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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的原因(5篇)

时间:2024-09-25 18:32: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的原因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国企)

  近年来,集团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集团和下属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保障。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但每年底通过集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发现: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还存在薄弱环节。集团党委虽然每年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责任压力传导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基层组织中“一岗双责”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同志思想认识高度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差距,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严峻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入,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还有所不足,有的忙于“经营业绩”,党风廉政建设投入

  的精力还不够,有时过度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个别同志有时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集团党委、纪委牵头的事,自己部门配合完成就好;有时候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经常性监督检查教育稍有不足,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还不够经常,抓早抓小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二)干部党性修养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还要进一步激发。一是个别党员干部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意识有所松懈。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听党话”、“不出事”就是党性强的表现,认为自己受党组织培养多年,“思想是坚定的”,“不会出现大问题”,因而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行动自觉性方面也有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论和观点,缺乏主动“亮剑”的精神和勇气,没能自觉做到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地带头加以抵制。二是个别党员干部面对改革创新重任干事创业的劲头需要进一步提升。尽管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但也有个别同志解放思想不够,与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各项部署,工作站位不高,在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攻坚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时,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希望得到上级认可的心思要重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放松。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条件比以前好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弱化了,受人情观影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放松和减弱。

  (三)廉洁教育工作创新和宣传实效还有待改善。一是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从“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历次主题教育开展的情况来看,规定动作完成较好,但自选动作还不够丰富;廉洁教育多是传达学习、廉洁党课、专家讲课、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单方向灌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形式还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够强,对干部职工的吸引力有待提升。二是纪律治本作用还要进一步发挥。虽然结合纪律学习教育月,利用曾志权案以及其他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但还有个别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思想警醒度不高,错误认为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与自身距离很远、关系不大。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学习还浮在面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党纪党规学习领会不深刻,入心入脑不够,对一些党纪党规明确的违规违纪行为不知道、不清楚,对于自己可能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掌握不够全面、了解不够深入。四是在发挥家庭、家风、家教作用方面也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多集中在单位范围内开展,对集团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更好发挥

  家庭、家风等方面作用的工作举措还很有限,“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和监督形式还不够。

  (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是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够体系化。虽然集团已经探索出纪检纳入风控体系,但是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缺乏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仍需要加强。二是对失职追责的刚性约束力度还需加强。谈心谈话,咬耳扯袖虽然已成为常态,但是做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一些问题有时还存在“小节无妨大碍”的模糊认识、“人家都这么干”的从众心理和“别人也不容易”的思想倾向。三是整治“四风”长效机制还要不断完善。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通过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监督措施方面做得还不够系统深入;狠杀“四风”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上的创新举措仍然不足。

  (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基层单位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有待优化提升,兼职纪检人员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二是纪检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由执纪向“执纪+执法”转变,办案方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等都

  有了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公司纪检干部普遍存在“本领恐慌”问题,需要不断增强本领。三是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干部日常交心了解还不够多,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做得还有不够到位、不够深入的地方。四是基层纪委工作规则、制度建设还比较缺失,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践行初心使命不够到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彻底,没有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未能全面当好作风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执行制度和纪律还不够严格,日常监督责任仍需要加强。有时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认真研究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精力投入相对不足,狠抓“一岗双责”的工作力度有待提高。

  (二)党性锤炼不够彻底。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但班子成员之间往往工作碰头、谈具体事务的多,敞开心扉谈思想、讲问题的少,特别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往往批评自己多、指正别人少,批评现象多、点名批评少,与“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还有差距。党性修养弱化,没有用严格的党性来约束自己,缺乏

  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坚定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警惕有所放松,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弦绷得不够紧,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不够。

  (三)对照检查不够深入。在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上认识是明确的,行动是坚决的,但在经常性地对照检查上做的还不够好,思想防线有所松动,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案件和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的案件,停留于“震惊”和“感慨”,感觉离自己很遥远,对照深刻反思不够、触动灵魂不深、自我警醒不足。对于西方言论、西方话语存在猎奇心里,比如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看到低俗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没有自觉抵制,对思想侵蚀和文化腐蚀的防范意识不够,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有所放松。

  (四)自我鞭策不够力度。由于对纪检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领会还不够深刻,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的系统性把握仍然不够。尤其在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更好地结合企业实际快速制定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完善企业治理效能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时习惯于惯性思维,在以“时不我

  待、一刻不停”的精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方面做得还不够。同时,组织纪检干部真正沉下身来,静下心来的学习培训还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本领的快速提升。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完善方面,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导致工作规范化进度还不够理想。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的原因

  

