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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动饭店菜单图片(3篇)

时间:2024-09-15 11:32: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农村流动饭店菜单图片

  

  流动饭店及农村自办宴席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农村自办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及为其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于为农村集体聚餐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自办红白喜事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农民因婚、丧、嫁、娶、生日等需要,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集中就餐活动。

  本办法所指流动饭店是指具备一定条件,无固定经营场,为农民自办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提供全部或部分餐饮服务活动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流动饭店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流动饭店经营活动必须经所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流动饭店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办婚、丧、嫁、娶、生日等集体聚餐活动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提前主动报请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指导和规范,预防集体食物中毒故发生。

  第六条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县流动饭店及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饭店及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农村自办宴集体聚餐活动的管理.对各类集体聚餐活动要进行现场指导和规范.各乡(镇)、街办(社区)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合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县政府应在各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村村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并配合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工作。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保障。

  信息员应定期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上报本村村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信息.包括举办者姓名、地址、事由、预计参加人数等。对临时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信息员应于集体聚餐活动举办前3天上报。

  第九条

  流动饭店及集体聚餐自办者选择加工操作场所(包括初加工场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与有毒、有害等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操作场所应相对封闭,有防尘措施。

  (三)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

  第十条

  流动饭店承办集体聚餐,应至少具备以下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一)配备必要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加工用具;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及餐具清洗消毒存放设备或设施.第十一条

  流动饭店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流动饭店从业人员应参加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

  流动饭店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备案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流动饭店备案申请书;

  (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证明;

  (四)负责人固定居住地场所证明;

  (五)设施设备名单;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承担备案职责的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站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对负责人固定居住场所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发放《流动饭店备案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告知理由。

  第十四条

  《流动饭店备案证》有效期为一年。备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流动饭店负责人应向备案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五条

  《流动饭店备案证》应载明备案申请人名称、负责人姓名、固定居住地址、备案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十六条

  承担备案职责的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站应建立流动饭店备案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流动饭店负责人应与承担备案职责的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站签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十八条

  流动饭店负责人应提前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地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站报告集体聚餐活动的具体信息,包括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姓名、地址、人数、菜单等。承办活动期间应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流动饭店备案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第十九条

  在接到流动饭店负责人或村信息员报告的集体聚餐活动信息后,要根据活动规模,提前指派执法人员

  赴现场进行指导规范。

  对单次聚餐人数在300人以下的,由各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站进行现场指导.对单次聚餐人数超过300人的集体活动,应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指导。

  第二十条

  流动饭店承办或村民自办集体聚餐活动,应符合以下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一)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索证索票,建立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台账记录。票据及台账并能在经营场所现场出示;

  (二)采取措施避免食物腐败变质,避免交叉污染。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三)提供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加工后到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四)操作场所没有水源的不得在现场进行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粗加工处理和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

  (五)提供餐具蒸、煮设施,餐前对所有餐具进行有效消毒,向就餐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饮用具;

  禁止使用不符合《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消毒。

  第二十一条

  禁止流动饭店及农村集体聚餐自办者采购使用以下情形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

  (二)以地沟油、皮革角料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为原料加工制作的;

  (三)用违禁药物、危害人体健康化学物质处理的;

  (四)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物质生产加工的;(五)以有毒有害的动植物、死因不明的动物和致病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物质为原料料加工制作的;

  (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不宜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防疫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二条

  集体聚餐承办地有流行性传染病报告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第二十三条

  集体聚餐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流动饭店或宴席自办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疗机构及时救治;(二)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

  (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二:农村流动饭店菜单图片

  

  农村流动饭店有前景吗

  农村流动饭店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餐饮模式,它以汽车作为移动平台,将餐厅服务带到农村地区。农村流动饭店有着一定的市场前景,以下将从需求、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农村地区人口众多,人口基数大,饮食需求量大。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水平相对较低,人们对于餐饮的需求更加追求实惠、经济和便捷的特点,农村流动饭店恰好满足了这些需求。与传统的农村小饭馆相比,农村流动饭店拥有更加完善的设施和更加丰富的菜品选择,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口味的消费者需求。

  其次,在农村地区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农村流动饭店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餐饮服务。由于交通不便、资源匮乏等原因,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普遍面临着餐饮问题。农村流动饭店可以通过移动特性,将餐厅服务直接送到老年人家门口,为他们提供健康、营养、方便的餐饮服务。

