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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6篇)

时间:2024-10-07 14:00:04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

  

  定西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定西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打牢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甘肃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结合市情实际,现就全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定西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力争到2022年,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

  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达到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主要措施

  (一)完善涉农地方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1.推动涉农领域地方立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农业生态建设整治、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涉农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振动作用。

  2.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基层。

  3.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4.加强涉农市场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推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加大涉农制假售假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涉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5.加强司法为民便民。推广巡回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产经营、经济秩序、环境资源、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农村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

  监督和对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涉农问题虚假诉讼、执行和违法评估、拍卖、处置等行为。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检察监督,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形成乡村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合力。

  6.加强涉农司法救助。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三)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7.开展多层次农村主题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广泛开展宪法、民法主题宣传、“服务大局普法行”“扫黑除恶”等主题法治宣传,充分利用“12.4”等节点、庙会等时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家庭”、普法基层行等普法惠民服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送法进农户”活动。继续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编写创作小视频、快板等具有定西乡村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建立作品共享机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家美积分超市开展普法。提升乡村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院坝、农家法治书屋、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建设品质。

  8.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和指导目录,深入宣传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金融诈骗、全省土地管理、动物防疫等涉农地方性法规和惠农利民政策,加强“以案释法”。

  9.加强农村干部队伍法治培训。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培训,建立村干部任前法治培训制度,重点培养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乡镇扶贫专干、驻村帮扶队

  员、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10.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12345”工程建设,统筹乡镇司法所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实体阵地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为农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指引、预约受理、交办转办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掌上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宣传全覆盖,在各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张贴引导图,及时更新和完善全市入驻中国法律服务网、甘肃法律服务网、甘小律法律的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引导群众通过关注“定西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提供公共法律一站式服务。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鼓励律师跨县(区)开展法律服务。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保障服务经费,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效补充作用,为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11.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开展贫困户“法律体检”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法律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法律帮扶制度等,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主动开展法律援助,保障援助经费。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13.强化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提高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率和履约率。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和“以案定补”制度,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

  解员创建活动,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14.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支持和引导乡村民间力量参与调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加强对律师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指导力度。

  (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

  15.强化农村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创建。建立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强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组织)和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乡村“雪亮工程”,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

  16.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推行“一区一警、一村一户长”、“一村一辅警”制度,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推进社区民警进社区(村)“两委”班子,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公安派出所依靠基层党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平安守护行动。探索开展“网格化管理+乡村治理”工作,延伸乡村治理触角,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7.加强重点人群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七)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18.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行村党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制度,落实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机制。推进开展“四抓两整治”活动,通过抓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抓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抓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抓基础保障工作和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大力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提高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能力和水平。

  19.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畅通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落实村规民约审核备案制度,健全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甘肃省村务公开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党务、村务、财务,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制度化水平。

  20.提高乡村德治水平。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建立健全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活动,通过星级文明守法户评选、张贴道德“红黑榜”、家美积分兑换、家风评比,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持续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整治婚丧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和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培育文明新风。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联系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21.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和乡镇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全程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基层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

  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监督,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

  22.依法管理民族地区农村宗教事务。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构建新时代宗教事务管理体系,促进农村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3.推动党管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加强对政法委员的培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按照“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流程)标准,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综治中心作用,深化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有效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向网格、家庭延伸。统筹推进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24.加强乡村综治平台建设。依托综治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功能,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协作配合、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应急联动、网格化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提供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政策法律、心理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25.加强智慧司法建设。推进乡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配备,协调电力、住建、城市管理、社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城区主广场建设“定西司法行政‘法律银行’”,使公共法律服务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良师益友和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6.加快乡村网上政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网上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

  移动端的推广使用,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举措,实现法律事务“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

  (九)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27.强化典型示范和动态管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牵引,制定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定期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村(社区)”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命名,进行通报和摘牌管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提升示范建设工作水平。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要求,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来抓,纳入区域农村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和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区)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农业农村、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协同运行机制,采取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集中办公办案、专项督导检查、定期提醒告示、重点督办约谈等措施,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的整体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发挥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结合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管理需要,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专项投入。

  (四)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作用,推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发展。

  附件

  1.定西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项目

  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完善涉农地方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推动涉农领域地方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市司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加强涉农市场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加强司法为民便民

  市委政法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

  加强涉农司法救助

  市法院、市民政局

  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开展多层次农村主题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扶

  贫办、市金融办、团市委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市司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加强农村干部队伍法治培训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民政局

  加强涉农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民政局

  强化对调解工作的指导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市法院、市财政局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市司法局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信访局

  深化平安乡村建设

  强化农村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创建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加强重点人群监督管理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提高乡村德治水平

  市文明办

  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法学会、市总工会

  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依法管理民族地区农村宗教事务

  市委统战部

  市民宗委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推动党管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

  市委政法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加强乡村综治平台建设

  市委政法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加强智慧司法建设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加快乡村网上政务体系建设

  市政务管理局

  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强化典型示范和动态管理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2.“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为规范“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就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基层组织健全完善

