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00字文章要背多久
爱情2000字作文(优秀6篇)
爱情1700字作文
篇一
去年的时候,我偷偷的瞒着月亮姐姐(对妈妈的淘气称呼)恋爱了。
起初我也是没有想过会和他会有那些感情花事的,虽然他还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虽然他真的很会笑,笑起来也真的很迷人,很灿烂。但我还是固执的根据自身的择偶观把他狠狠的排除在外。别的不为,只因为他的个头偏偏矮我了那些许。
记得那时八月底,我结束了自身充实的暑期兼职工作,为了避免大家分离不必要的小伤感,悄悄的收拾好行李准备翌日返家。可是就在那天傍晚,他匆匆的奔到我的宿舍门外,砰砰砰急促的敲开了门,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泪流满面,向我叙说了他的一往情深。我惊愕的看着面前像孩子一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大男孩,眼泪也轻轻柔柔的流成了曲折的小河。我默默的点了点头,就这样我们在眼泪中开始了一段年轻的爱情。
他是典型的南方孩子,细皮嫩肉,唇红齿白。话不多,爱笑,笑起来会露出整排洁净的牙齿。戴一副小黑框眼镜,颇有一番书生气,是一个活脱脱的奶油小生。不过这个奶油小生经常会做一些十分可笑的事情。
记得第一次看他擦眼镜片的时候,我张大嘴巴吃惊的都快掉了下巴,他斯斯文文的摘下眼镜,温柔的呵小口气,然后猛地一下扯起衣角就敷在镜片上来来回回的认认真真抹擦起来,看着那股认真的劲儿,那一连串搞笑的动作,我恨不能上去抽他两下,何来的专注?还有一次,他来看望我,朋友们调侃到:“你男朋友还真是秀气呵,婉约派的,绝对是婉约派的啊。”我心底是明白这句话的,虽然有时候我也觉得他是应该多点北方男儿的阳刚之气的,不过没有也罢,内心的阴柔之美寄居在男性俊朗的外表之内也别有一番独特之意。我抬起头笑了笑,说:“你多是看惯了北方男子的豪放粗犷了呢?”他听了后也忙忙的牛头不对马嘴的小声的嘟囔到:“我们是南北结合疗效好!”大家一愣之后,扑哧的一声笑翻了全场,他涨红了脸无辜的看看我,又看看大家,悻悻的埋下头拨弄着饭菜。
平心而论,那时我们恋爱有一阵子了,我对他的感情也还是那一回事,不冷不热,也不太上心,因为他还是没有那的让我一下子就能下定决心的倾心一恋吧。而他也总能察觉到,不高兴的别过头,委屈的埋怨我的不认真,我摇摇头,心里乐呵呵的感叹到:果真啊!都说南方的男孩很小气,我今个儿真是长本事了,领教了。“爱情是个持续着的漫长动作,应该给彼此充足的时间来了解。”我偷乐后认真的对他这么说道。他没有在说话,却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宽容。
在以后的仰俯之间,时间匆匆背驰而去,我们之间发生了许很多多开心的,难过的,欣慰的,失望的,点点滴滴的大事小事。从这些细微的伤感中,摩擦中,我慢慢的了解了他,也包含他的家庭,他的交际,他的为人,他各个方面的好与坏,真与切。我越发觉得他有很多值得我欣赏,值得去爱的优点。而最让我喜爱的是他的稳重,稳中求实;他的自信,有尺有度;他的诚实,不虚不瞒,他的孝顺,爱母惜父。而他的这些优点也都在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我,感染着我。可是他也有最让我头痛的缺点,那便是爱哭。往往我们是男女大换角色的,我像个大男人似的安慰他那个令人可笑又可气的泪花点点的“小女人”,原本错的是他,被几滴眼泪这么一闹,全成了我的不是。我总觉得他是故意这样欺负我来着的,因为在外面的他,在朋友圈子里的他,在工作中的他,都表现的那的淡定。冷静的处世,灿烂的笑。
他也曾严厉的批评过我浪费的陋习,吃饭的狼狈姿态,走路的弯腰驼背,无时间观的不礼貌,跷二郎腿的不雅等等。不厌其烦的一遍遍,一次次的纠正我。虽然我总不满他的“教导”,但也慢慢的在他的“调教”中规矩了起来。懂得了感激,学会了爱。虽然途中悲伤的哭过,但也灿烂的笑过,我们相处的很真,很快乐。
后来不久,我们分手了。没有吵过,没有闹过,只是彼此抱着电话狠狠的哭了一场。感怀过后,我慢慢的懂了,年轻的爱,无论曾经如何的疯过,喜爱过,原来都是逃脱不了失败的宿命。那曾经的关怀,曾经的相伴,曾经开过的一树绚烂的美丽回忆,都会在顷刻间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不管爱的希望多么的丰盈婀娜过,一转身,一道别,再多的眷顾,也敌不过现世俗媚的一腔悲凉。我安静的立于穿梭的人群中,默默的看着那些同我一般年纪的少男少女们,自问着他们此刻幸福的笑靥还能停留多久?然后轻轻的微笑,默默的合十了双手,虔诚的祈愿着在这炎凉的世态中,面对以后的分离,希望他们不会同我般如此伤怀。
爱情1800字作文
篇二
对于张爱玲这个人,我所知道的不过是很多人称她是才女罢了,不过经历了一些特殊的事情,遇到了一些特殊的人之后,我慢慢发现其实那多人赞赏她还是有原因的。
我对张爱玲并不是很了解,也并没有看过很多她写的书,不过对她对爱情的看法还是让我挺感兴趣的。本来我是想非常极端的反驳她的观点,但当我了解了一些关于她的事迹以及看了一些她写的话之后,我发现其实很多时候她还是很正确的。尽管如此,我依旧认为她的爱情观还是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不想自以为是的说自身的想法多么多么正确,因为对于爱情,我可以说是完全不懂。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那,这句轻轻的问候,想表达的相遇的喜悦,还是一种不屑的情感呢?把这段话分成两段来理解,前一部分说的是缘分和巧合,后部分却因为一个“只能”,让缘分看起来那微不足道,难道爱情给人带来的就只是这种无奈吗?这样说固然多了很多美感,但这样真的客观真实吗?就算这是亲身经历,那这样的说法又会不会让更多的人变得消极呢?
