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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7篇)

时间:2024-08-25 16:48: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金石桥镇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途教化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将有限的财力用于最须要的民生领域、科学发展领域,引导各党员领导干部形成科学的政绩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领导,充分部署

  仔细领悟文件精神,充分相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博任顾问,镇长刘琴任组长,杨迪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纪委、组织办、党政办、综治办、民政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黎任办公室主任,处理两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逐步落实

  大力整治违反科学发展观、侵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反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经济总量、人均均量、运行质量同步提升)。突诞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订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状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等问题。为确保取得最志向的成效,严格根据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自查自纠阶段(201*年5月16日前)。高度重视,提高相识,镇所属部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督查整改阶段(201*年5月17日至7月31日)。由镇领导小组负责,对违反科学发展、侵害群众利益“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整治状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检查评估,通报检查评估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举措,强力推动

  1、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系统的考核方案,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据我镇实际,将

  重大决策、重大任务、重大战略举措,以及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重大建设项目作为评估重点,不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纳入考核范围,考核指标的设置要注意民生、贴近民心、反映民声,要更加重视教化就学、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本民生工作状况的考核,增加指标数量,加大分值权重。要统筹兼顾,把经济发展指标与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有机统一起来,加大科技创新、平安生产、节能减排、环境爱护、优化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指标和权重。

  2、规范项目建设,坚决杜绝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行为的出现。各部门、各单位要仔细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清查,坚决制止违反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一是搞好项目决策。充分考虑政府投资可用财力、政府投资重点和入库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等相关因素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建议方案,属于重大项目的,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经班子会议探讨通过。二是严格项目审批。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审批前置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严格履行公示程序。三是规范项目监管。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概算、招投标、施工、监理等进行全程监管,坚决查处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超规模、超概算等违规违纪问题。

  3、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有序推动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作用,有序推动城镇化建设,不断增

  加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有效实现城镇建设“质”与“量”的均衡发展。城镇建设要全面考虑项目立项、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因素,主动发挥“打非治违”在城镇建设中的主动作用,坚决制止违反各种规划的盲目片面上项目的行为。一是要把好规划管控关。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有序推动城镇建设,促进城镇规模合理扩展。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不予申报和审批;对不符合限制性具体规划的项目不得进行规划许可。二是把好用地审批关。大力推动集约节约用地,激励运用存量地,全面清理闲置地、低效用地,坚决遏制工业用地零地价或负地价现象;严格项目用地审核,对不合理的项目用地不得上报,对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项目用地一律予以核减,坚决限制大广场、宽公路、花园式工厂等“形象工程”。

  4、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一是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围绕“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切实加强项目的开发储备,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用地需求的跟踪监管,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和扶助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的平稳推动。二是加快推动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保总量、提质量、增效益”,坚持创新驱动、聚合带动,调整优化传统产业,大力扶持新兴产业,主动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着力提升各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和对群众消费需求的满意实力。三是开源节流,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5、突诞生态文明建设,防治环境污染。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将环保审批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根据环保部“四个不批”原则,刚好淘汰超标排放项目,主动扶持绿色环保项目;二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刚好建设到位;三是坚决治理城乡环境污染问题,狠抓节能减排工作,对工厂废水废气处理、城区生活废弃物处理、农村环境及河道污染整治要严格落实到位。

  6、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订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一是要从金石桥镇的实际状况动身,立足本地特色和优势资源推介项目,招引项目,杜绝假招商、假签约。二是完善招商考核。要以突出经济许久发展,突出民生民利,突出量力可行的考核指标,科学设置对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建立重实效、重实绩的考核奖惩机制。三是优化项目服务,加强项目后续管理。进一步优化项目跟踪服务,主动解决项目落户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冲突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着重对未经批准随意以政府名义举办招商引资活动,重复签约、虚报浮夸、虚假宣扬行为,以及对招商引资“八不准”规定的执行状况等进行重点监督。

