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晨阳文秘网>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2022年班组长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时间:2022-12-14 17:45: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班组长考核管理办法(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班组长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公司基层班组建设,规范班组长任职资格管理,切实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班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班组建设等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并严格按照“四按”原则组织生产。

3.开展本班组技能培训工作,配合本单位培训员做好各类培训及师带徒等管理工作。

4.负责现场日常6S管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本班组班前班后会议,并做好记录。

    、任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独立工作)以上本工种(岗位)工作经验,并且具有高级技术工人以上技能等级,本科以上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二年以上本工种独立工作经验)。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能够熟练掌握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和实际操作技能,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熟悉本工种(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5.服从组织领导,工作坚持原则,做事公平、公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6.新聘任的班组长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五十五周岁以上班组长不再聘任。

三、聘任原则

1.按照班组长任职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资格审查后,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对符合竞聘条件的员工进行公示,并组织考核(面视)和民主评议,合格者履行聘任程序。

2.由所在单位推荐,个人申报确定人选,对符合竟聘条件的,采取无记名投票和民主评议等方式选举,得票数60%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履行聘任程序。

3.经公开招聘和民主选举等方式选出的班组长,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任命。班组长的综合考核(考核表附后)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岗位培训

1.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劳动组织管理为主,以班组长安全培训教学为基础,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现场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内容。

2.培训课时4-8学时。

3.新聘任班组长初次培训在1个月以内进行,以后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4.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档案,每人一档,并把班组长任职期间培训考核、定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及时记录档案。

五、考核管理

1.根据班组长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部会同质量监管部、生产组织部、安全生产监管部、企业发展部部门等定期(季度)对其进行考核。

2.基层班组人数最多不超过二十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有徒工的,需签订“师徒安全包保协议”,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奖励。

3.公司统一制定班组长津贴标准。月津贴按综合考核成绩给予。

1)考核成绩在60-80分者,班组长津贴为100元。

2)考核成绩在81-90分者,班组长津贴为200元。

3)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按成绩排名前30%者,班组长津贴为300元,余下津贴为200元。

4)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班组长进行定期考核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及时调整。

5)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公司继续聘任。

6)班组连续三年在综合考核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率在5%以下、无安全事故、无违记记录的班组,公司给班组长嘉奖300元。

六、解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聘其班组长职务:

1.带头违章作业的,安排无上岗证人员顶岗作业的,对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昌险作业的行为不制止的。

2.因班组长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质量、设备等重大事故的。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

4.定期考核(2次以上)、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

    七、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班组长考核领导小组,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管理,确保班组长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考核领导小组:

 长:XX

副组长:XX

 员:XX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班组长任职资格的管理,各单位负责班组长任职期间的日常考核管理。

2.严格规范班组长任职资格审查、安全培训、职务任免、综合考核等管理制度。

3.提高班组长管理层次,将班组长工作经历列入公司基层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条件。

4.加强班组长后备人才培养,将每年新分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生产一线班组实践锻炼,鼓励有学历的毕业生竞聘班组长岗位,不断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