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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5-04-22 08:32:02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筑牢政治忠诚之基。推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增强“政治三力”,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力除“七个有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推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以党总支理论专题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化理论武装,指导工作实践。落实“第一议题”要求,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实监督。推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强国建设,以*”助力湖南*强国试点建设;
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帮助对口帮扶户*一家成功脱贫奔小康。落实数字中国建设要求,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政务系统服务数字政府建设。

(二)落实责任全覆盖,织密约束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

1.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责任体系。一是抓好工作部署和安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历次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认真部署。二是督促中心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综合部门具体抓落实,确保责任体系覆盖到位、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体系。为规范中心决策权力,切实强化发挥党总支集体决策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要求,中心出台了《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针对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先后出台了《中心采购管理内控控制制度》等制度。为加强清廉*建设,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

(三)聚焦监督执纪职责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开展日常监督,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做到经常。用好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要求,开展经常性谈话。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短信、微信廉政提醒。赴革命先辈故居开展家风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先辈廉洁操守和良好家风。

2.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以案示警,提高震慑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系列警示教育片,赴*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以*反面典型以案示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和作风建设。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无公函不接待,并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示,接受监督。严格公车管理,通过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派车,做到全程留痕。开展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加大日常作风建设检查力度,实行出差OA审批、外出逐级请假,并用人员去向牌指明去向。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要求,开展两带头五整治、拒收红包礼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供履职能力。

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每年参加厅系统纪检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育、严要求,参加了厅机关纪检干部专项教育整顿,重点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在督促两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不足,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1.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紧迫性不够到位,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和督促不够;
纪检部门与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还不够经常。

2.“一岗双责”督促落实还不够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对抓从严治党工作的投入时间和精力和频次相比业务工作偏少,党建引领发挥不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从严治党工作管得少,在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上还存在宽松软现象。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3.督促推动理论武装入心入脑上还存在落差。采取了党总支理论专题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专题党课、发放辅导材料、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重要理论,但个别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还有待提升,没有入心入脑,没有学习到新思想中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没有转化为工作实践的本领。

4.督促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上还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四个意识”中的大局意识还有待增强,有时候在工作考量上,还仅仅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考虑,没能从大局、全局出发。“四个自信”中的文化自信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人合一、修身克己、礼义廉耻、家国情怀等价值理念宣传还不够。用中国特色的革命文化精神力量激励党员干部奋勇前行还不够。

(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上存在的问题。

1.廉政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手段。在廉政教育方面,存在任务式、被动式学习情况,教育的方式主要多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片、学习革命先辈廉政家风等方式和形式,在方法手段上缺少创新,寓教于警示的作用发挥不强。纪检部门在廉政提醒的方式上也比较单一,一般都是通过OA发短信进行提醒,面对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提醒方式比较少。

2.廉政风险排查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虽然中心开展了多次廉政风险排查,并相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办法措施,但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还存在一定的隐患点。在制度措施落实上,有时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少数党员干部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和制度还不太熟悉、对一些刚性要求把握不准,可能会引起采购过程中的一些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3.作风建设与整顿上缺乏应有的力度。工作作风反映了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纪检部门在抓作风建设的力度和频度还有待加强,日常督促少,主要集中在节假日。在考勤上,虽然中心规定了各级请假的要求,但还存在不按要求逐级请假、不打招呼离岗外出的现象,少数党员干部上下班还存在迟到早退的问题,对这些现象和问题纪检部门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或者作出相应的通报批评,还不能真正做到动真碰硬。对一些庸懒散,或者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现象,检查督促和监督提醒还不够。

4.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存在偏差。2025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之前,纪检部门在推动党纪党规的学习上还存在温差,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之甚少,不知道纪律的底线,可能会引发在不知不觉中违反党纪党规而不自知的风险,少数党员干部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比较薄弱,纪检部门在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温差。

(三)监督还不深入、不全面,警示的震慑作用还不强。

中心通过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逐步加强纪律和制度的双重约束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中心纪检监察工作在落实监督责任上与全面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

1.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还不够,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现象还一定存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上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监督还存在只栽花、不种刺的现象,还不能完全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我中心作为二级直属单位,面对社会公众较少,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则少之又少。

2.警示教育的震慑效果还不是很明显。缺少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用*行业、领域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还不够,反面案例都是“大”领导,个别党员干部可能会对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产生一定的误解,误以为“打虎”是重点、“拍蝇”是盲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侥幸心理,难以引起心理震慑。

(四)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近几年,在中心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方面,通过自身业务学习、参加上级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培训班等方式,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得到了一定提升,但与高质量履职尽责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集中体现在缺少3个“专”字。

1.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党委机关设立专职纪检机构不同,中心纪检监察工作属于综合部的一项部门职能职责,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兼任党总支的纪律检查委员。作为一项部门职能,基层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无疑会使纪检监察工作出现一定的弱化。

2.没有专职的队伍。限于中心编制限制,中心并没有设置纪检监察岗位,虽然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了纪检专干,但还部门做到专干专职,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其他岗位的工作职责,无形中影响了专干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精力投入。

3.队伍缺乏专业的业务素质。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还有待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每年除了参加系统的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外,其他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没有参加过办案的经历和经验,缺乏独立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能力。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上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关部署的学习和领会还不够深刻;
二是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还不够强,理想信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对中国共产党的使命理解还不深刻,党纪法规学习教育的力度还不够,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在行动上还没有做到高度自觉,与党中央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三是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工作不到位。纪律监察工作重在预防、防患于未然,中心纪检监察工作在主动关口前移上还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够,“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早发现早提醒、消灭在萌芽状态做的不够。四是纪检监察的担当作为的精神还不够。在业务能力上距离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纪检监察部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等工作中依然存在主动性不够、自觉性不强等思想意识,在工作推动中有时候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缺少主动担当的铁肩膀、雷厉风行的硬作风、直面问题的真勇气。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再提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细读深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不抓监督是渎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续完善制度,在约束上再扎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扎好制度的笼子,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合法,落实合理。进一步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关口前移,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好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严格落实执行问责追责机制,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到位。

(三)加强作风建设,在担当上再淬炼。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让铁纪既“长牙”、发威,又能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锤炼党性修养。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优化干部结构,进一步改进作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让有为者有位、担当者能上、优秀者优先。

(四)注重队伍建设,在能力上再提升。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对纪检干部的个人发展给予更多关心,为其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提供更坚强的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更专业、更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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