  再次,农村流动饭店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地区的农产品资源丰富,但由于交通和渠道的限制,农产品难以迅速流通到城市,造成农产品滞销或低价出售的问题,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农村流动饭店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可以选择当地的农产品作为食材,推动农村产业链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最后,农村流动饭店有利于提升农村生活品质。传统的农村饮食方式相对单一和简陋,流动饭店的出现给农村地区带来了更

  加多样化和高品质的饮食选择。农村流动饭店不仅提供正餐,还可以提供小吃、糕点等丰富的食品,丰富了农村人的饮食文化,提升了生活品质。

  总的来说,农村流动饭店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它能够满足农村地区人们多样化的餐饮需求,解决老年人的餐饮难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生活品质。然而,在发展中仍要注意与当地政府政策的协调,遵守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策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

篇三:农村流动饭店菜单图片

  

  2022江苏省考《申论》(B类)

  真题及解析(考生回忆版)

  一、给定材料

  材料1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一个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正焕发出崭新的风貌。

  今年5月10日,M市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辖区中队举办了首届“综合执法开放日”活动,吸引了两百多位市民参加。对于这场别开生面的活动,市民们兴致颇高。他们有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的现场驻足观看,有的在普法宣传的展板前详细记录,有的在有奖知识竞赛环节踊跃抢答……活动主办方还向市民发放了200多个环保宣传袋,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收集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周女士说,“开放日”活动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普法课”。

  “开放日”活动中,市民最感兴趣的就是与执法队员一同上街执法。“贴在自家门店上都不行吗?”黄先生看见执法队员责令一家食品店清除门店上的广告纸,感到不解。执法队员解释,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条例,在自家门店上乱贴广告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鉴于该店是首次轻微违法,执法人员对其教育后免于处罚,并帮忙一起清理了广告贴纸。这一幕让黄先生感慨:“百闻不如一见,今天真是长知识了!”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说:“我们计划将‘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一个品牌,让更多市民走进、了解执法工作,营造‘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城市管理工作环境。”

  “导师帮带制”是Y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打造的“青蓝工程”中的一项举措,该举措为执法局18名新入职人员配备导师,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帮助年

  轻人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入职不久的小王执法时常常遇到有理说不清、甚至碰一鼻子灰的情况。就拿对占道流动摊贩的管理来说,“老油条打游击”的情况屡见不鲜,执法人员一来他们就走,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就又来,用相关规定进行教育,他们根本不当回事,小王感到很无奈。跟着师傅——城东中队执法队长老刘,小王学到了“锦囊妙计”。一次在巡查时,他们发现某路口有人在摆摊设点卖杨梅,“在马路边摆摊,影响其他人正常通行不说,自己也不安全。”刘队长一边规劝,一边拿出一张手绘的“杨梅地图”,上面清清楚楚地标明了城里允许临时设摊的地点和时段。刘队长见有的摊贩年老体弱,还借来一辆三轮车帮他们运送。从此以后,这几个“老油条”再也不来“打游击”了。这件事让小王很受启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执法工作才能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邱局长表示:“帮带只是手段,成长才是目的。近年来,执法部门新生力量不断增加,让年轻人尽快成长,‘导师帮带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材料22021年12月8日上午,在风华新村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现场,Z市姑香区平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的“驻队律师”戴律师,正在向几名阻碍执法的房主和租户释法说理。原来,在老旧小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中,执法队员发现风华新村存在非居住用房群租、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安全隐患极大。宣传动员之后,大部分群租户已经搬离,但整治行动当天,仍有几名房主和租户拒不搬离,阻碍执法。戴律师在现场向房主和租户出示了告知函,为他们理清相关法律关系,宣讲法律条文。“依照法律规定,这属于违法出租,肯定要搬离,阻碍执法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在戴律师和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这几名房主和租户当场签订了7日内搬离的承诺书。

  据平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柏大队长介绍,“‘驻队律师’以律师驻队值班、随队执法、随队普法、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形式参与城市综合执法全过程,在辖区内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花鸟市场违建拆除等执

  法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驻队律师’实行近两年来,辖区内因为执法行为产生的冲突少了,罚款执行到位率也有了明显提升。”柏大队长说。