同时,又说:“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既然最后相遇的时候只能轻轻的问一句,那用同样的逻辑来推理,不管知不知道,不管有没有人在等,又有什么好期待的?等着相遇之时尴尬的轻描淡写的那句问候吗?很好,为了反对这样的推理,还有一句:“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因此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因此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那这想表达的是什么,一边告诉痴男怨女感情会痛,没有结果,一边又鼓励着他们去自寻烦恼和痛苦吗?
还有,她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身做得了主似的。那,我们真的做不了自身的主么?我不想说人定胜天之类的雄心壮志,但就能不能自身决定自身的事来说,我认为孔子的:“尽人事,知天命。”更加合理一些。的确,我们对于自然,对于生离死别来说显得极其渺小,但我们自身所能决定的还是很多的,并不是无能为力。永远在一起和一生一世不离开虽然听起来更像是甜言蜜语,但真正的爱情又怎么是所谓的强大的外界力量所能妨碍甚至是摧毁的呢?
当然,我之前说过,我的本意是为了反驳张爱玲的一些观点,但渐渐的我发现,在很多地方她还是对的,虽然她的话还是过于极端,不过说来也巧,我也是一个特别极端的人,因而她的很多话在我身上类似巧合的应验了。我曾一直过于理性,以至于我也曾一度认为人的情感无比卑微渺小,认为爱情虽美只是如梦,但为什么人要自身给自身设立那多屏障呢?有伤害有喜悦才是生活,不是吗?如果只是一味的给自身裹上保护膜,确实可以保证自身不被伤害,但麻木的自身是真的开心吗?人生不过短暂几十载,为什么不打开心扉,真真切切的去体会人的情感呢?
一直以来都没有人能改变我内心的感受和意志,但我想,就算我一直这么坚强的支撑下去,对于那些或许有的真情实意的对我的人来说也太不公平了吧。说到赞同张爱玲的观点,可以举些例子来说明:“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虽然还是明显的带着极端,但不得不承认我很赞同。还有,她说:“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我想,这时候的我应该是卑微的崇高了吧,就当是自嘲好了。人海茫茫,找到一个自身深爱同时也深爱自身的人那虚无缥缈,但幸福并不是必须具备这两点,我们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如果拥有,珍惜知足罢了。
写这篇文章的本意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或者说,我自身也不知道我是想要表达些什么意思了。不管是不是因为张爱玲和她的那些唯美的话,我只希望可以好好的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真心相对,就算是异想天开,也不辜负目前的疯狂而荒唐的青春。
最后,我还是想用张爱玲的话来作为结束:“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不爱你,那该多好。”但我想说,就算痛苦就算受伤,我也不会不爱你,我也不会停止想你。同样的,用我仅有的承诺保证。
爱情1700字作文
篇三
思念的墙上,装帧着一张照片:你天天站在那里,站成我生命中亘古的守望;你看着我,从年轻走向衰老;你看着我,把日子掬成漩涡,把相思刻成小舟;你看着镌刻相思的小舟在漩涡里挣扎……这么多年了,月空瘦,风更漏,你厚实的笑容已经被磨得极浅极淡,但那抹溢出心灵的目光在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带给我一如最初的温馨和真挚,依然在这个花木萧萧的季节,让我一次又一次沦陷其中,心甘情愿。
这是个思念的季节。在多少个相似的夜晚,思念如一枚落叶,随手拈来,挥之不去。夜凉如水,月色穿水而至,仿若你步履蹒跚,踏越这空旷而孤独的距离,横亘在我面前,却又无法触摸。疼痛袭来,如退潮前的沙滩,一次次抗拒,终无法平息。曾经是怎样的期望,在这样的夜里,呵护着彼此的灵魂,相拥而憩;曾经是怎样的执著,把一份不施粉黛的爱情完整地摆在你面前。可是,我再也找不到你的影迹。你听到了吗,听到这日夜流淌的汾河水,在诉说着什么吗;你看到了吗,看到这千年的沉默里,谁曾为谁望穿秋水,化羽成风!
