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研与总结:
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干部不以政绩论英雄,不以成绩论英雄,避免注重政绩的偏向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突破性措施可以是通过全面、科学对干部绩效进行评价,注重提高干部的本质能力和服务群众的实际表现。
2.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严禁搞铺张浪费、禁止违规超标准配备设施、禁止公款旅游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推动干部的自觉改进。
3.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律严明,对违纪行为严肃追责。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坚决落实从严治党各项纪律规定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大纪律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威慑,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4.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选人用人导向要优化,并加强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要求包括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强化干部自我约束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建立健全透明、公平、竞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减少人情、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
5.打造廉洁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强调要构建廉洁政治生态。具体要求包括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围猎”“保护伞”等问题的打击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清除腐败分子和“保护伞”。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是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建设廉洁高效的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认可度,实现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
篇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全面从严治党,以推进能力治理、规则治理和道德治理,促进纪律和规矩更好地落地实施。为了进一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情况,中国共产党对此开展了一项调研,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自2012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以空前的力度加强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严格管党治党的体制机制,同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全党进一步增强了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调研报告还明确表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地推动着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党始终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追求高效、廉洁者为先的工作方式,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和价值观,有力促进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
但同时调研报告也指出,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解决。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部分干部担任多个职务,致使他们时间精力难以分身和集中,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此外,很多党员干部还不能很好地向党中央看齐,不能很好地担当起为民服务的角色,不能很好地履行自我监督的职责,需要更加深入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报告的发布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治理党风、反腐败的路上走得更加坚定。我们相信,只要中国共产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三: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例文
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p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职责定位不准确。有的党委(党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工作,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上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有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全面从严治党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3.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怕受追究,遇到问题尽力为下属开脱,甚至存在包庇袒护行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我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领导带头“履责”。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附党员四史学习体会发言一篇(供参考)
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明年我们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_周年,在全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学习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史”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领导中国人民为了实现中国梦的探索史、奋斗史、创业史和发展史,其中蕴含着治国理政的政治灵魂和精神瑰宝,是先行者们从实践经验中提炼出来的立国、兴国智慧。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珍惜这份遗产,认真学习和传承党史、国史,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习“四史”,就是要提醒我们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我们通过对“四史”的学习,不仅仅是了解历史、熟知历史,更是要从历史中汲取经验、传承精神。
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不忘学好“四史”、用好“四史”,时刻保持学好用好“四史”的热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在这次抗疫斗争中,我们广大医务人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不愧为新时代最可敬的人,不愧为人民生命的守护神。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大力弘扬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凝聚共建人民城市、共创美好生活的强大力量。
篇四: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及对策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及对策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大决策,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然而,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本调研报告通过对多个地区党组织的实地调研和深入访谈,剖析了这一现象的成因,并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期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提供参考。
第一部分:引言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对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存在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不够显著。因此,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分析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递减的成因,并提出对策,以期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提供参考。
第二部分:调研方法和结果
本次调研采用实地走访、深度访谈等方法,结合多个地区的党组织进行了调研,并针对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调研结果显示,主要有以下几个成因导致主体责任层层递减:
1.组织架构不完善:一些地方党组织中,组织架构不够健全,主体责任的传导路径不清晰,导致责任逃避和责任不明确。
2.干部能力不足:一些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不足,导致不能有效履行主体责任,也无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此外,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对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不高。
3.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地方党组织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的约束力不明显,责任传导受阻。
第三部分:对策提出
针对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成因,本调研报告提出以下对策:
1.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地方党组织的建设,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要求,建立起完整的主体责任传导路径。
2.加强干部培训:针对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制度执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落地落实,强化对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部分:总结和展望
通过本次调研,发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并提出一些对策。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努力。希望本调研报告的研究成果能够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提供参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继续书写正文,不少于1500字。
第四部分:总结和展望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对
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因此,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需要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地方党组织的建设。地方党组织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要求,才能够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传导。当前,一些地方党组织的建设仍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地方党组织的领导和决策能力,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其次,加强干部培训是解决主体责任递减问题的关键。调研结果显示,干部能力不足是导致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只有通过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才能够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
此外,加强制度执行也是解决主体责任递减问题的必要措施。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党组织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的约束力不明显,责任传导受阻。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落地落实。同时,要加强对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建立起科学、严格的考核体系,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综上所述,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努力。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干部培训,加强制度执行,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对策。希望本调研报告的研究成果能够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提供参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展望未来,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分析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原因,研究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对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只有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才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必须认识到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来解决。只有通过加强组织架构、提升干部能力、加强制度执行,才能够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这一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综上所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