  四、强化督查,长期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督办,强化督查。要对违反科学发展的行为追究责任,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峻奢侈的,造成生态严峻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帐的,以及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整治不到位的,要肃穆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赐予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镇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不定时的对镇里的工程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长期落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整治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总结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状况汇报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二: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关于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问题专项方案关于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问题专项方案镇群众路线办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沐委群发〔2014〕20号)要求,现就“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盲目举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等问题。规范完善村级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严肃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二、责任分工本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镇党委副书记胡浩,整治时限为2014年9月。牵头部门:镇群众路线办协办部门: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党政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工作措施建立镇党委统一领导,镇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具体实施的绩效管理工作新格局。统一下达指标、统一组织考核、统一开展测评。(一)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考核。(二)统一组织目标考核。根据统一组织、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实行年度集中考核,切实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等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和考核指标及时修正机制,保证各项考核指标动态调整、科学合理。(三)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对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评价的内容,注重选拔培养自觉坚持和领导科学发展、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培养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干部。(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强财政监督,梳理排查信访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强化离任责任审计,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

  长久以来,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____饱受诟病,在这种现象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局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向和工作脱离实际。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___”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___”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从思想上磨开面子,树立正确政绩观。____指出,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干部应自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为民效劳的思想,特别是在贫困和欠兴旺地区的规划建立中,更多实地调研看一看本地的开展状况,多俯下身子听一听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多想一想真正促进开展的有效方法。自觉摒弃脱离实际、搞____的政绩工程和____。只有真正树立起正确政绩观,才能自觉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最高位置。

  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方法把好度。实事求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深化实际理解事物的本来相貌,也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握好各项工作的度。不管是贫困和欠兴旺地区的景观亮化设施,还是对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用一刀切此类简单粗暴的方法开展。把握好度,就要求我们全面客观地理解掌握实际情况,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化做好调查研究,注重用好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方法,立足详细地区各方面实际情况和每项工程的详细情况,通过全面解析作出正确的决策。

  用自我____精神整改落实,助推主题教育完美收官。从目的和效果来看,查改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纠正偏向的过程,所谓在查改问题的过程中,更应注意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为整改而整改、为纠偏而纠偏,甚至因此产生新的脱离实际问题。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解剖自己,检查审视缺乏,用从严、从实的态度对政绩工程、____进展检查和处理,保证整改措施获得预期效果。

  篇二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___”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___”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标准,加强催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____的“政绩工程”、“____”,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兴旺地区城镇建立中都有所发现,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治,稳妥有序抓好整治工作。

  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是加快城镇建立的重要手段,是翻开群众宜居宜业幸福通道,能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而一些地区背离实际,盲目举债、上工程,大搞“政绩工程”和“____”,追求“时尚、艺术、国际”化,以获得轰动效应。无视群众利益、群众疾苦,以致于使“民生工程”变成了“造景工程”,“惠民工程”变成了“劳民工程”。为了“面子”光鲜,甚至不惜破坏环境,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和资浪费,更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政绩工程”、“____”归根结底都是作风病,得治。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根本宗旨,牢记入党的誓言,牢记人民对美妙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的,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理念,以坚决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二是要扎牢制度的笼子。党的____报告把纪律建立纳入新时代党的建立总体布局,提出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立、思想建立、组织建立、作风建立、纪律建立,把制度建立贯穿其中”的新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写入党的根本大法。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立和反____工作机制体制,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篇三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___”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___”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笔者认为,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样做更有“面”。

  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无视经济社会的开展规律、脱离理论,搞违犯科学的瞎指挥和竭泽而渔的“____”、“政绩工程”的危害性。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狠抓落实,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守初心、担使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理论、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坚持从实际出发。必要的亮化工程可以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实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深化贯彻落实新开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经济开展现状和财力程度实际,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立和各项事业,把财力真正用到开展和民生急需领域,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立的重点,实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

  把握好整改的“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改,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违犯城镇开展规律、超出资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____”,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处理。对已建成的和正在建立的景观亮化工程,要分类指导,把握好整改中的“度”,防止在整改中一拆了事,造成新的浪费,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新的严重损失。要建立长效监视管理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加强催促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催促整改标准到位,防止出现偏向。