皎洁的月。清冷的风。夜色里摇曳的木槿花。在你我邂逅的丁香树下,沏一杯清茶,咀嚼那个季节……
北方的春季是干燥的,而且总是风沙弥漫。可是记忆里你出现的那个春季,却是温柔和别致的,且涂抹着融融的湿意,那静静的汾河水,那轻舞的雨点,那开的灿烂烂的丁香花,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清香,恍若一幅和谐的无可挑剔的泼墨画。便是在这样的景致里,你向我走来,灰色的休闲鞋,灰色的长裤,浅极至白的长袖衬衣。擦肩而过,相视的瞬间,我看到了你目光里浓浓的忧伤,那是怎样的一种伤痛啊,令陌路相逢的一颗心,为之一颤。
很久很久了,已经习惯了一个人面对一切。我孤独地徘徊在这个城市,苦心经营着属于自身的一份事业,心情有时象浮云般飘来飘去。不知道随生命而来的行囊里到了最后会留下什么,但我注定要漂泊。我知道自身不是一个被幸运垂青的人,可是,我就是遇到了你。我说,你是造物主在我打盹的时候抛给我的梦。
一个星期以后。阳光灿烂如花,因为生意的一些麻烦,我落寞的在河边漫步。我不知道自身为什么一眼就断定那是你,水面反射的光线使你的背影笼罩在一片淡淡的光泽里,我的心抽搐了一下,那是一个和我一样落寞的人。一种惜惜相通的感觉不言而喻。多年后我对那次相遇做出如此唯一的解释。
你转过了身。你的头发有些凌乱。你的浅极至白的衬衣好象和你一样的沉重。你的双手穿过你的黑发。
你抬头看到了我。我正在看你。不由自主地,我浅浅一笑。
我不知道自身怎么可以笑的出来。微笑对我好象是一件很奢侈的东西。没有人会知道,在多少个午夜梦回时分,一次又一次放逐所有,却找不到可以快乐的理由。或许真的,快乐和不快乐一样,什么都不需要。你似笑非笑,点了点头。那是怎样的一个笑容哦,多年后回想起来,我的心依然隐隐作痛。我知道我要寻找的,是一个可以用灵魂和我对话的男人。我的脑海里跳过一句话: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在某些空闲的时间里,我会悄悄地坐在河边,看流水行云。思绪飞舞,黑发飘扬,在对白与沉默中,我们以心触及彼此冰冷的灵魂。或许,要经历很多,才能以这样安然的声调诉说曾经发生在自身生命里的故事。但,有时一生,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倾听的人。那个季节,丁香花一直都绽放着并灿烂得刺眼。.。.。.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我还未来得及回味,离别的日子便猝然而至。雨花闪烁,回荡着你心跳的声音。没有再见,没有承诺。我不喜欢这种居无定所的流浪。我要找一个归宿。但在这之前,我属于远方。未知的远方。
生命犹如一次远行,在驻足的站台,你拨动了我的心弦。永远记得分别的那个日子。车在雨的舞曲里前行。透过模糊的玻璃窗,你跑着,飞舞的手臂,湿漉漉的黑发,被你踩碎的雨花,那件浅极至白的贴着你肌肤的衬衣。我把垂手可得的爱情留给了这个有着雨、丁香花和泪水的城市。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为它为定做的成语------黯然失色。
我回来了。那天,当我背着空空的行囊,站在滚滚的汾河岸边,泪水如飞花而倾。与你相遇、相知的日子历历在目,为什么,要经过这样的过程才知道,爱是如此不堪负重?!
再也没有见到你,而你无时不在我的心里。思念,如汐水的精灵,于浮世的热闹和喧哗中缠绕着我孤独的灵魂;在远方,在也许永远不可触及的角落里,有一个相似的人,一个在记忆中想着爱情的人,与你为伴;而当你幸福的笑起,我的泪,便是挂在你窗前的风铃。
爱情1700字作文
篇四
时间在指尖流逝光阴在眼神中暗淡,谁又懂年少的我们,我们的心,繁华的爱情那耀眼却偏偏在指尖流逝,可悲的爱情在悲欢离合中匆匆落幕,谁又懂一颗颗年少的心在黑暗中自身咀嚼着泪水,茫茫人海一丝微笑似乎埋进那个人的心,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一个人想走进我们的心,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你就在那个炎炎的暑假闯进了我的生活,勾起了我叛逆的欲望。
记得那年暑假,我被舅舅和舅妈接到了他们所住的军区大院让我在假期里换换环境,好好放松一下准备高考。初来的几天,这里的一切都是中规中矩,每个人都是那严谨和庄重,在家散漫惯了的我,有点透不过气。在表哥看到闷闷的我时,说带我去透透气认识一下他的发小,也就是和他们在这个大院里一起长大的你。
第一次见到你的场景还印在我的脑海里,嘴角45度扬起了微笑,想起那时候一步一步靠近你的感觉,第一眼见到你的感觉,虽然记忆有些模糊,现在想想觉得那时候的你好帅!帅的不真实,高高的个子,浓浓的眉毛,穿着一身运动装,好帅气。
第二次表哥约会去了把我交给你,说你是我的导游,你的任务是负责我到底。那时和你走在一起,我有点喘不来气,你问我怎么了?我调侃的说你的气场太强大了。你只是一笑置之。但直觉告诉我,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后来的每天你都会在舅舅家的楼下等我,这已然成为我们之间的默契,虽然没有过多的言语,你的眼神,你的细心,让旁人看来就像一对情侣。
下雨那天我站在窗台看见了你,站在雨里等我,那时的你拿着雨伞隔着窗与我对望,当时我的心很乱,我不知道自身该怎么办?因为我的暑假就要结束,但我又好舍不得你,不知道以后还能用什么借口和你联系。在我告诉他,我下周就会回家的消息,我也看到了他的不舍,他说:好好学习,我会等你得下个假期再聚。
隔天我还站在窗台等你,但已没有你的踪迹,当晚我听表哥说你已回了军校,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里好难受,但我没理由埋怨你,因为我不是你的谁谁谁,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而已,但还是要感谢你,在这个假期给了我最美的时光和朦胧爱意。
这就是我所谓的初恋吗?回去后自身问自身,单恋呢?还是单恋呢?