首先,完善组织架构是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关键对策之一。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确保各级党组织的层层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构,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主体责任。
其次,加强干部培训是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重要对策之一。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
们的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业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意识和抵御腐败的能力。
此外,加强制度执行也是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重要对策之一。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展望未来,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分析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原因,研究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对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只有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才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必须认识到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来解决。只有通过加强组织架构、提升干部能力、加强制度执行,才能够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这一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篇五: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成因及对策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落实主体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是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出现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不能切实将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就目前而言,基层落实主体责任,还是过多的依赖上级行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行说什么就做什么,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还是停留在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签订责任状、泛泛提要求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空转虚化。一方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党委(组)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将纪检监察负责纠风工作理解为行风管理等类似这样的工作,存在责任边界不清的情况,只要纪委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另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仅为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各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二是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查阅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上,依然是以查错纠弊的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度检查为手段的合规性检查为主,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必要的风险预警。三是在监督格局上,各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有效配合,信息交流不够顺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还不完善,导致力量较为分散、合力不强,监督预警效果不佳。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由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领域缺少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制度前后衔接不够,缺乏实用性,难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打架”,落实主体责任配套的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等等,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常态化制度支撑,更多是疲于治标,四处“灭火”,牵扯了大量精力,却仍无法摆脱抓不胜抓、防不胜防的尴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目前,越是基层人民银行越是人少事多,基层行一个部门往往对应上级行多个处室或科室,这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责任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给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一定的挫伤。如有的xx工资收入在全单位xx个干部职工中排名xx多位,工作责任与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导致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
(二)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在同级监督中,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因此监督人员对同级党政干部不敢管,发现问题也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上报。尽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但是由于过去强调不够,一些单位形成了党内不良生活习气,例如“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对“潜规则”的默许心态等,影响了党内风气,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xx人员流动缓慢,每年新入职人员比较少,而按内控要求,岗位设置又较多,xx人少岗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支行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几乎没有专职,纪检组长多数由支行副行长兼任,平时忙于其他工作事务,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于监督中,存在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也相对滞后。二是目前各部门岗位业务变化快,越来越呈现出精细化的特征,监督部门人员难以保证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在开展专项业务监督检查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警,对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束手无策。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各监督部门定期通报监督结果,但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如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未能将纪委和内审的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指标。各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仍然存在不畅,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不完善,影响责任落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或具体的执行标准,它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责任界定难,主观考核所占比重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导致领导干部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主体责任难于落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主体责任不是哪一层级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身的主体责任放在整个责任体系中考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一)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学习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先进示范等形式,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把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戒的目的。
(二)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继续把党委(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组织、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组长派驻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一些重要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从繁杂的部门业务中、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具体事务中回归本位,抓好自己的主业。二是制定基层行纪检监察人员跨部门轮岗学习指导意见并督促实施。在轮岗交流上优先考虑各监督职能部门,并通过到其他地州中支、高校、地方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好的监督经验和做法“引进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发设计统一的监督预警系统,各监督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范围登陆后可以查询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得监督由点连接成面,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抓紧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篇六: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年,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向好向快发展。近期,通过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院中心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基层部门周学习和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措施,通过院里督查、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等方式监督院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廉政责任、政治工作责任等在各基层支部、各基层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政治生活。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与联系分管院领导签订《院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院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院20年政治工作责任书》,并经常检查指导,开展工作约谈。
四是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制定台账,限定整改时间,整改效果良好。
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人实施意见》,院主要领导就如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专题辅导,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和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存在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p不足,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联系不紧密,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把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作为激员活力的一种手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适应信息化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二是把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监督检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
三是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决策的基本遵循。对于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三重一大”等事项,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促进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