  1.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2.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村(居)民委员会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3.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居)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不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基层民主规范有序

  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选风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

  要求,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5.村(居)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规范,表决、会议等记录完整。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及时依法制定和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程序完整,积极公示,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入户率实现全覆盖。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有制度、有落实。健全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村(居)务、财务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示公布。

  7.通过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村(居)民说事、议事的方式,对村(社区)重大事项和与村(居)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做到协商过程有记录、协商结果有运用。

  8.制定村(社区)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9.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三、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10.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民间纠纷调解、扫黑除恶、公共卫生、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1.村(居)组织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建立“法律明

  白人”“普法带头人”名册,每年法治培训2次,有计划、有记录。村(居)组织成员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法治培训和辅导。村(社区)“两委”成员、监委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党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12.依托现有基层党建或公共文化设施,制定实施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方案,实施提升改造项目。每年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4次以上,群众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基本掌握寻求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方式。

  13.村(社区)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工作室,配有至少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14.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齐全,实现无村霸、无黑恶势力、无黄赌毒、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无以拐卖的外籍妇女为妻、无非法收养儿童、无有子女无人赡养老人现象,无较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无较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良好。

  1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传承良好家风家训,持续开展“德润陇原”道德实践活动,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文明村(社区)创建持续深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选树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宣传、关心、服务群众作用发挥明显。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广泛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生活关爱、爱心公益等志愿服务。持续深化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遏制大操大

  办、互相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6.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振兴、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无绝对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当地平均水平以上。

  17.村(居)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到位,综合服务体系健全,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居)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8.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无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恶性事件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19.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强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必要投入。

  20.县乡(镇)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创建工作有部署、有培训、有考核。县级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抓好创建工作。

  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此标准制定本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标准和实施细则。

  3.“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命名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据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对民主法治建设成绩突出的村(社区)授予的荣誉称号,每二年命名一次。

  第二条

  “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申报、命名工作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下列村(社区):

  (一)经县级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

  (二)已获得“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

  第四条

  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一般应具有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第五条

  “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命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由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审核后,报县司法局。

  (二)考核。县司法局、民政局采取审核材料、实地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考核,提出拟推荐名单。

  (三)公示。县司法局、民政局对拟推荐对象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举报查证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四)推荐。县司法局、民政局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按照鼓励先进、确保质量的原则,向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报送推荐单位名单。

  (五)命名。市司法局、民政局对各县区推荐的“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区)”,按照有关条件复核审定后,印发通知予以命名。

  第六条

  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自评表。

  (二)“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批表。

  第七条

  对已命名的“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每年组织复核评估。

  (一)县级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负责复评工作,提出建议名单。

  (二)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复评决定。

  (三)复评决定一般包括:保留、重新命名、撤销、注销。

  (四)复评应当采取实地抽查、书面审核、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一)村(社区)级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村(社区)级组织成员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严重刑事犯罪案、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公共安全事件以及发生涉黑涉恶涉邪教案件的。

  (四)发生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

  被撤销“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经创建达到标准,二年后可以重新申报。

  第十条

  村(社区)被合并或拆分的,由县级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在当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审核后予以重新命名或注销。

  第十一条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及时向社会公告重新命名、撤销、注销的“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对撤销称号的村予以通报,并摘牌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指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各县区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

  

  经验撷英甘肃省庄浪县:建立驻村帮扶“六个一”工作机制◎靳生喜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坚持把驻村帮扶作为脱贫攻坚的月上旬,各级帮扶单位兑现帮扶资金2756万元,完成项目

  关键工程,探索形成了

  “六个一”工作机制,打造了驻村

  400多个,占年度计划的64%O帮扶的“庄浪模式”。目前,全县累计减贫13.6万人,贫

  每周一测试。聚焦掌握基本政策、明确基本职责、困发生率下降到0.75%,顺利退出贫困县序列,2018年荣

  学会基本方法,突出“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

  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2019年获得全省贫困县脱贫

  么”,坚持在岗培训,乡镇每周例会组织驻村队员开展应

  攻坚考核第一名,连续四年在全省评估考核中位居前列,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抓反复、反复

  驻村帮扶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抓,着力消除“基本先生”

  “大概掌柜”,增强精准帮扶

  每日一调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坚持把驻村帮扶

  能力。在“庄浪发布”开通脱贫攻坚网络知识测试APP,

  纪律挺在前面,规矩立在前面,以铁的纪律确保驻村帮扶

  每周更新内容,督促驻村帮扶队员积极参训,真正成为脱

  工作有效落实。为从根本上解决驻村帮扶“两头跑”的问贫攻坚的“活字典”,更好发挥生力军作用。坚持脱产培

  题,每天对196支驻村帮扶工作队590名驻村帮扶队员考勤

  训,今年已开展三轮集中培训,每期5天时间,累计培训

  打卡情况进行全面调度、汇总统计,督促帮扶队员应打尽

  980多人次。坚持走出去集训,依托南开大学教学资源,择

  打、在岗在位、考勤规范。目前,全县驻村帮扶队员钉钉

  机组织部分第一书记或驻村队员赴天津参加专题培训。打卡有效考勤率达到98%左右,不假外出等现象基本得到

  每月一评比。坚持压力传导常态化、评比约谈制度

  杜绝,自觉遵守《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已成

  化。围绕制度落实、履职尽责、能力素质、群众满意度四

  为每位驻村帮扶队员的日常习惯。个方面每月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队员进行综合评比,每周一督査。坚持情况从督查中掌握、经验从督查中