感觉过了好久,犹记得是秋末冬初,表哥来学校看我,说带我吃好吃的,在学校的大门口,我看到了依然帅气的你,不过我不再傻气的和你走在一起,因为我怕我的伤疤再次裂开,我怕痛,我怕自身内心的煎熬,我怕没你在一起的独处,我最怕你的拒绝,因此我选择淡漠和无视。
一顿饭下来,觉得好难熬,表哥可能感觉出了什么,就让你送我回去。你说有话对我讲,你说你好紧张因为这是你第一次主动向别人表白,那时的我好激动,眼睛好模糊都看不清你当时的表情,在你表白过后我只说了一句: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人生的第一次被爱恋的感觉。
我们的交往很浪漫,和一般情侣一样看电影,吃饭,拌嘴,吃醋…………好不精彩。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那快,不记得是哪位大神说的,初恋是残缺的美,不幸的是我也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
现在想想分手的原因,自身就觉得无语,对,只能用无语代替。爱情没有对或者是错,只有信任与坚守,是你主动地撒开了我的手,我也很有尊严的没有回头,坚强的往前走,我也有想回头问问你,很想问问你解释一下有那难吗?但自尊心告诉我,别回头,那样你会更加的伤痕累累。
今天表哥来电话说你下午的飞机到这里,听到你来的消息,我的内心很平静,因为我不想和你有交集,他们说你至今未娶,我只能认为你的眼光太高,很是挑剔。他们说你喝醉的时候嘴里喊着我的名字,我也只能说你是一个念旧的人。今晚写了太多关于你的话题和我们共同的回忆,不是我还爱着你,而是你还在我的心里,但那不是爱,因为你已经把它丢弃。
那时候我们说话都喜欢用终于,就像终于休息了,终于毕业恋爱了,终于离开这里了,终于过年了,仿佛任何的告别都像是一种解脱。最后我们才发现,那些自以为是的如释重负,才是让人想念的东西。后知后觉之后没什么会等你,就像所有的曲终人散和分道扬镳,到最后可惜的不是离散,而是没有好好地和那些告别……
光阴无休止,那些绽放的,飘散的、刻骨的,都变成了曾经;那些快乐的,淡漠的,痛苦的,都化作了生命的滋味。经年回眸,一些事,不需要捡拾,已在心里;一些人,不需要回忆,却挥之不去。
只想对你说:离开你我很好,祝福你。
爱情1700字作文
篇五
“和他结婚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在视频聊天里,我曾经要好的中学好友披散着头发,坐在阴暗的房间角落抹着眼泪这样对我说。
说到我这位好友,在中学的时候她可算是个校园名人。长得眉清目秀不说,她的皮肤还特别白,再加上一头乌黑发亮的及腰长发,就算是在那个男女不分的中学时期,也是众人一致认可的班花。因为相貌突出、身材姣好,她还被选入学校的健美操队。当她穿着非常贴身的服装,带领全校健美操队的一群美女在学校的广场上跳动的时候,赢得了全校所有学生的目光,男生仰慕,女生嫉妒。
她的爱情也一直是旁人羡慕的模范,和初恋从中学开始恋爱,到了大学虽然异地但也一直感情很好。两人毕业的时候,男友考上了美国大学的硕博连读全额奖学金课程,为了彼此不分离,两人干脆结婚,然后她就申请了家属陪读签证,和老公一起去了美国。
还记得她出发前我们还聚在一起给她践行,那个时候的她意气风发极了,和我们不停地说着美国有多好,老公有多爱她。她的爱情就像是一场美丽的童话故事,让我
们这些听众只有羡慕的份儿。谁知道她到了美国还不到一年,状态就像是坐了过山车一样急转直下。
“因为是陪读签证,没有办法上学或者工作,只能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我所在的是一个小城,人口还不到五十万,地广人稀,荒凉得不得了,就连去一趟最近的超市都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周围的邻居都是外国人,我的英语也不好,平时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每次在网上遇到她,她就会想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向我倒苦水。
“开始的时候,老公对我真的很好,买菜做饭家务都干,但他的研究也很忙,常常在研究室里待到半夜才回家。我每天一个人留在家里寂寞得不得了,可是他一点都不理解我,也不知道安慰我。我觉得他根本就不重视我,和他吵了好几次,最初他还会哄我几句,后来他直接说我作、没事找事。最近半年,因为老板带他做重要的实验,他干脆就留宿在学校里,偶尔回家也根本不和我说话。”
刚开始听她抱怨的时候,我还会好言好语地安慰安慰她,但时间一长,我也受不了这翻来覆去的旧账和哭哭啼啼了。
我问她:“既然你觉得寂寞,为什么不给自身找点事情做呢?”
“我是来陪读的,能有什么事做呀?”她说。
“你可以学英语呀。”
“英语这么难,我背单词最差劲了,怎么都背不下来的。而且我们以后肯定是要回国的,学英语有什么用。”
“那做做运动,试试健身?”
“哎哟,从我家到健身房开车就要半小时,路上就累死了。”
“要不然研究研究菜谱,学学烹饪嘛。你不是常常抱怨美国菜难吃吗?”
“我太懒了,平时都是他做菜给我吃的,他不在的时候我也不想自身烧,就吃点泡面好了。”
看着视频里不修边幅、明显因为垃圾食品和缺乏运动而身材大了一号的昔日好友,我的心里百感交集。
“婚姻真是爱情的坟墓,爱情这东西,保质期真的是太短了。”在她再一次向我哭诉和老公的争吵的时候,我打断了她的哭泣。
“不,并不是这样的,爱情有它的秘诀。”我说。她抬起头,用泛着泪光的眼睛看着我。而我停顿了一会儿,给她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留学欧洲的时候,我曾经在一趟跨国列车上遇到一对头发花白的法国老夫妇。
老先生戴着一顶棕色的贝雷帽,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很斯文的样子。让我很吃惊的是他身边的老太太,她的头发虽然已经白了,但脸上却看不到一点皱纹,她的打扮端庄得体,一条黑色的裙子看上去低调却又高贵,一件米色的外套让她的外表多了一份温柔和慈祥,她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玫瑰花样的丝巾,而从她的身上,也散发出一种玫瑰花一般的香味。
这对老人手牵着手,依偎在一起,看窗外的风景飞快地掠过。我坐在他们对面,像欣赏一副美丽而又温馨的画作一样看着他们。
火车上的时间冗长而又无聊,我便和他们攀谈了起来,在谈话中我才知道,这对老夫妇已经结婚五十多年了,他们年轻的时候一直梦想着要环游世界,可是因为要工作和抚养孩子,一直没有时间。现在两人都退休了,孩子也长大了,他们终于有时间实现自身的梦想了。
“可惜现在眼也花了,腿也僵了,环游世界是不可能了,因此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后就决定环游欧洲。”老先生和我说。
我羡慕地对他们说:“你们二老的感情可真好,真希望我老了也能这样幸福。”
老太太对着我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脸,说:“小姑娘,这件事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
我好奇地向她取经。
她没有直接告诉我什么,只是低头从她精致的手提包里取出一张有些泛黄的旧照,摆在我面前。
爱情1800字作文
篇六
艺术天才纪伯伦曾经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爱情就像一杯水,你把它倒入杯中,它就是杯子的形状,你把它倒入茶壶中,它就是茶壶的形状,彼此恋爱,却不要爱的系链。”这应该就是爱情的真谛吧!
