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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6 20:00: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2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品质,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精神,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持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着力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1.抓好各类乱象整治。乡镇、村在巩固农村环境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公厕设施完好,供电设施正常运行,排水沟排水顺畅,公共区域和村民房前屋后无杂草,全面彻底拆除工棚、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以及残留的闲置土坯(危)房、猪牛栏、残垣断壁、广告牌等,及时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确保辖区无乱涂乱画、广告横幅乱批乱挂现象。清理洗刷房屋墙面、电线杆等张贴的小广告、无序标语,杜绝牛皮鲜、杂乱小广告。抓好集镇、中心村乱搭乱建、乱拉乱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整治,各乡镇必须切实做好引导农户自觉做好做到“门前三包”,将房前屋后杂物、农具、建筑材料等码放整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2.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各乡镇要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督促首创环保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各项工作保洁维养工作必须到位,县职能部门要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要求其配齐配足保洁员和垃圾桶(箱),合理摆放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到外观干净。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和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清理路边、河边、桥边、墙边、村庄内河集镇边缘的垃圾,确保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暴露,无卫生死角;
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清畅,无污水横流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首创环保公司、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3.提升村庄环境品质。对按要求进行改造提升的房屋,按照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外观改造提升。县财政、交通部门加大复绿资金支持力度,对交通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区域裸露山体进行植树或草皮绿化,抓住时节完成植被恢复。对闲置土坯(危)房拆除清理后的空地,进行绿化提升,树种以常青树或果树为主,不种名贵树种。同时,对现有的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乡镇、村要组织干部群众每星期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及时清理杂草,对绿化树木定期进行修剪,确保环境美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

4.切实做好设施的维养。除旴江镇彭田、驿前镇姚西风景区、长桥乡香花湾、甘竹镇雯峰书院以及各乡镇集镇范围外,对所有村庄的路灯定期进行巡查检修,村庄路灯使用完好率在90%以上。健身器材确保完好,定期对零部件上油、防腐。新农村建设点停车坪设施完好,排水畅通不积水,确保正常使用,公共区域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定期修剪,维护到位。休闲广场设施完好,正常使用。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乡村道路完好,路面、桥面干净无破损,村庄道路两人旁排水顺畅无淤塞、无杂草,路肩无乱堆乱放杂物,路肩草及时修剪,村庄公厕卫生完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

(二)同步推进家庭环境整治

结合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有结对帮扶任务的驻村干部,要协助指导帮扶对象抓好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实现“六净四不”。即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禽舍净、厕所净、院落净、柴草不乱垛、泥土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
二是开展评比活动。组织家庭环境卫生竞赛、评比检查,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评定为优秀的家庭张榜公示,乡镇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引导农村居民保持家庭整洁,以家庭文明整洁促进村庄环境文明整洁;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作用,组建志愿队伍,走进农户家中,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文明劝导,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帮助农村居民提高防卫意识。同时,以健康知识、良好生活习惯等科学知识为内容,以行政村或村内特定区域为单位,以开展座谈、讲座等形式加强知识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整改

有计划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整改。对无厕户和2013年以来建设不规范的农村户厕进行有计划的整改。重点整改建设不规范农村户用厕所2474座。实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计划问题厕所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深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督促“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提质提升力度。全面推进县级环卫监管职能向镇村延伸覆盖,坚持“户入桶、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禁生活垃圾随地焚烧、就地就近填埋,力争实行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质提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探索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继续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创建示范类集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取“二次四分法”,重点推进减量效果最明显的可腐烂垃圾就地沤肥处理、经济价值较充分的回收垃圾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大垃圾分类培训和政策宣传及知识普及,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大村庄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沟渠、河塘等农村黑臭水体、污泥排查,结合农村厕所问题整改,抓好农村户厕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严控污水排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乡污水管网延伸覆盖,扩大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探索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新技术。加快推进自然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终端处理技术。加强人口密集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新村的污水治理。人口规模较小或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污水直排,采取就地就近农田利用的方式加强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编制村庄规划,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持续开展规划设计,深入实施乡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营造留住乡愁的村庄环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切实抓好*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对城乡环境一体化及运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养工作

*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和*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分别承担我县城乡环境一体化运营、县新农村建设基层设施、农村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项目、公墓等“五位一体”全面维养。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上述两个公司做到运维(养)人员配足配齐、设备设施齐全,运维(养)工作责任全部落实到位,各项考评到位。严格按合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各项工作运行规范化,对不到位的地方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督查考核

(一)每两月督查评比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每两月一督查、每两月一排名、每两月一通报的督导评比制度。由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与及有首创环保公司、润泉维养公司人员参与的随机抽查若干个行政村,根据督查内容和评分细则,通过现场察看、实地拍照方式进行,每次督查进行评比排名。〔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安排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奖励资金共计24万元,实行每两个月督查一次,每次督查评定第一名1个乡镇、第二名1个乡镇、第三名1个乡镇,共3个乡镇。每次督查排名折算积分,第一名计11分,第二名计10分,第三名计9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计1分,累计相加得出年终积分,年终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年终综合排名,确定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奖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惩处制度。两次排名后三名的乡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乡镇长;
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或三次排名后三名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并在县相关会议上由乡镇长作表态发言。同时,对在省市暗访或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被省市点名通报批评的乡镇,记录在案,取消年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先评优资格。省级层面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试,若在该乡镇暗访,造成在全省排倒数20名之内,扣罚该乡镇3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督查室〕

(四)严格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和维养公司考核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城管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首创环保公司、润泉维养公司每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后管护进行考评。除按常规考评外,根据运营和维养工作职责范围,在考评现场每发现一处与考评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扣发第三方运营或维养公司承包经费500元/处。自2022年始,省级层面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核排名若在全省排位倒数20名之内、倒数第四名、倒数后三名,确因是运营或维养公司主观责任造成排名倒数,将对营运首创环保公司和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在县应付的考核包干经费中分别各扣减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惠民工程,需要久久为功、长期坚持。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调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抓好镇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农村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
各乡镇及县妇联负责抓好农户“五净一规范”整治;
县卫健委负责抓好农村户厕、公厕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主要干道沿线路域环境整治;
县水利局负责抓好全县河道、小溪等水域区域环境整治;
县工信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抓好村庄杆线、“蜘蛛网”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抓好环境整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干部“家访”、群众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及要求,重点抓好乡镇、村集体和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工作的宣传,树立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扭转村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改变村民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各乡镇要积极主动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家庭、乡风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可由村民理事会牵头,对所在村庄每户每年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弥补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不足。通过流动红旗、道德红黑榜、设立爱心超市等方式,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切实增强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巩固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