  2022年局党委班子领导巡察整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报告通用范文

  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预防措施,针对倾向性问题进行即知即改。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局党委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建立党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局党委委员对分工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岗双责”。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七必谈”:入党入职时必谈,提拔升职时必谈,调整工作时必谈,家庭变故时必谈,思想剧烈波动时必谈,发生失误、事故时必谈,受到处理处分时必谈。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x余次。在干部提拔、调整时,开展廉政谈话x人次。四是强化教育宣传。将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党员冬训、党员活动日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及时传

  达各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洁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局党委书记为系统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文化进基层、进工地、进家庭活动,重点工程签订廉政合同,在建设工地设置廉政提示牌。五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组织机关科室、下属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共排查出风险点x条,制定防控措施87条,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监督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加强互相监督。对x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x名法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六是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印发《2022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机关作风建设内容、要求和责任科室,强化各级责任。对机关作风开展不定期检查,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开展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重新修订《系统作风建设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廉洁从政、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管理、人员休假等x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一).针对“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领导重视、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①将每月的x日作为“廉政教育固定活动日”,坚持“必修”和“选修”同步推进,把党纪党规、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作为必修课常态化固定下来,今年累计开展廉政学习x次。

  ②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每周消防督查、每月清零攻坚督查)今年已累计开展督查x次。

  ③利用新媒体开展宣教活动,利用微报公众号、先锋抖音号发布廉政信息,传播廉能量。

  (二).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①结合班子会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目前已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

  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季度工作清单》,建立党风廉政联络员队伍,实行催报制度,随时督促,及时提醒,切实提高云纪实录入质量。

  ③落实廉政约谈制度。把“干部约谈常态化”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以压实责任、约谈提醒、抓早抓小为突破口,对苗头性问题常敲“警钟”。今年累计开展廉政约谈x次,立案x人。

  三、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未履责未到位”

  (一)压紧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务站位,自觉履职尽责,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提高党工委主体责任报告质量。三是切实履行党工委书记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领导谈心谈话,杜绝形式主义、应付现象的发生。四是对云纪实平台自查表进行核查,对相关党工委委员进行谈话提醒。

  (二)落细监督职责。一是制订《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下一步将结合实际,严格抓好督促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关于印发权利恢复工作的工作办法》。

  (三)抓实廉政提醒。一是按照《街道2020年度廉政谈心提醒工作计划安排表》督促班子领导、科室、村社按计划落实,并由纪工委安排专人负责梳理谈心台账、把关谈话质量,针对不同岗位特点采取了不同的谈话提醒内容。从目前检查情况看,谈话质量较之前总体有所改善。二是由党工委副书记对相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四)做深警示教育。一是摘选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公布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钉钉工作群等平台进行廉政教育。二是于7月份起在街道班子会议和扶贫

  工作部署会等机关大型会议上开始落实会前警示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已累计开展x次,并将长期坚持。

  四、纪工委对履行监督责任重视不够

  针对“纪工委对履行监督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①已增配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基层党政廉政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②对2021年以来各类工作总结材料进行细致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今后类似问题不再出现。③建立街道纪工委书记对各类总结材料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再次发生。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的原因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一、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重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就是首要的外在因素,其在某某镇、某某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入、具体全面的开展过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法单一。目前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途径还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提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虽然制定了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四述”评议制度,但也是以听汇报、看材料为主,内容空洞雷同,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追责问责时,手段非常有限,仅仅是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处理结果往往是隔靴搔痒、不痒不痛。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管党治党建设党是软功虚活,落实主体责任停留在学习、开会、领会、表态、再学习、开会、领会、表态这样的死循环。

  五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不完善。主体责任相比业务工作来说,无法物化,难以量化,定性多定量少。目前来

  说,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既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成效测评标准也很模糊。在衡量主体责任落实的效果时,往往是主观感受占据的比重较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而这在一定程度上还助长了形式主义,不少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主个责任时,不管工作成效,把工作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上级一来检查,就是写好工作汇报,补齐档案资料。

  二、措施

  一是提高干部政治站位,深化责任的本质内涵。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委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促使大家能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主体责任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放松,把问责“利剑”坚决指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拧紧了管党治党的“螺丝钉”。不唯管党治党如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身处什么领域,从事什么工作,肩上的责任都是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明责落责问责体系闭环。“有责任不明确、明确了落实不下去”可谓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党委要首先明确自身主体责任,之后再到把责任分解到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各工作部门,实现责任内容不断深

  化,责任主体不断明确、具体和清晰。其次要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考核评分制度等举措有力督促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最后要通过严肃的问责,表明党委从严压实责任的鲜明态度,决不因人数多少、职务高低而区别对待。从而打造明责落责问责的完整体系。

