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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活动相关规定(8篇)

时间:2024-09-06 12:0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员活动管理,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提高组织凝聚力,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是组织凝心聚力、提高组织凝聚力,促进组织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象是全体党员,包括普通党员、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由党组织制定,经党组织会议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五条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相适应,符合党员的特点和组织实际,健全和完善党员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党员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党员奖惩纪律、党员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

  党员活动管理制度应当以实践检验和不断完善为基本特点,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新性。

  第八条

  全体党员在党的活动中都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

  党员组织生活

  第一条

  党员组织生活是党员围绕党组织的中心任务而开展的交流和研讨活动。

  第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以每月一次为宜。如特殊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应当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和党组织的工作任务而确定。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第五条

  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

  第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重党员工作交流,增强党员之间的团结和协作,提高党员的工作效率。

  第七条

  党员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应当多样化,如专题报告、座谈讨论、小组讨论、辩论比赛等。

  第八条

  党员组织生活应当注意处理好党员思想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搞消极、浪费和无效的活动。

  第九条

  党员组织生活的具体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由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

  党员学习教育

  第一条

  党员学习教育是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和思考,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

  第二条

  党员学习教育应当注重思想政治理论和现实问题相结合,立足于所在党组织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党员学习教育应当注重系统性和连续性,既要抓大政治、大方向、大原则的学习,也要抓具体问题、具体政策、具体情况的学习。

  第四条

  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也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应当多样化,如党课、政治讲座、读书报告、专题讨论等。

  第六条

  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机制应当健全完善,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

  党员学习教育的评估机制应当健全完善,及时总结党员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

  党员学习教育的成果应当切实转化为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

  党员奖惩纪律

  第一条

  党员奖惩纪律是根据党的章程和党的规章制度,对党员的政治表现进行奖励和惩处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二条

  党员奖惩纪律的奖励对象是在党的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背

  硬骨头,忠诚老实、积极努力的党员。

  第三条

  党员奖惩纪律的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决定、奖金奖品、奖状奖牌等。

  第四条

  党员奖惩纪律的惩处对象是在党的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党的纪律,不守党的纪律,严重损害党的利益和形象的党员。

  第五条

  党员奖惩纪律的惩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第六条

  党员奖惩纪律的实施机制应当健全完善,确保奖惩公正准确。

  第七条

  党员奖惩纪律的评估机制应当健全完善,避免主观随意和随意主观。

  第五章

  党员联系方式

  第一条

  党员联系方式是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的一项常规工作。

  第二条

  党员联系方式的实施内容包括个人联系、信件联系、电话联系、网络联系等。

  第三条

  党员联系方式的实施方式包括定期联系、不定期联系、即时联系等。

  第四条

  党员联系方式的实施要求应当经常联系、定期联系、及时联系、主动联系。

  第五条

  党员联系方式的效果评估应当注意组织性、关系性、发展性,不得搞形式、表面。

篇二: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

  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

  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

  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

  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检查和考核

  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3、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4、考核:

  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

  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

  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

  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

  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

  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

  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

  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

  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

  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

  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

  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

  党支部提议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

  党员大会审议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

  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

  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

  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栏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

  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

  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

  实施方案公开

  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群众评

  议;

篇三: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

  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

  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

  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

  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

  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检查和考核

  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3、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4、考核:

  (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

  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

  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

  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

  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

  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

  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

  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

  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

  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

  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

  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

  党支部提议

  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

  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

  党员大会审议

  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

  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

  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

  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栏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

  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

  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

  实施方案公开

  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篇四: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工作

  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活动主题和内容:根据党组织的需要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和具体内容。主题可以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心工作等相关,内容可以包括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史、党的创新理论等方面内容。

  2.策划活动形式和安排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题党日的活动形式和时间安排。活动形式可以有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党史教育、参观考察等,时间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安排,通常是每月举办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频率。

  3.筹备活动场所和设备: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确定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并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场所可以选择党组织的会议室、党员的家庭、团体的活动场所等,设备包括投影仪、音响设备、学习资料等。

  4.组织活动参与人员: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组织党员参与主题党日活动。可以通过通知、召集等方式向党员组织活动,鼓励党员参与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安排活动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表:制定活动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表,包括开场、讲座、讨论、总结等环节,并在活动前向参与人员进行宣传和预告。

  6.总结和评估活动效果: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后续活动的改进提供依据。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征集参与者对活动的评价和意见。