  日前,D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会同3名“环保医生”先后检查了14家化工企业,挖出深层次环境问题8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起,责令停产整治2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医生”是局里聘请的专家,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列清单、“开药”等方式,为企业“会诊把脉”。专家的“诊断”意见不仅是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参考,也能指导企业精准整改。“环保医生”开诊半年以来,为企业现场“把脉”60多家次,通过电话、座谈、组织参观等方式服务企业10余家次,收集企业建议200余条。

  材料3查办一起,震慑一片。从一则“美食广告”挖出了背后的众多虚假广告。这是Q市龙州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的一桩典型案件。不久前,市民王先生反映,某美食平台上,“临湖土菜馆”等商户在宣传销售龙马湖野生杂鱼,这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此前已发布的禁渔通告相违背,饭店不可能有野生湖鲜美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认定举报属实。同时,发现除了这家商户,辖区内还有多家饭店,明明卖的是人工养殖鱼虾,却打着“野生龙马湖鱼”“龙马湖湖鲜”等招牌进行虚假宣传。一些饭店也未变更从前菜单中“野生黄辣丁”“野生鲢鱼”等菜品名称,误导顾客。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美食平台和商户发布违法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对商户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禁捕规定,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商家用野生鱼鲜为噱头招揽顾客,如果发现商家有类似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多措并举之下,龙马湖周边餐饮行业虚假宣传销声匿迹。

  “无人机都开始抓拍了,大家开车要小心啊,千万不要违法!”近日,一幅无人机执法的图片在N市许多人的朋友圈中转发。交警部门证实,前不久,该市首个无人机“城市飞鹰”小组已正式入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对违

  停、驾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李指导员介绍,截至目前,N市已通过无人机查处了400多起违法行为。“无人机抓拍有效填补了监控抓拍的盲区,倒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执法效果显著。”李指导员说。

  作为一种“执法神器”,无人机在N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也被广泛运用。通过开展无人机重点区域空中巡逻、防疫宣传、劝返疏散聚集人群、隔离区视频监控、物资投放等工作,打造了“空中+地面”的立体防控模式,在节省警力的同时,规避了高风险的面对面接触,被市民称为疫情防控的“空军”。

  材料4S市的李先生因采光问题,“修剪”了自己种的一棵香樟树,没想到被执法部门认定为“违规砍伐”,罚款十多万元。一时间,这件发生在该市古桥镇绿洲花园的行政处罚事件冲上了热搜。

  20年前,李先生买了一棵香樟树的小树苗,种在自家花园里,后因长势太盛,挡住了窗户。10年前,李先生经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意,把树挪到了花园外面的空地上。结果,香樟树长得更加肆意,遮光更严重。今年1月,李先生雇人剪掉了这棵香樟树的全部分枝。采光的问题解决了,没想到执法部门很快找上门来。李先生认为自己是修剪树木,没有什么不妥。执法人员解释,根据《S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针对不同的树种,修剪的技术、方法、尺度等都有具体的要求,连修剪的季节、时间等都有严格规定,未按照规定操作的,认定为过度修剪;过度修剪导致一个生长周期内未能恢复树木冠形的,认定为违规砍伐。李先生虽然保留了2米左右的主干,树没有死,但经技术部门鉴定,这棵树不可能在一个生长周期内恢复树冠形状,被认定为“违规砍伐”。

  李先生感到很委屈:修剪时打电话问过区绿化部门是否需要审批,得到的回应是“我们这里不受理”,所以李先生才参照物业的做法进行了“修剪”。依据《S市绿化条例》,因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等原因,确需砍伐树木的,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

  请;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今年1月26日,执法人员开具执法协助函,请区绿化市容局对树木种类和价值进行认定。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实,认定该树木补偿价格为28840元。考虑到李先生认错认罚的态度较好,古桥镇综合执法中队依据执法程序进行了集体讨论,根据“砍伐树木10棵以下,处绿化补偿标准5至10倍的罚款”这一条款规定,对其进行最低档处罚,即绿化补偿标准5倍的罚款。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听证告知书》后,李先生表示需要听证。今年3月10日,相关部门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经过听证,依法作出罚款144200元的决定。

