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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总结(3篇)

时间:2024-08-24 11:48: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总结

  

  2023年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2023年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医药人员掌握中医中药相关知识,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

  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培训方式: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中医药人员培养机制,如外出参观学习、上级医院进修、中医类别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三基继续教育、专家专题讲座、疑难会诊讨论、参加学术会议等;

  2.搭建发挥社区中医药人员作用平台,如建立中医团队,参与全科团队工作,在社区、家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六位一体"特色服务;

  (三)人员培训既要保证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医学知识不断更新,也要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各类人员培训具体要求:

  1.中医类别医师

  (1)已在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

  (2)新进入卫生机构工作的中医类别医师。

  (3)按"分层、分类、分岗"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缺什么,补什么"的继续教育。

  (4)按照国家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要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五)培训内容

  1、胁痛的中医治疗

  张立德

  2、丹毒

  苏爱平

  3、病毒性肝炎的中医治疗

  陈仕玉

  4、鼻衄的中医治疗

  万叶强

  2023年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一、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作为医药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培训组织者,首先应在培训前对受训人员的需求进行调查。

  需求调查的最好方式是问卷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简单,而且容易回答,能激发被调查者的兴趣。此外,还必须结合访谈的形式,向各级管理者和他的下级进行调查,以分析绩效评估表、技能项目需求调查表、重点人群的抽样面谈等方式,确定销售人员及其管理者岗位技能的差距和重点的技能培训项目。

  二、进行培训预算。对于调查数据,必须进行系统的分析,结合对受训人员学习资质的评估,总结差距和根源。

  制定培训解决方案应遵循如下步骤:明确方案涉及的培训项目;评估现有的培训资源、人手、资金、课目、师资等;确定培训的重点项目和常规项目,确定培训工作的重点;确定出哪些培训课程可自主开发,哪些需外购或定制,最后确定自有师资的培养数量、培训系统的建设,做出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

  在培训预算方面,有固定培训预算的医药企业,大多按各部门员工数量或全年销售额定出一定的比例。对新公司、新部门,预算可以相对高一些;而发展平稳且有经验的公司,可相对低一点。

  三、进行受训对象的细分。对医药企业中与销售直接相关的人员,按横向医药业务分工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药店超市组类;医院组类;普药商务组类;销售管理人员;产品经理;内部培训师。纵向划分的话可按进公司的时间长短和所处层级划分为:新进员工、需进阶型员工、成熟深资历型员工。

  四、进行培训课程分类。一般可以分为基础篇、技能进阶篇、实战提升##第3篇部分,然后按照参训人员的分类逐级安排。还可根据医药企业的具体情况,或安排内训,或送学员外出参加一些公开课。尤其是对企业高层、产品经理,大多可以通过参加行业内组织的公开课来实现能力的提升。部分销售精英也可以安排其外出参加某些公开课,作为企业对他们的奖励。

  2023年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工作的创造力和执行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度局干部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广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学"字为先的理念;通过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其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和遵纪守法的从业人员。

  二、总体目标

  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及个人修养有进一步提高,增强应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能力;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积极推进知识创新、工作创新和监管创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胡锦涛在庆祝包括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和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新的操作规范,学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深入研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特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和药品案件稽查基础知识讲座和从业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四、学习培训方法(具体安排见附表)

  (一)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局领导干部要结合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同时要坚持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二)举办专题辅导。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联系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从业人员操作规范,适时邀请省、市专家或专业人士作辅导讲座。

  2023年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为了宣传贯彻执行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各项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当地药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监管执法队伍和药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药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药品监督执法岗位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职责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

  二、培训的组织

  根据《南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事权划分意见(试行)的通知》(南药监〔〕文办139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药监〔〕文人658号)以及南平市药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及更改学历规定》(南药监〔〕文人009号)有关精神,对我市药监系统度培训教育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科以下(含)干部职工、县局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由市局负责审批,有参加新一年度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应在2月底前申请报批。

  2、凡是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调训计划,要求参加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各类政治理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各县(市)局及直属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安排。

  3、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配制和药检人员的岗位培训,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养护、保管、销售工作的人员,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的人员以及营业员的岗位培训,由市局负责组织。