篇四: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范文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一、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我单位于××年××月至××年××月开展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整改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自查范围及方法

  在此次自查中,我们将自查范围确定为××××项目,重点关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质量、项目进度管理、政绩工程广告宣传等方面的问题。自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和不足:

  1.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超出预算、资金挪用等问题。

  2.工程建设质量存在问题:部分项目质量不达标,存在施工不规范、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等情况。

  3.项目进度滞后: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延误了工作进展和效果。

  4.政绩工程广告宣传不实:部分政绩工程广告宣传存在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等问题,对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自查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2.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建立质量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确保质量达到要求。

  3.项目进度管理加强:建立健全项目进度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按时完成。

  4.政绩工程广告宣传合规:对政绩工程广告宣传进行审核把关,不夸大事实、不虚假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和真实性。

  五、自查效果评估

  经过自查整改,我们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得到了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明显提升。同时,我们也获得了相关人员的认可和支持,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工作得到了改善和突破。

  六、总结经验和启示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认识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重要性,明确了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取得了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廉洁、高效。

  七、自查报告的提交和复核

  本次自查报告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并按规定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篇五: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城乡规划法草案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第一篇:城乡规划法草案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城乡规划法草案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对于一些地方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现状,24日首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城乡规划法草案规定了严厉的禁止性条款。

  草案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科学地划定规划区,并明确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城乡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法。

  根据草案,城乡规划是指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一个规划体系,调整的是城市、镇、村庄等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覆盖全部国土面积的规划。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行政区内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4日表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是严格实施城乡规划,防止一些地方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前提和基础。

  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层次规划的具体情况,草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主体和审批程序。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事权,分别负责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明确了规划的审批程序。

  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增强规划制定透明度的理念得到充分体现。为了保证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草案明确了规划制定的程序,要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将规划予以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作为城乡规划报送审批的必备材料;村庄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还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为了防止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草案要求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

  此外,草案还对各类规划的内容、期限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明确了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做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正。(来源:新华网)第二篇: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

  区xxx关于“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

  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

  为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把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作为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情况表明,我办能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科学决策,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我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xx区xxxx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动员,周密部署,自觉接受监督

  我办专门召开了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动员大会,就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同时,我办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还设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股室按照《xx区xxxxx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

  纠情况报送区有关办公室。

  目前,我办并未发现有关“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方面违纪违法的行为。

  xxx区xxxxxx办公室

  二O一x年x月x日

  第三篇: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

  XXXX镇卫生院关于“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为落实区纪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我院高度重视,把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作为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确保我院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内涵和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迅速组织自查工作,现将我院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砚池河镇卫生院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加强动员,周密部署,自觉接受监督

  我院专门召开了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动员大会,就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同时,我院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还设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科室按照《砚池河镇卫生院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各科室及各部门认真根据方案进行自查,后由本院整治工作小组再进行自查,实行双层检查制度,杜绝漏查及隐瞒等情况出现,(2)、对我院正在筹建的卫生院综合楼进行重点检查:我院综合楼于2013年年初筹建,经过区卫生局以及上级其他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通过公示招标等程序,严格履行各项手续齐全后才开工建设,经查我院综合楼工程手续齐全,各项制度完善,无任何的违法、违规及损害本地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存在。

  (3)、我院为服务性单位,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最高职责,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我们坚持热心、至诚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

  通过自查,我院能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证学习落实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以中央八项纪律为准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为目标,做到科学决策,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XXXX卫生院

  第四篇: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自查材料

  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自查材料

  为落实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按照整治要求,我局从是否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否存在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盲目“造城”行为,是否能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确保各项工作业绩的真实性等方面,对文体广新系统进行了认真梳理、细致排查。自查情况表明,我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宗旨,自觉履行各项职责,不存在违背科学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014年5月21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关于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桥江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结合南康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大力整治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等问题,引导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有限的财力用于最需要的民生领域、经济转型发展领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措施