  按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队员人数的5%确定好、差比例,总结、问题从督查中发现,各乡镇对照《庄浪县驻村帮扶

  对排名靠前的表扬鼓励,靠后的约谈提醒,评比结果与年

  工作督查指南》,每天开展一次“九査九看”,每周对所

  底评先选优挂钩。每月对乡镇总队长履职尽职情况进行打

  属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全覆盖,定期开展夜间督查。县级

  分排名,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以“四抓两整治”为

  建立了西部干旱区、关山林缘区、中南浅山区三个片区包

  抓手,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头雁”作用,建强“两

  抓督导机制,分别由纪委监委、组织部、扶贫办分管同志

  委”,固本培元,先后涌现出钟伟、白杰、张超、柳永

  带队开展机动式督查、点对点反馈。采取“四不两直”方

  明、闫春雪等一批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和一大批“不走的式,县级总队长每月暗访督查约30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制

  扶贫工作队”。今年以来,庄浪县提拔使用46名驻村帮扶

  定《庄浪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乡镇(部门)责任清单》,干部,树立了在扶贫一线建功立业的鲜明导向。签定帮扶工作承诺书,压实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的每月一例会。县、乡两级每月分别召开帮扶工作总队

  跟踪管理责任和乡镇总队长的第一责任。长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每周一清零。采取图表式分解、台账式管理,对照各

  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驻

  级督查反馈和全县帮扶工作问题清零台账10项指标,即挂

  村帮扶的正确方向,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听取帮扶

  名帮扶、驻村不住村、钉钉打卡、日志记录、信息公示、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讲好驻村帮扶好故事,传

  驻村补助、请假销假、“一户一策”、“三会一课”、能

  递驻村帮扶正能量。重点协调解决驻村帮扶生活保障、经

  力水平等,各乡镇每周上报整改进度,逐项清零销号,确

  费落实、待遇兑现等实际问题,今年协调落实了每个工作

  保问题清零不反弹。为解决帮扶责任落不实、帮扶计划进

  队员21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展慢等问题,先后8次召开乡镇帮扶工作推进会、多次下发

  化、规范化、人性化。■督办件、提醒函和告知书,按下清零的“快进键”。截至作者单位:甘肃省民政厅2020.19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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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8.04.28?

  【字

  号】甘卫发〔2018〕146号

  【施行日期】2018.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落实中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署,结合我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和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全省健康扶贫责任主体,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政风建设,全面清除作风问题根源,标本兼治构建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四个不足”方面

  对健康扶贫工作重视不足、认识不清,谋划不足、思路不清,落实不足、措施不当,成效不足、推进不力,未将健康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重点任务没有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二)责任履行方面

  履行健康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未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工作责任分工不明确,分管及负责人员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工作进度缓慢。业务单位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不落地、执行不彻底,督促指导不及时。业务责任人员对健康扶贫中出现的问题不重视、不研究、不解决,推诿扯皮。

  (三)精准落实方面

  未建立工作台账和实行动态管理,因病致贫返贫核实不精准。未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落实“四定两加强”等措施。“三个一批”政策措施落实针对性不强,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兜底保障及各项医疗保险、保障措施未精准落地。未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尚存在贫困患者报销手续繁琐、证明材料复杂等不便利情况。

  (四)工作作风方面

  考核督导不深入不细致,不较真不碰硬,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脱离本地区实际。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形象工程、虚假宣传和数字脱贫。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打通,贫困群众获得感不强。

  《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底至5月中旬)。各地单位按照业务职能,以问题为导向,对标治理重点内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8年5下旬至6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回访销号管理机制。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8年7至9月)。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健全完善作风治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四)常态治理阶段(2018年10月起)。将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全系统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治理、常抓不懈。每月1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处报上月治理工作进展及问题清单完成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落实。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一把手”对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操作性强、针对性明确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处备案)并明确落实责任和治理时限。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处统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各处室按照业务职能,对标《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梳理业务领域专项治理清单,将治理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开展,细化管理措施,精准治理有关问题。

  (二)突出重点,销号管理。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治理”的原则,针对重点治理内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整改,杜绝推诿扯皮、责任下放和矛盾上交。要根据管辖范围、业务职能,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健康扶贫工作各个环节,梳理出治理清单,逐项治理,销号管理,确保作风治理成效。各市、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年11月底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处。

  (三)严格制度,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全系统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纪律审查重点内容,建立举报追查制度和销号管理制度,对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通报曝光、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附件: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

