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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年(3篇)

时间:2024-09-13 12:0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人大会议

  

  2020两会主要内容

  2020年全国两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人大会议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其他、政协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民法典草案。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补选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秘书长。、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今年两会主要通过了《民法典》,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篇二:人大会议

  

  知识影响格局

  格局决定命运

  在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经县政府同意,今天召开一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刚才,XX和XX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议程安排,我讲两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严格落实了“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政府领导责任。X届人大X次会议结束后,县长X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政府各位副县长对分管领域办理工作认真把握、及时决策,对一些关键环节和部分建议提案亲自协调办理。县人大、政协适时听取代表委员们的反馈信息和意见,政府及时吸纳并改进。二是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程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实施,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三是落实政府督查室督办责任。政府督查室上下联系、沟通协调,开展联合督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二)切实把好了“三个关口”。一是把好“交办关”。县政府完善工作思路、认真分解落实、制定可行措施,确保建议、提案得到落实和解决。二是把好“承办关”。承办单位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密切协作,做到重点问题认真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全力办,真正解决问题、落实问题。三是把好“答复关”。在答复环节,对承办部门答复意见进行认真把关、严格时限、有效落实,确保答复率、满意率达100%。

  (三)全力做到了“三个沟通”。一是加强“办前”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真实想法,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办理精准性。二是加强“办中”沟通。主动向人大、政协和代表、委员们反馈办理情况,对需要逐步解决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并及时做好解释说明,确保办理实效。三是加强“办后”沟通。在答复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充分沟通,做到答复全面准确、切合实际。

  总之,去年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办理

  知识影响格局

  格局决定命运

  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限于县政府财力,对一些投资较大项目,需要通过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逐步解决。二是个别建议、提案由于审批权限在省、市,目前县本级无法解决,需积极争取。三是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答复过于简单,办理工作进展较慢,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四是个别单位与代表、委员们沟通不够,没有很好地与代表、委员们协商解决办法。涉及多个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还存在着沟通不畅、协同不够问题,导致办理措施不够具体、答复意见不够全面。针对上述问题,各承办部门一定要端正态度、认清责任、找出差距,切实把今年县“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提案办实、办细、办好。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县人大、政协转交建议、提案共X件,县政府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将这些建议、提案分解到X个部门和单位。希望各承办单位对号入座、认真研究,在领取任务后,把这项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办理任务。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保证“四方面”。一是在认识方面要提升。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高位推动。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每一项建议、提案扎扎实实办妥办好。二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要强化。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不要当甩手掌柜,特别是一些重要建议、重点提案,主要领导要静下心思、沉下身子,认真研究部署、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三是在责任落实方面要到位。县政府将继续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全县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评体系,侧重对满意率、办结率、办结效果、办理数量、重点件等方面的考核,加大责任落实、提高办理实效。四是在工作进度方面要加快。今年建议、提案答复的最后时限是X月X日,各承办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加快推进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在优化流程上狠下功夫,做到“三优化”。一是优化工作举措。要在方案制定、走访协商、审核答复等环节上深入研究、优化方式、缜密安排,所有答复件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上报。二是优化办理机制。要总结过去办理经验,完善现场办理、联合办理、公开办理等制度,同时坚持办理工作有所创新、有所优化。三是优化沟通方式。要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工作,主办单位要充分

  知识影响格局

  格局决定命运

  发挥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提供协办意见,确保答复完整全面。

  (三)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实现“三提高”。一要提高“三率一化”。提高与代表、委员们的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和办理工作的规范化。今年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保持,努力使“三率”达到100%。去年有个别承办单位的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不规范,今年务必引起重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二要提高办理质量。今年代表、委员们所提的建议、提案点多面广、难易有别,要分类做好办理工作。对已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

  对初步具备条件但还存在一定困难的,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代表、委员们沟通情况、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办复后,要及时做好“回头看”工作,继续跟踪走访、随时掌握情况。三要提高督查水平。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同人大人事委、政协提案法制委的联系,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要求,完善联合督办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着力解决办理不规范、“重答复,轻落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代表、委员们“被满意”现象发生。

  同志们,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承办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效能,做到责任再强化、任务再量化、工作再细化,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向代表委员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篇三:人大会议

  

  2020两会召开时间和结束时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5月21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全国两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2020年5月28日15:00,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5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5月20日,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介绍,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5月27日闭幕。

  2020年5月21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2日上午开幕,28日下午闭幕。

  2020年5月24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2020年计划报告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以下简称计划、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这两份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

  2020年5月28日15:00,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