  1.在全县开展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问题,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县发改委牵头)

  —

  —

  2.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审批和实施管理,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政府公共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其中项目审批从严执行选址、用地、节能、环保等前置程序,并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县发改委牵头)

  3.健全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县商务局牵头)

  4.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问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发生的严重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县统计局牵头)

  5.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以综合考评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方式,把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结合起来。(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

  三、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如实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10日前报县委“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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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督查整改阶段(9月11日—9月25日)。对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立即整改到位,并于9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县委“活动办”。

  四、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作为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依法依规整治。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纠正违规问题。

  3.严格责任追究。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县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举报电话设在县发改委项目办,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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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专项监督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持续推进《XX集团有限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落地,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提升改革综合成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监督重点集团纪委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方案落实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改革顺利进行。1.政治纪律方面,重点关注并坚决查处:妄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反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行为,或为该行为提供方便条件;搞山头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拖延改革;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请示报告等问题。2.组织纪律方面,重点关注并坚决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规避集体决策,违规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改革的相关决定;对有关的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扰、压制,或者将相-1-

  关材料私自扣压、销毁等问题。3.廉洁纪律方面,重点关注并坚决查处:借改革之名滥用职权、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侵吞国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靠企吃企、利用手中职权大搞利益输送、利益交换;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兼并投资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4.群众纪律方面,重点关注并坚决查处:在改革中不按规定进行党务、企务公开,侵犯职工群众知情权;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反有关规定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对涉及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慵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职工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5.工作纪律方面,重点关注并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应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产评估、资产转让、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等市场经济活动;泄露、扩散或打探、窃取工作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2-

  二、工作机制集团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纪检监督与出资人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职能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监督效能。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集团纪委将督察审计部专项督办、企业管理部月度行动台账作为专项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各职能部门应就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填写《XX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问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纪委,并将改革推进情况作为“大监督”工作联席会重点汇报内容和定期信息互通内容。2.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集团纪委加强对所属企业纪委专项监督工作的指导,发挥纪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机制作用,注重日常联系;所属企业纪委就专项监督中发现的本企业推进改革重要情况、问题及时向集团纪委请示报告。3.发挥巡视巡察作用。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范围。集团党委巡视组每轮巡视后专题报告改革推进落实情况,二级党委巡察办每年年底向集团党委巡视办专题报告巡察中发现的本集团及所属企业落实改革情况。在巡视巡察工作中,注重用政治眼光发现问题,从政治高度研判问题,强化结果运用,注重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更好推动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取得实效。4.开展专项调研检查。集团纪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可-3-

  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难点问题等开展专项调研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督促主体责任落实。5.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信访举报方式、纪委受理范围等做好宣传引导,及时规范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回应党员群众关切,完善有渠道能够反映的机制,营造有问题愿意反映的氛围,实行被动接访与主动出击相结合,拓宽问题线索来源。6.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决查处改革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既坚决查处改革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又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7.跟踪督促问题整改。集团纪委建立《XX集团有限公司改革三年行动问题动态清单》,动态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预警,通过纪检建议书、专项检查、巡视“回头看”、纪委书记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整改落实到位。三、工作要求本方案适用于集团纪委。集团所属各级纪检组织可参照本方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监督。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4-

  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组织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加强政治监督,在改革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2.把准职责定位,切实提高纪检监督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各级纪检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尽责的工作定位,既要完成自身的各项改革任务,也要全面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过程中必须持续深化“三转”,不能“包打天下”,不能用纪检监督代替其他监督,要与同级党组织同向发力,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发现问题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好纪检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改革任务。3.注重结合实际,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好干部撑腰鼓劲。各级纪检组织要在专项监督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监督,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坚决摈除形式主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5-

  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6-

篇七:企业开展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学习材料之二

  上级文件中列举的廉洁风险点

  在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颁发的《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中国石化资源和平台谋取私利的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业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等文件中都列举了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在工作、生活等活动中出现的一系列不廉洁行为,这些不廉洁行为也是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点。