在我的眼中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人与人之间强烈的依赖,亲近,呵护,陪伴,信任,关怀,忠诚,尊重等一系列的组合,只有这样,才能真真切切的让两颗心永远的拴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风雨同舟。
我相信在任何人的眼中,爱情都是一件很美很美的艺术品,美的有时让人幸福的流眼泪,有时却让人痛苦的说不去话语来。
我认为,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两个人从相遇到相识相知再到相爱,这无疑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最大幸福。如果选择爱,就要懂得珍惜,懂得爱护,懂得善待,爱就要深爱,那美好的爱情就会陪伴着你一生一世,幸福的白头到老。
在恋爱的过程中,甜甜蜜蜜,亲亲我我,恋爱中的男女就像生活在神秘的童话世界里,总是会幻想着多么多么美好的将来,我认为那就是一段世间最美好最浪漫的快乐时光。
如果你真的爱上一个人,那你就会忽然发现你会爱着他的全部,就算你爱的人有再多的缺点,你都会觉得那不算什么;爱上一个人,那你就会时时刻刻的想他念他,闭上眼睛都是他的影子;爱上一个人,他的一言一行,一笑一瞥,都能牵动着你的心,喜怒哀乐,也会因为他而变化着你的心情。
一个人有爱有情,那才是真正的完美的爱情,很多恋爱中的男女,都会在甜蜜的时光空间中变得傻傻的可爱,如同培根所说:“就是神,在恋爱中也难以保持着原有的自身和那份聪明”。
因此,真正的完美爱情中,那个爱你的人不会让你一个人去承受所谓的孤独,寂寞,甚至痛苦。在爱情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时刻的关心他,就是比他自身更要爱他,他高兴时,你会快乐无比,他痛苦时,你会比他还要痛苦,在深爱着他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你就会感觉到兴奋和快乐,你们爱的越深,这种兴奋和快乐就不会因为生活中的繁琐事物而变得哀减失去热情,唯有让那无穷无尽的快乐与兴奋延续,我们才能做到用情始终专一,始终忠于他,知道某一天离开这个让人流连忘返的美好世间。
婚姻
婚姻,怎么说呢?曾经有一位著名的哲学家讲过:“爱情是艺术,婚姻是生活”爱情是艺术,婚姻是生活,我十分的赞同,婚姻和爱情一样,同样需要沟通,需要包容,需要努力,需要真诚,需要经营等等。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却不这么认为,我曾经也读过不少关于爱情与婚姻的书籍,记得去年的冬天读过一本名叫《幸福婚姻密码》中有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和新的人生开始,是使爱情脱离荷尔蒙与肉体的局限升级到更加全面的人生过程,因此说婚后的夫妻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了,幸福的婚姻很重要,因为婚姻幸福了,那家庭就和睦了;家庭和睦了,那孩子就有人教育了,老人就有人赡养了,社会也就和谐了”
我非常的赞同这位作者的话语,很多人都误解了,我要理性的告诉大家,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婚姻是你们的爱情所产生出来的,因为爱情是你们两个人的,婚姻就是让你们两个人变成一个人,营造一个完美的家庭,做到真真正正的心心相印。
婚姻是爱情的结果,因为有了爱情才配拥有婚姻,婚姻没有爱情时那多的浪漫甜蜜,我们都知道,没结婚的爱情,和结了婚的爱情是完全不一样的,没结婚的爱情是充满了无数的美丽与幻想,而结了婚的爱情,有时却是生活中繁琐的鸡毛蒜皮,它会让我们很多幻想的美好破灭。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再到恋爱,从恋爱再步入圣神的婚姻殿堂,婚姻就是我们的共同生活,其实生活才是两个人真正在一起的开始。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柴米油盐酱醋,锅碗瓢盆,鸡毛蒜皮满天飞,那个时候,你就会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竞争带来的压力,经济带来的压力,以及家庭与社会的各种各样的义务与责任。
在喧闹繁琐的日子里哭哭泣泣,吵吵闹闹,要知道残酷的生活,总是这样折磨着我们的心,在风风雨雨中感觉到身心的疲惫不堪,甚至对生活产生了厌倦,一切都会觉得特别的单调乏味无聊。在这样的恶劣的生活环境中,我建议你们彼此将心房打开,走出那小小的堡垒,走进大自然,在温暖的阳光中紧紧相拥,谁都不要去说话,只静静地听着彼此的心跳声,然后闭上眼睛,回忆着你们初识的甜甜蜜蜜,亲亲我我,那漫天的甜言蜜语像美丽的花蝶围绕在你们身畔,当初你们恋爱时,对着蓝天白云发过的爱情誓言,就是对你们今日生活的最好考验。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就是上天给我们的最大幸福的恩惠,我们要彼此好好的珍惜,爱护,陪伴一生。
篇二:2000字文章要背多久
[字数作文]2000字散文「精选3篇」
2000字散文「精选3篇」
白衣飘飘,奇腰长发随风而动,眉眼间带有淡淡的书卷气,飘带间散发幽幽的泼墨香。在月白风清的夜里,独占一房灯光伏案疾书,小小的方块毫厘之间演绎千里锦绣河山。我深深地喜欢着文字,疯狂的沉醉在笔和纸的轻吻中。我迫切的期盼着有一天自己能够笔底生花,行云如流水。像鲁迅一般拯救国人精魂;像司马迁一般挖掘国家史实;像莫言一般获取国际荣耀。也许很多人说我的梦荒唐可笑不切实际,但我无畏谗言与讥讽亦无畏贫困与饥饿。我所在乎的只是一个机会。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就会是专家,重复的事情用心做则会是赢家。我坚信,总有一天全世界的人会用不同的语言念出我的名字。
梦起
我们是万物之灵,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最聪明的个体,做某一件事或拥有某一个梦想都会有自己的原因,这个原因可以很简单的只因一时冲动,也可以是复杂的经过了几天几夜甚至是几个月乃至几年的深思熟虑。我拥有一个作家梦算得上是一时冲动,记得曾经看了这样一段文字“想想吧,假如你死去一千年后,还有人因为欣赏了你的文章而想请你喝茶或打电话给你,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并非是受了谋篇文章或是某个大家的感染,只仅仅是因为上面这一段不足百字的话。我向往那样一种美妙感受!想来:“人活一世,有的人活着他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却仍然活着。”历史的车轮永不停歇的向前滚动,它不会为了任何一个人停留。那么一千年后,我们用什么向后人证明我们存在过呢?文章,文字!当珠玉般的字眼滑落在纤细的笔端,当丁冬的语句跳入多雾的眼睑,当那不朽的诗篇被后人铭记,让后人在一千年后仍想请你喝茶,这不正是一种存在过的最美好的印记吗!