  附件:

  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

  1.对党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重视不够,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安排部署或落实。

  2.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健康扶贫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力度不大,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用常规工作普惠政策代替健康扶贫特惠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

  3.调研督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督查的问题反复出现,没有改观,实质问题久拖不决。各种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观花”,严重影响基层工作秩序。

  4.对健康扶贫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虚假脱贫,或对验收不严格细致,对考评不较真碰硬。业务主管部门单项验收不严不实或脱贫验收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

  5.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政策掌握不透,或存在“挂名走读”问题。驻村干部掌握政策不清、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责任发挥不够。

  6.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落实不力,收取贫困患者入院押金。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不够,贫困地区发生“大处方、大检查”、不合理住院、重复住院等过度医疗行为。

  7.“一人一策”工作落实打折扣,工作安排不细致,帮扶措施制定针对性、个性化不足,不贴合实际。医生团队工作走形式,没有做到入户、见人、定策,“送医上门、送人就医”落实不到位。

  8.“组团式”健康扶贫、对口支援等效果不明显,下派人员与基层需求存在脱节,下派时间与基层需求存在矛盾,人员和专业更迭频繁,需要人员下不来,下来人员帮不上,专业帮扶刚见成效,人员和专业又变换,没能充分发挥作用。

  9.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和数据,把关不严、时间滞后、质量不高。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摸底不精准。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病人数不及时,核实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不准确。

  10.健康扶贫行动“三个一批”落实不到位,未达到对省定50种重大疾病进行

  集中救治,对慢病患者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规定,分类施策不精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1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再报销、民政医疗求助3000元兜底保障政策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结报滞后。

  12.健康扶贫相关台账建立不及时、不准确,动态管理不主动、不到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报销、报销滞后

  13.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宣传、入户宣传和新闻宣传合力,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于90%。对苗头性、倾向性舆情信息掌握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篇四: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7.2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6〕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66号)及《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6〕5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就做好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父母是农村留守儿童第一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近期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活动,增强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和监护意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属地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成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办公室,开展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应急处理、评估帮扶等工作任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充分发挥双联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建立走访排查机制,定期走访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掌握基本信息,做到户情、经济状况、发展愿望、存在困难、就医就学“五个知晓”。

  三、靠实部门监管责任

  (一)强化教育引导。教育部门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安全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依托农村、社区活动阵地,对监护人及留守儿童进行家教知识、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职工24小时值班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二)加强基础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储备更多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体育健身场等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项目,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动态)项目库。财政部门要将农村留守

  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中小学校要依托学校现有资源,设立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改善学校关爱保护设施条件,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关爱服务需求。

  (三)维护合法权益。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公安部门要严查严惩各类侵害留守儿童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组织民警深入校园、村社开展法制讲座。司法部门指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为处于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指定监护人,依法追究失职父母以及其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外宣、网信等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客观审慎报道农村留守儿童事件,依法清理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引导网络公益平台、相关网络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四、发挥群团服务优势

  市、县区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共青团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和七彩小屋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与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活动,实现“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结对帮扶全覆盖。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发动社会组织力量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组织动员农村各种协会共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六、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全力帮扶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扶持返乡就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依托“银税互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和农民工创业办理相关税法咨询、税务登记和发票领购等涉税业务,对农民工办税实行咨询、受理和审批“三优先”,切实提高农民工涉税事宜的办结效率;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场地、水电、技术、人才、服务和税费减免等问题,全面开展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保障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土地权益,加大土地流转,鼓励和引导留守儿童家庭积极创办、组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加经济收入。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篇五: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

  

  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3篇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近期,我就xx县xx乡xx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集中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xx村是××市列入甘肃省建档立卡的15个重度贫困村之一,XX年全村贫困面为14%,目前下降到5.2%。该村属祁连山冷凉灌区,耕地面积4726亩,人均耕地约2亩,有9个村民小组649户239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304人,常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左右,基本上为患病人群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

  xx村主导产业为种植、养殖和务工,以务工为主业的约10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90%以上。XX年贫困人口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8.69%、养殖业收入占13.88%、务工收入占73.22%、其他收入占4.21%。

  二、调研过程

  这次调研,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调研。我先利用三天时间集中调研了xx村精准扶贫工作,先后走访30多典型贫困户,之后又抽调6人组成工作组,利用7天时间驻村蹲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xx村及97户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第二阶段,甄别确认。对照国家关于贫困户的确认标准,对97户贫困户逐一进行了甄别确认。最后确定,xx村XX年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7户336人,XX年脱贫64户221人,现有贫困户33户124人。第三阶段,制订措施。针对该村确定了八项帮扶措施,逐项明确了帮扶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贫困户逐一制定了帮扶措施,分别明确了脱贫时限、帮扶责任人。第四阶段,集中交办。现场召开面对面集中交办会,属于面上的帮扶措施由政府有关部门认领限期办理,属于贫困户个体的由联户干部认领限期办理,并张贴上墙,挂图作战。