  总之,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工作需要对活动的主题、形式、人员、时间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组织,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实际效果。

篇五: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制度

  第一篇:党员活动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基层党支部中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28日为党员活动日

  二、主要内容:

  1.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过好组织生活;

  2.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经济管理知识;

  3.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和联系群众活动;

  4.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鉴定等;

  5.开展文体活动和义务劳动。

  三、党员活动日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做好考勤、党员活动情况的详尽记录,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半年内党员请假1次的,党支部及时为其安排补课;请假2次的,由支部书记负责找党员谈话;请假3次以上的,党支部落实专人谈话。党日活动期间,党员无故缺席的,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党委每月随机抽查基层支部开展这项活动情况,每季度普查一次,并建立定期分析例会制度。

  第二篇:党员各类活动制度

  党员各类活动制度

  付家店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一、时间与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有紧迫问题,可随时召开,其内容是讨论支部工作、决定组织发展、表彰处分党员及支部机构调整等问题。

  2、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奖惩及支部发展工作、群众工作,听取校长学校工作的汇报,讨论学校改革发展事

  项,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

  3、党小组会: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对于支部各项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4、党课: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

  二、要求:

  1、会上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允许成员发表和保留不同意见。

  2、会前做好准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写好发演讲稿或发言提纲。

  3、认真听取别人发言,做好有关笔记、记录等。

  4、每个党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课,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请假,全年出勤率在80%以上。

  付家店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包括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交流思想、检查党风党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

  2、要不断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是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

  (2)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3)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一次。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课教育一年四次,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

  (4)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

  4、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是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或解决支委会成员在思想作风上和工作上的问题,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的会议。要开好一年一次的支委会民主生活会。

  5、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及时向党组织请假。

  付家店中心校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每月10日为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讨论本支部的计划和措施。

  2、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党支部工作。

  3、组织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

  4、组织和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

  5、处理党务工作。

  6、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非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等。

  7、对党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养和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促进

  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8、进行适时的主题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和“双结对”工作。

  付家店中心校党员学习制度

  一、目的要求

  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是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和前提。学习制度从党支部集中理论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两个方面入手,围绕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的执行和学习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等三个环节,保证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体内容

  1、制定学习培训计划

  ⑴、按照局党工委对学校中心组及党员学习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把党员学习纳入工作总体安排。每年年初制定全校党员学习意见,每学期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年终做一次小结。每年组织一次全校党员参加的专题考察学习活动。

  ⑵、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工委统一安排,每学期制定符合支部实际情况的教育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培训内容。

  ⑶、党员个人根据党支部安排,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并报所在党支部备案。

  2、完善学校中心组学习制度

  ⑴、中心组每两周组织学习1次。

  ⑵、中心发言人要撰写专题发言提纲;学习中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讨论;班子成员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⑶、班子中党员每年给教职工党员上1次党课。

  ⑷、班子中党员除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外,过好双重组织学习生活,同时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

  3、实行支部“学习日”制度

  ⑴、党支部每两至三周组织一次学习,学习时间为周五上午10点——12点。

  ⑵、支部每次学习要做好准备,保证学习时间,不得无故挤占。

  每次学习指定中心发言人,学习过程切实做好记录。⑶、党员个人自学自行安排,每学期读一本书,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每学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4、建立考学评学制度

  ⑴、每学年由党支部组织一次对党员的考(评)学,采取书面测试、查阅笔记(会议记录)等方法。

  ⑵、考评结果与党员民主评议、支部先进评比挂构,以促进学习,提高效果。

  ⑶、党支部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典型事例,每学期组织一次分析论,从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推动工作。

  三、学习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党员学习培训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党支部书记是学习培训活动的责任人。

  2、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为主要内容,倡导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学习,促进党员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不断提高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

  3、创新学习培训载体。通过举办专题交流、组织读书会、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互动教育与自我教育、集中教育与平时教育、阵地教育与随机教育相结合,加强实践学习和实践锻炼,多管齐下,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提供学习的立体平台,增强学习培训的时代感、新鲜感。

  付家店中心校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是要求党员共同遵守的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规程,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接受党组织监督和教育的一种方式,党组织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

  2、要提高党员坚持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要求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

  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以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3、党员本人或发现别人思想和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做自觉回报的模范,不当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5、党支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做好记录,定期研究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关心党员的生活,支持党员的正当要求。

