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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篇)

时间:2024-09-14 14:16: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五篇范文

  第一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

  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含个人现金入股),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00年

  1月

  1日起,到

  2009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含零岁)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30%。

  3、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

  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3-5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第二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范文模版]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

  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

  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吸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含个人现金入股),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00年

  1月

  1日起,到

  2009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

  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含零岁)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30%。

  3、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

  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3-5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

  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

  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第三篇: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一

  一、工作进展

  自农村里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有。大部分村都在精心准备、紧密配合,全面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准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总体进度来说比较援慢。农村人口40279万人,目前已界定33292人。

  二、存在时题

  根据我县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工作要求,4月3日前要全面完成人员身合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是,由于部分村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进程缓慢。一是一些村尚未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导致身份界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小组学习不到位,到现在还对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内容。程序不清楚,或一知半解,工作开展无序。三是个别村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相关数据资料整理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会议记录(要求按程序记好会议记录,公议记录是工作的重要凭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当前重点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整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积极引导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把握好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健全制度;这两项工作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扎实做好这两项工作,下步才能开展折股量化。建立信息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最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0月为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已完成,2017年11月-2018年9月为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目前正在开展实施阶段,方案中明确制定了实施阶段开展各项工作时间界限,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扎实推进。严格时间界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三是明确范围和要求,各村要依照《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和《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成员界定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严格按照清查核实

  程序要求,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管性资产和非经管性资产三部分、要求实现“三清”,一是管理情况清,就是要全面清理核实村级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看帐实、账款、帐帐是否相符。二是经管状况清,就是对村、组的各级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包发包程序、合同签订和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查。三是产权清、就是存在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的村、组,要依法明晰产权。严格区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村民资产,从而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数字准确。人员身份界定是个难度非常大的工程。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多征求村民意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核实环节,一定要通过在查询账目及凭证,查阅合同协议,询问当事人、实地调查、组织评估等形式,对资产数职,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五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针对部分村到目前还不清楚任务、程序等问题要用灵话多样的形式,对具体从事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他们切实掌握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方式方法。做到参与工作的人员熟练掌县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和业务知识,懂政策、懂业务、知民情,能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偏离、不走样,切实把人员身份界定与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园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在刘区长和农业局领导的的大力关心指导下,街道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班、按照要求精心遴选了XX、XX、XX庄三个典型代表村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强化全程指导

  街道在组织试点参与部门和具体实施村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全街道的工作方案及成员认定、清产核

  资两个指导意见,并本着“分阶段、扣环节、按程序、卡节点、尊事实、重民主、抓细节、见实效”的原则全程、严谨地跟踪指导三个村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三、扎实推进改革试点

  改革工作以来,三个试点村的改革筹备动员会、领导小组成立大会、推选村民代表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的两个办法、两个基准日、股权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等的一系列会议和各类入户征求意见及决定的公示、公告工作都顺利进行完毕。

  在村集体成员认定工作中,XX村共确定31户,91人;孙圈村共确定144户,465人;XX庄村共确定221户,732人。

  截止12月28日,三个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都已成立。XX村的理事长XX,成员XX;监事长XX,成员CC。XX村理事长SXX,成员陶XX;监事长XX,成员XX。XX庄村理事长XX,成员XXX;监事长XX,成员XX。

  下一步,街道将按照改革试点及迎接考核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好一系列后续工作;着手试点工作档案资料的进一步整理、完善、建档,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好的做法、经验,深入查找不足,为整个试点工作的总结验收做好准备。

  汇报不当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第四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

  自农村里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有。大部分村都在精心准备、紧密配合,全面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准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总体进度来说比较援慢。农村人口40279万人,目前已界定33292人。

  二、存在时题

  根据我县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工作要求,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人员身合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是,由于部分村重

  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进程缓慢。一是一些村尚未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导致身份界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小组学习不到位,到现在还对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内容。程序不清楚,或一知半解,工作开展无序。三是个别村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相关数据资料整理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会议记录(要求按程序记好会议记录,公议记录是工作的重要凭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当前重点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整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积极引导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把握好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健全制度;这两项工作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扎实做好这两项工作,下步才能开展折股量化。建立信息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最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0月为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已完成,2017年11月-2018年9月为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目前正在开展实施阶段,方案中明确制定了实施阶段开展各项工作时间界限,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扎实推进。严格时间界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三是明确范围和要求,各村要依照《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和《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成员界定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严格按照清查核实程序要求,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