  “自家种的花草树木都不能碰了吗?”“究竟该如何合法合规地申请修剪树木?”“为什么监管部门不早点发现和阻止呢?”……很多网友表示不解。针对网友的疑问,执法部门负责人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应:不论是修剪,还是迁移、砍伐,都有一套法定程序。根据S市综合执法局的指导意见,小区内树木的种植位置及种植人员不影响对树木的管理,均属于《S市绿化条例》的管辖范围。就是说,不论何人出资购买树种、不论何人实施种植行为、不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照《S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李先生的香樟树,早在多年前就移栽到了院内的业主共有绿地。既然绿地为业主共有,而树木必须附着于绿地才可生长。那么李先生对这棵香樟树的所有权理应受到限制。也就是说,曾经属于李先生的这棵香樟树现在和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其他绿化树木一样,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如果需要修剪、迁移、砍伐,也应当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相关调查显示,近年来因居民自发处置树木导致的行政处罚案件激增。有些当事人颇有苦衷: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多次呼吁尽快修剪、迁移、砍伐树木,但长时间得不到回音;“自己想办法”又不合规……某大学法学院陈教授说:“此案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材料5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网络直播,将执法过程和执法细节以视频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吸引“围观”、组织点评,让执法过程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全国交通安全直播月’活动现场……”5月14日16时,C市溪川区公安局交巡警小谢对着手机,当起了主播,以法条讲解、事故警示、现场实验等方式向广大网友宣讲骑乘电动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直播中,小谢向网友展示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4种头盔,一一讲解各自特点,并邀请工作搭档演示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活泼的语言、真实的演绎,吸引了上万名网友。在互动环节,小谢还重点回答了外卖骑手们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看来我的头盔是假冒伪劣产品,得换了。”“以前只知道不戴头盔危险,今天明白了,戴得不规范同样危险。谢谢警官!”“文明出行,利已利人!”……网友纷纷点赞、留言。“我们组建了直播团队,推出‘铁男’‘子颜’等民警代言人,吸引了一大批粉丝,让普法工作通过直播走进群众心里。”C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他们通过在直播中结合警示案例、科学实验、市民互动等方式,多角度展现一线交警的交通管理工作,大大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工作效果。

  5月18日,C市交警大队一中队的刘警官将直播地点设在了高新区的一个交通事故车停车场,出现在镜头中的车辆都是事故车。直播镜头前,一辆黑色摩托车格外显眼——该车外形炫酷,但没有明显的产品标识。“这块号牌明显是伪造的。”刘警官说。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有改装行为,尽管改装痕迹很隐蔽。“这么改装,很可能导致车速失控。”刘警官话音刚落,屏幕上弹幕纷纷出现。“哇,原来是李鬼!”“太危险了吧!”……看到网友来了兴趣,刘警官顺势讲起了交通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驾驶拼装或者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前不久,H市公安局交警支队8场直播在多个平台同时进行,最高观看人

  数达246.9万人次,每场直播都与市民的学习、生活、工作、出行息息相关。其中,热度最高的那场直播主题是“复学、复课,你准备好了吗”,主要针对复课的高三学生。直播日期选在5月6日,这是高三学生疫情后复课首日。当天一早,交警就在文景中学的校门旁架好了直播机位。镜头前,交警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并在校门口施划安全区,保障学生在进校前可以排队进行消毒、体温测量等,有效缓解了防疫要求给交通带来的额外压力。看见这些还有一个月就要走进高考考场的孩子们顺利重返校园,市民纷纷为交警部门的细心安排、贴心服务叫好。

  当搞笑主播遇上反诈警官,会是怎样的画风?9月3日,为了同框宣传反诈,J市的反诈警官老陈跟多位抖音主播连麦。严肃的反诈民警和诙谐的搞笑主播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萌,误会、波折、反转这些戏剧性十足的情节,加上令人恍然大悟、会心一笑的结局,让直播视频成功出圈,网友在轻松搞笑的氛围中学到了反诈知识,直呼过瘾。数据显示,当晚的两场连麦直播,观看人次累计超过1000万,获赞超过2000万次,“反诈警察PK网络主播”的话题一度登上抖音热榜第一,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量持续飙升。

