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在全市法治工作暨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安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1.2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县政府文件
省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定安县政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县各单位、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96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
顿必修内容,开展政法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全县政法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9次。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冯云飞县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2021年组织召开中共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确定74项整改任务。对县直各部门和各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察,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压实责任落实。
3.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中共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中共定安县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方案》。紧密结合定安“十四五”规划纲要、2035年远景目标要求和大部制改革实际,组织编制《法治定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方案的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权限,2021年认领实施37项事项,同时制定我县赋权方案,将老人证等36项高频事项赋权乡镇,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参照中
央和省级清单要求,实施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83项,以“承诺”代替“证明”。直接取消审批事项30项,审批改为备案3项,优化审批服务641项,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精简注册登记材料,取消提交住所证明手续,企业开办时间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办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2021年,全县新增商事主体5798户,其中企业1269户,个体工商户45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
2.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构建“四个一”办事平台,建立“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事务、交通环保和工改3个综合窗口,将20个单位552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窗办理,统一窗口出证,进一步缩短等候时间,提高群众办事体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审批事项可网办率达95%。实行“一张审批网”,2021年我县使用“一张审批网”受理办件共29789件,办结28637件,事项提前办结率达到98.03%。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将各单位570个业务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明确审批权限,并对划转后的事项梳理压缩,共减少543个环节,压缩3428个工作日,压缩时限达到45.4%,进一步简化、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时效。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制定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工作,纾解企业反映强烈的瓶颈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县登记在册共24家行业协会商会,其中5家收取会费,采取自愿缴纳会费原则。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651万元,5家企业享受自由贸易港15%企业所得税优惠。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支持县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担保业务。截至2021年底,我县现有涉及中小企业贷款3笔,贷款额350万元,共拨付2021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8.8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人295万元,直接带动100余人就业;拨付政府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发放“政保贷”贷款2450万元。
4.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增量和存量政策文件及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县22个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其中实行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的单位有1个、起草部门自我审查的单位有1个、起草部门自我审查+内部特定机构复核等审查机制的单位有20个。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审查政策文件,审查增量文件50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文件47件。
5.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县直各部门、各镇均开展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守信意识,全县政府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全力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倒逼窗口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加大问题整改推进力度,成功完成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和隐性债务化解。偿还无分歧账款40.33万元,偿还分歧账款10.88万元;完成隐性债务化解172.92万元,超额完成本年度化债任务。建立项目建设“红黄黑”挂旗管理机制,对全县104个重点项目、18家项目责任单位挂旗,以制度创新破解项目推进难问题。认真开展“查破促”活动,2021年全县80家单位在两轮堵点问题排查工作中共查找、认领堵点问题491个,办结459个,办结率93.48%。
6.着力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各单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共排查出历史遗留问题295个,其中资金类问题80个、资产类问题85个、人员类问题24个、其他类问题106个,涉及用地、工程款拨付、接待费未结清、人员编制、房产证办理等多个方面。已解决问题113个,未解决问题182个,化解率为38.3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7.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实体、12348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工作
站接待群众来访560人次,12348热线解答法律咨询9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件,办理公证件652件,律师进行认罪认罚见证192人次。聘请26名村(居)法律顾问,实现126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居)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1年海南省村(居)法律顾问现场会在定安顺利举办,我县荣获“2021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8.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有序推进生态环保“百日大决战”各项重点任务,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制定措施33项,完成20项,按时序推进13项,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2%。全力做好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任务全部完成,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0宗信访件,全部完成省级整改到期17项任务,完成县级整改到期任务35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反馈整改到期任务15项。
9.推动作风整顿建设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把作风整顿建设嵌入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开展“4·13”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个;推出“1+5”工作模式,以作风整顿建设统领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专项活动。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起8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首次开展“四风”案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在县委常委会上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建立作风“体验官”和“好差评”制度,聘任10名作风体验官,对行政审批服务、信访事项办理等进行暗访式、沉浸式等体验,提出意见建议7条;在面向群众的16个窗口单位试点作风“好差评”制度,以群众视角发现并纠正作风顽疾。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出台《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增强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后评估工作,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行政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为以后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供经验支撑。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落实《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严格执行“1+3+1”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21年,全县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7件,报备率100%,从源头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责。
3.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工作部署,在全县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排查1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不存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25条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为全县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理论指导,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2021年共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32次,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44个。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落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县政府网站开辟“我为海南省定安县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专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集“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定安教育发
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龙湖镇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建议等与群众利益相关方面的决策意见。
3.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长足发展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聘请法律顾问单位37家。县政府聘请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明确张宝华律师作为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法核政府重大合同、方案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2件。制定出台《定安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及其工作规则,统筹做好全县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五)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对各行政执法单位105宗案卷开展评查,助推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组织编纂《定安县2020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荣获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实效。依法对市场监督、生态环保、旅游文化市场、劳动监察、国土资源、农业执法、交通运输、市容管控等八个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1次,抽查企业66家,办理643宗案件,罚款504.33万元。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人员逢入必审、逢入必培、逢入必考。举办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专题培训班和定安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13个行政执法单位102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共法部分)考试;梳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国家统一
行政执法证326个。
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重大疑难问题。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2宗,向法院移交案件20宗。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根据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份。
5.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新型犯罪重点打击、各类犯罪专项打击,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年刑事案件立案689宗,破案389宗,破案率56.46%,抓获犯罪嫌疑人302人;受理治安案件936起,查处936起,查处率100%,查获违法人员781人;破获涉黑涉恶团伙3个;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11宗,破案11宗;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宗,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人,查获吸毒人员26人,缴获各类毒品145.45克。
(六)优化政府内外监督机制,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牢固树立权力滥用“零容忍”理念,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依法从严治官、从严治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组织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办理人大建议103件,办理政协提案87件,对于已解决事项群众满意率为100%。
2.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诉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0宗,人民法院已审结7宗,当事人撤回起诉1宗,判决6宗,胜诉6宗,胜诉率100%。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已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当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宗。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托《作风建设进行时》栏目,定期曝光群众关切热
点、项目建设堵点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播出111期,曝光并督促解决问题165个。部门对照找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对照五个方面查摆问题5069个,已完成整改4990个,整改率98%。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0个,约谈提醒49人,追责问责6人,通报曝光39起102人。开办“一把手”纪律教育暨“贤内助”家风教育班,对全县200余名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成年子女开展家风教育。容错纠错为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诬告的1名干部澄清正名,在全县通报受到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的1名县管干部重新使用,释放敢于担当的积极信号。
4.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2021年完成29项审计项目,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3个、财政审计项目1个、民生审计项目3个、资源环境审计项目3个、经责审计项目18个、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个。发现违规金额911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0983.4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99.91万元,提出整改建议74条。同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社保基金审计、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政策跟踪审计等12个审计项目。
5.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重点政务信息,发布各级政策文件408件,公示公告376件,人事信息16件,财政公开41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依法进行办理答复。完善12345热线平台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全县受理办件43771件,办结43558件,办结率99.51%,群众满意度98.12%。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明确定安县司法局为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设置岗位数2个,挑选2名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积极引入听证、集体讨论等形式,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宗,不予受理4宗,受理19宗,召开听证会4宗,受理案件已全部办结。
2.抓好信访矛盾化解。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有序做好信访工作,全力以赴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全年接待和登记信访总量449件,涉及819人次,在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首届消博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实现了“零进京上访”“零非接待场所上访”目标。
3.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成1个“枫桥式派出所”,3个“智慧安防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