  付家店中心校“党员教书育人示范岗”制度

  1、每位党员教师至少联系一个班级和一个学生作为自己的责任区。

  2、党员教师要深入教师、学生的生活、学习,了解他们的心理变化以及思想状况,对教师、学生的思想、行为规范、学习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

  3、每位党员要及时记录对教师、学生的教育谈心活动情况,以关注教师、学生的发展过程。

  4、通过建立联系制度,管好自己的责任区,激励教师、学生健康成长,让教师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党员的人格魅力影响教师,感染教师,塑造教师。

  付家店中心校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的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加纳党费,不仅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要教育党员明确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

  2、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支部可以允许他委托其他同志或家属代交。

  3、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如因公或因事外出等原因,本人按月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支部可以允许其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

  新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党费。

  4、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应按中央有关规定交纳党费,不得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应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在查明情况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予以除名的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费必须有专人收缴,定期公布。支部制定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时应认真登记入册,逐月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交局教委党委。全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书面公布,年终向支部大会报告全年党费收缴情况。

  付家店中心校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关心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设立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接待师生员工和家长,公布联系电话,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改进学校工作。

  3、党员在组室内,适时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联系的主要内容为: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和学校发展规则、工作思路;

  (2)征求对党支部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3)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2、经常主动了解群众(包括结对的退休教工)的思想、生活等情况,给予热忱地关心和帮助。

  3、党员与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要经常化,负责联系党员要定期向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汇报联系对象的情况,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党员与一般教师的联系至少一学期一次。

  (2)联系情况要及时填入《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登记表》向党支部报告。

  4、支部定期召开会议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评议。

  付家店中心校党员责任区制度

  1、加强党员责任区工作,每年由支部确定并公布党员责任区及负责人名单。

  2、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责任区的工作职责,把责任区所属各处(室)的工作带好。做到责任区内党员人人有联系人,群众人人有负责的党员。

  3、党员责任区的工作职责为:

  (1)征求对党支部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2)了解学校有关工作在责任区各处(室)内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各处(室)自身工作的情况,探讨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将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学校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3)对群众思想中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和校领导反馈,并对如何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出谋献策。

  (4)对联系人要多关心、多帮助,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重要工作安排,做好责任区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对各处(室)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5、党支部每年要对责任区工作总结一次。

  付家店中心校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促膝谈心,交流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

  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民主生活会,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改正缺点和错误,当好群众的公仆。

  7、民主生活会要有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付家店中心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也是对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时间:

  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两次。

  三、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四、要求:

  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五、评议程序:

  1、党员在年级或教研组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2、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专题)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结果。

  4、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应和态度。

  5、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注: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党教代会群众代表(工会中群众委员)组成。

  第三篇:党员活动制度

  中共崇信县锦屏镇铜城中学党支部员会

  党员活动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好党员活动日,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二、党员活动主要包括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进行创先争优、义务劳动、知识竞赛、教育调研、社会考察等有益活动;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等。

  三、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党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处理。

  五、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有意义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性在岗位闪光”“党员示范岗”等党性实践活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

  六、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员活动登记制度,党员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第四篇:党员活动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好党员活动日,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二、党员活动主要包括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

  活,进行创先争优、义务劳动、知识竞赛、慈善捐款等有益活动;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等。

  三、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一

  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党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

  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处理。

  五、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有意义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各类党性实践活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

  六、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员活动登记制度,党员如有正当理由不能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

  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第五篇:党员活动等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

  坚持每月一次党日活动,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有:组织党员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请示、决议,向党员分配工作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组织观看党员远程教育节目或外出参观学习。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两个月上一次党课。

  民主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组织领导班子、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查找问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会。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每三年内至少发展1-2名新党员,并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书记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应定期或不定期找其谈心,并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党支部对要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并落实专人进行培养帮助。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输送,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时,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开会。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方可形成决议。

  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一般至少联系二户以上群众。

  2、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济困难户或缺劳户、家庭或邻里不和户、帮教对象等。

  3、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群众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进行法制、计划生育教育;传授科学知识、传递信息、介绍致富经验;了解和关心被联系户的生产、生活和思想情况。

  4、每个有联系任务的党员,每月向党支部(小组)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评比。

  5、党支部要把党员联系户活动的实绩作为对党员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管理工作需要公开的项目和内容是:

  1、财务收支账目:主要公开集体经济各项收入,各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优抚、救灾(济)款物发放:主要公开优抚、救灾(济)款物发放:主要公开优抚、救灾(济)款物发放对象、数额;享受低保的对象、金额。

