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晨阳文秘网>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纪检监察法移交函(3篇)

时间:2024-09-20 15:16: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纪检监察法移交函

  

  实务丨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尤其是利用公权力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政务处分、法律制裁的情况反映。

  线索处置,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处置;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的处置。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二、问题线索的来源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的来源较为广泛,多种多样,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

  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于信访举报(往期推荐: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该类问题线索主要指群众或其他组织直接向纪检监察机构检举揭发,主动提供的线索,信访方式主要为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结合反映的问题内容,信访举报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确实掌握了实质性的违纪违法事实的线索;二是并没有掌提实质的违纪违法事实,想象、怀疑、猜测占主要成分的线索;三是出于主观恶意,虚假捏造、报复陷害的线索。基于怕打击报复或怕被人知道等原因,信访举报的线索实名举报较少,多数为匿名举报,较难寻找举报人,此类线索的数量最多,线索质量

  良莠不齐。

  (二)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主要指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在财务审计、账务审核、资产核算、内部审计等工作中,直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此类线索直接利用率较高,也相对容易发现。

  (三)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主要是指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相关人员或组织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包括违纪违法人员或其他涉案人员主动交代、检举揭发的案件线索。例如在查办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此类线索可能基于同一违纪违法事实,也可能是一个单独的违纪违法事实。

  (四)社会反响较大的热点事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社会反响较大的热点事件中发现的线索主要指在新闻媒体报道较多、网络点击率较高、群众议论较多的热点事件中去发现的线素。热点事件具有信息来源丰富、可查性强的特点,且知情面较大,较为容易暴露问题,一般难以掩饰,群众的配合度也较好,调查取证的过程会相对比较顺利,从中发现的线索成案率也相对较高。在查办此类问题线索中要注意快查快办,案件质量要求更好。

  (五)社会交往中发现的线索

  社会交往中发现的线索主要指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时刻保持高度的成案意识,在街谈巷议以及社交聊天的过程中,多加留意有价值的信息,有意识收集的问题线索。此类线索可以为审查调查指明方向,有一定价值,但是也往往存在夸大、真假交杂的情况,需要调查人员进一步仔细甄别。

  (六)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或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或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主要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或针对某一领域或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监察、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实施调查措施,采用合适的调查策略,“从无到有”发现的案件线索。这类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自主调

  查发掘出来的,线索的真实性强,操作性好,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七)在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线索

  在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线索主要指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辖区内单位和部门开展巡视巡察过程中,通过群众举报、财务审计、访谈座谈、台账检查等手段发现的线索。此类线索量大面广,但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情况,级别较高、权威性较强的纪检监察机关,比如,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在巡视中发现的线索,其价值较高,成案率也较高。而级别较低的纪检监察机关巡察中发现的线索,价值则相对较低,尤其县区一级纪委的巡察权威性相对较弱,且地域固定,巡察中线索的成案率相对来讲并不是很高。

  在问题线索内部审批文书处中,对问题线索的来源一般表述为“自收”或“上级转办”,形式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

  三、问题线索的转换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或相关职能部门收到业务范围内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后,应当做好台账登记、统计和移送工作,扫描信访举报材料,留存电子版,摘录相关问题线索并制作《重要信访拟办单》,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审批后,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或专题会,筛选相关问题线索,于一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并填写《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此时完成信访举报到问题线索的转换)。

  (二)对于上级或其他单位直接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需在一个月内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或专题会,提出处置意见并填写《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

  问题线索的接收和受理

  四、问题线索的处置

  研提处置意见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的以收到举报之日算起)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一)谈话函询

  对于反映的问题不具体,不具备可查性,或问题较轻微,但具有苗头性或倾向性的线索,可采取发函由被反映人作出情况说明或向被反映人进行组织谈话,了解情况。对问题抓早抓小,切实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初步核实

  对于反映的问题比较具体,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实际可查性的,需要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一般研提予以初步核实的意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初核工作。

  (三)暂存待查

  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条件的线索,应采取暂时存放备查的方式,先暂时搁置,充分谋划,等待时机再展开调查。暂存待查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应当每3个月排查一次,重新研提处置意见。

  (四)予以了结

  主要是指对反映问题的虚假、失实或已经不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应该对此类线索及时予以了结。

  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第1项、第2项所列事项,通过来信反映的,应当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来源:纪小新;本公众号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如著作权人发现本公众号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及时留言通知我们,本公众号将及时删文处理。

篇二:纪检监察法移交函

  

