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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制度(3篇)

时间:2024-10-17 18:00:03 来源:晨阳文秘网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臵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二、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彼此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三、履行民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抉择。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XXX<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不是坚定履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4、是不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评时间:

  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自我评议;

  2、党员互评;

  3、党外群众测评;

  4、组织核定。

  (五)总结整改工作。

  考评结束后,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制度

  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以外,还要特地召开支部委员会的。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党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诲。

  5、每年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以外,还要特地召开支部委员会的。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生动、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七、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元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研究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交心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局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美满局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为局党组书记XXX同志的联系点,农调队、综调队、专业科室为副局长XXX同志的联系点。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XXX完成联系点的各项任务,确保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众的任务是:积极向大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大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办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大众的贴心人,亲昵党群关系。

  4、众交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大众工作情形,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诲,宣传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6、众工作将作为年关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九、党员方针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方针管理内容应包孕:组织生活出勤、工作方针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方针的有关情形逐月划分记实,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大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10、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良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章程》的划定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研究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元能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大众中有肯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点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念头,建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无意识地给他们布臵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工具交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工具的思想工作情形及培养情形。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当中,要广泛听取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形、心得体会和思想反应,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诲后,在培养联系人和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工具。

  2、对发展工具必须进行政治检察。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汗青和在重大汗青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亲昵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形。

  3、政审的根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元和人员了解情形。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点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形。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诲帮助。

  (三)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接收预备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交心、党课教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抉择,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十一、公示制度

  一、公示工具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工具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元,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形必须向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十二、讨论票决制度

  一、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

  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三、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

  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

  到会会表决结果。

  十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

  1、发展工具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汗青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标,采取行贿、威胁等不正当手腕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

  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

  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抉择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

  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臵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

  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8、档案材料没有按划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

  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十四、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履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形,党员是不是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履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形。党员是不是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安稳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臵于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形。党员是不是能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始终保持员良好形象。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不是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孕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

  2、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制度。定期召开党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臵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力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十五、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肯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支部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XXX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工具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工具明确勉力偏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十六、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

  2、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支部每年度向XXX缴纳一次党费。

  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

  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划定比例交纳党费。

  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七、党员研究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研究教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研究教诲内容

  (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

  1、、和和“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诲;

  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诲;

  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

  (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诲;

  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诲;

  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标准教诲;

  4、爱岗敬业教诲;

  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二、研究教诲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研究形式;

  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研究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研究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研究形式;

  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研究形式;

  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行研究班等专题研究形式。

  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情势和任务,每年年初同一制定全年研究教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研究计划。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党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方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党组织的活动工作管理,规范党建活动的开展,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责任分工

  1.

  党组织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党建活动工作,确定活动目标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2.

  党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党建活动,具体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3.

  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建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负责向党组织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三、活动制定

  1.

  活动目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活动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2.

  活动计划: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预算等内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策划:根据活动目标和计划,设计具体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流程、活动内容、宣传方案等。

  四、活动实施

  1.

  活动宣传:根据策划方案,进行活动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人员参与。

  2.

  活动组织:根据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具体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评估:对活动进行及时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和制度。

  五、活动考核

  1.

  活动报告:各责任人根据活动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2.

  活动评定:党组织根据各责任人的报告,对活动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惩措施。

  六、活动效果

  1.

  活动效果评估:通过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总结活动经验,为今后活动提供参考。

  2.

  活动延续:充分利用活动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发展,确保活动效果长久延续。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将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经党组织批准后执行。

  以上即为党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方案,望各责任人严格执行,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关于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合计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为5分。

  (二)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发生重大恶性或群体性事件。

  4、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5、廉政建设。

  三、考核办法

  (一)对党支部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党支部进行考核。

  2、对党支部考核的内容是: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参加公司机关党的会议、学习活动情况,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

  3、支部的考核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二)对党员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与党支部共同考核,以党支部考核为主。

  2、对党员的考核内容是:参加党组织的思想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活动、党费交纳、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情况。

  3、党支部每半年向考核办公室上报一次对党员的考核情况及有关的考核材料。

  四、奖惩

  (一)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85分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机关党委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支部数的30%研究确定。

