被撤销,而刘铁男主持起草的上述文件至今未能露面。

  装备行业人士说,刘铁男曾表示,随着中国对能源需求越来越大,对能源供应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无论是增加能源供应,还是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新兴能源比例,装备都首先要保证。因此,刘铁男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后,装备行业只会力度更大,不会变弱。

  自2008年起,刘铁男开始主抓煤电油运工作,一直至今。对电力和煤炭颇为熟悉的刘铁男曾多次表示,中国能源结构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矛盾。一是我国火电比重大,核电、新能源比重低的问题,煤炭工业已难以支撑快速发展的火电能力;二是能源工业已难以支撑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增长。

  刘铁男称,电煤之间的矛盾,表面上看是供需失衡,实质上是发展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矛盾在国内外新形势下的凸显和激化。他表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继续从增加有效供给、控制不合理需求、结构调整和理顺价格等方面采取措施。

  朱之鑫

  朱之鑫,1949年3月生,浙江嘉兴人。1969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999年9月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统计局局长。2003年5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是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个人履历

  1949年3月出生,浙江嘉兴人,研究生毕业,博士生导师。

  1969年参加工作,曾在吉林省大安县插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第一机械工业部、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1983年9月到国家计委工作,曾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处长,挂任大连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3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司长。

  1997年4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

  1999年9月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0年6月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5年8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1][2]主管工作

  协助张平同志做好全面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综合、社会发展、人事、物资储备方面的工作。

  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司、社会发展司、人事司、国家物资储备局。

  联系宏观经济研究院(由杨伟民同志协助联系)、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

  兼任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

  重要讲话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从成立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不平凡的十五年。今年也是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组成的第一年。为了认真地总结和交流十五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经验,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推进学术委员会工作,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特召开这次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前不久,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的讲话中,特别提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这对于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也要着重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理论联系实际。这次会议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讨论,促进今后工作的开展。

  这次会议在湖南召开,具有特殊意义。刚才许云昭副省长介绍了湖南的一些情况,我接着这个话题也说几句。湖南是农耕文化的起源地,是炎帝的故乡。历史上湖南有两大突出的贡献,一是贾谊的《过秦论》,通过对中国秦朝的分析,提出了很重要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针,很有价值。二是蔡伦的造纸术,促进了世界人类文明的传播、继承和发扬。在近代史上,为中国的复兴和强大,湖南人表现出了铮铮的骨气。湖南对中国革命的贡献尤为巨大,如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来自湖南。毛主席的诗句“芙蓉国里尽朝晖”,芙蓉国指的就是湖南,芙蓉即是莲花,“出污泥而不染,濯涟漪而不妖”,我们的学术研究就需要多一些莲花的精神。从湖南的历史中,对我们的学术研究具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向这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关心、支持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各有关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学术委员会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向给予这次会议大力支持的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和为会议提供服务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学术委员会工作回顾和总结

  十五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历届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发展改革委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学术委员会工作,从设立组织机构、完善奖励办法、开展评奖和学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首先,评选出了一批高水平的优秀研究成果。

  朱之鑫

  评奖过程实际上是检验我们发展改革系统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志。工作好不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能不能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十五年,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共推荐了784项优秀研究成果;获奖成果有462项,其中一等奖27项、二等奖132项、三等奖303项。这些获奖成果范围覆盖了260个单位次数、包含了2581人次(人次不完全反映真实情况,有的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可能排在第三甚至第五位,这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2001-2005年,全系统共申报研究成果257项,获奖148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成果101项,获奖59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5项;地方发展改革委申报156项,获奖8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63项。

  从推荐的成果数量看,十五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主要集中在委机关、宏观院和中咨公司,分别申报了112、114和51项;地方发展改革委推荐成果在20项以上有山东、陕西、浙江、湖北、河北、北京、广西等;推荐成果在10项以上的有江西、上海、江苏、河南、天津、黑龙江、广东、辽宁、安徽、河北、广州、湖北、广西、重庆等。从获奖成果数量来看,获10项以上奖项的单位有委机关、宏观院、中咨公司、浙江、陕西、河北、北京、山东、河南、江苏、上海、湖北、黑龙江、广西等。