  1/12三、致贫原因分析

  (一)因病致贫。长期以来,许多村民就近在萤石矿、煤矿务工,因工作环境、防尘条件比较差,患上了严重的尘肺、矽肺、内风湿等职业病,致使劳动能力丧失,就医成本上升。目前,97户贫困户336人中因该类疾病和其他慢性病致贫的占35.07%。

  (二)因学致贫。受教育布局调整影响,初中和高中学生全部在县城或××市区就读,家长租房陪读现象十分普遍,教育成本大幅增加。经调查,因供养子女读书而致贫的占贫困户的17.5%。

  (三)要素缺乏致贫。一是xx村水资源短缺,灌溉条件差,以大麦和小麦为主的种植业收入有限。二是贫困人口中有近90%的劳动力年轻人习惯于首选背矿石、打隧道等传统的苦力型工种,思想观念陈旧,务工技能缺乏。三是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

  (四)自然规律致贫。村内留守空巢老人的基本养老方式就是土地养老、社会保障养老,有的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养老问题令人堪忧。由于务工子女收入低,又要供养学生,不仅敬奉父母的生活费很少,而且很少回家探望,致使留守老人经济能力非常微弱,同时内心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以及孤独寂寞的煎熬。

  四、精准扶贫计划

  (一)开展医疗服务。组织尘肺、矽肺及风湿类关节炎等职业病医疗组,开展职业病普查,提供医疗防控措施和治疗建议,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开展科技帮扶。一是组织贫困群众参加务工技能培训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种养殖能力。三是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适时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三)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渠道6.4公里,修建蓄水池1个并配套其他设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

  2/12(四)发展富民产业。扶持以湖羊为主的舍饲养殖业,新增30只以上养殖户10户以上,优质牧草种植1000亩,为留守农民不离乡不离业增加收入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整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户建房等政策,建设40平方米左右居家养老型集中居住点1个,规模50户以上。

  (六)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利用闲置校舍或农宅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并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运行经费3万元,逐步探索建立长效运作机制。

  (七)积极协调解决融资难题。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宅确权颁证工作,解决信贷抵押不足的矛盾。二是用活用足涉农贴息贷款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金融支持。三是采取政府财政资金贴息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支持。

  (八)建立社会帮扶机制。一是引入工商资本进行结对帮扶,将非公企业纳入帮扶单位范围,壮大帮扶力量。二是多渠道募集村级救助资金,提高救助能力。

  五、几点体会思考

  精准扶贫必须紧扣“重在联、贵在为、深在制”要领,坚持扶真贫、真扶贫,不断拓展内涵和层次,实现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实质性转变。

  (一)确保对象精准,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是扶贫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抓住真实识别贫困、规范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推行挂图作业四个关键环节,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五个关口,做到精确识别贫困户、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实行动态管理“四精确”,建立“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市有平台”的动态数据库,实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五清”,从根本上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的现象,提高扶贫效果。

  3/12(二)确保内容精准,解决好扶什么的问题。千篇一律、万面一孔是扶贫开发的常见现象,必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深入分析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易地搬迁、金融支持等扶贫措施,使建档立卡工作与各项扶贫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贫困现状相对应,确保帮扶到最需要帮扶的群众、帮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三)确保目标精准,解决好坐标系的问题。紧紧围绕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抓住突破基础设施的短板、明确基准内容的对标、盯住完成时限的节点三件大事,对照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按照巩固优势指标、提高较好指标、攻坚弱项指标的要求,分层次推进,立体式帮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四)确保措施精准,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紧紧抓住转变方式、强化“造血”、加大投入、整合力量四个关键,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确保考评精准,解决好导向上的问题。严格落实干部驻村、“逢提必下”等双联行动工作制度,把双联助推精准扶贫的成效作为干部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督查考评制度,传导压力,强化担当,引导干部到扶贫攻坚主战场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范文

  xx村作为“xx”贫困村,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使得扶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近年来由于受历史发展因素的影响和地理条件的限制,我乡基础设施落后,科教、文化、卫生条件差,农民经济收入来源少,产业结构单一,以种植脐橙、油茶、水稻和家庭式养殖业为主,但由于土地少、技术落后,农民经济收入有限,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村立足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依托项目拉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和全村村民的共同奋斗,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扶贫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4/12一、开展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1、扎实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建设。整村推进是我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是一项综合扶贫工程,事关贫困农户解决温饱脱贫致富的大问题。做好整村推进的项目申报工作是做好整村推进工作的关键和前提,确保做到每一次项目计划报送及时规范,按要求报送资料,不迟报不漏报,并按要求对项目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不下3次公告公示。我村共上报水泥路硬化、水利设施修建、桥梁建设等10个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和村庄整治建设项目。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扶贫项目计划,在建设和实施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实施责任状,认真执行年度计划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内容,并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拆迁、责任田补偿工作,没有发生过一起信访上访事件。