  纪委函询通知书格式

  篇一:函

  询

  通

  知

  书格式

  函

  询

  通

  知

  书

  []第

  号

  同志: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请你

  对以下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表明态度,并将函询通知书及反馈表等有关材料于年月日前报送

  我委。

  中共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函询情况反馈表

  篇二:函询通知书

  函

  询

  通

  知

  书

  湘赤监纪函询[]第

  号

  同志: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请你

  对以下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表明态度,并将函询通知书及反馈表等有关材料于

  年

  月

  日前报送我委。

  中共赤山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函询情况反馈表

  篇三:“五询制”表格

  相公镇纪委访询登记表

  相公镇纪委约询登记表

  相公镇纪委函询审批表

  篇二:函询通知书

  函

  询

  通

  知

  书

  []第

  号

  同志: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请你

  对以下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表明态度,并将函询通知书及反馈表等有关材料于年月日前报送

  我委。

  中共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

  月

  日函询情况反馈表

  篇二:函询通知书

  函

  询

  通

  知

  书

  湘赤监纪函询[]第

  号同志: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请你

  对以下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表明态度,并将函询通知书及反馈表等有关材料于

  年

  月

  日前报送我委。中共赤山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年

  月

  日函询情况反馈表

  篇三:“五询制”表格

  相公镇纪委访询登记表

  相公镇纪委约询登记表

  相公镇纪委函询审批表

  年

  月日相公镇纪委函询通知书

  _____:单位(同志)根据有关规定,需向____单位(同志),函询以下事项和问题:

  请将函询事项于___年__月__日前书面回复镇纪委。中共相公镇纪委年

  月

  日

  中共相公镇纪委质询登记表

  中共相公镇纪委核询登记表

  篇四: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函询谈话、诫勉制度的实施细则(1)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函询、谈话、诫勉制度的实

  施

  细

  则

  为了及时了解和澄清领导干部问题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

  地做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队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

  第二条

  在干部考察、考核、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群众举报反映的涉及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除执纪执法机关已经或准备立案查处的,或无具体事实情节的匿名反映的除

  外),可采取组织函询的形式,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所函询

  的问题,书面如实向党组织讲清楚。对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尚不够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组织应对其谈话教育,劝其改正。

  凡领导干部存在下列问题,可直接给予诫勉:(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决议贯彻不力,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严格要

  求自己,违反上级有关廉洁勤政规定的;(3)不认真履行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中制造矛盾,闹不团结,贻误工作的;(4)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

  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5)在干部考察和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达l/3的,经组织考察确有

  问题的;(6)在选拔

  任用干部中,违反《条例》,不坚持原则,不按标准,不遵

  守程序,造成不良影响的;(7)不服从组织调动的。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实行函询、谈话、诫勉由干部教育

  监督科、干部科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函询由部长或分管部长确定;谈话由部长办公会确定;诫勉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第四条

  接到函询通知书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地实事求

  是地对函询的问题写出书面材料,并在15天内回复。回复

  的内容包括:说明事实真相、情节、经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改正措施。无故不按时回复的,应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尽快回复。

  第五条

  接到谈话通知的领导干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对无故不按时参加谈话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谈话由县领导和县委组织部负责。

  第六条

  诫勉采取书面形式,接到诫勉通知书的领导干

  部,应自觉反省,一周内写出整改措施,报县委组织部。诫勉期为二年。每三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并于第三个月底前送县委组织部,最后一次思想工作汇报应写全年的全部情

  况,并于到期前半个月送县委组织部。诫勉期内不得提拔重用,不予调整工作,不能评优评先。诫勉期满后,被诫勉者要写出思想工作情况汇报,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根据表现情况,提出是否解除诫勉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表现实出的,可提前解除诫勉,提前时间不超过半年;表现较好、改正错误的,诫勉期满解除诫勉;表现较差、又出现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严重者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第七条

  对函询或谈话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

  的,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领导干部函询回复材料、谈话记录材料、诫勉

  通知书、诫勉对象的考察情况、解除诫勉的决定等材料,由干部教育监督科统一保管。

  第九条

  本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

  政法和宣传系统副科及副科以下干部的函询、谈话、诫勉由县委政法委和宣传部参照本细则办理;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副科级以下干部的函询、谈话和诫勉,参照本细则办理。、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通知书》

  《领导干部谈话记录表》《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解除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8日

  函询通知书存根

  兴农管纪函询字()号

  已于

  月日向同志就

  问题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于月日函复。

  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1月15日

  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通知书兴农管纪函询字()号

  同志:

  据反映,现就有关情况向你提出函询,请于

  月

  日前

  如实向组织做好解释或答复。具体函询的问题如下:

  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1月15日

  干部谈话记录表

  篇五:廉洁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

  关于对党员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注重预防,强化监督,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集团公司

  《关于对党员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廉洁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简称“领导人员”)和所属企业党委管理的人员(简称“管理人员”)。

  第二章

  廉洁从业谈话

  第三条

  廉洁从业谈话分为预防性谈话、新任职前谈话和提醒谈话及诫勉谈话。

  预防性谈话,是指对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谈心式教育,每半年一次,一年

  两次;

  任职前谈话,就是对新聘任或岗位交流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要求其

  在上任时,向组织和员工作出廉洁从业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的监督;

  提醒谈话,就是对有群众反映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诫勉谈话,主要针对有违纪苗头、尚不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谈

  话教育,提出警诫并限期改正,汲取教训,注意检点自己言行。

  第四条

  预防性谈话的主要内容:

  1、与所属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谈话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做

  法、成效和基本经验。

  (2)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纪国法,贯彻执行中纪委、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廉洁从

  业规定的情况。

  (3)本人执行《若干规定》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4)本人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情况。

  (5)本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需要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加以注

  意的情况。

  (6)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

  (7)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与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话的主要内容:

  (1)本人及所分工范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做法、成效和基本

  经验。

  (2)本人遵守党纪国法、上级企业和本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3)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

  (4)本人执行《若干规定》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5)本人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情况。

  (6)对本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与部门正副主任谈话的主要内容:

  (1)本人及本部门或所分管范围内执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做法、成效和基本经

  验。

  (2)本人及本部门遵守党纪国法和上级企业及本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的执行情况。

  (3)本人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4)本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以身作则的情况。

  (5)本人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情况。

  (6)对本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与县(市、区)分公司经理人员和工程公司下属单位经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室(含

  中心)下设的室正副主任谈话的主要内容:

  (1)本人和本单位执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做法、成效和基本经验。

  (2)本人和本单位遵守党纪国法和上级企业及本企业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的情况。

  (3)本人民主作风和接受组织、群众监督的情况。

  (4)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从业的情况。

  (5)本人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情况。

  (6)对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新任职前谈话的主要内容:

  (1)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

  (2)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要求上任时向组织和全体员工作出廉洁从业承诺,自觉

  接受监督等。

  第六条

  提醒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群众反映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虽经调查核实没有查出问题,但需要提醒

  其加以注意的;

  (二)负责组织领导或参与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或在管理人、财、物等关键岗位

  工作时间较长,需要提醒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

  (三)所在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了苗头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需要提醒领导班子加以

  注意的;

  (四)其它需要进行提醒谈话的。

  第七条

  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

  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用人失察失误的;

  (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

  第八条

  谈话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司纪检组长负责与***公司各部门主任、所属各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进行

  预防性谈话和任职前谈话,也可委托***公司纪检组监察室主任同其谈话;必要时,可与各单

  位、各部门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二)***公司纪检组监察室主任负责与***公司各部门副主任、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其他

  成员进行预防性谈话和任职前谈话,也可委托纪检组监察室副主任同其谈话;必要时,可与

  各单位、各部门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篇三:函

  询

  通

  知

  书

  函

  询

  通

  知

  书

  []第

  号

  XXX同志: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请你对以下XXXX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表明态度,并将函询通知书及反馈表等有关材料于X年X月X日前报送我委。

  XXX委员会

  X年X月X日

篇三:纪检监察法移交函

  

  纪检监察文书范本

  纪检监察文书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接待函:用于纪检机关接待来访人员的函件,主要包括接待时间、地点、接待事项等内容。

  2.群众来信办理函:用于回复群众来信的函件,主要包括感谢信、答复信、跟进处理函等。

  3.纪律审查函:用于对涉嫌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纪律审查的函件,主要包括审查事由、违纪行为、证据材料等内容。

  4.处分决定书:用于对违纪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文书,主要包括处分决定理由、处分种类、处分期限等内容。

  5.调查报告书:用于对涉嫌违纪人员进行调查的文书,主要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

  6.案件移送函:用于将涉嫌犯罪或其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的函件,主要包括移送事由、涉案人员、移送材料等内容。

  7.受理函:用于纪检机关受理涉嫌违纪案件或举报的函件,主要包括受理时间、受理事项、受理材料等内容。

  8.通报函:用于向党组织、单位或相关部门通报涉嫌违纪行为或违纪人员情况的函件,主要包括通报事项、通报对象、通报内容等。

  以上是一些纪检监察文书范本的常见类型,具体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