  以上情况表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不仅评选出了一批对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对学术有贡献的优秀研究成果,而且广泛地调动了发展改革系统广大职工开展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和推动了广大干部研究问题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二,基本完成了覆盖全系统的学术委员会机构建设。

  1991年,为了适应国家计委工作重心转移,加强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的职能转变,加强宏观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和提高科研和管理人员开展研究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平,委党组决定成立国家计委学术委员会,并相应成立了国家计委系统内部的各级学术委员会,开展评审和选拔优秀研究成果。1992年,根据各地计委的要求,经委党组批准,开展了全国计委系统的评奖工作。各地计委也相应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对本地区开展评奖工作,同时向国家计委学术委员会推荐优秀研究成果。2001年以来,适应国家机构新的改革与调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学术委员会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变动,截至到2005年底,全系统学术委员会的单位达55家,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11家,地方发展改革委系统44家,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系统,有效地保证了发展改革系统的优秀研究成果评审工作。

  第三,制定和完善了比较符合发展改革系统研究特点的评奖办法。

  十五年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成果奖励,从奖励名称、奖励办法到评审方法,都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一是奖励名称由1999年前的“科技进步奖”改为“优秀研究成果奖”。二是奖励办法经过了1992年、1994年、2001年和2006年四次大的修改完善。今年经学术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最新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章程》,并已印发全系统。三是申报方法也在逐步完善和提高。1994年前,采用传统纸质材料申报和评审;1994年开始采用电子辅助申报评审方法,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

  在此基础上,今年开发完成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管理系统”的网络版本。相信这个系统对推进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提高评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水平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获奖成果对各级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对提高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十五年获奖成果的研究重点来看,主要都集中于国家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主要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财政金融、资源与环境、投资体制改革、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城市化发展、区域经济、对外开放、交通运输等。特别是近五年,获一等奖的成果都具备突出的理论水平和重大应用价值。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展我国先进生产力的研究》,就是为党的“十六大”文件起草所进行的前期研究,研究形成的主要观点为正确理解和贯彻中央提出的“三个代表”理论中的代表先进生产力理论提供了有重要价值的参考,为中央提出发展“新型工业化”的重大决策作了重要的理论准备,并提供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实施“走出去”战略问题研究》,为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许多政策性文件采用了这个报告的提法和建议,对学术界和社会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提出的观点和政策建议,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好评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信用浙江”发展战略研究》,不仅作为浙江省政府制定《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浙江省政府、企业、个人建立诚信、信誉起了积极作用,而且对全国建立信用体制和理论方法也提供了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中咨公司的《建设投资项目风险分析方法与案例研究报告》,通过京沪高速铁路、杭州湾跨海大桥、烟台-大连跨海轮渡项目、南京长江过江通道、秦岭宗南山隧道等项目中的研究应用,解决了投资项目风险分析、理论方法与应用上的诸多难题,为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方法。

  第五,开展了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和获奖成果宣传活动。

  近五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许多有意义、有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如2004年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召开了“建立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方略研讨会”,组织了“福建省能源发展战略研究”、“云南红河州工业园区规划”、“玉溪‘十一五’规划思路”等课题研究。同时,结合评奖工作,委学术委员会每年编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汇编》,对宣传和推广优秀研究成果起到积极作用。

  回顾总结十五年特别是近五年来学术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成绩还是比较突出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广大干部和科研人员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的。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一是全系统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在申报成果数量、成果研究深度、获奖成果数量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各学术委员会之间存在较明显的差别。这个问题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还有我们工作上的问题。希望大家回去后把我的这句话转告主要领导同志,不抓理论研究的领导,不可能成为好的领导,他可能会成为事务主义者或者局限于追求某些方面,而往往不会通盘考虑问题。二是学术交流和跨地区合作研究还需要加强。特别是在加强地方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交流工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还做得不够。三是如何更好地提高全系统为决策服务的水平与质量还需要深入研究。