  反诈警官小于则另辟蹊径,把反诈直播宣传植入了网络游戏。8月16日,网友小冯点开了于警官在直播中提供的游戏链接,便收到了于警官用化名发来的私信,称“招聘点赞刷单员,日薪80~300,时间自由,工资日结”。小冯按照任务要求点赞、关注,可是当她点击提现按钮准备提取107元红包时,出现的页面不是现金到账,而是一段防诈教育视频。看完视频,小冯惊出一身冷汗,“小便宜贪不得,花言巧语信不得啊!还好是在游戏里。”于警官期待的就是这种效果,他说:“反诈宣传的‘新花样’多一些,离‘天下无诈’的愿景就近一步。”

  材料6日前,“博士城管”小陶被评为W市年度“最美行政执法人”。为号召大家向他学习,市城管局在其官网“人物风采”栏目发布了一篇题为《“博士城管”

  的励志故事》的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金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有一位“顶配”城管,他是金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一中队小陶。2001年大专毕业后,小陶进入金湖风景区环湖管理处,工作中他认识到,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越来越重要,对执法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应当不断提升自己。他一边工作一边坚持学习,先后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小陶考入金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后,并没有停下学习的脚步,在导师的鼓励下,他从2009年又开始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几乎所有闲暇时间都泡在图书馆和书房里,查资料、写论文……2016年,小陶终于通过论文答辩拿到博士学位。

  2019年,小陶从局机关调到执法一线,成为金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一中队中队长。一段时间的执法实践让他深切体会到,越是熟悉法律法规,执法就越有底气。他决定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备考后不久,新冠肺炎疫情突发,24小时待命的工作要求使他按下了备考暂停键。几个月后,城市复工复产,生活重回正轨,他才再次进入备考节奏,早起学习1小时,午休学习1小时,晚上回家再接着学习,2021年他终于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陶队长的带动下,执法队里形成了一种爱学习、勤钻研的新风气。据了解,金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目前在编45人,其中研究生7人,本科生30人。每当遇到“新法条”“新案例”,陶队长和队员们都会在一起学习和讨论。比如,在具体工作中,对“拒不执行”和“逾期不执行”准确定性有时并不容易。经过讨论,大家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给一个期限,在期限之前没有进行整改,就是“逾期不执行”;当执法对象态度上不配合,且没有在规定期限之前进行整改,则为“拒不执行”。当执法中“老问题”出现“新情况”时,他们也会根据学习心得选择最适配的法律条文进行执法。比如在去年樱花节期间,承担接待赏樱游客任务的梅园东停车场内垃圾遍地,数日无人清理,受到游客投诉。执法队员多次与停车场沟通均无效果,决定对其严格执法,但是依据什

  么条款,都是个难题,因为该停车场属于收费停车场,有物业公司管理。经过讨论,陶队长他们依据《W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对停车场进行“不履行责任区市容环境责任”的处罚。经过严格执法和多次普法,该停车场问题得到了解决。

  一家餐厅以露台积水为由,抢建钢架结构的阳光房。巡查发现问题后,陶队长和队员们十余次到现场调查、以案说法,动员店主自拆。“店主说天气热请不到施工人员,我们就帮着拆;店主说积水是老大难,我们就推荐专业人员提供排水系统改造方案。”最后店主无可推脱,自行拆除了违建阳光房。陶队长说,城管执法工作常常碰到一些难缠的“小事”,很难一蹴而就,需要见招拆招、步步为营。

  进入城管执法系统14年,从大专到博士,从机关再到一线,从个人学习到带领团队一起学习,“顶配”城管小陶和他的队员们,以实际行动演绎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生动故事。

  材料7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高素养的行政执法队伍是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可靠保障。只有将自身锻造成执法的精兵强将,才能更好地保障百姓福祉,护航法治社会。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应成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信仰。

  二、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1-3”列举了执法部门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请用一段话对这些做法产生的积极效应加以归纳概括。(1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准确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篇幅不超过200字。

  【参考解析】

  1、通过“综合执法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执法开放。群众积极参与,对执法过程消除了理解和误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加强,畅通了反馈渠道,更多市民走进、了解执法工作,营造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城市管理工作环境。

  2、综合强化了执法队伍。律师驻队向群众释法说理,消除执法阻碍,高效执法;“导师帮带制”帮助年轻人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聘请环保专家提供执法参考,挖出深层次环境问题,指导企业精准整改,专业执法。

  3、增强了执法效力。对举报迅速响应,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引入无人机作为“执法神器”,填补执法盲区,倒逼群众自觉遵守法规,节省人力,降低执法隐患。

