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XXX副市长非常重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定参加会议并讲话。但由于省里有重要活动,委托我代表他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XXX局长解读的基础上,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殡葬工作是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事项,中央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也同样深受重视和广受关注。
一是上级有要求。去年4月7日、12月31日,就媒体反映的“坟地产”暴利、一些地方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去年6月29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今年3月,国家民政部等12个部门又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摸排工作。随后,我省对这项工作也进行了部署。近日,省主要领导在调研农村工作时也要求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制止散埋乱葬行为,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这些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国务院、我省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民生问题的坚强决心。
二是社会有反映。习近平总书记的两次批示,都是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的。今年的“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工作,各级都要求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的教训。秦岭的问题首先就是被媒体反复曝光的,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作出重要批示。去年全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也是有关媒体有曝光,引起中央重视而开展并持续到今年的。这些问题都是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破坏生态环境,曝光在媒体上,而来源在群众反映上。我市市民对大建坟墓的行为,也有一些反映,我们要重视这些社情民意。
三是问题有表现。从去年开始,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从排查看,各县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散埋乱葬的问题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可能就是数量多少、程度轻重,或者是引没引起关注的问题。另外,今年的12个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对去年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可以讲,应该是发现了有的地区重视程度不够、敷衍了事等问题。我们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扪心自问,是不是还有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四是长远有必要。中央、省为什么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主要是占用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我市市民对于大建墓地的行为,也痛心地说“这是毁祖宗地,抢子孙饭”。所以,这项工作能够取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移风易俗等多重效益,对我市的耕地林地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的质量提升都是十分必要的。
所以,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摸排和农村散埋乱葬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政治上更加自觉、作风上更加扎实、排查上更加细致、整治上更加彻底,把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要细化工作举措,稳妥有序推进
对这项工作,国家下发了通知、我省制定了方案,明确了摸排范围、工作重点、完成时限。我市对标上级要求,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希望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将各级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是政策要学透、吃透。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和“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摸排工作,要借鉴“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做法,首要的是要吃透政策。吃透了政策,也就厘清了违规与合规的边界,同时也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刚才,XXX局长对我市的方案进行了解读,也是对各级的有关政策的解读,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会后要及时沟通联系。对于上级有关政策的理解有不清楚、不明白的,相应的业务部门要负责与上级的对口部门及时请示,确保政策理解准确、执行到位、不留后患。
二是情况要摸清、摸准。省、市方案对于本次排查工作明确了“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等“五个是否”的要求,我市方案在省“回头看”工作的“四个是否”基础上,增加了“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等行为”的内容。可以说,这十个是否为我们明确了要摸清的具体情况。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需要摸清的情况进行再细化、再明确,确保情况掌握的清楚、准确、全面,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工作要细化、细致。这项工作涉及传统风俗习惯,关系群众切实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比如:对耕地内已经形成的散坟,可引导逝者家属选择将骨灰(遗骨)迁移到公墓,或选择在骨灰寄存设施长期存放,或选择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或选择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要通过积极引导,让群众接受和支持散坟迁移,自觉停止和抵制散埋乱葬行为。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劝阻散埋乱葬行为。要坚持疏堵结合、有序引导,既严格执行规定,又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严禁蛮干硬推,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部门要合力、合拍。这次专项摸排和散埋乱葬问题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才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一是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级民政部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摸排,加强信息共享,研究整治措施。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提交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二是各县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按照属地原则,突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本地区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和散葬坟墓情况,并逐级审核上报。同时要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成因,结合专项摸排,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施策,为后续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此项工作,国家和省是12个部门,我市增加了水利部门,并结合部门职能,在方案中对13个部门的分工进行了明确。各部门要通过协调一致的行动抓好专项摸排和治理工作,按方案要求与县区一道形成摸排及“回头看”情况,按时报至市民政局。同时,如果采取卫星照片、无人机等排查手段,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完成,请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大力支持。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
从现有政策法规、殡葬设施建设、基层执法力量和群众接受程度等实际情况看,彻底解决散埋乱葬等问题还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综合整治。
一要加强源头治理。我市现有X个市本级、X个县区级公益性公墓,X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乡镇公益性公墓占全市乡镇的XX%,覆盖率较低,行政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还是空白,满足不了全市现有散坟迁移和新发生的死亡人口安葬需求,这是散埋乱葬问题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县区要将治理散埋乱葬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整治乡村环境的重要内容,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补齐这块民生短板,从源头上为整治散葬坟墓创造条件。
二要推进移风易俗。要按《XX市民政局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人们采取树葬、花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方式安葬。要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养成厚养薄葬、厚养礼葬等新风尚,坚决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和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活动主流,从根源上规范散埋乱葬行为。
三要健全完善政策。国家、省正在积极推进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新的条例出台将为解决目前有问题没有政策,有政策责任不明确,有政策没有执法权等情况提供依据,对推动殡葬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支撑。在新的条例没有出台以前,我们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原则,落实好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职责,形成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现有法规政策,具有执法权并配备了执法队伍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基层执法力度,切实做好相关执法工作。
同志们,逝有所葬、逝有所安,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感受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积极稳妥地开展专项摸排和散埋乱葬整治工作,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的新期待。
谢谢大家!