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问题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存在不足
意识形态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落实党委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体责任,建立起党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监督有效、利益统一的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党的领导地位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正常运转。然而,在实践中,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诸多不足,影响了其落实效果。本文就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
一、责任层次不明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必须明确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对责任进行严格划分。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党委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党委仅仅是形式上成立了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但却缺乏切实可行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这导致很多具体工作交给了宣传部门和普通干部去处理,党委没有具体的工作落实,出现了责任层次模糊的情况。
二、责任制度缺失
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建立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然而,实际运作中,相关制度的落实缺陷则成为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的一大问题。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对意识形态责任并未充分认识,缺乏相关制度引导,工作中常常抢夺资源,进而导致工作混乱。此外,也存在于责任人员责任缺位、工作方案不落地等制度性问题,导致落实效果欠佳。
三、执行力不足
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最大的难点之一在于执行力不足。有一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盘根错节的问题根治,需要长期耐心的劝导教育。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往往流于形式,出现推事不行、行事不该的现象,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力,也未能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更多的行动指导。
四、监督不力
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执行需要严格的监督制度支撑。不过,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监督责任不彻底也是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不足的方面之一。既未对工作内容和执行力度严格管理,也未对工作方案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明确的督导,最终导致管不了问题、管不了人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实际效果。面对这些难点,建议健全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机制,以明确的责任落实制度为基础,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执政理念,完善对重点人群的教育宣传和引导,大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力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的理论创新和理论创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