追梦
梦起,如未经打磨的玻璃,远观尚可,进赏却模糊不堪。要使玻璃晶莹剔透需要细细打磨,同样,要使梦想五彩斑斓也需经过耐心追逐。
为了那个梦,会情不自禁的看很多书。老屋飘摇,蜗居一隅,朱红的书柜,凌乱的书桌,捧起书慢慢品读。从泰戈尔的诗集到饶雪漫的小说;从鲁迅的散文到培根的随笔都令我无比痴迷。接触的书越多,与那些大家的精神交流越多就越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接近那个世界的人永远领略不到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三分啸成了剑气,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的才气,体会不到陶渊明:“富贵非我愿,帝乡不可期”的骨气,也不会知道韩昌黎:“在潮州兴教育,修水利,竟让潮州山水尽姓了韩”的爱国爱民之心。
为了那个梦,会若有所思的写很多字。故事情节来源于现实生活,它是现实生活的提炼却又比现实生活更集中,更有代表性。叶圣陶说:“凡是干的,玩的,想的,觉得有意思就记,一句两句也可以,几百个字也可以,不勉强拉长,也不硬要缩短。”鲁迅也说:
“想到什么就记,‘人物的模特’不会专用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我就是如此的,想到什么就记!喜欢在有阳关的温暖午后,坐在大大的落地窗旁拿起笔信笔涂鸦把自己的小心事,写在带有玫瑰花香的天蓝色笔记本里,然后小心地把它压在层层摞起的书堆里。“燕转南飞,带走思念的心碎,浮云流水,寄不出情丝的纷飞”是我对相思的一丝感悟;“用心追逐的似水流年,何人在轻叹前朝的如梦江山,如泪胭脂,沉醉了帝王容颜”是我对历史的一些哀叹“静坐于课桌前,感受不到时光滑过我的指尖,心迹缭乱。期盼着白驹过隙拨动我心弦。”是我对时光的一点控诉。
为了那个梦,会津津有味的背很多诗。春风停,花落尽,日上三竿倦梳头,话语涓涓如细流,却道不尽丈夫离你而去的无限哀愁。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易安啊,我懂得你无人相伴的孤寂。驿外断桥,花开花落,你为那寂寞开放的梅花,也为自己孤身一人而独自愁苦,零落成泥,香如故。你明白最终一切都将归于本真。陆游啊,我敬佩你坚贞如铁的品格。别于燕丹,发髻冲冠,你送别友人,心境犹寒,以至美丽易水也不能将你温暖,你感叹“昔时
人已没”又剩你孤身一人,宾王啊,我理解你重情重义的心怀。
梦醒
那夜,我睡的不踏实,做了无数的梦,梦里空气稀薄。梦醒时刻,我知道“梦”终归是梦,在醒来的那一刻才会发现它不过是一个多彩的泡泡。永远生活在现实中不怎么做梦不好,永远生活在做梦中老是幻想也不好。我不能亦不允许自己一味的活在梦中,我要将那个多彩的梦变成美好的现实,让它触手可及。从现在起,从此刻起,拿起笔,删繁就简三秋树,标新立异二月花。
一折青山一扇屏,一弯碧水一条琴,一杯香茗一卷经,千古文章意更明。文章是案头的山水画。作家的转折勾挑浓墨重彩为这幅画增色添彩,我企盼可以超凡脱俗,勾勒出最美的那幅山水画!
其实,也是过了很久我才承认宿舍是个监牢。
两天的休息,首先是拿回了破碎的手机然后我觉得有些庆幸,毕竟有些东西还能留住确是非常不错的事情。然后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很久不吃外卖了,比起前段窝在宿舍等外卖,吃饭,玩游戏,写文字,睡觉,可以长时间不踏出宿舍一步的时光,我仿佛已经尽力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
打开门走出去,多么简单而艰巨的事情。
首先我不上课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平时上课我并没有想着去,也许在寒冬的催化下,我确实也有一大段时间忘记了我来上大学,去上课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我忘记了去上课这件事本身。既然不上课,那么吃饭便成为走出宿舍的唯一借口了吧?可是饭堂的东西确实不怎么样,甚至广药的外卖更便宜,也更好吃,当然这是我两个舍友的结论。总之吃饭这件事看起来对走出宿舍没有丝毫的作用。那么期末复习呢?这样解释也许更切
合实际,那便是要走一大段路到图书馆或者教学栋,需要换衣服,需要做一些准备,并且我个人认为复习的效率只跟考试剩余天数有关,跟场所和时间没多大关系。于是这样的理由要逼许多人走出宿舍,简直是异想天开。那么,既然没有什么充足的理由去走出去,绝大多数人便更愿意选择躲在十几平方米的宿舍里怏怏自得吧?