  为了帮助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廉洁风险点,使大家把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风险与廉洁风险区别开来,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编辑了《上级文件中列举的廉洁风险点》学习材料,印发给大家。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检查。

  一、《廉政准则》中指出的廉洁风险点

  (一)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二)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1、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

  3、私存私放公款;

  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5、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6、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7、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四)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

  3、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4、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5、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6、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7、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8、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

  9、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0、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1、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3、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5、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行为

  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物资采购、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2、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3、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八)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

  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虚报工作业绩;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5、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二、《若干规定》中指出的廉洁风险点

  (一)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1、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3~

  3、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4、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5、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6、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7、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1、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3、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4、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5、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7、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三)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

  1、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4~

  关系人经营;

  3、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6、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四)奢侈浪费,违反规定进行职务消费行为

  1、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2、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3、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4、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5、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6、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7、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五)不注重自身修养,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1、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2、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3、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4、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5、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6、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7、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中国石化《十条规定》中指出的廉洁风险点

  1、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设立或参股与中国石化相关的油品、炼油化工产品、油气田工程承包、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机构;

  2、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建设、租赁、参股、买卖、承包或委托经营加油(气)站、油库(仓储)等;

  3、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代替客户提取、保管提油(货)卡(单)及任何有价券证(票),代替供应商保~5~

  管货款及任何有价券证(票);

  4、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用其权力或影响力,直接或通过供应商、请托人向中国石化推销(代理)原燃料、设备、工具等;

  5、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授意、推荐或指定请托人为工程承包商、分包队伍或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指定工程工艺技术专利商,指定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构配件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和内控规定,授意、指使、强令对外出租、出借单位银行账户,利用单位账户套取资金,违规使用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鉴,非法融资和集资,违规提供担保、拆借资金,违规向供应商预付款项,违规提高客户信用额度,指定相关中介机构、购买或推销保险等。

  7、领导干部违反对外投资有关规定,违反决策程序向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与外部投资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

  8、领导干部泄露招投标标底、产品调价、核心技术、股权交易、资产收购(租赁、处置)等内部信息和商业秘密。

  9、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权力或影响力,投资或者经营与本企业形成同业竞争且损害中国石化利益的业务。

  10、领导干部兼做第二职业,在中国石化之外的同类型企业、关联企业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关系的生产经营、物资(商品)供应、建设施工、信息技术、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等单位或中介服务机构兼任职务。

  四、集团公司《监督办法》中指出的廉洁风险点

  (一)一般物资采购供应业务中的风险点

  1、违反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六条禁令的。

  2、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泄露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3、物资需求计划编报不准、审核不严,造成物资大量积压的。

  4、在供应商准入、选择等方面弄虚作假,严重违规的。

  5、疏于采购过程控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6、违规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继续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的。

  8、违反规定,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的;~6~

  未进行资信调查,盲目与对方签订合同以及因疏忽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9、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二)工程建设项目业务中的风险点

  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规违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2、设计过程中有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行为的。

  3、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4、招标投标中泄露标底,串通投标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弄虚作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违规分包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有截留、转移、挪用、拆借项目资金或侵占、贪污工程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8、违反规定,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的;未进行资信调查,盲目与对方签订合同以及因疏忽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9、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三)资本支出业务中的风险点

  1、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自行审批投资项目的。

  2、违规超计划或安排计划外项目的。

  3、弄虚作假、违反决策程序审批项目的。

  4、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施工单位谋取私利的。

  5、违反规定,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的;未进行资信调查,盲目与对方签订合同以及因疏忽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四)财务业务中的风险点

  1、擅自对外融资或向未经核准的金融机构融资的。

  2、擅自突破授信额度的。

  3、擅自对外担保或拆借资金的。

  4、擅自对外投资的。

  5、隐瞒、截留、转移、挪用企业资金的。

  6、违规交易和处置资产/产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

  7、违反规定,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的;未进行资信调查,盲目与对方签订合同以及因疏忽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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