  2、认真做好移民搬迁工作。在乡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前期做了大量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发现此项工作群众反响热烈,现已有13户移民乡镇安置,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精准识别贫困户并建档立卡,此项任务时间短、任务重,我们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安排落实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加班加点工作,严格识别程序,规范公示公告,并录入信息采集系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确定贫困户121户、443人全部建档立卡,为全乡的扶贫开发奠定了基础。

  4、做好“雨露计划”调查摸底和落实工作。经我村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共上报9名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使受训贫困对象进得了城、就得了业、增得了收、致得了富,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致富发展能力。

  5、社会扶贫工作情况。整合社会扶贫资源,树立“大扶贫”观念,是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的重点,我村积极动员企业、乡、村能人参与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建有结对帮扶花名册,有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现已落实好半岽产业基地建设4项惠民工程,帮扶效果显著。

  二、存的困难和问题

  5/12我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不容忽视,精准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我村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扶贫难度越来越大。我村贫困人口主要集聚在深山区,交通、水利、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致贫因素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二是扶贫队伍有待加强。随着办公的电子化以及扶贫工作的专业化,这需要上级加大人员、经费投入,配齐配强扶贫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要以帮助贫困村组和贫困人口为中心,以扶贫和移民项目建设为抓手,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移民方针,把尽快解决贫困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贫困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争取上级支持和部门协作作为重要保障,紧密结合我村实际,创新具有特色的扶贫和移民工作新机制、新模式,为实现明年目标任务继续努力奋斗。

  县级领导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为摸清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拓宽思路,促进我县精准扶贫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xx年8月28日至9月30日,xx县政协专题调研组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县精准扶贫的基本情况

  xx县地处中越边境,与越南高平、河江两省的苗皇、河广、通农、保乐、保林5个县接壤,边境线长207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23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2万公顷,辖有2镇7乡127个行政村3个社区;全县总人口21.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6万人,世居民族有壮、汉、苗、瑶、彝等5个,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地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目前,xx县贫困人口量多面广,扶贫开发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加快xx县贫困人口脱贫步伐,促进边境繁荣和边疆的巩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xx年6月,xx县按照上级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开展了扶贫对象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全县召开县级工作动员部署会3次,召开乡镇级工作启动会10次,培训人员达5962人次。贫困村申请98个,贫困农户

  6/12申请27309户,按照国定、区定任务分解,拟定59个贫困村20816户81952人为精准扶贫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一申请、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和方法,把真正的“穷人”识别出来,真实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全面掌握全县贫困状况,并全部完成识别和通过乡镇审核公示和县级审核公告,确保了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顺利推进,为精准扶贫打下基础。

  二、xx县开展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

  (一)精准识别,深入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一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二是精准管理贫困户信息。

  (二)精准帮扶,全面落实扶贫责任制。

  一是实现帮扶责任的全覆盖。

  二是确定帮扶项目。

  三是确定帮扶项目完成时限。

  四是确定脱贫时间。

  (三)精准管理,创新社会扶贫机制。

  一是实施干部结对帮扶机制。

  二是实施教育扶贫培训补助。

  (四)强化扶贫对象的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

  (五)精准考核,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一是督促检查,深入指导。

  7/12二是保障经费,加大监管。

  三是建立帮扶监测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素质偏低增加了精准识别难度。

  一是农民的文化素质低,思想觉悟有偏差,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给精准识别增加难度。二是部分群众对贫困识别工作不了解,对精准扶贫的目标和要求不明确,造成有些家庭户对入户调查工作不支持,严重影响精准识别工作推进。

  (二)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分布广,增加了精准扶贫难度。

  一是地区发展差异,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向沿海地区转移就业,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小,劳动能力有限,无法有效参与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贫困农村“造血”功能的梗阻。二是贫困人口素质较低,扶持难度大。全县70%以上的绝对贫困人口是小学以下文化,导致发展无门路、生产无技术、外出务工难,在农村实施规划扶持项目中出现劳力紧缺和种植项目后期管护难到位的现象。三是一些农村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民主,对贫困人口认识有偏差,认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是搞形式,扶贫到户不一定能兑现,导致乡村干部对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四是精准识别要求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差别到人,而识别过程缺乏刚性标准,难以做到让群众心服口服。

  (三)资金紧缺,影响精准帮扶的项目实施。

  一是资金不足,项目安排有限。贫困村所需要扶持的项目多资金量大,而每年自治区扶贫办下达的专项财政资金有限,无法满足贫困村扶持需求。二是部门整合资金难度大,不利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的开展。虽然贫困村都有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挂点联系,有不少单位资金有限,没有资金投入贫困村参与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没有真正落实。三是屯级公路建设标准低,建设难度大。如XX年新建屯级砂石路每公里建设补助标准为12万元,道路硬化建设为每公里26万元。XX年建设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新建屯级砂石路每公里建设补助标准为15万元,道路硬化建设为每公里30万元,但这