  4、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从业药师,医药专业、医药工程专业的初、中级职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市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局共同承办。

  5、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指南培训由各县(市)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共同承办。

  6、各县(市)局安监人员和器械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由市局负责组织。

  7、培训工作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在年度培训计划之外,确因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和科室临时安排的培训项目,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人教科审核,由人教科报请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

  三、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药械相关知识。另外,药品监管系统公务员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学习现代公共管理技能。

  四、培训时间安排

  1、省、市药监局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调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药品从业人员培训;

  ①2—3月份举办2期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养护、保管、销售工作的人员以及药品连锁企业门店、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的培训;

  ②2—3月份举办各县(市)局安监人员和器械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班。

  ③3月份安排初任公务员培训;

  ④1—6月份举办县(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实施指南培训;

  ⑤7月份举办药工培训班;

  ⑥8—11月份举办从业药师及其他药品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或者业务培训。

篇二: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总结

  

  中医药知识宣传活动总结优秀5篇

  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总结【篇1】

  《《中医药法》宣扬活动总结范文》适用于《中医药法》宣扬的活动总结,这次《中医药法》宣扬活动气氛好、效果实,得到了群众的全都好评,以生动的形势,丰富的内涵,向人们诠释了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使中医药真正的深化人心,惠及百姓,提倡科学的养生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共的`健康意识和科学素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宣扬贯彻好《中医药法》,根据县卫健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于4月9—10日开展《中医药法》学问培训、考核、义诊等宣扬活动,现总结如下:

  为了集中开展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引进广阔群众走进中医药、熟悉中医药,了解和使用中医药,并供应正确、安全、科学的中医药学问,我院于4月9日在三楼会议室开设了《中医药法》学问培训及考核。由我院邓珊瑚书记讲解了《中医药法》详细学问要点,并要求全院相关人员严格根据规章制度执行。培训后,对全院临床医生进行考核,使医务人员更加了解《中医药法》并在临床工作中运筹帷幄。

  主题宣扬活动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主题,4月9日上午,我院通过义诊,让群众了解

  自己的身体状况。现场通过电子屏横幅宣扬,摆放宣扬板块,发放宣扬册等,不少群众前去询问,热忱极高,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医。医务人员还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传授中医健康小常识,引导重点人群转变不良生活习惯,大力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关心他们提高健康意识,日常中医保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预防和削减疾病。群众对中医药的科学性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熟悉。

  这次《中医药法》宣扬活动气氛好、效果实,得到了群众的全都好评,以生动的形势,丰富的内涵,向人们诠释了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使中医药真正的深化人心,惠及百姓,提倡科学的养生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共的健康意识和科学素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总结【篇2】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华民族的富强昌盛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和作用,人们的健康及养生保健受都受到了中医药文化影响。而且不断进行深化讨论并发扬光大。使其越来越有新的生命力和活力。

  为了集中展现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引进广阔群众走进中医药、熟悉中医药,了解和使用中医药,并供应正确、安全、科学的中医药学问。根据商丘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

  宣扬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办好“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学问宣扬,营造本地区中医药事业进展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为人民身体健康服务,我院开展了主题宣扬活动以“依法进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为主题,7月16日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主题宣扬横幅,摆放宣扬板块,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医。设置资料发放区,中医相宜技术推广区,不少群众前去询问,表现出极高的热忱,由此也可以看出群众对中国传统中医药技术的喜闻乐见和接受度。共计发放普法资料和中医药健康学问宣扬手册300份,此次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人员分工,经过紧急筹备,使整个活动有条不紊,顺当推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加强中医药味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使广阔人民群众充分熟悉和利用中医药在熟悉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学问方法。为中医药进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高度重视,组织严密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院在接到任务后,召开了工作会议。

  会议上,院长传达了上级对此项工作的布置支配及制定的实施方案,强调了此项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目的。在会

  议上,院长向全院职工传达了中医药学问宣扬普及项目活动内容。阐述了此次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活动目的,进行政治动员,使全院职工乐观投入此项活动中,为弘扬国粹进展中医事业,身体力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活动目标