即使大家都知道一直窝在宿舍是有许多不益的,绝大多数人也毫不犹豫的这么去做了,甚至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处于安逸便捷的生活方式已经非常非常的久。久到连觉得离开宿舍都变成那样奇怪不可理喻的事。
所以当我终于意识到宿舍简直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牢时,我也是非常的诧异。
现在不管我多累,我一定会在饭点之前醒来,认真地刷牙洗脸,然后出去市场买菜回来自己做饭。而每次我到宿舍的时候,我的舍友已经吃完外卖继续打游戏或者看动漫了。曾经有一个宿友对我说,你自己做饭要出去买菜,还要自己煮,自己洗碗,多麻烦。我点个外卖便宜省事,也比食堂好吃。我笑而不语,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安逸会慢慢腐蚀某些重要的东西。
省事这个字眼,似乎已经深深潜入他们的意识。
既然宿舍作为一个牢,它自然有着许多显而易见的坏处。我曾经看过一段话,“一个人的堕落,是从远离运动开始的,这一类人安心的躲在宿舍里,吃着饭盒做着自己喜欢的事,门并没有上锁,他们选择的是把自己关在里面。”我只记得我看完这段话之后觉得非常赞同,然后找了班上两三个同样热爱篮球却也许久把自己关在宿舍里的朋友重新走回球场,但,可笑的是,我并没有坚持多久。然后又回到牢里,安然的享受自己创造出来的假象里。
决定了这次的寒假工整整提早一个月,是非常理智的事。我突然有了非常正当的理由走出去,是的,我确信我们这类人需要一个外在的强迫力去开始改变。我并不指望“让自己意志坚强一些,慢慢意识到自己把自己锁在一个牢里,再靠自己走出去。”这类说法。这是非常不可信的,因为从你把自己锁在这个牢里开始,你便注定不会有意志坚强到可以自己去克制去改变的时候。因为你意志力薄弱,所以你才会一步一步陷入这种安逸里面,这是无可厚非的事。
所以我的改变,需要这份寒假工去开始。尽管我一开始非常不适应,一点点痛苦我便想着快点回宿舍去躲起来,在温暖的床上好好睡一觉。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必须这样去坚持。
今天晚饭尽管我不想自己做,我仍决定去市场买点东西,顺便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我塞上耳塞,围好围巾,慢慢地走,慢慢地看,今天没有阳光,尽管天板着阴沉的脸,我却仍很享受这样的温度,临近夜幕的广药,体育馆里有很多正在挥洒汗水享受运动的人,而路灯慢慢托起昏弱的灯光,人来人往,我看到许多人正拿着一堆食材回宿舍自己做一顿不错的晚饭犒劳自己。我走在校门口,刚好绿灯跳红,我看着开始倒数的红灯,停下脚步感
觉非常庆幸,因为你知道你前进的方向就在你的脚下,你却有了机会停下来歇歇,不必太急。这种时分也是非常非常让人享受的。其实只要走出宿舍,确确实实有着很多不错的风景。
我很确信还有许多人对“宿舍是个牢”这样的说法感觉非常的可笑。曾经有些人跟我说,宿舍是另一个家,关于这个我想说,当然有些宿舍四个人挤在一块,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打扫一起奔图书馆准备考试,一起回宿舍一起在深夜分享各自心里的小秘密,或幸福或难过,确确实实可以算个温暖的家。可是,当你发现你很久以来,每天接近12点醒来,打开自己的电脑,玩着自己的游戏,或者写着自己的东西,看着自己的电影,偶尔才搭上两句话,剩下的时间全部在各做各的事,然后到饭点一起叫外卖,吃完继续做自己的事,深夜,洗澡睡觉,一天便匆匆过去。
这样的宿舍,充其量真的只是个牢。而不巧的是,这样的宿舍并不在少数。
回想起来,大学至此,也是一年半过去了,我早已把上课这样必要的事当做无关紧要,也想起上学期期末,我对着高数和离散课本狂抓头发的时候,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不要再让自己在下学期期末的时候这么煎熬。呵呵,我当时可是非常认真的,可是,越认真也越说明现在的我,这种失落和自责,也是越发的清晰吧。
我并不保证下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能安稳轻松一些,但我起码找到了某个方向去走,而不再是沉溺于某种安逸,躲在牢里安然自得。
我也突然想起我曾经写过的一段话:
“总说身边的事变的太突然,时光太匆忙,其实是心在变,理所当然的`接受现况并习惯,生活从不乏新鲜有趣,只是内心早已疲倦得像是被吹皱的窗帘,安静的躲在角落以为自己看到的是整个世界。傻不傻?”
门并没有上锁,为什么不走出去,看看那个真实的世界。
记忆被泛黄的纸页掩藏,悄无声息的尘封在时间深处,静待你我的翻阅。
一、把价值的快乐放在细小的东西里
十年之前,攥紧了稚嫩的小拳头。
一个周末,母亲正在厨房清洗碗具,可爱的孩子自得其乐的在客厅玩耍。突然,母亲听到孩子的哭啼声,手都没有擦抹干净,就冲出去看孩子。孩子仍在沙发上,但是他的小手却被茶几上一个精美的花尊囚禁在里边。花尊上窄下宽,像一个腆着肚皮的细脖酒汉,所以他的手伸进去,但拿不出来。
母亲想了不同的方法,但稍加用力,孩子就叫得更加痛苦。母亲开始焦虑,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无奈只想打破那个花尊,即使它价值不菲,但为了孩子,虽损失甚多,只要孩子平安,也就无所计较了。很庆幸孩子没有任何皮外伤,但拳头仍旧紧握不开。是不是
抽筋了?母亲又有所惊慌……后来母亲发现,他拳头不张开,只因为手中紧攥的一枚硬币。其实不是因为花尊口太小,而是孩子不肯放手罢了。那么问题来了:“这样打破一个价值不菲的古董,值不值得?”