  8/12与交通、发改等部门建设补助标准仍相差较大。四是产业开发资金有限,产业开发难于形成规模。围绕贫困村产业开发项目,只是软枝油茶、水果种植和养母猪养殖,实施的项目分散,形不成大规模。如去年参加全区扶贫示范工程“十百千”软枝油茶项目申报和竞选,和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竞选中,xx县没有得到专家评审团的认可,项目落选,连片产业开发无法实施。五是“兴边富民”试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在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暨“兴边富民”先行先试点建设中,共有基础设施、增收产业、环境与生态、社会事业建设等项目,涉及扶贫、发改、住建、水利、文体、卫生、电业等部门,虽然得到区内外有关部门的一些资金整合,但由于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项目的实施。

  四、推进xx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通过基层的实践操作,我们认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应围绕以下几方面来开展。

  (一)大力宣传,保障建档立卡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意义和目的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加快推进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做好群众申报工作,确定帮扶依据。

  组织动员群众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理清群众收入来源,算清群众年度收入总账,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基础。农民种地收入好算账,打工收入很直观,财产性收入比较固定,经营性收入相对隐蔽。所以,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其放下包袱,主动申请登记,从而汇总出每一户比较符合实际的收入基数,作为村民相互对比和是否确定帮扶的依据。

  (三)注重评议张榜公示,确保精准识别。

  在群众代表充分酝酿评议识别的基础上,以村委名义进行张榜公布识别出的贫困户,征求群众意见。在一定时间内征求的意见提交群众代表再次酝酿评议,并进行二次张榜公布征求意见。经过二次征求意见

  9/12后,支部、村委会同群众代表共同研究确定精准扶贫对象。经调查研究,认为张榜公示是保证精准识别、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另外,在此常规方法的基础上,操作过程中还可以将调查人口以多少划分,分割进行。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将农户划分成小组,由小组提出贫困人口对象,经群众代表评议,这样就可以减少矛盾,便于工作开展。通过自愿申报、群众评议、调查对比、公告公示、建档立卡等措施,完成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任务。

  (四)强化评议手段,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每户村民上年度收入情况,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具体为:以村为单位,按照每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结合本村贫困人口指标数,从低到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选择确定贫困户。操作过程中可以将贫困村、贫困农户进行分类:一是将贫困村分一、二、三类进行优先扶贫开发投入建设发展。第一类是开展以通路、通水、通广播电视和电话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扶持;第二类是以发展“一村一品”为重点的产业基地建设进行帮扶;第三类是以科技培训为重点的脱贫能力建设进行扶贫。二是对贫困农户再进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低保特困户。智障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的,大病大灾造成生活困难而无力翻身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民政部门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进行复核,并负责建档立卡,列为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把他们从扶贫对象中剔除出去。第二类是除特困户外上年收入在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以下,且有脱贫致富意愿和能力,政府扶持一把就能很快脱贫的农民。针对各自的脱贫意愿,有针对性地选择致富项目,最好一个村选择一个比较共同的产业,形成比较优势。第三类是上年收入超过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的农户。政府要帮助这类农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要从扶持政策、金融贷款、信息提供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他们进一步发家致富的积极性,从而使其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五)落实帮扶方式,全面推进“六个到村到户”。

  一是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完成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家一户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帐、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10/12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贫困户应扶尽扶。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引进产业附加值高,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安排扶贫对象劳动力就业和辐射带动周边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吸引劳动力回乡就业。通过土地流转,统一规划。以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扩规模,提档次,集中力量整合产业项目,打造地区产业品牌。改变农户个人自产自销、粗放经营的低竞争力模式,提升产业竞争力。从而提高农户收入。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工程,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的工作进程。改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以贫困家庭和进城进园安置贫困户劳动力为重点,集中扶持贫困户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对贫困村长期患重病、重度残疾、年老体弱的低保户、贫困户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实施危房改造计划,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五是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对于确实过于偏远的农户,要灵活运用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扶贫政策。将农户调整集中安置到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地区居住。迁入地要积极为搬迁户协调解决宅基地,土地以及上学、卫生等必须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并积极为搬迁户规划产业发展,确保搬迁户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六是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对贫困户地理位置偏远,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生存条件差的问题。加强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六)落实扶贫资金,实施精准投入。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全面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对59个贫困村,要充分借助各单位、各部门的力量,强化资源整合。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快贫困村项目建设进度,出台硬性文件规定。要求全县各部门在编制规划上报建设项目时重点倾斜安排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建立“三位一体”(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二是认真做好扶贫贷款和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农户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要有计划地发放扶贫到户贷款,兑现贴息资金,计划申请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按计划申报互助金试点贫困村。三是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将“雨露计划”、扶贫培训、互助金试点、社会帮扶等扶贫项目精准扶贫到贫困户和贫困村。扶持贫困户

  “两后生”就读职业技术院校和贫困户子女就读高中、开展贫困户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户劳动

  11/12力转移技术培训等。帮助贫困户“两后生”就读技术院校和贫困户子女就读高中费用困难问题。通过各种扶贫培训,使贫困户劳动力掌握种植养殖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以提高贫困户劳动力生产技能达到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的目的,为贫困户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12/12