  1、大力宣扬普及中医药学问和文化,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熟悉,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满意广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科普文化需求。

  2、推动中医药学问宣扬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扬渠道,不断提高中医药学问宣扬普及效果。

  3、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中医药的进展成就,学会一些简洁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4、增加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为中医药进展制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2023年7月16日,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在人员流淌性较大的地方进行义诊询问活动,在活动中很多居民前来询问一些常见的疾病,并为居民供应测量血压的服务,为要求推拿的居民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并为其诊疗,同时教授一些日常生活中简洁易行的治疗手法。活动中共计发放普法资料和中医药健康学问宣扬手册200份。

  此次义诊活动在解除群众疾病隐患、强化群众卫生健康意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和宣扬了我院的良好形象,取得肯定

  的成果。通过此次“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我院无论在社会知名度还是医务人员的中医文化素养都有了肯定的提高,受到了肯定的社会效益,但是还存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育不能满意社会的需求和中医事业进展的需求。

  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总结【篇3】

  为仔细落实国家中医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4周年宣扬月活动,宿州市中医院乐观组织人员,制定各项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宣扬活动。详细工作如下:

  1,在医院内仔细开展"一元看中医"活动,也就是说群众依据自己病情,只花一元钱网上预约或在挂号处进行凭身份证挂号,即可享受中医师把脉诊疗服务。一月内共接收有1800多人次。

  2,院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扬标语,展板四幅摆放在门诊及住院大厅,让群众观看,让群众了解中中医

  药文化学问,熟知中医药法规政策。

  3,7月1日上午在建党周年当天,我院在三八街道光荣社区进行"建党周年,中医进社区"大型义诊活动。宣扬中医药法,普及中医药学问,出动医护人员7名,现场接受当地居民健康询问近100人次,发放宣扬材料150份。

  4,开展健康讲座4次,重点是新冠疫苗接种学问及夏

  季中老年人中医养生,出动副高称职医护人员8人次,宣教人数200人次,现场把脉40人次左右,免费三伏贴35人次。详细时间地点如下:

  (1),7月6日下午在三里湾街道淮河社区党员活动室。

  (2),7月12日上午8时在埇桥街道西仙桥区三楼会议室。

  (3),7月14日下午在道东宿东社区一楼会议室。

  (4),7月22日下午在埇桥街道城隍庙社区。

  在一系列活动中,我院乐观营造良好的就诊环境,弘扬祖国传统医学,守正创新,努力让中医药逐步融入百姓生活。

  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总结【篇4】

  x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当天,市卫生系统在市区红太阳广场举办《中医药法》宣扬月活动启动仪式。

  “中医药法”共九章六十三条,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该部法律从中医药服务、中医药爱护与进展、中医药人才培育、中医药科学讨论、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爱护措施等方面都有详尽的规定。同时,该部法律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各级政府进展中医药的职责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进

  展供应了坚实保障。

  活动现场,我市各医疗机构现场进行了中医药学问、中医体制辨识、养生保健等学问宣扬,还为在场市民免费进行血压检查、健康询问、慢性病康复指导、保健指导。

  x月1日,市卫计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中医药法》主题宣扬活动拉开帷幕。我市24家中医药单位和医院参与活动,并进行现场义诊和宣扬。

  《中医药法》于x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进展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活动中,我市3家医院组织的表演队为群众示教,现场展现中医保健操(太极拳、八段锦);中医药单位和医院的专家们对《中医药法》及中医药学问、中医体制辨识、养生保健、治未病理念进行宣扬,为居民进行血压检查、健康询问、慢性病康复指导、保健指导,并现场做针灸、推拿、艾灸等中医诊疗服务,引导广阔居熟悉、了解、使用中医药,促进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广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文化理念、学问方法。活动当天共制作宣扬展板48块,发放宣扬手册2023余册,义诊700余人次。

  中医药学问宣扬活动总结【篇5】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珍宝,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

  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进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是全面进展中医药事业的必定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进展的重要任务,是进展大健康产业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爱护人民健康治未病,促进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依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两周年宣扬活动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__〕59号),我市乐观支配部署,现将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乐观部署