  底。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管性资产和非经管性资产三部分、要求实现“三清”,一是管理情况清,就是要全面清理核实村级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看帐实、账款、帐帐是否相符。二是经管状况清,就是对村、组的各级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包发包程序、合同签订和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查。三是产权清、就是存在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的村、组,要依法明晰产权。严格区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村民资产,从而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数字准确。人员身份界定是个难度非常大的工程。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多征求村民意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核实环节,一定要通过在查询账目及凭证,查阅合同协议,询问当事人、实地调查、组织评估等形式,对资产数职,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五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针对部分村到目前还不清楚任务、程序等问题要用灵话多样的形式,对具体从事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他们切实掌握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方式方法。做到参与工作的人员熟练掌县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和业务知识,懂政策、懂业务、知民情,能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偏离、不走样,切实把人员身份界定与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园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沙河镇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

  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

  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

  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

  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1.成立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

  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

  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和农民财产权益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激活农村集体内生发展动力,为实现美丽乡村和构建和谐XX奠定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自愿和民主决策的原则。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选择,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后,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二)坚持依规操作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严格遵守的规定,规范程序、阳光运作,在乡(镇)指导下严格按程序依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因村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各乡(镇)根据各村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认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

  1—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选择最适宜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护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权,保持农村集体资产良好运转,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

  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集体所有、农民共有”的特殊经济组织,全面落实农民对集体收益享有的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形成有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的治理体系。

  四、范围及时间

  辖区XX个行政村,依村情有序推进,于XXXX年底前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XXXX年X-X月)

  X.组织动员。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区农牧局和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

  X.宣传培训。要利用集市、会议、微信、短信、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或载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激发农民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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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极性。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各行政村干部培训,重点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资产股权量化配置和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政策意见的培训力度。

  (二)分步推进(XXXX年X-XX月)

  X.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各乡(镇)行政村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施行。

  X.清产核资。各乡(镇)要抽调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内容包括资源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滩涂)、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非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对债权、债务及权属不明确的资产,要按程序作出处理。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公示,期满后报乡(镇)备案。

  X.经营性资产量化和股权配置。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经营性资产量化配股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镇)批复后,开展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配置工作。

  X.登记注册集体经济组织。各村要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由区农牧水务局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在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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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场监督管理局(XX区政务大厅)登记注册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成员(股东)颁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

  (三)总结验收(XXXX年XX-XX月)

  X.档案整理。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名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后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X.检查验收。各项股改工作完成后,由XX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总结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程序路线

  (一)宣传动员

  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培训。

  (二)组织领导

  区乡两级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行政村工作小组。

  (三)认定成员身份

  制定区级指导意见→行政村制定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召开成员大会表决身份界定办法→入户调查登记→清人分类→界定成员资格→编制名册→界定结果公示→上报乡(镇)党委审批→确认成员身份→批复备案。

  (四)清产核资

  清查资产→评估处置→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审核→结果备案。

  (五)集体经济组织

  —

  4—

  召开成员大会→选举股东代表→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提出资产量化股权配置方案。

  (六)资产量化股权配置

  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确定成员管理方式和股权配置方案→配置股权→编制股东名册→资产量化→股权配置公示→结果上报乡(镇)审批→批复备案。

  (七)章程制度

  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制度→上报乡(镇)审批→批复备案。

  (八)登记注册

  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申请工商注册→开设账户→领取营业执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区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负责以各村为单位开展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负责具体改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推进股改提供经费保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负责协助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的注册工作;各部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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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各自行业职责,做好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实施。

  (三)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改革中的核心堡垒作用,正确处理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和按期完成。对改革过程遇到的特殊问题,各乡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从有利于改革、有利于照顾农民利益、有利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慎重研究,妥善解决,涉及相关重大问题,报XX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规范管理,政企分离。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村“两委”(或社区)负责承担本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负责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同时由各乡(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改制工作既不能影响集体资产的正常运行,也不能影响村两委(或社区)的稳定运行,更不能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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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制定产权改革实施方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健全农村产权制度,提高农民的产权保护和获得感。