  (二)请根据“给定资料4”,分析“砍香樟树被罚”在执法效果上引发热议的原因。(15分)

  要求:观点正确,分析透彻。篇幅250字左右。

  【参考解析】

  总体来说,“砍香樟树被罚”在执法效果上引发热议的根本问题在于法理与情理间的冲突,执法程序、处理结果的问题争议。

  具体来说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与普法工作不到位。普通民众对于相关法律不够了解,而执法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释法、普法工作不到位。

  2、罚款金额的界定与罚款金额是否过高的问题。执法人员开具执法协助函,请区绿化市容局对树木种类和价值进行认定,依法给出最低档处罚,相关部门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经听证无异议。

  3、大众对于是否有执法权限有争议。大众认为树木归属李先生个人所有,有权对其自由处置;但是执法部门认为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

  4、对于违法的认定是否恰当。大众认为李先生出于合理布局小区绿化考虑而修剪树木,并事前向绿化部门提出申请被拒;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多次呼吁尽快修剪、迁移、砍伐树木,但长时间得不到回音;“自己想办法”又不合规,而执法部门依条例认定其为擅自违规砍伐。

  (三)假如你是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请结合“给定资料5”,就“如何开展网络直播,让执法过程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提出建议。(20分)

  要求:有针对性、可行性,条理清晰。篇幅300字左右。

  【参考解析】

  1、组建专业化的直播团队,推出‘铁男’‘子颜’等民警代言人,吸引大批粉丝;提升主播的综合素质,以法条讲解、事故警示、现场实验等方式向广大网友宣讲骑乘电动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2、对直播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直播地点、直播时间;科学策划直播情节,积极互动,对重点部分进行针对性宣传。

  3、在各个平台同时联动直播,增加直播覆盖面。选择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提高民众对直播的关注。

  4、另辟蹊径,创新直播方式。采取警官与搞笑网络主播连麦的形式,形成强烈反差,让网友在轻松搞笑的氛围中学到反诈知识;把反诈直播宣传植入网络游戏,模拟违法场景,播出视频,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采用多元化方式,多角度展示执法工作。

  (四)“给定资料6”中,W市城管局在其官网“人物风采”栏目发布了《“博士城管”的励志故事》一文,请你就此写一篇短评。(15分)

  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晰,语言流畅。篇幅200字左右。

  【参考解析】

  11爱学习、勤钻研,严执法

  “最美行政执法人”小陶,被称为“博士城管”,从大专到博士,从机关到一线,从未停下学习的脚步,从个人学习到带领团队一起,通过不断学习,推动执法高效,要弘扬这种品质。

  进入金湖风景区环湖管理处后,工作中与时俱进,提升自我。满足新时代执法要求,考入金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后坚持学习,努力获得博士学位。

  从局机关调到执法一线,小陶主动学习法规,提升自身素养。全面学习法律知识,克服疫情期间的困难,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陶队长的带动下,执法队里形成了一种爱学习、勤钻研的新风气。带领队员讨论新法案例,当执法中“老问题”出现“新情况”时,根据学习心得选择最适配的法律条文进行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

  执法为民,主动沟通解决群众困难。针对执法细小难事,以案说法,严谨细致,人性合理解决了百姓的问题。

  (五)请结合你对“给定资料7”中“‘徒法不足以自行’,高素养的行政执法队伍是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可靠保障”这句话的理解,联系实际,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标题;

  (2)参考给定资料,不拘于给定资料;

  (3)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篇幅1000字左右。

  【写作思路与框架参考】

  根据题干给出的材料7中的“‘徒法不足以自行’,高素养的行政执法队伍是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可靠保障”这句话的理解,结合给定材料,联系实际写一篇文章。

  首先对给出的这句话进行理解分析,“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12这是两千多年前,战国学者孟子的劝诫。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体现了法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法律除了规范以外,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离不开主体的素质、法律体、人们的法律意识等。

  根据对这句话的理解,联系材料可以拟定文章主题。文章开头可以对“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进行解释分析,点明主题。

  当代执法者能够从这句话中悟出治国理政的原则:只有具备一支优秀可靠的执法者队伍,才能从有法可治走向良法善治。论述段部分,可以从如何打造一支优秀的、高素质的、高素养的执法队伍入手,从执法公平、执法者、团队建设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结尾段回扣主题,规划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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