  二、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术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对这个时期的判断提出了一个概念,叫“矛盾突现期和黄金发展期并存”,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在这个大背景下,也担负着重要的特殊使命。

  首先,做好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是适应发展新形势,更好地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的需要。

  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我们提出了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要奋力把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需要看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居安思危。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在许多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发展中也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努力地去加以解决。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辉煌的时期。最近有人将“康乾盛世”时期及以后的中国国力和世界做了比较,从中可以看出我们落后就是这最近的一百年,从1840年鸦片战争签订屈辱的南京条约,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中间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现在我们有两个百年的历史机遇,一个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到2020年前后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另一个是2050年前后也就是新中国成立100周年之际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就是我们的历史使命。

  居安思危就是不要光看到成绩,成绩已经是历史,而是要面对挑战,要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可以预计到的,有些是很难预计到的。比如,外汇储备问题,1993年开始外汇改革,当时的外汇储备只有221亿,去年底是8189亿,上个月是9879亿。现在外汇储备这么多就是一个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以前的交易会是出口商品交易会,现在

  改为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前控制进口,现在就面临要多进口和怎么进口的问题。再比如资金问题,过去投资资金比较紧张,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国债、信贷资金相对过剩,缺少的是投资项目。不要只看到我们有很多项目,但是好的项目不多。由于中国的技术水平还没有到达较高的程度,大家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都集中在有限的领域里,必然造成产品雷同,生产能力过剩。这些年投资都集中在公路、钢铁、石化等行业。结果是你能干的我也能干,你想干的我抢着干,你不能干的我也干不了。这是造成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深层次上是科技水平还没有上去。不要以为我们成了“世界加工厂”就盲目自豪,应该看到这主要是靠廉价劳动力,甚至靠牺牲我们的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是难以为继的。现在有些高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虽在提高,如我们的电脑笔记本出口量是世界第一,但是产品中真正的技术含量我们能占多少比例,其实这主要是靠组装。中国是个大国,大国经济与小国或者中等规模国家的经济是很不一样的。芬兰一个诺基亚就把经济撑起来了,列支敦士登靠邮票和假牙就可以了,但中国不行。中国要全面发展,要有强大的工业基础、更高的科技水平和合理的产业结构。因此,“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显著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一五”规划也提出建设和谐社会问题。讲和谐,不是说没有矛盾,恰恰是要在解决矛盾中取得更高层次的和谐。没有矛盾反而不能发展,农耕社会有矛盾才会发展到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有矛盾才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有矛盾才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动力。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也要不断发现矛盾和解决矛盾。这里存在四个和谐问题,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与自然不和谐,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报复。现在有的项目建起来后,产生的利润还远远不够将来用于环境治理的成本。有人讲要提高区域竞争力,其实环境竞争力也是其中一种重要的竞争力。重视中西部的开发,就是要提高中西部的资源和环境竞争力。二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包括社会制度、各种社会构件和体系的和谐。三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人之间闹矛盾,会影响和谐。四是人的自我和谐。要提高人的文化、教育水平,要提高自我心理素质。中国有13亿人口,去年死于交通事故约10万人,而自杀有26万人,这就存在人的自我心理不和谐的问题。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很复杂的。我们看到的这些矛盾都是学术和理论研究需要重视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最重要的就是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与贯彻,搞好五个统筹、两个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体制的转变)和一个协调(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增长方式问题,也是目前面临的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讲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增长方式,一是体制,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的太慢。这里有结构的问题。有人拿万元产值能耗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从结构上存在不可比的问题,如美国服务业产值占80%,因此,节能的根

  本问题是结构调整问题,这需要通过自主创新来解决。自主创新,不完全是技术创新,有人将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包括集成创新作为自主创新,实际上我认为自主创新中最重要的是创新能力、创新人才、创新机制本身。这些都值得好好研究。

