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0篇】
1.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不够先进,对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识不深入,存在漠视纪律、不尊重制度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识,建立起尊重制度、敬畏纪律的制度和文化,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2.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出现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约权力的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重视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不自觉后退”、“官本位”、“自我放纵”等不良风气。
整改措施:强化党内教育,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减少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群众诉求满
足不够及时有效。
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群众工作,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加强考核监督,严肃追究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等问题。
5.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受贿行为等,涉嫌违纪违法。
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理。
6.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重视,对单位层面的问题视而不见,导致管理不能落实。
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约束,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和处理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维护党的统一领导。
7.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拖延等问题,影响工作效率和群众利益。
整改措施:强化干部能力和素质培养,提高工作效率,重视群众诉求,并建立信任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督促。
8.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
导干部在用人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腐败等情况,导致人才流失、团队不稳定。
整改措施: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公正公平性,加强选拔人才的政治素质和廉政素质,同时建立起干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9.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面临问题时不主动解决,对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学习和培训,提高解决问题和处理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倡导开诚布公、接受监督的工作态度,与群众共同解决问题。
10.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反中央部署、不履行任务等问题,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保质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政策宣传,争取上级部门的资源支持,建立起工作推进和协同机制,加强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篇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2016/12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2016/12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2016/12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2016/12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二:
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2016/12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2016/12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
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12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2016/12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2016/1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2016/12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201611/12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201612/12
篇三: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精选11篇)选题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项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其核心是从党内全面落实党的主体责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过程中,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党的主体责任应该由党的领导干部承担,但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担当的精神。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情况下,相关的工作无法有效推进,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受到限制。
其次,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党的主体责任需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证落实,但一些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不够,导致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不力。这种监督不力的问题为一些党员干部提供了逃避全面从严治党的机会,使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战果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
再次,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依法治党,但一些党员干部对法治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规法纪存在模糊理解,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贯彻执行不到位。这种法治意识的淡薄导致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中存在着法律风险,给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最后,存在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党
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改变思想观念,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理念观念转变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存在抵触情绪,使得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受到阻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要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其次,要改进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的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再次,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最后,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离不开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责任担当不够、监督不力、法治意识淡薄和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等问题。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更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继续写: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还需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更加具体的解决办法。
首先,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这种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出现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担当的精神。这可能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环境有关,比如产生了“唯上不唯下”的作风,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漠视党的主体责任,只顾自己的职务和个人利益,忽略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的主体责任的认识。通过开展系列培训和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的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同时,也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党的主体责任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
其次,监督不力的问题。监督是党的主体责任的保证,但在一些党组织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不够,在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漏洞。这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领导干部对监督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配合监督的精神;二是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干预、阻碍对自己的监督;三是一些党组织对监督工作缺少重视,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应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的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行为规范的监督,确保党的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
再次,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法治党,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贯彻执行不到位,这主要与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不强有关。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法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规法纪存在模糊理解,甚至对法律法规敷衍了事。
为解决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律
培训和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深化对法治的理解,使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事、依法用权、依法担责。
最后,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党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改变思想观念,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有抵触情绪,认为这是束缚他们权力的“枷锁”,不愿意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为解决思想观念转变不足的问题,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通过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落实党的主体责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和推进思想观念转变,才能更好地落实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努力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篇四: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9篇
1.领导干部难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对改革不够重视,忽视了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导致基层工作存在问题。
2.全面从严治党在具体操作层面缺乏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具体操作缺乏可行性,一些地方甚至缺少具体执行的措施。
3.不同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重心并不相同。在某些领域,职责体系不够完善,相关人员缺乏担当,导致责任落实不够严格。
4.某些行业领域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如果责任划分不清,难以形成责任意识。
5.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起伏不定。有的时候反腐斗争有很强的动力,但不稳定,一旦流程减缓,就难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缺乏切实的措施。一些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缺乏行动,往往只是口头上说,缺少实际的行动。
7.某些地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假抓、假打、假推进”的现象。指定人员负责,但实际执行缺少足够的切实行动,导致全
面从严治党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8.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缺乏完善。相关部门缺少具体的职责规范及统一的指导方针,使得责任落实无法得到合理运用。
9.一些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执行力度不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需要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努力,假如只是言听计从,那么责任落实难以高效。
篇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范文十一篇
1.缺乏主体责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缺乏充分认识,未能意识到自己在治党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和责任。
2.紧缺专业技能:有些党组织和干部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技能短缺、经验不足等问题,导致工作不完善、效果不佳。
3.控制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在一些单位和党组织中,尚未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存在工作不分工、集中领导不足等问题。
4.工作规划和部署不细致:有些党组织虽然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但对于工作规划和落实计划未能细致、全面考虑,导致工作不到位、效果不佳。
5.重视程度不一: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得力,导致问题扩大化。
6.基层组织建设落后:基层党组织工作繁杂,人员缺乏,有些地方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导致基础工作不到位、出现诸多问题。
7.工作落实不细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一些干部对具体问题的把握不到位,处理不得当、失误频发。
8.牵涉范围广泛: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涉及部门、领域、层级众多,相互联系,事关全局问题,经常出现协调不到位等问题。
9.工作方法不得当:有些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使用的方法不当,具体表现为机械性、单纯性等。
10.干部队伍建设不健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干部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一些地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工作和队伍建设不能保持协调发展。
11.不得人心的措施: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有些措施不够合理,不能得到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理解,形成治理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