  (二)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各支部按支部委员书的20%推荐,由机关党委研究确定。

  五、其他

  (一)加分

  1、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党建等方面的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奖励的,根据奖励名次给予获奖支部加分,同时给予获奖个人适当加分。

  2、参加机关党委举办的大型文艺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奖的,根据奖励名次给予获奖支部适当加分,同时给予获奖个人适当加分。

  (二)罚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罚减该支部20分。

  (1)年度内发生重大政治责任事故并由此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年度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3)党支部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以下情况之一者,罚减当事人个人15分。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发生严重政治责任事故的。(3)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4)行政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档次的。

  六、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采取加减分累计制。

  1、思想政治工作(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思想形势,针对思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做好记录,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季度部召开思想工作例会或没有记录或不按时向党委汇报的,每次扣15分。

  (2)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对本支部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的重大事件,支部不及时向党委汇报的,每发现一次,扣该支部5分。(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按规定人数参加活动的,每少一人,扣支部和当事人1分。

  (4)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各群团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由于支部的原因致使有关人员不能参加的,每少1人,扣支部1分。

  (5)积极组队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比赛,无故不参

  加的,每次扣支部1分。2、机关党建

  (1)认真完成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没按规定办的,每次扣支部1分。

  (2)认真坚持

  三会一课

  制度,并做好记录。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

  (3)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可与党员大会合并进行,内容要分开),并及时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不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者,每少一次扣2分,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者,每次扣1分。

  (4)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半年不向党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的扣1分。

  (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年初研究制定培养发展计划,并报告党委。重点培养对象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教育工作,及时填写考察表。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要完备,材料要齐全。年初无计划扣2分,无考察表不能发展,考察表不认真扣1分。手续、材料不完备扣1分。对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政审失误的扣2分。

  (6)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低于规定比例的,每人次扣0.5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发工资后10日内不向党委上交党费的,每次扣1分。

  (7)支部书记未按时出席要求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的,每次扣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

  3、政治理论学习

  (1)坚持每周半天集中政治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纪录。每少学习一次扣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班、培训班、讲座及政治理论测验。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支部0.5分,扣当事人1分。测验不及格者,扣个人1分。

  时处以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

  (3)分公司当年内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每新增加一件已发生案件的类似案件,扣2分,上不封顶。

  (4)企业各级人员(含派遣制用工)因履职行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当地纪委党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判刑的(含缓刑),每发生一次扣20分,上不封顶。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严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3.发生集团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二

  一、考核原则

  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二、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

  2、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一)常规工作(55分)

  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1分)

  2、党费收缴。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5分)

  3、党内统计。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5分)

  4、党组织设置与管理。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

  一岗双责

  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上级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分)

  5、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用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金完善帮扶机制到位。(1分)

  6、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根据

  一岗双责

  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网络评论总数量应不少于6篇。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7、参加会议情况。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5分)

  (二)重点工作(45分)

  1、党建品牌创建及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践行

  岛城先锋

  市级党建品牌、凝心聚力兴区惠民

  区级党建品牌、机关先锋

  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及创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

  基层组织建设年

  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及时、质量高。(1分)

  2、按要求及时做好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相关工作。(1分)

  3、综治和维稳工作。信访处置积极稳妥、及时有效、机制完善,本级信访数量少,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到位;全年无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发生。(5分)

  4、信息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报送1篇党建通讯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2篇新闻线索。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区直机关工委对上报信息和新闻线索择优推荐,采纳的按照相应级别加分。被市党建频道作为典型报道采用,加1分/条,消息、简讯加.5分/条。省级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加4分/条,简讯、综合加2分/条。中央及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的,加6分/条,简讯、综合加3分/条。(中央级:《人民日报》及内参、《求是》、《半月谈》、《新华社领导内参》、《党建研究》及内参,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中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省级:《中国组织人事报》、《大众日报》、《党员干部之友》、《支部生活》、《xx组织工作》,《xx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xx组工信息》)。

  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党建活动。(5分)

  6、积极组织党组织党员参加慈善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