  我市对做好中医药法实施两周年宣扬活动高度重视,各县(市,区,特区)细心组织,乐观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扬活动,营造深厚的宣扬氛围。

  二、开展集中义诊宣扬活动

  七月初,我市卫生健康局联合水城县中医院,钟山区卫生健康局及水钢总医院杨柳分院(杨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了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动行动“,情系百姓,共促中医药进展”为主题的大型惠民义诊活动。此次活动以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两周年为契机,结合中医药健康文化绽开宣扬,旨在进一步提高广阔群众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知晓度,增进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活动期间,义诊台前就诊患者络绎不绝,中医专家们通过号脉、问诊,并运用推拿、针灸、按摩等中医疗法,为老百姓现场解决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痛苦、肢体麻木等症状。专家们还急躁的为他们讲解中医保健、饮食养生、日常调理等中医小常识,引导广阔群众了解中医药,宠爱中医药,提倡群众养成健康生活的良好习惯,让广阔百姓更直接的了解中医药治疗这一传统珍宝。杨柳社区医务人员为群众进行血压测量、体格检查、健康询问等服务。并向群众宣扬《中医药法》,急躁地为居民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闹。义诊结束之际,中医专家还对在场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教学,讲解中医药健康养生常识,并通过各种中医特色体验项目,使医务人员亲身感受中医药魅力。此次义诊活动我市专家共义诊群众300余人次,发放手袋、围裙、脸盆等小礼品500余份,悬挂宣扬标语4条。

  三、各县区多种形式、广泛宣扬

  除此之外,我市各县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多途径、多层次、多角度的广泛宣扬和普及中医药法。其中,钟山区结合全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诊疗技术为目的,实行“统一培训、分类实施、学用结合、考试通过”的方式,分别于7月11日—7月14日分批次对辖区200余名医生开展中医诊疗技术(包含推拿、按摩、治疗仪、灸盒、火罐、刮痧、冰敷等)培训,培训总共有11个课时,培训包含中医诊疗技术、《中医药法》等理论学问学习及实际操作考试等内容。通过培训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诊疗技术。

  四、工作展望

  《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六盘水市从完善保障措施、改善中医药服务、加强人才培育、强化中医药爱护与进展、扩大中医药科学讨论、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入手,有效促进了六盘水市中医药事业的进展。本次活动的举办,盼望通过类似活动的举办,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学问,让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人类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让我们每个人成为继承好、进展好、利用好中医药的践行者、亲历者。

篇三: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总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9.28?

  【文

  号】国中医药法监函〔2021〕192号

  【施行日期】2021.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

  《中医药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中医药法监函〔202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中医药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中医药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医药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普法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和中医药“八五”普法实施计划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我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联系人:黄莹

  王笑

  联系电话:010-59957677010-59957813附件: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中医药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全行业普法是中医药依法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并有效实施,中医药行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深化中医药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中医药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医药普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提高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行业法治素养和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法社会知晓度明显提升,依法发展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性和针对性普法相结合,为“十四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普治并举。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中医药行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

  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介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实走深。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中医药行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药品管理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根据立法进程,大力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药师法等新制修订法律,树立依法行政、依法保护、依法促进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法治意识。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核心,通过“中医药法宣传月”等活动,重点宣传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医药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重大纪念日、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周年活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法治宣传活动。

  (七)深化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开展中医药行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药行业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中医药行业法治建设。加强对中医药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引导和支持中医药各类学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法律有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

  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发挥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特别是健全依法化解医疗纠纷机制,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健康权益。

  (二)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

  加强中医药行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医药卫生和中医药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在岗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的法治实践能力。加大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普法方式。

  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发挥“中国中医”、“中医药党建”等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建设融

  “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中医药行业各方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行业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要健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中医药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健全行业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各级中医药行业媒体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制作刊登普法公益广告,针对新出台中医药法律法规、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事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三)加强评估检查。

  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积

  极争创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四)强化基础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普法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培训1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定期对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普法工作人员进行轮训,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教育能力水平。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才库,培育一批普法骨干专业人才。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实予以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