  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是发展中的两个重要方面,现在我们对社会发展研究的不够。社会和经济研究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这样走路是会跌跤的。还有资源和环境问题,人多、地少、缺水就是矛盾。每年新增人口就会消耗一定的GDP增长。还有建筑业,存在虚假的GDP情况,有的几年就拆了再建,存在严重浪费。还有生态问题,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宏观调控中政府扮演什么角色等等,面临的问题非常多。发展改革委的同志,在研究上决不能抱残守缺,要在工作方式上、工作领域上不断创新。

  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我们都不能简单地用行政手段解决,而要与时俱进,更加发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学术委作为联接重大问题研究与各级政府决策的重要渠道和桥梁作用,更加深入地研究我国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方面的重大问题与对重大项目综合咨询,提高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以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做好学术委员会工作是促进发展改革委系统提高经济管理水平,进一步转变职能的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2003年在原国家计委基础上,由国务院多个部门共同组建的,业务职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进入发展改革委,主要是资源节约、中小企业、产业政策、技术改造等。二是并入了国务院体改办的全部职能,主要是综合体制改革、收入分配等。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相继成立了新的机构,如东北办、能源办等。总体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较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在职能上更加宏观,更加体现了发展与改革的统一、人文社会与经济发展的统一,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统一,突出了重点地区与重大问题的业务与职能。

  随着发展改革委业务增加和工作职能的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成为承担国家重大发展与改革任务的最重要的综合部门之一,做好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对促进国家发展改革委更好地履行宏观管理职能,解决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国民经济既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承担着国家发展与改革的重大职责,如何更好地当好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参谋,就需要抓住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从发展改革委的职能需要来看,主要是搞好三大类的研究:一是前瞻性的、带有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如“十一五”规划研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能源战略等。二是现实性的研究。即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三是事后评估性的研究。主要通过对政策实施的跟踪研究,以随时对政策进行调整或出台新政策,如宏观调控就需要有后两类研究的支撑。现在评估性的研究比较弱。学术委员

  会对研究成果的评价过程,就是研究工作的一个提高过程。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就是通过研究成果的评选真正推动三类研究的开展,不断促进研究成果质量水平的提高,以更好地服务于发展改革委的中心工作,促进发展改革委工作水平的提高,使发展改革委更好地履行国务院和各级政府赋予的重大职责。如过去的三次宏观调控,1993年采用适度从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第二次是积极的货币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这次是双稳健政策。这次宏观调控非常有特色,是趋利避害的宏观政策,在调控中做到了不伤害经济的基本面,确实是有保有压,避免了一刀切,而且主要是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事实证明效果是好的,真正地防止了大起大落。

  第三,做好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是提高发展改革委系统干部素质的需要。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进入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的主要是大学本科生,随着发展改革委的职能转变及工作要求的提高,近几年,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都补充了大量具有博士生和硕士生高学历的年轻同志。他们工作热情高,知识新,但对实际工作缺乏深入了解,特别是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历史及国情、地情了解较少,因此,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素质是提高发展改革委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对这些年轻干部的培训,除了在工作中锻炼外,很重要的方式,就是让他们通过参加重大问题的研究,更深入地了解中国进行体制转轨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特殊国情,提高他们对实际问题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分析的能力,将他们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更好地结合,培养他们具有真才实干的实际工作能力。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正是为培养年轻同志提供的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更实际地锻炼和培养大批适用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年青干部,提高发展改革委人员的总体素质、工作质量与水平,以满足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我们工作的需要。

  三、今后五年学术委员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与重点

  今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职能的调整和工作要求,学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整体实力增强,但承担的任务艰巨,责任更重大。“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与体制建设的关键时期,紧密围绕发展改革委的中心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与重点是:

  第一,加强成果推荐的组织力度,提高评审工作水平,开创评奖工作的新局面。

  目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到各地方发展改革委都很重视研究工作,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为实际工作和决策服务的研究体系和网络,并出现了许多有价值的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发展改革委的实际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今后,学术委员会还要继续搞好全系统内优秀研究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不断提高为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突出发展改革委工作的特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委的工作中心,特别是“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方面的重大课题组织和开展研究工作,以形成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要突出发展改革委系统研究的特色,我们的研究与大学与社会科学院不同,与他们相比,我们的研究主要偏重实证与对策研究,与实际工作贴的很近,要有针对性,为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因此,我们的研究要特别重视对实际的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突出研究的战略性、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成果评审水平。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推荐和评审,是各级学术委员会的中心任务。各地发展改革委和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重视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安排有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人员到学术委员会工作,以适应新时期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重任,做好优秀研究成果的评奖和申报工作。要继续健全各级学术委员会的组织系统,加强制度建设,力求在新时期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各级学术委员会应将更多代表本单位科研实力和研究水平的最优秀研究成果推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也要进一步加强成果的组织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三是提高成果评选工作的效率。从明年起,将进行网络申报与评审。这套系统的运行,一定会对加强各层面工作沟通,促进评奖工作交流的便利化,提高评奖工作效率带来积极作用。这需要各级学术委员会的积极配合。由于是开始,肯定会有一些问题,希望大家多支持。2006年的评奖申报工作既将开始,希望大家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进一步加强重大学术研究的交流活动。

  主要是国家与地方、地方之间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这方面,以往做得不够,今后要重点加强。我们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不仅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发展改革委系统的研究,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就是要加强学术研究的交流。为此,今后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各级学术委员会研究选题的交流。准备从明年开始,由各级学术委员会将当年的研究选题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使大家相互了解研究的方向,为交流合作打下基础。二是加强获奖研究成果的交流推广。明年准备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重点和研究成果,召开交流会,加大获奖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推广力度。三是加强学术委员会工作信息的交流。今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将以文件、简报或网站等形式向各级学术委员会通报工作情况和进展。各级学术委员会也要及时将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及时通报我们。

  第三,加强与推动各级学术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合作研究。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重大问题已不是仅仅局限于行政区划了,如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进行研究,显然已不完全适应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因此,加强合作研究,特别是上下左右的结合,不仅对研究本身是必要的,而且对于发展改革委工作也是很重要的。为此,今后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国家与地方的合作研究。主要是针对带有全局性的共同的重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二是推动与加强东中西部地区的合作研究,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的发展中应充分借鉴东部的经验与教训,不要重复其老路,犯同样的错误。二是加强是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研究。这些地区是“十一五”国家发展和支持的重点地区之一,加强这些地区的研究,随时跟踪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助于更好落实国家的各类经济发展政策。明年,我们打算推动这项工作。

  第四,继续充分发挥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学术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系统工作的水平。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学术委员会是发展改革委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全发展改革委系统学术委员会工作的重要生力军。多年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学术委员会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要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后,要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仍然离不开各级的支持。因此,要更加充分地发挥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学术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一是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的学术委员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你们的工作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基础。目前,各地的机构设置不同,工作模式不同,但工作的性质是共同的,都是为发展改革委的中心工作服务。因此要牢牢把握为委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工作,并要得到发展改革委领导及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更多的支持和认可。同时,各地方学术委员会也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功能(如成立学委会、做好换届、修订评审办法等)。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和整合研究资源为委的研究工作服务,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目前,有的地方这方面做得很好,如江苏、浙江等,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很强,得到了发展改革委领导和省领导的信任与支持。三是加强与各地区的交流合作。要搞好省内的研究,指导本地区开展研究工作,同时加强省外的合作交流,甚至是国际的交流。四是提高对学术委员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评奖系统,以使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今后,打算每两年召开全国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最后,我再讲几个具体想法:一是学术委员会在成果评选的工作中,要注意不被名人所累,不为权威所累,不为官职和职称所累,评的就是成果本身的真实水平。这样才能客观公正的将成果评选工作真正做好。二是评审专家的组成不能一成不变。有的专家因为事务工作较多,不能很认真

