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汇编合集(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篇一】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111号)文件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年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和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繁忙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遢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左公故里、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攻坚对象及内容
对本单位及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楼、救助管理站、康复医院、婚姻登记处、光荣院、社会福利院、烈士陵园、殡仪馆、救灾仓库、慈善仓库、福利彩票销售站等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各单位安全基础工作:
①检查各单位内部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
②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2、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①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②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
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③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3、检查安全常规管理情况:
①单位公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管理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②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③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
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
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时间为:**年12月20日至**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年12月20日至**年1月7日)。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并根据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单位自行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类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备查。
(二)集中检查、挂牌督办阶段(**年1月8日至**年3月10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自查自改阶段发现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隐患和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上报县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由我局会同县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三)督查督办、问责问效阶段(**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前段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领导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仍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上报县安委会启动问责程序,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社会救助中心主任XX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关键,点面结合。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视角,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宣传“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成果、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动员、全面会战”的浓厚氛围,把“百日攻坚行动”推向深入。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优异答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开展文体广旅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集中攻坚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深入排查全区文体广旅行业系统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确保文体广旅行业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文体广旅行业领域监管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全域排查治理,建立底数、隐患、整改清单;
严格落实消控室值班制度;
督促场所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技能等主体责任。“九小”场所:强化全域治理,实行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严禁阁楼内违规住人。生产企业:强化排查治理,进一步梳理明确底数、隐患、整改清单及责任人,强势拆除影响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
强化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定期消防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等主体责任。对上级督办或通报的火灾隐患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彻底“清零”,整改率达100%。
(二)强化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科室、基层单位要结合城区住宅小区私拉乱接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文体活动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工作,开展电气线路大检测、大更换;
严查电线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使用“三无”电器。
(三)紧盯重点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加大对辖区重点文体广旅行业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明确责任和整治期限。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采取现场指导、整体推进、地毯排查、强化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对当前存量火灾隐患要逐一进行清零和整改,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环境。
(四)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常态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单位消防员消防工作职责,提升其查改火灾隐患能力,健全奖惩机制;
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消火栓智能化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简易喷淋、独立烟感、可燃气体报警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公共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
(五)精准消防宣传教育。要推动全民消防安全“大体验”活动,提高群众逃生自救技能。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提高群众消防知识的知晓率,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要利用演出、讲座、展览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精准督改能力和社会单位隐患精准查改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以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责制实施办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总要求,强势推动各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和隐患曝光制度;
发挥明察暗访、督导考评等“指挥棒”作用。对火灾隐患跟踪问效不力的业务科室及基层单位,及时启动“事中问责”程序,强化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在深入分析火灾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文体广旅行业火灾隐患治理进度,在治理重点范围内突出文体行业经营市场、旅游景点(旅行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落实方案,部署发动,成立区文体广旅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制定工作任务,迅速打响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二)彻查彻改阶段(9月1日至11月20日)。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难以整改的隐患,持之以恒深化治理,组织精干力量,实行“实名制”整改模式,切实做到检查行业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九小场所违规住人、人密场所消控室持证值班、生产企业三合一等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捆绑,强化措施手段,克服瓶颈问题,全面动员整治。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综合治理。针对隐患难易程度分类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或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部门挂牌督办;
对存在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通过彻查彻改,基本完成社会面上火灾隐患整改,有效控制行业、区域火灾多发局面,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考评办法,行动结束后,开展专项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科室、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9月底前,局领导班子以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形成自上而下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系统监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并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
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21〕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
(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物业管理科、局属各单位于2021年1月、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附件2);
2021年3月22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公用事业科电子邮箱:**
【篇四】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重大节会、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社会群众,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冬春季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行动
1.辖区重大风险大起底。一是1月25日前,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本地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摸清本地现存重大火灾隐患。1月底前,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情况向上级安委办报备。二是各市州建立风险隐患消除“指挥长”制,由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倒排工期开展集中攻坚整治。三是春节前,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逐一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全国“两会”前,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时限完成整改销案,新增重大火灾隐患按计划推进整改。
2.行业突出隐患大起底。一是1月20日前,各行业部门系统评估所属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摸清隐患突出单位和高风险部位底数。1月25日前,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向本级安委办报备。二是1月底前,各行业部门结合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在本行业系统部署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三是建立市、县两级消委办每月向重点行业部门发送工作建议函、执法联动告知单和行业部门向消委会报告工作“双向互动”制度。
3.基层监管重点大起底。1月底前,乡镇街道、村居委、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等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基层末端老旧楼院、“多合一”、群租房、彩钢板建筑、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企业等排查摸底,切实摸清日常管理、违规住人、设施配备、水源建设、电气线路、彩钢板使用、冷链场所保温材料、电动车停放、危化品存储、消防车通道治理等情况,并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向县(市、区)安委办报备。
4.消防安全责任大起底。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定期研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二是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宗教等行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开展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任务落实。三是教育、民政、卫健、文旅、文物、宗教等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其纳入部门业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四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抓推动、盯执行,从协调指导、分析研判、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