  2.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3.加强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领域的产权管理和监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

  二、改革路径和措施

  1.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a.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逐步将土地入股制度与承包经营制度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农民合理流转土地。

  b.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体系,加强土地流转和利用权的登记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c.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租赁等多种形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2.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a.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经营效益。

  b.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元化经营,拓宽经营领域,增加收益来源。

  c.引导和支持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农场、农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

  3.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机制

  a.加强农村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农村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b.增加农村产权保险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民产权损失的赔偿机制。

  c.加强产权登记标准和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产权登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深化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

  a.在一些区域和领域开展农村产权改革试点,总结经验,推广成功经验。

  b.鼓励农民参与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产权改革实施。

  2.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农村产权流转和经营发展。

  3.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村产权改革的实施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产权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

篇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为此,我提出以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结构

  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形式,必须完善其组织结构。为此,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广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组织形式,完善农村企业法人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是重要的工作任务。应推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和资本化经营,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增加土地流转的灵活性,并完善土地产权保护制度。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农村集体资产是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也是重点问题之一。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推进资产证券化,扩大集体经济的资金来源,提高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

  四、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共同劳动为核心,以分红为激励方式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应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培育和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农村企业,构建农村产业链,推进农村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加强政策支持与保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法制保障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权益保护和法律监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我们应该在深化改革、完善组织结构、加强资产管理、发展新型合作方式、加强政策支持等方面加以推进,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篇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精选2篇

  (一)

  方案背景: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工作将在全国各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进行,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个方面,包括土地、资产、收益等。

  二、试点目标:

  1.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流转给高效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提高资产管理效益: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统一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

  3.提高收益分配效益: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合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三、试点措施:

  1.推动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用于流转,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高效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

  2.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评估和流转市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

  3.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决策机制,确保农民合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四、试点评估:

  对试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措施,为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和指导。

  五、支持政策:

  为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将出台配套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支持。

  六、工作机制:

  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地相关部门配合工作组的指导和协调。

  以上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精选2篇

  (二)

  一、背景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资源,对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

  存在一些问题:权责不清、收益不均、监管不到位等,制约了其发展。为了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提高其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

  二、目标

  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1.确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2.改革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管;

  3.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和服务,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内容

  1.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通过制定村级产权制度规定,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确保每一名村民都能享有相应的权益,并规定权益的行使和保护方式。

  2.改革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机制,让村民参与到决策和监督中来。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确保其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运行,并加强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监督。

  3.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竞争力和经营效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升级,发展新的农村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4.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和服务。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体系,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和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改革方案。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包括改革的目标、重点和实施步骤等。

  2.开展试点工作。选择若干个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试点,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和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推广经验和做法。根据试点工作的效果和经验,总结并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向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推广和示范。

  4.监测和评估。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个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

  2.完善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支持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其发展提供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

  3.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健全的服务机构和平台,及时为其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4.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宣传和推广活动,宣传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成果,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提高改革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通过改革,整顿村级经济秩序,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篇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篇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方案

  一、背景分析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然而,现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障。因此,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

  1.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中获得公平的收益和权益保障。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规范管理。建立现代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提高农村经济的运作效率和活力。

  3.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通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从传统农业向新型农业、农村产业和服务业转型。

  三、方案

  1.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确认和流转制度,明确产权主体和权益归属,保障农民经济发展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良好互动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规范运作和发展。

  3.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通过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向农业、农村产业和服务业转型。

  4.提升农民的经营素质和创业能力。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引导他们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和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5.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提供医疗、养老、教育等基本保障,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6.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持。出台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

  四、效果

  1.农民权益得到保障。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确保农民在经济发展中获得公平的收益和权益保障。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规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其运作效率和活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

  3.农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过培训和提升农民经营管理能力,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和农村产业,促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4.农村社会保障完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5.农村集体经济得到政策支持。出台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是实现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能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