篇六: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制度

  

  金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8.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

  正文

  金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甘办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统揽,以干净整洁、生态宜居和乡村特色为导向,以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幸福美好新金昌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净美”金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永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分类收处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村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作用充分发挥。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扎实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采取改造提升、配套新建等方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村因户施策,扎实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在城镇、城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推广水冲式等卫生厕所;在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庄,推广使用集中收集化粪池、三格式化粪池等卫生厕所,新改建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农户推动厕所入室;在沿山地区及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旱厕;对空心村、拟搬迁户、空挂户、长年无人居住的农户等,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改厕,避免闲置弃用。在新建村庄集中居住点、旅游景区配套建设公共厕所,落实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解决好冬季卫生厕所防冻难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永昌县、金川区

  2.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和实效。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县乡两级改厕技术指导工作。强化厕具产品和施工用料质量监管,对本区域选用的厕具产品实行备案制。

  建立健全施工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抓好问题厕所排查整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时限要求,做到限期整改。加快施工进度,做好群众动员、厕屋选址、厕具产品筛选等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认可的卫生改厕模式,确保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建立改厕信息档案资料,标明改厕户主、改厕时间、厕具产品、技术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管护员和包户干部等内容,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做到台账资料完整、信息清晰准确、质量责任到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永昌县、金川区

  3.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厕具维护、粪污收运、处理利用体系,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落实日常巡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全过程、全方位抓好后续管护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引导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集中开展户厕粪污清理、维修维护等服务,建立便捷高效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方便群众使用。积极推动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粪污一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时引导农户科学使用无害化处理后的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防止随意倾倒造成环境污染。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永昌县、金川区

  (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区)、乡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布局,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选择应用不同类型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向自然村组延伸。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工艺,规划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满足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需求。距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较远的乡镇、村社可规划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中转站),相邻乡镇、村社垃圾转运及处理设施可共建共享共管。完善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清扫、收运、处理等环节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日常运行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昌县、金川区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学习借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煤渣灰土、建筑垃圾尽量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尾菜、秸秆等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探索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建立以县域、片区、乡镇为主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永昌县、金川区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动落实《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

  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人口集聚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管护、高效率的处理技术和工艺模式,强化污水源头管控,规范排放生活污水。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金川区要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正常运行,解决好农户污水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让群众满意。永昌县结合农宅新改建和集中居住点建设实际,在村庄布局规划中统筹配套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水集中治理。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以房前屋后、河道沟渠为重点,采取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解决导致形成黑臭水体的相关环境问题。督促村级河湖长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开展河湖日常巡查等方式,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永昌县、金川区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1.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紧盯交通沿线、村道巷道、房前屋后、乡村集市、农贸市场、田间地头、林带水沟、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压实垃圾整治主体责任,全面整治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公共空间乱搭乱建等现象。充分调动村民主动性和积极性,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垃圾大清理、环境大整治、风貌大提升活动,全面清理死角盲区,推动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和村庄周边拓展,全域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引导村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实现村庄环境和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有序。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推进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科学布局应

  急避难场所,合理配置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顿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永昌县、金川区

  2.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地荒滩绿化,建设和修复农田防护林网。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边角地、空闲地、废弃地等,特别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蓄水池周边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实行挂牌保护。支持南坝乡等条件适宜乡镇积极争创国家森林乡村。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控等水利措施和防污控污、景观人文等非水利措施,扎实有效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打造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永昌县、金川区

  3.注重乡村风貌引导。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充分吸收传统民居文化精髓,突出“河西”味道、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在村庄现有格局风貌的基础上,高质量编制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各类建设风貌管控,推进农房改造提升,依法依规拆除违规占用、长期废弃、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村容村貌的畜禽圈舍、残垣断壁、露天茅厕等建筑,对损坏坍塌的院墙按照安全、简洁、美观原则进行清理修缮维护,使村容村貌更具地方特色。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利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永昌县、金川区

  (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大力推广双湾镇龙寨村村庄清洁公约的经验做法,全面实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网格化管理、“门前三包”、定期“清洁日”、卫生月月评、“星级文明户”、积分奖励、红黑榜通报、微信群督办、卫生收费制、股金分红挂钩制以及“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等长效机制。拓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筹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机制,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生产生活落后观念,用长效机制管控村庄环境,保持常态化清洁,形成人人抓整治、全民齐动手的浓厚氛围,确保村庄环境一年一变样、年年有提升。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永昌县、金川区

  (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驻村工作队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项目。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团市委、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按有关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项目和资金,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可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可按相关规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鼓励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依法合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适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相关专业人才到基层开展技术示范、指导培训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永昌县、金川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建立市负总

  责、县(区)、乡(镇)和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工作重点,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对照年度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有效调动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积极性,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同步推进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林草局,永昌县、金川区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宣传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各级宣传、文广旅部门及文明办、爱卫办等要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永昌县、金川区

  (三)强化考核激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调度通报。县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乡村振兴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到2025年底,按照省级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永昌县、金川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