  3、宅基地审批:主要公开宅基地申请户和批准建房户名单、时间、地点、面积(包括原有宅基地情况)、违法占地建房处罚等。

  4、计划生育:主要公开计划生育指标(包括照顾生育二胎)条件、办法、对象、计划外生育处罚等。

  5、集资项目:主要公开村民会议“一事一议”确定的集资项目、集资办法、集资情况等。

  6、村委会或多数村民认为应公开的其他事项。村务公开方式:利用村务公开栏,一般村务每季度公布一次,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随时公开,重大事项要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及时公开。

  民主选举制度

  1、村委会主任、委员和村民小组长任期届满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村委会主任、委员缺额时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补选。

  2、年满18周岁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必须参加选举大会,履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把符合任职条件的、群众信赖的人推荐出来。

  4、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方式进行。

  5、选举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候选人公开,候选人政绩公开,选出的干部要报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备案。

  村干部廉政制度

  1、要求真务实,带领群众治穷致富;不浮夸虚假,做表面文章。

  2、要坚持改革开放,加快发展;不得过且过,只守摊子,不思进取。

  3、要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不只顾自己利益而不关心群众疾苦。

  4、要自觉接受监督,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不当特殊党员,脱离群众。

  5、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请客送礼。

  6、要任人唯贤,办事公道;不搞亲疏,厚此薄彼。

  7、要严守财经纪律;不贪占便利,铺张浪费。

  8、要按上级规定收费缴税;不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9、要带头移风易俗;不信教,不搞迷信活动。

  10、要保守党的秘密,不信谣传谣。

  村会议制度

  1、村民会议:全村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会议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召开并主持,每年至少两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每户派代表参加,主要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2、村民代表会议:每10-15户左右选一名代表,每届任期三年,与村委会同时换届改选,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民代表会执行主席主持,研究本村的重大事项,公开村务情况,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

  3、村委会办公会议:由村主任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主要汇报、检查和研究工作,每月至少召开。

  4、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意见,落实村委会布臵任务和本职工作。

  5、村民小组会议: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召集主持,本组村民或户派代表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主要传达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村委会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委员工作报告制度

  1、每季度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主要报告村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对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村支部、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办理、落实情况。

  2、上半年向村民代表会报告一次工作。主要是总结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讨论确定后半年工作计划及措施。

  3、年终向村民会议作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主要报告本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重大村务活动、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的完成情况。

  4、工作报告会由村民代表会主席主持召开,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1、村民民主评议干部会每年底召开一次。

  2、村民民主评议会议由村民代表会主席主持召开,村委会成员及

  全体村民代表参加。

  3、评议前,由村组干部进行述职报告,村民代表听取报告,然后进行评议。

  4、评议内容:村组干部的工作政绩、公仆意识、勤政廉政、履行职责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5、收集听取村民、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组织村民代表对村组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评。

  7、对评议出的不称职村组干部,要启动罢免程序,依法罢免。

  档案管理制度

  1、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村文书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文书档案,各级党委、政府下发的文件等要登记编号、归档、装订并保管好。

  3、整理好全村村民的户口簿,财务收支凭证,土地承包和各种会议形成的决议记录以及形成的其他材料,装订存档。

  4、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各类档案,不准擅自涂改、撕毁,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出借或携带外出。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烤火、取暖,应备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设施。

  6、档案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制度,不得玩忽职守。

篇六: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阵地规章制度

  《党员活动阵地规章制度》

  党员活动阵地规章制度是指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内民主生活而制定的具体规定和制度。这些规定和制度旨在规范党员活动,促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和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党内生活的丰富多彩和活跃开放。

  党员活动阵地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党内活动场所的管理。包括对党员活动室、党课教室、党员学习活动中心等党内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确保其安全、整洁、卫生,保证党员进行学习、交流、讨论的良好环境。

  2.党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规定。规定党员活动应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重点为内容,以党员会议、党课、党内讲座、主题活动等形式为主要方式。同时,要求党员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意义,不断提升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党员活动的时间和安排。制定党员活动的时间表和安排,确保党员活动的定期性和连续性。同时,注重党员活动与党组织工作的结合,使党员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党员活动的纪律和规范。明确党员活动过程中的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规定党员在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则和行为准则,保持党内活动的秩序和规范。