  的看成果材料,就要换掉。所选的评审专家要坐的住,要真正看,要认真负责。选好评审专家是做好评审工作很重要的一环。三是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要加强评选工作。对申报成果早筛选,把本单位、本系统最好的成果报来。所报成果要真正代表本单位的实力。这样才能使研究成果的评选有代表性。四是通过评奖工作,引导对上下共同关心的问题的研究合作。选好研究题目,合作开展研究,发挥学术委员会组织研究的作用。

  请各位代表回去后向主要领导同志汇报,一定要重视和加强研究工作和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在座的代表中年轻人很多,这很好,年轻人有新思路,多一些真诚,少一些框框。国家发展改革委青年干部论坛,我经常去听,有时是悄悄去的,听后有收获,有启发。希望大家在会议讨论中畅所欲言,多提好点建议。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提高理论素养。一个单位工作水平的高低,与研究水平是联系在一起的。最重要的,是通过学术委员会对研究成果的评选发现人才。

  希望全国发展改革委系统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平,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这次会议使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希望从事学术委员会工作同志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进取,增强责任,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苏波

  1.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苏波,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陕西岐山人。中共党员,1982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78年2月在陕西机械学院机制专业学习。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82年2月后在第一机械工业部综合计划司地区处、机械工业部综合计划司规划二处、国家机械委发展规划司专业化协作处、机械电子工业部综合计划司专业化协作处、地区处、综合处工作;

  1993年2月后历任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并主持产业政策处工作。

  1995年任机械工业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机械工业部机关纪委委员。

  1997年1月任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国家机械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副司长。

  2000年11月任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副司长。

  2002年7月任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司长。

  2003年4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司长。

  2004年1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1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10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7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1年2月1日,国务院决定,任命苏波、刘利华同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免通知,苏波同志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

  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常

  务理事、中国农业机械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家荣

  简介

  赵家荣

  赵家荣,女,1952年12月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1970年参加工作,辽宁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编辑本段履历

  1978.09-1992.01国家统计局工交司能源处副处长、处长

  1992.02-1995.07国家经贸委(国务院生产办、经贸办)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处长

  1995.08-2000.10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副司长

  2000.11-2003.03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司长

  2003.03-2010.07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

  2010.07-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朴民

  李朴民,男,汉族,1983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政教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历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兼任中国企业CSR研究中心首届专家委员会研究员。对宏观经济政策、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以及投资、计划等方面的改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主要著作有:《现代中国企业集团形成、运行与管理研究》、《发展计划学》、《经济建设的重大抉择与实践》、《中国投资建设50年》、《主体论管理体系》、《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第三产业实务指南》。先后在《经济日报》、《中国工业经济》、《改革》、《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研究》、《经济学家》等报刊杂志发表有关宏观经济管理、企业和企业集团改革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学术论文100余篇。主要奖项有:《“九五”时期大型企业集团发展政策研究》获国家计委科技进步一等奖;《企业集团体制模式研究》获国家计委科技进步一等奖;《工业发展政策--比较与借鉴》获国家计委机关科技进步一等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胡祖才

  简介

  胡祖才

  胡祖才,男,1961年12月9日出生,浙江诸暨人,1982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2009年9月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

  编辑本段履历

  1982年8月到国家计委工作,曾任国家计委外资司副处长、处长,并分赴河北灵寿县扶贫锻炼、日本野村证券综合研究所进修。

  2001年1月任国家计委外资司副巡视员。

  2001年7月任国家计委外资司副司长。

  2004年2月-2006年1月挂任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6年6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

  2010年7月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1

篇六: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在发改委上班的真实感受

  1,发改委这个部门是管宏观经济的,越往上越牛,国家和省级比较牛逼,市级和县区级就比较弱化。跟财政正好相反,财政是越往下越牛逼。

  2,发改委都很忙,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最忙的是业务处(科)室,涉及到的范围太广,有专门对政府单位的,也有专门对企业的,也有部门和企业都涉及的,基本来说只对政府单位的会相当轻松,一个处(科)室对着几个单位,这几个单位除了人事和资金管不着其他的发改委都要把关。