  三是促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激发落实责任的正能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行动才能紧紧跟上。党委要紧盯“关键少数”,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深处猛击一掌,粉碎了过去一些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的错误观念,通过打下的是问责的板子,触动的是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思想,落下了管党治党的责任,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将责任意识牢牢根植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中,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培育出勇于担当、尽心尽责的浓厚氛围和政治生态,激发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正能量。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的原因

  

  查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查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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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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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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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查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委第八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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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巡视组对省社保局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为,省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为主线,狠抓工作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实现了保值增值,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稳定器”“安全网”的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所缺失,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个别领导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未按照组织原则处理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存在违规装修办公楼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严格,对《条例》理解掌握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干部轮岗随意性大且过于频繁;依纪依法办理社保经办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存在未严格执行上级有明文规定的政策法规,没有依法依规开展社保经办工作,造成社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居高不下;一些事项草率决策,造成严重浪费;对地市、县社保经办业务指导不够;社保信息系统待遇发放功能不够完善,业务信息存在隐患等问题。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干部群众反映个别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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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巡视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决纠正和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四是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加强对现行省社保基金局体制调研,适应党政机关养老金并轨的新要求。

  查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郭力、副组长刘志才,向依兰县县委书记赵长满和县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赵长满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的不紧不实,传导压力不够,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还没有形成。“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个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影响很大;房地产开发市场混乱,少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在招标不规范、串用专项资金、变更过大等问题,农田水利工程违法违规问题较多。选人用人工作方面,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消化迟缓,机关、事业人员混岗使用问题比较严重。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展迟缓,个别干部档案材料涂改严重。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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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严格监管房地产市场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数、人员编制管理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查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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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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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的原因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党委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促使大家能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主体责任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放松,把问责“利剑”坚决指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拧紧了管党治

  党的“螺丝钉”。不唯管党治党如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身处什么领域,从事什么工作,肩上的责任都是政治责任。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重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就是首要的外在因素,其在xx镇、xx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入、具体全面的开展过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就目前而言,基层人民银行落实主体责任,还是过多的依赖上级行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行说什么就做什么,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还是停留在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签订责任状、泛泛提要求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空转虚化。一方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党委(组)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将纪检监察负责纠风工作理解为行风管理等类似这样的工作,存在责任边界不清的情况,只要纪委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另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仅为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各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二是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查阅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

  上,依然是以查错纠弊的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度检查为手段的合规性检查为主,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必要的风险预警。三是在监督格局上,各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有效配合,信息交流不够顺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还不完善,导致力量较为分散、合力不强,监督预警效果不佳。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由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领域缺少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制度前后衔接不够,缺乏实用性,难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打架”,落实主体责任配套的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等等,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常态化制度支撑,更多是疲于治标,四处“灭火”,牵扯了大量精力,却仍无法摆脱抓不胜抓、防不胜防的尴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目前,越是基层人民银行越是人少事多,基层行一个部门往往对应上级行多个处室或科室,这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

  作的开展。同时,责任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给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一定的挫伤。如有的支行副行长工资收入在全行30多个干部职工中排名20多位,工作责任与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导致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

  (二)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在同级监督中,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因此监督人员对同级党政干部不敢管,发现问题也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上报。尽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但是由于过去强调不够,一些单位形成了党内不良生活习气,例如“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对“潜规则”的默许心态等,影响了党内风气,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县支行人员流动缓慢,每年新入职人员比较少,而按内

  控要求,岗位设置又较多,县支行人少岗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支行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几乎没有专职,纪检组长多数由支行副行长兼任,平时忙于其他工作事务,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于监督中,存在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也相对滞后。二是目前各部门岗位业务变化快,越来越呈现出精细化的特征,监督部门人员难以保证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在开展专项业务监督检查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警,对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束手无策。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各监督部门定期通报监督结果,但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如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未能将纪委和内审的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指标。各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仍然存在不畅,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不完善,影响责任落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或具体的执行标准,它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责任界定难,主观考核所占比重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导致领导干部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主体责任难于落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主体责任不是哪一层级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身的主体责任放在整个责任体系

  中考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一)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学习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先进示范等形式,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把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一些重大事项,班子内部定期会商,党委与纪委定期会商,沟通信息,研判对策,抓实抓牢主体责任。同时,实行无为问责,对于支行出现的无正当理由,对未完成中支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当地人行工作安排的,应实行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二)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继续把党委(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组织、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组长派驻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一些重要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从繁杂的部门业务中、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具体事务中回归本位,抓好自己的主业。二是制定基层行纪检监察人员跨部门轮岗学习指导意见并督促实施。在轮岗交流上优先考虑各监督职能部门,并通过到其他地州中支、高校、地方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好的监督经验和做法“引进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发设计统一的监督预警系统,各监督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范围登陆后可以查询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得监督由点连接成面,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抓紧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

  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