当初,孩子认为那是天经地义,而后有一天,他会觉得那荒谬至极。但是,只要是你愿意做的事,你当初觉得那没有什么可犹豫的,那就有价值可言。
二、所有你乐于挥霍的时间都不算是价值浪费
十年之后,伫立在青春的末端,与高三这个亘古不变的神秘顽固家伙准备“拼死一搏”。
慢慢步入了寒冬,每天早上起床都要与温暖舒适的被窝上演“生离死别”的情感大戏,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起床,匆忙的刷牙洗脸,再迅速解决一顿不怎么讲究的早餐,然后在睡意中赶到教室,一坐下来就翻开书本晨读。那永远睁不开的惺忪睡眼,擦不亮的东方日暮,伴随那呼啸的北风,共同奏响青春最后一曲先抑后扬的命运协奏曲。
有人说高三是一片亘古原始的森林,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行走在原始森林中的某种动物。但是我想,高三是一片广阔的海洋,而我是游在里面的一条热带鱼,跟随着洋流的方向,游向温暖的赤道。这片海洋,我将游完它,也会游完它。
无穷无尽的试卷套题,陪同着我们走过寒冬,越垒越高的书山,已隔绝了窗外缤纷的春天。
少了幼稚;少了浮躁;少了浮想联翩;少了游手好闲。谦卑代替了孤傲,成为肥沃的土壤;拼搏代替了散漫,成为细润的雨露;细致代替了浮躁,成为温暖的阳光。最终,这一切凝聚在一起,承载起太多的激情与梦想的氤氲。
讲桌前,老师依旧将所有的知识点一一重复给即将迎来高考的学子。课桌前,纸上沙沙的写字声早已掩盖了六月的蝉噪。这些忙碌充实的高三里的日子,两点一线,看似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生活,其实也并非是简单的一堆书、一盏灯,而是带给我们对成长的领悟,对未来的希冀。学会的是面对、奋斗,是平心静气,心如止水。
这就是高三的价值,是我赶赴青春最后一场“盛宴”的价值。
三、我们终究会老去,最有价的就是老有所依
又是十年、十年之后,奶奶走了,爷爷跟上了……
一场提早的春雨,打落了一地的腊梅花。爷爷在奶奶坟头沉沉的埋下,永远离开这个喧嚣的世界。别人都会说,爷爷是想奶奶想死的,这点我倒是深信不疑。
门前老树张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奶奶做饭、洗衣、为爷爷烧水沏茶,为他生儿育女。日子过得虽然略有艰苦,但也没有过任何的抱怨之心。
儿女们一天天长大。时光催人老,饭菜还是做的那么香,蒜拍黄瓜、虎皮辣子、洋芋搅团、清油麦面……一提起奶奶出手的饭菜,我经常是馋得了得。但是现在要做好这每一道菜,花费的时间更长了。老了,老了,奶奶真的老了。
70、80、90……奶奶会越来越老,直到有一天,奶奶走了。留下孤苦伶仃的爷爷一个人。爷爷不再去楼下舞剑了,不再下象棋了。经常一个人嘴里嘀咕着奶奶做的饭菜,爷爷不是馋了,而是想奶奶了。没过一段时间,爷爷老毛病又犯了,没了奶奶,爷爷生活累,心中苦。没过几年,爷爷也走了,陪着奶奶一块走了。
爷爷奶奶以心为纸,以爱为笔,以情为墨,用一生的眷恋书写着爱情和陪伴的价值。后来,隔年夏日的牡丹开了,它开着奶奶爷爷的故事,永不败落。
四、时间就是价值的所有体现
又是十年、十年之前。
三两十年在逍遥,我们理解了硬币给掌心冰凉金属感的价值,也懂得数十年陪伴相依的爱情真谛,这些便是生活的价值体现。
时光像竹子,被分成一节一节,每段都有不同的故事与模样,未来与过往,都是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时间总要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体现出它的价值所在,这也正是我们生活的本质。
一个人能有多大的出息,关键看他怎样对待自己的时间,你和时间的关系,就形成了你自己。你让时间更有价值,时间就会让你的生命更有价值。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三:2000字文章要背多久
两千个字演讲稿要背多久
背诵一篇两千字的演讲稿的时间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人的记忆力和背诵能力。一般来说,背诵一分钟的演讲稿需要花费大约10-15分钟的时间。因此,背诵两千字的演讲稿可能需要花费大约2-3小时的时间。然而,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实际情况可能因个人差异而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背诵演讲稿,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分段背诵:将演讲稿分成几个段落,逐段进行背诵。这样可以减少记忆负担,提高背诵效率。
2.多次重复:多次重复背诵同一段落,直到能够熟练背诵为止。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重复,如大声朗读、默写等。
3.理解内容:在背诵的同时,理解演讲稿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演讲的逻辑结构,有助于背诵和表达。
4.制定计划:将背诵时间分配到几个不同的时间段,每天坚持背诵一定的篇幅。这样可以避免一次性背诵过多导致记忆混乱。
5.利用辅助工具:可以使用录音设备录制演讲稿,并在空闲时间反复听取,加深记忆。
总之,背诵一篇两千字的演讲稿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通过合理的分段背诵、多次重复和理解内容等方法,可以提高背诵效率。
篇四:2000字文章要背多久
背两千字的稿子
第一篇:
背一篇2千字的文章需要的时间,跟背诵者的年龄,记忆力,记忆方法都有关系,还和文章的内容有关,枯燥的内容肯定更难背,不是很着急的话,一般第一天读熟,第二天大体背过,第三天复习,总用时得4小时左右。
第二篇:
一般而言背诵一篇2000字的文章,大概需要3-5分钟。如果对于文字记忆不太熟练的话,那么这个时间还会更久。另外背诵一篇2000字的文章大概需要的时间你的记忆程度及语速非常有关系。总而言之背诵一篇文章。合理的记忆程度语速非常有关联!
第三篇:
两千字也就三个小时左右,不过一定要认真,大声朗读,分段背,最好把你读的录下来,一遍遍听,一遍遍背,差不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