  《党员活动阵地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利于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促进党内民主生活的开展,有效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内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骨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七: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丰富党员的业余生活,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党员活动室是由本支部为党员提供的一个公共休闲、学习、交流的场所,仅供本支部党员自愿参加,并且自觉遵守党员活动室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党员活动室的管理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和运作党员活动室。

  第四条

  党员活动室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党员集会、学习交流、党性教育、志愿活动等。

  第五条

  党员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五天,具体时间由支部委员会确定并告知党员。

  第六条

  党员进出活动室需出示党员证,在活动室内须佩戴党徽。

  第七条

  党员活动室内禁止吸烟、噪音、赌博、斗殴等不良行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室内设施。

  第八条

  党员活动室内设有图书阅览区、电视观看区、小组讨论区等供党员使用,使用期间需保持整洁,离开时务必清理干净。

  第九条

  党员活动室设有专门负责管理的党员活动室管理员,负责协助支部委员会管理和维护党员活动室秩序。

  第十条

  党员活动室定期举办党性教育、主题活动等,党员参加期间应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

  党员活动室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问题,应当及时向党员活动室管理员反映,由管理员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党员活动室接受党员监督,党员有权就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情况进行投诉或建议,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三条

  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经支部大会通过并报党委备案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党员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支部委员会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并通报支部全体党员。

  第十五条

  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支部委员会所有。

  第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八:党员活动相关规定

  

  党员活动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妥善处罚不合格党员,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使广大党员成为自觉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努力奋斗的先锋战士。根据中共中央[198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校机关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3、民主评议党员可采取党员自评、互评,也可请党外有威信的群众参评,以及填写民主测评表等办法,具体评议方法根据上级党委的指导,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主要是党员近期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揭露矛盾、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二)党员发展制度

  1、要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工作方针,严格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坚持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的每个党员都要在广大职工中宣传党的章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对党的认识,使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同志积极要求入党。

  3、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其所在部门党小组要积极帮助他们,对表现突出的要重点培养,党支部要指导他们的学习,使他们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

  4、培养对象必须自觉定期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汇报,一般每季度一次,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对一个时期形势、中心任务的看法及态度,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体会。个人利益同革命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态度,自己当前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保证。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要认真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对申

  请入党的同志进行思想摸底、分类、排队,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的重点培养对象,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而后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其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定期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登记表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并保管。

  6、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工作,确认成熟后,按照组织部《发展党员细则》由支部将本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表材料、党内外群众讨论意见、考察报告一并上报区直党委审查同意后,可按程序填表、审批。

  7、对已批准的预备党员,介绍人、小组、支部还要进一步考察培养,定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及时讨论其能否转正,符合正式党员条件的按时上报校党委批准。

  8、党支部要重视一线人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对于他们要热情帮助积极培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优先发展基层人员入党。

  (三)党日活动制度

  为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党员的组织观念,使党员的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特制订党日活动制度:

  1、活动时间、要求

  (1)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

  (2)每次学习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3)不得随意改动、占有活动日;

  (4)活动日时间不准迟到及早退。

  2、主要活动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英模事迹;培养党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树立正确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三讲”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培养党员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

  (2)开展寓教于乐的集体活动。

  (四)“五好”支部标准

  1、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一个党性强,作风正,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有较高威信的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积极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党组织在党员干部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培养锻炼一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政治信念坚定,业务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在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能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民主双评、“双学”、“三个三”和“创四优机关,争当好公仆”活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党员活动室配套齐全。

  3、建立一套好的党建工作制度。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廉洁自律等制度健全;党组织能够按期换届选举,党务工作人员的选配、培训、交流工作得到重视;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

  4、完善一个好的党内监督机制。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职责和措施落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能够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制止、查处;政务公开达到经常规范。

  5、培养一种好的机关作风。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干群关系融洽,团结协调气氛浓厚;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为群众、为基层服务意识强;纪律严明,工作秩序优良,干部职工政治稳定,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廉洁奉公,办事效率高。形成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好作风。

  (五)“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其主要议题是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支部工作计划,支委会工作报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安排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以及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问题,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委员大会。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如有重要问题急需讨论,可随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的问题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完成业务行政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发展党员,推荐干部,以及对党员的奖惩等。

  3、党小组会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小组会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根据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范围,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4、党课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党员教育规划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一次,也可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党员学习,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党建理论、时事政治以及上级安排的党员教育教材,授课形式可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即请授课老师到校里授课和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各种党课培训班,也可以利用电教等工具自行进行学习,上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乐平中学党总支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