  3,不仅管项目还要管政策,项目是整体都要管,政策就更麻烦了。其次是像综合,规划,体改这一类以写材料为主的,他们对具体事情涉及会较业务科(处)室务少一些,但是要写些涉及整体的大材料,涉及的面很广,也很麻烦,这其中有任何涉及到各个单位的,业务处(科)室都要配合。

  4,发改委的职能实际上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那只“看得见的手”和党委、政府的智囊。对于经济干预就不展开来说了,详细去看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最简单粗暴直接干预经济的就是发改委。

  5,智囊的意思,一个是对所有的事情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改委最重要的是要提思路提想法,把握宏观。另外一个是某些事情其他单位不知道怎么办了或者办不下去了,就该发改委上了,要么发改委自己抓,要么提想法和协调推动。别的地方我不敢说,我们这边发改委提出的事情99%都会被党委政府采纳。

  6,发改委的人需要超强的学习能力和很强的应变能力,智商要足够,想法要多。一方面是国家的政策每天都在变,每天都在有新的东西产生,发改委必须全部了解,必须什么都要懂,而且要比别人研究的透才行,不

  仅是党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出台的,你对应部门出台的东西你也必须都了解。

  7,在有了充分的积累的前提下才能提出靠谱的建议。然后发改委的干部各种会都需要说两句,一方面你的积累要足够,另一方面要随机应变,建议不仅要提还要靠谱,不然别人会小看你,觉得发改委的人怎么就这水平。

篇七: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家发改委(计划委)历任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高

  岗(1952年11月-1954年8月,兼任)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主任

  李富春(1954年9月-1975年1月,兼任)

  余秋里(1975年1月-1980年3月,兼任)(革命委员会主任)

  姚依林(1980年8月-1983年6月,兼任)

  宋

  平(1983年6月-1987年6月,兼任)

  姚依林(1987年6月-1989年12月,第二次出任,兼任)

  邹家华(1989年12月-1993年3月,兼任)

  陈锦华(1993年3月-1998年3月)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曾培炎(1998年3月-2003年3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

  凯(2003年3月-2008年3月)

  张

  平(2008年3月—2013年3月至今)

  徐绍史(2013年3月至今)

篇八: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8.07.15?

  【文

  号】国办发[2008]102号

  【施行日期】2008.07.15?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今后按此要求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将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国家能源局。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4.将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国务院减轻

  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的工作;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

  5.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

  6.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

  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

  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九)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

  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中部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十)西部开发司。

  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一)东北振兴司。

  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二)农村经济司。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三)基础产业司。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四)产业协调司。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七)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八)社会发展司。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二十二)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二十三)价格监督检查司。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四)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二十八)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029名(含国家物资储备局编制68名、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43名(含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国家物资储备局领导职数5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5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3名、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18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能源局的有关职责关系。(1)国家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国务院。(2)国家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国家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3)国家能源局拟订的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提出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4)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5)核电自主化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

  (三)国家物资储备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司局级机构,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商务部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申请。其中,属于安全审查范围内的并购行为,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安全审查;涉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按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办理;重大安全事项,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并购安全审查的主要责任,商务部承担依据目录提请并购安全审查以及执行并购安全审查决定的主要责任。

  (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部负责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粮食、棉花、煤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六)《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拟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发布。

  (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八)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成套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对外称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划给国家能源局管理。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九:国家发改委有多少工作人员

  

  国家发改委领导分工

  国家发改委由主任一人和常务副主任四人组成。主任负责整体统筹和监督,下设研究室(室)、宏观经济和宏观管理部、审计部、发展规划部、电力、能源、交通、科技、市场和消费者保护部共八个部门。宏观经济和宏观管理部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监测中期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趋势,研究和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审计部负责审计国家财政业务和财政关系,监督审计机关的财政工作;发展规划部负责政府总体规划和综合政策研究;电力、能源、交通、科技、市场和消费者保护部负责处理有关行业政策和法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