1.企业单位自查。一是1月底前,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全面开展“风险自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改情况报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备案。二是1月25日前,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服务对象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彻底查清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
同时,对自身履行维保检测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向服务对象和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备。三是在全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形成隐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春节前完成“对单销账”“清零管理”。
2.行业部门抽查。一是春节前,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评估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单位上报的“两个清单”,按照一定比例,对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二是春节、“两会”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列管单位检查力度。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穷尽一切手段,推动整改落实;
问题严重的,顶格执法,并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纳入“黑名单”。
3.依责开展检查。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开展重大危险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场检查,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各级安委会、消委会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建立制定部门之间隐患抄告、情况通报、合力整改等长效机制。三是省消委办对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一次教学培训式检查,各市州消委办对本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再筛查一遍。四是各行业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常态化的检查,形成行业所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并督促单位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五是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单位虚假承诺,风险隐患久拖不改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比例。六是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融入末端自治、网格管理、基层警务等内容,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七是企业单位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动态火灾隐患。
4.推行专家检查。一是建立专家陪同党政领导检查制度,党政领导现场检查时,专家如实报告区域和单位风险隐患,并就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向党政领导提供建议。二是行业部门聘请消防相关专家参与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将行业所属单位的问题找准、隐患查实,并对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三是企业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定期对本单位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预案演练等进行检查,形成详细的检查报告,并帮助企业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治理行动
1.明确治理责任。一是各级政府对本地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负总责,市州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县区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发改、工信、公安、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停车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和电气、电动车、彩钢板、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治理。
2.紧盯治理重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方面:严格火源管控,及时清除遗留火种;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使用,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规定,防止电气线路漏电、过载、短路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
加强燃气管道、设备检测保养,严禁使用生物乙醇等液体燃料,定期清洗油烟道。二是易燃可燃材料方面:关停、查封、拆除、更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房和不符合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三是电动自行车方面: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等行为,及时纠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四是生命通道方面: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除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拆除非法搭建的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建构筑物以及铁栅栏。五是消防设施方面: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春节前,省、市、县三级安委会和行业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措施责任落实。二是强化挂牌曝光。行动期间,各地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起到震慑违法、促进整改的作用。三是强化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梳理汇总,依法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对单位依法关停、从严处罚,对责任人、管理人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强化约谈警示。各地政府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
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
消防救援机构集中约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五是清理违规住人。针对“多合一”场所,对违规住人劝导搬离;
存在敞开式楼梯间的,改造为封闭楼梯间;
存在影响灭火救援逃生的障碍物,应及时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紧盯看牢“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消防安全,努力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细化百日攻坚行动标准和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通告等形式,让各行各业知晓、让社会单位掌握,对标起底、对标排查、对标整治。要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民办实事下篇文章,组织居民群众经常性开展培训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要分级组织行业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讲清攻坚行动目的任务、标准措施,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问责处理。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行动要求。行动期间,对亡人火灾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必须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格追究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单位法人、负责人等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边攻坚、边推进,边总结、边创新,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从提升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质态、加强消防安全联动协作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火灾隐患风险整改闭环管理、拓展消防安全监管手段、促进群防群治局面等方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于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五】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
1.加强畜禽屠宰行业消防安全整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配齐配足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应急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组织对用电、用火、用水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和保养;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档案记录;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安全。
2.强化种植业生产消防安全整治。指导开展种植业生产用火自查检查,全面排查消除种植业生产领域各种火灾风险隐患。指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科学用火,教育引导农民不烧荒、不烧田间垃圾、不烧田埂杂草、不烧秸秆。鼓励引导农民采用机械、人工方式开荒,努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
3.深化畜牧业生产消防安全整治。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消防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按消防安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存在乱拉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超负荷用电,保暖设施是否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沼气设施是否有防护栏以及是否设置禁止用火的安全警示牌。
4.开展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是否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是否配备灭火器,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业区域内是否严禁吸烟和明火,插秧机作业过程中是否禁止吸烟和出现明火,农业机械停放集中区域是否配置消防器材。督促经常性检修电器设备,保持发动机和启动机良好的工作性能。
5.开展渔业养殖和船舶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渔业规模养殖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重点检查渔船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设备配备,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设备配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6.加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制度是否健全;
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文件;
消防设施或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
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
7.加强机关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所属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办公室大功率电器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消防喷淋头等设施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有序、文明停车,整治消防通道占堵问题,彻底堵塞内部消防安全漏洞,坚决防止机关火灾事件发生。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后,各相关单位要对管辖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消防安全重点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各相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
三、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XX委办〔**〕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XX办〔**〕71号)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1月22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3日至3月18日)。
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城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依托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 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局工作专班将强化巡查督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全局通报。请各有关单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清单于每阶段结束前7日报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